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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父亲

汪曾祺

我父亲行三,我的祖母有时叫他的小名“三子”。他是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生的,故名菊生,字淡如。

我父亲年轻时是运动员。他在足球校队踢后卫。他是撑杆跳选手,曾在江苏全省运动会上拿过第一。他又是单杠选手。我还见过他在天王寺外边驻军所设置的单杠上表演过空中大回环两周,这在当时是少见的。他练过武术,腿上带过铁砂袋。练过拳,练过刀、枪。我见他施展过一次武功,我初中毕业后,他陪我到外地去投考高中,在小轮船上,一个初来的侦缉队以检查为名勒索乘客的钱财。我父亲一掌,把他打得一溜跟头,从船上退过跳板,一屁股坐在码头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娱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我母亲死后,父亲给她糊了几箱子衣裳,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颜色,研出各种花样的纸。听我的大姑妈说,他糊的皮衣跟真的一样,能分出滩羊、灰鼠。

我父亲为人很随和,没架子。他时常周济穷人,参与一些有关公益的事情。因此在地方上人缘很好。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趟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了一根很粗的竹蒿,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我在小说《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有一次乘了船,在腰里系了铁链,让几个水性很好的船工也在腰里系了铁链,一头拴在王淡人的腰里,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这写的实际是我父亲的事。不过他不是去为人治病,而是去送“华洋义赈会”发来的面饼。

父亲很喜欢我。我母亲死后,他带着我睡。他说我半夜醒来就笑。那时我三岁。我到江阴去投考南菁中学,是他带着我去的。住在一个市庄的栈房里,臭虫很多。他就点了一支蜡烛,见有臭虫,就用蜡烛油滴在它身上。第二天我醒来,看见席子上好多好多蜡烛油点子。我美美地睡了一夜,父亲一夜未睡。我在昆明时,他还在信封里用玻璃纸包了一小包“虾松”寄给我过。“虾松”是河虾剁成米大小粒,掺以小酱瓜丁,入温油炸透。我也吃过别人做的“虾松”,都比不上我父亲的手艺。

我很想念我的父亲,现在还常常做梦梦见他。我的那些梦本和他不相干,我梦里的那些事,他不可能在场,不知道怎么会接和进来了。

(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刻画父亲的形象时,既有概括介绍,也有事件反映,有点有面,显得立体而丰满。
B.在写父亲手巧的同时,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富有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增强了美感。
C.作者引入自己作品中王淡人这个人物形象,主要是表现父亲对“我”文学创作的影响。
D.文章最后一段,以似乎违反常理的现象,来表达更深切的情感,取得了无理而妙的效果。
【小题2】“我”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小题3】汪曾祺认为他的作品深受归有光的影响。本文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在艺术特色上有相同之处,试作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03 04: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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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大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 展示了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B.《陈小手》的结尾是“欧·亨利式”的,这种奇峰突起的结构,使陈小手的命运突然逆转,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从而形成独特的艺术魅力,引起读者对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C.《陈小手》的语言充分凸显了汪曾祺小说的风格,语言平实,长短句不一,读起来有节奏,有起伏,回味无穷。
D.陈小手的悲剧,从头至尾,汪曾祺都没有抒情,仅是通过对团长心理、语言、动作的描写来展现事件。这就是汪曾棋所说的“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说“陈小手的死也许是偶然的,但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造成本文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仁 慧

汪曾祺

仁慧是观音庵的当家尼姑。当初建庵的时候,我的祖母曾经捐助过一笔钱,这个庵有点像我们家的家庵。我还是这个庵的寄名徒弟。我小时候是个“惯宝宝”,我的母亲盼我能长命百岁,在几个和尚庙、道士观、尼姑庵里寄了名。这些庙里、观里、庵里的方丈、老道、住持就成了我的“干爹”。我的观音庵的干爹我已经记不得她的法名,我的祖母叫她二师父,我也跟着叫她二师父。尼姑则叫她“二老爷”。

二师父是个面色微黄的胖胖的中年尼姑,是个很忠厚的人,一天只是潜心念佛,对庵里的事不大过问。在她当家的这几年,弄得庵里佛事稀少,香火冷落,房屋漏雨,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一片败落景象。庵里的尼姑背后管她叫“二无用”。

二无用也知道自己无用,就退居下来,由仁慧来当家。

仁慧是个能干人。

二师父大门不出,仁慧对施主家走动很勤。谁家老太太生日,她要去拜寿。谁家小少爷满月,她去送长命锁。每到年下,她就会带一个小尼姑,提了食盒,用小瓷坛装了四色咸菜给我的祖母送去。别的施主家想来也是如此。观音庵的咸菜非常好吃,是风过了再腌的,吃起来不是苦咸苦咸,带点甜味。祖母收了咸菜,道一声:“叫你费心。”随即取十块钱放在食盒里。仁慧再三推辞,祖母说:“就算是这一年的灯油钱。”

仁慧到年底,用咸菜总能换了百十块钱。

她请瓦匠来检了漏,请木匠修理了窗槅。窗槅上尘土堆积的槅扇纸全都撕下来,换了新的。而且把庵里的全部亮槅都打开,说:“干嘛弄得这样暗无天日!”院子里的杂草全锄了,养了四大缸荷花。正殿前种了两棵玉兰。她说:“施主到庵堂寺庙,图个幽静。荒荒凉凉的,连个坐坐的地方都没有,谁还愿意来烧香拜佛?”

我的祖母隔一阵就要到观音庵看看,她的散生日都是在观音庵过的。祖母的散生日总要在观音庵吃一顿素斋。素斋最好吃的是香蕈饺子。香蕈(即冬菇)汤;荠菜、香干末作馅,包成薄皮小饺子,油炸透酥,倾入滚开的香蕈汤,嗤啦有声,以勺舀食,香美无比。

仁慧募化到一笔重款,把正殿修缮油漆了一下,焕然一新,给三世佛重新装了金。在正殿对面盖了一个高敞的过厅。正殿完工,菩萨“开光”之日,请赞助施主都来参与盛典。这一天观音庵气象庄严,香烟缭绕,花木灼灼,佛日增辉。施主们全都盛装而来,长裙曳地。礼赞拜佛之后,在过厅里设了四桌素筵。素鸡、素鸭、素鱼、素火腿……使这些吃长斋的施主们最不能忘的是香蕈饺子。她们吃了之后,把仁慧叫来,问:“这是怎么做的?怎么这么鲜?没有放虾籽么?”仁慧忙答:“不能不能,怎能放虾籽呢!就是香蕈!——黄豆芽吊的汤。”

观音庵的素斋于是出了名。

于是就有人来找仁慧商量,请她办几桌素席。仁慧说可以,但要三天前预订,因为竹荪、玉兰片、猴头,都要事先发好。来赴斋的有女施主,也有男性的居士。也可以用酒,但限于木瓜酒这样的淡酒,不预备烧酒。

二师父对仁慧这样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说:“这叫做什么?观音庵是清静佛地,现在成了一个素菜馆!”但是合庵尼僧都支持她。赴斋的人多,收入的香钱就多,大家都能沾惠。佛前“乐助”的钱柜里的香钱,一个月一结,仁慧都是按比例分给大家的。至少,办斋的日子她们也能吃点有滋味的东西,不是每天白水煮豆腐。

尤其使二师父不能容忍的,是仁慧学会了放焰口。放焰口本是和尚的事,从来没有尼姑放焰口的。仁慧想:一天老是敲木鱼念那几本经有什么意思?为什么尼姑就不能放焰口?哪本戒律里有过这样的规定?她要学。善因寺常做水陆道场,她去看了几次,大体能够记住。她去请教了善因寺的方丈铁桥。这铁桥是个风流和尚,听说一个尼姑想学放焰口,很惊奇,就一字一句地教了她。她对经卷、唱腔、仪注都了然在心了,就找了本庵几个聪明尼姑和别的庵里的也不大守本分的年轻尼姑,学起放焰口来。起初只是在本庵演习,在正殿上摆开桌子凳子唱诵。咳,还真像那么回事。尼姑放焰口,这是新鲜事。于是招来一些善男信女、浮浪子弟参观。你别说,这十几个尼姑的声音真是又甜又脆,比起和尚的癞猫嗓子要好听得多。仁慧正座,穿金蓝大红袈裟,戴八瓣莲花毗卢帽,两边两条杏黄飘带,美极了!于是渐渐有人家请仁慧等一班尼姑去放焰口,不再有人议论。

观音庵气象兴旺,生机蓬勃。

土改后观音庵的尼姑大部分还了俗,有的嫁了人。有的尼姑劝仁慧还俗。“还俗?嫁人?”仁慧摇头。

她离开了本地,云游四方,行踪不定。

仁慧后来在北固山开了一家菜根香素菜馆,生意很好。菜根香名菜是香蕈饺子。菜根香站稳了脚,仁慧把它交给别人经管,她又去云游四方。

仁慧六十开外了,望之如四十许人。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用大量文字描写尼姑生活,多用细节绘声绘形,生动形象。段落错落有致,详略得当。语言俏皮泼辣,诙谐幽默。
B.仁慧整修观音庵,使得观音庵面貌一新,不是为了自己不喜欢暗无天日,而是为了更能吸引施主前来烧香拜佛。
C.仁慧做的香蕈饺子味道鲜美,因为是素斋,并没有放虾籽,全是原汁原味的道地食材,突显仁慧的过人之处与手艺高超。
D.仁慧的在庵里的处处作为,表明其有做当家之才,也有做主持之心。二师父也是明眼人,就退居下来,让仁慧当家,也是迫不得已。
【小题2】二师父在小说中多次出现,简析其对仁慧的映衬作用。
【小题3】请探究文末划线句子的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晚饭花

汪曾祺

李小龙的家在李家巷。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

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树,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彤彤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东边,靠北是一个油坊的堆栈,粉白的照壁上黑漆八个大字:“双窨香油,照庄发客”

靠南一家姓夏。这家特别重视中秋。每年的中秋节,附近的孩子就上他们家去玩,去看院子里还在开着的荷花,几盆大桂花,缸里养的鱼;看他家在院子里摆好的矮脚的方桌,放了毛豆、芋头、月饼、酒壶,准备—家赏月。

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家。

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墙:—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角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做针线。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为黄昏了。

李小龙很喜欢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人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他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带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候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

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她看见过钱老五,她很喜欢他的人才。

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子,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是锁着。

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她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晚饭花还在开着。

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5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多处描写王玉英独自做针线活的情景,意在刻画她勤劳淳朴、本分能干,同时又孤独的形象。
B.王玉英在出嫁前曾趁无人时扒在钱老五家的门缝上往里看,这一细节刻画出她对钱老五十分怀疑的心理。
C.这篇小说体现了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特点,故事情节十分简单,人物着色清淡,细节处理富有个性,语言淡而隽永。
D.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安排了两条线索分别叙述男女主人公的故事,这两条线索看似是平行发展,实则是连在一起的。
【小题2】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①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为黄昏了。
②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小题3】小说中几次写到花,简析它们对表现王玉英这一人物形象各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 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 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 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5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