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
曾巩
公钱氏也,故为王家,有吴越之地。公幼孤,家贫母嫁,既长,还依其族之大人,刻励就学,并日夜,忘寝食,于书无所不治,已通其大旨。至于分章别句、类数辨名、丛细委曲,无不究尽。其见于文辞,闳放隽伟,故出而与天下之士,挟其所有,较于有司,常出众上,以其故名动一时。
其为尉,及为秀、婺、邓州,皆有治行。秀州击奸仆强,果于力行。婺、邓更革弛坏,理具设张。为直讲,以能教诱,学者归之。为校理,英宗之初,慈圣光献皇后听政,公三上书请还政天子。为吏部,谨绳墨,选者称其平。为开封,以慈恕简静为体,不求智名,以投世取显。为公属者,有不与公合,然公遇之,未尝有厚薄意。士以此多公。而为公属者,后卒亦心服也。公于众不矫矫为异,亦不翕翕为同,以其故,人莫能亲疏。至于利势之际,人所竞逐,公方隤①然,迹与众远,故虽有夸者,亦不以公为可忌也。公之为判官也,府尝有狱,或探大臣意,谓欲有所附致,公不为动,徐论其意而已。公平居乐易,无崖岸,及至有所特立,人固有所不能及者,类如此也。公为人谨畏清约,与人交淡然,久而后知其笃也。
公之先,既藉疆土归天子,其后至昭化,守和州,十有八年以卒。诏葬和州,子孙因家焉。至公,始葬其母于苏州吴县龙冈村之天平山,故今又为苏州人。公讳藻,字纯老,封仁和县开国伯,赐服金紫,年六十有一,元丰五年正月庚寅卒于位。公卒,上驰使临视其家,知其贫,特赐钱五十万,而官其弟及子孙凡三人。公与余尝为僚,相善,其且殁,以遗事属余,而其家因来乞铭。
注:①隤然:无职家居。A.于书无所不治 治:研究 |
B.故出而与天下之士 与:和,跟 |
C.士以此多公 多:称赞 |
D.子孙因家焉 家:安家 |
A.吴越:地名,即现在的江苏南部、浙江等一带的地区。 |
B.有司:指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 |
C.校理:职官名。文中指专门掌管校勘整理宫廷藏书的官职。 |
D.绳墨:木工用来打直线的墨线。文中比喻性格端庄正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