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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看我一眼说:“秋天的音乐”。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作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交汇,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大大小小、松松散散的云彩是他思想的片断,而片断才是最美的,无论思想还是情感……这千形万状精美的片断伴同空灵的音响,在我眼前流过,还在阳光里洁白耀眼。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噗”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另一个生命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小题1】本文描写了秋景的哪些特点?
【小题2】“秋天的音乐”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根据你的理解,分析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结合原文内容,回答下面问题。
(1)作者为什么说“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2)作者为什么说“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小题5】“秋天”给了作者哪些生命的感悟?结合全文分条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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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地铁中的乐手

冯骥才

①倘若到了纽约,想听听音乐,内行的人一准会带你去麦哈顿岛南端那些小咖啡馆。几个黑人,两三件亮闪闪的铜管乐器,一架老掉牙的立式白钢琴,再加上一杯苦味的浓咖啡,就可以领略到地道又醇厚的美国黑人的爵士乐了。

②那么到了巴黎想听听当地特色的音乐呢?更好办,不用任何人做向导,去买张地铁票到里边东南西北地转一转吧!

③只要随着地铁中的人流走起来,便会自然而然进入音乐之中。你走着走着,便感到音乐出现了,并一点点离你愈来愈近。忽然,在一个拐角处,你看见一位乐手在拉琴。这乐手似乎很瘦,脸有些苍白。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因为你被流动的人群裹在中间,很快就会走过去。小提琴如泣如诉的声音在你的身后愈来愈小。不等你识别出这似曾相识的有一点凄凉的旋律出自什么曲目,前边——一个金属般男人的歌声迎面把你笼罩起来。你进了另一个同样动人的音乐空间。

④整个巴黎下边全是地铁,它通往城中任何地方。在这纵横交错的地铁通道中,处处可以碰到乐手和歌手。他们往往在两条或多条通道的交口处,有时也在通道中间。大多时候只是一个人,拉提琴,或吹黑管、萨克斯管、风笛,有的连拉带唱,甚至加上一个鼓,连接上带蓄电池的小喇叭,演奏起来极有气氛。偶尔也会有两个人一起演奏,他们用不同的乐器美妙地搭配着。甚至还有三四个人一组,有说有唱,还有伴奏,够得上一支有声有色的小乐队了。他们通常把琴盒打开放在脚前,有的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过路赶车的人群中,时时会有人一猫腰,把几个法郎放在里边。他们并不一定被演奏的曲子感动了,才掏这几个钱。全巴黎的人都会这样做,以表示对艺术和艺术家的敬重与支持。而且,也别以为这些乐手都是在卖艺乞讨。他们有的是出于对音乐的爱好,为了让公众共享他们演奏的乐曲;有的则是喜欢这种流浪汉式的自由自在的艺术家生活。他们自娱自乐,当然也需要你的理解与帮助。在他们中间有很棒很棒、甚至很杰出的乐手。

⑤一次,我们乘四路车,在夏特莱站准备换乘一路去往拉•德芳斯。在穿过一个低矮的通道时,有一个黑人乐手挎着吉他,边弹边唱。这黑人沙哑的嗓子粗犷( )有力,听起来宛如大漠上的飓风。他的吉他也弹得有滋有味。更绝妙的是,他一只脚踩着一个踏板,敲打着一面弹簧鼓;同时,弹吉他的右手的食指上套着一个铁箍,时不时举起来,“当、当”敲两下脑袋上边一根露在外边的金属水管。歌声,吉他声,鼓声和敲水管清脆悦耳的声音,彼此相配,极有节奏感,新奇而又美妙。他声音的感染力、穿透力和演奏时随手niān 来的创造性,都表现着一个民间乐手和歌手非凡的乐感与才华。

⑥我遇到一位来巴黎学习音乐的留学生,她说逢到周末常常买张票钻进地铁站。巴黎的地铁很自由,只要你不出来,在里边乘着车可以来回来去跑上一天。她就一站一站地去听这些民间乐手们的演唱。巴黎是个国际化的都市,乐手也像旅客一样来自世界各地。不用去辨认他们的模样,只要一听乐曲就知道谁是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奥地利人、苏格兰人,谁是阿拉伯人、非洲人和墨西哥人。在香榭里舍站上,我见过一位中国姑娘坐在那里弹琵琶,她黑黑的披发瀑布一样从额头垂下来,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也许这种古老的乐声对于法国人来说太遥远了。不同文化是很难快速沟通的。但她的琴桌上却放着一支深红色的玫瑰。说不定这是哪位执花去看情人的年轻男子,将手中的花儿转而献给了这位如奏天音的东方神女了。

⑦我相信,把玫瑰放在这里的,一定是巴黎人。

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地铁的通道四通八达。这些长长通道便是传送着动听的乐曲的管道。上百个乐手分布在各个站口,演奏着他们各自心中的歌。如果他们相遇,相互总要保持着一定距离。当这个乐手的乐曲在通道的某个地方将要消失时,另一种悦耳的歌曲便会及时地送入你的耳鼓。这些乐手们经常要“转移阵地”,从这个地铁站迁到另一个地铁站,换一换对场地的感觉。当他们提着乐器上车之后,忽然兴之所致,便端起乐器,即兴地把一支欢乐的乐曲撩人兴致地吹奏起来,整个车厢顿时一片光明。这时你会感到,整个巴黎全是音乐。

⑨所以我说,巴黎的地上是绘画的世界,地下是音乐的世界。

⑩音乐的世界五光十色。在这世界里你会感受万千。也许你的心被工作中的烦恼填满,但乐手们的几个闪光的音符会把你那些沉重的块垒挪开,他们哪来的这般魔力?也许你刚刚失恋,心灰意冷,空无所依,乐手们一段柔情的倾诉便给了你深切的抚慰。这支曲子原本你就熟悉,但它缘何此时竟成了你深切的知己?

11于是,这看似寻常的地铁文化,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实际上处在巴黎生活的深层。这里不是高不可攀的艺术殿堂,却是人间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这些乐手不是日月星辰般的音乐大师,但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走进每一个巴黎人的心中。巴黎的地铁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巴黎人每天的生活全都离不开地铁,他们的心灵早与这流动在地铁通道中的乐曲融为一体。你去问一问巴黎人,他们会告诉你,每个巴黎人至少被这些乐手难以忘怀地感动过一次、两次、三次……

(选自《巴黎•艺术至上》,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①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说说第③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给第⑤段中加点字注上拼音,以及横线上填入恰当的汉字。
粗犷( )有力 随手niān   
【小题4】第⑧段中开头,作者为什么说“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结合全文分列原因。
【小题5】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③段写到一个拉琴的乐手“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是因为很快就听到了更美妙的“金属般男人的歌声”。
B.第④段中描写有的乐手“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这些乐手一般是在卖艺乞讨。
C.第⑤段从不同的角度以及细节的描写,展现了一个极富音乐才华和创造力的民间乐手的形象。
D.文中写到一个弹琵琶的中国姑娘,“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字里行间表达了作者的同情之情以及对中国文化不能快速融入西方的无限感慨。
E.巴黎人每天的生活离不开地铁,因而也离不开地铁里的乐手,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比起高不可攀的音乐大师,更能带给人们感动和慰藉。
F.文章对地铁乐手的描写,既有个体也有群像,有详有略,表达了作者对地铁乐手的欣赏、赞美和敬重之情。
【小题6】作者认为,正是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使巴黎的地铁通道成为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地铁文化?请做出你的评价。

同类题2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酒婆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一项是(  )
A.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桌

冯骥才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抗。有的抗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考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有删节)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2】文中说“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简析“大硬伤”的含义。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是画蛇添足,删去会更好,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小题4】探究本文中“书桌”的作用和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幅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结齿,眸子赛①灯,下巴颤儿一塔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功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各色②。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作“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拖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他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哼呦哼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都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门后,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了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架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去。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赛:天津地方土语,有“好像”或“似”之意。②各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主人公苏七块职业是医生,在医术上可谓是“正骨神医”,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的医德遭人质疑。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结局颇有点出人意料,读者在对苏七块的个性、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会对他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D.小说的故事性和传奇性很强,语言典雅优美。让人粗读故事会大呼奇妙,咀嚼文字又觉得精妙无比。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苏七块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请探究小说为什么以苏七块还钱赠药为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