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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民居
布依族在历史上发展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发展至今已经形成成熟的木或木石结构两种形制,其中黔南、黔西南、黔西地区的布依族山区仍然以传统的木制干栏为主,而黔中地区的布依族则以石制干栏为盛行。
布依族源于我国先秦时期的百越人。考古学家们在原百越民族的发祥地和分布地,陆续发现了最早 7000 多年以前古越人的一些建筑遗址和铸型,说明了干栏式建筑是古越人典型的居住形式。
布依族的干栏式民居建筑是我国最早的民居形式之一,它与庭院式、穴居式、蒙古包式等建筑类型有很大区别。其房屋顶一般为悬山式,还有少量的歇山顶和重檐,由于对汉文化的借鉴,也有少量硬山式的屋顶、外围加上高高的马头墙护体防火防风。
就布依族村寨的布局结构而言,布依族村寨依山傍水,依山势而建,面临从深远的山谷迂山越坎而来的河流小溪。布依族人聚族而居,族是由若干个有相近或相连血缘的房族构成的;房族又是由若干个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构成的;大体上一个房族居住在一个共同的地段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单位。
布依族传统民居中的室内呈“H”型布局,这正是受儒家文化敬天法祖治世观念影响的体现。中心为中厅也称堂屋或明堂,普通百姓的一切祭典及重要活动都可以在中厅完成,例如婚丧嫁娶、祝寿贺宴等。中厅一般是正南坐向,即古文献所讲的“感天地,正四方”。
无论是传统的木架结构还是石板结构,通常情况下分上、中、下三层。由于布依族是田间劳作的农耕民族,所以其居住空间也与他们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紧密结合,与其思想信仰、生活习俗密切相关。
中层是房屋的主体,里面包含有火塘、伙房、中厅(堂屋)、卧房。火塘是布依族的主要生活场所,根据房屋的形式火塘有不同的设置,居住在平地楼的布依族,火塘一般设在一楼,但对于大部分的布依族而言,火塘都设置在二楼堂屋靠里侧一间,在室中间挖小坑,四周垒石条或砖,火塘内铺草木灰,中间—般置放三角铁架,用于安放烧饭煮菜的锅具。火塘正上方悬挂—长方形吊炕或吊钩,作为熏制和烘烤食品之用。
伙房即厨房,是布依族从火塘生活形式逐步发展过渡而来的布局形式,伙房里垒有灶台,放有碗柜,布依族做饭做莱的中心逐渐转移到了伙房,而火塘是冬季烤火、年节熏烘腊肉之用。堂屋是布依族整个家庭的重心,堂屋整个空间有四根大的穿枋穿构而成,这四根穿枋人们称呼为“四大落雁”。
在堂屋正中的墙面上会搭神台,用来供奉家神,他们的神台装饰得精致大方,年节或家里有什么大事都要先供奉祖先,希望取得祖先庇佑,确保家人安康,家畜兴旺。
堂屋后面设卧室,两侧各分两室。老人的卧室比较简洁,年青人的卧室布置得相对新整。室内的家具都为木质上漆,格调古色古香。最上层为房屋顶棚,用于搭建粮仓和堆放一些不常用到的农具。
(选自《百科知识》2012年第16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布依族民居”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布依族民居有干栏式木楼民居和石板房两种,是独具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是已经发展成熟的木楼、石板房民居了。
B.布依族民居中厨房布局形式从火塘逐步发展而来,布依族厨房是布依族做饭做菜的中心逐渐转移的见证。
C.布依族民居室内呈“H”型,中心为中厅也称堂屋或明堂,一般是正南坐向,即古文献所讲的“感天地,正四方”。
D.布依族民居中的干栏式民居建筑是我国最早的民居形式,与我国其他民居的建筑布局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不符合文意的的一项是(   )
A.布依族源于先秦的百越人,百越人至少在 7000 年前就有类似于后来的干栏式建筑的民居,同期的考古也证明了这个观点。
B.处在不同地区的布依族的民居是不同的,这种现象与他们在聚集地收集到的建筑原材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C.布依族民居的样式、结构特征与他们是农耕民族、农业生产是分不开的,也与他们的思想信仰、生活习俗相关。
D.布依族整个家庭的重心是堂屋,堂屋的后面一般是卧室。布依族的家具都是木制的,格调都十分古雅。
【小题3】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火塘的位置因为布依族房屋建筑的不同而不同,如平地楼的火塘一般在一楼,主要用来烧饭、煮菜、烤火、熏制腊肉。
B.布依族干栏式民居建筑通常分为上、中、下三层,并且每层的功能不同,比如最上层作为粮仓、储藏农具等。
C.布依族民居的房顶因为借鉴了汉文化的内容,所以样式除了本民族的悬山式、 歇山顶和重檐外,还有汉民族的硬山式。
D.“四大落雁”指布依族民族中堂屋的4根穿枋,它的上面供奉着家神,年节的祭祀是希望祖先保佑家人幸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1-13 0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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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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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可否分割?翻阅有关宋代的史书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慎刑》,就记载着宋朝统治者注重司法权分割一事,其将由法官一人享有的审判权分割为审理权与判决权,在中央分别由断司与议司执掌,在地方分别由鞫司与谳司执掌。换言之,断司或鞫司负责审讯与调查事实,议司或谳司负责检索和适用法律。不仅如此,最终如何判决还得由儒生出身的行政长官来决定。更有甚者,宋代统治者还强调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应当各自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从表面上看,宋代这种有关司法权分割的设计非常缜密,但是宋代统治者恰恰忘了,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的后果之一是,前面的事实审法官和法律审法官都无法做到真正独立,因为他们在审与判时都在揣摸着那个拥有最后决断权的行政长官的心思。
而且,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还违反了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让没有参与审理的人来决定审理的结果,其后果可想而知。事实上,从审判监督的基本原理看,审、判本身是一个连续性的任务,并不适合于分割或分立。将审判权人为分割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断的“审判碎片化”和随之而来的“监督碎片化”,最终决断者和监督者都缺失一种全面而系统的个案知识,其作出的决断或监督自然也是残缺的、失真的和武断的。
更为致命的是,虽然宋代统治者重视行政长官的法律素养,但是大多数官员仍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专业人士,而是一群从四书五经中找出一书(经)加以钻研的文科偏材,对于法律专业只能说是粗知一二。他们只知以儒家那套“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对于前述鞫司或谳司基于专业技能采取的法律行为自然难以理解,对于鞫司、谳司基于专业技能的玩法弄权行为也难以觉察。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仅司法无法独立,而且司法腐败也难以防止,司法权的分割及监督也就自然失灵。
从形式上看,宋代统治者人为地将审判这一行为纵向分割、隔离、分立为审与判之后,似乎使审判权更加易于为旁观者所监督。但是,广大民众并不享有审判监督权,而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官吏却基于“官官相护”的心理没有足够的监督动机。而且,即使民众被赋予审判监督权,他们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也难以有效地行使。
由于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所以宋代的审判分立制度不但没能带来立法者所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反而导致了诸如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在实行审与判等权力分割后,案件审判的链条被人为拉伸得很长,一个案子从受理到判决所要经历的时间也就更长,地方势力和部门长官来干预案件的机会也就更多。本来审与判、事实审与法律审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后者需要前者获得的亲历感知,在被人为切割、隔离后,反而不利于法官基于专业知识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实行审、判等分立以后,这些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较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协调成本,而且还无法保证在传递过程中信息不会失真。如此等等,诉讼迟延和司法腐败也就自在情理之中。
(摘编自李可《宋代司法权分割为何失灵》,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宋代的统治者认为司法权是可以分割的,为此还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这些在《历代名臣奏议》中有所记载。
B.宋代判决案件,由中央机构议司或地方机构谳司为定罪提供适应的法律条款,尽管最终定刑未必完全如此。
C.通俗地理解宋代的司法权分割,就是一个案件由两个法官分别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审判,最后由行政长官做出判决。
D.宋代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判决案件时必须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按宋朝的制度设计,行政长官拥有最后决断权,法官如果不想让自己审与判的结果被驳回的话,就必须揣摸那个行政长官的心思。
B.宋代的行政长官,读的是四书五经,对法律专业知识一无所知,他们不具备法律专业技能,对案件不能依法判决,对部下也不能论法辨奸。
C.不能带来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廉洁,反而导致一些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的原因就是司法权分割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
D.依照审判的基本原理,审和判应当连续进行,相互关联,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始终都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能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享有审判监督权的民众,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难以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必须让民众增强法律意识。
B.如果在判决案件时单单用儒家“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一套来指导的话,与法律产生冲突从很大程度上说是难免的。
C.司法权分割的制度设计不起作用,就是缘于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但司法无法独立,还难以防止其腐败。
D.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如果由行政长官最后判决,他就应该亲自参与审理,否则,他作出的判决必然残缺、失真和武断。

同类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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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时代:说话的自由与责任
微博是一个新事物。它类似于博客与论坛的综合,用不超过140个字的话,发布信息,即时互动。相对于传统媒介,它的信息传播更为快捷和简单。一条信息可以在几秒钟内传播开去,让人们感到身处信息现场,可以及时地把自己的想法用最快的速度传递出去。在这个空间里,所有人都可以平等的、相同的地位和身份发布言论,从而形成了一个容量巨大的公共话语空间。
微博门槛低,发布信息快,人人都可以过一把做记者的瘾,如同每个人都可以采访与发言。它不需要渊博的学识和技术的修炼。似乎不费时,不费力,就可以随时随地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发出去,也可以随时随地参与讨论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感。民意民智有了新的“翅膀”,从对各种交通肇事事件的关注,到对地动仪的争论,再到警察“微博缉凶”,冷不防,我们这个时代,已经由论坛时代、博客时代升级到微博时代了。
事实上,微博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字数少,信息量大,消息发布之容易到了只需要点击一个“转发”键的地步。操作的便捷,简化了思考,也容易引发人们的跟随效应。在“生产”信息的过程中,也会制造出懒于识别、快速再转发的信息“媒子”,甚至有人捏造信息,制造“兴奋点”,博取人们眼球,引起更多关注,实现商业利益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信息变得丰富了,也更加杂乱、泡沫化了,甚至是哗众取宠!无论是金庸“被去世”的假新闻,还是名人“骂战”此起彼伏的喧哗,在良莠不齐的芜杂背后,不乏泄愤谩骂的胡言乱语。在“微博”这个水塘里,也有泥沙和浑浊不清的脏水……
中国的现实社会发展变化快,网络世界也远未成熟。微博让现实与网络有了更加亲密而闪电式的接触,有了表达的自由,它同时也需要建构道德与责任。当我们希望自由而丰富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时,也需要维护和坚守社会的道德和责任。现代的中国已经走出了传统的中庸与中和,而趋于偏激与对立,做事与想问题常执于一端,这需要我们重新检讨和反思。
表达的自由也同时需要承担表达的责任。微博世界并不是私人世界,而是一个更加隐形而复杂的虚拟社会。人们总希望微博能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能尽快地从虚拟世界进入现实社会。一方面,汹涌的网络民意,通过虚拟的力量,冲击着种种现实弊端,促使当事人不得不出来面对公众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表达者也应该坚守和维护社会的责任。表面上,微博是“微”,是你个人的“麦克风”,但众多粉丝和听众却是社会人,你说的话虽不一定是人命关天、财产万千,却应有是非曲直、善恶正邪。
(摘自《光明日报》
【小题1】列有关“微博”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发布言论的人可以以平等的地位和身份在微博里发布信息,与他人进行互动。
B.微博信息传递速度很快,网友可以在几秒钟内看到你发出的详细见闻。
C.在微博里,博主随时可以对他人进行采访,被采访者都可以对采访者的问题发言。
D.发言人在微博里可以不费时、不费力地发表信息,也会接受到良莠不齐的跟随信息。
【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微博运用博客与论坛的特长,它利用自己的发展速度和对现实的积极作用把我们的时代升级到微博时代。
B.发言人在微博里发布消息容易到了只要点击一下“转发”键,信息回复者的操作也十分便捷简单。
C.微博的成熟使我国走出了传统的中庸与中和,需要我们重新检讨和反思的是微博表达意愿是否合理等问题。
D.在微博“水塘”里,杂乱、不健康的信息也不少,纠正微博时代的影响已经刻不容缓。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请就“说话的自由与责任”谈谈你的看法。(3分))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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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的“真”不似嵇康、阮籍自由中带些放任不羁,亦不似大谢、小谢清丽里略露矫揉造作。陶渊明的真是“真想”“真意”,是关于“真”的想,关于“真”的意,是涵盖其全部人生理想在内的抽象概念。他的“真”是经历人生种种挫折磨难后潜心参透的某种顿悟。这种顿悟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确是全面忖度得失荣辱、功名利禄后心如止水的灵魂净化,感情回归。

其“真”首先表现在他的生活态度上。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由此可见,他受魏晋玄学“得意忘言”之影响,形成属于他自己的思想与情趣。他读书可以不为繁琐的训诂,领悟文章内涵全凭自己意愿。所有的外物情感经过他的酝酿便烙下了其独特的风格。不仅是读书,陶渊明在饮酒方面亦表现出难得的直率与纯真,如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九月九日无酒,出宅边丛菊中坐,王弘送酒至,即便就酌。其真率达到如此,让人感叹。

他对待“仕途”的态度也同样可以用“真”形容。陶渊明的思想构成并不单一。他从小研读儒家“六经”,亦爱读《老子》《庄子》,因此,“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超然事外的老庄之道,甚至般若的万有皆空思想都对他的人格形成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记。陶渊明少年时代便有“大济于苍生”的壮志。他在诗文中毫不掩饰自己进取功名的热情:“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谁言行游近,张掖至幽州。”(《拟古》)诗中强烈地表现了他的政治抱负与效忠国家的豪情。然而,他所生活的东晋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真风告逝,大伪斯兴,像陶渊明这种骨子里都写满“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的正义诗人是无法融入,也是不被接纳的。诗人在矛盾中徘徊,在徘徊中冥想,面对不能改变的现状,他只能独善其身,并称“不为五斗米折腰”,解印绶去职而归。他终于选择了另一条人生道路——隐归。陶渊明是痛定思痛后毅然的决定,也是对政治仕途失望至极后的极端表现,直指心端。他的隐是一种看透世间风月后的淡然与决绝。儒、道乃至佛,几家之言,不同的人生观融合汇聚,却被陶渊明吸收达到了协调统一。经过他“出与入”思想的锤炼和躬耕经历洗涤后,其思想完成了成功的过渡,价值取向也终于找到了归宿,更加纯净。心灵的指归使其他的事物变得空淡,即使触及情感亦不会扰乱心中定数,更不会影响他归隐的决心,因此可以直视痛处并且抒发感情而不需逃避。

再次,陶渊明对待劳动态度也可以说明他的为人之真。梁启超曾说:“老实说,他不过是庐山底下一位赤贫的农民。”孔子说过:“忧道不忧贫。”孟子亦称“劳力者治于人”,可是陶渊明却摒弃了这些思想,没有故作矜持,而是从内心感受出发,丝毫没有犹豫地选择亲自耕作,并称“瞻望邈难建,转欲忘长勤”,足以证明了他的率真与质朴。在东晋那个强调门第宗族的社会里,劳动是被视为下贱的事的,陶渊明的行为无疑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究其原因,与他的生活环境有关。陶渊明出身没落仕宦家庭,门第微寒,因此他的身上没有富贵公子所具有的飞扬跋扈和假意清高。陶渊明更能理解下层百姓的处境,体会他们的生活艰辛。另外,也与他的贫困生活有关,他曾在诗中毫不掩饰地说“倾壶绝余沥,窥社不见烟”“弊襟不掩肘,藜羹常乏斟”。他虽然为贫所困,却未被贫困压倒,他躬耕于农田,与农民一起劳动,是他净化思想沉淀浮躁的过程,亦使他的心灵最终洗尽铅华,形成宁静质真的风格。

(摘自《青年文学家》2011年13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陶渊明从小研读儒、道家等典籍,“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超然事外的老庄之道,甚至般若的万有皆空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影响。
B.陶渊明年轻时有进取功名的热情,但无情的现实使他只能独善其身,并称“不为五斗米折腰”,解印绶去职而归。
C.痛定思痛的陶渊明的归隐是一种看透世间风月后的淡然与决绝,价值取向终于找到了归宿,因此更加纯净。
D.“真风告逝,大伪斯兴”的东晋社会,像陶渊明这种正义诗人无法融入和被接纳,陷入矛盾之中的诗人走投无路,愤而归隐。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运用比较的方法,同中求异,表明了陶渊明的“真”是平静、纯净的。
B.文章在论述陶渊明对待“仕途”的态度时,既论述了他进取功名的“真”,又论述了他归隐田园的“真”。
C.文章引用“忧道不忧贫”“劳力者治于人” “弊襟不掩肘,藜羹常乏斟”等句子有力地论证了陶渊明对待劳动态度的“真”。
D.文章用总分结构,从生活态度、“仕途”态度、劳动态度三方面论证了陶渊明的“真”。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陶渊明率真与质朴,尊重劳动人民,丝毫没有犹豫地选择亲自耕作,表现了封建知识分子的美好德行。
B.陶渊明理解下层人民的处境,身上没有富贵公子的飞扬跋扈和假意清高,他归隐耕田与出身寒门有关。
C.陶渊明在归隐田园之后明确了人生价值取向,能够直视现实的痛处并且抒发情感而不需逃避,写出的作品具有独特的风格。
D.陶渊明那些描写家境贫困的作品,反映了他净化思想沉淀浮躁的过程,体现了他的诗歌宁静质真的风格。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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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礼为基,法律为盾
李维睿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综观我国历史,两千多年前孔子主张“为政以德”,为推行“德政”发出政治呼声;其后,在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引导下,执政者始终强调“德治”,坚持“德化天下”,并通过推动礼法合一,实施“德法合治”,构筑起了我国独特的“礼法文化”体系。我国古代的“德法合治”由“行德以礼”“由礼生法”“以法护德”三个环节组成。
“行德以礼”:礼是道德的外在行为规范
古代德治中的“德”,与今天一样,指的也是道德、品德、德行等,是符合社会主流的正确价值取向。古人为“德”找到的现实载体便是“礼”。《论语·为政》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治国以道德为导向,施政的举措便是推行“礼治”,把礼作为以德治国的实践手段,人民才能知廉明耻、从善如流。
首先,从礼的上看,礼仪的制定和实施,表现出来的是人类居家生活、社会交往的基本情感,即所谓“人之常情”。基于情感而发的礼,自然能得到普遍遵循,这与道德从日常中抽象、获得大众认同的路径是一致的,如祭礼表达对祖先的思念敬重、丧礼寄托亲属的哀思,还有婚礼、待客礼等等,这些传统保留到了今天,成为不成文的规则,不履行则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它代表的是人伦道德的底线。其次,从礼的实施上看,一切礼仪制度都始于个人实践,这种实践可视作自我修养,包括对欲望的约束,这与道德重修身、重教化、重感召的特性是相一致的。事实上,礼治发挥的正是“化成天下”的道德功能。再次,从礼的渗透性来看,古礼纷繁复杂,有吉、凶、军、宾、嘉五礼一说,有冠、婚、丧、祭四礼一谈,前者重国之礼,后者重家之礼,可谓纵贯国、族、家与自身,其主线便是以孝、忠、仁、义、信等为核心的人伦道德。
“由礼生法”:法与礼的统一、互补
礼作为道德的规则,其表现形式往往是行为规范,解决的是“该做什么”“按什么流程做”的问题。即便如此,礼也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尤其是对违礼行为的追究惩罚,必然要诉诸具有普遍威慑力的法律,用法治来维护礼治。一般认为,从汉武帝时期开始,我国便加速“礼法合一”的进程并开始形成独特的“礼法文化”。“礼法合一”的主要路径是“由礼生法”。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礼是作为原则性的规范逐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的。比如,汉宣帝时期把“亲亲得相首匿”纳入法律之中,“恤刑”“八议”“准五服以治罪”“十恶”等礼的原则,则是在汉唐之间纳入法律之中,并上升为法的指导原则。上述纳入法律的礼,不少在现行刑法中仍有所体现:比如近亲属无作证义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聋哑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等。
“以法护德”:实施法律的落脚点
在我国古代,施行法律的目的便是维护礼制、捍卫道德。一方面,国家直接通过刑罚来惩治道德问题。以唐律中的“十恶”为例,其中“恶逆”是指殴打、谋杀直系尊亲之行为,“不孝”“不睦”“内乱”的情节虽轻于“恶逆”,但也严重悖反家族伦常,“不义”是侵犯非血缘尊长的行为,“不道”则是情节恶劣的杀人不法行为。律典把严重的失德行为直接上升为犯罪,并与常规犯罪予以区分,实施严格处罚。另一方面,遇到道德与法律或者礼与法之间的冲突时,国家会进行权衡与调整,以期法的实施始终维系道德观念。比如不同层次的道德观念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德礼的柔性,在法律与道德、情理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平衡两者关系,兼顾秩序与和谐,这种理念对今天法律的制定实施仍有重要借鉴意义。
综上,古代的德治与法治,以德礼为基础,从道德出发,通过礼仪来实践道德,同时生成、改造法律,以取得强制执行力;以法律为后盾,维护道德的行为、惩罚失德的行为,保障德与礼的实施。以此构筑起“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德、礼、法既统一在道德观念之下,同时又在各自领域发挥着不同功用,德礼重内修、重教化,法律重纠违、重处罚,共同推动实现国家、社会以及个人自身的和谐治理。
(选自2017年3月22日《学习时报》)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讲的是是治国只有以道德为导向,推行“礼治”,把礼作为以德治国的实践手段,人民才能知廉明耻、从善如流。
B.从礼的上看,礼仪基于“人之常情”;从礼的实施上看,礼仪制度都始于个人实践;从礼的渗透性来看,纷繁复杂的古礼纵贯国、族、家与自身。
C.以法护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直接通过刑罚来惩治道德问题,一是遇到道德与法律或者礼与法之间的冲突时,国家会进行权衡与审议。
D.不同层次的道德观念发生冲突时,国家会发挥德礼的柔性,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来平衡,兼顾秩序与和谐,此理念于今仍有借鉴意义。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祭礼、丧礼、婚礼、待客礼等是基于人居家生活、社会交往的常情而发的,因此能得到普遍遵循,这与道德从日常抽象、获得大众认同的路径是一致的。
B.人们认为,从汉武帝时期起,我国便加速“礼法合一”的进程并开始形成独特的“礼法文化”。而今古不同时期纳入法律的礼,有些在现行刑法中还有所体现。
C.“礼法合一”的主要路径是“由礼生法”,礼是作为原则性的规范逐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的。如汉宣帝时期的“亲亲得相首匿”以及汉唐之间的“恤刑”。
D.即使礼可以解决的是“该做什么”“按什么流程做”的问题,但也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对违礼行为的追究惩罚必然要诉诸法律,用法治来维护礼治。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两千多年前孔子提出“为政以德”的主张,后来执政者就坚持“德化天下”,通过礼法合一,实施了“德法合治”,形成了我国独特的“礼法文化”体系。
B.文章以我国历史上执政者始终强调“德治”并通过推动礼法合一,实施“德法合治”,构筑“礼法文化体系”来论证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C.经历了“行德以礼”“由礼生法”“以法护德”三个阶段,我国法律最后形成了以德礼为基础,以法律为后盾的“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
D.“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中,德礼是基础,法律是后盾;德礼重内修、重教化,法律重纠违、重处罚,德礼和法律既有统一性,又有功用的不同性。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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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家所发掘的殷代遗址证明,至迟在公元前15世纪,这个独特的体系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它的基本特征一直保留到近代。3500年来,中国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发展了这个体系的特长,不断在技术上和艺术上把它提高,达到了高度水平,取得了辉煌成就。
中国建筑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下列九点。
(一)个别的建筑物,一般地有三个主要部分构成:下部的台基、中间的房屋本身和部翼状甚展的屋顶。
(二)在平面布置上,中国所称为一“所”房子是由若干座这种建筑物以及一些联系性的建筑物,如回廊、抱厦、厢、耳、过厅等等,围绕着一个或若干个庭院或天井建造而成的。在这种布置中,往往左右均齐对称,构成显著的轴线。这同一原则,也常应用在城市规划上。主要的房屋一般地都采用向南的方向,以取得最多的阳光。这样的庭院或天井里虽然往往也种植树木花草,但主要部分一般地都有砖石墁地,成为日常生活所常用的一种户外的空间,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很好的“户外起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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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斗拱:在一副梁架上,在立柱和横梁交接处,在柱头上加上一层层逐渐挑出的称做“拱”的弓形短木,两层拱之间用称做“斗”的斗形方木块垫着。这种用拱和斗综合构成的单位叫做“斗拱”。它是用以减少立柱和横梁交接处的剪力,以减少梁的折断之可能的。更早,它还是用以加固两条横木接榫的,先是用一个斗,上加一块略似拱形的“替木”。斗拱也可以由柱头挑出去承托上面其他结构,最显著的如屋檐,上层楼外的“平坐”(露台),屋子内部的楼井、栏杆等。斗拱的装饰性很早就被发现,不但在木构上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并且在砖石建筑上也充分应用,它成为中国建筑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小题1】文中划线句中词语“技术上”和“艺术上”从全文看有什么含义和作用。
【小题2】指出文中加点字“这种建筑物”和“这同一原则”指代的内容。
【小题3】中国建筑中,斗拱的作用有哪些?
【小题4】选文最后一段的说明顺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