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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教授的底牌
(台)郑明娳
不记得从何时开始,竟听到有人以“教授”之名呼我。刚开始时,非常不习惯,总是弄不清对方在叫谁。过一阵子,会愣一下,方悟了过来。而今日子久了,渐渐“耳熟能详”,谁叫我又姓郑呢,越听越耳顺的“真焦瘦”,越想越合我那又焦又瘦的形相。
在讲台上“盖”了十几年,已算是资深的误人子弟者,从来不敢自觉有资格对年轻人传道授业解惑。实在说,自己老感到营养不良,腹苟原极赛滞,阮囊又常羞涩,加上先天不良.后天失调的身材,哪能不算是真正正牌的“焦瘦”呢!
在纯做女儿的时代,父母承认我是只书蠢虫,也就纵容我对家事的不闻不问。有一天,当我成为自己小家庭的一家之主时,衣食住行,向夹不讲究的人,自帐也是因陋就简,有个窝蹲.已常感福分不浅,没想到招待过三次客人——当然只招待得起滚水泡茶——之后,居然连惹三次严重警告:如今不比孔子时代,居陋巷的颜回虽然博得夫子赞美,却因营养不良、居住环境污染而短命!
训话的人是那么振振有辞,使我立刻反省一下自己的陋室:房子是陈旧了点、空间是逼几了点、光线是队晤了点、家具也老爷了点……殊不知这正合我这么“焦瘦”的人居住。在一切从简的原则上,我的客厅充当了书库,只见书架,不见沙发——这大约是最令朋友不满的一点。不过,访客坐在硬餐凳上总是坐不久,岂不很省事?与儿子共用的卧房兼书房又兼儿童娱乐室,地板上几乎每天都堆满了我的书及他的玩具,那自然是访客止步的禁地。
由于我这个人无能,在厨房里永远变不出什么好汤好水,加上人丁单薄,便没有下厨房学展身手的念头。好在二十世纪物质文明早已提供我便宜又实用的冰箱,冰库里经常可以储藏冷冻水饺、汉堡、肉粽,一趟车便可载回半个月的熟食。既省时省事又可保持身材“长寿”。虽然很少想到白居易,可是却乐天安命,从来不曾感到大台北,居不易。
不幸的事总是会偶发的。有一天,司马中原先生光临寒舍,我当然只端出一杯立刻烧水冲泡的即兴清茶,绝不合乎周岂明所提供的“自然主义的茶”,因为从客人喝茶时屡皱眉头便宜可以推知一二,粗茶硬板凳地聊了半小时,已到晚餐时间,我知道冰库里的那些玩意儿绝不能拿出来“怠”客,便提议请他老人家到外边上馆子,他居然说还得赶回家替太座烧饭。但是又聊了半小时,他并没有走的意思,儿子看完卡通,跑过来很诧异地问:“今天怎么没有准时吃饭?”我只好再提外吃之议,司马表示已跟太座说好了,不能在外久留,但仍无离绪。我只好打开冰箱,用最快的速度把残菜剩饭齐倒在一个钵子里,再飞快地把它丢进电锅中,盖上盖子,按下开关。但不幸的是,电锅摆在客厅兼餐厅的鞋柜上,我虽然用纪政般飞跃羚羊的速度从冰箱冲到电锅边,且企图用身体遮住钵子的内容,可是司马是个积三十年透视人生经验的小说家,我的围堵政策怎躲得过他的X光眼的扫描呢。
他开始拿出长辈的姿态了:你这样的晚餐还是给人吃的吗?……结论是:难怪你们母子都面有菜色!我的理由是目前在外边偶有应酬,总是大鱼大肉,撑得人胀胀的,平时家居好简单些可顺便洗胃。谁知他老人家更不以为然:现代人人讲究营养均衡,美食主义,你这种三餐一大饱两餐一小饱的是哪一世纪的食法?
我私下的结论是:自己跟孔子比较没有“代沟”,他老人家讲:“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说不定还嫌我冰牛奶加面包已过于奢侈呢。从此以后,我极害怕吃饭时间司马大人来临检。
我固执地相信一名“教授”的专任职务是读书,兼任任务才是教书。只有不停地吸收新养料,授课才能活水不断。至于演讲、评审、编书甚至交友等工作实只能放在“休闲时间”偶作一秀。尤其对一个天资驽钝的人,像我,读书更得人一己百、人百己午的多花些力气才行。再者,我读书偏有怪癖,总要为写点什么才读得最有效率,因此趴在桌上成为我最惯常的姿势,美容院的小姐替我修指甲,便猜到我的职业是抄写员。由于正常工作时间不容剥削,因此其他工作时间只好合并解决。洗头的时候,可以把寄赠的杂志浏览一遍;搭车的时候,可以边构思上课的程序;下课十分钟,把当天的报纸翻完。边烧饭、边洗衣;边替儿子洗澡、边替他复习功课;边吃饭边进行“亲子活动时间”。我早已习惯边走边胡思乱想,因此迎面而来的熟人,也经常视若无睹,终于挨上目中无人之骂。有一次,从邮局信箱里拿出一叠信,边走边折阅,突然有个人冲着我说:喂!下次不要在马路上边走边看东西哦!原来我已走上大马路了。并非市虎特别礼让“教授”,面是因为我焦瘦的体形,小得让他们撞不到。回到家,恰好把该处理的信件留下来,把该丢的资料垃圾桶。由于性子急,训练出相当的快动作,常想自己可能有资格参加马拉松赛,因为走在路上时我几乎在练跑。
上课是教书匠最苦也最乐的时候。是甘是苦,要看上的是什么科目。例如学校派我上“四书”,对于不谙义理的我,要在一学期内讲授《大学》——《大学》正文一共有一千五百字,以我惯常快节奏的讲课速度,并用上高中国文的方式,两个钟头便可以把一学期的课程上完。不论如何提醒自己说话慢点,上课时迟到一点,下课早退一点——一个学期还是遥遥乎其远哉!在讲台上真是如站针毡!
当然,对于擅长义理的人而言,讲“四书”乃是莫大的享受。我上现代文学或古典小说,总感到自己比较“物尽其用”些。偶然发现还能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时,灵感也会左右逢源、纷至沓来。尤其文学课程是一种再创作的工作,当兴会淋漓时,焦瘦的我,有时不免膨胀自己的智商,还以为具有两把刷子哩。也因为偶能意兴踹飞,又时常能笑自己可笑之处,上课自然有莫大的快乐,也就忘了是否误人子弟啦。
我的形式生活可能太呆板,物质生活可能贫瘠,但是我都不曾因此而感到任何“委屈”。我的快乐建筑在一篇简陋的稿子赶完的那一刹那,一堂平凡的课却使我自得的时候。我焦瘦的底牌确然欠缺光华,但是,哪些个人不珍视他自己的敝帚呢!
【小题1】简要赏析文章第一自然段。(4分)
【小题2】文中亮出教授的“底牌”有哪些?请简要概括。(5分)
【小题3】分析文章具体叙写司马中原先生来访的作用。(6分)
【小题4】试探究文中透视出作者人生情怀。(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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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两块面包
美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脱下了蓝点丝绸背心,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一段中就交代“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后来又写道“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这正是伏笔和照应的写法。
B.当玛莎小姐认为巴姆勃格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时,当玛莎小姐为他的困窘生活及日渐消瘦的身体担忧时,当玛莎小姐偷塞黄油而预祝她的梦想成功时,读者却清楚地知道事情的真相。
C.玛莎发现巴姆勃格“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是小说情节的关键,没有这个细节,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情节的发展。
D.从巴姆勃格怒斥玛莎这个情节中可以看出,作者塑造这个不近人情的形象是为了与玛莎形成鲜明的对比。
E. 微型小说因为篇幅短小,极易一览无余,因此,一个异峰突起,出乎意外的结局就显得特别重要,欧•亨利深谙个中奥妙。《两块面包》这篇微型小说无疑也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小题2】文中画线的三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塑造的主人公玛莎的形象。(6分)
【小题4】对于小说中造成主人公爱情悲剧的“误会”,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误会是生活之中的必然;也有人认为这是欧•亨利小说的艺术技巧;还有人认为误会是可以避免的,避免误会就可以减少生活悲剧。你同意哪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现行金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到了必须加以改革的地步。但是,如果进行改革就势必破坏商业银行的固化利益,导致地方政府与银行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强烈反弹。客观上,中央政府需要一个体制外第三方力量作为金融改革开路先锋,或者说需要一股避免正面强攻的迂回包抄奇兵,余额宝应运而生。一开始,余额宝是一种旧金融中介们还没有充分认识的新事物,因此在余额宝出现初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给余额宝提供了迅速壮大的机会。随着余额宝规模日益庞大,商业银行才感受到切肤之痛,开始组织反击。有人攻击余额宝导致货币市场资金短缺,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耸人听闻的“吸血鬼”概念加以妖魔化,并强烈要求政府取缔余额宝,急于置之死地而后快。
那么余额宝的本质是什么?其搅动中国金融一潭死水的力量从何而来?
就产品自身而言,余额宝的本质就是以互联网为交易渠道的新型金融中介。它是一个把金融商品生产者和金融商品消费者高效聚合在一起的互联网中介服务商。
这类互联网中介服务商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秉持“薄利多销”的经营理念,力求以低利润率的高水平服务获得尽可能多的用户,有的甚至以初期无利润的高水平服务获得市场占有率,待人气爆棚之后才逐渐开始尝试收费服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互联网企业一开始就处于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中,善待客户是互联网企业求生存的基础和前提。
但互联网技术、高收益率和“薄利多销”理念只是余额宝成功的基础条件,而不是其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金融产品成功的关键是信用。无论债券、股票、基金乃至房地产和收藏品,金融产品和类金融产品的价格归根结底取决于产品的信用,即产品向消费者履行保值增值承诺的能力,这决定着消费者是否购买以及愿意以什么价格购买,就像相信房价涨幅大于资金利率的投资者才会购买房屋。
余额宝成功的关键因素来自阿里巴巴集团乃至马云个人的实力作为信用背书,再加上名企名人的新闻宣传效应形成的信用度提升,正因为很多人通过新闻了解到余额宝并相信自己的财富能够得到保值增值,才会趋之若鹜。这与传统商业银行借助国家信用达到高信用度如出一辙。
商业银行贷款行为在余额宝冲击之下变得相对趋于良性,开始降低利率贷款给经济效益优秀的企业,而对高风险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收紧信贷,这对于控制地方债务危机和房地产泡沫是有益的。当然,商业银行正常化必然意味着暴利的消失,但这却是中国经济的福音。
因为余额宝及其蜂拥而出的追随者已经打破了银行固有的格局,形成了日益壮大的第三方力量,甚至迫使银行自己也纷纷推出各类余额宝。但正因为有银行获利者的强烈反弹,监管层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管制,以平衡体制内外力量,因此就有了央行限制第三方支付的政策。虽然其中拿捏并不一定得当,但监管层始终会追求改革与稳定并重的方针。
其实,银行可以和余额宝形成一种正常的竞争关系。因为储户存款去向不仅仅取决于利率高低,还取决于可靠性。国有商业银行相对于私营企业,仍然具有信用优势,当下的许多中国人就因为担心余额宝们的资金安全问题而宁愿把钱存在年利率0.35%的活期存款里。
正因如此,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失时机地宣布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在望。可想而知,一旦存款利率管制放开,银行存款利率上升,余额宝的发展势头就将受到遏制,对银行的威胁程度就会下降,市场竞争态势将趋于阶段性均衡。
(黄人天《余额宝有利于金融体系正常化》,有删减)
【小题1】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关于“余额宝”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余额宝的出现不但使得地方政府强烈反弹,更引起了商业银行的恐慌。
B.余额宝的成功,建立在互联网技术、高收益率和“薄利多销”理念的基础上。
C.老百姓对余额宝的追捧,在很大程度上是信任阿里巴巴集团以及马云的个人实力。
D.余额宝的资金安全问题也将成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一大障碍。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信息的一项是:(    )
A.余额宝的出现,促使金融产品更加多样化。
B.余额宝兴起初期,旧的金融中介对它重视度不够。
C.商业银行和余额宝之间的竞争势必水火不容。
D.相关部门将制定金融政策对市场竞争进行调控。
【小题3】余额宝作为“搅局者”激活了金融市场这一潭死水,请结合历史或现实,举例谈谈你对这类“搅局者”的认识。(5分)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

鲁侍萍 她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她了。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她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

鲁侍萍 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 (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侍萍 我姓鲁,老爷。

周朴园 (喘出一口气,沉思地)侍萍,侍萍,对了。这个女孩子的尸首,说是有一个穷人见着埋了。你可以打听到她的坟在哪儿么?

 …………

鲁侍萍 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周朴园 (惊愕)什么?

【小题1】周朴园把年轻的侍萍说成是“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其目的是
A.赞扬侍萍,表达自己对侍萍的眷恋之情。
B.明为赞扬侍萍,其实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
C.说侍萍很高贵,是为了衬托自己的地位,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D.为自己开脱,并表达自己的愧疚之情。
【小题2】三十年后,周朴园对侍萍仍念念不忘并不断向别人打听其下落,对这种怀念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是人之常情,因为他对鲁侍萍很有感情。
B.是做给别人看的,目的是要借此强化他在家庭与社会上的地位和声誉。
C.是真诚的,因为从前的侍萍美貌贤淑,而现实的家庭生活不如意,加上他做了亏心事,一直受着良心的谴责。
D.极为复杂,既有对从前美貌贤淑的侍萍的怀念,又有忏悔的表示,也是为了美化自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把栏杆拍遍(有删改)    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掠,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他不计较“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怕馋言倾盆。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老实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永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我敢大胆说一句,《破阵子》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5000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唐代诗人卢纶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像、抒发和描述。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个爱国臣子,一遍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可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是一首好词了。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虬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棵草。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当的吗?有思想光芒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三百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小题1】作者认为,辛词有别于其他诗人,别具特色,具体指哪两个方面?(4分)
【小题2】请分别说出下列句子在文中的意思。(6分,每小题3分)
(1)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
答:     
(2)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虬劲的龙头拐杖。
答:     
【小题3】作者说“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其理由是:(4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第二段概述辛弃疾一生的经历,既是对第一段内容的具体解释,也为下文全面展开评述作了必要的铺垫。
B.第三段例举杜甫、卢纶的诗句,意在通过对比,突出辛词的笔力之深。
C.第五段通过苏轼与辛弃疾的比较,说明了动荡的时代,坎坷的人生对于一个文人的特殊意义,“身穷诗乃亨”,就是这个道理。
D.最后一段是全文内容的总结,高度评价辛弃疾在中国诗歌史上的独特地位和价值,也阐明了作为文人具有才能和思想的重要性。
E、本文以记叙为主,兼抒情性的议论,笔力纵横驰骋,内容博杂丰富,见解独到深刻,有散文大家之风。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朱自清 匆匆而去,背影长留
6岁时,朱自清被送进私塾。儿时,他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中度过的。看到老师给了好评,父亲就点头喝酒,顺手还会奖给他几粒花生米,若是看到评语不好,就会忍不住斥责,一把将卷子扔进炉膛。
父亲自小严格的传统文化、立志教育,铺就了朱自清的文学道路,就连他严肃、拘谨的性格也多半与此有关。
若说父子之间的嫌隙,后世研究者猜测,最主要的原因是朱自清的父亲喜欢女人。
1917年的冬天,朱自清回家为祖母奔丧,看到的是“败家的凶惨”和“一年来骨肉间的仇视”。因为姨太间的纷争,父亲遭人举告,连烟酒公卖局的差事也丢了。丧事是举债办的,料理完丧事,父子俩一起离家。朱自清回北京读书,父亲则是去徐州谋生活。在南京浦口车站,他们俩分手告别。
发生在1917年的这一别,经过整整八年的埋葬,在朱自清也有了四个儿女之后,父亲的种种化成了《背影》的文字。《背影》发表以后,朱自清把这篇作品从北京寄到扬州的家中,父亲看后,感动得不得了,流泪了。
朱自清的散文美,流传广,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他是以新诗创作登上文坛的。带着对新生命的感悟,他加入了新潮社。此后人生境遇变迁、种种压抑,朱自清每每用诗歌记述。
南方的五年,是朱自清物质生活拮据窘迫的五年。但这段日子里,他和叶圣陶、俞平伯等人联络,创办了《诗》——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个诗刊。遗憾的是,以新诗闻名新文化舞台的朱自清,走上清华的讲台后,却很少写诗,多以散文的形式将自己对生活的感悟记录下来。
朱自清曾说,他的散文可以分两类:一种是有意为之,如《荷塘月色》;另一种是自然流露的,如《背影》,只是意在表现自己。朱自清的文字常常是直抒胸臆,简单明了。有后人就因为在朱自清的文章中找不到所期望的那种“思想”,而讥笑他的文章是小学生作文。对此,朱自清早就做了说明,“能够在作品中充分表现自己的,便是永久的。”
永久的有《背影》,有《荷塘月色》,有朱自清和俞平伯同游南京秦淮河,见“桨声灯影连十里, 歌女花船戏烛波”,于是约定以所见所感完成的同题散文。就是这样的一篇散文,打破了当时白话不能作美文的迷信。
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竟开了16门课。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担任系主任多达16年,是对形成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
当年,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开设《中国新闻学研究纲要》,后来的研究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平原这样评价,“当时的清华中文系面临着一个问题,如何挑战已经蔚为奇观的北京大学。所以,它必须有一个发展自己的方针和策略。朱自清的《中国新闻学研究纲要》不是平白出来的,他是对着当时北京大学国文系的日渐守旧,而发展出来一种新的论述策略。”
但朱自清的探索在当时却遭到了一些老学究的非议,有人说在堂堂清华大学,讲授当代小说诗歌散文这些不入流的学问,有辱大学门庭,到了1933年,中国新文学研究被停了。
或许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知道了朱自清的珍贵,80多年后,有人在朱自清写《荷塘月色》的地方建了座凉亭,为以工科著名的清华大学添了一抹人文色彩。少见的是清华园有两座亭纪念朱自清,除“荷塘月色”外还有一座“自清”亭。
朱自清曾说,“人生上寿百年也做不了多少事情”,但他只活了50岁,朱自清走了,那一天是1948年8月12日。
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校长梅贻琦哽咽道,你20年来为了责任亏了身体。清华教师送的挽联是“使顽夫廉,懦夫立,求经师易,人师难。”
(节选自《城市晚报》)
【小题1】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朱自清的主要成就。(4分)
【小题2】分析文章标题“朱自清 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有什么好处。(5分)
【小题3】朱自清说“能够在作品中充分表现自己的,便是永久的”,你是否认同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和实际进行探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