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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的钓鱼的。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家很好认。门口倒没有特别的标志。大门总是开着的,往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这是亲友或病家送给王淡人的祖父和父亲的。匾都有年头了,匾上的金字都已经发暗。到王淡人的时候,就不大兴送匾了。送给王淡人的只有一块,匾很新,漆地乌亮,匾字发光,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无关,或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和扁豆配对的。过了小院,是三间正房,当中是堂屋,一边是卧房,一边是他的医室。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他很喜欢这副对子。

他这个医生是“男妇内外大小方脉”,就是说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什么病都看。王家三代都是如此。城里外科医生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对外科医生都不大看得起,觉得都有点“江湖”,不如内科清高。因此,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

这些生疮长疖子的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那时还没有挂号收费这一说。而且本地规矩,熟人看病,很少当下交款,都得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过年。忘倒不会忘的,多少可就“各凭良心”了。遇有实在困难,什么也拿不出来的,就由病人的儿女趴下来磕一个头。王淡人老是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

有人说:王淡人很傻。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就办了两件傻事。

去年闹了一次大水。连天暴雨,一夜西风,运河决了口,浊黄色的洪水倒灌下来,平地水深丈二,大街上成了大河。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一村子人都病倒了。但是泰山庙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专在救生船上救人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拿一条命换一块匾,这是一件傻事。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这人原先很阔,后来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淡人把汪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你好,王淡人先生!

(节选自《汪曾祺作品集》,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淡人在小院子里栽种鸡冠、秋葵、凤仙等草花及扁豆、瓢菜,是因为既可节省金钱和时间又可观赏和食用。
B.王淡人由于大多看外科小病症,不好意思多收钱,再加上经常免收诊费甚至白送药钱,以至于生活相当清贫。
C.从“这个医生”到“这位老兄”,再到“王淡人先生”,作者用称呼的不断变化反映出对他不断熟悉的过程。
D.小说的第一句话独立成段,既照应了标题,也表现出了王淡人——这个医生的特别之处,开头设置悬念,别具一格。
【小题2】王淡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第四段写到王淡人家的匾,有何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18 1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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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 致 秋 行 状(节选)

文/汪曾祺

云致秋家贫,少孤。他家原先开一个小杂贸铺,不是唱戏的,是外行。致秋上过小学、初中,还在青年会学了两年英文。他文笔通顺,字也写得很清秀,而且写得很快。照戏班里的说法是写得很“溜”。他有一桩本事,听报告的时候能把报告人讲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他曾在邮局当过一年练习生,后来才改了学戏。因此他和一般出身于梨园世家的演员有些不同,有点“书卷气”。

致秋原先在致兴成科班。致兴成散了,他拜了于连宣。于先生原先也是“好角”,后来塌了场,就不再登台,在家教戏为生。

云致秋很聪明,摹仿能力很强,他又有文化,能抄本子,这比口传心授自然学得快得多,于先生很喜欢他。没学几年,就搭班了。他是学“二旦”的,但是他能唱青衣。致秋唱了几年戏,不管搭什么班,只要唱《探母》,太后都是他扮的。致秋有一条好嗓子。据说年轻时扮相不错。我一共看过他两出戏:《得意缘》和《探母》。 他那很多地方是死膛肺里的氧气实在不够使,我看他扮着郎霞玉,拿着大枪在台上一通折腾,不停地呼哧呼哧喘气,真够他一呛!不过他还是把一出《得意缘》唱下来了。《探母》那回是“大合作”,在京的有名的须生、青衣都参加了,在中山公园音乐堂。那么多的“好角”,可是他扮的萧太后还真能压得住,一出场就来个碰头好。 观众也有点起哄。一来,他确实有太后的气派,“身上”穿着花盆底那两步走,都是样儿;再则,他那扮相实在太绝了。京剧演员扮戏,早就改了用油彩。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后来都是用油彩。可他还是用粉彩、鹅蛋粉、胭脂,眉毛描得笔直,樱桃小口一点红,活脱是一幅“同光十三绝”,俨然陈德霖再世。

云致秋到底为什么要用粉彩化妆,这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我一直没有捉摸透。问他,他说:“粉彩好看!油彩哪有粉彩精神呀!”还是真话么?还是标新(旧)立异?玩世不恭?都不太像。致秋说:“粉彩怎么啦,公安局管吗?”公安局不管,领导不提意见,就许他用粉彩扮戏。致秋是个凡事从众随俗的人,有的时候,在无害于人,无损于事的情况下,也应该容许他发一点小小的狂。这会使他得到一点快乐,一点满足:“这就是我——云致秋!”

致秋一辈子走南闯北,跑了不少码头,搭过不少班,“傍”过不少名角。他给金少山、叶盛章、唐韵笙都挎过刀。他会的戏多,见过的也多,记性又好,甭管是谁家的私房秘本,什么四大名旦,哪叫麒派、马派,什么戏缺人,他都来顶一角,而且不用对戏,拿起来就唱。他很有戏德,在台上保管能把主角傍得严严实实,不洒汤,不漏水,叫你唱得舒舒服服。 该你得好的地方,他事前给你垫足了,主角略微一使劲,“好儿”就下来了;主角今天嗓音有点失润,他也能想法帮你“遮”过去,不特别“卯上”,存心“啃”你一下;临时有个演员,或是病了,或是家里出了点事,上不去,戏都开了,后台管事急得乱转:“云老板,您来一个!”“救场如救火”,甭管什么大小角色,致秋二话不说,包上头就扮戏。他好说话。后台嘱咐“马前”,他就可以掐掉几句;“马后”,他能在台上多“绷”一会儿。有一次唱《桑园会》,老生误了场,他扮的罗敷,愣在台上多唱出四句大慢板!一一临时现编词儿。一边唱,一边想,唱了上句,想下句。打鼓佬和拉胡琴的直纳闷:他怎还唱呀!下来了,问他:“您这是哪一派?”——“云派!”他聪明,脑子快,能“钻锅”,没唱过的戏,说说,就上去了,还保管不会出错。他台下人缘也好。从来不“拿糖”“吊腰子”。为了戏份、包银不合适,临时把戏“砍"下啦,这种事他从来没干过。常言道:“宁带千军,不带一班。”这种事,致秋从来不往里掺和。戏班里流传两句“名贤集”式的处世格言,一是“小心干活,大胆拿钱”,一是“不多说,不少道”,致秋是身体力行的。他爱说,但都是海聊穷逗,从不钩心斗角,播弄是非。因此,从南到北,都愿意用他,来约的人不少,他在家赋闲当“散仙”的时候不多。

他给言菊朋挂过二牌,有时在头里唱一出,也有时陪着言菊朋唱唱《汾河湾》一类的“对儿戏”。这大概是云致秋艺术生涯登峰造极的时侯了。

我曾问过致秋:“你为什么不自己挑班?”致秋说:“有人撺掇过我。我也想过。不成,我就这半碗。唱二路,我有富裕;挑大梁,我不够。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挑班,来钱多,事儿还多哪。挑班、约人,处好了,火炉子,热烘烘的;处不好,虱子皮袄,还得穿它,又咬得慌。还得到处请客、应酬、拜门子,我淘不了这份神。这样多好,我一个唱二旦的,不招风,不惹事。黄金荣、杜月笙、袁良、日本宪兵队,都找寻不到我头上。得,有碗醋卤面吃就行啦!”

【小题1】开头第一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2】小说中的云致秋有着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结合文本归纳分析。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语句。
【小题4】有人评论汪曾祺“在小说散文化方面,开风气之先”,请结合文本对汪曾祺小说的特点加以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三篇短文,完成下面小题。
(一)
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 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 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 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可以说,没有 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 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现实 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民主革命时期,在 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 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 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二)
曾经有人说沈从文是个文体家。沈先生曾有意识地试验过各种文体。《月下小景》叙事重复铺张,有意模仿六朝翻译的佛经,语言也多四字为句,近似偈语。《神巫之爱》的对话让人想起《圣经》的《雅歌》和萨福的情诗。他还曾用骈文写过一个故事。其他小说中也常有骈偶的句子, 如“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地方像茶馆却不卖茶,不是烟馆却可以抽烟”。 但是通常所用的是他的“沈从文体”。这种“沈从文体”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充满泥土气息”和“文白 杂糅”。他的语言有一些是湘西话,还有他个人的口头语,如“即刻”、“照例”之类。他的语言里有 相当多的文言成分———文言的词汇和文言的句法。问题是他把家乡话与普通话,文言和口语配 置在一起,十分调和,毫不“格生”,这样就形成了沈从文自己的特殊文体。他的语言是从多方面 吸取的。间或有一些当时的作家都难免的欧化的句子,如“……的我”,但极少。大部分语言是具 有民族特点的。其中写人叙事简洁处,受《史记》、《世说新语》的影响不少。他的语言是朴实 的,朴实而有情致;流畅的,流畅而清晰。这种朴实,来自于雕琢;这种流畅,来自于推敲。他 很注意语言的节奏感,注意色彩,也注意声音。他从来不用生造的,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用 的是人人能懂的普通词汇。但是常能对于普通词汇赋予新的意义。
(节选自汪曾祺《沈从文和他的边城》)
(三)
1973 牛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内有《老子》两种版本,甲本字体比较早,不避汉 高祖讳,应抄写于高祖即帝位前,乙本避高祖讳,可能抄写于文帝初。乙本前面有《黄帝书》四 篇,系“黄”、“老”合抄之本。
郭沫若先生曾指出,道家都是以“发明黄老道德意”为其指归,故也可称之为黄老学派。《老 子》和《黄帝书》是道家的经典,在汉初被抄写在《老子》前面的《黄帝书》显然在当时公众心 目中已据有崇高位置,不会是刚刚撰就的作品。同时,《黄帝书》与《申子》、《慎子》、《韩 非子》等有许多共通文句,而申不害、慎到、韩非二人均曾学黄老之术,这些共通之处可认作对《黄帝书》的引用阐发。申不害和慎到的年代,前人推为战国中期,《黄帝书》不应更晚。至于《黄帝书》与《老子》的共通之处也甚多,入《黄帝书•经法》篇云“王天下者有玄德”,什么是“玄 德”,文中未见解释,查《老子》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之谓玄德。”帛书 所讲“玄德”显然由此而来。此例甚多,那么为《黄帝书》所称引的《老子》必须再早上一个时期, 也就是不会晚于战国时期。
古书中有关老子和孔子关系的记述很多,但矛盾和可疑之点不少。近来有陈鼓应先生《老学 先于孔学》一文,专门讨论《论语》受《老子》的影响,用以证成“《老子》成书早于《论语》”。 如《论语•卫灵公》:“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无为而 治”是老子的学说,细味孔子的话,是讲唯有舜称得起无为而治,很像是针对已有的学说而发,《论 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朱熹指出:“或 人所称今见《老子》书。”因此这一条是《论语》引用《老子》的铁证,而且是对《老子》的批评。 从这些情形来看,古书所记老子长于孔子,可以认为是确实可信的。
(摘编自李学勤《<老子>的年代》,有删改)
【小题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悲剧的一项是
A.中国远征军赴缅甸对日作战局势节节败退,戴安澜将军在带领军队向缅北野人山撤退时腹 部中弹,他坚持指挥军队抗战突围,最终伤势恶化,以身殉国。
B.在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及当地群众安全转移, 阻击了 3000 多名日寇的多次进攻,弹尽粮绝之后,跳下悬崖。
C.在《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为守住誓言和爱情,面对焦母的无情拒绝,家人的“威逼利诱”, 最后“举身赴清池”,焦仲卿最终也“自挂东南枝”。
D.老舍笔下的祥子,纯朴善良,勤劳能干,有着骆驼般坚韧的精神,在饱受旧社会、旧制度 的沉重打击之后,沦为自甘堕落的行尸走肉。
【小题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沈从文在自己创作的过程中曾有意尝试过各种各样不同的文体,因此有人说他是个文体家。
B.作者列举《月下小景》、《神巫之爱》和骈文的故事,意在证明沈从文对不同文体的尝试。
C.沈从文的语言大多是具有民族特点的,但偶尔也会吸取一些当时作家很少使用的欧化句子。
D.“沈从文体”既包括他从多方面吸收且能调和的语言面貌,也包括他朴实流畅的语言风格。
【小题3】根据原文,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老子》成书时间早于《黄帝书》,且《老子》成书时间不会晚于战国时期。
B.《黄帝书》成书早于《申子》、《慎子》、《韩非子》,也就是早于战国中期。
C.《老子》一书的成书时间早于《论语》的成书时间,老子其人也长于孔子其人。
D.从《论语》引用《老子》的铁证,可知《黄帝书》的成书时间也早于《论语》。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文章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铺垫。
C.文章结尾两段展现了浓郁的情感,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最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校歌展现的情感也是悲伤沉郁的。
D.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难忘回忆,使其形象立体化。
【小题2】如何理解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小题3】作者对五小时光在自己的文学写作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追溯,具体表现有哪些?由此对母校表达怎样的情感态度?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