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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吴芳吉:国人之范
邹柱石
吴芳吉(1896 ---1932),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著名诗人。1896年出生在重庆杨柳街,8岁随父迁居江津“白屋吴宅”,世称“白屋诗人”。13岁时在作文课上写出名噪全川的《读外交失败史书》,被誉为神童。
他被称为诗词改革的先驱,是举国皆知、享誉一时的爱国诗人。其代表作《婉容词》,被中国诗界誉为“几可与《孔雀东南飞》媲美”的传世之作。《婉容词》描写了一位贤淑的乡下女子被出国留学丈夫抛弃而殉情的爱情悲剧。诗一发表就引起文学界的震惊,全国读者争相传诵,并被选入中小学教材。当时的读书人只要一提到吴芳吉就能随口吟诵出:“天愁地暗,美洲在那边?……”
今天来看,《孔雀东南飞》毕竟是永恒的经典,《婉容词》再怎么好,都没有可比性;但是当时的影响,可见一斑。他的人品、文品也曾受到周恩来、郭沫若等人的高度赞誉。1910年,吴芳吉凭才华考入北京清华园留美预科班。1912年因抗议美籍教师无理辱责因病缺考的中国同学,吴宓和吴芳吉等十人被选为罢课代表。吴芳吉年纪最小,仿骆宾王《代徐敬业讨武曌檄》,撰写《讨校长檄》,署名求公道。后拒绝认错被校方开除,时年16岁。
被清华开除后,吴芳吉流浪北京.后辗转去上海书局做校对,次年在同学资助下徒步回川,沿途乞讨、历时半年回到老家。这段直堕底层的经历,让吴芳吉了解了当时的中国社会。军阀的暴行、战乱的苦痛、百姓的困顿、女性的压抑……无不给其心灵带来震撼,成为笔底狂澜。吴芳吉的诗文成了反映民生疾苦的号角和武器:“三日不书民疾苦,文章辜负苍生多。”
这以后,吴芳吉一边读书,一边创作,一边从教。吴芳吉从教的足迹遍布全国,他凭自己的学识声望和至交好友吴宓等的介绍,做过中学教员,做过大学教授。先后受聘于西北大学、东北大学、成都大学、四川大学等名校。1929年,他与重庆籍教授一起致力创办了重庆大学,任文科系主任。
1931年,应当时的江津县县长邀请,辞去待遇较好的重庆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授之职,返回江津中学任校长。吴芳吉到校后,在学校的砖柱上,亲笔书写“学、海、津、梁”四个篆字作校训,高薪聘请外地优秀教师到江津中学任教,特聘重庆大学的外籍教授来校讲学。江津中学在他的励精图治下,很快跃升为中华一流中学。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际,时任江津中学校长的吴芳吉深夜读报,见此消息,立即亲自敲响校钟,集合全校师生上街游行抗议。1932年“一·二八”事变,日军进攻上海,十九路军奋起抗日,吴芳吉闻讯,慷慨高歌,欲单身一人赴前线杀敌,被师生从江边劝回。按捺不住的激情,使他创作了颂扬十九路军的抗日诗歌《巴人歌》:“三千子弟令如山,征衣未浣血斑斑……”这传诵一时的诗作,成了唤起民众抗战的动员令。本年5月4日,他应邀到重庆做宣传抗日的演讲,当众朗诵《巴人歌》,上千听众鸦雀无声,热血沸腾,泪流满面。
5月5日返回江津,当晚向全校师生讲述重庆各界同仇敌忾、心系抗战的情形,并再次朗诵《巴人歌》,朗诵未完而诗人兼校长的他已体力不支、脸色惨白地倒下了。5月9日,吴芳吉辞世,时年36岁,送葬者700余人。
芳吉自小家庭贫困,营养不良,文弱之人而具铮铮铁骨。思其在重庆朝天门码头只身赴国难之时,其慷慨苍凉,大有当年燕国荆卿屠秦之悲壮豪勇。虽享寿仅36载,胜活百年多矣。芳吉其为川人之范,国人之范。
(选自《重庆日报》)
相关链接:①吴芳吉少年生活的地方环境不好,盗娼赌博者多,父亲吴传姜就用石灰将墙门刷白并写“白屋吴宅”字牌,意为清白之家,吴芳吉就自取名“白屋吴生”。
②吴芳吉跨入诗界之时,正值“五四”文学革命的兴起。他在诗歌创作中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论战“新旧文学观”。对诗界全部否定传统诗歌的“突变论”、全盘欧化的“另植论”、死守陈规的“保守论”都进行了批判,倡导诗歌要有时代感和现实感。
(庞国翔《用诗歌抵制日货的诗坛奇人吴芳吉》)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求学的坎坷,生活的艰辛,一方面使得吴芳吉四处飘零,深陷社会底层;另一方面,也使吴芳吉的诗歌更加接近民众,更具鲜明的现实主义特色。
B.年少轻狂的吴芳吉为抗议美籍教师辱责中国同学,便仿唐骆宾王《讨武曌檄》撰写《讨校长檄》,书于横幅长条并署名张贴,最终被学校开除。
C.颂扬十九路军的抗日诗歌《巴人歌》倾注了吴芳吉的满腔热情,激发了广大人民的抗日斗志,也成为了吴芳吉的生命绝唱。
D.吴芳吉既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教育家,他在担任江津中学校长期间他励精图治、高薪聘请外地优秀教师到江津中学任教,并提出了“学、海、津、梁”的四字校训。
【小题2】下列对有关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
A.吴芳吉虽被誉为神童,但他的《婉容词》与《孔雀东南飞》相比,无论是艺术形式还是思想内容,都相去甚远,无法比拟。
B.吴芳吉虽然没有从清华大学毕业,但是后来他一边读书,一边创作,一边从教,完全凭借个人的努力。在以后的日子里曾受聘于西北大学、东北大学、成都大学、四川大学等名校。
C.“文章合为时而著”,吴芳吉倡导诗歌要有时代感和现实感,他的诗歌始终与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根系百姓,深入底层,成为了反映民生疾苦的号角和武器。
D.吴芳吉性情刚硬急躁,例如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际,他“深夜读报”见此消息,便不顾及师生已然安睡的事实,立即亲自敲响校钟,集合全校师生上街游行抗议。
E.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多次引用诗句,这样既突出了吴芳吉诗人身份的特点,又概括了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生平事迹和主要成就,同时文中多次引用吴芳吉自己的诗句,使得文章在表达方式上富于变化,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思考。
【小题3】文中说,“芳吉其为川人之范,国人之范”。吴芳吉身上有哪些方面可为人之楷模?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24 1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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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出租车司机
刘易斯
我刚从法学院毕业的时候,是那样的自信而又雄心勃勃,我想往上爬,跻身于上流社会并且财运亨通,我想出人头地结交法律界名流。但我没有料到工作后遇到的第一件事就办得极不顺利。
那天,我的上司派我到名叫新缪灵的农村小镇,给一名叫奥利弗·卢肯斯的人送传票。我们需要这个人在法律程序上做证人,可是他对我们发去的信函不予理睬。
我告诉他我想找一位名叫奥利弗·卢肯斯的人。
“我有一辆出租车,我把它开出来,咱们一块开车去找卢肯斯,他玩的大部分地方我都知道。”
他是如此开朗和友好,以至我被他的热忱深深地感动。他开出车来喊道:“喂,年轻人,这就是你的四轮马车。周围的人都叫我比尔……”他那爽朗的笑声,仿佛把我当成他的老朋友了。而且把为我找奥利弗·卢肯斯当成了他的任务。我告诉他我是来给卢肯斯发传票的,而卢肯斯拒绝当我们的证人。
比尔把我带到贝内克家,兴高采烈地问道:“你们今天见到过奥利弗·卢肯斯吗?他的朋友在找他。” 贝内克看着藏在比尔身后的我,犹豫了片刻之后说道:“他刚才在这儿来着,可能到居斯塔夫逊那儿刮胡子去了。”
我们把到了居斯塔夫逊的理发店。一位顾客说,他沿着旅馆那边大街散步去了。
我们又到格雷理发店,主人说他可能到公共赌场去了;我们又追到公共赌场去了。我们又追到赌场,人家说他露过一面,买了一包烟就走了。我们穷追不舍跟在他的后面,但总是找不到他,已过了午间一点钟,我感到很饿 。
“叫我老婆为咱们做午饭,费用不会超过半美元,但能吃到丰盛可口的饭食。 我们到瓦德峰上,一边吃,一边欣赏风景。”
比尔那乐观的乡村人的智慧对于我这个常有城市病的人来说非常清新。当我们坐在山顶上,眺望一片片绿油油的牧场和蜿蜓流过片片树林的小溪时,他用当地的方言土语谈论着新缪灵,解释着每一件事,无拘无束地嘲讽这里的人们。
这一天我对新缪灵的了解比在城里要多得多,因此,我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们离开森林和草地,继续寻找奥利弗·卢肯斯,但还是找不到。最后比尔抓住了卢肯斯的一位朋友,逼着他承认“奥利弗·卢肯斯可能到离这儿3英里远的他妈妈家里去了。”
“我认识奥利弗的妈妈,她是个厉害得令人可怕的人。比尔叹息道。果然,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高大而愉快的老太婆。但她听明来意后喊着:“我不知道什么奥利弗,也不想知道”,并从老式的火炉上抓住一只熨斗把我们赶了出来。
回城的路上,比尔的形象在我脑海里翻腾。我想着那些与高等学府和法律界不搭边的诚实而愉快的人们,激动不已。我找到了财富,我发现了新的生活方式。
我的上司差一点没把我给杀死,第二天我再次被派到新缪灵,一位和卢肯斯一起工作过的人和我一起去。
火车到达新缪灵的时候,比尔站在车站的月台上,身子倚在他的车子上。奇怪极了,卢肯斯的妈妈——那只母老虎正在那里和比尔又说又笑,没有半点气势汹汹的样子。
我的同伴问:“昨天你在这儿见到过他吗?”
“是他帮着你找奥利弗·卢肯斯的?”
“是的,他帮了我很大的忙。”
“他应该帮忙,他本人就是卢肯斯!”当我把传票交到卢肯斯手里时,他的妈妈大声讥笑我,仿佛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使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他们满怀友爱和善意,请我到邻居家喝杯咖啡。
“我把你的事情告诉他们之后,他们都焦急地盼着你的到来。”卢肯斯指着周围的人,兴高采烈地说着,“他们是这个镇子里昨天没有见到你的仅有的几个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运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开头描写了“我”对新缪灵小镇的第一印象,为下文“我”对小镇感受的变化作了铺垫。
B.“比尔”明明就是卢肯斯但他却始终没有承认还带着“我”四处寻找,可见“比尔”为人并不真诚,不肯做证人。
C.寻找卢肯斯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小镇人生活的简朴,内心的真诚乐观,这正是与那些被物质欲望所左右的人的不同之处。
D.小说以“我”寻找卢肯斯为明线,以“我”在寻找过程中对小镇的感受的变化为暗线串联故事情节,文章条理清晰。
【小题2】小说结尾处,“我”才明白“比尔”就是卢肯斯,但在前面作者已做了必要的伏笔和暗示,请对此加以概括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理解文中“我找到了财富,我发现了新的生活方式”这句话的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湖北的曾国,不见于文献。一般认为,它就是史传中的随国。随国曾经是汉水北岸的姬姓国家中最强大的,是楚国北上的最大阻碍。《左传》和《史记·楚世家》都讲了楚武王三次伐随的故事,有趣的是,两部书的说法完全不同。

公元前706年,楚武王第一次伐随。《左传》写这一战的部分,算是散文名篇。不过写得像是一场辩论赛:楚国反省自己的战略,说我们应该放松对随国的进攻,相反提高随国的地位。这样,随国就会抛弃盟国而妄自尊大,然后我们就可以寻机下手了。随国方面,则有一位贤大夫大谈治国之道,尤其是提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的结论,堪称早期民本思想的典范。最终结果,是“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看样子随国还略占上风。

这些议论,《史记》统统没有。《楚世家》关注的是:这次事件之后,随国向天子转达了楚国想提升爵位的要求。一个诸侯国跑去向天子说这事,当然非常无礼,换句话说,随国应该是已经被楚国打怕了。

公元前704年,楚武王再次伐随。《左传》说,随国有奸臣有忠臣,结果国君只听奸臣的意见,被打得大败。但楚国也是倒霉催的,居然在战场把奸臣活捉了,于是觉得,这是上天要替随国治病(因为随国从此要听忠臣的了),可见灭随的时机未到,也就撤了。

《史记》则强调,这一年楚国得知了自己称王的要求被天子拒绝,所以这次征伐似乎是对随国办事不力的惩罚。另有个《左传》未提的大事件,楚武王宣称“王不加位,我自尊耳”,楚国从这年开始称王了。

公元前690年,楚武王第三次伐随。《左传》说:出兵前,楚武王告诉妻子:“余心荡。”他的夫人立刻做出判断,国君将不久于人世,但她又说:如果出兵没有失利,那么君王死在行伍之中,也是国家的福分。果然,楚武王在军中去世,但楚国的将军们秘不发丧,继续前进,以楚王的名义进入了随国,最终使随屈服。

《史记》又没有这些动人的细节,但交待了这次伐随的原因:因为尊楚为王,倒霉的随国被周天子叫过去数落,而这件事又让楚国认为随国背叛了自己,所以才发兵讨伐。

综合起来看就是,《左传》中随国是楚的劲敌,楚国用尽了计谋和武力,才将之征服。而《史记》里,随国只是一个夹在楚国和周天子之间的可怜虫,楚国不灭随,只是想留着它作为缓冲和中介,让他去和天子对话,比自己出面更方便而已,后两次征伐,其实已经不是收拾敌人,而是教训小弟。

讨论春秋的历史,学者们通常重视《左传》胜过《史记》。但这件事上,《史记》恐怕另有很有分量的史料。难得司马迁毫无讲故事的热情,却把三次征伐环环相扣的因果关系梳理得非常清晰。而且,联系到后来的楚随关系,《史记》这种讲法显得更合理。

早有学者注意到,“楚国和随国关系在春秋中期以前,互相征伐,战争不已,而春秋中期以后到战国初年,忽然变得十分友好,几乎到了同呼吸共命运的程度。”就拿曾侯乙编钟来说,其中有一枚楚惠王送的镈钟。楚惠王为什么要给曾侯乙送钟呢?就有学者推测说,当年随国顶住吴国的强大压力,救过惠王的父亲楚昭王的命,因此惠王要对随国表示感激。

转变何以发生?按照《左传》很难解释。但如果接受《史记》的叙事,这个问题就无需费心了: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转变”,早在春秋初,随国就已经是楚国的仆从国,春秋中期以后,被调教得更加服帖了而已。

(摘编自刘勃《小国的生存之道》原载于2018年8月2日《南方周末》)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据《史记》记载,公元前704年,楚国不顾周天子反对,自立为王。
B.关于楚国三次伐随,《左传》的叙述充满了动人的细节,而《史记》则没有这些细节的叙述。
C.《左传》中楚随是劲敌关系,《史记》中楚随是大国与仆从国的关系。
D.如果按照《史记》的叙事,那么楚随关系后来的转变就不合情理了。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基于司马迁的叙事笔法和战国初年的楚随关系这两个因素,本文更认同《史记》的记载。
B.有学者提出曾侯乙编钟中有一枚楚国送的镈钟,这证明了楚随关系在春秋中期至战国初年好转。
C.本文通过正反对比论证,证明了《史记》中关于楚随关系的记载更可信。
D.本文引用了古籍史书的叙述和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并且让它们产生了逻辑联系。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关于楚国第一次伐随,《左传》借楚人之口,为读者讲述了“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道理。
B.按照《史记》的叙事,随国可以调解楚国与周天子之间剧烈的正面冲突,这正是楚国没有灭掉随国的主要原因。
C.《史记》把三次楚伐随事件环环相扣的因果关系梳理得非常清晰,不符合《史记》忽视故事情节间联系的写作特点。
D.虽然《左传》的史学价值大于《史记》,但在楚伐随这件事上,《史记》给我们提供了更有价值的史料。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科举”可以说是统一王朝的中央政府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向全国各地的“士”阶层中选拔人才,纳入整体的行政系统,担任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职务。为什么“士”成为治国人才的主要呢?这是根据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中一个基本假定:“士”是精神修养和经典教育的产品,只有他们才能提供政治秩序所必需的道德操守和知识技能。
如果想了解科举为什么早在公元前二世纪便已在中国萌芽,而且先后延续了两千年之久,我们不能不从“士”的起源和流变说起。在西周的“封建”制下,“士”是古代贵族中最低的一级,但从春秋时期起,“封建”制逐渐解体。一方面,上层贵族有下降为“士”的,另一方面,下层的“庶民”也有上升为“士”的,于是“士”的数量开始激增。与此同时,“士”的性质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古代文武不分的“士”转变为研究“诗、书、礼、乐”的“文士”,相当于社会学家所谓“文化事务的专家”。这一社会变动至战国时期完成,“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正式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最先兴起的儒、墨两大学派便代表了“士”的原型。
儒、墨两家在思想上虽有分歧,但却同以政治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为“士”阶层的最重要的任务。孔子“士志于道”的名言已对于“士”的社会功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他们必须担当起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重任。墨子处身于战国初期,“士”在政治上已远比春秋时代活跃,所以他更进一步要求各国国君“尚贤”和“亲士”。在积极方面,他强调“贤良之士”是“国家之珍,社稷之佐”,因为他们“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君主必须对他们“富之、贵之、敬之、誉之”。在消极方面,他更发出警告:“缓贤忘士,而能以其国存者,未曾有也。”
社会结构的转变和儒、墨的倡导终于引出了一个相当普遍的国君“礼贤”运动。从公元前5、4世纪之交起已有魏文侯受“经艺”于子夏和鲁缪公敬礼子思的记载。公元前4世纪中叶齐宣王重建稷下学宫,网罗“学士且数百千人”,则是战国时期规模最大、持续最久的一个“礼贤”机构。自此以后各国为了变法图强,无不以“招贤纳士”为当务之急,而政治舞台也完全操纵在“士”的手中。但当时的“士”都是所谓“游士”,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人数十分庞大,又经常流动于各“国”之间,形成了一股举足轻重的“国际”性的势力。正因如此,当时衡量一“国”或一个政治集团的实力,“士”的高下与多寡竟成为一项最重要的指标。
【小题1】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论述层次。
【小题2】春秋战国时期,“士”比前代有了哪几个方面的较大变化?
【小题3】为什么说“士”的高下多寡成为衡量一国或一个政治集团实力的重要指标?结合全文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早期的原始瓷主要是用于制作随葬的冥器,但随着烧制的技术越来越成熟,便越来越多地用于生活,并在此以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日常器具,上至皇家贵族、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其渗透到中国人生活的各个空间,成为中国人文化生活的重要部分。

如果说以前的瓷器,由于质朴而接近玉的质感,受到文人贵族包括民众的喜爱,到宋代却开始正式成为皇室进行各种祭祀典礼、人生礼仪的祭器与礼器。因此,中国人对于陶瓷器的选择与使用,并不是偶然的,是有其价值选择的,其选择的是“尚质贵诚”,其中包含了瓷器源于泥土,更接近自然的本质的意味。通过对古代陶瓷艺术的研究,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崇尚简朴、崇尚道德、崇尚读书的礼仪之邦。与同时期欧洲的贵族文化相比,这是一个先进得多的文化。

(摘编自李方莉《陶瓷背后的中国文化》)

材料二

(摘编自黎云常《中国陶瓷文化走向世界的思考》)

材料三

传统是景德镇的历史辉煌,也是历史留给景德镇的宝贵财富。如何通过传统,又怎么样跳出传统是景德镇陶瓷文化的一个重大变奏。景德镇陶瓷文化必须立足现代社会的土壤,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走求变、创新和现代化之路。

景德镇陶瓷文化在现代的重构不是彻底重建一种全新文化,不是完全移植外来文化,它只能是植根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统,并体现现代文化精神的一种新的陶瓷文化,是传统和现代的统一。传统创作文化理念、陶瓷器物中的人文精神、制度文化、独特工艺、民族文化需要好好继承。景德镇陶瓷要走向世界,不仅要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产品设计上进行变革和创新。将陶瓷产品与景德镇悠久的艺术传承与当代的审美观念结合起来,充分挖掘悠久灿烂的陶瓷文化,大打文化品牌战,扎根民族,博采众长,创造出不仅外观精美而且极具文化内涵的,不仅有自己独特的本色而且结合世界潮流的产品。以审美的意识发掘文化遗产,总结景德镇陶瓷文化中美的规律,找寻陶瓷器物中的灵魂,在传统与现代变奏中选择和重构。

(摘编自李兴华胡菁惠《景德镇陶瓷文化在传统与现代变奏中选择和重构》)

材料四

马鞍岭是藏于景德镇莽莽群山中的普通村落之一。这里自唐末五代就出产优质瓷土,丰富的瓷土资源和充足的山水资源,为瓷土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被外界称之为“瓷之源”。

从去年开始,当地政府把马鞍岭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示范点,将其打造成一个集陶瓷文化、休闲旅居、创客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并对马鞍岭村的民居、道路、管网、水系等进行改造优化,基础设施有了大幅改观。

周末和节假日客流如织,游客纷纷来此感受陶瓷文创旅游的浓郁氛围,瓷器和陶瓷文化已成为扶贫新利器。

(摘编自新浪网2018年6月《光器成为扶贫新利器》)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瓷器历史悠久,不仅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阶层,也渗透进中国人生活的各个空间,后期更多的被使用于日常生活。
B.瓷器在逐渐的演变过程中,成为中国人文化生活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而其背后蕴藏的中国文化,比其他国家的贵族文化先进。
C.景德镇陶瓷文化只有根植于景德镇陶瓷文化传统,并体现现代文化精神,融合传统和现代,才能获得在现代的重构。
D.马鞍岭从唐末五代就出产优质瓷土,被外界称为“瓷之源”,如今基础设施得到改造优化,这里成了文创旅游景点。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人对瓷器的选择和使用,有一个从喜爱外在质地到选择内在价值的过程,其中包含了中国人对瓷器接近自然本质的认同。
B.中国瓷器身上带有崇尚简朴、崇尚道德、崇尚读书的文化礼仪底蕴,却并未因此给1994年的中国陶瓷出口带来优势。
C.瓷器在中国历史上拥有辉煌的过去,但是如果过度固守传统,会削弱中国瓷器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瓷器发展必须求变。
D.走求变、创新和现代化之路,只要在产品设计上进行变革和创新,创造出精美的产品,这样景德镇陶瓷就能走向世界。
【小题3】结合文本内容,简要概括中国瓷器的美表现在哪些方面?并请为中国瓷器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乌龙刀

文/戚富岗

在小城的西南隅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刀铺,说是店铺,其实也可以说是个铸刀的小手工作坊。屋子不大,冲门口立个铁匠炉子,角里摆着一张旧得早已脱漆的几案,案上排列的菜刀一色乌油油的黑。铁匠姓邬,人称老邬。老邬从不愿把刀拿到屋外去卖,不喊也不吆喝,他说好东西自会有识货的人找上门来的。

买把切菜刀有啥识货不识货的,听老邬一报价比一般菜刀的价钱高出一倍,心里马上有了一半的不乐意,再看老邬的菜刀乌黑乌黑的,不比市场上卖的锃亮,扭身就走了。老邬也不理会,低头接着忙自己的活。长此以往,老邬的生意自然好不到哪儿去。不过铸刀的手艺,老邬一直没舍得撂下。

老邬刀铺所在的西大街,由于扩建新城,如今已十分偏僻冷静。可要搁在五十年前那可是小城的正中心,是个顶热闹的地方。阳城县内也很少有人不知道这刀铺的。一位老师傅带着一个小徒弟,生意红火的热火朝天的,那小徒弟就是现在的老邬。老师傅活到九十多岁,老邬就把刀铺的一摊子接了过来。老邬年青时候小伙子长得结结实实的,精神着哩,哪像近几年整天趿拉着鞋子打发日子。听老邬说,铸刀的学问大着呢,用料、火候、力度、打磨样样都有大讲究。要铸把好刀可没那么容易。他还说,他的师傅会三九二十七套铸刀方法,他只算是学通了锻铸乌龙刀。提到乌龙刀,是通体乌黑,别看样子不打眼,却是锋利无比,断铁断钢不圈边不崩刃。有人持乌龙刀跟日本的军刀比划过,三磕两碰的,日本军官手里的长刀就成两截了,而乌龙刀丝毫无损。当时老邬的名声响得震耳朵,就连京城里都有找老邬求刀的。求刀的人太多了,要求把乌龙刀得在三个月以前先定下。

熟识的人见老邬的生意冷清得寒心,劝老邬想想法子,少下些工夫、换换材料,压压成本。老邬说乌龙刀本是给习武人用的,如今太平盛世喜好踢打拳脚习刀藏刀的人少了,自己将它改成厨房里用的切菜刀已经痛心过一次,决不能再对不住它。他还说刀是有生命的,亏欠不得。就好比给大骡子大马如果喂食小毛驴的草料,绝对不成。也好比用粮食酿酒,少发酵一天,减一道工艺,醇香就不那么地道。老邬不相信乌龙刀会就这么死掉,他坚信会有懂行之人的。

要说懂行的人,老邬的至交郑厨子可能应该算一个。郑厨子的到来着实让老邬高兴了一阵子,把他的酒瘾也勾了起来。说话投机的人到一块喝酒往往更容易上性子,酒喝得愈上性子说话也往往愈加投机。

“使了半辈子的菜刀了,我了解。同样是把菜刀,有的看上去闪光发亮花里花哨的很合现代人的心意。不过菜刀可不是放在装修华丽的博物架上的欣赏品,尽讲好看。真正用起来却是几个月就锈得不成样子了。越磨越没有钢性,越磨越不好用。要是干我们这行的,一年里头就得换一两把,刚用顺手就该换了。而有的刀,一把就是半辈子的家什。就算都是炉子上一锤一锤敲打出来的,区别也大得很。用的东西不一样,手艺不一样,掏力气洒汗多少不一样,打出来的菜刀自然也不一样。”

“听说你这次要被请出国门了,我的乌龙刀岂不是也可以到国外去风光风光。做人就是得凭真本事,你这一身的好厨艺总算没有白费。”

“说啥厨艺不厨艺的,这些年我就认一个理:锅上全凭一柄勺,案上全仗一把刀,一把好刀就是半个厨子。无论是截段、抹片、切丝、雕花从来都是一刀一刀认认真真。对我来说,没有一把应手的刀,再好的菜,色香味也出不来。这次要到洋人面前去亮亮手艺了,决不能砸了台面,所以不惜坐了一天的车来找你老兄。”

“放心,保许粉得肉泥剁得排骨,越使越利、越用越亮。”

“成!仨月头上我准时到。”

“不,七日便可取刀。”

 七日后郑厨子又回到老邬刀铺却正赶上老邬的遗体告别仪式。

老邬怎么就死了呢?

有人说老邬喝了一宿的酒,又连续七天七夜没合眼睛,几十几的人了哪里还吃得消;有人说老邬和他的乌龙刀被冷落了这么多年,他是决心铸成最后一把刀与世诀别的;有人说依过去的说法一把好刀往往是要收了一个人的精气神的,那也必定是一把真正的好刀;也有人说一个爱刀如命的人临死铸得一把好刀,值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   )
A.老邬虽然没有撂下铸刀的手艺,可他的菜刀生意并不好,因为他没有刀的外形包装意识,市场上的刀锃亮,而他的菜刀乌黑乌黑。
B.老邬的刀铺曾经繁华过,生意也曾做得热火朝天,由于新城扩建,原来的西大街现在变得十分偏僻冷清,加上老邬固守传统,不懂吆喝,生意变得十分冷清。
C.乌龙刀虽然通体乌黑样子不打眼,可在老邬那里是有生命的;如今练武人少,他极不情愿地将它改造成厨房用的切菜刀。
D.在小说中,郑厨子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很识货,懂行,与老邬投机,正是由于他的出场,才将故事推向高潮。
【小题2】第1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