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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木工刘建华

王安忆

第一次看见刘建华,我就注意到他那双眼睛,特别地亮,烁烁地看着你,看到你先转开眼睛,他才转开。这样的眼神,使得他原本清秀的长相,变得尖刻起来。

刘建华是我们的第二个木工。我们将刘建华带到老黄跟前,告诉他这是我们的监工,老黄将要做的木工活一一报给他,然后让他报价。刘建华一开口报出个天价,老黄一挥手:不可能!杀下去一半。照规矩,刘建华再报一个居中的价位,这就叫讨价还价嘛。可小刘不,他依然是报原价,老黄也跟着坚持半价。我们只得出面调停,居中。刘建华一挥手,少一分不行!最后,还是依了刘建华。这样一来,等于是老黄向他让了一步。可刘建华并没有因此满足。接下来,老黄向他交代如何如何做时,每一项,他都要反着来。我们的装修工程就在这样敌对的气氛底下拉开了帷幕。

后来,我们才明白,刘建华和老黄没有仇,刘建华和我们也没有仇,只是一上来这关系就错了——我们将刘建华置于老黄的领导之下。这使他一直愤愤然,好像不是来做工,而是来报仇。每一样材料,他都要求最好的,倘若说“我们不讲究”,他便说“要有问题我不负责”。这样受刘建华折磨,真的不想再继续了。老黄也三天两头在我们面前撺掇,还暗示刘建华要不走,他走。可是,刘建华一直作出这样的姿态:谈得拢谈,谈不拢不谈。再有,看见刘建华干活的样子,不由地,你又被他感染了。

首先,他们的工具特别齐整。电锯,擦拭得锃亮,锤、刨、键、凿,均是称手牢实,干起活来当当地响。其次,是刘建华的技术。连成见极深的老黄,都不得不承认:小赤佬基本功是好的,料忒坏!( “料”是指人的品质。)第三,也是最打动我们的一点,他们干活的气氛,称得上热火朝天。在一片锯刨声中,还响着乐声。那是一架小小的单放机,立在木屑堆里,放着憨直又带些委婉的淮剧唱腔。逢到副歌式的段落,刘建华和他的兄弟们便大声应和:哦唷喂,嗬嚯哉,咿兹唷嚯哉!他们穿着旧衣服,额头上冒着汗气,眼睛里放光,使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和骄傲。

他们能做也能吃。中午一顿,比较马虎,有时就吃菜泡饭。晚上一顿就要认真对待了。有一日,我们晚上过去,看见刘建华正在电炒锅里煎一条一尺长的花鲢。锅比鱼小,可他周转腾挪十分灵活,一条鱼煎得面面俱到,黄灿灿的,然后放进一把葱姜蒜,喷香扑鼻。

活做到一半的时分,旧历年也到了。起初,刘建华是说旧历年不回家的。临到小年夜,他才通告我们他要回家。我们说,当初不是说好的,不回家过年吗?他便微笑着反话:过年能不回家吗?这是他第一次对我们笑,虽然是带着狡黠,可我们心里还是软了。一年里不就这么一个团圆日吗?再想,不让他回,他就不回了吗?车票早二十天就订好了,倘是别人大约还可以试试,可这是谁?没有一件事,我们是较得过他的。不过,他说他过了初十,立马回来。我们自然也不敢全信了。

他是小年夜晚上走的。人去楼空的房间里,木屑都扫净了,机器擦得锃亮,锅碗瓢勺也归置整齐。壁上的架子都打齐了,散发着松木的清香。长条地板解开包装,摊开放着收干,上面摆了几件他们干活穿的旧衣服。一切有条不紊,没有一点邋遢相。心里不由感慨:倘若不是与刘建华这样的雇主关系,又弄得有些僵,那么,刘建华这样的劳动者,其实正是我们喜欢和欣赏的。可是,现在,我们不可能客观地看问题了。

元月初十这天,我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了新房子。打开门,看见摊开着的白木长条地板上,搁着刘建华的大红旅行包,人不在,想必是去泡澡了。以后的几天里,人陆续回来,新房子里又响起锯刨声,还有放音机里淮剧唱腔,以及他们兴高采烈的应和:哦唷喂,嗬嚯哉,咿兹唷嚯哉!

基本上在约定的期限内完了工,结清工钱。大约是一年以后,我们才发现刘建华给我们留下的一个纪念。他将热水器百叶箱的门框打小了一圈,使得我们无法将热水器的铁罩拆下来,清除里边的煤烟,以示对我们的教训。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木工刘建华”为题,带有为人物立传的色彩,既交待了主人公的身份和姓名,又突出了人物形象,使小说具有一种真实感。
B.“我”没有受老黄关于刘建华品质不好的鼓惑,相反,在他俩之间“我”选择留下刘建华,让老黄走,因为刘建华他们劳动的快乐和骄傲感染了“我”。
C.本文善于运用平白如话的字词、简洁短促的语句,精准地表达出难以描摹的情境,这种平白素淡、纯朴自然的语言风格体现了作家的写作能力。
D.文章以敏感、细致的笔触叙述了都市平民琐碎而真实的日常生活,表现了木工刘建华给“我”带来的厌倦、欣赏、疑虑等复杂的心理。
【小题2】刘建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中“我”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7-04 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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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散文,完成各题。

残疾人史铁生

多年前,第一次去拜访史铁生。曾经为之做过长久的准备,首先是读过他的好小说,尤其是《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再是听人叙述他坎坷的经历以及他的为人,然后就与他开始了通信。他的信写得很好,以那种简单明白的语言论及小说的艺术。这一切,都使人对他怀着神圣的想象,觉着自己的凡俗。

其实,在这一切之前,我是见过他一面的。那是1980年,有朋友推他来文学讲习所听课,我们还握了手。但印象是模糊的,觉着似乎是一个腼腆的青年。

那次去看他,是到国子监的路上,已经到了雍和宫大街,要躲过史铁生,就躲不过去了似的。否则,还是要推迟。因为这个见面是那么重大,叫人觉得有着遥远的距离,总也走不近,总也做不好准备。现在,却兀自到了眼前,无法回头了。

那天是星期天,他家里人挺多,妹妹妹夫都回来了,在外间做饭,里间是史铁生的房间,生着铁皮的烟囱炉,有着一股日常居家的温暖气氛。他说起上回在讲习所的见面,说我那时候特别瘦。我说那时在北京生活,必须吃大量的面食,我很不习惯。他就说,面食里的饺子还是可以的。然后又说到了北京的大白菜,整整一冬天,主要就是吃它,也是个问题。他说,那么包饺子呢?最后,我们要走,他不让,拉住我们说:别走,今天我们家吃饺子。

就这样,这一次见面,我们基本上在说饺子。当时不觉得,过后想想却觉得意外。因为,像史铁生这样,坐在轮椅上,是有权利说许多高深的哲理,人生的感悟,生命的体验,存在的真谛。他说什么我们都会相信,也会感动,可是,他只是说饺子。

后来,他的家就成了最经常去的地方。他的家和所有的家一样,生活照常进行,你完全不必像歌里唱的那样,“多给一点爱”,你也完全不必有那些戏剧性的想头,以为在那里会得到灵魂的升华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一切如常,不同的只是,你用脚走路,他用轮子走路。你所以去敲他的门,只是想同他聊天。你所以更喜欢同他聊天,是因为他有好的头脑,以及非常好的天性,这两条都是使人愉快的方面。

要说史铁生教育你,就在这地方,那就是真实。可我们依然不要忘记,史铁生确实是一名截瘫者,他抵达真实的路径要比健康人曲折。许多事情,他是以心智去体验,而不是感官。那么,你就可以了解,史铁生与这个世界所建立起的真实这一层关系的含意,他的日常化里的理性力量。

他常常使人忘记他和你不一样,因此,同他说话就无所顾忌。有一次,与他聊天,聊到有些外来妹在城市扎根的事情,我随口就说“或者嫁个瘸腿的”, 话出口多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犯忌,先就尴尬起来。我一尴尬,他便也不自在起来,这局面的确是有些难堪的。后来,我在他的一篇小说里看到了一个相类似的细节,一个少女对一个瘸腿的男青年说到一只鸽子的名字叫“点子”,开玩笑说这名字让人以为它是个瘸子。这小说是多年前的,这也许说明史铁生早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这种情形在他身上发生已不止一次。

就这样,史铁生破除了迷信。他并不提供给人们神话,只提供真实,却是上乘的真实,因为他是穿透身体的隔阂,用心力去撞击现实而获得的。他的真实是有力量的,是由无数超感的玄思组成的。这些玄思最终落成了平常状态,虽然也是你我他的状态,却又不完全是。你我他的状态是盲目不自觉的,而这却是自觉的思想的果实,有着切实的理由,更使人信服,也具有理想的性质。他其实是比许多健康人更多更深刻地享有这个世界,我们完全不必对他抱有怜悯。这就是你无法对他唱“多给一点爱”的缘故。

(取材自王安忆同名散文)

【小题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或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在拜访史铁生之前,凭借对其小说、经历以及为人的了解,作者对史铁生的印象从模糊到充满了神圣的想象。
B.作者本来打算在另一个正式的时间实现第一次拜访,只是无意中遇到了史铁生,这才有了第一次的仓促拜访。
C.史铁生的家后来成为作者最经常前往的地方,但是作者只是去同他聊天,并不认为在那里会得到灵魂的升华。
D.史铁生和一般截瘫者有同样的心理反应,也会在有人无意犯忌讳说到“瘸腿”时,立刻表现出强烈的不自在。
E.人们不必对史铁生唱“多给一点爱”,因为史铁生的平常状态表明他已经超越了身体苦痛,不需要任何怜悯。
【小题2】文章写第一次拜访史铁生时,大家“基本上在说饺子”,这样写有什么实际效果?
【小题3】请结合文意,分别解释“好的头脑”和“好的天性”在文中的意思。
【小题4】文章说,史铁生“其实是比许多健康人更多更深刻地享有这个世界”,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意?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比邻而居
王安忆
①装修的时候,有人提醒我,不要使用这条公共烟道,应该堵上,另外在外墙上打一个洞,安置排油烟机的管子。可是,我没听他的。好了,现在,邻居家的油烟就通过我家的排油烟机管道,灌满了厨房。
②我可以确定,我家厨房的油烟仅来自于其中一家,因为油烟的气味是一种风格。怎么说?它特别火爆。花椒、辣子、葱、姜、蒜、八角,在热油锅里炸了,轰轰烈烈起来了。这家人在吃方面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每顿必烧,从不将就。时间长了,我对他们生出一些好感,觉得他们过日子有着一股子认真劲:一点不混。并且,也不奢侈。他们老老实实,一餐一饭地烧着,一股浓油赤酱的味,使人感到,是出力气干活的人的胃口和口味,实打实的,没有半点子虚头。在我的印象中,他们没落下过一顿。他们在吃的方面,一是有规律,二是很节制。这些,都给人富足而质朴的印象,是小康的生活气息。
③有一段日子,在一日三餐之外,这家人还增添了两次草药的气味。草药的气味也是浓烈的,“扑冶一下进来,涌满了厨房。不知是因为草药气的影响,还是实际情况如此,一日三餐的气味不那么浓郁了。倒不是变得清淡,而是带些偃旗息鼓的意思。这段日子蛮长的,这么算吧,每周炖一次鸡汤,总共炖了四至五次。草药的苦气味和鸡汤的香味,是这段时间油烟味的基调。这也是认真养病的气味:耐心,持恒,积极,执着。
④之后,忽然有一天,我家的厨房里滚滚而来一股羊肉汤的气味。这就知道,他们家人的病好了,要重重地补偿一下,犒劳一下。倒不是吃得有多好,但它确有一种盛宴的气氛,带有古意。古人们庆贺战功,不就是宰羊吗?果然,草药味从此消遁,炖汤的绵长的气味也消遁,余下一日三餐,火爆爆地,照常进行。
⑤在较长一段稔熟的相处之后,我家厨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那是一缕咖啡的香气。这是另一路的气味,和他们家绝无相干。它悄悄地,夹在花椒炸锅的油烟里,进来了。这是一股子虚无的气息,有一种浮华的意思在里面,和他们家实惠的风格大相径庭。因此,我断定,这又是一户新入住的人家,很没经验地,也将管子接进了烟道,又恰逢顺时顺风,于是,来到我家厨房凑热闹了。这一路的风格显然要温和、光滑一些,比较具有装饰感,唤起人的遐想。和它不那么实用的性格相符,它并不是按着一日三餐来,不大有定规,有时一日来一次,有时一日来两次,有时一日里一次不来,来时也不在吃饭的点上,而是想起了,就来,想不起,就不来,显得有些孱弱似的。而那先来的,从来一顿不落,转眼间,油烟全面铺开,又转眼间,油烟席卷而去,总是叱咤风云的气势。但是,有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那新来的,悄然而至。咖啡的微苦的香味,弥漫开来。
⑥气味终究有些杂了,可是泾渭分明,绝不混淆。你来我往,此起彼伏。再过段日子,又来了一个,显见得是苏锡帮的,气味特别甜,空气都能拉出丝来了。第四位又来了,它一方面缺乏个性,另一方面又颇善融会贯通。它什么都来:香、辣、酸、甜,大蒜有,大蒜粉也有,麻油有,橄榄油也有。于是,所有的气味全打成一团,再分不出谁是谁的来路。我们这些比邻而居的人家,就这样,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了一处。
⑦这一日,厨房里传出了艾草的熏烟。原来,端午又到了。艾草味里,所有的气味都安静下来,只由它弥漫,散开。一年之中的油垢,在这草本的芬芳中,一点点消除。渐渐的,连空气也变了颜色,有一种灰和白在其中洇染,洇染成青色的。明净的空气其实并不是透明,它有它的颜色。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①段,写因管道漏烟,邻居家的油烟灌满了自家厨房,为下文写邻居家油烟的气味作了铺垫。
B.作家对第一家生出好感的原因是,他家给人富足而质朴的印象,这是小康的生活气息。
C.文中描写详略得当,主次分明,语言质朴、亲切,充满着浓浓的生活味道。
D.本文以“气味”为线索,串联全文。“气味”串联了不同的生活状态,也象征了不同人家的生活风格。
【小题2】文章第⑤段写另一家的咖啡味,凸显了这家人什么样的生活风格?请简要分析。
【小题3】邻居家的油烟,灌满了作者家的厨房。作者对此持怎样的态度?
【小题4】文章最后写到艾草的气味,然后结束全文,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小题5】丰子恺是中国现代著名的画家、散文家、美术教育家、音乐家、漫画家。有人把读丰子恺的文章,比作就像品一杯“鸡尾茶”。
品客甲匆匆跑过来,看了看茶,先不喝,去脱了草帽问茶问好。
品客乙拿放大镜仔细看了看茶叶,道:“精致啊,禁得起细观。”
品客丙喝了一口:“热的。”过了一会儿,又说:“冷的。”“甜的。”“苦的。”一杯茶,怎么可能又热又冷,又甜有苦呢?
请你选择其中两位说说他们品出了丰子恺文章具有怎样的特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两个大都市   
王安忆
即便是上海的寺庙也是人间烟火,而北京的民宅俚巷都有着庄严肃穆之感。北京的四合院是有等级的,是家长制的。它偏正分明,主次有别。它正襟危坐,慎言笃行。它也是叫人肃然起敬的。它是那种正宗传人的样子,理所当然,不由分说。当你走在两面高墙之下的巷道,会有压力之感,那巷道也是有权力的。上海的民居是平易近人的,老城厢尽是那种近乎明清市井小说中的板壁小楼。带花园的新式里弄房子,且是一枝红杏出墙来的。那些雕花栏杆的阳台,则是供上演西装旗袍剧的。豪富们的洋房,是眉飞色舞,极尽张扬的,富字挂在脸上,显得天真浮浅而非老于世故,既要拒人于门外,又想招人进来参观,有点沉不住气。
走在皇城根下的北京人有着深邃睿智的表情,他们的背影有一种从容追忆的神色。护城河则往事如烟地静淌。北京埋藏着许多辉煌的场景,还有惊心动魄的场景,如今已经沉寂在北京人心里。北京人的心是藏着许多事的。他们说出话来都有些源远流长似的,他们清脆的口音和如珠妙语已经过数朝数代的锤炼,他们的俏皮话也显得那么文雅,骂人也骂得有文明:瞧您这德行!他们个个都有些诗人的气质,出口成章的,他们还都有些历史学家的气质,语言的背后有着许多典故。他们对人对事有一股潇洒劲,洞察世态的样子。上海人则要粗鲁得多,他们在几十年的殖民期里速成学来一些绅士和淑女的规矩,把些皮毛当学问。他们心中没多少往事的,只有20年的繁华旧梦,这梦是做也做不完的,如今也还沉醉其中。他们都不太惯于回忆这一类沉思的活动,却挺能梦想,他们做起梦来有点海阔天空的,他们像孩子似的被自己的美梦乐开了怀,他们行动的结果好坏各一份,他们的梦想则一半成真一半成假。他们是现实的,讲究效果的,以成败论英雄的。他们的言语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没有铺垫和伏笔的。他们把“利”字挂在口上,大言不惭的。他们的骂人话都是以贫为耻,没什么历史观,也不讲精神价值的。北京和上海相比更富于艺术感,后者则更具实用精神。
北京是感性的,倘若要去一个地方,不是凭地址路名,而是要以环境特征指示的:过了街口,朝北走,再过一个巷口,巷口有棵树,等等的。这富有人情味,有点诗情画意,使你觉得,这街,这巷,与你都有些渊源关系似的。上海这城市却是数学化的,以坐标和数字编码组成,无论是多么矮小破陋的房屋都有编码,是严丝密缝的。上海是一个千位数,街道是百位数,弄堂是十位数,房屋是个位数,倘若是那种有着支弄的弄堂,便要加上小数点了。于是在这城市生活,就变得有些抽象化了,不是贴肤的那种,而是依着理念的一种,就好像标在地图上的一个存在。
北京是智慧的,上海却是凭公式计算的。因此北京是深奥难懂,要有灵感和学问的;上海则简单易解,可以以理类推。北京是美,上海是管用。如今,北京的幽雅却也是拆散了重来,高贵的京剧零散成一把两把胡琴,在花园的旮旯里吱吱呀呀地拉,清脆的北京话里夹杂进没有来历的流行语,好像要来同上海合流。高架桥,超高楼,大商场,是拿来主义的,虽是有些贴不上,却是摩登,也还是个美。上海则是俗的,是埋头做生计的,螺蛳壳里做道场的,这生计越做越精致,竟也做出了一份幽雅,这幽雅是精工车床上车出来的,可以复制的,是商品化的。如今这商品源源打向北京,像要一举攻城之战似的。
(选自王安忆《两个大都市》有删改)
(小题1)从作者的角度来看,幽雅的北京和俗的上海的发展趋势怎样?(4分)
(小题2)有人评价王安忆的语言优雅古典,但她又“尽可能地用口语的、平白如话的字句”。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试结合文本举例阐明你的观点。(5分)
(小题3)北京和上海分别有怎样的人文精神?他们形成这种精神的原因是什么?(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开会

王安忆

县里号召开三干会的通知发下来了。“三干会”的全称是“农村干部会”,即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规模很大。

收到通知后,大队里就开始筹划去县城开会的事情。先是定开会的人。再要定的是必须带个做饭的去,叫谁去呢?就叫孙侠子去。孙侠子这姊妹聪明肯干,而且没小心眼儿,前说好了婆家,沫河口的,来年就要出门子了。孙家人会过日子,到了开春还有两顿稀一顿稠,从来不欠账,是个正经人家。第二条要筹划在哪做饭,还是像往年那样,在大队会计的表舅家。事情就这么筹划下了,很顺利。

孙侠子也开始筹划了。筹划那一日穿什么衣裳什么鞋。孙侠子没读过书,除了种地,就是做针线。但她也渴望生活中发生一点不寻常的事情,明年她就要过门子了,在家做姊妹的日子里要有些不寻常的事情,就有了纪念似的,比较值。

孙侠子最后决定的是穿那件线呢的格子褂,黑和黄两种颜色的格子,里头衬了毛线衣,是婆婆家送的聘礼,一斤半毛线,还是从蚌埠买来的。在这开春不久的气候里,她这一身有些单薄了;可县城百貨楼里的那些女营业员,一冬都不穿棉裤,不是也没冻着。

太阳也近午了,队长从台子上走过,喊她走了。一路上说着走着,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县城南头的分洪闸。到了分洪闸跟前,他们就跟孙侠子分手了,他们要到县城北头的人民剧场报到,开会。孙侠子一个人从分洪闸旁边的一条坡道,缓缓地走到了底下。

到了县城街上,太阳正晌午。孙侠子首先去了百货大楼,是在县城中心,两条大街交界的地方,年前起的二层楼。可孙侠子进了一层,却不知怎么上二层。铺面很大,四圈都有柜台,中间还有一圈,依然很宽敞。女营业员坐在柜台后面,傲慢地抬着脸,孙侠子几乎不敢走近她们。她很拘束地转了一圈,刚要出门,瞅见墙角旮旯里忽然转出一个人来,再仔细一看,那是一道夹墙,墙缝里是上楼的楼梯。孙侠子弄明白了从哪里上楼,可却没了上楼的兴趣,还是走了出去。

街上更静了,太阳呢,也更暖了。孙侠子穿了这一身,正好。孙侠子买了辣皮,买了捆菠莱,又见有卖小糟鱼的,卖鱼的是个猫子,急着回船上去,就卖得便宜,花了四角钱,全要下了足有二斤的光景。还剩一些钱,留着买油醋。这下就齐全了。

提了这么些东西,往回赶着,又有一摊子做饭的事等着她,孙侠子就不由地郑重起来。走过百货大楼,她也没停留,而是一径地走过去,眼都不回一下,心里嘀咕着:人家有事!她的衲得很结实的布鞋底,快快地擦着水泥的街面。脚跟在硬地上一弹一弹,腰不由地直了起来。她忽然地有了一种城里女人的姿态:匆忙的,快速的,重要和自信的。

她顺了坡道七拐八绕地进了大队会计他表舅家的小院。家里只有老奶奶和孙子在,表舅和表妗还没有回来。老奶奶说,儿子在窑厂做临时工,儿媳在船码头或饭铺打杂。孙侠子合计了一下,决定这样几个下酒菜:烫菠莱、拌辣皮、煮小鱼、腊肉炒鸡蛋。稀的喝面条,千的贴饼子。真是一顿很丰盛的宴席。她合计完了,就动起手来。孙侠子将水倒进缸里,便切腊肉,切辣皮,装上盘子。老奶奶烧了一锅疙瘩汤,点上香油,满屋都飘香。趁老奶奶不防,孙侠子摸出一个鸡蛋,在锅沿一磕,鸡蛋黄打了个滚,进去了,说:给我小表弟吃。转身就去和面,擀面。等她把面条细细地切出来,抖落开,老奶奶那边已经和孙子在喝疙瘩汤了。

这边油进了锅,那边她方才打鸡蛋。她将鸡蛋哗哗地打起老高,就像连在筷子上似的,渐渐起了沫。她斜了碗,一溜圈下了鸡蛋,打松的鸡蛋一着热油,“潽”地起了半锅,再下腊肉,一起翻炒。真过瘾啊!孙侠子什么时候这么痛快地大油热锅地炒过菜?过年时,下材料的莱都是她娘上灶,怕她糟蹋了东西,可她不是炒得很出色!不仅菜炒得出色,时间也扣得准,她这边刚起盆,那边,开会的人就来了,堂屋里坐得满满的。这时,老奶奶的儿子媳妇都还没回来。

屋里的酒喝上劲了,猜起拳来。孙侠子往匾里的面条上抖了一些面,再提溜了几下,怕它们粘了。这时候,孙侠子才觉出身上有些冷,忙出的一身汗,又在风里站了一时,吹凉了。她往灶里添进一些掰碎的秫秸,让火种略旺一点,又往灶下偎了偎。不知什么时候,孙侠子睡着了,这一个瞌睡也不知是一眨眼工夫,还是一大会儿。她醒来时,听到堂屋里还在闹酒呢!这些爷儿们,一喝上就忘了时间。那老奶奶的儿子回来了吗?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关于孙侠子“决定穿那件线呢的格子褂”的文字,暗示了孙侠子对此行的重视程度以及即将面对新环境的复杂心境。
B.小说以孙侠子为视角,展示了县城的景致风貌;而这些景致的叙写,也暗示了城乡的差别和不同的人情人性。
C.小说中“老奶奶的儿子儿媳”虽未出场,却与乡村姑娘孙侠子形成似有若无的联系,成为她了解未知世界的一个窗口。
D.小说以“开会”这一生活事件为背景,借助孙侠子为会员做饭的日常化情节,表达了乡民渴望走出山村、改变命运的时代主题。
【小题2】请结合小说的情节发展,简要分析孙侠子的具体心态。
【小题3】小说在淡化情节的同时加入了很多细节化描写,请结合作品谈谈细节描写在文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