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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炒米和焦屑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威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炒米实在是很方便,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写四川“炒米糖开水”,再写家乡高邮的炒米,在对比中凸显食物特点,引发读者阅读兴趣。
B.作者写祖母用柚子壳舀炒米,既表明家乡舀炒米的工具各具特色,又表现了他对祖母的怀念之情。
C.作者用真实的感情和细腻的笔触来写炒米和焦屑的制作、吃法等,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生活的热爱。
D.文章结尾部分写炒米和焦屑的应急之用,将其放在幼年躲避战乱的背景下抒写,增强文章的年代感。
【小题2】文章引用《板桥家书》中关于炒米的叙述,有什么作用?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回答。
【小题3】谈谈你对文中画线句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30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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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
“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
“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
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
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率性脾气,也为叶三送果的情节做了铺垫。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了一种独到的文风。
【小题2】情节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内容,本文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这个“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散文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散文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预叙。
C.散文结尾两段展现了情感的自然承接,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但是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借校歌展现的豪慨气魄,又使得情感由低转高。
D.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美好回忆,使其形象复杂、立体化。
【小题2】如何理解散文的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小题3】散文以追忆五小为背景,有一显一隐两种叙述追溯,显在的是追怀詹大胖子,其隐含的追溯是什么?这一追溯有何意义?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也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是因为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因为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小题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