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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侯爵夫人的肩膀
(法)埃米尔·左拉
侯爵夫人躺在垂着黄色锦缎帐幔的床上。直到晌午,她听见时钟悦耳的铃声,才决心睁开眼睛。
卧室里温馨宜人。地毯、门窗的软帘挡住了严寒,使春闺成了安乐窝。温暖的空气里飘溢着香水的芬芳。春天常驻此间。
侯爵夫人刚一醒来,就惦记着什么事。她掀开锦衾,按铃召唤女仆朱丽。
“您叫我吗,夫人?”
“天气回暖了吗?”
哦!豁达仁慈的侯爵夫人!她问话的语调那么焦急!
她首先想到的是天寒地冻,朔风凛冽,虽然这些她并未感受到,然而穷人的茅舍陋室怎能经受这肆虐的狂风?她问到苍穹是否怜贫惜贱!她希望能心安理得地饱享温暖,而不必为那些被冻得浑身瑟缩的人担心。
“街上雪化了吗,朱丽?”
女仆把晨衣附在烧旺的壁炉上烘热,递给了她。“不,夫人,雪没化;天反而更冷了……刚才在公共马车上发现有个人被冻死了……”
侯爵夫人像孩子一样欢心雀跃,拍手叫道:“啊,这太好了!早餐后我滑冰去!”
朱丽小心翼翼地挽起芙蓉帐,以免强烈的光线刺痛娇媚夫人的温柔的双眸。积雪那令人赏心悦目的反光,映进卧室。天空灰蒙蒙的,它那美丽的色调使侯爵夫人想起昨晚在部长家庭舞会上穿的珍珠色的连衣裙。这条连衣裙所镶的白色花边,酷似此刻在灰色天空映衬下,显得如此淡雅的屋檐上积雪的花纹。
昨晚的侯爵夫人是妩媚风流的,她的崭新的钻石首饰与她太相宜了。她清晨五点才就寝,所以此刻有些头疼。但她仍坐到镜前,朱丽挽起她的金色云发。夫人的晨衣滑落下来,露出粉肩和玉背。
曾经陶醉于侯爵夫人粉肩的整整一代人,如今都已年老。自从政权稳固,雍容华贵的夫人们能在杜尔里宫袒胸露背地婆娑起舞以来,侯爵夫人在名流咸集的正式社交场合,是那样醉心于卖弄自己动人的粉肩。
她恣意新奇,把连衣裙有时从后背裁开,露出玉背,几及纤腰;有时从前面裁开,几乎露出胸脯。亲爱的夫人渐渐地,接二连三地把天赋的一切诱人的隐秘,都公之于众。
描绘侯爵夫人的粉肩是没有意义的。它如同新桥一样大名鼎鼎,十八年来在一切盛大的宴会上,它始终引人注目。不论何处,在沙龙、剧院或其他场所,哪怕只看到她那赤裸的肩膀的一丁点儿,就知道:“啊,那是侯爵夫人!我认得她左肩的黑痣!”
再有,这粉肩的美丽:白皙、丰腴、撩人欲醉。它被达官贵人的目光,盯得如同被人群的脚磨光的青石板一样,光滑异常。
大自然究竟用什么材料造就了它,何以光阴荏苒,而它却经久不衰,犹如公园里露天屹立、饱受风雨侵袭的裸体像。
侯爵夫人凭借这肩膀获得某种成功。她披肝沥胆地效忠于亲爱的政府,并充分运用了自己闻名遐迩的粉肩的魅力。她历来手腕高超,不论是在杜尔里宫和部长们周旋,或是在大使馆应酬那些巨富豪商,她都应付裕如。她以笑靥诱惑意志薄弱者,在选举中她为了团结众人,尽量敞露胸怀,直到最固执的反对派倒戈支持她这一边。
侯爵夫人在朱丽的侍候下,进了早餐,修饰一番,便穿着漂亮的波兰服装,滑冰去了。她滑冰技巧极好。
公园里天寒地冻。严寒使滑冰的夫人们的鼻子、嘴唇发疼,风好像将一把把细沙子扔到她们脸上。夫人笑逐颜开,她觉得挨点冻很有趣。她不时走到湖岸的篝火旁,烤烤自己的脚。然后她又在冰上驰骋,像乳燕展翅,贴近地面,在严寒中飞翔。
啊,多么痛快!幸亏没有解冻,真是太好了!夫人整个星期都可以滑冰了。
归途中,她看见在爱丽舍田园大街岔道的树下,有一个被冻得半死的讨饭女人。
“可怜的女人!”夫人以感动的口吻念叨。
由于四轮马车奔驰太快,夫人来不及掏钱包,于是将自己的花束,一把大约值五路易的白丁香,扔给了讨饭女人。
(有删改)
请概括小说开头两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5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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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中学课程很多,你自然没有许多的时间去读课外书。但是你扪心自问:你每天真抽不出一点钟或半点钟的功夫么?如果你每天能抽出半点钟,你每天至少可以读三四页,每月可以读一百页,到了一年也就可以读四五本书了何况你在假期中每天断不会只能读三四页呢?你能否在课外读书,不是你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决心的问题。
人类学问逐天进步不止,你不努力跟着跑,使落伍退后,这固不消说。尤其要紧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学问中寻出一种兴趣。你如果没有一种正常嗜好,没有一种在闲暇时可以寄托你的心神的东西,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说不定要被恶习惯引诱。你看现在许多叉麻雀抽鸦片的官僚们、绅商们,乃至于教员们,不大半由学生出身么?你慢些都鄙视他们,临到你来,再看看你的成就罢!但是你如果在读书中寻出一种趣味,你将来抵抗引诱的能力比别人定要大些。这种兴趣你现在不能寻出,将来永不会寻出的。
关于读书方法,我不能多说,只有两点须在此约略提起。第一,凡值得读的书至少须读两遍。第一遍须快读,着眼在醒豁全篇大旨与特色;第二遍须慢读,须以批评态度衡量书的内容。第二,读过一本书,须笔记纲要、精彩的地方和你自己的意见。记笔记不仅可以帮助你记忆,而且可以逼得你仔细,剌激你思考。
(摘编自朱先潜《谈读书》)
材料二:
如果你的阅读目的是想变成一个更好的阅读者,你就不能摸到任何书或文章都读。如果你所读的书都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你就没法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你必须能操纵超越你能力的书,或像我们所说的,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只有那样的书能帮助你的思想增长。除非你能增长心智,否则你学不到东西。
我们说过很多次,一个好的读者也是自我要求很高的读者。他在阅读时很主动,努力不懈。现在我们要谈的是另外一些观念。你想要用来练习阅读技巧,尤其是分析阅读技巧的书,一定要对你也有所要求。这些书一定要看起来是超越你的能力才行。你大可不必担心真的如此,只要你能运用我们所说的阅读技巧,没有一本书能逃开你的掌握。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技巧可以一下子像变魔术一样让你达到目标。无论你多么努力,总会有些书是跑在你前面的。事实上,这些书就是你要找的书,因为它们能让你变成一个更有技巧的读者。
有些读者会有错误的观念,以为那些书——对读者的阅读技巧不断提出挑战的书籍——都是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书。结果一般人都相信,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只有科学作品,或是哲学作品才是这种书。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已经说过,伟大的科学作品比一些非科学的书籍还要容易阅读,因为这些科学作者很仔细地想要跟你达成共识,帮你找出关键主旨,同时还把论述说明清楚。在文学作品中,找不到这样的帮助,所以长期来说,那些书才是要求最多、最难读的书。譬如从许多方面来说,荷马的书就比牛顿的书难读——尽管你在第一次读的时候,可能对荷马的体会较多。荷马之所以难读,是因为他所处理的主题是很难写好的东西。
读一本好书,却会让你的努力有所回报。最好的书对你的回馈也最多。当然,这样的回馈分成两种:
第一,当你成功地阅读了一本难读的好书之后,你的阅读技巧必然增进了。第二,长期来说这一点更重要——一本好书能教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你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像只提供讯息的书所形成的那样。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毕竟,人间有许多问题是没有解决方案的。一些人与人之间,或人与非人世界之间的关系,谁也不能下定论。这不光在科学与哲学的领域中是如此。因为关于自然与其定律,存在与演变,谁都还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达到最终的理解,就是在一些我们熟悉的日常事物,诸如男人与女人,父母与孩子,或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都如此。这事你不能想太多,也想不好。伟大的经典就是在帮助你把这些问题想得更清楚一点,因为这些书的作者都是比一般人思想更深刻的人。
(摘编自艾德勒、范多伦《如何阅读一本书》)
【小题1】下列不能作为“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的原因的一项是
A.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能使你增长心智。
B.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能使你分辨出哪些书有益。
C.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能把你变成一个更好的阅读者。
D.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能使你提升阅读能力。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就要被恶习惯引诱。
B.掌握了一定的阅读技巧,所有的书都会在你的掌握之中,都能被你读懂。
C.文学作品比科学作品和哲学作品难读,是因为文学作品的主题往往是很难写好的。
D.不光在科学与哲学领域,就是在日常生活领域,也都存在人类无法最终理解的问题。
【小题3】概括两则材料所指出的读书作用分别是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
【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礼物

(英)梅亚·格林

阿诺德走进病房,却突然收住了脚步。他看见了伯吉斯先生,左边第六床便是。他还发现伯吉斯先生病床旁边站着一个人。糟糕!阿诺德心里咯噔了一下,史迪成可能会发现他的。他是无意中听到史迪成可能要去医院探望伯吉斯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阿诺德马上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去医院看望一下。于是,他赶紧喝了一杯茶,便匆匆地朝医院奔去。然而,史迪威还是先到了一步。

阿诺德买了一些葡萄!可是,他看见床边的储柜上竟也放着一大串葡萄,好像是那种无核的小葡萄,属于价钱较贵的那种。肯定是该死的史迪威送的!他觉得还是将自己的那串葡萄扔了为好,但又觉得扔了实在可惜。留下自己吃算了,他心想。此时,他的面孔就像那串葡萄一样看起来总觉得有点别扭。于是,他将那葡萄随手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只要史迪威在那里,他就不好进去了,可病房外面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想来想去,阿诺德只得又退到了楼下,在接待处茫然无措地转来转去。

究竟该给伯吉斯先生送点什么礼物呢?买束鲜花?那太丢人现眼了!买本书怎么样?正好那边有一个书摊。阿诺德走过去随手捡起一本平装书,一看价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将近6英镑!上次买的那本书才花了他2.5先令。

阿诺德走进自助餐厅要了一杯茶。餐厅已经坐满了人,他只得与别人共用一张餐桌。坐在餐桌的东面,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却正好可以盯到那边的楼梯口。

在他的旁边,一位穿红色外套、身材高大的女人正和一个朋友交谈着。她的手提包散开着,就放在她身边的座位上。里面的东西阿诺德看得一清二楚,在一堆日常用品中间夹着一个小瓶子。一个小瓶子装的威士忌酒!

这下他心里总算有了主意!刚才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伯吉斯先生平时就喜欢喝上一杯。史迪威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但现在即使想到也为时已晚了。医院是不会卖酒的,即使他想跑出去买,恐怕在这座医院周围方圆几英里的范围内也找不到一家卖酒的商店。

一想到生活中的不公,阿诺德的心情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在那岗位上干了四十五年,如今突然来了这个史迪威,用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和一时的热情拍老板的马屁。阿诺德压根儿就不相信热情。现在,他们要讨论什么重组问题。阿诺德心里明白,这所谓的重组无非就是要将一些人重组掉,他们竟然还美其名曰“提前退休”。哼!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提前退休也就罢了,而阿诺德是负担不起的。到了这种年龄,他还能去哪里找到工作呢?

阿诺德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小瓶子。史迪威怎么在病房里待了那么长时间?想必他也找不到那么多话要说吧,老伯吉斯先生在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语的。“身体还好吗?”“这里的饮食怎么样?”“工作情况怎么样?”三言两语问候一下不就得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当然,史迪成与众不同,他可以谈上几个小时还觉得言犹未尽。阿诺德真希望史迪威把伯吉斯先生烦得要死。

红衣女人还坐在那儿跟朋友交谈着。她在详详细细地讲述着自己的家族病史。

史迪成终于出来了!他走下了楼梯。阿诺德站起身来,故意将那女人的手提包碰到了地上。

“噢,请原谅,你看我笨手笨脚的。让我来捡吧。”

阿诺德弯下腰检起了滚落到地上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面带微笑地将手提包交还给它的女主人,然后,快步跑向楼梯口。

把它搞到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阿诺德暗自庆幸。不过,他的心头也掠过一丝负罪感。可他转念又想,这完全是那女人自己的过错。谁让她将自己的手提包那样敞开着,让那诱人的东西暴露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完全是自讨苦吃嘛!总而言之,所有这一切都可以成为一个充分的理由。

阿诺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伯吉斯先生接到自己礼物时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副神情。

他想,肯定会比史迪威的要好。你看他,就提了那么一串灰不溜秋的葡萄!

想到这儿,阿诺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地走进了病房。

大约过了几分钟,红衣女人坐在楼下化验室的一个小隔间里。她在手提包里不停地翻着,脸上流露出一种疑惑的神情。

“非常抱歉,”她说道,“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自己是带上了的。”

“别着急。”护士安慰道,“你可以去再接一份。记住,要采用中段尿样。厕所就在那边。”

【小题1】结合作品简要分析主人公阿诺德的形象特点。
【小题2】小说中间部分插入关于“岗位重组”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小题3】赏析小说的结尾。
【小题4】小说中的“礼物”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意外的礼物

(前苏联)帕霍京

谁也说不准安娜·菲利波夫娜有多大年纪,不过,连德高望重的老人们也肯定地说,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人们已经管安娜·菲利波夫娜叫奶奶了。不管他们怎么说,实际上,要是看见她穿着肥大的套鞋,迈着快步,肩上压根白木扁担,挑着满满的两桶水轻松地往家走时,真不敢相信她已经老了。她干什么事都很麻利。从来没有人看到安娜·菲利波夫娜像老太婆那样慢慢吞吞地走路。有时候,有的街坊冲她背后喊道:“哎,菲利波夫娜,你干吗还满处跑哇?在家呆着歇歇得了。”她就举起一只干瘦的手,指着苍天回答说:“我到了那儿再休息,没多久了。”

安娜·菲利波夫娜有个孙女叫维尔卡,每当这轻佻的姑娘从邻居的窗前经过时,这条街上的人都满怀同情地叹息说:“哼,这姑娘有点良心没有?天天把孩子往这儿一送,自个儿就跑了,让老太太在家看孩子。还经常呵斥老人。老太太总是花自己的钱给孩子买东西,孩子妈哪怕说个谢字,要不给老人买点礼物也好。可这想也甭想。唉,瞧这事!”

安娜·菲利波夫娜也知道别人有这些议论,可是很不以为然,她说:“扯什么闲话?姑娘家年纪轻,走错了一步。她好玩、爱跳舞是应该的,可带着孩子怎么去得了呢?我反正在家呆着没事,也该帮帮忙,岁月不等人哪。她感不感谢我,关别人什么事?她兴许已经送给我不少东西呢,这谁知道呀!”

可街坊什么事都知道,要不还算什么街坊。什么事都瞒不过他们。“什么,送了不少东西?”人们瞧着老太太,笑话她说,“你这身衣服已经穿了40来年了。”

过了两年光景,维尔卡出嫁了。大伙松了一口气,可是好景不长。老奶奶又天天晚上照看起曾孙子来了。事情的原委街坊们一清二楚:维尔卡新婚的男人常常拿东西换酒喝。

秋天,维尔卡带着孩子到海滨去休养。没过几天,安娜·菲利波夫娜收到一个小邮包。她拿起一把旧的大剪刀剪开了包上的缝线,一眼就看见裹在厚纸里边一条毛茸茸的时髦而漂亮的大头巾。包裹是维尔卡寄来的,可是老太太在包裹里没有找到片纸只字。安娜·菲利波夫娜收到包裹的消息一传开,左邻右舍的老太太议论纷纷:“这姑娘心眼倒不坏!”

安娜·菲利波夫娜喜不自胜。虽说9月间天气还暖洋洋的,可一到傍晚她就披上头巾出门去。碰上有人叫她,她立刻高兴地站住和人闲扯,说着说着,她便有意把话题悄悄地引到维尔卡和那件礼物上去。“这件礼物挺贵重的,”她说道,“我简直不知怎样才好,总觉着挺过意不去。”

“没什么。”别人劝她说,“比这更好的礼物你也配啊!”

10月初,晒得黑黝黝的维尔卡顺着大街径直往奶奶家走来。坐在街旁长凳上的老人们向维尔卡问好,她大为惊奇。

“他们怎么向我问起好来了?”到了奶奶家她问起这事。

“这有什么……人家尊敬你呗。”

维尔卡哼了一声。

“忽然尊敬起人来了……包裹收到了吗?”她问奶奶。

“收到了,收到了……”

“你明白吗,我不愿意在疗养地随身带着这块头巾,寄回家吧,又怕我丈夫拿它换酒喝。后来想了想还是存在你这儿保险。”

“这么说,这东西……喀,可不是吗……可我傻老婆子……”

维尔卡吃惊地望着奶奶。

“你怎么了,奶奶?”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随口说说。”

她慌忙地在屋里折腾开了,把头巾拿出来,端端正正放在桌上。维尔卡拿起头巾就走,到了门口她说:“明天晚上我把孩子送到你这儿来。让他自个儿跑跑玩玩。我和我丈夫要去看电影。”

“行啊,你送来吧……”

第二天傍晚,安娜·菲利波夫娜牵着曾孙子的手慢吞吞地在街上走着。她拖着沉重的脚步,头上紧紧包着一条破旧的毛头巾。

大家突然发现安娜·菲利波夫娜确实非常衰老。现在看来,在那些老一辈的人还年轻的时候,人家管她叫奶奶,这个说法是可信的。

(摘自《外国微型小说》)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巧用省略号。如“这么说,这东西……喀,可不是吗……可我傻老婆子……”,体现了安娜·菲利波夫娜突然明白这个礼物并不是送给她时从失落到自我安慰的变化。
B.安娜收到“礼物”后喜不自胜。暖洋洋的天气里,她一到傍晚她就披上头巾出门去,高兴和人闲扯,有意把话题引到维尔卡和那件礼物上去。从中可以看出她生活的空虚和内心的虚荣。
C.安娜·菲利波夫娜周围的街坊们是善良的群像,属于次要人物,对主要人物起衬托作用,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对安娜的孙女——维尔卡也有一定道德评判和约束作用。
D.小说前后呼应形成对比。从开始人们真不敢相信安娜已经老了,她干什么事都很麻利,到最后大家突然发现她确实非常衰老。表现出“意外的礼物”给她的心灵带来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E.文章通过安娜一系列变化及大量直接的心理描写,让读者感受到她内心的悲喜。如“安娜·菲利波夫娜也知道别人有这些议论,可是很不以为然”、“安娜·菲利波夫娜喜不自胜”等。
【小题2】概括维尔卡的主要性格特点,简要分析维尔卡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
【小题3】安娜收到礼物前后心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简要分析变化的原因。
【小题4】作者为什么用“意外的礼物”作标题,请具体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妇与猫
【英】多丽丝·莱辛
她叫赫蒂,是与二十世纪同时诞生的。
她们全家,很不舒服地挤在伦敦当局盖的一座便宜公寓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严冬,她丈夫得肺炎病逝。她丈夫死时不过中年,现在她的四个子女都已是中年人了,只有一个女儿给她寄圣诞卡。此外,她在他们眼里并不存在。因为他们都是些体面的人,有家有业。他们总算是提起她的时候,就说她有几分古怪。她的儿女们,生怕她的吉卜赛血统,会以比老往火车站跑还要糟糕的方式表现出来。
在她丈夫去世、儿女们陆续结婚离家以后,市政当局便让她搬到这座公寓里的一个小房间去住。有一天她看见一只小猫在一个肮脏的角落里发抖,她把它抱回了家。
这栋楼里生活的全部是像赫蒂一样的人。楼里面到处都是猫,市政当局终于派了个官员来,说要坚决执行有关饲养动物的规定。就这样,她离开了住了三十年,几乎占去她生命一半时间的那条街。她暂时安顿下来后,就又开始做起买卖来,那个小房间很快就像她以前住的那间一样,摊满了五颜六色的不同质地的衣物和装饰衣服的金属小圆片。她的买卖不错。
选举在即,政府准备安置像赫蒂这样的人。分配住房的官员来作最后的安排,赫蒂被安排到北郊市政当局办的一所养老院里去,“你不能把猫带去。”他机械地说道。
她想好了主意,她和猫一起蜷缩着,坐在离原来住的那所房子两个门远的一所空房子的门廊里,过了几夜。
大约两英里以外,耸立着三幢大空房子,在一个寒冷阴暗的黄昏,赫蒂和她的猫就在这个角落里安下了家。
猫总是蜷缩在赫蒂那硬邦邦的瘦骨嶙峋的老胳膊里。赫蒂近来感到心里很乱,提不起精神来,不过她认为这是因为在春天到来之前,她还面临着一段漫长的冬天的缘故。其实她是病了。
这时赫蒂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个病人、生病的程度和生命的危险,不去想她活下去的渺茫希望。有时候她脑子还挺清楚,但是有时候她的思想是模糊不清的,她高声地说话,大声笑着。她甚至还匆匆忙忙地爬起来过一次,在破衣服堆里翻找一张四年前她那个好女儿寄给她的旧圣诞卡。她声音严厉而刺耳地向并不在场的四个子女说,她现在老了,需要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我是你们的好妈妈,”她当着看不见的证人——老邻居、社会福利人员和一个医生的面,对他们大声喊道:“我从来没让你们缺过任何东西,从来没有!你们小时候我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你们!你们可以随便问任何一个人,问呀!问他们呀!”
猫蹲伏着望着她,它已经陪着老妇人度过三个夜晚了。她的头垂在胸前,密密的白发从大红色的毛线帽子下露了出来,遮住了那张由于充血而带上的具有欺骗性红晕的脸——这是冻昏过去以后的充血。她还没有断气,但是当晚就死了。
至于那只猫,后来给一位官员捉走了。他们给它打了一针,正如我们说的那样,“让它去安睡了”。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赫蒂对着看不见的证人说话的情节,表现了她对爱孩子却得不到回报的不解、委屈和抱怨。
B.小说中老妇、猫象征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尊严,甚至要遭到别人的迫害,作者为他们感到不公。
C.文中的赫蒂老人,善良、顽强、能干、爱子女,但面对逼她搬家的市政官员,却不敢反抗,可见她性格中又有十分懦弱的一面。
D.文章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将伦敦社会底层的老妇人与猫的悲惨生活描绘了出来,从而将英国社会的世态炎凉及当时社会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展现在世人面前,展现了作者冷静的现实主义批判风格。
【小题2】文章中多次出现的 “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