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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21 06: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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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钓鱼的。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的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三四寸长的鲫鱼。刮刮鳞洗净了,就手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家很好认。大门总是开着的,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岐黄”、“杏林春暖”、“妙手回春”……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匾都有年头了,只有一块很新,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他的一些穷朋友在来喝酒的时候,除了吃王淡人自己钓的鱼,还能尝到这种清苦清苦的菜蔬了。

过了小院,是三间正房。当中是堂屋,一边是卧房,一边是他的医室。

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这些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王淡人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只有儿子女儿一年一年长高,不得不给他们换换季。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他就办了两件傻事。

去年闹大水。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实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但是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这一街的老人到现在还常常谈起他娶亲的时候,新娘子花鞋上缀的八颗珍珠,每一颗都有指头顶子那样大!好家伙,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淡人把江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医生王淡人做了两件“傻事”,貌似愚笨,作者却在对这两个典型事件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道尽人性之真、人性之善、人性之美。
B.小说善于运用细腻的心理描写,如“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他鼻子一酸”等多处语句,刻画出王淡人宅心仁厚的高尚品格和医生的责任感。
C.别人送给王淡人的牌匾不像他的祖父和父亲那样,而是称赞他“急公好义”,这说明王淡人爱做好事的影响力比其祖传的医术影响力更大。
D.细腻、逼真的行动描写是这篇小说最为突出的特色,王淡人的很多行为表现在世俗的人看起来不合常理,有悖常情,这恰恰对比出他的不平凡。
【小题2】写医生本应该从其治病救人写起,但小说却从他的钓鱼活动写起,这样写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王淡人有点傻气,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笃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候,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未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的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从绝顶聪明、很随和、关心“我”的学业等方面表现了父亲的性格特征,表达了对父亲的怀念。
B.“我”与儿子之间的关系,虽偶有分歧但一直融洽,也进一步印证了父亲“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
C.文中加点的两个“没大没小”意思不同,第一处是指无教养,不论辈分;第二处的意思则是平等民主。
D.文章有些描写虽然有损父亲的形象,但给人真实的感受,体现了本文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的特点。
【小题2】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小题3】汪曾祺的这篇散文有什么特色,请结合全文加以赏析。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⑴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⑵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⑶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⑷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⑸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⑹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⑺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⑻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⑼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⑽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⑾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⑿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⒀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⒁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⒂她死了。
⒃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⒄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组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不死了。
D.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爱。
E. 作者对孙淑芸的命运深表同情。
【小题2】(小题2)请从表现手法的角度鉴赏画线的句子
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
【小题3】(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①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几家邻居的住宅倒都已经修好了。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利,话说得较快,滔滔不绝。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姐妹的事。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②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有很多高大的树。

③这天步兵114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得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号的,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一声“升旗”后,号兵自己吹了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着“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④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头像。林肯墓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很好看。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⑤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和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⑥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⑦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不过,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⑧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⑨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生而平等”的精神。

⑩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1987.10.1.爱荷华)

【小题1】第③第⑤段中提到“美国式的仪式”、“美国式的思想”,“美国式”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__ 。
【小题2】第①段中的画线句中的“倒”与“也”在文中有何特别含义?
【小题3】品读文章第⑥段划线句,联系前文,分析作者当时不肯握林肯鼻子照相的原因。
【小题4】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③段描述了步兵114旅表演升旗仪式的过程,借此委婉批评美国人对林肯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热爱。
B.作者引用法国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墓”与“陵”对比,体现中山陵宏伟的气势,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C.文章通过游林肯墓的所见所闻,以小见大,引出了一个严肃重大的话题,寓意深刻。
D.作者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轻重先后之分。
【小题5】与本文标题有关的内容到第⑥段才出现,请概括前五段主要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6】汪曾祺的语言很有韵味,请评析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个特点。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这些年一直跟着奶奶过。他爸爸的工作一直不固定。一会儿修水库啦,一会儿大炼钢铁啦。他妈也是调来调去。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他在家乡吃了好些萝卜白菜,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长高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得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真不赖!白面馒头,大烙饼,焖茄子,猪头肉!后来就不行了。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后来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碴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

奶奶吃得不香。地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场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喝喽喝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喝喽喝喽。他想,奶奶喝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喝喽着起来了,喝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去年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一定要给奶奶留下。奶奶把两瓶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儿。第二年春天,奶奶不行了,她浑身都肿。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躺柜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理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历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满湿了枕头。

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跟爸爸不熟。他想家,想奶奶,想那棵五脖柳树……汽车到了一个叫沽源的县城,一辆牛车来接他们。他仰面躺在牛车上,上面是一个很大的蓝天。牛车真慢,他有时下来掐两朵野花,走一截,又爬上车。牛车走着走着。爸爸说:到了!他坐起来一看,一大片马铃薯,都开着花,粉的、浅紫蓝的、白的,一眼望不到边,像是下了一场大雪。花雪随风摇摆着。不远有一排房子,土墙、玻璃窗。这就是爸爸工作的“马铃薯研究站”。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爸爸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大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食堂的红高梁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糖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大队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三级干部会。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南食堂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梁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吗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梁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发面饼。抓了一把莜麦秸塞进灶火,烙熟了。黄油烙饼发出香味,和南食堂里的一样。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

“吃吧,儿子,别问了。”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痛哭起来,高叫了一声:“奶奶!”

萧胜一边流着一串一串的眼泪,一边吃黄油烙饼。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奶奶”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分析本文叙述上的特征。
【小题4】小说中的“黄油烙饼”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