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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01 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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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吗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吗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商大爷赶走黑头后,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常去门口张望,想“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这一细节表明他有懊悔自责之心。
E. 这篇小说语言朴实,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哪些复杂的思想感情?
【小题3】文中的黑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对这一形象有怎样的评价?

同类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格色:北方方言中指特殊,与众不同,多含贬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D.小说中有许多细节描写,不仅生动地刻画了人物形象,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同时很好的突出了小说的主题。
【小题2】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物形象。请从文中举出三个细节描写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共22分):
书房花木深 冯骥才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用一堆木头在阳台上搭一座木屋,还将剩余的板条钉了几只方形的木桶,盛满泥土,栽上植物,分别放在房间四角。鲜花罕有,绿叶为多。再摆上几把藤椅,竹几,小桌,两只木纹裸露的老柜子,各类艺术品随心所欲地放置其间。还有一些老摆设,如古钟、钢剑以及拆除老城时从地上捡起的铁皮门牌高高矮矮挂在壁上……最初是想把它作为一间新辟的书房,期待从中获得新的灵感。谁料坐在里边竟写不出东西来。白天,阳光进来一晒,没有涂油漆的松木的味道浓浓地冒出来,与植物的清香混在一起,一种享受生活的欲望被强烈地诱惑出来。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k.&s~5*u
  到了夜间,偏偏我在这书房各个角落装了一些灯。这些灯使所有事物全都陷入半明半暗。明处很美,暗处神秘。如果再打开音响,根本不可能再写作了。写作是一种与世隔绝的想象之旅,是钻到自己心里的一种生活,是精神孤独者的文字放纵。在这样的被各种美迷乱了心智的房子里怎么写作呢?因此,我没在房里写过一行字。每有“写”的欲望,仍然回到原先那间胡乱堆满书卷与文稿的书房伏案写作。
渐渐地,这间搭在阳台上的木屋成了花房,但得不到我的照顾。我只是在想起给那些植物浇水时才提着水壶进去,没时间修葺与收拾。房内四处的花草便自由自在、毫无约束地疯长起来。从云南带回来的田七,张着耳朵大的碧绿的圆叶子,沿着墙面向上爬,像是攀岩;几棵年轻又生命力旺盛的绿萝已经蹿到房顶,一直钻进灯罩里;最具生气的是窗台那些泥槽里生出的野草,已经把窗子下边一半遮住,上边一半又被蒲扇状的葵叶黑糊糊地捂住。由窗外射入的日光便给这些浓密的枝叶撕成一束束,静静地斜在屋子当中。一天,两只小麻雀误以为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树丛,从敞着的窗子唧唧喳喳地飞了进来,我欣喜之极,怕吓坏它们,不走进去,它们居然在里边快乐地鸣唱起来k.&s~5*u了。
  一下子,我感受到大自然野性的气质,并感受到大自然的本性乃是绝对的自由自在。我便顺从这个逻辑,只给它们浇水,甚至还浇点营养液,却从不人为地改变它们。于是它们开始创造奇迹——
  首先是那些长长的枝蔓在屋子上端织成一道绿色的幔帐。常春藤像长长的瀑布直垂地面,然后在地上愈堆愈高。绿萝是最调皮的,它在上上下下胡乱“行走”———从桌子后边钻下去,从藤椅靠背的缝隙中伸出鲜亮的芽儿来。几乎每次我走进这房间,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画面:一些凋落的粉红色的花瓣落满一座木佛身上;几片黄叶盖住桌上打开的书;一次,我把水杯忘在竹几上,一枝新生的绿蔓从杯柄中穿过,好似一弯娇嫩的手臂挽起我的水杯。于是,在我写作过于疲劳之时,或在画案上挥霍一通水墨之后,便会推开这房间的门,撩开密叶纠结的垂幔,独坐其间,让这种自在又松弛的美,平息一下写作时心灵中涌动的风暴。
  我开始认识到这间从不用来写作的房间非凡的意义。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我前边说,写作是一种忘我的想象,只有离开写作才回到现实来。这间小屋却告诉我,我的写作常常十分尖刻地切入现实,放下笔坐在这里所享受的反倒是一种理想。  我被它折服了,并把这种奇妙的感受告诉一位朋友。朋友笑道:“何必把现实与理想分得太清楚呢!其实你们这种人理想与现实从来就是混成一团。你们总不满现实,是因为你们太理想主义。你们的问题是总用理想要求现实,因此你们常常被现实击倒在地,也常常苦恼和无奈。是不是?”
  朋友的话不错。于是当我坐在这间花木簇拥的木屋中,心里常常会蹦出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
【小题1】作者对“木屋”情感变化是怎样的?结合原文作简要分析。k.&s~5*u(6分)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⑴ 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⑵ 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
 
 
【小题3】文中引述朋友说的一句话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文章结尾处“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请联系全文说说这句话的含义。(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神医王十二
冯骥才
天津卫是码头。一般能耐也立不住,得看你有没有非常人所能的绝活儿。换句话说,凡是在天津站住脚的,不管哪行哪业,全得有一手非凡的绝活,比方说瞧病治病的神医王十二。
王十二人家是神医。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
王十二这种故事多着呢,这儿不多说,只说两段。一段在租界小白楼,一段在老城西马路。先说租界这一段。
这天王十二在开封道上走,忽听有人尖叫。一瞧,一个在道边套烟筒的铁匠两手捂着左半边脸,疼得大喊大叫。王十二急步走过去问他出了嘛事,这铁匠说:“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我要瞎了!”王十二说:“别拿手揉,愈揉扎得愈深,你手拿开,睁开眼叫我瞧瞧。”铁匠松开手,勉强睁开眼,一小块黑黑的铁渣子扎在眼球上,冒泪又流血。
王十二抬起头往两边一瞧,这条街全是各样的洋货店,王十二喜好洋人新鲜的玩意儿,常来逛。他忽然目光一闪,也是灵光一闪,只听他朝着铁匠大声说:“两手别去碰眼睛,我马上给你弄出来!”扭身就朝一家洋杂货店跑去。
王十二进了那家洋货店的店门,伸出右手就把挂在墙上的一样东西摘下来,顺手将左手拿着的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撂,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用用,用完马上还你!”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
王十二跑回铁匠跟前说:“把眼睁大!”铁匠使劲一睁眼,王十二也没碰他,只听叮的一声,这声音极轻微也极清楚,跟着听王十二说:“出来了,没事了。你眨眨眼,还疼不疼?”铁匠眨眨眼,居然一点儿不疼了。再瞧,王十二捏着一块又小又尖的铁渣子举到他面前,就是刚在他眼里那块要命的东西!不等他谢,王十二已经转身回到洋货店,跟着再转身出来,胳肢窝夹着那个绿绸包朝着街东头走了。铁匠朝他喊:“您用嘛法给我治好的?我得给您磕头呵!”王十二头也没回,只举起手摇了摇。
铁匠纳闷,到洋货店里打听。铁匠看墙上挂着这东西像块马蹄铁,再看,上边没钉子眼儿,不是马蹄铁。铁匠愈瞧愈不明白,问店员道:“洋人就使它治眼?”
店员说:“还没有听说它能治眼!这是个能吸铁的物件,洋人叫吸铁石。”店员说着从墙上把这东西摘下来,吸一吸桌上乱七八糟的铁物件——铁盒、铁夹子、钉子、钥匙,还有一个铁丝眼镜框子,竟然全都叫它吸在上边。
原来王十二使它把铁匠眼里的铁渣子吸下来的。
可是,刚刚那会儿,王十二怎么忽然想起来用它来了?
神不神?神医吧。再一段更神。
这段事在老城西那边,也在街上。
那天一辆运菜马车的马突然惊了,横冲直撞在街上狂奔,马夫吆喝拉缰都弄不住,街两边的人吓得往两边跑。,有胡同的地方往胡同里钻,没胡同的往树后边躲,连树也没有的地方就往墙根扎。马奔到街口,迎面过来一位红脸大汉,敞着怀,露出滚圆锃亮的肚皮,一排黑胸毛,赛一条大蜈蚣趴在当胸。有人朝他喊:“快躲开,马惊了!”
谁料这大汉大叫:“有种往你爷爷胸口上撞!”看样子这汉子喝高了。
马夫急得在车上喊:“要死人啦!”
跟着,一声巨响,像撞倒一面墙,把大汉撞飞出去,硬摔在街边的墙上,好像紧紧趴在墙上边。马车接着往前奔去,大汉虽然没死,却趴在墙上下不来了,他两手用力撑墙,人一动不动,难道叫嘛东西把他钉在墙上了?人们上去一瞧,原来肋叉子撞断,断了的肋条穿皮而出,正巧插进砖缝,撞劲太大,插得太深,拔不出来。大汉痛得急得大喊大叫。
一个人嚷着:“你再使劲拔,肚子里的中气散了,人就完啦!”
另一个人叫着:“不能使劲,肋叉子掰断了,人就残了!”
谁也没碰过这事,谁也没法儿。
大汉叫着:“快救我呀,我这个王八蛋要死在这儿啦!”声音大得震耳朵。有几个人撸袖子要上去拽他。
这时,就听不远处有人叫一声:“别动,我来。”
人们扭头一瞧,只见不远处一个小老头朝这边跑来。这小老头光脑袋,灰夹袍,腿脚极快。有人认出是神医王十二,便说:“有救了。”
只见王十二先往左边,两步到一个剃头摊前,把手里那出诊用的小绿绸包往剃头匠手里一塞说:“先押给你。”顺手从剃头摊的架子上摘下一块白毛巾,又在旁边烧热水的铜盆里一浸一捞,便径直往大汉这边跑来。他手脚麻利,这几下都没耽误工夫,手里的白手巾一路滴着水儿、冒着热气儿。
王十二跑到大汉身前,左手从后边搂大汉的腰,右手把滚烫的湿手巾往大汉脸上一捂,连鼻子带嘴紧紧捂住,大汉给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着,就是不肯放手。大汉脏话连天,听上去却呜呜的赛猪嚎。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己退了出来。王十二手一松,大汉的劲也松了,浑身一软,坐在地上,出了一声:“老子活了。”
王十二说:“赶紧送他瞧大夫去接骨头吧。”转身去把白毛巾还给剃头匠,取回自己绿绸包走了,好赛嘛事没有过。
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只一位老人看出门道,他说:“王十二爷这法儿,是用这汉子身上的劲把肋条从墙缝里抽出来的。外人的劲是拗着自己的,自己的劲都是顺着自己的。”这老人寻思一下又说:“可是除去他,谁还能想出这法子来?”
人想不到的只有神,所以天津人称他神医王十二。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就交代了天人才济济,要在天津打拼要有能耐、绝活儿,否则是站不住脚的,以此引出主要人物并衬托出王十二医术精湛。
B.本文多用天津方言,富有地方特色,口语化,读上去诙谐幽默、生动有趣,同时全文行文流畅,详略得当,引人入胜。
C.本文讲述了两段故事,一段在租界,一段在老城,这是故事发生的社会环境,说明王十二既救治达官贵人,也救治普通百姓。
D.本文以“神医王十二”为题,明确小说的情节是围绕王十二展开的,全文用语言、动作等描写来正面刻画小说的主要人物。
【小题2】本文着重刻画了“神医王十二”这个人物,请结合全文说说本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
【小题3】王十二是神医,文中对他救人的情节进行了详细的描写,文中两处画线句子的内容相似,请结合全文,分析其共同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