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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各题。

狗知道

[比利时]乔治·西默尔

在巴黎市郊,从一户人家走出一个人来。他西装革履,分头油光发亮,左腋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包,东张张,西望望,显得鬼鬼祟祟的样子。

这个男子刚要加快脚步,猛然听见一声喝叫:“喂,站住!”

他顿时一怔,收住了脚步,两眼打量着突然出现的人:一米八的个子,体壮如牛,身着长大衣,头戴一顶礼帽,嘴上叼着烟斗,一对闪亮的眼睛,在逼视着自己。

“你,你是什么人?”他有些胆怯,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

来人掏出了证件。原来此人是老练的巴黎司法警察梅格雷。

梅格雷问道:“你是不是趁人不在家,想偷东西啊?”

“哪里的话!”

“那你为什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鬼鬼祟祟?我怎么会鬼鬼祟祟呢!”男子说,“你也太神经过敏了!”

他说完就要走,但梅格雷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用严厉的目光,上上下下审视着男子,心里想道:“难道我真的怀疑错了吗?”

梅格雷侧耳听听屋里的声音,然后摇摇头。

“外面人在说话,而屋里却无任何反应,说明屋里没有人。这人根本不像屋子的主人。如果他是主人的话,出屋时是不会那样一种神态的。”梅格雷觉得没有怀疑错。他决定把这个男子带回去细细盘诘。

“走,跟我走一趟。”

男子急了,大声嚷嚷起来:“我就是这家的主人。难道我会偷自己家里的东西吗?”

“什么?你说你是这家的主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话音刚落,一只浑身长毛的狗,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嗅男子的脚。

男子摸着狗的头,对梅格雷说:“这是我家的看门狗玛丽。”

梅格雷愣了愣。

“这么说,确实是我怀疑错了?他如果不是主人,那狗是不会对他这般亲热的。”

这时,玛丽对着他“汪汪”乱叫,龇牙咧嘴地表示敌意。

“喂,玛丽,别叫!”男子发出制止的命令后,狗就不叫了。

梅格雷非常尴尬。他是个朴实而稳重的人,回想起来,在办案中还不曾出过这样的洋相呢。

玛丽离开男子,跑到电线杆旁,抬起一条后腿,撒了一泡尿。

梅格雷向那男子道了歉,正要转身离开,猛然间,第六感觉提醒了他。

“喂,你到底还是一个小偷!”梅格雷不由分说,就把男子逮捕了。

回到办公室,男子仍然叫屈不迭:“冤枉啊!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你这人也太武断了!”男子一面嚷嚷着,一面望着梅格雷的脸色。

梅格雷同审讯别的犯人一样,习惯地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注视着罪犯,口气十分平静:“你问我凭什么说你是小偷吗?就凭你管那条长毛狗叫玛丽!”

“它是叫玛丽呀!”

“你说谎!我问你,它是雌狗还是公狗?”

“这个……”

“我再问你,雌狗和公狗在小便时的姿势有什么不同?”

“这个……”

“嘿嘿,你现在想起那只长毛狗小便时的姿势了吧!是这条狗戳穿了你的谎言!”梅格雷叼着烟斗,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不用说你、我,就连小孩子也都知道,公狗是抬起一条后腿叉开来撒尿的,而母狗不是。试问,它明明是条公狗,怎么会叫‘玛丽’这种女性的名字呢?”

“这个……”

“这是你临时给胡乱起的!因为它一身长毛,从外表上看,根本分辨不出它是公是母。你随机应变,叫它‘玛丽’来骗人。想想吧,狗的主人竟然不知道自家狗的性别,岂不是天大的怪事吗?”

“这个……”

梅格雷步步紧逼,小偷步步后退。他除了”这个……”再也回答不出什么了。

“你一定还想叫我解释一下,既然你不是狗的主人,那狗为什么会对你表示亲热呢?那是因为你进屋时给它好吃的东西,对不对?”

“是,是的。我喂了它肉片。”

小偷把偷到的东西,乖乖地交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男子西装革履,但神态很不自然,左腋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包更是让人生疑,这引起了老练的警察梅格雷的警觉。
B.小说中画线部分运用了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的手法,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使文章波澜起伏,为后文梅格雷警察的动摇做铺垫。
C.小偷理屈词穷,连用四个“这个……”回答警察梅格雷的提问,这些语言描写刻画出小偷的窘态,也从正面突出了警察梅格雷的形象。
D.看到警察梅格雷的堂堂外表,心虚的小偷有些慌张,面对警察梅格雷的严厉质问,小偷故作镇静,以攻为守,企图瞒过梅格雷。
【小题2】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简要概括梅格雷的形象特点。
【小题3】“狗知道”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什么表达效果?“狗”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3-10 0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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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移动的故乡

(韩)许世旭

母亲守寡,转眼两年,而我心中温馨的故乡随着变动,也近两年,宛如小贩动不动就易地而卖。

故乡之所以被称为故乡是有许多种说法的,有的人是以自己出生的地方为故乡,有的人是以亲族聚居的地方为故乡,而我是以父母所在,尤其母亲所在的地方为故乡。母亲亲手做的清豆酱,放在房间一个角落里,从它发酵时发出的香味里我才发现故乡。明明有户籍上的本籍而没有故乡的人,假若有被豆酱的臭味儿熏熏的卧房,感觉上就会舒服多了。

母亲高龄七十,是乡下地主的媳妇,也是四代奉祠的宗妇。自父亲去世后,母亲整顿切,拖着老躯到各个孩子家做“非时的流浪”,她既不是失掉家乡的人,也不是避难的难民只提着一个小小的塑胶手提袋。

母亲来到我家,就嫌这里像悬在半空中的鵲巢,窗一打开就让人感觉晕眩,她不喜欢公寓,马上就又准备离开,要到七百里外的南道老幺家去。清早起来,趋往母亲的房间,只见她老人家已经整顿好一切,盘坐在那儿,来时携带的手提袋整理得好好地放在一边,可以说走就走。见到那整理好的袋子,一阵罪恶感与辛酸掩袭而来,是不是我只忙世俗的事,只在早晚探望一下的缘故?如不是,是不是黄昏时的寂寞与焦躁,使她感觉到哪里都不是安住下来的好地方?

敌不住好奇心,我偷偷地打开放在一角的手提袋,里面有一两套外衣、内衣,还有我买给她的强胃散(台湾货)药瓶、橘子、苹果、破碎的饼干、口香糖,另一角有用破烂的手巾包着的梳子和小镜子。手提袋里面折放着应该挂在衣柜里的衣服,有应该放在镜台前的盥洗用具,有应该放在粉盒里的常用药,而给她做零食用的饼干、水果,她都收藏在这里,这时我忽然感觉眼角湿润起来了。

扁扁的袋子里有以前我送的金钗,用布片包着,媳妇编织给她的新袜子也用透明纸原样放着,另有几张卷得整齐的纸钞。换白句话说,这个手提袋是衣柜兼粉盒、镋台,这可就是母亲的全部动产!

七十三年来获得的动产,还不到我出国时手提的箱子的几分之一,随着年轮增长应该膨胀的目录,即使是双破鞋子也好,而母亲却以反比例下降,渐渐向赤宇还原,是不是她不喜欢重的东西?

其实那塑胶手提袋里的动产,并不尽为母亲自用,橘子、口香糖、饼干都是为散在各地的孙子孙女而准备的。母亲自丧夫之后,从大户长的地位落为孙子的保姆,事情更为繁忙情爱也更要分散,有许多地方要去,但心中却常空虚,有许多空闲却常焦急,每碰到这些时候,母亲总是提着这个袋子登上疲倦又寂寞的旅程。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有时到父亲坟上去,母亲经常悲伤得不能自持,两年来她把陌生的山麓当作吐露胸怀郁恨的好地方,母亲的心中,是不是也有个移动的故乡?如果说真有归去的故乡,母亲已决定回到父亲的身旁,她早就含情脉脉地在抚摸着它了,她已嗅着那里发出的芳郁艾草和土地香味了,如果把始终和生死看成一体更是如此,母亲心中的故乡已经移往他处了。

昨天早晨母亲也是提着那个塑胶手提袋到全州幺弟家去的,话虽然说是汉城太嘈杂其实是急着要抱抱刚满百日的孙女,更切实的是要更接近祖坟所在地,想踏着湿湿的泥土,可不是吗?

新春已晚,广播中一直可以听到《故乡的春天》这首歌,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对桃花杏花、杜鹃花盛开的故乡变得厌倦起来,仔细一想,白长衫的父亲离开了世间,而母亲煮好豆酱也离开故乡浪迹他乡的缘故。

去年秋天这种厌倦也呈现我心中,母亲当时住在大邱二弟家中,晚秋,我满怀回故乡的兴奋,坐上火车,而驶到半路,我才发现我在向着陌生的秋风岭疾驰。

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全州,有时候在大邱,有时候在我出生的地方,可是当母亲在我家的时候,我却不把汉城当我的故乡,这是为什么?

二十多年前我们穿的衣服都是母亲亲手做的木棉质衣,至少内衣是现在披在身上的一丝一缕再也没有母亲的辛劳。今天就如母亲的辛劳变得无用般,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有故乡的,而我的故乡被浓雾掩遮随着母亲所在而移动着,又随着老母那憔悴的塑胶袋搬来搬去。

当老母离乡背井时,我竟失去了故乡。

选自《移动的故乡》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中所提到的清豆酱的香味实际是母亲给我的温暖、关爱、呵护的一种具象化表现,也生动地表明了我心中的故乡异于他人的原因。
B.母亲手提袋中有给孙子辈的食品、我和妻子的赠物、日常用品。这些物品体现出母亲对孙辈的牵挂对儿女亲情的珍视和内心的孤寂。
C.母亲将父亲的坟地作为归去的故乡,表明母亲对父亲有着真挚而深厚的情感,也表现了作者也借此表达自己即将失去“故乡”的伤痛。
D.本文语言质朴,笔触细腻;通篇采用欲扬先抑、虚实结合的写法,曲折生动地表现出母亲平凡中的伟大和自己对母亲的深情至爱。
【小题2】联系上下文,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①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②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
【小题3】文章以“移动的故乡”为题,意蕴丰富,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考验
弗兰克·迈考特
每个班都有一个天生就是来考验你的害人精。他通常坐在最后一排,在那儿,他可以将椅子斜靠在墙上。你早就对全班同学讲过将椅子斜靠在墙上的危险:孩子们,椅子会滑下来,你们会受伤。
安德鲁知道将椅子斜靠在墙上会让你生气,至少会吸引你的注意力,然后他就能抛出那个吸引女孩眼球的小把戏。你会说:嘿,安德鲁。
他不慌不忙。哥们儿,这是摊牌的时候。女孩们都在看着呢。
教室里一片寂静。你感觉,这个班级不喜欢安德鲁,而他也知道自己不会得到同情。他是个脸色苍白的瘦子,一个不合群的人。但是,全班同学还在看着。他们可能不喜欢他,但是如果你欺侮他,他们就会反对你,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一把斜靠在墙上的椅子。
安德鲁在等,全班同学在等,椅子趾高气扬地斜靠在墙上。哦,真想抓住一条腿将他拖下来。他的脑袋会沿着墙滑下,每个人都会大笑起来。
我转身离开安德鲁。我不想让他们认为我打退堂鼓了,我知道得采取行动。安德鲁的脑袋靠在墙上休息。他给我一个蔑视的微笑。
我不喜欢安德鲁那蓬乱的红发和清秀的相貌。我不喜欢他矜持的傲慢。有时候我就一个话题做准备活动,全班同学都理解我的话,我滔滔不绝地讲着。正沾沾自喜时,我扭头看到了他冷冷的目光。我不知道是该把他争取过来还是将他彻底摧毁。
脑海里,有个声音告诉我:把它小题大做一番,把它变成一节观察课,假装你事先计划了整个事件。于是,我说:那么,这儿发生了什么?他们瞪大眼睛。他们很困惑。
想象一下,你是个报社记者。几分钟前,你走进这间教室。你看到了什么?你听到了什么?有什么故事?
迈克尔大声说:没有故事,只有安德鲁同往常一样是个可恶的家伙。
安德鲁脸上那蔑视的微笑消失了。我觉得自己让他动起来了,我用不着说什么。继续这个诱导性问题,让全班同学谴责他。我会将那微笑永远从他的脸上抹去。这个小浑蛋,他不会再把椅子斜靠在墙上了。
我扮演着通情达理而又客观的老师的角色。迈克尔,像那样的评论不会给读者很多信息。
安德鲁的女朋友举起了手。
哦,戴安娜?
她对着全班同学说:迈考特先生问我们这儿发生了什么。我要告诉安德鲁把他的椅子放下来,别再当傻瓜了。
当她走向教室后排,站在安德鲁面前时,我很紧张。
安德鲁,看吧。你看见了这儿发生的一切。这是个大班,有三十多个人。那边的迈考特先生看见你斜靠着椅子坐着。他让你把椅子放下来,你却笑着坐在那儿。安德鲁,你在浪费这个班里每个人的时间。你有毛病呀?来这个教室是让老师教课,而不是让他叫你把椅子放下来,好像你是一年级的小孩,对不对?
他还是斜靠着椅子坐着,但是他看着我,好像在说:这儿怎么啦?我应该怎么办?
他把椅子向前倾,直到放平。他站起来,面对戴安娜。看见了吗?你会永远记得我,戴安娜。你会忘了这个班,你会忘了这个“叫什么来着”的老师,但是我把椅子斜靠在墙上,老师因此而生气。这个班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永远记得我。对不对,迈考特先生?
我真想摘下“通情达理老师”的面具,把心里想的都说出来:听着,你这个小笨蛋,把椅子放下来,要不然我就把你扔出窗外,让你成为鸽子的美餐!
你不能那么说。你知道自己的角色:如果小坏蛋们时不时地让你生气,忍着,哥们儿,忍着。没有人强迫你从事这个工资过低、悲惨的职业。你能做些什么?回到工作上来吧。对全班同学讲话,处理斜靠在墙上的椅子这个问题。事情还没完,他们正等着。
听着!你们在听吗?
他们笑了。他又来了,又是老一套的“听着!你们在听吗”。他们在楼道里冲彼此叫喊,模仿着“听着!你们在听吗?”那表明他们喜欢你。
我说:你们看到了发生在教室里的事。你们看见安德鲁把椅子斜靠在墙上,你们看见当我叫他把椅子放下来时,又发生了什么。那么,你们就有了写故事的素材,是不是?我们有过冲突,安德鲁与老师,安德鲁与全班同学,安德鲁与他自己。哦,对,安德鲁与他自己的冲突。你们都在心里做了笔记,对不对?要不然你们就会说:为什么老师要跟安德鲁和他的椅子这样小题大做?或者,为什么安德鲁那么让人讨厌?如果你们要就此事写份报告,就会有另外一个角度:安德鲁的动机。只有他知道为什么他要把那椅子斜靠在墙上,而你们有权推测。在这个班上,我们可以有三十多种猜测。
(以上节选自《教书匠》,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按照事情发展的顺序叙述,又不断穿插进人物心理描写,丰富了小说的内容。
B.考虑到生计,迫于现实压力,迈考特先生不得不忍受安德鲁的“蔑视的微笑”,妥协退让,结束了与这个班级的学生的对峙局面。
C.小说的结局,表明迈考特成功地应对了这个考验,化解了危机,把安德鲁的挑衅转换成了一次观察课的素材。
D.小说语言通俗口语化,运用了多种人称叙述,其中运用的第一人称叙述,能真实自然地揭示人物心理。
【小题2】从全文内容看,迈考特先生这个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考验”为题,有哪些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
【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⑴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⑵“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⑶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⑷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⑸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⑹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⑺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嗓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⑻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⑼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⑽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⑾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紧紧围绕“白痴”展开情节,先点病症,后叙原因,再写“白痴的生活”种种表现及其意义, 脉络清晰,结构严谨。
B.维洛“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已成了一个症状十分严重的白痴,害怕别人知道后会厌弃他,远离他。
C.作者以动人的细节描写、拟人手法,生动描绘了维洛与鸡、羊相处时的那种自然和谐、物我相融的状态,表现维洛在自然生物面前内心无比的惬意与幸福。
D.小说以离奇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当今社会某些人的矛盾复杂的内心,一方面为生存生活而迎合世俗,在生活中追求金钱、名利、地位等,一方面又极力追求着自我内心的快乐与自由。
【小题2】小说题为“白痴的生活”,而第五自然段写的却是主人公维洛“真实、体面且非常正常的现实生活”,作者这样安排有何好处?
【小题3】小说主人公是否真的变成一个白痴?请阐述理由并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他的“白痴行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