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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大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 展示了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B.《陈小手》的结尾是“欧·亨利式”的,这种奇峰突起的结构,使陈小手的命运突然逆转,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从而形成独特的艺术魅力,引起读者对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C.《陈小手》的语言充分凸显了汪曾祺小说的风格,语言平实,长短句不一,读起来有节奏,有起伏,回味无穷。
D.陈小手的悲剧,从头至尾,汪曾祺都没有抒情,仅是通过对团长心理、语言、动作的描写来展现事件。这就是汪曾棋所说的“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说“陈小手的死也许是偶然的,但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造成本文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7-18 0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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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异秉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到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男人揪着头发打老婆,女人拿火叉打孩子。王家从来没有这些声音。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帮王二烧火,火光照得她的圆盘脸红红的。
③每天下午,他出摊很早。他摆摊的地点是在保全堂。这地点好,东街西街和附近几条巷子到这里都不远。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每天晚上到了买卖高潮的时候,摊子外面有时会拥着好些人。遇上下雨下雪,叫主顾在当街打伞站着,实在很不过意。于是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的店堂里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的摊子原来在保全堂廊檐是东西向横放着的,迁到源昌,就改成南北向,直放了。所以,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摊子,而是半个店铺了。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最显眼的变化是他把长罩煤油灯撤掉,挂起一盏呼呼作响的汽灯。这白亮白亮的汽灯,越显得源昌柜台里的一盏煤油灯十分的暗淡了。
⑤王二的发达,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了。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以后他一定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店堂里来坐个点把钟,听人闲聊。
⑦有一天,对门万顺酱园连家的一个亲戚兼食客万事通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忽然张汉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⑨王二不解何为“异秉”。
⑩“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⑪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⑫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⑬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该上门了。掌柜向柜台里一看,经常挨打的学生意的小伙计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⑭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交代了小说的主人公并领起全文内容。
B.第⑤段写王二听书,展现了王二忙中偷闲、张弛有度的生活状态,“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是因为王二生意做得好,身份变了。
C.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表现手法,比如开头用别家的吵吵闹闹与王二家的安静作对比,突出王二家庭和睦。
D.文章的结尾“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暗含作者对小人物对“异秉”迷信的善意揶揄。
【小题2】“万事通张汉”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标题“异秉”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炒米和焦屑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威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炒米实在是很方便,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写四川“炒米糖开水”,再写家乡高邮的炒米,在对比中凸显食物特点,引发读者阅读兴趣。
B.作者写祖母用柚子壳舀炒米,既表明家乡舀炒米的工具各具特色,又表现了他对祖母的怀念之情。
C.作者用真实的感情和细腻的笔触来写炒米和焦屑的制作、吃法等,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生活的热爱。
D.文章结尾部分写炒米和焦屑的应急之用,将其放在幼年躲避战乱的背景下抒写,增强文章的年代感。
【小题2】文章引用《板桥家书》中关于炒米的叙述,有什么作用?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回答。
【小题3】谈谈你对文中画线句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湖心影
汪曾祺
①昆明和翠湖分不开。很多城市都有湖,然而这些湖和城的关系都还不是那样密切。似乎把这些湖挪开,城市也还是城市。翠湖可不能挪开。没有翠湖,昆明就不成其为昆明了。翠湖在城里,而且几乎就挨着市中心。城中有湖,这在中国,在世界上,都是不多的。说某某湖是某某城的眼睛,这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比喻了。然而说到翠湖,这个比喻还是躲不开。只能说:翠湖是昆明的眼睛。有什么办法呢,因为它非常贴切。
②翠湖是一片湖,同时也是一条路。湖之中,有一条很整齐的贯通南北的大路。昆明人特意来游翠湖的也有,不多。多数人只是从这里穿过。翠湖中游人少而行人多。但是行人到了翠湖,也就成了游人了。从喧嚣扰攘的闹市和刻板枯燥的机关里,匆匆忙忙地走过来,一进了翠湖,即刻就会觉得浑身轻松下来;生活的重压、柴米油盐、委屈烦恼,就会冲淡一些。人们不知不觉地放慢了脚步,甚至可以停下来,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一坐,抽一支烟,四边看看。即使仍在匆忙地赶路,人在湖光树影中,精神也很不一样了。翠湖每天每日,给了昆明人多少浮世的安慰和精神的疗养啊。因此,昆明人——包括外来的游子,对翠湖充满感激。翠湖这个名字起得好!湖不大,也不小,正合适。小了,不够一游;太大了,游起来怪累。湖的周围和湖中都有堤。堤边密密地栽着树。树都很高大。主要的是垂柳。“秋尽江南草未凋”,昆明的树好像到了冬天也还是绿的。湖水极清,常年盈满。我在昆明住了七年,没有看见过翠湖干得见了底。翠湖的水不深。浅处没膝,深处也不过齐腰。翠湖不种荷花,但是有许多水浮莲。肥厚碧绿的猪耳状的叶子,开着一望无际的粉紫色的蝶形的花,很热闹。我是在翠湖才认识这种水生植物的。我以后也再没看到过这样大片大片的水浮莲。湖中多红鱼,很大,都有一尺多长。这些鱼已经习惯于人声脚步,见人不惊,整天只是安安静静地,悠然地浮沉游动着。有时夜晚从湖中大路上过,会忽然拔刺一声,从湖心跃起一条极大的大鱼,吓你一跳。湖水、柳树、粉紫色的水浮莲、红鱼,共同组成一个印象:翠。
③一九三九年的夏天,我到昆明来考大学,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宿舍里,几乎每天都要到翠湖。学校已经发了榜,还没有开学,我们除了骑马到黑龙潭、金殿,坐船到大观楼,就是到翠湖图书馆去看书。这是我这一生去过次数最多的一个图书馆,也是印象极佳的一个图书馆。图书馆不大,形制有一点像一个道观。非常安静整洁……我们没有一定要看完的书,到这里来只是享受一点安静。我们的看书,是没有目的的,从《南诏国志》到福尔摩斯,逮着什么看什么。
④路东伸进湖水,有一个半岛。半岛上有一个两层的楼阁。阁上是个茶馆。茶馆的地势很好,四面有窗,入目都是湖水。夏天,在阁子上喝茶,很凉快。茶馆卖盖碗茶,还卖炒葵花子、南瓜子、花生米,都装在一个白铁敲成的方碟子里,昆明的茶馆计账的方法有点特别:瓜子、花生,都是一个价钱,按碟算。喝完了荼,“收茶钱!”堂倌走过来,数一数碟子,就报出个钱数。我们的同学有时临窗饮荼,嗑完一碟瓜子,随手把铁皮碟往外一扔,“pia——”,碟子就落进了水里。堂倌算账,还是照碟算。这些堂倌们晚上清点时,自然会发现碟子少了,并且也一定会知道这些碟子上哪里去了。但是从来没有一次收茶钱时因此和顾客吵起来过;并且在提着大铜壶用“凤凰三点头”手法为客人续水时也从不拿眼睛“贼”着客人。把瓜子碟扔进水里,自然是不大道德。不过堂倌不那么斤斤计较的风度却是很可佩服的。
⑤除了到昆明图书馆看书,喝茶,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到翠湖去“穷遛”。这“穷遛”有两层意思,一是不名一钱地遛,一是无穷无尽地遛。“园日涉以成趣”,我们遛翠湖没有个够的时候。尤其是晚上,踏着斑驳的月光树影,可以在湖里一遛遛好几圈。一面走,一面海阔天空,高谈阔论。我们那时都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可说,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呢?我现在一句都记不得了!
⑥我是一九四六年离开昆明的。一别翠湖,已经三十八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⑦我是很想念翠湖的。
⑧前几年,听说因为搞什么“建设”,挖断了水脉,翠湖没有水了。我听了,觉得怅然,而且,愤怒了。这是怎么搞的!谁搞的?翠湖会成了什么样子呢?那些树呢?那些水浮莲呢?那些鱼呢?
⑨最近听说,翠湖又有水了,我高兴!我当然会想到这是三中全会带来的好处。这是拨乱反正。
⑩但是我又听说,翠湖现在很热闹,经常举办“蛇展”什么的,我又有点担心。这又会成了什么样子呢?我不反对翠湖游人多,甚至可以有游艇,甚至可以设立摊篷卖破酥包子、焖鸡米线、冰激凌、雪糕,但是最好不要搞“蛇展”。我希望还我一个明爽安静的翠湖。我想这也是很多昆明人的希望。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作者认为用“昆明的眼睛”来比喻翠湖是非常贴切的,根本原因是翠湖处在昆明城的中心,与昆明城的关系密不可分。
B.本文记叙了翠湖在作者心中留下的诸多美好回忆,这就是作者的“心影”,抒发了作者对翠湖的怀念与留恋之情。
C.第②段画线句子,运用拟人手法,以鱼儿的“习惯”“安静”“悠然”形象地体现出人与环境的和谐以及作者宁静悠闲的心境。
D.文末提到近几年听说翠湖的许多变化,从侧面表达出作者对翠湖的牵挂与怀念,与上文对翠湖的回忆相互映衬。
【小题2】如何理解第⑤段“不名一钱”和“无穷无尽”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作者说:“我是很想念翠湖的。”请结合文意说说是什么让他如此“想念翠湖”?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也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是因为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因为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小题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