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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圣诞节

(美)纳博科夫

斯列普佐夫踏着渐渐变暗的雪从村里返回自家庄园,走进儿子夏天当书房的那间屋子,生起一个温暖的大火炉,然后就呆坐在了一把绒布椅子上。人在遭受巨大不幸后往往如此。葬礼结束后,你悲痛得摇摇晃晃,牙齿打战,泪水流得双眼模糊,帽子也掉在了地上。这时有人体贴亲切地安慰你,递给你掉了的帽子。他不是你的兄弟,而是一位偶然相识的人,一位你从没有过多注意过的乡下邻居,也不知姓甚名谁,平时没怎么说过话。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房间已经有些温暖起来了。他随手打开了最上面的一个书桌抽屉,发现一个笔记本,几块铺平蝶翅的木板,一些黑色的大头针,一个英国的铁皮饼干盒,里面放着一只异域的大蛹茧。它摸起来像纸一般,似乎是一片卷起来的枯黄树叶制成的。儿子在病中一直惦记着它,后悔把它留在了乡下。不过他又安慰自己,心想包在茧里的蝶蛹也许是个死东西。抽屉里还发现一只扯破了的捕蝶网,是一个塔勒坦布织成的口袋,缝在一个可以折叠的环口上。

他开始一个一个地拉开立柜的抽屉,边拉边哭,身子越弯越低。每个抽屉上都盖着一块玻璃,玻

璃下整整齐齐摆放的蝴蝶标本在昏暗的油灯照耀下像丝绸一般闪闪发亮。就是在这张书桌上,他的儿子曾处理他捕获的蝴蝶。先是铺平蝴蝶的翅膀,弄死蝴堞后,小心地用大头针别在软木垫底的摆置板凹槽中,凹槽之间的距离可以用小木条调整。然后压平还没有僵硬的蝴蝶翅膀,用别上大头针的纸条固定住。这些蝶翅如今早已干了,也移到了柜子里——有好看的燕尾凤蝶,有色彩绚烂的黄蓝斑纹蝶,有各种各样的豹纹蝶,还有一些被制作成仰躺的姿势,以展示其珠母色的腹底。儿子经常念叨它们的拉丁学名,有时候念一个得意地低哼一下,有时候念一个不屑一顾地往旁边撇撇嘴。蛾子啊蛾子,第一次念它们的拉丁学名已是五个夏天以前的事了!

斯列普佐夫朝桌子边上的一个木匣子俯下身去。他把儿子的东西都收集起来放进这个匣子中有可以折叠的捕蝶网,放梨形蛹茧的铁皮饼干盒,铺平蝶翅的木板,装在漆盒里的大头针,还有蓝色笔记本。笔记本的第一页已撕去了一半,剩下的半页上是一次法语听写的部分内容。后面便是每日的记载,捕到的蝴蝶的名称,还有其他事项:

“走过沼泽,远至博罗维奇……”

“今天下雨。大雨。和爸爸下跳棋。后来读了冈察洛夫的《战舰游》,一本极其乏味的书。”

“今天热得出奇。傍晚骑自行车。一只蚊蝇撞进我眼里。故意骑到她家别墅附近,去了两次,却没见到她……”

斯列普佐夫抬起头,仿佛吞下了一大块灼热的东西。儿子这是在写谁呢?

“又像往常那样骑自行车,”他继续往下看,“我们几乎四目相对。我的宝贝,我的爱人……”

“真是不可思议,”斯列普佐夫低声说道,“我再也无从知晓了……”

他又低头往下看,如饥似渴地读孩子稚气的手忽高忽低、歪歪斜斜写下的文字。

“今天见了一只新品种的坎伯韦尔美人蝶。这意味着秋天到了。傍晚下雨。她可能已经走了,我们还未曾相识。别了,我的宝贝。我觉得特别悲伤……”

“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呀……”斯列普佐夫一手搓着前额,竭力回忆。

最后一页上是一幅钢笔画,画的是一只大象的后面——两条柱子一般的粗腿,两只耳朵垂下的尖角,还有一条小尾巴。

斯列普佐夫站起身,摇摇头,再一次控制住悲痛欲绝的哭声。

“我……再……忍受……不下去了,”他抽抽搭搭地哀叹道,接着又说了一遍,比刚才说得更缓慢,“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明天是圣诞节,”他突然想了起来,“我却要死了。当然了,就这么简单。就在今天……”

他抽出手帕擦擦眼睛,擦擦胡子,擦擦脸颊。手帕上留下道道污痕。

“……死去。”斯列普佐夫轻轻说道,像说完好长一句话似的。

打开的笔记本亮亮堂堂地摊在桌子上,旁边放着捕蝶网,灯光透过捕蝶网的细纱布照在打开的铁皮饼干盒的一角上。斯列普佐夫双目紧闭,产生了一种转瞬即逝的感觉,感到尘世的生活摆在他眼前,无遮无盖,一览无余一因充满悲伤显得可怕,因毫无意义令人心灰意冷,到头来毫无结果,不可能出现奇迹……

就在此刻,只听见突如其来啪的一声响。像是绷紧的皮筋突然断裂。斯列普佐夫睁开眼睛,原来是铁皮饼干盒里的那个蛹茧从蛹尖上破裂开来。一个皱皱巴巴的黑东西,有小老鼠那么大,正在沿着桌子上方的墙往上爬。它停下了,六只黑茸茸的爪紧紧贴在墙面上,身子开始很奇怪地颤动。它是从那个蝶蛹里破茧而出的,原因是一个悲痛欲绝的人为这个铁皮盒子营造了一个暖和房间,暖气穿透了那个紧紧包着它的枯叶一般的丝茧壳。它等待这一时刻已经很久很久了,早已形成蓄势待发之势,一旦破茧而出,便缓缓地、神奇地成长起来。渐渐地,它尚带皱褶的薄翅和毛茸茸的翅边显露出来,扇状的翅脉也随着空气的充入越来越坚实。不知不觉间它变成了个有翅膀的东西,它的双翅一还很脆弱,还带着湿气一眼看着在长,在伸展,眼看着就长成了上帝为它们设定的尺寸。再看那墙面上爬着的已不再是一个生命的小不点,已不再是一只黑乎乎的老鼠,而是一只硕大的蛇头蛾。

它那厚实的黑翅,每一片上有一个亮闪闪的眼状斑点,还有一朵淡紫色的花,轻拂着黑翅钩子一般的翅尖。只见它几乎像人一般陶醉在温柔的幸福中,然后猛一使劲,展翅而去了。

(选自《纳博科夫短篇小说全集》,有删改)

【小题1】简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小题2】文中对父亲翻看儿子日记这一部分的描写,在叙述层面上有何妙处?
【小题3】联系全文,概括斯列普佐夫的人物形象。
【小题4】本文的结尾有多重意蕴,试加以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6 0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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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刺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男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

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了氛围。
B.“让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哈桑往嘴里扔了一粒桑葚干”,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近乎戏谑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D.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带“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可以看出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2)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小题3】小说在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方面有哪些巧妙的安排?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在坟墓中的旅行
威廉·伯克·米勒
新闻背景1925年1月,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弗洛伊德·柯林斯的山地青年在其父亲的农场上探寻一个能够吸引游客的大洞穴时,不幸陷入困境。在那个大洞穴中,柯林斯被一块巨石卡住了左脚,动弹不得。人们想尽办法施以援手,还是未能把柯林斯从困境中解救出来。19天后,饱受折磨的柯林斯惨死在洞穴中。在此期间,美国报界对此事进行了大量报道。当时正在《路易斯维尔信使日报》担任记者的米勒曾冒着生命危险5次进入洞穴,试图帮助柯林斯脱险。以下摘编的便是米勒系列报道中的一部分,它写于柯林斯被困的第5天,并获得1926年“普利策新闻奖”。
弗洛伊德·柯林斯正在经受着几乎难以描述的折磨,但他对被活着救出去仍然满怀希望,今晚6点20分我最后一次看他时,他这样对我说。
在亲自进到里面之后,我才明白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危急关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能迅速行动起来,但我琢磨出了其中的原因。
我屈着双膝进入洞口,通道的直径大约为5英尺。走完80英尺远的陡坡后不久,前面就是相当平坦的地面。
从这里开始,我不得不像蛇一样蠕动。地面上每寸地方都是水,没爬几尺远,我周身就湿透了。每时每刻我都感到愈来愈凉。似乎要这样无休止地爬下去,但是,爬了大约90英尺后,我到达了一个非常小的隔间,比隧道剩余的空间稍微大一点点。
片刻的喘息之后,我再度开始爬向那个被困者。脏水溅在我的脸上,周身麻木,但我不能停下来。
最后,我下滑到一个8英尺远的陡坡上。少顷,我看见柯林斯,于是喊他,他咕哝着应了一声。
手电光照到了一张脸,那张脸上分明写着长时间的痛苦,因为自从周五上午10点钟陷入这里后,在每一个清醒的时刻,柯林斯都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他的嘴唇发紫,脸泛白。我意识到,要使他能活下去,必须采取某种行动。
在我看清他的脸之前,无论如何,我不得不将盖在他脸上的一块油布掀开。
“放回去,”他说,“放回去——水!”
这时,我才注意到,水一滴滴地从上面滴下来,每一滴都打在柯林斯的脸上。最初的几小时他不曾介意,但持续不断地滴水几乎使他要疯狂起来。这天的早些时候,他的兄弟将这块油布带给他。
这使我想到了旧时的水牢,我战栗了。
在这趟行程的尽头,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工匠们曾经钻洞穿道到我已到达的地方,但仍然够不着的原因。像他们曾经经历的那样,我精疲力竭,从头到脚感到麻木,寒气刺骨,空气污浊。在这短暂的一段时间里,我逐渐体会到柯林斯经受的痛苦是什么滋味,但我还是不能彻底地理解。我确信我将出得去,但柯林斯除了希望之外别无他法。我没有肉体上的痛苦,而柯林斯的一只脚夹在一块6吨重的岩石的天然裂缝里,无时无刻不经受着痛苦。
我试图爬过柯林斯的身体到岩石那儿,但他的身体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空间。我挤进去设法帮他,直到他恳求我下来。
“疼——太疼了!”他说。
柯林斯躺着,向左侧斜着,以至于他的左脸颊触到了地面。他的两只胳膊牢牢地卡在身旁的石头缝隙里,仿佛真的被套上了一件自然界的贴身衣。
我跟在路易斯维尔消防署的罗伯特·伯顿上尉的后边,柯林斯的弟弟霍默·柯林斯以及盖伊·特纳跟在我后面。霍默·柯林斯带来了全套衣帽,我们终于给他兄长穿上了。
被困者尽可能地挪转,以最大限度地配合我们,最后,我们在柯林斯身上系根绳子准备拖他离开。我们尽力拉,看上去好像前进了许多,实际上只将他挪动了5英寸远。
也许我们做过这种事,但我几乎回想不起它。我们中的所有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片刻之后,我们的力气使完了,再不能做了。
我们看见,柯林斯的弟弟带给他的垫子和盖的东西还在原来的地方,他正在休息(我们尽可能地让他觉得舒服)。
随后,我们在他脑袋附近放了一盏装满了油的灯。它的光线不强,但这微弱的光在那冷酷的陷阱中有很多的寓意,它或许能给这个勇敢但生存希望渺茫的地下探险者带来一些安慰。
我们道了再见,最后一个人开始后退。不久,我发现出去的路比进来时更糟糕。开始一段时间我简直无法向后爬,但爬过一阵后,我也能爬快了。
每爬一步,脏水似乎就溅在我的脸上。我不再在意它,因为我已经麻木了。我常常被堵在斜坡上,水就顺着脖子向下流,如我所说的,我感觉冷到了极点。
最大的安慰是,我们来到了离出口处还有大约一半路程的那个小隔间,对救援者来说,这是唯一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发现,低头、向后挪动双脚,使我可以环顾四周。
这一下可帮了大忙,不到20分钟后,我便已经置身于从出口处射进来的光亮之中。但是,在到达出口之前,我发现同行的两位再也不能前行了,我用尽所剩无几的力气才把他们弄出来。
(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有删改)
【小题1】标题“在坟墓中的旅行”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这是一篇报道抢救被困者的新闻,为什么却重点叙写记者进出洞穴的过程?
【小题3】在美国报界当时的大量报道中,米勒的这篇报道脱颖而出,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对这篇新闻社会价值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遭遇警察的紧张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因抢劫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小题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一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哈桑,但每条通道都没有他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个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特别是对街道上雪的描写,烘托了“我”的紧张与哈桑的纯洁,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品格。
【小题2】小说在刻画“我”与哈桑这两个形象时,分别突出了他们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小题3】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