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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2分)
老父如子
袁利霞
父亲70岁了,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走路腿抬不起来,脚蹭着地,嚓嚓地响。从屋里听,分不清是他在走路,还是我那8岁的侄儿在走路。有时候饭菜不可口,他就不吃;天凉了,让他加件衣服,得哄好半天。在院子里,父亲边走边吹口哨——全没有一点父亲的威严。
父亲像孩子似的,越来越有点“人来疯”。家里来个客人,父亲会故意粗声大嗓地跟母亲说话,还非要和客人争着吃头锅的饺子——他明知道家里有客人,母亲不会和他吵架。客人一走,父亲马上又会低声下气地给母亲赔不是。
每次父亲从外边回来,第一句话都是:“你妈呢?”如果母亲在家,父亲便不再言语;如果母亲不在家,父亲便折回头去找,认认真真把母亲找回来。
有一次,父亲晨练回来,母亲说:“出去之前也不照镜子,脸都没洗净,眼屎还沾在上面。”父亲不相信:“我出去逛了一圈,别人怎么没发现,就你发现了?”母亲感到很好笑:“别人发现也不好意思告诉你呀,都这么大的人了。”
家里有一点破铜烂铁、废旧报纸或塑料瓶,父亲都会高高兴兴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卖得三元五元,不愿交给母亲,装进自己的腰包,作为公开的“私房钱”,用于自己出去吃饭或购买零食。
父亲以前特别节俭,从不肯到外边吃饭,也不吃任何零食。现在儿成女家,没什么大的开支,他也就大方了,经常到小摊上去吃“豆腐沙锅面”——不放肉,不放虾米、紫菜、海带和豆腐,一碗只要一元五角。父亲喜欢吃板肉夹烧饼。板肉是新疆特有的一种食品——把牛肉煮熟了,加上各种佐料,压成块状,吃时,用锋利的刀切成薄片,夹在刚出炉的热烧饼里。
有一次,父亲很委屈地向我告母亲的状:“我每次都夹一元钱的肉,有一次烧饼有点大,我夹了两元钱的肉,你妈就嫌我浪费。”我感到好笑极了,这哪是印象中严肃古板、不苟言笑的父亲啊,分明是一个馋嘴的孩子。我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给他,让他专门用来买板肉夹烧饼,并刻意叮嘱他:“不准告诉母亲。”父亲高高兴兴地收下钱出去了。不一会儿,我从厨房经过,听见父亲以炫耀的口气对母亲说:“女儿给我50元钱,让我买板肉夹烧饼,你看,还是女儿疼我。”
我心里忽然一阵酸楚——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叫云亮的诗人写的诗——
父亲老了,站在那里,像一小截地基倾斜的土墙/……父亲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像个孩子/我和父亲说话,父亲总是一个劲儿地点头/一时领会不出我的意思,便咧开嘴冲我傻笑……有一刻/我突然想给父亲做一回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玩具,天天做好饭好菜叫他吃,供他上学,一直念到国外,如果有人欺负他,我才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非撸起袖子,揍狗日的一顿不可……
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见父亲正向街口走去,我赶紧走过去叫住他,问他要去干什么。他像一个等到大人回家的孩子,咧着嘴笑,说是在等我,怕我找不着家。一种深深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我鼻子一酸,泪水模糊了眼睛。心想:你接我的方向都反了,自己都要走丢了,还挂念着我,深沉的父爱啊。我扭过脸,不让父亲看见我的泪水,让他带我回家。
走着走着,我停住脚步,但父亲毫无察觉,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眼睛。
【小题1】本文共写了父亲的几件事?各用简单语言将其概括出来。(6分)
【小题2】作者引用云亮的诗句的目的是什么?(4分)
【小题3】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与作用(6分)
(1)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3分)
(2)……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全身镀上一层金色。(3分)
【小题4】请从文中找出两个细节描写,简析其对描写父亲形象的作用。(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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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有删减)
【小题1】第一段中的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小题2】作者选取了哪些平常景物来描写故都的秋?这些景物描写融入了作者怎样的深沉情感?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是因蓝白色为冷色,与作者闲适而稍显悲凉的心态最相吻合,也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特点。
B.这篇作品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既清新典雅、又洒脱酣畅的风格。
C.本文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同时又运用了对比、比喻、排比、夸张等手法,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D.这篇散文带有作者鲜明的自叙性质,读者能看到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以及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有人说,当今社会,有一样东西几乎让所有人都无可逃避,那就是浮躁的风气。这话虽有些偏激,却道出了许多人欲言难言的自我困惑。
②杂乱吵闹是喧嚣的外在表现,喧嚣的本质则是浮躁,是人们内心的急躁、失衡、不沉稳。浮躁,是丧失定力,随波逐流;是心急如火,投机取巧;是虚浮夸张,一片泡沫;是不要过程,只要结果。人生在世,谁都有各种各样的追求和欲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本无可非议。问题在于,面对浮华世界,人们的欲望变得更大、更多、更急切,由此衍生出浮躁的社会风气。
③浮躁之风盛行,会导致这样的现象:为官者盼望一步登天,为学者盼望一步到位,为商者盼望一夜暴富,为艺者盼望一举成名。也容易出现这样的结果:社会被浮躁之风笼罩,清静的人生、专心的工作、精良的产品,变得稀罕起来;因为求快而忽视了细节和质量,导致一些地方事故多发、反复折腾、劳民伤财。那些整日忙碌赶场子的人,那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那些跟风起哄盲目不安的人,看似日理万机,好像勤奋忙碌,到头来往往难成大事,原因就在于他们“心躁”而无法“心一”。
④对于浮躁,古人总结出了“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的道理。今天的社会日新月异,节奏加速,变化更快、更多、更大,人们对变化的感受极为敏感;但同时也不要忘记,变动不居之中也有恒定不变的规律﹣﹣结果需要过程,成功必得付出。即便是插上了新技术的翅膀,站到了创新的风口,如果没有扎实稳固的知识和技能储备,成功终究是短暂而不稳固的。舒服与辛苦,安逸与劳顿,亦有着互相转换的辩证法。
⑤《道德经》里讲,“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人活一辈子,要想给社会给后人留下点东西,要想实现自我价值,就必须避开社会的喧嚣,拒绝外来的诱惑,祛除内心的焦躁,静下心定下神,扎扎实实、聚精会神地做事,而不要被外界的喧嚣浮躁所裹挟。
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所揭示的,乃是喧嚣之中的宁静心态。内心的宁静,是一种穿越世俗、撇开浮躁的力量。有了它,便可以每临大事有静气,便听不到外界的吵闹嘈杂,便能忍得孤寂、受得清苦、看穿陷阱、看淡诱惑。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静的底色,才有达的境界、定的气质、和的格调,才能让人生剧本脱俗雅致。能够保持内心的宁静,是“大家”风范,亦属常人能力所及。内心的宁静,是最为深厚的修行。让宁静成为心灵的常态,我们不必超脱凡尘,也一定可以专心致志、成就非凡。
(选自2016年4月《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浮躁是当今社会上的一种风气,这种风气几乎让所有人都不可避免,这也是许多人欲言难言的一种困惑。
B.浮躁是喧嚣的本质,它会让人们内心失衡、不沉稳,失去定力,只重视结果而不重视过程。
C.一些地方的工程出现事故多发、反复折腾又劳民伤财的现象,是因为工程负责方一心求快而忽视了施工的细节和质量。
D.如果社会上浮躁风气盛行,那么这就会使社会中多个行业的人们变得急于求成,最终结果却往往是大事难成。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面对浮华世界,无论是古今还是中外,人们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无可非议的追求和欲望,而且这种追求和欲望也会变得更大、更多、更急切。:学§科§网Z§X§X§K
B.尽管今天的社会节奏加速,变化更快、更多、更大,但人们不应忘掉的是“结果需要过程,成功必得付出”这一恒定不变的规律。
C.作者引用《道德经》“静为躁君”、“躁则失君”,是为了证明静与躁有着一种相互转换的辩证关系。
D.陶渊明的“心远地自偏”,是一种能穿越世俗、撇开浮躁,进而能忍得孤寂、受得清苦的宁静心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具有辩证的色彩,作者引用了社会上的某种说法,认为“这话虽有些偏激”,既表明了对这种说法的态度,也自然地引出了话题。
B.文中多处使用引用论证,如③段“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形象地讽刺了表面勤奋忙碌的人,新颖生动,简洁凝练,具有感染力。
C.文中多处使用排比,如④段“即便是插上了新技术的翅膀,站到了创新的风口”就运用了比喻、排比等手法,增强了语言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D.文章结尾的一句话深化了中心论点,得出“让宁静成为心灵的常态”这一结论,号召人们应在喧嚣之中保持内心的宁静。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金石学的兴衰与传承创新

朱凤瀚

①金石学的“金”,主要是指青铜器及其铭文,“石”是指石刻而且主要是指石刻文字。为求将文字资料保存永久而刻于石上,特别是铸于青铜器上,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重要的文化传统。在汉代时,存于简帛上的先秦文献已相当残缺,故商周青铜器铭文与东周以后的石刻文字资料已尤为珍贵。但是这一类文献在北宋以前并未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

②这种情况,直到北宋年间金石学的出现才得到较大改观。研究古代青铜器与石刻能受到学者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金石之学不仅可以证经补史,而且有助于复原古礼,适应了北宋王朝鼓励经学巩固统治秩序之需要。另一方面,金石之学有实证研究色彩,为当时代表进步的史学与文字学发展趋势的学者所推重。北宋时造纸、印刷与墨拓技术得到空前提高,也为金石学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③清代在康熙朝后,开始极力提倡儒家经典之学,推崇“朴学”以巩固其统治秩序。而清初以顾炎武等为代表的学者,强调“通经致用”,重视考据学及小学,遂将与小学密切相关的金石学推到当时学术高端的地位。清代学者在青铜器与金文研究上有不少建树,而石刻方面则着力更多,研究成果亦趋于系统。但此时期被作为研究对象的青铜器等古器物及相当一部分石刻,仍然是零散出土的,且多属未知共存的器物。同时,对古器物形制变化的脉络及其与铭文的关系始终未能厘清,对铭文虽有考证,亦由于未有科学的古文字学理论且囿于传统史观,故进展不大,且研究的路径与结论始终未能摆脱“证经”之套路。

④金石学作为一门属于特定历史阶段、有特定内涵的学问,基本止步于二十世纪初,但对其研究的主要门类,即中国古代青铜器(及各种古器物)、金文与古代石刻的研究,则继金石学之后获得新生。辛亥革命前后,伴随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中国的学术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西方先进的科学思想被引进,特别是“五四运动”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理论结合实际的科学方法,促进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诞生。1925年王国维发表《古史新证》,倡导“二重证据法”,对中国古史研究在方法论上的进步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⑤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央研究院”发掘殷墟开始,中国青铜器研究即从旧金石学范畴进入了现代考古学的研究领域,考古类型学被应用于青铜器研究。郭沫若在其名著《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与《考释》中,借鉴考古学的类型学,提出了“标准器法”。1941年出版的容庚《商周彝器通考》,更在青铜器及纹饰的分类、定名诸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1935年唐兰出版了《古文字学导论》,提出了古文字考释的偏旁分析法与历史考证法,促使古文字学脱离开传统金石学与小学的束缚。史学观念的进步也使金文更好地与传世历史文献相联系,使之成为研究古史的重要资料,与此同时,石刻研究亦渐纳入现代考古学与史学的研究范畴。二十世纪以来照相技术与印刷水平的提高成为传统金石学研究门类获得新发展的重要条件。

⑥从金石学的兴衰与金石研究的新生之历程,可以深切地感到,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研究,其水平的高低是与时代所给予的政治环境、科学世界观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时代的历史需求密切相关的。

(摘编自2016年7月5日《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有一种文化传统,为将文字资料永久保存而将其刻于石上或铸于青铜器上。“金”主要是指青铜器及其铭文,而“石”则是指石刻而且主要是指石刻文字。
B.金石之学可以证经补史,有助于复原古礼,适应了北宋王朝鼓励经学、巩固统治秩序之需要,而且金石之学的实证研究色彩,也很受当时的学者的推重。
C.清朝时期,始终未能厘清古器物形制变化的脉络及其与铭文的关系,也没有科学的古文字学理论,又受到传统史学观的局限,因而金石学研究进展不大。
D.王国维倡导“二重证据法”,对中国古史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的进步起了积极推动作用。郭沫若借鉴考古学的类型学,提出了青铜器研究的“标准器法”。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较之简帛,青铜器铭文和石刻保存的时间更为长久。在汉代时,保存于简帛上的先秦文献已相当残缺,所以商周青铜器铭文与东周以后的石刻文字资料显得特别珍贵。
B.在北宋以前,青铜器及其铭文以及石刻文字等文献资料还不是很受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直到北宋年间金石学出现后,这种状况才得到较大改观。
C.清代学者在金石学研究中,对石刻方面投入精力更多,研究成果亦更加系统化。但此时青铜器等古器物仍是零散出土的,且多属未知共存的器物,研究进展不大。
D.西方先进的科学思想被引入中国,尤其是“五四运动”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理论结合实际的科学方法,促进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诞生。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清初以顾炎武等为代表的学者,强调“通经致用”,重视考据学及小学,金石学因与小学密切相关,被推到当时学术高端的地位。
B.北宋时造纸、印刷与墨拓技术为金石学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20世纪以来照相技术与印刷技术水平的提高使传统金石学研究门类获得了新的发展。
C.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殷墟的发掘,标志着中国青铜器研究从旧金石学范畴进入现代考古学的研究领域,石刻研究也逐渐被纳入现代考古学和史学的研究范畴。
D.金石学作为一门学问,属于特定历史阶段,具有特定内涵,在20世纪初已停滞不前,但对其研究的主要门类,则继金石学之后获得新生。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在坟墓中的旅行
威廉·伯克·米勒
新闻背景1925年1月,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弗洛伊德·柯林斯的山地青年在其父亲的农场上探寻一个能够吸引游客的大洞穴时,不幸陷入困境。在那个大洞穴中,柯林斯被一块巨石卡住了左脚,动弹不得。人们想尽办法施以援手,还是未能把柯林斯从困境中解救出来。19天后,饱受折磨的柯林斯惨死在洞穴中。在此期间,美国报界对此事进行了大量报道。当时正在《路易斯维尔信使日报》担任记者的米勒曾冒着生命危险5次进入洞穴,试图帮助柯林斯脱险。以下摘编的便是米勒系列报道中的一部分,它写于柯林斯被困的第5天,并获得1926年“普利策新闻奖”。
弗洛伊德·柯林斯正在经受着几乎难以描述的折磨,但他对被活着救出去仍然满怀着希望,今晚6点20分我最后一次看他时他这样对我说。
在亲自进到里面之后,我才明白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危急关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能迅速行动起来,但我琢磨出了其中的原因。
我曲着双膝进入洞口,通道的直径大约为5英尺。走完80英尺远的陡坡后不久,前面就是相当平坦的地面。
从这里开始,我不得不像蛇一样蠕动。地面上每寸地方都是水,没爬几尺远,周身就湿透了。每时每功我都感到愈来愈凉。似乎要这样无休止地爬下去,但是,爬了大约90英尺后,我到达厂个非常小的隔间,比隧道剩余的空间稍微大一点点。
片刻的喘息之后,我再度开始爬向那个被困者。脏水溅在我的脸上,周身麻木,但我不能停下来。
最后,我下滑到一个8英尺远的陡坡上。少顷,我看见柯林斯,于是喊他,他咕哝着应了一声。
手电光照到了一张脸,那张脸上分明写着长时间的痛苦,因为自从周五上午10点钟陷入这里后,在每一个清醒的时刻,柯林斯都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他的嘴唇发紫,脸泛白。我意识到,要使他能活下去,必须采取某种行动。:学+科+网
在我看清他的脸之前,无论如何,我不得不将盖在他脸上的亡块油布掀开。
"放回去,"他说, "放回去——水!"
这时,我才注意到,水一滴滴地从上面滴下来,每一滴都打在柯林斯的脸上。最初的几小时他不曾介意,但持续不断地滴水几乎使他要疯狂起来。这天的早些时候,他的兄弟将这块油布带给他。
这使我想到了旧时的水牢,我战栗了。
在这趟行程的尽头,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工匠们曾经钻洞穿道到我已到达的地方,但仍然够不着的原因。像他们曾经经历的那样,我精疲力竭,从头到脚感到麻木,寒气刺骨,空气污浊。在短暂的这段时间,我逐渐体会到柯林斯经受的痛苦是什么滋味,但我还是不能彻底地理解。我确信我将出得去,但柯林斯除了希望之外别无他法。我没有肉体上的痛苦,而柯林斯的一只脚夹在一块6吨重的岩石的天然裂缝里,无时无刻不经受着痛苦。
我试图爬过柯林斯的身体到岩石那儿,但他的身体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空间。我挤进去设法帮他,直到他恳求我下来。
“疼——太疼了!”他说。
柯林斯躺着,向左侧斜着,以至于他的左脸颊触到了地面。两只胳膊牢牢地卡在他身旁的石头缝隙里,仿佛真的被套上了——自然界的贴身衣。
我跟在路易斯维尔消防署的罗伯特·伯顿上尉的后边,柯林斯的弟弟霍默·柯林斯以及盖伊·特纳跟在我后面。霍默·柯林斯带来了全套衣帽,我们终于给他兄长穿上了。
被困者尽可能地挪转,以最大限度地配合我们,最后,我们在柯林斯身上系根绳子准备拖他离开。我们尽力拉,看上去好像前进了许多,实际上只将他挪动了5英寸远。
也许我们做过这种事,但我几乎回想不起它。我们中的所有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片刻之后,我们的力气使完了,再不能做了。
我们看见,柯林斯的弟弟带给他的垫子和盖的东西还在原来的地方,他正在休息(我们尽可能地让他觉得舒服)。
随后,我们在他脑袋附近放了一盏装满了油的灯。
我们道了再见,最后一个人开始后退。不久我发现出去的路比进来时更糟糕。开始一段时间我简直向后爬不了,但爬过一阵后,我也能爬快了。
每爬一步,脏水似乎就溅在我的脸上。我不再在意它,因为我已经麻木了。我常常被堵在斜坡上,水就顺着脖子向下流,但如我所说的,我感觉冷到了极点。
最大的安慰是,我们来到了离出口处还有大约一半路程的那个小隔间,对救援者来说,这是唯一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发现,低头、向后挪动双脚,使我可以环顾四周。
这一下可帮了大忙,不到20分钟后,我便已经置身于从出口处射进来的光亮之中。但是,在到达出口之前,我发现同行的两位再也不能前行了,我用尽所剩无几的气力才把他们弄出来。
(选自《普利策新闻桨名篇快读》,有删改)
【小题1】标题“在坟墓中的旅行”的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分别包含了人物内心怎样的情感?(4分)
(1)“放回去,”他说,“放回去——水!”(2分)
(2)我们在他脑袋附近放了一盏装满了油的灯。(2分)
【小题3】这是一篇报道抢救被困者的新闻,为什么却重点叙写记者进出洞穴的过程?(4分)
【小题4】在美国报界当时的大量报道中,米勒的这篇报道脱颖而出,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对这篇新闻社会价值的理解。(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习题。

断腿母狼

邓  林

外公是生产队的护林员,他和外婆住在黄巢坪山上的小木屋。木屋的四周有竹篱笆围着,种着玉米、番薯、青菜、萝卜,养着十几只鸡鸭。

那天,外公外出巡山,走到白佛崖底时,听到了动物凄惨的叫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被野猪夹夹住了后腿的狼。狼满嘴是血,一条后腿已经断了一截,脚爪子连着皮,和另一条腿一起,夹在野猪夹里。狼为了自救,活生生地咬断了自己的一条后腿爪子,正打算咬另外一条腿爪子。

外公向来对狼没有好感,砍下了一棵小树做木棍,打算结果狼的性命。狼没有龇牙咧嘴,目露凶光,只是轻轻地哼哼着,眼里竟然流出了泪水。外公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崽的母狼,从它那滚圆的肚子可以看出。

外公对母狼有了怜悯之心,丢下木棍,试探着靠近母狼,狼也不挣扎——它太疲乏了,怀崽加上失血过多,已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当外公弯下腰,用力掰开野猪夹,取出母狼那条受伤的腿时,母狼已经昏死过去。外婆看到外公把狼带回家很生气,一定要外公把狼打死。那刚刚苏醒过来的母狼,眼泪又吧嗒吧嗒地落下来。外婆心软了,同意让母狼留下来。

外公在鸡棚旁给母狼做了个窝,端来一盆玉米糊。母狼凑过来闻了闻,舔了舔,而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外婆说:“狼是吃肉的动物,光吃玉米糊,营养不够,腿上的伤好不了,它肚子里的崽子也保不住。”外婆敲了两个鸡蛋在食盆里。母狼闻到了腥味,贪婪地把嘴巴伸进食盆里。

第二天一大早,外公走到狼窝一看,大吃一惊:母狼的身边多了四只毛茸茸的小狼崽。外公外婆很高兴,听说野狼驯服了就是威猛无比的狼狗。从小好好调养,说不定明年就有了四条出色的狼狗,到那时,就不用再担心黄鼠狼来叼走小鸡小鸭了。以后每天,外公外婆都把鸡蛋留给母狼吃。母狼的奶水很充足,四只小狼崽养得胖胖的。

一个多月过去了,母狼的腿伤好了许多,但那条被它自己咬断了一截的脚爪,长不出来了;那条骨折了的腿,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小狼崽一天天地长大,它们跟外婆养的鸡鸭混熟了,经常在一起玩耍,互相之间没有一点惧怕。

那天夜里,外公外婆迷迷糊糊中听见了鸡的尖叫声,没在意。天亮了,外婆发现下蛋最多、最大的芦花鸡,竟被咬断了脖颈——死了。外婆认定是小狼崽干的,随手抄起一把扫帚,追着小狼崽就是一阵痛打,破口大骂:“你们这些畜生,忘恩负义的东西,没有芦花鸡下的蛋,你们能有今天?”

之后一连三天,鸡窝平安无事。外公外婆渐渐地把这件事忘了,依然每日两餐给母狼喂食。这天早上,外婆发现又少了两只母鸡。很快在篱笆边上找到了两只母鸡的尸体,它们也被咬断了脖子。外婆气极了,拿过一根竹竿,见着狼崽就打。小狼崽被追得四处逃命,撞开篱笆,逃进了树林。看着外婆追打小狼崽,母狼在窝里唔唔地叫着,流着泪。

当天晚上,四只小狼崽没有回窝。第二天,外婆打开鸡棚,竟然又有三只母鸡和一只麻鸭被活生生地咬断了头颈——四只小狼崽为报复外婆,竟然各自咬死一只!外婆火从心头起,对着母狼就是一顿痛打:“养不教,母之过,你这不知好歹的畜生!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母狼也不躲闪,只是哀嚎着,流着泪。

    天亮了,外公外婆听到轻轻的敲门声。外公打开门一看:门槛上坐着那条断了后腿的母狼,母狼的身后,齐刷刷地躺着四只小狼崽的尸体,小狼崽的嘴都被咬得稀烂,惨不忍睹。母狼看到外公开了门,拖着受伤的双腿,缓缓地爬到门外的大石头上,然后转过头,对着外公外婆,嗥嗥地大吼两声,滚下了悬崖。

外公外婆都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听说过野兽会自杀的。显然,那四只小狼崽都是被母狼咬死的。外公外婆看到这个情景惊呆了。他们不再为死去的鸡鸭伤心,反而为母狼杀死狼崽,滚崖自尽,感到过意不去。外公来到悬崖底找回母狼的尸体,在屋后的树林里,把它和四只小狼崽埋在一起。

当天夜里,鸡棚里又传来了鸡的尖叫声。外公外婆赶到鸡棚,在雪亮的手电光下,两只黄鼠狼正在咬着鸡的脖子…… 外公外婆明白了:原来咬死鸡鸭的凶手,不是小狼崽,而是黄鼠狼!外公外婆眼里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始部分写小狼崽和鸡鸭混熟了,互相之间没有一点惧怕,还能一起玩耍,是为了接近鸡鸭,为后面小狼崽被外公外婆认为是咬死鸡和鸭凶手的情节作铺垫。

B.当外婆第一次给母狼吃鸡蛋的时候,母狼闻到了腥味,很快把嘴巴伸进食盆里,这说明狼凶残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的,不会因为人的恩情而改变。

C.外公外婆养的鸡鸭被咬死的数量由一只鸡增加到两只鸡,再增到四只鸡鸭,外婆的行为由追打小狼崽,到痛打断腿的母狼,感情也由生气逐步变为愤怒。

D.断了后腿的母狼将小狼崽的嘴咬得稀烂,惨不忍睹,四只小狼崽的尸体齐刷刷地躺在母狼的背后,此处属于细节描写,凸现了母狼复杂而丰富的内心活动。

E.小说结尾写外公外婆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泪水的背后有为母狼杀死狼崽、滚崖自尽而感到的难过之情,也有对母狼一家的死感到的惋惜之情。

(2)小说中的母狼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3)作品是怎样叙述断腿母狼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有多处描写了母狼的叫声,每次叫声表现不同,心理也不一样。请选择三处描写,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