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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幅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结齿,眸子赛①灯,下巴颤儿一塔山羊须,浸了油塞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塞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段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功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各色②。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在上,他才肯瞧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贬的绰号叫作“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大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拖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他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哼呦哼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门后,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搂着打牌。

过了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收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架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投,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去。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赛:天津地方土语,有“好像”或“似”之意。②各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主人公苏七块职业是医生,在医术上可谓是“正骨神医”,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的医德遭人质疑。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结局颇有点出人意料,读者在对苏七块的个性,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会对他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D.小说的故事性和传奇性很强,语言典雅优美。让人粗读故事会大呼奇妙,咀嚼文字又觉得精妙无比。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苏七块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苏七块是冯骥才文化小说系列中的“奇人”之一,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苏七块身上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4-01 07: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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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从简朴到简约

冯骥才

①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你在他们的博物馆里看到那种传统生活中纯朴的直线、那种很少人文雕琢的简洁、那种木头柔韧的材质与本色的生态美,也鲜明地在他们现代的生活中被使用着、表现着、享受着。

②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文化主体元素。

③它给我十分深刻的印象是,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审美是文化中深层的要素。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现代文化。

④北欧人这种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转型,是有历史文化优势的。首先它们的历史较为单纯,没有太多的文化的更迭;再有是地处偏远,距离几个重要的欧洲文化中心如佛罗伦萨、巴黎、法兰克福等都较远,源自这些中心的一些重大的文化思潮,如同发生地震的震中,到了北欧影响就大大减弱。比如崛起于17世纪意大利的巴洛克文化,那种跃动的曲线、华丽的图案以及流光溢彩,在巴黎和维也纳几乎沉迷了二百年,弥漫了整个朝野。但对北欧的文化及其审美影响却甚微。在北欧人的审美中几乎找不到巴洛克的文化成分。没有过深过重的人文积淀,反而使北欧较轻松地找到自己在现代文明中的文化位置。   

⑤比较起来,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了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到了“不爱红装爱武装”年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地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作“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谈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⑥再看看北欧人。看似他的传统的横平竖直和很少雕琢,极容易与现代工业审美结合,其实不然。比方,他们与德国人不同。有着重工业传统的德国人更喜欢用钢铁作为建筑与器物的材料。北欧人则坚持使用他们传统的木头。在这些森林茂密、盛产木材的国家里,他们在温暖的木屋里,使用木头造床、桌椅、盆罐、勺子和笔杆来生活。木的文化深入到他们的骨头里。今天他们依旧坚持使用这种具有亲切感的材质,而且决不刷漆,凸显木头的本色与气息。这样,木头本身的质感与色泽,已成为北欧人简约的现代审美的元素了。如果说德国人的现代审美多一些冷峻,他们则多一些亲和。   

⑦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瑞典是崇尚发明和设计的国家。瑞典朋友告诉我,他们在使用自己的传统元素时,要做认真的考察和研究,决不草率。在这一点,看看瑞典人的家居装饰的连锁店“宜家”里的各种物品就会一清二楚。另一方面是公众的认可。没有公众认可,就不会成为集体审美。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⑧然而,这公众的认可需要全社会有着现代审美的要求,需要整个社会具有较高的审美素质与文化水准,这就必须要有美育教育,可是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⑨在这一点上,北欧人会不会给我们一些启示呢?

【小题1】第①段加点词“整体性”在文中的意思是____________。
【小题2】简析第④段列举“巴洛克文化”的目的。
【小题3】以下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北欧人坚持使用传统的木头并逐渐形成简约的审美元素,使他们不受现代工业审美的影响。
B.“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写出了中国社会审美标准被破坏后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的状况。
C.中国印、祥云和 “画卷”的设计成功,表明知识界在提高公众审美水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D.商业化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社会的原因在于我们尚未建立融合传统与现代审美的现代文化。
【小题4】第⑤段中说“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原因是
【小题5】对文章的结构层次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
A.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B.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C.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D.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小题6】根据全文,北欧人从传统审美到现代审美的成功转型,可以给我们哪些启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娃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

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取材于冯骥才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小题2】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语句,恰当的一项是
A.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B.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C.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D.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本文结尾写道:“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小题。

猜他去得心事苍茫

冯骥才

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我已经弃画从文,从文坛侧观画坛,先生一直是我的关注点。

吴冠中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善良、单纯、自我、孤独。他处世低调,不善交际,生活上喜欢享“下等福”,剃头习惯到道边的理发摊。一眼看上去,就像房前屋后的老街坊。一次在北京的书市上为读者签名,他提着一个小塑料兜,里边放一瓶矿泉水,那天奇热,他便自带着饮水。他很少在热闹场合露面,所以没人认识他。待他挤进人群,在自己的座位中坐下来,人们一看桌签才知道这貌不惊人的小老头就是当代的绘画大师吴冠中。

他很少出头露面,偶尔出现在会场上,也很少发言讲话;他不善言谈,对绘画之外的任何话题兴趣都不大,谈起画却总是兴致勃勃。他曾对我讲述他一次油画写生归来,挤在长途公交车上,由于怕人挤蹭他的画,便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几小时过后,到了家,那条胳膊似乎不存在了,画却完好无损。

这段事他对我说过两次,可见画是他的生命。他家中那个画室,是我见过的最小的一间画室,只有六七平米。他个子小,铺着毛毡的画案只有两尺高,更像一张单人床铺。桌上墙上沾满色点与墨渍。他那些惊世之作就是从这再普通不过的画案上画出来的吗?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他告诉我别硬叫孩子学艺术,因为艺术是没有遗传的。我笑道:“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吴冠中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脑袋里整天想的全是画,还有不停地冒出来的种种视觉的灵感——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的画告诉我的。

吴冠中一生的绘画都在不停顿地求异。老实说,我更喜欢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在那一代学贯中西的艺术家中,中西融合是一个自动承担的艺术使命与文化使命,故而他提出“油画中国化”和“国画现代化”,并在这两个领域中建功立业。他在油画中注入了中国文人空灵的诗境,他的色彩也极具中国文人的气质,这一点很难;在水墨画中,他将复杂的物象解构,经过符号性的提炼,再艺术地重构起来——这就使传统水墨进入从来没有的境界。

吴冠中完全可以在这样的艺术成就中享受终生。他却偏偏还要改变自己。但要变就有风险,可能不被人接受。然而,吴冠中毕竟才华与禀赋都非同凡人。在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中,依然不断涌现出一件件惊世骇俗的精品,显示他过人的创造力。

自从认识先生,正赶上那桩假画案,却因之得见艺术在他心中的位置。艺术在艺术家心中若不神圣,艺术家便很难走进艺术的天堂。先生为此一生,并建立了自己惟其独有、境界至高的艺术天地和审美世界,应说他已站在艺术的天堂里了。

吴冠中走了。我相信他是带着许多未完的艺术理想和遗憾走的,带着许多愤世嫉俗的心绪走的。晚年他对艺术环境以及相关的社会机制说过一些批评的话,不管这些尖锐的话在当时怎样说是道非,现在都静静地留给我们了,等待我们来思考,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回答。以我对他的感受,他上路之时,一定对自己、对社会心怀重重缺憾。任何真正的有良心的艺术家不会是带着一堆亮晃晃的奖杯走的,而总是把苍茫心事,一半带走,一半留在世上。

至于他的作品是否还是“天价”,我想,这与他生前无关,与他身后更无关。留下来的还是他孜孜探求了一生的艺术。画价是写不进艺术史的,也放不进艺术天堂。放在那里的,还是深刻地记忆在人们心中的作品,以及他那小小又柔和的眼窝里执著、探索、倾注全心的目光。

(选自2010年7月4日《文汇报》)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他更喜欢吴冠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而不喜欢其晚年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
B.在作者看来,吴冠中为假画案打官司这件事充分表明艺术在艺术家心中的神圣位置,这也正是艺术家走进艺术天堂的先决条件。
C.文中写到吴冠中“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一事,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旨在说明他嗜画如命的性格特点。
D.关于吴冠中的画室一段,作者巧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使文章形象生动,具体可感。
【小题2】“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是什么意思?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第五段中作者既说那些惊世之作“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又说“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小题4】从全文看,吴冠中的艺术成就主要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二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B.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 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小题2】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根据本小说情节可以推知,盗贼们一定事先踩过点,一定早已将小两口的住所锁定为盗劫目标,一定作了充分的准备。
B.小说题为“绝盗”十分恰切。“绝”体现了这些盗贼及其行为的特点:爷仨一道做盗贼,是一绝;演技了得,配合默契,是一绝;打着惩逆旗号,行盗抢之实,又是一绝。
C.整篇小说情节平中见奇,结构自然紧凑,文字精当,对人物神态、语言、动作的描写生动传神。文末,作者的议论看似流于表象,实际上是要发人深思。
D.本小说写三个“绝盗”胆大妄为,嚣张无比,但被盗人家的周边邻居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热闹。这个故事,揭露并批判了当今社会一部分人的自私、冷漠。
【小题2】小说中的老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