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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题。(25分)
百岁开一话杨绛
(黄薇)
今年的7月17日,是杨绛先生的101岁生日。
1932年初,东吴大学因学潮停课,21岁的杨绛与朋友一起北上,当时大家都考上了燕京大学,准备一起入学。但杨绛临时变卦,毅然去了清华当借读生。当年3月初,杨绛去看望老朋友孙令衔,孙也要去清华看望表兄,这位表兄不是别人,正是钱钟书。当时两人只是匆匆一见,甚至没说一句话,但当下都彼此难忘。钱钟书写信给杨绛,约在工字厅相会。一见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杨绛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从此两人便开始鸿雁往来。杨绛的同乡费孝通暗恋着杨绛,对此自是很失望,但也无可奈何,只得接受现实。费老直到晚年作文时,还把杨绛称为自己的初恋女友。杨绛直言:“费的初恋不是我的初恋。”彻底撇清为暗恋一场。钱钟书去世后,费孝通去拜访杨绛,送他下楼时,杨绛一语双关:“楼梯不好走,你以后也不要再‘知难而上’了。”
1935年7月13日,钱钟书与杨绛在苏州庙堂巷杨府举行了结婚仪式。随后,钱钟书考取了中英庚款留学奖学金,杨绛毫不犹豫地中断清华学业,陪丈夫远赴英法游学。钱的母亲感慨这位儿媳,“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锺书痴人痴福。”
1946年初版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样书上,钱钟书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有段名言:“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被无数人时常引用,实际上就出自杨绛之手,她可谓是最懂《围城》的人。
1966年,钱钟书和杨绛都被革命群众“揪出来”,成了“牛鬼蛇神”,被整得苦不堪言,杨绛还被人剃了“阴阳头”。她连夜赶做了个假发套,第二天照常出门买菜。群众分给她的任务是清洗厕所,污垢重重的女厕所被她擦得焕然一新,毫无秽气,进来的女同志都大吃一惊。杨绛特意把便池帽擦得一尘不染,闲时就坐在上面掏出书看,倒也无人打扰。
钱钟书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下边一角贴了张小字报澄清辩诬。这下群众炸窝了,身为“牛鬼蛇神”的杨绛,还敢贴小字报申辩!她立刻被揪到千人大会上批斗示众。杨绛在被问为什么要替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翻案时,她跺着脚,激动地据理力争:“就是不符合事实!”这“金刚怒目”的一面,让许多人刮目相看。
1969年,他们被下放至干校,安排杨绛种菜,这年她已年近六十了。杨绛白天看管菜园,她利用这个时间,坐在小马扎上,用膝盖当写字台,看书或写东西,总是笑嘻嘻的。
其实十年“文革”,钱杨夫妇备受折磨:杨绛最亲的小妹妹杨必被逼得心脏衰竭辞世,女婿王得一也在批斗中不堪受辱自杀。而在此期间,钱钟书仍写出了宏大精深的传世之作《管锥编》,杨绛也完成了译著讽刺小说的巅峰之作八卷本《唐吉诃德》。
八年后从干校回来,杨绛动笔写了《干校六记》,名字仿拟自沈复的《浮生六记》,记录了干校日常生活的点滴。这本书自1981年出版以来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胡乔木很喜欢,曾对它下了十六字考语:“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缠绵悱恻,句句真话。”
1958年,47岁的杨绛,利用大会小会间隙,开始自学西班牙语,打算从原文翻译《唐吉诃德》。译稿历经“文革”的摧残,“被没收、丢弃在废纸堆里”,最后“九死一生”,逃过劫难。1978年4月,杨绛翻译的《唐吉诃德》出版。同年6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访华,她应邀参加国宴。
写于1980年的《洗澡》,是杨绛迄今为止唯一一部长篇小说。“洗澡”是建国初“三反”运动中的专有名词,指的是知识分子需要对自己思想“肮脏”面彻底“清洗”。这部18万字的小说被施蛰存誉为“半部《红楼梦》加上半部《儒林外史》”。
1994年,钱钟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女儿钱媛也病中住院,与钱钟书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当时八十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一年后,钱钟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 “钱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2003年,《我们仨》出版问世,这本书写尽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最深切绵长的怀念,感动了无数中国人。而时隔4年,96岁高龄的杨绛又意想不到地推出一本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探讨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被评论家称赞:“九十六岁的文字,竟具有初生婴儿的纯真和美丽。”
钱钟书留下的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多达7万余页,也被杨绛接手过来,陆续整理得井井有条:2003年出版了3卷《容安馆札记》,178册外文笔记,20卷的《钱钟书手稿集·中文笔记》也于2011年面世!
杨绛有篇散文名为《隐身衣》,文中直抒她和钱钟书最想要的“仙家法宝”莫过于“隐身衣”,隐于世事喧哗之外,陶陶然专心治学。生活中的她的确几近“隐身”,低调至极,几乎婉拒一切媒体的来访。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钱钟书去世后,杨绛以全家三人的名义,将高达八百多万元的稿费和版税全部捐赠给母校清华大学,设立了“好读书”奖学金。九十岁寿辰时,她专门躲进清华大学招待所住了几日“避寿”。她早就借翻译英国诗人兰德那首著名的诗,写下自己无声的心语:“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原载《文史参考》,有删节)
(1)下列对全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A.这篇人物传记语言华丽,契合了传主杨绛先生的高贵精神。
B.杨绛先生送别费孝通先生下楼时说“你以后也不要再‘知难而上’了”,意在暗讽费孝通暗恋杨绛先生是何等执迷不悟。
C.“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这里正面表现了杨绛先生的才女贤妻良母的特性。
D.杨绛先生以小说《洗澡》、散文《干校六记》等奠定了她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卓越地位。
 
E.杨绛先生和谁都不争,和谁都不屑,表现了她的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高贵品质。
(2)请简析杨绛先生在“文革”十年中表现出来的精神。(6分)
(3)钱钟书先生去世后,杨绛先生说的“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请问杨绛先生是如何“打扫现场”的?(6分)
(4)杨绛先生说:“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你是如何看待杨绛先生的不争精神的?(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2-25 0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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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粉墨王侯”谭鑫培
在中国艺术史上,“粉墨王侯”谭鑫培对京剧的贡献,不仅在于开创了一大流派谭派,更重要的是,他完成了将徽、汉、昆、梆子诸腔转化为成熟的京剧剧种的任务。
在谭鑫培之前,尽管京剧在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时代已经创立,但草创时期的京剧杂有汉(腔)、京(腔)、秦(腔)、昆(曲)、梆(子腔)的特点。至谭氏时代,他以天纵之资,“联络五方之音,合为一致”(小铁笛道人《日下看花记》序),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
谭鑫培对京剧的众多行当都有重要影响,尤以对老生行的影响最大。谭氏以前,老生行由“老生三杰”——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创立了一种兼济壮美(气势)、优美(韵味)的整体性风格。程、余时代,正值鸦片战争之后,国人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之下,对慷慨悲壮、充满阳刚之气的唱腔高度认同。因而这一时期的老生唱腔,古朴简练,圆洪庄重,平正无巧,拉长声,翻高唱,放悲音,直腔直调,激越饱满。应该说,程、余、张完成了京剧唱腔的第一次创制,但总体上仍不出以气势取胜的范围。随着京剧自身的演进和成熟,当时已经出现壮美(气势)和优美(韵味)分流演进的趋势。谭鑫培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集长庚、二奎、九龄等人之长,广泛地从小生腔、青衣腔、大鼓腔、皮影腔中吸收营养,进行旋律、节奏的巧妙变化,使京剧从“老三杰”诸腔杂陈的阶段,走向音韵声腔统一、“唱念做打”全面发展、突出人物塑造的成熟时期,迈出了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一步,“集众家之特长,成一人之绝艺,自皮黄以来,谭氏一人而已”(陈彦衡<旧剧丛谈》),实在不为过誉。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百年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从中国艺术史的角度考察,谭是继程长庚之后奠定京剧国剧地位的关键人物。程长庚之前或同时期的北京舞台,既不乏一些名伶名角,同时也是一个诸腔杂陈、多派竞争的时代,京剧还没有定型,尚有徽派、汉派、京派之分;同时昆曲、梆子等剧种也常和京剧同台争胜,还不能说程长庚身后的京剧就已经具备了他派艺术无可比拟的宗主地位。但历史的偶然性赋予了京剧一种历史的机缘:在程长庚身后又出现了一位能将徽、汉、京融于一体的后继者谭鑫培。谭氏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使上至太后、皇帝、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的各个阶层成为京剧的忠实观众。清末的北京街头,到处是对谭派唱腔的众口模仿:“家国兴亡谁管得,满城争说‘叫天儿’。”此后的百年光景,京剧迎来了一个高度普及化和大众化的新时代,成为大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
谭鑫培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将社会加于艺人身上的“下贱”意识大大扫除,有力推进了京剧艺术的职业化。在谭氏之前,艺人社会地位很低,艺人群体对自身社会地位也缺乏基本的认同。如享有盛名20年的郭宝臣终身不灌唱片、不教徒弟、不留影像,自谓“不愿自误误人”。即使是有“伶圣”之称的程长庚晚年也要让长子出京“寄籍正定,事耕读”,反映出其内心也不以演艺为高尚行业。但谭鑫培却从不把自己当“戏子”,即便是在王公大臣面前也不卑不亢,不以执业梨园为贱,还开创了世家梨园的传统。“四海一人谭鑫培,声名卅载轰如雷”这是百年前一代文坛骁将梁启超对谭鑫培的赞誉。伴随着百年来京剧的发展和对世界的影响,“伶界大王”谭鑫培之名,不仅没有消散于历史尘埃之中,反而熠熠生辉,至今回响不绝。
相关链接
①谭鑫培早年曾演武生,武功根底坚实纯熟,身手矫健稳练,所以无论演靠把戏、箭衣戏或折子戏,都能做到身段灵活洒脱,干净洗炼……所演各剧,在剧词和表演艺术上多有加工改革之处。又能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他面形清癯,因此不常演王帽戏;演《定军山》的黄忠,不戴帅盔而戴扎巾,都是为了掩其所短而发挥其所长。(百度百科)
②谭鑫培是我国著名京剧老生表演艺术家,其创始的谭派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京剧艺术流派。他亲手培育了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三位京剧大师。此外,他还主演了中国的第一部电影《定军山》,在里面表演了自己的京剧拿手片段。(《北京青年报》)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简要概括了谭鑫培对京剧做出的巨大贡献——开创流派、使剧种成熟,以及他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有总领全文的作用。
B.谭鑫培以天纵之资,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从而完成了京剧的创立。
C.在“气势”“韵味”两种风格流派分流演进的过程中,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D.文章结尾引用了梁启超先生对谭鑫培的赞誉,梁先生的话不仅赞扬了谭鑫培在京剧界声名远扬、影响深远,而且也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 文中大量使用了京剧专业术语,这不仅是行文的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较为详细地介绍传主在京剧方面的建树),而且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小题2】文章多次提到程长庚,这对写谭鑫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谭鑫培在奠定国剧地位方面做出了怎样的贡献?请简要回答。
【小题4】你认为谭鑫培能够超越前人,在京剧艺术方面做出巨大贡献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陈寅恪进清华
岳南
关于清华园横空出世的“四大教授”或“四大导师”①的称号最先由谁呼起,后来的研究者已难考证。据赵元任的夫人杨步伟回忆道:“上次刘寿民先生来还笑我说四大教授的名称,但是这个称呼不是我们自诌的,这实在是张先生找元任时信上如此说,第一次见面也如此说,而校长曹云祥开会时也是如此称呼的,刘先生或忘了,或没听见过,其实正式的名称是四位导师,其余的都是讲师或助教……”“四大”的名称当是清华校内高层首先呼出,尔后逐渐为社会所接纳默认的。
不过,在“四大”之中,只有赵元任一人怀揣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证书,而王、梁、陈等三位,均无博士、硕士头衔,甚至连学士学位也未拿到。尽管头上没有金光闪闪的博士帽子,但三位学贯中西,思想、学问博大精深,堪称当之无愧的学术大师。陈寅恪放洋十六载,于哈佛、柏林等美国、欧洲名校转过一遍,终未能揣一张博士文凭回来。
从《吴宓日记》中可以看到,陈寅恪到清华国学研究院出任导师,首先得益于时为筹备处主任的吴宓推荐。吴宓曾感慨道:“介绍陈来,费尽力气。” 其中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陈寅恪未得到一顶硕士或博士帽子。王国维与梁启超二人由于其本身的资历与在学术界光照日月的声名,另当别论。而与陈几乎同时就聘的导师赵元任和讲师李济皆为美国哈佛大学博士,且在国内学术界有了一定的名声,故曹云祥很快拍板定案,荐举者仿佛是异乎寻常地轻松。
既然如此,著作等身的梁任公又凭什么说自己所有的著述加起来不如陈氏寥寥数百字有价值呢?除了客套与自谦外,总要有一点凭证,否则曹云祥也不会轻易相信。梁启超说的这几百字到底是指什么呢?这便是陈寅恪于1923年在柏林求学期间,写给其妹的一封书信。信中云:
“……我今学藏文甚有兴趣,因藏文与中文,系同一系文字。如梵文之与希腊、拉丁及英、俄、德、法文等之同属一系。以此之故,音韵训诂上,大有发明。因藏文数千年已用梵音字母拼写,其变迁源流,较中文为明显。如以西洋语言科学之法,为中藏文比较之学,则成效当较乾嘉诸老,更上一层。然此非我所注意也。我所注意者有二:一历史(唐史西夏),西藏即吐蕃,藏文之关系不待言。一佛教,大乘经典,印度极少,新疆出土者亦零碎。及小乘律之类,与佛教史有关者多。中国所译,又颇难解。我偶取《金刚经》对勘一过,其注解自晋唐起至俞曲园止,其间数十百家,误解不知其数。我以为除印度西域外国人外,中国人则晋朝唐朝和尚能通梵文,当能得正确之解,其余多是望文生义,不足道也。……寄此函至北京,如北京有满蒙回藏文书,价廉者,请大哥五哥代我收购,久后恐益难得矣。”
很显然,这封书信除了要求购书外,更多是在谈论学术,所涉内容之深奥广博,若不专门研习此项学问者,难知其所言与所以言。这封书信被当时主持《学衡》杂志的吴宓得知,于这年8月的第二十期以《与妹书》为题刊载,梁启超就是通过《学衡》看到了这封信,并为陈氏之博学倾倒。加之王国维从旁助力,陈寅恪才以导师的资格踏进了风景秀丽的水木清华,开始了悠悠四十载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生涯。
据陈寅恪的侄子陈封雄说,抗日战争后期,已迁往成都的燕京大学请陈寅恪担任历史系教授,他获送六叔一家由重庆前往成都就职。到校后,叔侄二人谈起欧美教育来。封雄好奇又不解地问:“您在国外留学十几年,为什么没有得个博士学位?”陈答:“考博士并不难,但两三年内被一专题束缚住,就没有时间学其他知识了。只要能学到知识,有无学位并不重要。”后来,陈封雄半信半疑地向自己的姑夫俞大维提起此事,俞说:“他的想法是对的,所以是大学问家。我在哈佛得了博士学位,但我的学问不如他。”(节编)
注①:“四大导师”指的是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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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所以我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必须脱掉“俗谛之桎梏”,真理才能发挥,受“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既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
——陈寅恪《对科学院的答复》
② 陈寅恪对佛经翻译、校勘、解释,以及对音韵学、蒙古源流、李唐氏族渊源、府兵制源流、中印文化交流等课题的研究,均有重要发现,是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博学而有见识的史学家。1938年日本史学权威白鸟库吉研究中亚史遇到疑难问题,向德、奥知名学者求助,未能解决,柏林大学乃推荐寅恪。他向寅恪请教后,才得到满意解答。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和艺术特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清华“四大导师”中只有赵元任有博士文凭,其他几位连学士都不是,但校长曹云祥虽然迟疑,还是敢于聘任,表现出他求贤若渴的品质。
B.《吴宓日记》透露出,李济是哈佛大学博士,但是没有被聘为“导师”,主要是因为他在学术界虽有一定的影响,但资历不如其他几位。
C.梁启超认为自己学问不如陈寅恪,是因为《学衡》上发表的《与妹书》,信中涉及佛经翻译、校勘、解释,音韵学,中印文化等,博大精深。
D.陈寅恪不求学历也是其脱离俗谛、有自由意志的另一种表现,他进清华得力于时任清华国学研究院筹备处主任吴宓,此时,吴宓开始主编《学衡》。
E. 这篇传记引用杨步伟的谈话、吴宓日记、陈寅恪书信等,资料翔实,体现了真实性原则;作者也通过夹叙夹议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态度。
【小题2】根据传记内容,请概括出这些民国知识分子的几种精神特质。
【小题3】文章围绕“陈寅恪进清华”展开,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4】从陈寅恪的身上,你觉得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什么?请结合文章并联系现实进行探究。

同类题3

实用类文本阅读
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4分)

【小题2】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5分)

【小题3】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驻足河南灵宝的黄河岸边,我想起了一个在黄河边长大的诗人:塞风。也许,在今天的灵宝,甚至在今日的诗坛,知道塞风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可我要说:塞风,不应该被忘却!这不仅是因为他对人生有独到的感悟,更是因为他粗犷、雄放的诗作,恰似黄钟大吕,成为一只打磨我们民族精神的“砂轮”。
塞风一生爱诗。他的一生,是诗的一生。他本人就是一首诗,一首铁骨铮铮的诗。这使我想起诗人还是一个16岁少年的时候,曾写过的一首18字的短诗,题为《弓》:
面对西北角/早已义愤填膺/我拉圆/大地的弓。
这真是一首绝唱!这首诗写于1937年7月,正值卢沟桥事变发生,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的时刻。一个生长在黄河之滨,啜饮黄河乳汁长大的孩子,以烈火燃烧般的语言,倾吐了一个民族对侵略者的满腔怒火。这醒目惊心的“拉圆大地的弓”,活灵活现地展示了诗人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刚烈豪迈、不畏强暴的英雄气概。它是诗人自己,但又不仅仅是诗人自己,而是中华民族反抗侵略的整体意志的化身。凝聚在那张弓上火一般的诗情,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意志和心声。有评论家认为:这是诗人的发轫之作。也有评论家认为:这是诗人的奠基之作。无论是发轫也好,奠基也罢,诗作《弓》形成的艺术风格,诗人一生未变。这支弓射出去的箭,画出去的弧,就是诗人塞风灿烂的一生。
纵观塞风的人生经历和他的诗作,我们或许可以把他的一生划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诗与革命阶段。这个阶段从1937到1957年,诗人一边投身革命,一边创作。他从19岁就离家出走,奔赴延安参加革命。之后,又辗转于成都、重庆、开封、南京等地,1946年回到胶东解放区,直到全国解放。这段时间,他的诗与革命为伴,写下了《忆重庆》《回眸》等大量诗作,成为那个时代的写照。第二个阶段是诗与苦难阶段,即从1957年到1979年。诗人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打成“胡风集团”的骨干分子,1958年又戴上了“右派”的帽子,诗人不幸,似从一片光明中坠入万丈深渊。当时,诗人被发配到黄泛区劳改农场去劳动改造。但他并没有沉沦,一直坚守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正像他的诗句所写的:“即使被风暴/撕成一片片/我也不肯背离自己的名字/——帆!”面对苦难,塞风在诗中唱道:“伤痕对我而言/正是一幅美丽的图案。”这段时间,他写下了大量的诗作,其中最有名的是沉郁、悲壮的两句:“黄河,长江/我两行浑浊的眼泪。”著名诗人贺敬之在《致塞风同志的一封信》中说:“黄河,长江——不仅是你的两行眼泪,更是你的两道奔腾不息的诗行,是你生命的两条血浪汹涌的大动脉。”这首只有两行的诗,不少人誉为诗与苦难的经典之作。直到后来,诗人常常戏谑地说,“我一生只写了两行诗。”第三个阶段是诗与生命阶段。即从诗人平反到他去世。这期间,冤案得到昭雪后,诗人的激情像黄河之水喷涌而出,一发不可收。诗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便是写黄河的诗。诗人笔下的黄河,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他呈现给我们的不是象征中华文化的古老的黄河,而是面貌全新、有着丰富现实寓意和精神内涵的黄河。我们说,塞风从黄河身上找到了展示时代风貌、展现民族精神以及展现诗人自身精神世界的生命载体。塞风曾经说过:“在太阳强烈的光照下,这条跳动着火焰的诗河,我为彻底被它熔化而骄傲,而幸福!”这朴素的话语,恰到好处地揭示了塞风诗歌的精神实质。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他的诗已经和生命融合在一起。“自谓酿了一生的酒/总算达到了清纯/诚心诚意斟给你/换得一个更美丽的自信”。这是用生命酿成酒浆的写照。
塞风是黄河乳汁喂养的参透了人生奥秘的诗人。他虽已驾鹤西去,却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诗作。山东省作协主席张炜曾对他的诗作做过这样的评价:“他是精神的执火者,是一个纯粹的人,是一个不败者。长期以来,极少有人在思想上、在道德激情方面,曾像他那样赐我以巨大的力量。我从他的诗章中,始终感受着火一样的热烈。一个人能像他那样不倦地歌唱,为正义和爱不停地奔走呼告,就是一个奇迹,是人类不曾屈服和至尊至贵的有力证明。”他不应被人忘却,他在中国诗坛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的诗意象沉实,感情炽热,直指人心,催人泪下,像从苦难中提炼出的金子,闪烁着永恒的光芒。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与其说是一篇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篇推介词,作者为读者推介了塞风这位诗人及其诗作,读来使人心灵深受震憾。
B.作者巧妙地从创作诗歌与人生际遇相结合的角度将塞风的人生划分为三个阶段,划分合理,各阶段笔墨分配也比较合理。
C.作者行文时,大量而巧妙地引用了塞风的诗句和他人的评价,可谓联珠缀玉,使读者不但了解了塞风本人,还受到了诗情和美感的熏陶。
D.塞风的诗“像从苦难中提炼出的金子”,这是作者对塞风诗歌的盛赞,所谓诗如其人,这也是作者对塞风为人与精神的颂扬。
E.读了此文,我们可以约略了解到,塞风的诗在内容上与杜甫的相似,意象沉实,但因炽热感情的灌注,其诗风更接近于李白。
(2)请结合材料,概括塞风的性格特点。
(3)画线处“这不仅是因为他对人生有独到的感悟,更是因为他粗犷、雄放的诗作,恰似黄钟  
大吕,成为一只打磨我们民族精神的砂轮”一句在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作为一位“不应忘却的优秀诗人”,塞风的人生对你有哪些启发?请谈谈你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春天去看肖邦
肖复兴
①说来真巧,去肖邦故居那天,正好赶上是春分。   
②肖邦故居位于华沙市区50公里外一个叫做沃拉的小村。车子驶出市区,便是一片开阔的原野,平坦的土地大部分裸露着,还没有返青,到处是一丛丛亭亭玉立的白桦树,一片片的苹果树和樱桃树,油画一样静静地站立在湛蓝的天空之下。再晚一个多星期,田野就绿了,果树都会开花,那样的话,肖邦会在缤纷的花丛中迎接我们了。
③肖邦故居的门口很小,里面的院子大得出乎我的想象,虽还是一片萧瑟,但树木多得惊人,深邃的树林里铺满经冬未扫的厚犀树叶,疏朗的枝条筛下雾一样飘曳的阳光,右手的方向还有条弯弯的小河,宁静得如同旷世已久的童话,阔大得如同一个贵族的庄园。肖邦的父亲当时只是参加反对沙皇的武装起义失败后跑到这里教法语的一个法国人,破落而贫寒,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大的庄园?我真是很怀疑,无论是波兰人还是我们,都很愿意剪裁历史而为名人锦上添花,心里便暗暗地揣测,会不会是在建肖邦故居时扩大了地盘?
④那幢在繁茂树木掩映下的白色房子,就是肖邦的故居了。房子不大,倒很和肖邦当时家境吻合。如果房前没有两尊肖邦的青铜和铁铸的雕像,和村里其他普通的房子没有什么两样。它中间开门,左右备三间小屋,如今成为了展室,展柜里有肖邦小时候画的画,他的画很有天分,还有他送给父亲的生日贺卡,是他自己亲手制作的。墙上的镜框里陈列着1821年肖邦12岁时创作的第一首钢琴曲的手稿:降A大调波罗乃兹。五线谱上的每一个音符都写得那样清秀纤细,让我忍不住想起他的那些天籁一般的夜曲。
⑤客厅的一侧,有一个拱形的门洞,门洞的后面是一扇窗,走过去一看才知道,那里就是肖邦出生的地方,竟然只是一块窄窄的长务,长有五六米,宽却大概连1米都不到,因为中间放着一个大花瓶就把宽的位置占满了。
⑥实在想象不到肖邦出生在这里,家里还有别的房间,为什么他的母亲非要把他生在这样一个憋屈的角落里?命定一般让商邦短促的一生难逃命运多蹇的阴影。
⑦肖邦只活了39岁,命够短的。在这39年里,只有前9年的时光,肖邦生活在沃拉这里,那应该是他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以后的岁月里,疾病和情感的折磨,以及在异国他乡的颠沛流离,一直影子一样苦苦地跟随着他,直至最后无情地夺去他的生命。肖邦的母亲是纯粹的波兰人,富有教养,弹得一手好钢琴,给予他小时候良好的音乐启蒙。肖邦就是在这里和瑞夫纳老师学习钢琴,那一年,他才6岁。8岁的时候,他登台华沙演奏钢琴,引起轰动,被称为“第二个莫扎特”。瑞夫纳说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再教他的,建议他去华沙。他去了华沙,和华沙音乐学院的院长约瑟夫·埃尔斯纳系统地学习音乐,又是埃尔斯纳建议他去巴黎,他去了巴黎,开创了音乐新的道路。
⑧在肖邦故居里迎风遥想肖邦的往事,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一个那么弱小而疾病缠身的人,竟然可以让整个欧洲为之倾倒,让所有的人对波兰当时一个那么弱小一直被人欺侮的国家与民族刮目相看,该是多么了不起。音乐常常能够超越某些有形的东西而创造历史。
⑨走出故居,沿着它的侧门走去,下一个矮矮的台阶,那里草木丛丛,更漂亮而幽静。忽然,传来一阵钢琴声,听出来了,是肖邦的第一钢琴叙事曲,是从肖邦故居里传出来的。明明知道是从音响唱盘里播放出来的,却还觉得好像是肖邦突然出现在故居里,推开了置放钢琴的房间里的那扇窗子,为我们特意的演奏。
(选自《音乐这扇门》中国华侨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
分,有错项得0分) 
A.作者参观肖邦故居虽时值春分,原野并没有浓郁的春意,作者期待“再晚一个多星期”, 等春意渐浓时再来,从中可以体会到作者对这次参观怀有不小的遗憾。
B.第⑦段补叙了肖邦短暂人生的主要经历,丰富了文章的内容,也承上启下,既照应了上文最后一句话,又自然地引出下文作者对肖邦艺术贡献的感慨。
C.作者怀疑后人“都很愿意剪裁历史而为名人锦上添花”,在建肖邦故居时扩大了地盘,表达了对因敬慕名人而改变历史事实的做法的不满之情。
D.文章结尾写听到从肖邦故居传来的一阵钢琴声,想像肖邦正在故居里为游客演奏,表现出肖邦音乐的巨大感染力,也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肖邦的深情缅怀。
E.作为一篇游览手记,本文按照游览的顺序,移步换景,详细地描述了一路的所见所闻。再由实到虚,表达了自己的独特感受。
【小题2】作者来到肖邦故居院子,描写了什么样的的景色?有什么作用?请结合第③段的内容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本文的语言意蕴丰富,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的文字。(4分))
五线谱上的每一个音符都写得那样清秀纤细,让我忍不住想起他的那些天籁一般的夜曲。
【小题4】作者说遥想肖邦的往事,“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请结合文章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和感悟。(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