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被称为礼乐文明,是因为礼乐在社会组织和道德教化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中华礼乐的建构是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的。
西周所形成的礼乐文明,正是催生儒家学说的母体和温床。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促使孔子反思礼乐制度崩解的原因,从理论上总结礼乐文明的精神内核,从而创立了作为中华文化主流的儒家学派。没有周公,则礼乐文明体系难以建立;没有孔子,则礼乐文明的精神就难以大白于天下,而这正是何以唐代以前周孔并称的原因所在。所以,若要认识周代礼乐文明的精神特质,当然要学习孔子思想;但从产生的次序而言,则是先有了礼乐文明,后有儒家学说。周制是孔子所心仪的文明形态,儒学则是孔子对于周礼的思想提炼。因此,礼乐制度才是儒学的社会存在之“体”,而数千年的中华历史表明,儒家思想只有植根于礼乐文明的地基之上才能焕发出勃勃生机。
孔子的儒学思想有两个核心概念,即仁和礼。孔子摄礼归仁,以仁为礼之内在基础;同时又摄仁归礼,以礼作为仁的实践途径。因此,在孔子那里,仁与礼是互摄的。从心性角度而言,仁是礼的精神前提,礼乐规范应当归本于仁:从实践工夫而言,仁的达成又以礼为前提,礼是仁道的实践途径。所以,仁与礼是互为前提的,这从逻辑学上似乎是悖论,但儒学非古希腊逻格斯意义上的哲学,而是知行合一的工夫之学,所以仁礼互摄和相互成就,正是儒学作为实践之学的特征所在。
孔子创立儒家学派,总结礼乐文明的精神,并非仅仅满足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爱好,而是为了通过揭示礼乐文明的精神,重振礼乐文明生机与活力。
依据周孔之教而成的礼乐文明,从文明存在形态上看,首先是一套系统完整的礼乐制度。这些制度成为传统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
儒家是中华礼乐文明的主要阐释者和代表学派,但近代以来发生了两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儒家推行社会教化的礼乐制度,经过长期激进的反传统而被摧毁,丧失了社会存在的根基;另一方面,儒家本身的思想形态也经历了重要的义理转向,以重建道德形而上学作为主要目标,努力提高儒家思想的思辨性,使得传统儒学转变为哲学,在大大提升儒学思辨能力的同时,也使得它离礼乐教化的社会基础越来越远。这两个方面当然是相互联系和彼此诠释的,儒家义理的哲学化其实是儒学在社会层面被否定和解构之后的必然选择。
礼乐文明重建,将注定是一个漫长艰难的历程。
(摘编自赵法生《重建礼乐文明需要什么样的儒学》)
(1)下列关于“礼乐文明”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