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建设现代民族文化的基础,也是每个民族对世界文化的丰富和贡献。因此,必然要从全人类的视角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題。但是,站在全人类文明史的宏现视角来保护为一时一地的人们所拥有的文化成就,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事情。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不应将之封闭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空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在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中的自由选择意志。当地民众往往希望摆脱传统的“包袱”,希望谋求本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这种要求本身无可非议,但是其中的得失和代价也许不是每一个人一开始就能清晰认识到的。有时候当事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抛弃的东西有何价值,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抛弃会在无意间造成的巨大损失和无可弥补的遗憾。因此,我们必须寻求一种途径以调和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
个人群体和整个世界一样,对文化的追求都是多样的。当人类为了自身的健康发展而要求保护多样性文化的时候,生活在特定文化中的群体和个人,同样应该有对多样性生存方式的选择自由,不应该也不可能要求他们为了给世界保存一种生存方式,而将他们的生活方式封闭在固定的时空中,使他们成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追求的牺牲品。否则,对文化传承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的追求如果缺乏必要的自省和自律的话,客观上就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或限制了特定群体或个人对文化多样性的自由选择。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一些技艺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舍弃了主体,那我们还能面对什么呢?在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我们应该意识到它本身也是我们改进方法和理论的一个契机。只有当我们在工作中把民俗文化的创造者和继承者也纳入到我们工作的视野中来,把他们的主体性、现实境遇和要求也切实地考虑进来的时候。我们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才可以说真正有了对人的关怀。这个人不仅是抽象的全民族、全人类,而且也是具象的实实在在的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只有兼备了这两种“人的关怀”之后,我们对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的立场才是完整的。
尊重传统文化遗产的特定群体或个人,要遵循历史发展的要求。当然亦应很好地协调自由选择与继承传统之间的矛盾。而处理传统保护与现实追求之间的矛盾,并不能单纯靠行政命令或法律裁决解决,它需要传承者同政府部门、学术界、实业界等多方的平等对话,甚至可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做出道义上的鼓励和财政上的支持。从局部的和短暂的利益关系,或许可能出现做出某种牺牲的一方;而从全局和长远的利益来看,所有参与者乃至全人类世世代代都是受益者。
(摘编自刘魁立《论全球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文化传承者意识不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就会为了本地区发展而抛弃文化遗产。 |
B.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
C.文化传承者可以自由选择生存方式,不应成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追求的牺牲品。 |
D.我们应该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我们改进保护方法和理论的契机。 |
A.文章开篇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矛盾提出必须寻求调和矛盾的途径。 |
B.文章第二段深入分析论证了个体文化追求的多样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追求的前提。 |
C.文章在论证分析的过程中,着重论述对传承者自由选择意志的尊重和对人的关怀。 |
D.文章思路清晰,扼要分析之后提出观点,进行分析论证,最后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 |
A.站在全人类文明史的宏观角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与文化传承者之间构成矛盾。 |
B.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的行事,可能影响或限制传承者对文化多样性的自由选择。 |
C.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只有兼备两种“人关怀”,才有抢救和保护的完整立场。 |
D.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惠及全人类世世代代的不朽事业,但可能需要有做出牺牲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