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如图所示是研究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实验装置,根据相关知识回答问题: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04-07 1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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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两段文言文,完成小题。

      【甲】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 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乙】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①必败。举趾②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莫敖狃于蒲骚之役③,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④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⑤,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而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选自《左传》,有删改)

       【注释】①莫敖:即屈瑕。②举趾:抬脚。③狃(niǔ):习以为常而不加重视。蒲骚:地名。④徇(xùn):对众宣示。⑤鄢(yān):水名,汉水支流。

同类题3

阅读下列材料:

远东国际法庭法官既为由日本投降书上签字受降各国所派遣,法官们的席次当然应该以受降签字国的先后为序,即以美、中、英、苏、澳、加、法、荷为序。但庭长不喜欢这个安排。由于他想使与他亲近的英、美法官坐在他的两侧,便提议应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强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是有人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以中、法、苏、英、美(按照国名英文字母先后)为序的。这样,中国和法国法官将坐在他的两旁。于是庭长又提议:可以用一般按国名英文字母先后为序的办法。但马上发现,居中的将是中、加等国的法官,英、美法官离庭长更远了。

1946年5月2日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庭长宣布,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坐席安排是,庭长右侧为美、中、法等国法官,左侧为英、苏等国法官。这样,英、美两国法官居中。中国法官表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它既非按照受降签字的次序,又非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五强排列的次序,亦非按照一般国际会议以国名字母先后排列的次序,用意何在,殊属费解。”说毕便愤然离开。

第二天,远东国际法庭正式开庭。开庭前庭长宣布,最高统帅已经同意,法官行列和坐席的顺序以受降签字国的顺序为准。

——摘编自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