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数学鬼才佩雷尔曼
即便是在“怪人”云集的数学家群体中,佩雷尔曼也是一个特殊的怪人。他似乎永远都穿同一件衣服,胡子拉碴,不剪指甲——他认为这样才是指甲的自然状态。他的食物只有面包和酸奶。美国的面包对他来说可能并不好吃,好在他找到了一家售卖正宗俄罗斯面包的商店,经常步行一段距离到那里买面包。所以,他没有什么地方需要开销,他把所有的津贴都留在银行里(这为他存了一笔钱,保证后来的一段时间里他能在俄罗斯温饱无忧)。
佩雷尔曼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他的母亲。在纽约做博士后期间,他的母亲随他来到美国,住在布鲁克林,照顾佩雷尔曼的日常生活。
1993年,佩雷尔曼解决了数学上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灵魂猜想”(Soul Conjecture)。这是一个由齐杰和另一名数学家提出来的猜想。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已经有一些人写了长篇大论来分析这个问题,但仅仅只能做出部分的证明。佩雷尔曼则做了一个能够让所有人惊讶不已的完整证明——而且,他只用了四页纸!
2004年5月,佩雷尔曼回到了圣彼得堡,他与少年时代的数学老师鲁克辛一起散步,他告诉老师,他对数学界感到失望。2005年12月,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佩雷尔曼辞去了莫斯科Steklov数学研究院的职务。
从此,佩雷尔曼“消失”了。他平时只与自己的母亲和老师鲁克辛交谈。“只要我不是惹人注意的,我就有得选择。”佩雷尔曼有一次说道,“或者去做某种丑陋的事情,或者,如果我不做这种事,我就被像宠物一样对待。现在,我成了引人注意的人,我不能再做保持沉默的宠物。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退出的原因。”
2006年,因佩雷尔曼对“庞加莱猜想”的证明取得重大突破,国际数学联合会决定授予佩雷尔曼菲尔兹奖。这是数学界的最高奖项,有人称它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国际数学联合会主席约翰·保尔(John Bal)飞去圣彼得堡,试图说服佩雷尔曼领奖,或者把奖章送到圣彼得堡来。佩雷尔曼拒绝了。
2000年,克雷数学研究所宣布了七个“千年难题”,并承诺有人解决任何一个难题,就奖励一百万美元。其实在所长詹姆斯·卡尔森看来,此举的噱头意义更大,他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激发人们对数学的关注,并没有指望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能够在他的有生之年中得到解决,也没想到百万美元真的能够发出去。
他完全没有料到的是,几年之后,佩雷尔曼就解决了其中的一个。同时,佩雷尔曼也为卡尔森出了道难题:佩雷尔曼不答应领奖。
于是,卡尔森像保尔那样也飞去了圣彼得堡。但是佩雷尔曼没有与他见面。他通过电话与佩雷尔曼交谈,佩雷尔曼告诉卡尔森,他需要考虑一下,如果决定领奖,会第一时间通知克雷研究所的。
现在看来,佩雷尔曼的回答只是出于礼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领奖。
英国《每日邮报》今年3月份的报道说,佩雷尔曼紧闭家门,在屋内对外面采访的记者说:“我应有尽有。”
“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瑟斯顿在颁奖仪式上说,“我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也不能代表他发言,但是我想说,我对他内心的强大与清晰感到共鸣和敬仰。他能够了解和坚持真实。我们真实的需求位于内心深处,然而现代社会中的我们大多在条件反射式地不断地追逐财富、消费品和虚荣。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
(选自2016年第21期《读者》,有删改)
【小题1】下列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佩雷尔曼除了基本的生活开支外,没有什么地方再需要开销的了,他把所有的津贴都留在银行里,这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节俭到近乎吝啬的人。
B.佩雷尔曼用自己独特完美的方式证明了“庞加莱猜想”的正确性,但这位怪才数学家却先后放弃了菲尔兹奖和千禧年数学奖。
C.佩雷尔曼是个常人眼中的怪人,一段时间内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除了会定时光顾离家不远的一个副食商店外,基本不离开自己的家。
D.康奈尔大学数学家瑟斯顿给予佩雷尔曼很高的评价,同时也抨击了现实社会中一些人一味追逐财富与爱慕虚荣的弊端。
【小题2】文中说佩雷尔曼是个“特殊的怪人”,请写出佩雷尔曼“怪”在何处?
【小题3】“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这是文章的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15 11:06:38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闻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已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小题1】下面对“珠落玉盘”用来形容琵琶声能引起美感的原因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
A.珠是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玉是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B.珠和玉的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
C.人们把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转移到琵琶声上。
D.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
【小题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赴。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小题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黄河文明的变革精神

以往,变革精神这个黄河文明的显著特色,一直未被人们重视,即人们总是给这种文明冠以保守性的特征,这种认识误区,应该得到扭转。

过分强调大河流域文化、平原文化或农业文明的保守属性,主要是源自于黑格尔的影响。黑格尔认为不同区域生活的人们有不同的文化精神:高地居民的性格是好客和掠夺,原上居民的特性是守旧、呆板和孤僻,海岸居民的性格是勇敢、沉着和机智。这便是将平原流域的农业文化或农业文明打上保守性特征的论证。

人类早期文明受到地理环境影响,这是没有异议的。平原流域文明有保守性,也可找到不少例证。但对一种文明历史属性的判断,最根本的还是要回到实证的历史中。而一旦进行实证研究,我们会发现在黄河文明的古老基因中,持续活跃着一个求新求变的思想要素。

黄河文明的经典之作《周易》“革卦”曰:“革:巳日乃孚,元亨。”意思是说,革卦象征变革,在“巳日”(祭祀的日期)推行变革并取信于民众,前景就至为亨通。革卦的《彖传》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不仅求变,而且倡导顺乎天而应乎人的革命性变革。

不仅对社会有变革的要求,对人的基本素质的培育也有如此要求,要求个体的修养、成长也要求新。同是孕育于黄河文明的典籍《大学》就反复教诲人们要去创造。《大学》云:“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这样一种强调求新求变的思想,既是历史本身的观念反映,也反过来催生历史的变革和发展。中国早期三代文明的发展就具有明显的文明变迁意义。夏商周(西周)三代只有千余年的历史,这对于早期文明的历史过程来说并不算长,但却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变迁。夏代的核心观念是尊崇君主,殷代的观念是尊崇鬼神,周代的观念是尊崇礼法,三代各有不同的治国原则,文化观念的变迁也清晰可见。

黄河文明的变革精神,深深影响了政治文明的进程及其特点。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变革,就是这种文明内生性的历史巨变。变革在思想层面上受到“天地革而四时成”的变革精神的支撑。各诸侯国内的变法运动,大都继承这清晰的变革思想。正是这样强烈的变革思想,支撑了长达数百年的变法运动,终于把行之千余年的贵族制推进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完成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

中国的政治体制也不是一成不变,不管是官僚制度,还是经济制度、文化思想等等各个方面,从秦到清发展变化的脉络也清晰可循。以往所谓“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说法,说中国古代社会长期迟滞或停滞不前,较之欧洲的封建时代要显得特别漫长。其实,这完全是一个认识误区,而且也是一种并不恰当的历史比较。这种所谓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超级稳定、迟滞发展的说法,完全无法解释中国在长达千余年的时间里毫无争议地走在世界前列的历史事实。

事实上,古代中国并没有传统所理解的农业社会那种无限依赖于土地所造成的孤僻呆板和保守,而是在平原流域丰厚的土壤条件上,创造了早于西方千余年的中央集权制度,创造了体现社会公平的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创造了取代贵族世袭的官僚制度,更是创造了直接影响西方政治进程的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

黄河文明作为一种农业文明,相对于于工业文明和商业文明来说,没有保守性的文化因素是不可能的。但一种显示了巨大创造力的文化,只注意到它的保守性的一面,显然也是不容观不公允的。

(作者:李振宏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7年12月04日15版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过分强调大河流城文化、平原文化或农业文明的保守属性,完全源自于黑格尔的影响。
B.平原流域文明的保守性,确实有不少历史例证,但对一种文明历史属性的公允判断,最根本的还是要回到实证的研究领域。
C.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继承了清晰的变革思想,最终把行之千余年的贵族制推进到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
D.求新求变的思想,是历史本身的观念反映;历史的变革和发展也催生了黄河文明的变革精神。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完全否定了黑格尔的观点,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应该全面认识黄河文明中的变革精神。
B.文章引用《周易》和《大学》的文字,证明了黄河文明的变革精神既有社会性,又有对个体修养的要求。
C.文章举出了四大发明等例子,可以证明古代中国并没有传统所理解的农业社会那种无限依赖于士地所造成的孤僻、呆板和保守。
D.文章承认了黄河文明相对于工业文明和商业文明的保守性,但是更强调其变革精神,论述客观公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黄河流域文明的典籍《大学》教诲人们要去创造,甚至要求人们每天求新。
B.夏商周(西周)三代只有千余年的历史,但却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变迁。三代不同的治国原则,决定了其不同的文化观念。
C.过去所谓“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说法,完全无法解释中国在长达千余年的时间里始终走在世界前列的历史事实。
D.古代中国在平原流域丰厚的土壤条件上,创造了早于西方千余年的中央集权制度,这说明黄河文明的变革精神比西方更优秀。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 昏
孙玉秀
李婶弯腰抱起一捆柴火时,两只大红公鸡在院子里对峙,咯咯地叫几声,便伸长了脖子掐架。她侧过身子,将火柴倾斜抱在腋下,吃力地走着。一只大白鹅嘎嘎地叫几声,扇动着翅膀跟在她身后,好像在提醒,饿了,饿了,给点吃的。
几颗雨点砸下来,砸到她的脸上,碰到了嘴角,凉丝丝地裹着一股咸味。李婶抬头见一块灰黑色的幕布正向自己的头顶挪移过来。她加快了脚步,回到院子里。二十几只鸡鸭鹅见了她,唱着将她团团围住,甚至过分地啄起了裤脚。
雨点逐渐变大,空气里裹着一股雨的腥味。李婶转身回屋,很快提着半桶加水的食料出来,分别倒入三个木槽里。李婶望着它们贪婪的吃相,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吃吧,吃饱了好多产蛋,留给他回家吃!
李婶站在院子里再一次看天,那块幕布的颜色更深了,沉沉地压过来,让人透不过气来。她掰开手指头,数了又数,十天了,老头子的病也不知治得咋样了,千万不要扔下俺不管啊!李婶想着,眼角不自觉地湿润了。
一只鹅伸长脖子嘎嘎地叫了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打算再去抱一捆柴,刚一抬脚,被几根散落的柴棍绊了一下,她本能地伸开双手支撑到地面,方稳住了身子。李婶感觉到手掌一阵钻心的疼,起身察看,手掌已被碎小的石子咯出了红色的斑点,正一点一点从皮肤里渗出血迹。这才发现左手食指被刮了一条细长的口子,也跟着汩汩地冒着鲜红的血。
风起,雨噼噼啪啪地下起来。李婶伸出右手拍一拍衣袖和围裙上的尘土,拧开水龙头,冲洗着手掌上的血迹,转身去屋内取出一贴邦迪,小心缠到左手的食指上。
李婶低头搓一搓自己的双手,发出木锉一样的窸窣声。她从衣兜里摸出电话来打,那端却传来电话关机的声音。李婶失落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窗外的天色越来越暗,一道闪电钻出来,顿时撕开了黑幕,紧接着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雷声,滚石一般翻滚过来。
李婶赶忙将鸡鸭鹅一起赶进圈窝里。再回屋时,衣服已经湿了半截。还没等她站稳脚跟,窗外的雨水哗啦一声,从空中整个倾泻下来,白亮亮的一大片,分不清天和地的界限,只剩下一个雨水的世界。
墙上的时钟响了几声,李婶回过神来,意识到该做晚饭了。她麻利地打开那捆干柴,蹲下身子,将一大把干柴塞进了灶膛,点燃书纸,放到灶膛里。干柴碰到了火星,晃晃悠悠地燃烧起来,火苗越来越旺,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李婶将锅洗刷干净,添上半锅水,转身去淘米洗菜,熟练而又有序。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李婶赶紧从衣兜里掏出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手机那端飘过来,妈,爸的手机没电了,爸在医院挺好的,您照顾好自己就行,千万别担心。
李婶连连点头,眼睛里又满是泪水,嗯嗯,有你们在,妈一百个放心。
她挂了儿子的电话,擦了泪,凝视着窗外。雨小了,院子里浑浊的积水淌成了小河,汇聚在大门口处,一转弯撞进门外的壕沟里,哼着歌溜掉了。
李婶搬来一个小板凳,坐在灶膛前不停地添柴。灶膛里的火越来越旺,没多久,便堆积了一些红彤彤的火炭,厨房暖和了起来,铁锅吱吱啦啦地响,四周冒出白色的热气,很快便飘出了一阵诱人的饭香。
李婶起身去打开饭桌,熟练地摆放上两双筷子,随后又摇了摇头,失落地拿下去一双,心里默念,快好起来吧,别总牵累孩子,俺在家等你健健康康地回来。
雨停了。李婶将目光挪向窗外,两道明亮的霞光射了进来,刺得她睁不开眼,再看时,仿佛老头子笑呵呵地站在大门口。她心里一惊,擦了擦眼睛,方知是自己看花了眼。
李婶推开房门,一片晚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也染红了她的半边脸。她低头拍了拍衣兜里的手机,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李婶是一个既有传统美德又有时代风范的劳动妇女,她吃苦耐劳,朴实善良,对丈夫和孩子充满浓浓的爱。
B.小说以天气的变化为线索来展开情节,李婶的心情是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的,这种构思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性。
C.小说中用了很长的篇幅来写黄昏雨势由小到大的变化,而对于雨小后的描写较为简略,这是为了突出强调儿子的来电。
D.小说开头写家禽们在院子里掐架、鸣叫、讨食,一片杂乱,暗示了丈夫住院,她心里惦念丈夫,“一片杂乱”的现象与李婶的心境相映衬。
【小题2】文中划线的段落属于什么描写?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小题3】文中写了李婶三次流泪,分别表现了主人公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剔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第三人称角度叙事,围绕付春这一核心人物,主要写了他失业回家,他返城创业成功,他陪建筑老板回家做年三十私房菜三个片段,生活气息浓郁。
B.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的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C.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D.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小题2】小说两处写到付春妈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和酸菜土豆汤,写作的角度有什么不同?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和文学形式,必须具有艺术的终极属性,即诗性,必须立足于现实且对现实进行艺术化和文学化处理,而不能直接描摹现实,过度的绝对的“写实”,过分注重“故事性”,则会使其沦为平庸.唯有“艺术的真实”,才能使小说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恒久的魅力,才能使读者感受到浓郁的诗意当下一些作品过分注重对于真实的开掘和叙写,偏执地沉溺于故事性追求,而缺乏或者,略将其提纯为艺术的手段和能力,以至于使作品几近于新闻、纪实等体式,在迎合了大众猎艳猎奇阅读心理的同时,却丧失了其原本应有的文学蕴涵和诗性品格,另外,现今某些小说创作者似乎过度热衷于书写“恶”与“丑”,而忽略了对于“美”的发掘,小说并非不可以写“恶”与“丑”,但写的目的应是反衬出“美”,而且要注意限度和分寸,过度的书写甚或是带着欣赏的眼光、陶醉的心态去表现“恶”和“丑”,只会使人心生厌恶,从中更不可能感悟到“美”和“诗意”,这显然有悖于文学的审美追求和目的。

还有必要重视小说的语言,语言能力始终是一位小说创作者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语言水平也始终是标示小说水准的首要特征,而当下某些作家,在创作诗歌、散文时,也许还能重视语言的运用与雕琢,但在创作小说时,由于过分注重故事性,则往往忽视或者漠视语言,这就造成了一些作品语言水准的低下,准确性欠佳、冗长、粗鄙、直露的语言在小说文本中大行其道。语言应该是小说的本体,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物。小说文学性和艺术性的实现,小说诗性的呈现,要借助于语言,语言水平的低下,就是作品文学性和艺术性的低下,容易造成诗性的缺失,小说创作者们应该秉持汪曾祺那样的“写小说就是写语言”的理念来进行小说创作,重视炼字造句,重视叙述语言风格的选取,追求语言的准确性,力求“每一个宇、每一句话的无可替代性”。此外,还应充分重视汉语作为表意语言和非形态语言的特点,谨慎过度使用“欧化”句法,而应从古代文言文中汲取营养,在简约和内蕴上下足功夫,方能彰显出汉语有别于其他语言的特有魅力,使语言更具诗意,从而整体提升作品的诗性.唯其如此,方能从语言层面上为诗性的建构增加一枚沉重的砝码。

最后,姜注重意象的营构,“意象”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范畴,曾是中国古典诗歌中最为出彩的因子。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认为创作者应谊“窥意象而运斤”。其实,意象并非为诗歌所专属,它广泛存留于各种艺术形式中。如果在小说中能营构出鲜活的意象,必然能够增强其诗性魅力,从而焕发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意象应该成为小说内容和意旨的聚合体与浓缩体,它涵盖、表征、提炼小说文本的终极诉求,一个鲜活的意象能够产生恒久的诗意和震撼力,能够在读者的心中芳华常驻,让读者时时品味——正如“交叉小径的花园”之于博尔赫斯,“边城”之于沈从文,“晚饭花”之于汪曾祺,“野地”之于张炜……带给读者的诗意感受和审美冲击力是何其强烈而持久,凡此诗性十足的小说作品,似乎皆离不开一个鲜活而成功的意象。这昭示出意象的营构对于小说诗性建构的重要性。当代小说创作者们应该从中汲取经验,在自己的作品中苦心经营意象,因为意象是主观和客观、现实与抽象的统一体.如果能够塑造出一个鲜活的意象,不仅能够增强作品的诗性,承载更广阔的思想蕴涵,而且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主旨,同时也能够生发出事半功倍的审美效应。

(节选自仕永波《小说亟特提升诗性品质》)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当下某些作家,在创作诗歌、散文时,还能重视语言的运用与雕琢,但在包作小说时,却往往忽视或者漠视语言。
B.过分注重“故事性”和绝对的“写实”会使小说平庸且缺乏诗意,唯有“艺术的真实”才能使读者感受到作品浓郁的诗意。
C.小说必须要有诗性。小说不能直接地描摹现实,而是要在现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化和文学化处理。
D.小说创作者过度书写“恶”与“丑”,忽略了对于“美”的发掘,就背离了文学的审美追求和目的,使读者心生厌恶。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当下一些作品过分注重真实的现象来论证文学应有蕴涵和诗性品格。
B.文章用一些作者创作小说时过分注重故事性来论证必须要重视小说的语言。
C.文章引用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的言论来论证意象在所有艺术中最为重要。
D.沈从文、汪曾祺、张炜的事例是用来论证鮮活的意象能产生恒久的诗意和震撼力。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意象”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范畴,曾是中国古典诗歌中最为出彩的因子。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认为古代的创作者都“窥意象面运斤”。
B.意象不为诗歌所专属,它广泛存留于各种艺术形式中,如果在小说中能营构出鲜活的意象,则必然能够增强小说的诗性魅力,从而使小说焕发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C.当代小说创作者要塑造出一个鲜活的意象,增强作品的诗性,否则就无法表达自己的情感。
D.意象应该成为小说内容和意旨的聚合体与浓缩体,它涵盖、表征、提炼小说文本的终极诉求,也能够在读者的心中芳华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