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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这里有一座古树养老院
梁 衡
人类是从森林中走来,森林是人的家。遗憾的是, 正如社会上有对老人的虐待,也有对老树、古树的遗弃。在我对古树的探访中,竟意外地发现了一处古树养老院。园子的主人叫王相泽。他生在农村,小时家有大树,粗如圆桌,绿荫满院。那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也种下了永远的爱树情结。他大慈大悲,爱吾老以及树之老,企业稍有余钱便开始收养古树。
那天在园子里,我边走边听他讲救死扶伤收养古树的故事。十八年前的一天,他到外地出差,车子在公路上走,远处正在开山取石,山上隐隐有树。他就绕路来到山下,一棵从未见过的大树有合抱之粗,满树白花,灿若霜雪,屹立于石崖之畔。那粗壮的老根如老人青筋暴突的手指,正顽强地插入石缝,抓住每一处可借力存身的石块。但是脚下炮声隆隆,烟尘已经淹上树身,窒息着它的绿叶白花。眼看就要地动山摇,扑身倒地。此地名黄巢关,据传当年黄巢起义曾驻兵于此,还在树上拴过马。王相泽上去说:“反正你们要开山,这棵树也存不住了,不如卖给我。”结果他花了6000 元把树带回了家。后来一查,是棵毛梾树,山茱萸科,果可榨油,木质极硬,传说孔子周游列国时就用这种树做车梁,所以又名车梁木。现在这棵老树就舒舒服服地挺立在园中的一个小坡上,正时交6 月,序属初夏,满树白花笑得十分灿烂。老王收树有几条规矩。一不收山上野生的大树,二不收正常生长的树,三不收小树。反正一个原则:不干预树的正常生活。他只扶孤助老,做绿色慈善。
人总是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而树却不同,它除了供人物质享受外还帮人记录历史、寄托精神。可惜我们目光太浅,只讲实用,对树用则植,不用则弃。园中有一棵柿子树十分惹眼,浑身堆满大大小小的疙瘩,像一个长满老年斑的老人。它来自陕西,树上的瘤体是一种病,主人早已将它遗弃。老王收来后仔细调理,现在树头已发出五尺长的新枝,去年又重新结果,挂满了一树的红灯笼。疙瘩树身倒显得更加古拙可爱。一次某司机告他某村有遗弃之树,他急去察访。只见一处院内有两棵三百年的老紫薇,墙颓草长,满目荒凉。一棵已经枯死,还有的一棵也被垃圾埋到半腰,奄奄一息。经辨认树下废弃的井台和井石上的刻字,知道这是一处高家的旧祠堂。他找到村委会,谈好价格。人和树还未离村,就听见村主任在大喇叭上喊话:“各家派人到村委会来领钱,每户10 元。”这真是物有其值,所见不同。紫薇,又名百日红。杆粉白,叶翠绿,花朵繁密,娇红明艳,百日不谢,向为名花奇树。现在这棵紫薇成了老王的镇园之宝。每有客来必领至树下,奇树共欣赏,花好相与析。
在园中看树是一道风景,听老王讲育树经更是一种享受。他说移树最怕露根透气,所以每移之时必先将树根蘸满泥沙各半的糊浆,再小心培土。对有的树则要在外围斩根一次,如是三年,为的是刺激新根的生长。别人移大树要剃树冠,他却尽量不剃,免伤元气。他指给我看两行对比的樱花树,那剃过头的竟十年不长,愈来愈瘦。但柳树移栽时则必须剃头。那年他从福建樟州买得两棵大榕树,时已入冬,车进山东界已飘起小雪。到家后他急挖一暖窖暂埋,唯留少许枝叶透气,又放进一个电热器加热。一过年就为它建了个20 米高的保温大棚。现在这榕树气根如林,枝繁叶茂,一派南国风光。
我一生不知看过多少天然林、人工林、植物园,但还从未见过这样一座古树养老院。园内约有500 多棵古树,有来自河南的乌桕、安徽的黄连、山西的皂角、陕西的苦楝、山东的木瓜……每棵树都是一本大书,各有各的故事,而且它们来时都不忘随身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年轮,这是数百年来的活记录啊,是一部中国生态史、文化史。老王爱树,但并不小气。区里要建一座三千亩的大植物园,老王说,没有古树算什么植物园,顶多是个大苗圃。他张口就捐出了108棵古树。他爱吾园以及人之园,要让树文化普及,让更多的人爱树。
我想如果黄巢地下有知,那迁居远走的高家有知,那些分家卖树的弟兄有悟,那些扩城砍树的主政者们醒来,都能到这个园子里来走一走,他们一定会感恩老王在遥远的地方为他们本乡本族存了绵绵一脉。我能体会到老王的爱树之心。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古树养老院的主人做收养古树的慈善,源于他的生活经历及由此而来的爱树情结。古树之“古”,自有其价值,它与生态相关,与文化相关。
B.现实生活中,人都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收买移栽古树,有利则行,无利则弃,只讲实用,目光短浅,古树养老院主人也有这样的功利心。
C.园中的毛梾古树,据传周游的孔子用它做过车梁,起兵的黄巢用它拴过马,这表明古树是历史的活记录,也增加了文章的文化色彩,增强了可读性。
D.文末委婉传达出这样的期盼---这座古树养老院,会给寻常百姓以警醒,也会给主政者们以警示;同时园子的主人也要警醒,不能随意捐出古树。
【小题2】请赏析文中划线句。
那粗壮的老根如老人青筋暴突的手指,正顽强地插入石缝,抓住每一处可借力存身的石块。
【小题3】文中体现出“心有敬畏,方能行事”,这种敬畏之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简   
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20 0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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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诗经》是中华文明最早成书的经典之一,里面有大量劳动场面的描写,浓缩了广大民众辛勤工作的身影。《国风》中最长的诗是农事诗《七月》,起首“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段描述,说的是周历九月时,妇女们就在为严冬准备粗布衣服,而农夫正月里就在修理农具,二月下地春耕,妻子小孩把饭菜送到田边地头,一片繁忙的景象。以下七段又用平铺直叙的手法,顺着农事活动的季节性,叙述豳地农民一年四季的劳动过程和生活状况。农活一桩接一桩,根本没有歇息之时。虽然辛苦,但农夫懂得“人勤地生宝”的道理,对劳动从没有丝毫的抱怨。偶尔也能“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享用汗水换来的佳肴。辛勤工作在他们看来不仅是谋生手段,也是他们的存在方式。《芣苢》是一群妇女采集车前子时随口唱的短歌:“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劳动中一唱三叹,苦中有乐,后人平心静气地咏诵这些诗句,仍能感受到她们劳动中辛勤而欢悦的情感。当然,民众出于勤劳的本性,对不劳而获的贵族老爷总是看不惯的,《伐檀》中就有这样的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尚书》是上古官府重要文献的汇编,反映底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记载不多。提到辛勤工作之事,不少是指君王和官员勤于政务,如《皋陶谟》中称赞帝尧德行时说“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不过,统治者对于民众的勤劳是高度认同的,甚至认为官员们做事要像农民种地那样勤劳才是正道。如《盘庚》中希望部属“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反之,“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大诰》中则感慨“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农民努力耕种才有好收成,勤政的道理与之相通。
《仪礼》《礼记》是礼乐文明方面的经典,依然有反映民众勤奋劳作的记载。《礼记》中的《月令》就是逐月观察天文物候,敬授民时,以农事为中心排列十二个月事务的政令。其中对天子及百官的职事规定得非常具体,既不能春行冬令,也不能冬行春令,否则会遭受天灾人祸。
到《易传》问世,勤劳的价值更为哲学家所升华。在世人的眼中,大概没有比天体“运转混没,未曾休息”那样不舍昼夜、不知劳累的了,《周易·乾》因之借天象以发论,表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希望人们像上天不知劳累那样,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状态。自强不息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精神之一,而勤劳是基本点,没有勤劳,其他所有美德和人类理想无从谈起。勤劳由此成为中国人性格的底色,它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犹如空气、阳光之于生命一样不可或缺,似乎再也无须多加提及和论证了。
(摘自2017年4月22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伐檀》中的“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反映了民众看不惯不劳而获的贵族老爷,这是出于他们勤劳的本性。
B.《七月》中叙述了豳地农民一年四季的劳动过程和生活状况,农活一桩接一桩,根本没有歇息之时,农夫虽然辛苦,但对劳动没有丝毫的抱怨。
C.我们能从“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等诗句中感受到农民在劳动中辛勤而欢悦的情感。
D.《诗经》里面有大量劳动场面的描写,浓缩了广大民众辛勤工作的身影。其中《国风》中的《七月》是最早的一首农事诗。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尚书》中虽然反映底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记载不多,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统治者对于民众的勤劳还是高度认同的。
B.《尚书》中提到辛勤工作之事,不少是指君王和官员勤于政务,因为它是官府的文献汇编。
C.《七月》中的“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说的是周历九月时,妇女们就在为严冬准备粗布衣服、修理农具、下地春耕的繁忙景象。
D.统治者认为官员们做事要像农民种地那样勤劳才是正道,因为他们懂得农民努力耕种才有好收成,勤政的道理与之相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记》虽是礼乐文明方面的经典,依然有反映民众勤奋劳作的记载,如《月令》。其中对天子及百官的职事也规定得非常具体。
B.勤劳是中国人性格的底色,它对于社会非常重要,所以勤劳是基本点,没有勤劳,其他所有美德和人类理想无从谈起。
C.在世人的眼中,天体“运转混没,未曾休息”那样不舍昼夜、不知劳累,是哲学家对勤劳的价值的升华。
D.《月令》是以农事为中心排列十二个月事务的政令,认为春行冬令或冬行春令,会遭受天灾人祸。

同类题2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
由宋江的家族关系说明中国古代的政治(节选)
萨孟武
经济制度可以分做两种,一是个人主义的,一是社会主义的。前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不负责保证;后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须负责保证。但是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既然须负责保证,则团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不经营生产,因之,生产手段不能不归于团体公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常由国营。反之,个人既然自求生存,则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没有生产手段,而生产手段所生产的生产物业不能不归于个人私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均为私营。其次,团体既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当然没有特别顾虑的必要,因之,个人可任意筹划团体全部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利他主义是道德上最高原理。反之,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在考虑团体利益之先,不能不谋自己利益的安全,否则由个人的穷苦,势必引起社会全体的没落,所以这个时候,在道德上,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
但是从来社会乃同时存在着这两个制度,即在社会之内,固然实行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而在家族之内,则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经济制度既然不同,所以家族与社会的道德原则也互相抵触,即在家族之内,以利他主义为最高道德原则,在社会之内,却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社会与家族既然实行二种矛盾的道德原则,那末,人民要在家族之内,成为良好的父兄,势不能再在社会之内,成为良好的臣民,因为在道德上既有保证家族生活的义务,则稍稍剥削社会,由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利己主义看来,并没有什么大错。
这种现象固然不是中国才有的,不过欧洲各国,自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一面因手工业的没落,劳工阶级都吸收于工厂之内,同时兼以交通发达,人民容易迁徙,所以大家族制度渐次破坏,而代以小家庭制度。反之,中国则为农业社会,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本来不喜欢移住,这种性质已经可以发生大家族制度了。何况农业技术极其幼稚,家有数亩的田,就需要许多劳工,不论男女老幼,均须各尽所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劳动力既然必要,则家中多一个子弟,无异于增加一个劳动力,因此之故,家长也不许子弟移住别地。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有相当理由的。
在大家族制度之下,祖宗的财产是不许分割的。《礼记》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而《唐律疏议》亦说:“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即不但在道德上,奖励人们共产,且在法律上,禁止人们私产。在这样制度之下,如果一家的人都肯做工,当然和分家异财的,没有区别。但是家族既然实行共产制度,则家长当然有保证一家生活的义务,因此之故,懒惰的常常偷闲,把一切生计归于家长负担。家长既然负担一家的生计,则只能蝇营狗苟,以谋多得金钱,因之,他出来做官,又讲贪邪污浊,刮索民膏。但是不管他怎样刮索,财产是可以用得完的,最好能够抓住生财的手段。在生产力幼稚的社会,生财之法不能依靠于经济手段,只能依靠于政治手段,得了一官半职,就可发一笔大财。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中,团体为了达到负责保证的目的,必须经营生产,生产手段归于团体公有,生产常由国营。
B.一切社会中都同时存在个人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的与社会的经济制度不同,其道德原则也相互抵触。
C.在农业社会的中国,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之上,不喜欢移居到异地他乡,这种性质会导致中国大家族制度的形成。
D.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因为家中多一个子弟,就是增加一个劳动力,家长不允许子弟移居别处。
【小题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团体能保证个人的生存时,利他主义是道德最高原则;当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那么道德上须承认利己主义。
B.如果说在家族之内是以利他主义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那么在社会之内,就不得不把利己主义作为道德原则。
C.工业革命后,欧洲各国大家族制度渐次没落,原因在于劳动力都被吸收于工厂,以及交通的发达,人民容易迁徙。
D.实行共产制度的家族中,家长负担一家的生计,只能想法设法谋多点金钱,因此他们做官会贪污受贿,搜刮民膏。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运用了对比论证的方法,分析了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在生产手段与道德原则等方面的区别。
B.由利己主义看来,人民要保证家族生活,稍稍剥削社会没什么大错,因此,和珅等贪官从社会道德原则看,是可以理解的。
C.大家族制度下的祖宗财产不允许分割,《礼记》、《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从道德和法律上印证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
D.假使大家族的人都肯做工,这和分家异财没什么区别,由此可见在大家族制度之下,共产是受鼓励的,而私产则被反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后视镜

黄咏梅

父亲生于1949年。过去,他总是响亮地跟别人说,我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不过,很久没听他再这么说了。退休前,父亲是个货运司机,跑长途。他最远跑到过天路,别人要是问起,天路是一条怎么样的路,他无言以答,只顾哼“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一哼没个完,好像他记忆里那条天路,开不到尽头,他还时常超速,把人撇在后视镜都看不见的拐弯处。

母亲经常忧心忡忡地说:“也不知道你们父亲在路上会遇到什么?”那个时候没有移动电话,全靠父亲从途中某个加油站,拨个电话回家报平安,有时候是清晨,有时候是深夜。后来我才弄明白,母亲最害怕父亲在路上遇到坏人。

父亲常说,他的身后拉着台拖拉机,母亲是车头,哥哥是左轮,我是右轮。

在我和哥哥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经常缺席,他从来没有参加过一次家长会,他的签名从没出现在我们任何一本作业薄上。可是,父亲却为我们的求知欲付出过沉重代价。那一年,哥哥念初三,我念初一,我们不再满足从父亲捎回来的特产袋子上找课本里读到的地名了,我们缠着父亲讲那些地方。可是,父亲每每让我们失望。父亲抱歉地解释说,你们老爸天天坐在这个大玻璃罩子里,脚都不沾地,这些地方,多数是在镜子里看到的,你们知道,后视镜里看到的东西,又远又小。

有一天,吃过晚饭,父亲从房间里拿出一叠照片,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们。我们一看,竟然全是父亲在路上拍的。原来父亲求厂里那个工会主席借了相机。这些照片拍下的多数是公路牌。很多地名我们听也没听说过:怀集、白沙、乐从……也有我们知道的:桂林、长沙、武昌……天啊,竟然还有贺兰山。哥哥显摆地背起了那首诗:“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父亲赞赏地看着哥哥,那目光让我嫉妒死了。母亲也凑了过来,一张一张去认照片上的地名。

一次,父亲开到贵州六盘水盘山公路,那地方刚下过雨,山与山之间正骑着一道彩虹,像年画里看到的那么美。父亲生怕这彩虹消失了,连忙停下车,抓起相机,跑到路边拍起来。没想到,父亲停车的地方是盘山路一个转弯ロ,迎面一辆货车看到父亲的卡车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两相对撞,货车翻了,父亲卡车上的货物也被撞得七零八落。万幸的是,人没事。父亲被厂里记过处分,还要负责赔偿货物损失。

父亲再也没有停下来拍照。

父亲拉着我们这台拖拉机,吭哧吭哧地进入了新世纪。好在,我们都算争气,哥哥念了一所理科重点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著名的证券公司工作。我呢,则读了文科,在一家报社工作。

父亲一辈子只会开车,也没有培养什么业余爱好。母亲去世后,他独自一人打发晚年生活。我们劝父亲学点什么,父亲兴致都不高。后来哥哥想起父亲曾经爱拍照,就给他买了架筒易的菜卡照相机。父亲拿着相机在运河边转悠,将远景拉成近景,将一朵花拆成几瓣,将送河搓成一根线……如此半年不到,父亲发现,从镜头里看到的世界,其实跟肉眼看到的也没什么区别。

60岁那年,父亲被检查出脊椎増生,这是长期坐驾驶椅落下的职业病。医生教父亲尝试倒着走路,可以减轻疼痛。父亲很快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只见他双手握拳,双臂前后摆动,就像胸前摆着一只方向盘,父亲上下转动着它,一发动,便双膝微曲,左右、左右、一步步朝后退去。父亲倒行得很稳当,既撞不到朝前行走的旁人,也撞不到身后的树木、花丛、栏杆,仿佛他的身体左右各安了一只后视镜,背上装了只影像雷达,并且还发出了嘟嘟的警报声:“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这种运动,让父亲找回了上班的感觉。

父亲倒行的本领日渐上乘,速度已经可以跟那些慢跑者相媲美。有一次,由于手臂摆幅过大,父亲撞到了一个男人的脊背。男人停下脚步,朝父亲瞪大了眼睛,嘴里骂骂咧咧。父亲超过他之后,ー边倒退着,一边朝男人作揖道歉,男人觉得父亲倒行作揖的动作实在滑稽,简直有点卓别林的效果,便转怒为乐,用手臂捅一下身边的女伴,两人指着父亲笑起来。父亲看着那对开心的男女逐渐从自己眼前远去,最终变成两个小点。

父亲说,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后视镜里的小点是这样形成的……

(原载于《钟山》2014年第一期,获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一个父亲的视角,讲述一位货车司机从跑长途挣钱养家糊口到退休在家颐养天年的人生故事,凸显了人生长途中亲情的人伦关系与俗世温暖。
B.“父亲的身后拉着台拖拉机,母亲是车头,哥哥是左轮,我是右轮。”这句话运用比喻和排比的修辞,形象地表现一家四口全都依靠父亲挣钱养家的不易。
C.小说善于运用细节刻画人物。父亲看到哥哥能背岳飞的《满江红》时,那赞赏的目光“让我嫉妒死了”,一个细节凸显出“我”对父爱赞赏的艳羡和渴望之情。
D.“父亲倒行得很稳当”,父亲倒行时“撞到了一个男人的脊背”,小说把两个看似矛盾的情节连在一起,从而揭示普通人物身上也有难以预料的人生际遇。
【小题2】小说标题“父亲的后视镜”有什么深层含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人物普通,情节单一,不配获得2018年度的国家大奖一一鲁迅文学奖。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不过就是一个吴孟超

“他创造了中国医学界乃至世界医学肝胆外科领域的无数个第一,他翻译了第一部中文版的肝脏外科入门专著;他制作了中国第一具肝脏血管的铸形标本;他创造了间歇性肝门阻断切肝法和常温下无血切肝法,他完成世界上第一例中肝叶切除手术;他也切除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肝海绵状血管瘤 他从医75年,将超过15000名病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他就是朗读者吴孟超。”他,被人们称为“中国肝胆外科之父”,今年已经96岁。

他的右手,握过众多的奖杯,但却最契合止血钳的形状——筋脉虬结,右手食指指尖微微向内侧弯;但又超乎寻常的柔软细腻,指甲整齐润泽——食指畸变是因为过去的成千上万台肝脏手术,细腻灵活是为了未来能再多帮助一个生命。庞眉皓发的吴孟超说,自己爱惜手要远胜过脸。脸老了没有所谓的,但是这双能在手术台上连续操作十个小时的手,是和死神博弈的利器,在肝脏的方寸之间渡人生死,接病人回到人间时,要稳健而有力——在面对病人满腹腔的充血时,所有人都只能看到满眼的红色,但吴孟超的手可以直接伸进去,代替眼睛游刃有余地选中血管一掐,血当即就会止住。

吴孟超其实是马来西亚的归国华侨。他初中毕业时,祖国正遭受法西斯的侵略。按照当地习俗,校方要出资让毕业生聚餐。“奉献自己”的种子,已经在身为班长的吴孟超心中深种了——他当即建议,把聚餐的钱捐给祖国正在浴血抗战的前方将士。于是一份以“北婆罗洲萨拉瓦国第二省诗巫光华初级中学39届全体毕业生”名义的抗日捐款,送往了抗日根据地延安。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毕业典礼时,学校收到了八路军总部以***、朱德的名义发来的感谢电。

吴孟超下定决心,要回国参加抗日战争,即使一人之力不能救祖国于水火,也要和亿万同胞共赴汤蹈火。吴孟超走了一个月的水路、旱路,来到昆明,却发现去延安的路只会更加漫长凶险。同学劝他,与其送死,不如科学救国。于是,吴孟超暂时按下自己内心的激愤,投入了考取同济高中的复习中。后来,吴孟超考入同济大学医学院,有幸听到了“当代中国外科之父”、在二战中挽救无数生命的裘法祖教授的课,顿时被他的渊博知识、精湛医术所折服,用吴孟超自己的话说,“成了他的铁杆粉丝”。后来吴孟超在医院当住院医生,才得以近距离地跟裘法祖查房、看他手术,真正如愿以偿地成为他的学生。到今天,中国肝胆外科的中坚力量,百分之八十是吴孟超的学生、学生的学生和第三代、第四代学生。

吴孟超再次回到马来西亚时,父亲已经因为胆囊结石胆管结石去世了。他为了救国,学了这一行,却没有机会给自己的父亲医治。他在父母的墓前,说:妈妈爸爸,我已经为祖国做了一点事情。

在2004年,82岁的吴孟超,不顾众人的反对接下了一台复杂的肝脏肿瘤切除手术。手术的对象是一个叫甜甜的女孩,她肝脏的肿瘤,比篮球还大,大到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肝移植一条路可以保命。同事偷偷劝吴孟超,说别人都不敢切,你切了,万一出了事,你的名誉就没有了! 在旁人在乎“晚节”大过天的年纪,吴孟超只认“人命关天”,他果断地说:我不过就是一个吴孟超,救治病人是我的天职——名誉算什么! 2004年9 月24日早上8点到晚上6点,吴孟超通过整整十个小时的手术,给女孩切掉了肿瘤。女孩说:“后来我选择了9 月24——让我获得再生的日子,和我心爱的人携手走上红毯。今天我可以拥有完整的人生,谢谢您。”

在吴孟超这里,所谓“人上人”的荣耀他尽管让别人去享受,他只图善尽“人中人”的天职。一生中听到最多的话,就是别人感恩的话;听到最多的字眼,就是“谢”这个字。但这对于像吴孟超这样的医生来说,足够美好了。

(选编自《朗读者》第二季第9期)

(相关链接)

①吴孟超的同事:“认识您三十多年了,在很多人看来,您是个传奇,但只有我看到过,手术后靠在椅子上的您,胸前的手术衣都湿透了;两只胳膊支在扶手上,掌心向上的双手在微微颤抖。”“您说,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在手术室里倒下了,你知道我是爱干净的,记住给我擦干净,不要让别人看见我一脸汗的样子。”对于自己越喜爱越器重的学生,吴孟超会越严厉。学生张绍庚说,导师常常告诉他们:“一定要趁年轻时好好学习,一个好的外科医生,必须具备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医风,否则将一事无成。”

(央视网《中国微故事》,2018年07月26日第80期)

②“一个医学家应该把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作为终身追求。”“虽然退休了,但只要组织需要,只要病人需要,我随时可以进入战位,投入战斗!”吴孟超说。

(2019年1月15日《文汇报》)

【小题1】下列表述不能用来支撑吴孟超是“肝胆外科之父”的一项是
A.年岁已高的吴孟超不顾众人的反对,接下了一台复杂的肝脏肿瘤切除手术,并获得成功。
B.他创造了间歇性肝门阻断切肝法和常温下无血切肝法,完成世界第一例中肝叶切除手术。
C.他翻译了第一部中文版的肝脏外科入门专著,制作了中国第一具肝脏血管的铸形标本。
D.我国的肝胆外科中坚人才,百分之八十是他的学生、学生的学生和第三代、第四代学生。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长期在手术台上与死神博弈,救人过万,使吴孟超右手筋脉虬结,右手食指发生畸变。
B.吴孟超严格要求他用心培育的学生,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深深影响着他全力救治的女孩。
C.外人常看到的是吴孟超传奇般的辉煌业绩,却很难看到他真实、辛劳的日常工作状态。
D.弃“人上人”的荣耀,尽“人中人”的天职,是对“我不过就是一个吴孟超”的诠释。
【小题3】请结合材料,探究吴孟超“只要组织需要,只要病人需要,我随时可以进入战位,投入战斗”这种言行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