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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松侣
宗璞
一位朋友曾说她从未注意过木槿花是什么样儿,我答应木槿花开时,邀她来看。过了些时,偶然走过图书馆,却见两排木槿,花朵已全落尽了。一路很是怅然,似乎不只失信于朋友,也失信于木槿花。又因木槿花每一朵本是朝开夕谢的,不免伤时光之不再,联想到自己的疾病,不知还剩几多日子。
回到家里,站在院中三棵松树之间,那点脆弱的感怀忽然消失了。我感到镇定平静。三松中的两棵高大稳重,都似很有魅力,可以倚靠。第三棵不高,枝条平伸作伞状,使人感到亲切。它们似乎说,好了,不要小资情调了,有我们呢。
它们当然是不同的。它们不落叶,无论冬夏,常给人绿色的遮蔽。那绿色十分古拙,不像有些绿色的鲜亮活跳。它们也是有花的,但不显著,最后结成松塔掉下来,带给人的是成熟的喜悦,而不是凋谢的惆怅。它们永远散发着清净的气息,使得人也清爽,据说像负离子发生器一样,有着实实在在的医疗作用。
更何况三松和我的父亲是永远分不开的。我的父亲晚年将这住宅命名为三松堂,言“庭中有三松抚而盘桓,较渊明犹多其二焉”,其寄意深远,可以揣摩。我站在三松之下感到安心,大概因为同时也感到父亲的思想、父亲的影响和那三松的华盖一样,仍在荫庇着我。
父母在堂时,每逢节日,家里总是很热闹。70年代末,放鞭炮之风还未盛,我家得风气之先,不只放鞭炮,还要放花,一道道彩光腾空而起,煞是好看。这时大家又笑又叫。放了几年,家里人愈来愈少了。剩下的人还坚持这一节目。以后因子侄辈纠缠,也还放了两年。再以后,没有高堂可娱,青年人又大都各奔前程,几乎走光,三松堂前便再没有节日的喧闹。
这一切变迁,三松和院中的竹子、丁香、藤萝、月季和玉簪都曾亲见。其中松树无疑是祖字辈的,阅历最多,感怀最深,却似乎最无话说。只是常绿常香,默默地立在那里,让人觉得,累了时它总是可以靠一靠的。
这三棵松树似是家中的一员,是亲人,是长辈。燕园中还有许许多多松柏枞桧之类的树,便是我的好友了。
在第二体育馆之北,有一片用松墙围起来的园子,名为静园。这两年,每天清晨坚持散步是我性命攸关的大事。散步的路径,总寻找松柏之处,静园外超过千步的松墙边便成为好地方。一到墙边,先觉清气扑人,一路走下去,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换过了。
临湖轩前有一处三角地,也围着松墙。其中一段路两边皆松,成为夹道。那松的气息,更是向每个毛孔渗来。最主要的是那气息,清到浓重的地步,劈头盖脸将人包裹住了。这时便想,若不能健康地活下去,实在愧对造化的安排。
走出夹道不远,有一处小松林,空气自然是好的。我走过时,总见六七位老太太在一起做操,一面拍拍打打,一面大声谈家常。譬如昨天谁的媳妇做的什么饭,谁的孙子念的什么书。松树也不嫌聒噪,只管静静地进行负离子疗法。
中国文学中一直推崇松的品格。松树的不畏岁寒,正可视为不阿时不媚俗的一种节气。这是“士”应有的精神境界,所以都愿意以松为友。白居易《庭松》诗云:
即此是益友,其友须贤才。顾我犹俗士,冠带走尘埃。未称为松主,时时一愧怀。
最后两句用松之德要求自己勉励自己,要够格作松的主人。松不只给人安慰,给人健康,还在道德上引人向上,世之益友,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自然界中,能为友侣的当然不只松柏一类。人若能时时亲近大自然,会较容易记住自己的本色。嵇康有诗云:“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纵然手不能举足不能抬,纵然头上悬着疾病的利剑,我们也要俯仰自得,站稳自己的位置。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由松树自然联想到与之永远分不开的父亲,父亲虽然离去了,但他的思想和人格还一直影响着“我”,使“我”感到安心。
B.作者回忆一家人在松树下放鞭炮的热闹情景,目的是与父母离世后家庭的冷清、寥落形成对比,表达物是人非家道衰落的伤感情怀。
C.文章综合运用各种表达方式,融记叙、描写、议论、抒情于一炉,既有可读性,也有哲理性,给读者深刻的启发。
D.文章由松联想到与之相关的人和事,再由“三松”写及“松墙”和“小松林”,以“松”为中心意象,连缀全篇,衔接紧凑,构思严谨。
E.文章写小树林里老太太们运动、聊天等喧闹的场景,突出她们生活的安闲快乐,而这正是默默付出的小松林带给她们的。
【小题2】文章本在写松,开头却从木槿花的凋零写起,作者这样安排文章开头有什么用意?(4分)
【小题3】结合全文,说说你对文章结尾处画线句子的理解。(4分)
【小题4】请联系全文,对作者以“松”为“侣”的原因加以探究。(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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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心灵花园    梁晓声
谁不希望拥有一座小小花园?哪怕是一尺之地呢。若有,当代人定会以木栅围起。那木栅也定会以各人的条件和意愿,摆弄得尽可能美观。都市寸土千金,地价炒得越来越高。也许,今后将更高。拥有一个小小花园的希望,对寻常之辈不啻是一种奢望与梦想。
  其实,谁都有一座小小花园,谁都是有苗圃之地的,这便是内心世界。人的智力需要开发,人的内心世界也是需要开发的。人和动物的区别,恐怕还在于人有内心世界。心,不过是人的一个重要脏器,而内心世界则是一种特殊的景观,它是由外部世界不断作用于内心而渐渐形成的。
  我常“侍弄”心灵的苗圃。身已不健,心尤荒芜,又岂能活得好呢?职业的缘故,使我惯对自己和他人的心灵深入研究。结论是:心灵,与人的身体健康同样重要。
  我的儿子梁爽,小学五年级。这正是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开始形成的年龄。我也常教他学会如何“侍弄”那小小心灵的苗圃。“侍弄”这个词,用在此处是很勉强的,不那么贴切,意思无非是,人的内心世界如果惰于拂拭,就会浮尘厚积、杂草丛生。这联系到禅家的一桩“公案”:“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我系俗人,仅能以俗人的观念和方式教子。故我对儿子首先的教诲是——人的内心世界,大概最容易招惹尘埃、沾染污垢。心灵的清洁卫生只能是相对的,好比居处的清洁卫生,只能是相对的。倘若根本不“拂拭”,甚至反感别人中肯的批评,则是大不可取,犹如讳疾忌医。
  一次儿子放学,进屋就说:“爸爸,今天同学的红领巾被老师收去了。”
  我问为什么。儿子回答:“犯错误了呗!把老师气坏了。”
  那同学是他好朋友,却有些日子不到家里来玩了。我依稀记得,似乎老师要在他们两者之间选拔一名班干部。
  我将他召至跟前,推心置腹地问:“跟爸爸说实话,你是不是因此而高兴?”
  他便诚实地回答:“有点儿。”
  我说:“你学过一个词,叫‘幸灾乐祸’,你能正确解释这个词吗?红领巾被老师收去了,还算不得什么灾。但是,你心里已有了这种‘幸灾乐祸’的根苗,那么,你哪一天听说他生病了,住院了,甚至生命有危险了,说不定你内心里也会暗暗地高兴。”
  儿子的目光告诉我,他不相信自己会那样。我又说:“如果你们老师并不打算在你们两个之间选拔一名班干部,你倒未必幸灾乐祸。如果你心里清楚,老师最终选拔的肯定是你,你也未必幸灾乐祸。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和你被选拔的可能性是相等的,甚至他被选拔的可能性更大些。
  于是,你才幸灾乐祸,这完全是由嫉妒产生的。你看,嫉妒心理多丑恶呀,它竟使人对朋友也心存不良。”
  接着,我给他讲了两件事。有一对女孩儿,她们原本是好朋友,又都是从小学芭蕾的。一次,老师要从她们两人中间选一个主角。其中一个认为肯定是自己,应该是自己;可老师偏偏选了另一个。于是,她就在演出的头一天晚上,将她好朋友的舞裙,剪成了一片片。还有两个女孩儿,是一对小杂技演员。一个是“尖子”,也就是被托举起来的。另一个是“底座儿”,也就是将对方托举起来的。她们的演出几乎场场获得热烈的掌声。可不知为什么,那个“底座儿”内心里怀上了嫉妒,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掌声是为“尖子”一个人鼓的。她觉得不公平。日复一日,那种暗暗的嫉妒,就变成了愤恨。终于有一天,她故意失手,制造了一场不幸,使“尖子”在演出时当场摔成重伤……
  我对儿子讲,因嫉妒而伤害到别人,如果发生在成年人身上,那就可能是犯罪行为了……
  儿子问:“大人也嫉妒吗?”
  我说大人一旦嫉妒起来尤其厉害。凡那样的人,皆因从小就让嫉妒这颗种子,在心灵里深深扎了根。他们的内心世界,不是花园,不是苗圃,而是荆棘密布的乱石岗……
  儿子问:“爸爸你也嫉妒过吗?”
  我说当然也嫉妒过,直到现在还时常嫉妒比自己幸运、比自己优越、比自己强大的人。从伟大的人到普通的人,都有嫉妒之心,没产生过嫉妒心的人是根本没有的。
  儿子问:“那怎么办呢?”
  我说,第一,要明白嫉妒是丑恶的,是邪恶的,对他人和社会具有危害性和危险性。第二,不可能一切所谓好事、好的机会,都会理所当然地降临在自己头上。当幸运降临在别人头上时,你应对自己说,我的机会和幸运可能在下一次……
  邻居们都很喜欢我的儿子,认为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同学们跟他也都很友好,觉得和他在一起高兴,愉快。我因此而欣慰。我知道,一个心灵的小花园,“侍弄”得开始美好起来了……   
(河北日报)
【小题1】本文开篇第一段有什么特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答:

【小题2】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⑴心灵的清洁卫生只能是相对的
答:    
 
⑵他们的内心世界,不是花园,不是苗圃,而是荆棘密布的乱石岗
答:

【小题3】“我”和儿子的整个对话包含哪几个观点?(4分)
答:


【小题4】作者教育儿子“侍弄”心灵苗圃的故事给你哪些启发?请简要分析作答。(4分)
答: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柴门风雪
宋长征
①柴门在记忆之门的门外,轻轻打开,浮现出温暖的面容。窄窄的门框,薄薄的木板,透过去能看见岁月深处的模糊与清晰。我相信,只要有家的地方都会有单薄的柴门,你看不见它的孤单与落寞,而远去的无奈,也只在眼神与心灵交互的刹那,一股暖流瞬间流遍了全身。柴门不说话,敞开或闭合,沉静地面对天空与大地,朝向一间温暖的老屋,朝向老屋里摇曳的灯光和远行的旅人。
② 每一个旅人在即将远行的时刻,都免不了和柴门轻轻握别。童年的气息,母亲的气息,柴门里的蔬菜瓜果与烟火的气息,都将渐行渐远。天,晨曦微露,星,黯淡了光辉。人生的一卷长路在远方铺展,徘徊或踯躅,留恋或珍藏,柴门总是在深情地守候。
③与柴门相守的人,是一生勤劳的农人。鸡鸣犬吠的召唤,打开漫天霞光;或者,仅仅是我们的父亲母亲,用一围低矮的土墙,一架风雨飘摇的老屋,和一扇单薄的柴门,就围困了自己漫长的一生。儿女在长大,在长高,在把目光投向柴门之外的时刻,他们的心头微微震颤,知道这低矮的围墙,单薄的柴门将不是所有能与之终老的时光。风云际会,河汉浩淼,或许远方有着父亲母亲终其一生也不能参悟的深刻与繁琐。但乡村的路终究是简朴的,单纯的,我们的父亲母亲从来不屑打听,包括草,包括庄稼,包括村子里那些鸡飞狗跳的所有的事物,总以为成长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蓦然回首,风霜落满了鬓发。
④乡村老了,操劳一生的父亲或母亲手把着柴门远眺,他们单薄的身影像极了柴门老朽的模样。断了一截的门框,在风中摇摆的木板,苍凉的吱呀声像一把尖利的锯子,划破暗夜的帷幕。
⑤若是在久远的年代,是不是也会有一个落寞的征人,刚刚从战鼓厮杀声中苏醒,遥望故乡所在的方向,朔风凛冽,冰雪刺骨———一扇柴门竟成了无边却奢望的温暖。那封写给家乡的信笺呢,是否还在驿站上停泊?那沾着体温寄给妻子的手帕呢,是否依旧在夜色中跳动着爱的火焰?
⑥柴门,等待的柴门。有离别时隐隐的疼痛,有眺望时的落寞与感伤。只是,童年的重逢呢——大地深处那一扇柴门的吱呀声响了很多年,始终未消逝生动的面孔。
⑦我家也曾有一扇破旧的柴门,是父亲用刺槐梧桐的木板拼凑而成,门口向东,迎接着春风与朝阳。我静静地守望在柴门旁边,知道从柴门里出去的父亲母亲无论什么时候都会从柴门外进来,拍打着乡野的风尘,把夜色关在门外。偶尔,归来的脚步直到很晚才会响起,水一样的月光流泻自乡村的上空,岁月寂静而安详。作为孩子的我们有时也很有耐心,知道有一份专属于自己的爱从来不会走远,贫瘠的月光下,也能开放静美的花朵,像一只忠诚的小狗,总能盼来母亲温暖的呵斥。转回头,甚至忘记了关上那扇薄薄的柴门。在爱的小小忽略里,敞开在月色的清辉下。
⑧走,梦想有多远路就有多远,一个离家多年的人有时会忘记自己的来路。风不会提醒,雨不会提醒,只有在你孤单寂寞的时候,才会记起,在一个朦胧的清晨,你曾来自于乡村的那扇柴门。呵!你记起来了,是正月的初几还是二十几,走的时候是不是雪还在下,老屋里摇曳的灯光一夜未眠,千层底的布鞋,万层暖的棉衣,整齐地叠放在你远去的行囊里。父亲点燃一锅烟,母亲沉默不语,只在手抚柴门的刹那,嗫嚅着却欲言又止,她本来想说“早些回来”还是“在外边照顾好自己”,或者什么也没想说,此后的每天每夜,把想念记挂在了一扇单薄的柴门上,等你。
⑨一扇柴门就是一个渡口,渡船的人老了,船老了,老不了岁月的清波暖流。此岸是家,彼岸是你,在时间的洪流里,我们打捞着希望与叹息。想家吗?想!奔波的你忙碌的你是否在深夜就开始打点行装,把心装下,把爱装进心里,把千层万卷的思念,一一叠好。回家。
⑩窗外飘着雪花,是啊,每一片雪花都是纯洁的表达,写满爱的叮咛与牵挂,写满童年与乡村,写满着人生旅途上所有关于柴门的模糊与清晰。当一个风雪夜归人吧,就如你离开家时的那般场景——父亲点燃一锅烟,母亲手把着柴门,将浓浓的爱与幸福,悉数收纳。
⑾一任柴门之外,风雪连天,最暖不过是一个有家人。
(1)第五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2)简要赏析画线部分的句子。
(3)唐代诗人刘长卿有《逢雪宿芙蓉山主人》一诗:“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这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与宋长征的“柴门风雪”意境是否一致?
(4)作者写了哪些与柴门有关的内容?这些内容是怎样组织在一起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隐藏在集体中的诺奖得主
几乎全世界的记者都在找她时,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屠呦呦正躺在沙发上打电话。这个世界瞩目的老太太卷着裤腿、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绿色对襟汗衫。从电视上得知获奖消息时,屠呦呦正在洗澡,以为还是哈佛大学医学院颁发的华伦·阿尔波特奖。老人皱着眉头:“这个刚闹完,又出来个诺贝尔奖。”尽管站在小区里一抬头就能看到人民日报社亮着金色灯光的大楼,这个躲藏在胡同里的小区却似乎从未离媒体如此近过,从早上开始,停满了车,保安知道小区里有个科学家得了个奖,是“什么第一”,但对这个叫屠呦呦的老人没有什么印象。
饶有意味的是,屠呦呦参加的研发抗疟疾药物的“523项目”,正是在战争背景下开展的。1964年,美国出兵越南后,越美双方都因疟疾造成严重减员。“这个率比打仗死伤还要高”,屠呦呦回忆,双方都开始寻求治疗疟疾的全新药物。越方向中国求助,屠呦呦加入了科研项目。
“交给你任务,对我们来说,就努力工作,把国家任务完成。只要有任务,孩子一扔,就走了。”85岁的老人倚在沙发上,平静地说起上世纪60年代的事情。屠呦呦被派去海南岛,在苏联学过冶金的老伴儿李廷钊被派去云南的五七干校。
没有人比李廷钊更了解这个粗线条的科学家。她不太会做家务,买菜做饭都要丈夫帮忙。有一次坐火车外出开会,她想在中途停靠的时候下车走走,竟然忘了按时上车,被落在了站台上。“别人还以为我有生活秘书,他就是我的秘书。”屠呦呦眯眼笑着看着老伴儿。自从获诺奖消息传来,李廷钊还要小跑着帮耳朵不好的屠呦呦接电话,从早到晚,老两口轮流对着一通又一通电话道谢。
电视画面上出现读着获奖感言的自己时,屠呦呦从沙发上站起来,看都没看一眼电视,去里屋找两本关于青蒿素研究的书。“我给你找书,你先看这个!”李廷钊急了。“书在哪儿?”屠呦呦在里屋问,“你先看嘛,我给你找!”老伴儿离开电视,小跑着去找书。“你看,这是个分子结构,一加热就破坏掉了。”接过老伴儿递过来的书,屠老太太自顾自地指着封面上的分子结构对记者说。
近半个世纪前,屠呦呦从我国古人将青蒿泡水绞汁的记载中获取灵感,意识到高温煮沸可能会破坏有效成分的生物活性,将原来用作溶液的水替换为沸点较低的乙醚后,获得了更有效果的提取物。李廷钊说,研究青蒿素的时候,屠呦呦每天回到家都满身酒精味,后来甚至患了中毒性肝炎。
没有回答记者关于获奖感受的提问,耳朵不好的屠呦呦却听清了新闻联播中的句子。“200多种中药,提取方法加起来380多种。”老人认真地对记者重复道。老两口的普通话依然保持着浓浓的江南口音。“一会儿冷一会儿热”,老两口说自己小时候都染上过这种俗称为“冷热病”的传染病。青蒿素的发现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消灭疟疾的“首要疗法”。几十年里,已经在100多个国家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为了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屠呦呦和研究组的成员甚至充当了第一批志愿者,以身试药。提及此事,老伴儿李廷钊插嘴道:“人家抗美援朝还志愿牺牲呢,吃药算什么?”“当时动物试验过了,药走不出去,发病季节就过了,那就耽误一年。”85岁的屠呦呦平静地说,“所以那时候也不考虑荣誉不荣誉,我觉得荣誉本身就是一个责任。荣誉越多,你的责任就更多一点。”
在1979年发表的关于青蒿素的第一篇英文报道中,包括屠呦呦在内的所有作者和研究人员都隐去了自己的名字。即便在屠呦呦这个名字进入公众视野后,也时常被称为“三无教授”——没有博士学位、没有海外留学背景、不是两院院士。新闻联播中的屠呦呦对着镜头读着诺奖的获奖感言,电视机前的屠呦呦坐回沙发里:“领奖的事还没考虑呢,走一步看一步。”
虽然因为身体原因缺席华伦·阿尔波特奖,屠呦呦还是决定这次能去尽量去,“因为到底还是代表咱们中国”。但眼下,她只知道领奖时间“好像12月什么的”。
直到现在,屠呦呦有时还会去工作单位,“药来之不易”,屠呦呦希望青蒿素的应用可以扩充到更多的领域。她也担心,用药不规范会导致对青蒿素的耐药性,“这是个问题,现在也很难控制。我只好呼吁大家重视”。这个战胜了疟疾的老人说自己已经老化了,是否得奖已经无所谓,“我是搞医药卫生的,就为了人类健康服务,最后药做出来了,是一件挺欣慰的事”。
《中国青年报》(2015年10月08日02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屠呦呦,2011年9月获得被誉为诺贝尔奖“风向标”的拉斯克奖,获奖理由是“因为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百万人的生命。”2015年10月5日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②1971年下半年,屠呦呦是从《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的记载中受到启发,古人为何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屠呦呦从1964年即开始对青蒿进行研究,到现在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获奖是实至名归,她的执着坚守的精神与脚踏实地的作风很令人钦佩。
B.屠呦呦是一个粗心的人,一切都需要丈夫帮忙,丈夫简直就是她的生活秘书,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丈夫李廷钊的帮助,或许就没有屠呦呦的获奖。
C.当意识到高温提取可能破坏青蒿中的活性成分时,屠呦呦重新设计实验过程,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为溶剂,这对研究青蒿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D.屠呦呦像无数为人类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一样,在她成功的道路上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她捧得大奖,是国人的荣耀,更是学人的鞭策。
E. 本文通过运用肖像、语言、动作等多种描写手法,生动形象地再现了屠呦呦获奖前的埋头苦干及获奖后的淡定平静,彰显优秀科学工作者本色。
【小题2】第一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本从哪些方面介绍了诺贝尔奖得主屠呦呦?结合文本概括分析。
【小题4】从屠呦呦的经历中你获得哪些启示?请就其中一点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暮鼓
冷清秋
方老爷子在南京城突然有了去处。
他在鼓楼附近新认了一门亲戚。此后,逢年过节什么的方老爷子总要拎点东西去看望亲戚,也不是单逢年过节。隔三差五的方老爷子常去。
去了,无非也就是熟人见面时常说的那几句老话。说完,就没话了,俩老头都靠在那个旧沙发上晒太阳。有时,方老爷子去了,亲戚正在忙着,方老爷子就自己靠在沙发上看天看云,看飞过的鸟,树上落下的叶子。或者干脆弹弹衣襟上的灰,站起来跺跺鞋上的尘。
对了,忘告诉你了。方老爷子这门亲戚可不是个吃闲饭的。虽说年纪有七十多岁了。但眼不花耳不聋的,不但会剃头刮脸掏耳朵,还会在生意不忙时,撸起袖子,虎虎生风地打一套小洪拳。但最最吸引方老爷子的却是他会吼那种叫人听了连肠子都打颤的秦腔。
当初,方老爷子就是被这一嗓子给拽了去,再也挪不开脚步。
原本那天被儿子载去听戏,经过鼓楼附近时,遥遥传来一嗓子,如老汉哭坟般凄凉婉转,方老爷子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不瞌睡了。待第二嗓子透来时,方老爷子说,掉头!掉头!赶紧的!人和人之间向来讲一个缘,也讲究一个巧。那天,这机缘巧合就撞在了一起。
方老爷子那天坐在理发棚的破沙发上看人家边忙活边唱曲。
掌灯时分才想起走,人站起来,却又扭回头,一脸羞色地说我喊你声老哥吧。说完就真的叫了一声老哥哥。紧接着,老陕话羞羞答答就出来了,其实额叫你老哥你也不亏啊,眼看你是要长额几岁的嘛。多了额这个老弟,虽说帮不上甚忙,但是逢雨天黄昏过来谝谝还是可以滴。看对方并不多言语,方老爷子就挥挥手说,不管你认不认,这门亲戚额今儿算是认了。今儿算是摸个门,以后咱常来往哈。
第二次来的早上,方老爷子一踏进来,将手提袋朝破沙发上一扔,说,看看额给你带啥了。亲戚瞥一眼却不悦。慢腾腾地说,弄这叫啥嘛,来就来吧,礼节还怪大。话虽这么说,后来端起桌上那个紫砂壶还是吱溜溜下去多半壶。
亲戚忙时,方老爷子就和来理发的那帮工人们唠叨,也不管听不听得懂,爱不爱听。反正只看一支支递过去的烟被对方接了,就拉开了话匣子。方老爷子常常感叹,说,难得我这把老骨头老了老了,还能有这福气。免费理发不说,还能听到乡音听到戏哩。再来,看亲戚在数零碎钞票,方老爷子就打趣,老哥你干脆费费事,收下额这个徒弟如何?
有时,方老爷子干脆半下午过来,来时揣上自己常喝的烧酒,路上在熟食店包上几样卤味。俩人能从下午直喝到月挂树梢。有时,亲戚也搓着手挽留,说要不……就歇这儿吧?方老爷子却说,你再来个信天游,我踩着你的曲曲儿走。
就这样,一次次的.听着来,听着去。方老爷子以为可以一辈子。
可有一天他赶来时,工棚不见了,简易的理发棚也不见了。仰起头,才发现高楼已经建成了,正在清理周边环境。方老爷子急的见人就拽,很费劲地描述,却没一个人晓得。
抬头看看那鼓楼还在,暮色渐隐下如燃烧后的碳透着暗光。方老爷子突然很想爬上古楼去看看。这想法一出来他就真的站在了鼓楼上。
爬上去,方老爷子发现世界被分为了两层。街道上喧闹吵杂,人潮汹涌,车水马龙,霓虹闪烁。仰头,天沉沉的落得很低。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说方老爷子在南京鼓楼附近新认了一门亲戚,暗示了他生活的艰辛,孤苦无依。
B.小说第六段运用了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表现了理发师唱腔的婉转动听。
C.小说表现方老爷子认亲时的方言描写,意在突出方老爷子的热情亲切和见到老乡时的激动。
D.小说综合运用语言、动作、心理、神态、肖像等描写手法来刻画人物,使得人物形象丰满传神。
E.“鼓楼还在,暮色渐隐下如燃烧后的碳透着暗光”这段景物描写既照应了标题“暮鼓”,又掲示了小说主题。
(2)小说在刻画方老爷子形象时,突出了他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谈谈划线部分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4)“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这首词,完成第后面题。(25分)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心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的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依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了烟,想到这烟一般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人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所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浓,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使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诗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他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6分)    ( )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见识褊狭。
E、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小题2】文中写到“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具体指的是什么?(6分)
【小题3】作者认为他心中的秋与传统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不同的,试用文中的语句概括出它们的不同之处?(6分)
【小题4】文章的标题是“秋天的况味”,作者在文中却不时地提到了酒、烟、陶锅、旧词典、老招牌乃至半老徐娘等,其用意何在?(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