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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执 着

李 冬

要不是我家的下水道堵了,我绝不会认识老谢的。那天,一位朋友把他叫到我家,是来疏通下水道的。第一回见到他,觉得他太落魄了,虽说那时他是物业公司员工,看他那一身行头,简直就像个外地捡荒人或者收废品的。上身穿着不黄不绿,黑不溜的褂子,袖口早就破了。下身的大裤衩子也是皱皱巴巴,满是尘土。脚上的凉鞋脏兮兮的,后跟也开了胶。现如今,我们通州城里,还有这样贫困的人吗?我实在不敢相信。

看他干活,却很让我开了眼,对他刮目相看了。且不说三五分钟,下水道就疏通了,还修好了我家的水管子,长时间没修好的灶具,冰箱的毛病,他也“三下五除二”顺手就修好了。干杂活,他可真是个多面手。我又对他赞美有加了!这以后,家里有什么活儿,叫他就来,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熟了,我才知道,他是很乐观的人。好交朋友,好看书。我还经常讲讲新闻,说些笑话。我送他几本《运河》杂志,他特高兴:“太好了,我文化不高,就是喜欢看书”从这以后,家里有活儿就找他,我们就渐渐地成了好友。无话不聊啦。

有一天,我听说他唯一的独女丢了,我就向他求证。他竟然显出漫不经心的神色说:“那时,她刚上班,21岁,就要和一个外地小子结婚,,我和老伴不同意,她就和那小子跑了。”他的语气平淡,好像此事与他无关。我问:“你们没有联系啦?找找她呀!”他说:“我怎么找?公安局也用心找了几年,也没消息。这可真是怪事。都成年了,能出什么事呢?”老谢不以为然地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让她去吧,闺女早晚要嫁人,我们两口子,过得挺好就行啦!“

老谢就是一个大松心的人,可他一旦认准的事,他也真跟老牛一样的犯拧。一天.他很认真地跟我说:“黎老弟,求你个事?”听这口气,看来他遇见难事了。就问:“你尽管说吧,我尽力帮忙。”他说:“我在家里搞了一个像章展览室,求你找一位书法家,给我写个牌子,让更多人到我家来参观,”我听了,很奇怪地问:“什么像章?”他认真滴说“就是文革时期的最火的毛主席像章呀!我已经收藏5000多个了。有空你看看去,指点一下。”我说:“好的,我去。”

过了几天,我带着写好了的字,就到他家里去了。老谢住的还是原先的职工宿舍。两间小屋,外屋就是展览室,一进屋,就看到,满墙的像章。按着大小,一个个排列整齐,全都镶在玻璃镜框里。真的好壮观啊。我鼓励他说:“你干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让人们不忘那段历史。”他笑着点点头,又补充一句:“应该建个‘像章博物馆’,让人别忘了毛主席呀!”

“毛主席像章展览室”通州区吕先生的书法,果然遒劲,飘逸。老谢见了挺高兴。就很麻利地放进镜框里,我帮着他,挂到了门口。牌子挂出来了,屋里也布置也像模像样的。我相信们会有好多人来参观的。

可是,我没想到,就在一个月后,我偶然见到他,就问:“来家参观的人很多吧!”他显出特别失望和无奈的神色说,:“唉!现在的人,忘本,没有人去看呀!”

好久未见,我顺路去看看他。一进屋,我就觉得冷冷清清的。原来老谢病了,是让骗子气的,看来病的不轻。小屋里,老谢正躺着,老伴用小勺给他喂药、老伴说:“那天,几个骗子,把他的几个像章骗走了,他就一病不起了。我让他去医院,他死活不去,他不放心屋里的这些宝贝呀!”

我攥着老谢的手说:“怎回事呀?”老谢吃力地说:“他们说是大运河艺术馆的,要挑集美像章展览三天,还留了张借条,你看看!”我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借像章五枚,三天归还。”落款是:大运河艺术馆 武士水……看到这儿,我就知道老谢是被骗了。一是通州没有这个艺术馆,二是落款的“武士水”分明是:“我是谁”的意思。我劝老谢:“别急,先看病,我帮你报案,公安局会给你找回来的。行吗?”他使劲睁开眼说:“找不到了,那么好的像章哪儿去找?你知道,那可是瓷的,少见呀……”

我劝不了,只好去医院找来大夫,费了好多唇舌,老谢终于去医院了,我每天都去看他。他的病却不见好。而且越来越瘦了。大夫对我说:“他是心病,药物不好治了!”

果然,不到三个月,老谢带着遗憾走了,给他送葬那天,我心里难受,想说一句,一路走好,可是我早已哭成个泪人了,什么也说不出了……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采用外貌描写的手法,用笔细致,让老谢寒酸落魄的形象跃然纸上,与后文老谢的能干和执着形成了对比。
B.老谢是一个认真负责、乐观友善的人,踏实能干是个多面手,朴实热情好交朋友,虽然文化不高,却很喜欢看书。
C.文中写老谢积极筹建博物馆,却因无人去参观而失望与无奈,实则是为了表现出老 谢对人们淡忘过去的失望与不解。
D.本文语言质朴,故事情节生动,作者主要采用外貌、语言等描写手法,塑造了一个执着的平凡人形象,令人印象深刻。
【小题2】老谢的“执着”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设置这样的结局,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05 0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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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习题。
邮差先生
师陀
邮差先生走到街上来,手里拿着一大把信。在这小城里,他兼任邮务员、售票员,仍有许多剩余时间,就戴上老花眼镜,埋头在公案上剪裁花样。当邮件来到的时候,他站起来,念着将它们拣好,小心地扎成一束。
“这一封真远!”碰巧瞥见从云南或甘肃寄来的信,他便忍不住在心里叹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比这更远的地方。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清云南和甘肃的方位——谁教它们处在那么远,远到使人一生不想去吃它们的小米饭或大头菜呢?
现在邮差先生手里拿着的是各种各样的信。从甘肃和云南来的邮件毕竟很少,它们最多的大概还是学生写给家长们的。
①“又来催饷了,”他心里说:“足够老头子忙三四天!”
他在空旷的很少行人的街上走着,一面想着,如果碰见母猪带领着小猪,便从旁边绕过去。小城的阳光晒着他花白了的头,晒着他穿皂布马褂的背,尘土从脚下飞起,落到他的白布袜子上,他的扎腿带上。在小城里,他用不着穿号衣。一个学生的家长又将向他诉苦,“毕业,毕我的业!”他将听到他听过无数次的,一个老人对于他的爱子所发的充满善意的怨言,他于是笑了。这些写信的人自然并不全认识他,甚至没有一个会想起他,但这没有关系,他知道他们,他们每换一回地址他都知道。
邮差先生于是敲门。门要是虚掩着,他走进去。
“家里有人吗?”他在过道里大声喊。
他有时候要等好久。最后从里头走出一位老太太,她的女婿在外地做生意,再不然,她的儿子在外边当兵。她出来的很仓促,两只手湿淋淋的,分明刚才还在做事。
“干什么的?”老太太问。
邮差先生告诉她:“有一封信,挂号信,得盖图章。”
老太太没有图章。
“那你打个铺保,晚半天到局子里来领。这里头也许有钱。”
“有多少?”
“我说也许有,不一定有。”
你能怎么办呢?对于这个好老太太。邮差先生费了半天唇舌,终于又走到街上来了。小城的阳光照在他的花白头顶上,他的模样既尊贵又从容,并有一种特别风韵,看见他你会当他是趁便出来散步的。说实话他又何必紧张,手里的信反正总有时间全部送到,又没有另外的什么事等候着他。②虽然有时候他是这样抱歉,因他为小城送来——不,这种事是很少有的,但愿它不常有。
“送信的,有我的信吗?”正走间,一个爱开玩笑的小子忽然拦住他的去路。
“你的信吗?”邮差先生笑了。“你的信还没有来,这会儿正在路上睡觉呢。”
邮差先生拿着信,顺着街道走下去,没有一辆车子阻碍他,没有一种声音教他分心。阳光充足的照到街道上、屋脊上和墙壁上,整个小城都在寂静的光耀中。他身上要出汗,他心里——假使不为尊重自己的一把年纪跟好胡子,他真想大声哼唱小曲。
为此他深深赞叹:这个小城的天气多好!
一九四二年二月
(1) 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中小城生活的特点。
(2) 请概括出文中两处画线句子邮差的性格特点,并简要分析。
(3) “这个小城的天气多好!”请分析小说天气收尾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①中国艺术家将衰朽和新生残酷地置于一体,除了突显生命的顽强和不可战胜外,还在于传达一种永恒的哲思。打破时间的秩序,使得亘古的永恒就在此在的鲜活中呈现。古是古拙苍莽,秀是鲜嫩秀丽,古记述的是衰朽,秀记述的是新生,古是无限绵长的过去,秀是当下即在的此刻。似嫩而苍,似苍而嫩,将短暂的瞬间糅入绵长的过去,即此刻即过去,也即无此刻无过去。同时,在苍古之中寓以秀丽,秀丽一点,苍莽漫山,一点精灵引领,由花而引入非花,由时而引入非时,由我眼而引入法眼,念念无往,在在无心。这正是中国艺术最精微的所在。
②元代画家曹云西自题《秋林亭子图》诗云:“云山淡含烟,万影弄秋色。幽人期不来,空亭倚萝薜。”一个小亭孤立于暮色之中,寂寞的人在此徘徊,在此等待,多么宁静,多么幽寂,但是这里却充满了无边的生命活力。你看那万影乱乱,盎然映现出一个奇特的世界,你看那藤蔓层层向上盘绕,饶有天然奇趣。中国艺术正如禅所展现的境界一样,是要于极静处追求极动,要把聚集在生命深层的活力掘发出来,在近于死寂的画面中,忽然有极微小而不易为人注意的物象点醒,一声蛙跃,一缕青苔,数片云霓,似隐似现盘旋的青萝,等等,使沉默中响起了惊雷,在瞬间洞见了永恒。
(节选自朱良志《曲院风荷》)
【小题1】“中国艺术最精微的所在”表现在哪里?请根据第一段文字,简要概括。
【小题2】请简要分析作者引用元代画家曹云西《秋林亭子图》自题诗的用意。
【小题3】请结合材料,阐述“沉默中响起了惊雷,在瞬间洞见了永恒”的美学内涵。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九 指

于博

那天傍晚,太爷阴沉着脸,眼珠子通红,手里攥着一把菜刀,左手放在莱板上。那模样确实吓人,让人有点儿喘不上气来。

屋外,大黄狗每天都摇着尾巴乱窜,这会儿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在窝里趴得老老实实。连那几只芦花鸡也不咕咕地觅食了,缩着脖子堆缩在垡子墙根儿下。

太奶跪在地上,拼命抱住了太爷的大腿,一个劲儿地求饶。太爷大骂一声,抬腿把太奶甩出一米开外,接着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他的左手小拇指齐刷刷地断掉了。小拇指在莱板上蹦了一下,像个小胡萝卜。

跪在太爷面前的大爷、二爷还有我的爷爷吓得浑身打战。太奶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对着二爷的后背使劲儿捶了一下,哭着说道:“二小子,你造孽呀!”二爷此时都已经吓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张嘴大号。

太爷狠心自断手指,说来有点儿心酸,也有点儿让人不容易理解。能有多大的事呀,十指连心啊!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参加工作了,走上仕途,我才猛然开悟,也因此从心底里敬佩起太爷来。

太爷原在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民国初年,由于生计问题,太爷拖家带口闯了关东。经过一路风雨,艰苦跋涉,终于在松嫩平原腹地的一个叫二佐的村子安了家。

太爷会木匠活儿,而且手艺相当不错。

第二年,二佐的大地主孟宪章的儿子大婚,太爷起早贪黑和几个木匠为他们家赶制家具。

那个时候,二佐立村也没几年,也就百十来户人家,加上民风淳朴,彼此之间来往也都很密切。孟宪章虽然是个地主,但心地很善良,人也随和。他们家的老二庆才与我大爷年龄相仿,都在十三四岁左右,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玩耍,有时二爷也跟着一起疯。太爷给孟家打家具,大爷和二爷去得就更勤了。

这天下午,大爷和二爷在孟家玩藏猫猫,屋里屋外乱窜。玩得正在兴头上,孟宪章突然站在院子里,说他的玉扳指不见了。在下房打家具的太爷和其他几个木匠闻声赶来。

孟宪章说:“玉扳指明明在八仙桌上放着了呢,怎么会没了呢?”就问他儿子拿没拿。

“没拿。”庆才回答得非常肯定。

“你呢?”太爷厉声质问大爷。

“没拿。不信你翻!”大爷态度坚决。

“老二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玩了吗?”太爷满脸狐疑地问道。

这一问,庆才左右看了看,挠了挠脑袋:“真是呀,刚才还在呢,藏哪儿了?”

大伙儿连喊带找,结果没有看到二爷。

太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抓起大爷的胳膊回了家。

玉扳指被太爷在二爷狗皮帽子的帽遮里翻到了。

太奶战战兢兢地说:“俺给孟家送回去吧,再抓只小鸡赔个不是。”太爷的脸抽搐一下:“这就拉倒了?家里出了这么个白眼窝儿,叫俺咋样做人?”于是,太爷狠狠地杖打了二爷一顿,接着用手颤抖地指着二爷说:“你偷老孟家一个玉扳指,今儿个俺就赔人家一个手指头。”

断指后,太爷攥着滴答血的左手,大声说道:“穷死不能下道。这下道就是不许偷。偷个鸡蛋吃不饱,一个臭名背到老。都给我听好了,这是家规。打今儿个起,谁要是犯了,就不是我的子孙,死了也别进祖宗的坟茔地。”

太爷和木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临死竟没攒下一副棺材板。大奶说:“东山里木头多得是,实在不行就偷着放一棵,咋的也不能让老爷子在那边没有房子呀!”已经成了一家之主,继承了太爷手艺的大爷,脸立刻铁青起来。他眼珠子一瞪:“咋的?你想让俺也成九指?你忘了家规,要败坏家风不成?”最后,大爷用一斗高粱米从孟庆才家换了一棵落叶松。

树被放倒,连根也挖了出来。说来也怪,整净泥土,那松树的根须正好九条。大爷端详着这有九条树根的松树墩子,突然跪倒在地……

大爷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树墩子修理得铮亮,成了一件坐具。但这九条根须的树墩子从来没有人坐过,像个宝物似的摆在家里。

等他们哥儿四个分家时,我父亲特意要了这个树墩子。

1985年,我大学毕业,分到市委办公室。结婚那年,父亲说:“我实在没啥陪送的,就把这个树墩子给你吧。不要小瞧它,它可是个宝贝呀!”

树墩子被我摆到了办公室。我每天走进办公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它。它安静地卧在办公室的一角,那九条根须就仿佛是我太爷的九根手指头。直到现在,我早已在处级岗位上任职七八年了,但我从来没有动过一丝邪念,因为我怕我也会变成九指!

(选自《百花园》2019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不但正面描写太爷吓人的模样,还以大黄狗、芦花鸡的反常样子从侧面进行衬托,渲染了一种紧张气氛,巧妙地设置悬念。
B.“我”起初对太爷狠心自断手指一事不太理解,觉得这是小题大做:长大了走上仕途才猛然领悟其中深意,因而发自内心地敬佩太爷。
C.“脸立刻铁青起来”“眼珠子一瞪”的神态描写以及其后连珠炮般的语言描写,生动传神地刻画出大爷对于成为九指的恐惧与愤怒之情。
D.那个怪怪的树墩子在“我”家像个宝物,不仅是因为它的九条根须仿佛是太爷的九根手指头,更因为它象征着“我”家的家规、家风。
【小题2】太爷具有怎样的的性格特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叙述方式上有何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徐妍:您在《童年》这篇散文里曾说:“我家住在一条大河的河边上。”所以,我很想从水开始我们的访谈。您的整个成长阶段都是在大河边度过的吗?
曹文轩:是的。尽管家随着父亲工作的不停调动而不停地迁移,但家总会是傍水而立,因为,在那个地区,河流是无法回避的,大河小河,交叉成网。那里人家,都是住在水边上。开门见水,满眼是水。那里的人与水朝夕相处,许多故事发生在水边、水上,那里的文化是浸泡在水中的。我很怀念河流处处、水色四季的时代。
徐妍:当我通过阅读得知水对于您有很深的内在影响时,更是对您生活的那个水边的村庄充满想象。您能否进一步谈一下水构成了您怎样的性格、人生观与审美情趣?
曹文轩:首先,水是流动的。你看着它,会有一种生命感。那时的河流,在你的眼中是大地上枝枝杈杈的血脉,流水之音,就是你在深夜之时所听到的脉搏之声。河流给人一种生气与神气,你会从河流这里得到启示。流动在形态上也是让人感到愉悦的。这种形态应是其他许多事物或行为的形态,比如写作——写作时我常要想到水——水流动的样子,文字是水,小说是河,文字在流动,那时的感觉是一种非常惬意的感觉。水的流动还是神秘的,因为,你不清楚它流向何方,白天黑夜,它都在流动,流动就是一切。你望着它,无法不产生遐想。水培养了我日后写作所需要的想象力。其次,水是干净的。造物主造水,我想就是让它来净化这个世界的。水边人家是干净的,水边之人是干净的。一年四季,水都是干净的。我之所以不肯将肮脏之意象、肮脏之辞藻、肮脏之境界带进我的作品,可能与水在冥冥之中对我的影响有关。再其次,是水的弹性。我想,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水更具弹性的事物了,它是最容易被塑造的。水是一种很有修养的事物。我的处世方式与美学态度里,肯定都有水的影子。水的渗透力,也是世界任何一种物质不可比拟的。风与微尘能通过细小的空隙,而水则能通过更为细小的空隙。如果一个物体连水都无法渗透的话,那么它是天衣无缝了。水之细,对我写小说很有启发。小说要的就是这种无孔不入的细劲儿。水,也是我小说的一个永恒的题材与主题。对水,我一辈子心存感激。
徐妍:您说的这一切都是让我们这些远离水乡的人永远向往的。但,现在我换一个角度与您谈论这个问题:水对于您的性格与审美趣味是否也有让您认为不尽人意的地方?
曹文轩: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从来还没有人这样问过我。是的,我与我的小说的长处与短处,大概都在水。因为水——河流之水而不是大海之水,我与我的作品,似乎缺少足够的冷峻与悲壮的气质,缺乏严峻的山一样的沉重。容易伤感,容易软弱,不能长久地仇恨。水的功能之一,就是将具有浓度的东西进行稀释,将许多东西流走,或是洗刷掉。大约在四十岁之前,我还一直没有觉得世界上有坏人、很坏很坏的坏人。我对人只是生气,而很难达到仇恨的程度。即使生气,也绝不会生气很久,就更谈不上生气一辈子了。时间一久,那个被我生气的人或事,就会慢慢地模糊起来,一切都会慢慢地变得光溜溜起来。一个人没有仇恨,不能记仇,这对于创作是十分有害的,它影响到了他对人性的认识深度与作品的深度。仇恨是文学的力量,不能仇恨与不能爱一样是一件糟糕的事情。由仇恨而上升至人道主义的爱,才是有份量的。我一直不满意我的悲悯情怀的重量。但,一个人做人做事都必须要限定自己。不能为了取消自己的短处而同时也牺牲了自己的长处。换一种角度来看,“短处”之说也未必准确。
(选自《与一位古典风格的现代主义者对话——曹文轩专访录》。有删改)
【小题1】(小题1)这篇访谈的提问方式与众不同,试作分析并结合文本谈谈这种提问方式的作用。(4分)
【小题2】(小题2)曹文轩认为水的哪些特性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
【小题3】(小题3)这篇访谈是围绕着怎样的话题展开的?访问者提出的几个问题有怎样的关系?(4分)
【小题4】(小题4)曹文轩认为“我与我的小说的长处与短处,大概都在水”,其中的“短处”如何理解?有人认为曹文轩夸大了环境的影响,你有怎样的看法?请就你认同的观点加以探究,并举例阐述。(6分)

同类题5

文学类文本阅读
一条走失的狗
宾 炜
阿平在城里当保安,老板叫杨富贵,听说以前也是穷光蛋一个,这些年发大了,就抖了起来。不说别的,光是他家养的那条进口名狗拉拉,就值一百多万。
一天,杨富贵忽然把阿平叫到他家去。原来他最近很忙,没时间蹓狗,拉拉似乎有点郁闷,他就让阿平把拉拉带出去转转。
这等于是把一百多万直接交到自己手上啊,见老板对自己这么信任,阿平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自然是把头点得像鸡啄米。
他小心翼翼地拉着拉拉来到街上,变着法子让拉拉玩得高兴起来。没想到才一会功夫,就出了意外。
拉拉碰上了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这家伙不知在哪捡到半块烧饼,正捧着津津有味啃得香哩。也不知咋回事,拉拉平常在家吃香喝辣的,见了那半块烧饼,居然眼馋起来,扑上去要抢,任阿平怎么拉也拉不住。
那流浪汉自然不干,一边躲闪,随手抡起一块石头,照着拉拉就是一通猛砸。阿平一看吓坏了,忙上前挡住石头:“别打别打,要打打我!”
拉拉显然也被惹火了,张开大嘴没头没脑地乱咬。流浪汉哪晓得抢他烧饼的是条百万狗,分明狂怒了,猛地一声怪叫,狠狠抱着拉拉一咬,拉拉痛叫一声,掉头落荒而逃,并留下了一路血迹。流浪汉身上血肉模糊,鲜血都快把眼睛糊住了,他用袖子抹了抹,呆了一呆,也是掉头撒腿狂奔。
阿平有点蒙了,等回过神来,拉拉已经跑没了影。他大喊一声,向着拉拉跑的方向拼命追。
可他一直追过了三条街,连拉拉的影子也见不着,地上也失去了拉拉留下的血迹。阿平再也跑不动了,脑袋轰轰作响,完了,自己这是茅坑门口摔跤——离死(屎)不远了!
他乱轰轰地想,怎么办?如果拉拉找不回来,卖了自己也赔不起。一走了之吧,又舍不得这份工作。思来想去,自己的前途命运紧紧地系在拉拉身上,只有找到拉拉这一条路可走。
半天过去了,阿平依然一无所获。忽然,他在一根电线杆上发现了一张寻狗启事,仔细一看,果然是老板贴出来的。后来,他又在报纸上和电视里看到了寻找拉拉的消息。
阿平只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了,找到拉拉的心情也更加迫切。可是,他已经差不多把这座城市跑了一遍,仍然没有碰到拉拉。看看天色已经暗了,阿平突然间感到一阵绝望。他决定放弃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他给老板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我找不到拉拉……对不起,老板,我欠你的,只有下辈子还你了……”
“你还找什么拉拉?”老板没好气地说,“你现在马上赶到医院来!”
阿平又喜又忧。喜的是拉拉估计已经被人找到了,忧的是拉拉可能受了重伤,而且是被别人找到的。
他临时又改变了自己的决定,忐忑不安地来到医院。在一个急救室外面,见到了老板。杨富贵见他来到,就把手中一个鼓鼓的纸袋塞到他怀里,匆匆道:“你在这里守着,里面有五万块钱,医生叫你交钱就交钱。这是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你要再乱跑,我饶不了你!”说罢,跑下楼去开车走了。
阿平紧紧搂着钱袋,焦急万分地盯着急救室的门,上面显示手术正在进行中。
忽然,有个护士走了出来,阿平凑上去,颤抖着打听:“怎、怎么样?还、还有救吗?”
护士说:“命是保住了,不过,由于送来的晚了点,伤口已经烂了,有一条腿肯定保不住了。”
阿平不由自主地盯着自己的两条腿,脑子里蹦出个荒唐的念头来,真愿意把自己的腿给拉拉接上去。又等了好久,老板又急忙忙地赶回来了,一见就问他,怎么样了?阿平不敢看老板的脸色,低着头说:“还、还没出来……护士说,命可以保住,但、但要截掉一条腿。”
老板重重地叹口气,转而恼怒地盯着他,说道:“阿平,这事你得承担全部责任。做完手术,你得好好照顾他,得当爹当妈一样侍候着,将功赎罪!“
阿平心中一宽一喜,听老板的话,分明已经原谅他了。他一时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突然扑通跪在老板脚下,感激涕零地说:“老板,我对不住你,是我害了拉拉。这辈子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会把它侍候好的,我、我……”说着,又是悔恨,又是感动,热泪滚滚而下。
杨富贵把他扶起,瞧瞧他,沉吟半晌,这才问道:“阿平,你真的把自己看得这么贱么?竟然连一条狗都比不上?”
阿平怔了怔,羞愧无比地说:“老板,我算什么啊,就是把我卖了,也不值拉拉一个脚趾头。我知道,我欠你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行了行了。”杨富贵有点厌恶地挥挥手,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当年要是像你这样,把自己看得连狗都不如,也就不会有今天了。”
阿平张着嘴巴,听不懂老板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杨富贵想了想,吩咐道:“你等会下去,把我车后厢的狗先送回我家,找个地方埋了。”
“狗?”阿平吃了一惊,“什么狗?”
杨富贵瞪了他一眼:“拉拉!”
阿平脸色一白:“什么?拉拉死了?”
杨富贵淡淡地说:“这不关你的事,是我刚才亲手打死的。我到处发寻狗启事,就是怕这狗再咬人。这狗日的明明疯了,不结果它,还不知道要给我闯多少祸。”
阿平瞠目结舌,仿佛不认识一样傻看着老板。忽然扑通又跪了下来:“老板,这都怪我,这都怪我啊,你怎么处罚我,我也愿意!”
杨富贵有些恼怒地把他一把扯了起来:“拉拉的死,我不怪你。可要是人死了,我不怪你,天也会怪你!出了事,你为什么不马上找那个受伤的人?这整整两天,你不找人,居然拼命去找一条狗,要不是我在一个垃圾车里发现他,现在恐怕已经没命了。这条人命,就得算在你头上!”
阿平只觉得头脑变成了一片空白,茫然不知所措地盯着急救室的大门。杨富贵叹息着说道:“你要是及时把他送来医院,人家这条腿能废么?人命关天,你竟然把狗看得比人命还重,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阿平失魂落魄地走下来,打开老板小车的后箱,看见了拉拉的尸体。他突然间百感交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把拉拉紧紧抱在怀里,无声地哭了起来。
(节选自《2010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遛狗的问题上,阿平所表现出的“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变着法子”等,足见他是一个奴颜婢膝、毫无自尊可言的保安。
B.在流浪者遭到拉拉攻击时,作者细致地刻画了其动作,如“躲”“抡”“砸”“咬”等,是为了与阿平构成对比,突出狗在阿平心中的重要性。
C.拉拉跑丢后,阿平没有先去找被咬伤的流浪者,而是几乎跑遍了城市去找狗,不仅是因为他认为应该弥补自己的工作过失,更是因为他认为这只价值百万的狗关系着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D.设置情节时,作者使用意外、误解的手法,如吃香喝辣的拉拉竟对半块烧饼感兴趣,来到医院的阿平还误认为是拉拉的腿保不住了。
E. 结尾处,杨富贵对阿平说:“行了行了”并“厌恶地挥挥手”,这说明其对阿平的想法和做法,已经十分不满,甚至有解雇阿平的冲动。
【小题2】作者在第1段交代了杨富贵的经历,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中出现了阿平和杨富贵两个人物,你认为谁才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