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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25年10月25日出生在维也纳。在他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老施特劳斯已经是维也纳著名的圆舞曲大师,他的作品和乐队风靡全国。小施特劳斯从小就表现出杰出的音乐天赋。6岁的时候,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弹奏出他自己构思的圆舞曲。他表示长大后也要成为音乐家。可是想不到,音乐家的父亲却反对孩子学习音乐 。一天父亲发现小约翰把时间“浪费”在了音乐上,一气之下找来一条皮鞭,凶蛮地抽打孩子。与父亲不同的是,妈妈安娜却为孩子在音乐上的早熟而感到骄傲,她悄悄地记下了孩子的处女作,从菲薄的生活费中省出钱来请教师,指望小约翰有朝一日能超过他的父亲。
小约翰向霍夫曼教授学习对位法,向指挥家德雷施勒学习和声,他的天赋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同样,他在小提琴家安东•科尔曼那里,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他的学习进步很快。由于他父亲的巨大影响和势力,几乎没有任何剧院提供给小约翰演出的合约。小施特劳斯第一次的演出是在城郊的 一家咖啡馆的花园里举行的。 老施特劳斯宣布,在同一天晚上他也将举行一场音乐会。但到后来,他得知自己的音乐会票在黑市上还不如他儿子的票吃香,则又取消了举行音乐会的计划。老施特劳斯狂怒不已,终于病倒了。老施特劳斯忠心的经纪人赫希深为圆舞曲之父的健康担忧,居然想出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计划。他组织了一些人准备去小施特劳斯的音乐会捣乱。
和他父亲在巴黎的首场音乐会一样,小施特劳斯这天的第一个节目也是法国作曲家奥柏的一首歌剧序曲,这似乎是遵循一种家庭的传统。一开始,听众的掌声稀稀落落,他并没有感到沮丧,接下来演奏的是他创作的一支圆舞曲《母亲的心》,这是小施特劳斯献给他妈妈的一曲颂歌。美妙的乐曲使得听众欣喜若狂,他们爬上椅子,挥舞帽子,高声地喝彩欢呼。而另一支圆舞曲《理性的诗篇》,在如痴似醉的听众们一再要求之下,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使帮手们困惑不解的是,连赫希也兴高采烈地鼓掌欢呼起来了。诚然,赫希是老施特劳斯的朋友,而且还与之有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但是他更忠实于音乐艺术,对于任何真正的艺术家,他不能不表示衷心的欢迎。最后,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小施特劳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地示意,请大家安静下来,乐队重又奏起柔和的乐章。当轻柔的乐声在夜空中回荡时,听众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不是老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那首圆舞曲《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吗?在这首乐曲的抒情部分,小施特劳斯又加入了这么一种柔情蜜意……随着乐曲的展开,听众逐渐明白了这段插曲的深意。小施特劳斯演奏他父亲的这部作品不仅是作为子女对父辈的敬意,也是作为一种祈求,请求他父亲的宽恕。这使听众们不由得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1848年3月,维也纳爆发了革命。小施特劳斯积极响应,站到了起义者一边。他穿起革命近卫军队长的制服,上街指挥演奏《马赛曲》。他还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等作品,鼓舞人心。战争末期,为鼓舞士气,振作人民精神,他谱写了一首赞美祖国山河的大合唱歌曲《蓝色的多瑙河》。作品在初次与听众见面时,却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之后不久,小施特劳斯应邀赴巴黎参加国际博览会,他把《蓝色的多瑙河》改编为管弦乐曲,并在巴黎首演,这成了这届博览会一大轰动事件。
五年后,美国以十万美元的特高报酬邀请小约翰,那一次他在波士顿指挥了十四场音乐会,演出的规模是空前绝后的。每场观众多达十万人,演奏者多达两万人,有一百多名副指挥用望远镜注视着他,协助他指挥。连演奏的开始都是用大炮的轰鸣来宣告的。演出轰动了全美国。小施特劳斯曾说过:“假如我真是天才,我首先将它归功于我心爱的城市维也纳,我全部的力量扎根于维也纳的土壤。维也纳的空气中飘着美妙的音乐,我的耳朵听到了,我的心陶醉了,我的手就把它写了下来。”
1899年6月3日早上伟大的音乐家死于肺病。享年74岁。他给世界留下来大量作品。如《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蓝色多瑙河》等脍炙人口的圆舞曲,以及《蝙蝠》《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吉普赛男爵》等轻歌剧。他在音乐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令人永远怀念。
(选自《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父子》,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施特劳斯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想长大后做个音乐家,但是父亲却不愿意让他学习音乐,只有母亲支持他,并希望他将来超过父亲。
B.小施特劳斯在首场音乐会上,因听众的一再要求,他把圆舞曲《理性的诗篇》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表现了听众对音乐的极度疯狂和缺失理性。
C.维也纳革命时期,小约翰以音乐支持革命,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鼓舞人心,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蓝色的多瑙河》等。
D.赫希作为老施特劳斯的经纪人,组织人去小约翰的音乐会上捣乱,但他却为小约翰的演出鼓掌欢呼起来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任务,对老约翰并不忠实。
E.小施特劳斯在音乐领域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留下了《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吉普赛男爵》《蝙蝠》《母亲的心》等大量作品,至今令人怀念。
(2)小施特劳斯在演奏《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时,为什么听众们会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3)小施特劳斯作为“圆舞曲之王”,备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请概括他受人喜爱和尊重的原因。
(4)小施特劳斯为世界音乐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成功源于多种因素,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1 1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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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地图的魔术 克莱·摩根(美国)
我一向喜爱地图——爱它们美丽、实用、引人遐思;有了地图,我们自以为可以仿制世界,自命对世界了如指掌。我们人类需要有安身立足之所,需要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们在地球上的地址,而地图恰好把这些需要表露无遗。地图告诉我们许多有关世界的东西,不过有关我们人类的就说得更多。
从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时代起,饱学之士都知道地球是个球体,但是我们一般人却时常把这忘得一千二净。教会更加深了这个误解。地球是扁平的,像地图一样。它还有边——好让人从这里跌下来,在一些早期的地图上,可以看到地球是由大象的背托着的。古人觉得世界必须立于坚实的基础上,这种感觉直到近代还有。
地图是最早的文字,比书还要古老。我敢说,人类彼此的沟通,最早写下来的就是地图,可能在100万年前,时间是一个晴朗的黄昏,地点是东非的大峡谷,我们的远祖在漫长的演化中,停下来休息一会。在湖底的泥泞上,他们用一根棒画了几条线,来代表这个湖,来代表一条河、一个大森林以及林外若干可以狩猎的好地方。然后指着地图说:“这里,小伙子。我们目前在这里,希望明天可到那个地方。”
我们把这些线条当做魔术,你说多有意义。我们就这样用一幅画来表示世界。这个新玩意儿叫做“地图”,其中有非常真实的东西,可使我们相信我们能从这里到达那里。它加强我们的信念——森林外有狩猎的好地方;不但如此,它还有力地提示,将来是存在的。这是个我们可以去的地方,而且明天就可抵达,多令人欣慰。地图上所有的路径,都通向一些地方。
地图使世界安就其位。在有地图之前,岛屿漂来漂去,城市转瞬间就会消失不见。当然,地图上也有空白的地方,就像我们的知识一样;可是不要紧,我们可用想象力来填补。对于早期的地图,约·斯威夫特这样写过:地理学家在非洲地区上,用了野蛮的图画来填补空白;在不适合人居住的草莽,放了大象,说是没有市镇。
不准确的地图,有时却有助于发现新的地方。伟大的地理学家托勒密以为欧洲和亚洲横跨大半个地球(今天,我们都知道欧亚二洲只占地球面积的1/10)。托勒密的数字,流传了13个世纪。哥伦布就借用这个数字,向西班牙国王游说,说他向西航行,可轻易地抵达东方。哥伦布很幸运,走到一半就见到了美洲。
1519年,费迪南·麦哲伦启航,要环绕世界一周,那时欧洲人以为美洲不过是个岛屿而已,藏在这个岛后面的就是亚洲。麦哲伦的那个时代,大家都以为“新世界”(美洲)如东印度群岛,只是一水之隔。岂料这“一水”竟是浩渺的太平洋。回头说说陆地,地图让我们想到疆界,我们各随心意来绘制地图,在这个城镇、那条河流画上边界,看,我们就这样为自己建立了帝国。帝王玩地图的游戏,像我们玩棋子一样。教皇用一条线就分开了“新世界”;西班牙把西面的全要了,葡萄牙又得要余下来的。
地图画出了疆界,而疆界促成了战争。统治者叫人绘画地图,然而,比较真实功地图不一定能取悦统治者。17世纪末,路易十四看到一幅较为准确的法国地图后宣称:地图让他失去的国土,多于他从战争中所得的。就算在今天,政治地图所反映的世界,还是基于人们的意图。厄瓜多尔的地图所显示的国土面积,双倍于它实际所统治的;原因是它在1941年与秘鲁打仗失去的领土至今仍争议未决。根据危地马拉印行的危地马拉地图,伯利兹一国并不存在。地图是充满想像的富藏。在地图上,澳洲看来像个孤儿。岛屿在镣铐中憔悴。古老的非洲耸起肩膀,而欧洲把它按下去。
“在地图上神游天地,”塞万提斯写道,“不像旅行那样要花钱,会使人疲劳,又可免受冷热饥渴之苦和种种不便。”
【小题1】简要分析开头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作者讲述哥伦布和麦哲伦的故事,是为了证明什么观点?并请简要说明。(4分)
【小题3】请简要赏析文中划线的语句。(4分)
【小题4】请结合全文探究“地图的魔术”这一标题的意蕴。(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屠岸:诗歌是我的圣坛
在《诗爱者的自白》一文中,屠岸写道:“我是诗的恋者,无论是古典,浪漫,象征,意象;无论是中国的,外国的,只要是诗的殿堂,我就是向那里进香的朝圣者。”
忆起自幼对诗歌的迷恋,屠岸说,这是受到母亲的影响。那时家中有一幅对联:“春酒熟时留客醉,夜灯红处课儿书。”下半联描述的就是母亲教他古诗的情景。
屠岸的母亲屠时是常州的才女,擅诗、书、画、音乐,尤其在诗词丹青方面,造诣颇深。母亲从他小学三年级开始,每晚教他吟诵古诗文。母亲的吟诵是按照家乡常州的吟诵调,抑扬有序,疾徐有致,像动人的音乐。14岁那年他生了一场大病,母亲日夜守候,并吟诵诗词给他听,“当她吟颔联和颈联的时候,我感到她的嗓音中放射出一种特异的感情色彩。”从母亲的吟诵中感到的心灵震颤,至今仍会在他心头再现。
稍长,他开始倾心于白话新诗和外国诗歌经典。高二时,他从表哥在光华大学英文系所学的英国文学作品选读中,抄下了一百多首英诗,一首首研读,用了两年多时间研读了一遍,有的诗篇烂熟于胸。
出于对英诗的浓厚兴趣,读大学时他集中精力投入诗歌翻译。1946年,他的译诗稿开始投向《文汇报》副刊《笔会》,主编唐弢对这个23岁的大学生的译作甚为重视。诗人里尔克的《寂静的时候》、麦克里的《在弗兰特的旷野》、斯蒂芬斯的《憎恨》……6个月中,他在《笔会》上发表了15篇作品,高密度的发表,给了年轻的屠岸以巨大鼓励。
诗歌,使他沉醉、痴迷、狂喜,也因为诗歌,使他在困苦岁月里得到精神的慰藉。在“文革”最暗淡的时期,是诗歌使他获得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
他犹记得当年在干校劳动,每当割高粱时心中总要默诵英文诗歌,把切割动作和诗行节奏结合,汗流浃背,但身心痛快。挥臂割完高粱,还要用手镰把高粱穗从秆上“扦”下,他时常一面默诵济慈的《秋颂》,一面“扦”穗,节奏舒缓,心态平和。“书被抄走了,但心中镌刻的诗是抄不走的。”屠岸说。
他还常以诗歌来恢复心灵的安宁。1980年代中期,他患了严重的忧郁症,一度彻夜失眠。有一夜,他偶然睡着了,醒后回忆,睡前正在默吟白居易的《琵琶行》,沉浸在诗的氛围里,无意中进入了久违的梦乡。从此,他时常通过默吟来召唤睡神,或杜甫、白居易,或莎翁、济慈,默诵使他平静安宁。
屠岸爱诗,也希望自己的后辈懂得欣赏好诗。在他的建议下,曾有几年,家中每周或每半月举行一次诗会,以小外孙的名字命名为“晨笛家庭诗会”。全家聚集一堂,欣赏古诗和新诗。
家庭诗会中,屠岸先生用祖传的“常州吟诵调”吟诵古诗词,必是最受欢迎的节目。常州方言的声调体系与中古汉语声调体系接近,能保留古诗文的音韵美。2008年,常州古诗词吟诵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定的“常州吟诵调”代表性传人有三位:赵元任,周有光,屠岸。从这年冬天起,他在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安排下,每周进行一次录音,他的心愿就是让这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传承。
晚年的屠岸丝毫没有暮年颓唐的心绪。“我每天想的是赶快做,每天做的是赶快写。我还要向前行,不能放下我的笔,我不能停下我的步。”1941年,18岁的屠岸第一次发表诗作《美丽的故园》。如今,91岁的屠岸先生每天仍坚持工作、阅读。
诗歌创作70余载,他至今仍感到“写诗的冲动始终存在,没有退潮”。有时已经上床入睡,如果出现诗思,立即起床把灵感记下。屠岸说,自己的创作方法是抛开思维定势,带着新鲜的眼光看待、观察熟悉的世界,从中发现新鲜的东西并用新鲜的语言加以表现。“没有新鲜感就没有诗,我每天看到东西都是新鲜的,太阳存在亿万年,但是每天看它都是新的。我完全可以做一个婴儿,去拥抱生活。把每一天看做新的生命的开始,就不会萎顿、不会沉沦。”屠岸始终喜欢接受新事物,像年轻人一样投入地工作。他推崇常州话里的“老合小”,希望自己“虽然肉体老化,但如果还天真烂漫,就不会感觉到老”。
屠岸也没有停止翻译,小女儿章燕是北京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父女俩合作出版了莎士比亚长篇叙事诗《鲁克丽丝失贞记》、狄金森诗歌选《我知道他存在》等,有的是共同翻译,有的是女儿翻译后,屠岸修订。
在耄耋之年依然保有丰沛的诗情,屠岸先生比喻自己的心境“深秋有如初春”,那是红树黄花浸透了的丰盈,如同他在《树的哲学》一诗中所写:“我——/愈是深深地扎下/愈是高高地伸展/愈是同泥土为伍/愈是有云彩作伴…我于是有了粗壮的树干/美丽的树冠/我于是长出了/累累果实/具有泥土的芳香/像云霞一样/彩色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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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洪子诚、刘登翰在《中国当代新诗史》中所写:“屠岸是执着的‘美’的不懈追求者,细心且有耐性地去发现事物中的美、圣洁、欢愉。直到晚年,屠岸的诗也仍保持着年轻的心态,一种不做作的诚挚的童心。”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传记开篇引用屠岸《诗爱者的自白》一文中的语句,形象地揭示出屠岸与诗歌的密切联系,巧妙地点明了屠岸的诗人、翻译家身份。
B.因为诗歌能使他在困苦岁月里得到精神的慰藉,在“文革”最暗淡的时期获得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所以屠岸才对诗歌沉醉、痴迷。
C.在割高粱时心中默诵英文诗歌,睡前通过默吟来召唤睡神。这两件事生动地说明了诗歌已经镌刻在屠岸心中,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D.屠岸不仅自己爱诗,还希望后辈懂得欣赏好诗。因此,他建议举办家庭诗会,全家一起欣赏古诗和新诗;会上,他还亲自吟诵古诗词。
E.《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本评价“屠岸是执着的‘美’的不懈追求者”,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他的诗歌始终保持年轻的心态,诚挚的童心。
【小题2】为什么说诗歌是屠岸先生的“圣坛”?请联系全文进行简要分析。
【小题3】年过九旬的屠岸先生“深秋有如初春”的心境具体表现在哪里?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屠岸先生在诗歌创作、翻译上为何能取得伟大成就?请联系材料探究其中的原因。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从领奖台上逃亡
王波
与年迈的瑞典国王握手之后,意大利人恩里科·费米从国王手里接过了那个属于自己的盒子。盒子里装着三样东西:诺贝尔奖奖章、奖状和信封。此时此刻,这位193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最想要的,是那个并不起眼的信封。因为他知道,“那里面一定是奖金”。
这笔钱的重要性,是站在他身旁的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赛珍珠难以想象的。不过,费米还来不及想太多,万千思绪已被四周的掌声和祝贺所淹没。
1922年7月,费米完成了自己关于X光实验工作研究的博士论文。答辩时,年轻人滔滔不绝,眼前的11位答辩委员,或面带疑惑,或直接打起哈欠。答辩结束时,这些身着黑袍头戴方巾的人,没有一个上前来握手或祝贺。他唯一获得安慰的是,论文最后得分很高,然而不知为何,学校并没有遵照惯例出版费米的博士论文。
好在参议员科尔比诺教授对费米偏爱有加。在这位政要的青睐下,费米在罗马大学获得了一个教职。当墨索里尼政权决定成立意大利最高学术机构“意大利学院”时,27岁的费米在科尔比诺的推荐下,成为院士中唯一的物理学家。此时的费米决定为国家贡献一切。
院士身份,给费米带来了颇为可观的薪水。他忍不住对妻子感叹:“金钱总是自己跑到那些不去找它的人那里。我不曾去找它,它却自己来了。”对于这个一直缺钱的人来说,钱可以给他安全感。
但对那身象征身份的院士礼服,他十分反感,只是在学院成立那天穿过一次。那天,刚好家里雇油漆工,费米让妻子把所有面向走廊的门关上,他好穿着礼服出去,以免被人看见。
他同样反感的,是法西斯的各种口号和标语。在和物理学教授布洛兹一起乘车去佛罗伦萨的途中,看着沿途写着“墨索里尼永远正确”等离奇的标语,费米每念一句标语,便大声评论道:“废话!废话!”
与此同时,费米完成的关于核子放射阴电粒的深奥理论,也被人视为“废话”。1934年,他把论文寄给《自然》杂志,对方拒绝发表。尽管这一理论成为他对物理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当时却没有几个人能理解。不被理解的年轻人,决定暂时把精力从理论物理转向实验物理。在实验室里,费米不断用中子撞击各种元素。在撞击当时的元素周期表上最后一种元素铀时,他们发现,铀元素具有十分强烈的反应,并且放射出来的不只是一种元素。
这无疑是重大的发现,费米自然高兴,但更高兴的人,显然是科尔比诺。就在费米谨慎地表示要进一步做实验验证之时,科尔比诺已迫不及待地在科学院成果发布会上,宣布了费米实验小组取得的成果。
在法西斯政权看来,费米的发现是“法西斯在文化领域的伟大胜利”。法西斯所掌握的各种媒体开始鼓吹这一成果,并且宣称这“再一次证明了在法西斯的领导下,意大利又如同往日一样,完全可以在各方面成为全世界物理学家们的导师和物理发现的先驱”。虚夸的报道,令费米备感尴尬。他深知为法西斯服务就是犯罪。深夜熟睡的妻子,自结婚来第一次被费米摇醒。丈夫以懊丧的语调告诉她,“我的名声成问题了”。
但更成问题的,是他们的未来和生活。因为第一批反犹法律获得通过,而费米的夫人是犹太人。
1938年11月10日,费米夫妇原本根据事先的电话通知,等待晚上6点斯德哥尔摩打过来的电话。孰料6点时,响起的不是电话铃声,而是广播里播音员生硬而冰冷的声音。对方宣读的是第二批有关种族政策的法令。法令限制犹太人的活动并降低他们的公民地位。这意味着费米的夫人和几个朋友都将受到这个法令的影响。
就在一家人心寒之极时,电话铃终于响了,“瑞典科学院决定将本年度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费米教授”。
一个月后,费米登上了诺贝尔奖领奖台。这一次,意大利的媒体没有大吹大擂,只用三行字报道了费米获奖的消息。接下来便指责他犯了罪,罪名是没有对瑞典国王行法西斯式敬礼。
利用这笔奖金,费米直接逃亡到美国,并主持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原子反应堆,为制造原子弹迈出决定性一步。
(选自2010年3月1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运用欲扬先抑的手法,让读者误以为恩里科·费米是一个贪财的人,吸引读者读下去。
B.由于恩里科·费米研究的内容极其深奥,就连专家也不易理解,因此在答辩时专家精神难以集中,但恩里科·费米的博士论文还是得了很高的分数。
C.意大利法西斯鼓吹恩里科·费米的科研成果,严重损害了恩里科·费米的名声,这使看重名声的他极其恼火,所以说“我的名声成问题了”。
D.尽管别人不理解恩里科·费米的科学研究,但他坚信自己研究的方向是正确的,一定能获得诺贝尔奖金。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娓娓道来,叙述生动,给读者塑造了一位有血有肉、立体可感的科学家形象。
【小题2】恩里科·费米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之前,遇到了哪些尴尬与寂寞?(6分)
【小题3】恩里科·费米为什么要“从领奖台上逃亡”?(6分)
【小题4】对恩里科·费米的逃亡,人们褒贬不一。你认为恩里科·费米应该逃亡还是不应该逃亡,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门神
朱鸿
门神文化在中国渊源极深,大约在石器时代就出现了门神。一部书上指出:东海有度朔山,生长桃树,繁枝盘曲,有一处为鬼门,鬼有善恶,皆由此门出入。那么谁监察害人的恶鬼,并把它除掉呢?神荼和郁垒二神,他们会将恶鬼喂虎。黄帝发现这是一个好办法,便让画师在桃板上绘神荼和郁垒二神像,挂在门的两边,左神荼,右郁垒,以抵鬼御凶。这大约便是门神的起源。门神是民间最受欢迎的保护神之一。
  传统的观点认为,桃树为五木之精,能克百鬼。大约从汉代以后,桃木便广作镇鬼之具,所谓桃印、桃板、桃符,绘以神荼和郁垒像,都是门神。王安石诗曰:“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多少透露了门神在宋代的信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推行唯物主义,似乎鬼都走了,然而农民觉得鬼仍在,并以桃树抗鬼。有个村子, 一位妇女死了,因为其年轻,怕幽灵返家,村民便削桃树枝数十根,遍插房子周围。
人死变鬼,神能制鬼,这大约是鬼神崇拜的心理基础。孔子不想彻底研究鬼神的问题,遂教导弟子:“敬鬼神而远之。”他实际上并没有否定鬼神的存在。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唐长安城,门神开始由现实社会中的人担任,这便是秦琼和尉迟敬德。此二人都是初唐的大将军,为唐的创立立下大功,太极宫凌烟阁就挂有其图。秦琼是齐州历城(今山东济南)人,身经百战,摘敌首级如探囊取物。尉迟敬德是朔州鄯阳(今之山西朔城)人,玄武门之变,他站在李世民一边,战斗颇为果敢。唐太宗当然很厉害,不过也怕鬼。他似乎得罪了泾河龙王,其死而为鬼,夜至太极宫唐太宗的寝宫门外呼骂不已,抛砖弄瓦。唐太宗深为恐惧,遂告群臣。秦琼便请求由他和尉迟敬德戎装立于门外,一左一右保卫皇帝。唐太宗同意,其夜果然无惊。然而唐太宗感到他们二位大将军守夜太累,就命画师绘二人像,雄壮有加,悬于寝宫左右门,以驱泾河龙王。秦琼和尉迟敬德遂渐渐成为门神,并越过太极宫,唐长安城皆奉他两个为门神。政权更迭,世有沿袭,两人便永为门神。
西安及其周边的人,在春节多会贴门神。门神之纸常变,然而万变不去的是秦琼和尉迟敬德,他们看起来都很暴烈、震怒、战无不胜,给人安全感。以瑞士学者荣格的理论,门神的流行,也是民族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其沿袭遥远而强大。
那么宅门上的秦琼和尉迟敬德的像有何区别呢?不仔细辨识,还确实难分。他俩皆身披征袍,肩挎大刀,腰横宝剑,胸佩铠甲,姿势神情也相近。然而可以用一点加以区别:尉迟敬德是鲜卑人,胡须浓重,秦琼的胡须略少一些。
【小题1】下列对门神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们对门神的信仰由来已久,据记载,最早的门神是能捉鬼的神荼和郁垒,他们把守鬼门,专门监视那些害人的鬼。
B.门神是守卫门户的神灵,是民间最受人们欢迎的保护神之一,旧时人们将其神像贴于门的两边,用以驱邪避鬼,卫家宅,保平安,降吉祥等。
C.门神之像自汉代起往往被绘在桃木上,做成桃印、桃板、桃符,挂在门上,因为汉代的人认为桃树为五木之精,能够除灾辟邪制鬼驱怪。
D.随着社会的发展,门神也在变化着。到了唐代,门神开始由现实社会中的大将军秦琼和尉迟敬德来担任。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门神大约出现在石器时代,其原因和中国古代鬼神观念有关。虽然现代社会推行唯物主义,然而有不少农民仍然相信鬼神的存在。
B.门神在中国社会中具有广泛基础,王安石诗中“总把新桃换旧符”中的“桃符”就是一种绘有神像,挂在门上辟邪的桃木板,这透露了在宋代时有关门神的信息。
C.在传统观念中,人们觉得人死后会变成鬼,而神则能制服鬼,这就是门神存在的心理基础,即使是孔子在当时也并没有否认鬼神的存在。
D.在当今中国,人们在春节时常常要在门上贴门神,尽管门神的纸不断变化,然而永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秦琼和尉迟敬德两个人虽然看起来都很暴烈、震怒,但能够给人带来安全感。虽然后来政权更迭,然而世人多有沿袭。
B.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大肆屠杀其兄弟和他们的家人,于是晚上常常梦到他兄弟化为鬼在门外高呼报仇,这使李世民极为恐惧。
C.门神秦琼和尉迟敬德都是身披征袍,肩挎大刀,腰横宝剑,胸佩铠甲,姿势神情也相近。如果不细加区分,人们很难把二者区分开。
D.初唐时,秦琼历经百战,摘敌首级如探囊取物;尉迟敬德是鲜卑人,胡须浓重,战斗颇为果敢。他俩在晚上保卫唐太宗,使唐太宗很有安全感。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写《围城》的钱锺书
杨绛
①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②锺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锺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锺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③锺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锺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听说书,料理杂物,锺书都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锺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锺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④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锺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⑤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锺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姿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锺书、锺韩各做一篇文章;锺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锺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锺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锺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锺书父亲的序文。据锺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⑥锺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⑦钱家人常说锺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⑧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锺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锺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锺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选自《记钱锺书与<围城>》,有删改)
【小题1】结合文本,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在表现人物的特点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4分)
①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②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
【小题2】文章标题为《写<围城>的钱锺书》,但却从传主小时候写起,侧重写他的日常生活,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5分)
【小题3】钱锺书博学多能,学贯中西,被誉为“文化昆仑”。本文却说他“痴气”旺盛。“痴气”旺盛的钱锺书为什么会成为大学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