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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01 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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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看我一眼说:“秋天的音乐”。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作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交汇,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大大小小、松松散散的云彩是他思想的片断,而片断才是最美的,无论思想还是情感……这千形万状精美的片断伴同空灵的音响,在我眼前流过,还在阳光里洁白耀眼。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噗”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另一个生命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小题1】本文描写了秋景的哪些特点?
【小题2】“秋天的音乐”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根据你的理解,分析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结合原文内容,回答下面问题。
(1)作者为什么说“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2)作者为什么说“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小题5】“秋天”给了作者哪些生命的感悟?结合全文分条概括。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老母为我“扎红”

冯骥才

①今年是马年,我的本命年,又该扎红腰带了。

②在古老的传统中,本命年又称“槛儿年”,本命年扎红腰带——俗称“扎红”就是顺顺当当“过槛儿”,寄寓着避邪趋吉的心愿。故每到本命年,母亲都要亲手为我“扎红”。记得12年前我甲子岁,母亲已26岁,却早平为我准备好了红腰带,除夕那天,素手为我扎在腰上。那一刻,母亲笑着,我笑着,屋内的人也笑着。所有孩子自出生一刻,母亲最大的心愿其过于孩子的健康与平安,这心愿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而执着不灭;而我竟有如此洪福,60岁还能感受到母亲这种天性和深挚的爱。一时心涌激情,对母亲说,待我60年后,还要她再为我扎红,母亲当然知道我这诺里边的含意,笑嘻嘻地连说一个字:好、好、好。

③60年过去,我的第六个本命年来到,如今72岁了。

④母亲呢?真棒!她信守诺言,98岁寿星般的高龄,依然健康,面无深皱,皮肤和雪白的发丝泛着光亮;最叫我高兴的是她头脑仍旧明晰和富于觉察力,情感也一直那样丰富又教感,从来没有衰退过。而且,一入腊月就告诉我,已经预备了红腰带,要在除夕那天亲手给我扎在腰上,还说这次腰带上的花儿由她自己来绣。她为什么刻意自己来绣?她眼睛的玻璃体有点浑浊,还能绣吗?她执意要把深心的一种祝愿,一针针地绣入这传说能够保佑平安的腰带中吗?

⑤于是在除夕这天,我要来体验七十人生少有的一种幸福——由老母来给“扎红”了。

⑥母亲郑重地从柜里拿出一条折得分外齐整的鲜红的布腰带,打开给我看;一端——终于揭晓了——是母亲亲手用黄线绣成的四个字“马年大吉”。竖排的四个字,笔画规整,横平竖直,每个针脚都很清晰。这是母亲绣的吗?母亲抬头看着我说:“你看绣得行吗,我写好了字,开始总绣不好,太久不绣了,眼看不准手也不准,拆了三次绣了三次,马字下边四个点儿间距总摆不匀,现在这样还可以吧。”我感觉此刻任何语言都无力于心情的表达。妹妹告我,她还换了一次线呢,开头用的是粉红色的线,觉得不显眼,便换成了黄线妹妹笑对母亲说,你要是再拆再绣,布就扎破了。什么力量使她克制着眼睛里发浑的玻璃体,顽强地使每一针都依从心意、不含糊地绣下去?

⑦母亲为我“扎红”时十分认真。她两手执带绕过我的腰时,只说一句:“你的腰好粗啊。”随后调整带面,正面朝外,再把带子两端汇集到腰前正中,拉紧拉直;结扣时更是着意要像蝴蝶结那样好看,并把带端的字露在表面。她做得一丝不苟,庄重不阿,有一种仪式感,叫我感受到这一古老风俗里有一种对生命的敬畏,还有世世代代对传衍的郑重。

⑧我比母亲高出一头还多,低头正好看着她的头顶,她稀疏的白发中间,露出光亮的头皮,就像我们从干涸的秋水看得见洁净的河床。母亲真的老了,尽管我坚信自己有很强的能力,却无力使母亲重返往昔的生活母亲年轻时种种明亮光鲜的形象就像看过的美丽的电影片段那样仍在我的记忆里。

⑨然而此刺,我并没有陷入伤感因为,活生生的生活证明着,我现在仍然拥有着人间最珍贵的母爱。我鬓角花白却依然是一个孩子,还在被母亲呵护着。而此刻,这种天性的母爱的执着、纯种、深切、祝感,全被一针针绣在红带上,温暖而有力地扎在我的腰间。

⑩此刻,心中要有一个近乎贪婪的祈望,12年后让母亲再给我扎一次红腰带。

(摘自2014年2月14日《冯骥才博客》。有改动)

【小题1】文中两次写老母亲为“我”“扎红”有什么不同?
【小题2】第⑧段是如何写母亲形象的?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小题3】怎样理解第⑩段中的画线语句?
【小题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作用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怀念老陆

冯骥才

近些天常常想起老陆来。想起往日往事的那些难忘的片断,还有他那张始终是温和与宁静的脸,一如江南水乡。

我和老陆一南一北很少往来,偶然在京因会议相见,大家聚在一处,老陆身坐其中,话不多,但有了他便多一份亲切。他是那种人——多年不见也不会感到半点陌生和隔膜。他不声不响坐在那里,看着丛维熙逞强好胜地教导我,或是张贤亮吹嘘他的西部影城如何举世无双,从不插话,只是面含微笑地旁听。我喜欢他这种无言的笑,温和、宽厚、理解,他总是欣赏着这些个性大相径庭的朋友们——甚至是享受着。

这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与世无争”。凡是读过他的《围墙》《美食家》,都会感受到他的绵里藏针。我想这既源自他的天性,也来自他的小说观。他属于那种艺术性的作家,他把小说当做一种文本的和文字的艺术。高晓声和汪曾祺都是这样。他们非常讲究技巧,但不是技术的,而是艺术的和审美的。

一次去苏州拜访他,他陪我游赏拙政、网狮诸园。他说,苏州园林的最高妙之处,不是玲珑剔透,极尽精美,而是曲曲折折,没有穷尽。每条曲径与回廊都不会走到头,有时你以为走到了头,但那里准有一扇小门或小窗,推开望去,又是一番风景。说到此处,他目光一闪说:“就像短篇小说,一层包着一层。”

记得那天傍晚,老陆在得月楼设宴招待我。入席时我心中暗想,今儿要领略一下这位美食家的真本领了。席间每一道莱都是精品,却看不出美食家有何超人的讲究。饭菜用罢,上来一道汤,看上去并非琼汁玉液,入口却是清爽鲜美,顿时把这顿美席提升到一个至高境界。大家连连呼好,老陆微笑着说:“一桌好餐关键是最后的汤。汤不好,把前边的菜味全遮了;汤好,余味无穷。”然后目光又是一闪,瞅着我说,“就像小说的结尾。”

于是我更明白老陆的小说缘何那般精致、透彻、含蓄和隽永。他不但善于从生活中获得写作的灵感,还长于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里找到小说艺术的玄机。

然而生活中的老陆并不精明,甚至有点“迂”。我听到过一个关于他“迂”到极致的笑话。那是八十年代中期,老陆当选中国作协副主席,第一次接待外宾就出了笑话。那天,他用车亲自把外宾接到家来。但楼门口地界窄,车子靠边,只能由一边下人。老陆坐在外边,应当先下车。但老陆出于礼貌,让客人先下车,客人在里边出不来,老陆却执意谦让,最后这位国际友人只好说声“对不起”,然后伸着长腿跨过老陆跳下车。后来见到老陆,我向他核实这则文坛轶闻的真伪,老陆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

说起这摆手,我永远会记着另一件事。1991年冬天,我在上海开画展,租了一辆卡车,运满满一车画框由天津出发,凌晨途经苏州时,司机打盹,车子一头扎进道边的水沟里,许多画框玻璃粉粉碎。身在苏州的老陆听到消息,亲自关照用拖车把我的车拉到车厂修理,还把镜框的玻璃全部配齐,使画展得以顺利开幕。不久在北京遇到他,当面谢他,他也是伸出那瘦瘦的手摆了摆,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他的义气,他的友情,他的真切,都在这摆摆手之间了。这一摆手,把人间的客套全都挥去,只留下一片真心真意。由此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气质:宁静、平和、清淡与透彻,还有韵味。

老陆去世那些天,我提笔作画,不觉间一连画了三四幅水墨的江南水乡。妻子看了,说你这几幅江南水乡意境很特别,静得出奇,却很灵动,似乎有一种绵绵的情味。

我怀念老陆了。

(注释)老陆: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老陆为人与世无争,但他创作的一些小说却笔尖里带着锋芒,可谓“绵里藏针”。
B.文章中多次写老陆无言的“笑”,表现了他平和、温厚、真诚、质朴的性格特点。
C.作者写丛维熙逞强好胜,张贤亮自我吹嘘,意在表达对他们的不满和对老陆的喜爱。
D.老陆去世了,他的生命已与江南水乡融为一体,因此作者一想起他就想起江南水乡。
E.文章紧扣老陆的个性特点从他为文和为人两个角度精选材料布局谋篇,形散而神聚。
【小题2】按要求回答下面的问题。
①从文中看,老陆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中找到了小说艺术的哪些“玄机”?
②作者在文中写老陆的“迂”,用意何在?
【小题3】文章结尾作者写自己画画,妻子评画,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绝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5期)
【小题1】本文以“绝盗”为题目,根据全文简要分析“绝”在何处。
【小题2】下面的文字,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1)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
(2)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
【小题3】这篇小说多处设置伏笔,请列举其中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4】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