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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7分)
农 家
【德国】黑塞
①当我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福地时,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仿佛终于又站在我理应站的山的那一边。这里,太阳更亲切,群山更红,这里生长栗子、葡萄、杏仁、无花果,人们善良、友好、彬彬有礼,虽说他们都很贫穷。他们所建造的一切,看来是那么好,那么恰当而可爱,仿佛都是自然生成的。房屋、围墙、石级、道路、种植地和梯田,这一切既不新也不旧,这一切仿佛不是靠劳动建造的,不是用脑筋想出来的,不是巧夺天工的,而是像岩石、树木、苔藓一样自然形成的。葡萄山的围墙、房屋、屋顶,这一切都是由同样的褐色片麻岩石砌成的,这一切相辅相成,像弟兄手足一般。没有一样看来是陌生的、怀有敌意的和粗暴无情的,一切都显得亲切、欢畅和睦邻友好。
②你愿坐哪里就坐在哪里,围墙上、岩石上、树桩上、草地上或者土地上,全都可以;不论你坐在哪里,你周围都是一幅画和一首诗,你周围的世界汇成优美而幸福的清音。
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他们没有牛,只有猪、羊和鸡,他们种植葡萄、玉米、果树和蔬菜。这所房屋全部是石头砌成的,连地板和楼梯也是,两根石柱间一道凿成的石级通往场院。不论在哪里,植物和山头之间,都浮现出蓝色的湖光。
忧虑仿佛已留在雪山那边了。处在受折磨的人和可憎的事情之间,人们的忧虑实在太多了!在那里,要找到生存的理由,是那么困难,又是那么至关重要。不然的话,人该怎么生活呢?面对真正的不幸,人们煞费苦心,郁郁寡欢。——在这里,不存在难办的问题,生存无需辩护,思索变成了游戏。人们感觉到:世界是美丽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是万念皆灭。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我把双腿伸进草丛里,并希望它们变得更长一些。
⑤我愿成为一个巨人,那样,我就可以把头枕在积雪旁一处高山牧场上的羊群中间,我的脚趾则伸进山下深深的湖中去戏水。我就可以这样躺着,永远不站起来,在我的手指间长出灌木丛,在我的头发里开出杜鹃花,我的双膝变成前山,我的躯体上将建起葡萄山、房屋和小教堂。我就这样躺上千万年,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对着湖水眨眨眼睛。我一打喷嚏,便是一阵雷雨。我呵上一口气,积雪融化,瀑布舞蹈。我死了,整个世界也死了。随后我在宇宙中飘洋过海,去取来一个新的太阳。
⑥这一夜我将睡在哪里?反正都一样!世界在做什么?创造出了新的神、新的法律、新的自由?反正都一样!但是,这儿山上还开着一朵樱草花,叶子上银珠点点,那儿山下的白杨树间,甜蜜的微风在歌唱,在我的眼睛和天空之间,有一只深金色的蜜蜂在嗡嗡乱飞——这可不是一回事。它哼着幸福的歌,它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
【注】赫尔曼·黑塞(1877-1962),德国作家,后入瑞士国籍。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个爱国者,却不为当政者所容;他反对战争,向往和平,却遭到德国沙文主义者的攻击。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农家》是一篇游记体散文,但作家侧重点不单纯在风光的游览上,他在景物的描摹中渗透了内心的感受,使文章充满了诗情画意。
B.文中农家的一切显示出超脱尘世的自然美、和谐美,这情景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很有几分相似,两位作者的思想感情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有着真实与虚幻的区别
C.第三段点出“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意在指出现实社会是贫富悬殊不合理的社会,表达了作者对贫穷农民深切的同情。
D.作者说“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含义是:生命短暂,而农家的世界实在让人流连,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尽情享受这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生活。
E.文章最后写一只蜜蜂“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意在说明大自然才是永恒的,大自然的变化才能称为历史,否定了人类的世界史。
(2)文章开头写道“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对这一句如何理解?(4分)
(3)第四段中作者写“雪山那边”有什么作用?(4分)
(4)在第五段中作者用了怎样的写法?抒发了什么思想感情?(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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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达尔文的兰花
1862年,在《物种起源》发表3年后,达尔文出版了一部研究兰花的著作。达尔文研究兰花的目的,是要证明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为《物种起源》提供补充材料。
野生兰花有两万多种,花的形状、大小、颜色、香味千奇百怪,但是目的只有一个:用花香吸引昆虫(或蜂乌)来采蜜,花粉沾到了它们的身上,就能帮助兰花传粉。因此兰花的繁衍离不开这些授粉者,不管它有着什么样奇怪的形状、构造,也都是为了适应授粉者。授粉者为了能采到花蜜,也要适应兰花。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进化。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这是达尔文研究兰花一书的主旨。
但是有一种原产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却让达尔文感到了为难。这种彗星兰拉丁文学名的意思是“一尺半”,其名称源自它那“令人惊骇”(达尔文语)的花的形状:它有又长又细的花距,从花的开口到底部是一条长达28.6厘米的细管,只有底部3.8厘米处才有花蜜。“什么样的昆虫能够吸到它的花蜜?”达尔文大胆地预测:“在马达加斯加必定生活着一种蛾,它们的喙能够伸到25厘米长!”
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的哥哥曾经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说明达尔文的预测并不那么荒唐。1903年,这种蛾终于在马达加斯加被找到了——一种长着25厘米长的喙、像小鸟一般大小(展翅13—15厘米)的大型天蛾。它被命名为“预测”。这时候距离达尔文做出预测已过了41年。
达尔文之所以敢于做出这个令人惊骇的预测,是因为他深知自然选择的威力。兰花的花距应该略长于授粉者的喙,这样授粉者在尽量伸长喙去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身体挤压到花冠,花粉才会沾到授粉者的身上。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兰花的花距越长,就会迫使授粉者沾到更多的花粉,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反过来,授粉者的喙越长,就越容易吸到花蜜,有更充足的营养,也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如此这般长期互相竞赛的结果,使兰花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天蛾的喙也变得越来越长。
在南非,生活着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也长着细长的喙,长度可以与“预测”天蛾相媲美,但到目前为止,在当地人们还没有发现细长的花距的花。在马达加斯加还有一种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的兰花,它的花距还要长,长达40厘米。1991年,美国昆虫学家基因·克里茨基(Gene Kritsky)学达尔文做出预测:在马达加斯加还存在着一种未知的大型蛾类,其喙长达38厘米!
这个预测还未被证实。这种兰花在野外已经绝迹了,靠人工栽培存活了下来。它的传粉者是否也已灭绝?我们只能希望,它能靠吸取其他花的蜜而生存下去。也许用不着再等41年,又会有一种奇特的天蛾令人惊骇。
【小题1】下列关于彗星兰进化成目前这种形状的原因,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了使授粉者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能沾到更多花粉,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
B.为了使得昆虫(或蜂鸟)能够采到花蜜,彗星兰的花距才进化成细长的奇怪形状。
C.彗星兰的花距越长,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后代彗星兰的花距也就越来越长。
D.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是它和天蛾的喙长期互相竞赛,自然选择的结果。
【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达尔文认为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他对于兰花的研究,很好地补充了《物种起源》材料的缺陷。
B.喙长的天蛾,容易吸到花蜜,营养更充足,容易留下更多后代,于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天蛾的喙变成现在这样长。
C.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证明了达尔文的预测是有科学依据的。
D.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的花距长达28.6厘米,让达尔文惊骇;现实中没有能够吸到它的花蜜的昆虫,又让他为难。
【小题3】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变化,因而彗星兰的花距和天蛾的喙将会不停地竞争,不断地增长下去。
B.如果马达加斯加那种喙长38厘米的未知大型娥类能够依靠吸取其它花的花蜜而生存下来,那么,41年之内,人类就能找到它。
C.马达加斯加那种花距长达40厘米的兰花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它是从花距长28.6厘米的“一尺半”的彗星兰进化来的。
D.生活在南非的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细长的喙可以与“预测”天蛾相媲美,在那里应该有细长的花距的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多选题5分,共19分)
一片赤心在丹青
韩小蕙
(D吴冠中的艺术生涯是一支射向靶心的箭——“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箭,一辈子不偏不移地、就奔着这一个目标的箭。
②他和绘画的关系,可说是生命里的基因,前生投缘的关系——绘画不是他的专业、职业、事业,而是他的呼吸、他的身家性命、他的存世意义。有三个细节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一是抗战时期在昆明,敌机来轰炸,全校师生都上山去躲避,只有吴冠中苦苦恳求图书馆管理员,让他将自己反锁在馆内,临摹古人画册。那独自对话经典的自在滋味,一辈子都在他心头畅快地荡漾着。二是上世纪60年代,一次南下广东写生回京,昊冠中将他画的一包画立在座位上,自己则站在旁边以手相扶。站了三天三夜,下火车时腿、脚都肿了,可是他心里高兴,庆幸作品们终于平安到家了。三是上世纪70年代,吴冠中的岳母在贵阳病危,他好不容易请下假来,携妻前往探视。途经阳朔时,他太想画桂林了,遂中途下车,盘桓一天。谁知天雨不停,他叫夫人打伞遮住画板,俩人则淋在雨中,任雨丝打湿衣衫。后来刮起大风,画架实在支不住了,怎么努力也画不成了,极度失望之下,吴冠中竞哭了起来!我理解,当时他浑身的血液已被艺术的激情点燃,陷入了“不能画,毋宁死”的冲动中,这种欲罢不能,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了。
③吴冠中一辈子不停地追求创新,这是他血液中固有的基因,他说:“不能创新,我的生命就停止了。”“我绝不能侮辱过去的作品,一定要超过过去,给后人新的启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只能往前走,停下来不好活,后退更没余地。”有关风格的问题,他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见。”
④2009年2月26日是一个卓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耕耘与奉献——吴冠中捐赠作品展”在中国美术界的最高殿堂——北京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⑤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吴先生的作品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不知几次,专题的吴冠中个展也有过数次。但意义不同的是,这次展出的180多幅作品,全部是吴先生的无偿捐赠之作,囊括了这位为艺术辛勤了一生的绘画大师所有的重要作品。换句话说,吴冠中把他一辈子的耕耘成果,悉数奉献给了社会。昊冠中说:“作品是艺术品,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个人。”“艺术是珍贵的,了不起的,一定要把艺术留下,留给将来人们再认识。”在他的晚年,吴冠中开始捐出自己的画作,大批量捐献给国家美术馆中国美术馆。而在此前的捐献,已包括全世界各大博物馆,还有国内的许多博物馆、艺术馆和重要场所,更为赈济水灾、救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捐献过多幅作品,前后捐出的共有300来幅。
⑥吴先生早就告诉家人:“搞艺术不赚钱,爸爸如果单为了供养你们就不搞画了。房产、现金,可以留给你们,但爸爸的画是社会公产,应该还给社会。”
⑦凡是跟吴冠中接触的人都会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血液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做“不安宁粒子”。他当了一辈子美术教师,从第一天做助教开始,直到耄耋之年的最后~次登台,其特色始终没有变,这就是,一上讲台就激动,越讲越兴奋,就像陷在恋爱中,不能自拔。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一直持续了一辈子,他作画,往往早餐后即开始,一直画到下午、傍晚、深夜,其间不间歇,不休息,也不吃饭喝水,何时画完何时才回到“人间烟火”。艺术是他永远的新娘,初恋的狂热一直持续到黄昏恋,始终恋不够。
⑧91个春秋飞渡,昊冠中早就做成了国际知名的大画家,他已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举办个展数十次,还获得了很多荣誉和头衔。但他认为,做成“家”不是目的,做成“大家”也不是人生理想。他说:“画家走到艺术家的很少,大部分是画匠,可以发表作品,为了名利,忙于生存,已经不做学问了,像大家那样下苦功夫的人越来越少。整个社会都浮躁,刊物、报纸、书籍,打开看看,面目皆是浮躁;画廊济济,展览密集,与其说这是文化繁荣,实质是为争饭碗而标新立异,哗众唬人,与有感而发的艺术创作之朴素心灵不可同日而语。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吴冠中也不是一个耽于昨天的人。他甚至说过:“明年怎么样?顺其自然。”这意思是说,艺海无涯,长征无尽头,个人只管一心一意地探索下去,其他都无须计较——是非曲直,功劳功绩,由别人去说吧。他是艺术的赤子,他的心中只有艺术,装不下别的了。
(节选自《一片赤心在丹青:追念艺术大师吴冠中先生》)
【小题1】下面是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在谈到吴冠中与绘画的关系时说“绘画是他生命里的基因”,是在揭示绘画在吴冠中~生中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绘画,就不会有吴冠中。
B.吴冠中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到”,是在强调画家的风格是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反映,有什么样的创作实践就会形成相应的风格,域家只管做好自己就行,不必计较成败得失,功过是非由别人去评价。
C.吴冠中晚年举办的捐赠作品展,囊括了他为艺术辛勤一生的所有作品,他将自己一辈子的耕耘成果全部奉献给了社会。
D.吴冠中热爱艺术,为艺术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认为艺术不能沾染上金钱的气息,不能和金钱有任何关系,所以他捐出的画作不会带来任何利益。
E.本文多处引用吴冠中的话,展示了他深刻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这样的写法能够更真切生动地表现人物,比单纯的记叙和纯粹的评议更令人信服。
【小题2】本文第二段记述了吴冠中视绘画为身家性命的三件事,请分别概括。(6分)
【小题3】吴冠中说:“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这句话包含了怎样的思想?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此的理解。(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1)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 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2) 文嫂叫学生,呼之曰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文嫂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学生洗了衬衫晾在外面,被风吹跑了,她剪了,等学生回来时交出。除了下雨,她一天都是在屋外劳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联大到处是青草,草里有昆虫蚱蜢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很快。
(3)文嫂虽然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但是关乎大学的一切,她可一点都不清楚。但是她隐隐约约地知道,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
(4)先生们现在可没有赚大钱,做大事,而且越来越穷,找文嫂洗衣服、做被子的越来越少了。大部分先生非到万不得已,不拆被子,一年也不定拆洗一回。学生外貌,更是不修边幅,衣衫褴褛,囚首垢面,跟一个叫花子差不多。文嫂看到这些先生,常常跟女儿说:“可怜!”
(5)来找文嫂洗衣的少了,她还有鸡,而且她的女儿已经大了。 女儿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除了他学着说云南话:“为哪样”、“咋个整”,其余的话,她听不懂,但她觉得这女婿人很好。他按月给文嫂送钱。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6)联大有个叫金昌焕的,学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但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出让衣鞋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不是顶天立地满满写着字,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子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他还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大概是相当笨的,因此,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人们送给他一外号,这外号很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金昌焕倒不在乎。 你们爱调侃,爱当笑话说,说去吧!于金昌焕何有哉!金昌焕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7)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不知怎么丢的。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8)文嫂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9)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还得吃饭,还得每天把鸡放出去,关鸡窝。还得洗衣服,做被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
(10)这几天文嫂常上先生们的宿舍里去。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一件鱼网似的毛衣,一个压扁了的脸盆,几只配不成对的皮鞋——那有洞的鞋底至少掌鞋还有用……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曲尺形或凹字形的单元打扫一下。
(11)因为洗衣服、拣破烂,文嫂还能岔乎岔乎,心里不至太乱。不过她明显地瘦了。
(12)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13)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凹形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14)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15)“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6)“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7)“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8)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
(19)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文少丢鸡后,并不泼妇骂街,而是喃喃自语,这主要表现文嫂的通情达理。
E.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少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作者刻画金昌焕是如何达成其讽刺艺术的?并简要说明讽刺艺术的特点。
【小题3】作者使用鸡毛结尾在结构方式上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两人命运的根源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半支蜡烛
谢志强
那天出差,我来到北方一个陌生的小城市,投宿在一家普通的旅馆。进进出出的,都是陌生面孔。
房间内有三个床位。入晚,仍是我一人;我担心着随时可能闯进一个陌生人来。我看着电视,荧屏一闪一闪换着人物,很频繁。我略为轻松了。蓦然,荧屏内热热闹闹的人群没了影儿,室内一片漆黑,像隆重的舞会一下断了电。楼外的灯光也消逝了。整幢楼传出惊愕的呼叫。
我摸近写字台,拉开抽屉,捏住了空荡荡的抽屉一隅的半截蜡烛。这是我进入这个房间时,无意中发现的秘密。
半支蜡烛,很细很圆,也很凉,它躺了不知多久,几乎被遗忘了,连服务员清理房间时也忽视了它的存在。我捏着它。我没有火柴,捏着蜡烛,走出房门,能看到长长的走廊尽头一扇窗口外边朦胧的夜色。走廊内一片混乱,开门声、脚步声、召唤声。显然,大家都没料到断电。
于是,我想开门看看。迎面闪过一个身影。我问:“有没有火柴?”她说没有。她一开口,我才知道是个女性,声音使我想到了山泉。她喊服务员,声音包含着恐慌。我说我有蜡烛。她便朝走廊内毫无目标地喊:“谁有火柴打火机?点个亮!”她仿佛向人间呼吁。
我继续试探着朝走廊尽头的窗口方向走。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突然降临的黑暗。
数步远,猛然跳出一朵火苗,像茫茫戈壁的暗夜中遥远处闪现出一堆篝火。他说:“快点快点!”一个中年男子粗犷的喉音。
我赶上前,蜡烛的顶端棉芯接触了打火机的火苗,像恋人美好深情的吻。蜡烛的火苗陶醉般地摇摇晃晃,渐渐明亮起来,欢跃起来。它的光亮映出其他两张绽开了微笑的脸,接着,又惊喜地围过来几张陌生的脸,都笑着。我看着他们并不陌生的陌生的脸,我也笑了。我没急于返回房间。这亮光属于众人,我不能独自享用。
她说:“你倒有经验,出差还备着这玩意儿。”
我说:“我在抽屉里发现的——我可没先见之明。现在出差到哪里会没有电灯呢?在城市,蜡烛已成稀罕物了。”
我持着蜡烛,缓缓地走过一扇一扇敞开的门——迎接光明的门,我十分乐意地接受里边的旅客偶尔提出借个光的要求。他们是在寻觅断电的瞬间失却或遗落的物件;找着了那物件,像重逢一样的欢欣,简直显出孩童的纯真。
我的心房也随着烛光一亮一亮闪动。这个旅馆这座城市不再陌生和恐惧——一个人进入一个陌生地难免生出的感觉。
经过一扇一扇敞开的门,我到达了房间门口。又是意外,霍然灯火通明,荧屏又出现一个彩色的世界。走廊传来惊喜的声音,接着,传来纷纷“砰砰”关闭房门的响声。我也关上了房门。
(选自《中国最好看的微型小说》)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借写旅途中的一段经历,反映了现代城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用“半截蜡烛”来审视人性的变化,同时也折射出人性的光辉。
B.小说开头反复渲染“陌生”的感触,说明“我”在这座北方小城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内心孤独寂寞,难免生出陌生的感觉。
C.“数步远,猛然跳出一朵火苗,像茫茫戈壁的黑夜中远处闪现出一堆篝火。”运用比喻和夸张,形象生动地写出了“火苗”给黑暗中的人们带来了温暖、抚慰与希望。
D.突然断电的情节安排巧妙而有深意:突然降临的黑暗虽然一时引起恐慌,但人们为找寻光亮,却能打破隔阂,消除戒备,以至相互帮助扶持。
E.“它的光亮映出其他两张绽开了微笑的脸。接着又惊喜地围过来几张陌生的脸,都笑着。”通过神情的描写表现了人们对“我”的感激和对蜡烛的喜爱。
【小题2】“半截蜡烛”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揭示了人们怎样的微妙心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3分)
招牌菜 郭凯冰
①清水镇是个临着省级公路的小镇,正是司机们歇脚打尖的好去处。司机们都是长期在外跑的人,清水镇的酒馆,也就有了一些清水镇人讳莫如深的内容,那是使大部分酒馆生意兴隆的“招牌菜”。
②这年月,哪个酒馆没有招牌菜是不行的。人家那吃饭的,冲的就是这招牌菜。进门来:“老板,你这里有啥拿手的,说说看!”这老板要是说,我们的菜都好吃,人家立马走人,转身还要加一句“有病”。这年月,没有招牌菜,还能开酒馆?
③清水镇本地人喜欢去清水川菜馆,因为老板娘水兰有“绝活儿”。
④水兰是四川人,主做川菜,招牌菜就是“麻辣鱼”。那火锅做的真叫地道,一拨拨儿的食客吃了还来。辣的嘴巴红红的,舌头麻麻的,一边用手扇着嘴巴,一边还忘不了夸:“真够味,这辣地道,这麻地道!”
⑤可清水镇人除了老板娘水兰,没有谁去过四川,谁也没吃过四川地儿的麻辣鱼,但他们感觉麻辣鱼本来就是这个味。甚至有一次,喝醉酒的麻二大着舌头说:“我去济南吃的重庆麻辣鱼,那叫什么味呀,我呸!那辣叫什么辣?那麻叫什么麻?不够地道嘛!我就说,我们水兰做的麻辣鱼最地道。就是重庆人来,也是吃这劲道!”一屋子人抬头看看正忙碌的老板娘水兰,齐齐点头,嘴里还不住地应和。
⑥这个时候的水兰温言打岔:“麻二哥,别喝了,麻嫂要骂了呀。”走过来,随意拿过麻二桌上的茶壶,高高举起,缓缓倒下,就有轻缓的水流声在人们的耳畔响起,闹得人心里颤一颤,抖一抖。可也只是颤一颤,抖一抖,然后各喝各的酒,各吃各的菜。吃完了,喝完了,各自回家去。
⑦有时候,有外地来的人,开展业务或者感谢客户,就要请清水镇人吃酒。当然要问被请的那位去哪里吃最合适。往往就得到回答——清水川菜馆。
⑧来人早早打听看来到酒馆里恭候。一进门,觉得走错了,要么就是听错了。就站在门口掏出手机:“喂,哥,您说的是清水川菜馆?我咋看着不对劲呢?”那头就笑:“你请我客,还要你得劲?我得劲就行嘛。”
⑨也不怪客人,看着馆子,的确不像高级去处。一溜儿三排原木方桌,木凳子,简单得很。如果再留意呢,就是窗台柜台上散摆着几盆花,冬天是水仙,另外三季是大叶的滴水观音,一律青青绿绿,漾着生机。
⑩进门来,早有水兰从柜台后面站起来,含着笑脸走近,脚步不快,让人觉不出过分的殷勤,可也不慢,让人感觉不出冷淡。客人刚落座,一条雪白湿热的手巾递过来,一壶热热的茶水端上来。第一杯却并不给客人喝,在干净的杯中摇一摇,倒进桌腿边的痰盂里。客人的心就舒坦起来。
⑾这时水兰才轻轻问,这位眼生呢,您请谁来着?如果是镇子上的,也许我可以帮着您参谋一下客人的口味呢。客人说出请谁谁,水兰随口就推荐几个菜。这时的客人,男子汉的豪情似乎在水兰的轻言细语里得到了酝酿,随手接过水兰手中的菜谱,点起另外的酒菜。
⑿一个个菜名从男人的嘴里蹦出来,水兰写几个数字或者打几个对勾,也就记好了。好多时候,如果水兰知道几个人,会提醒多了浪费。豪爽的客人听了这话,就赶紧住了口,朝水兰笑笑说饿着呢,掩饰着张狂后的那点羞惭。
⒀被请的人来了,果真能吃个宾主尽欢。喝的如果有些酒意,外来的客人也要附和着说:“真够味,这辣地道,这麻地道。”不过远来的人往往也会好奇地问:“老板娘在前头张罗,老板却连个面也不露,放心这么个俊俏的娘们抛头露面?”
⒁这时候清水镇的人就笑。哥,动心了?这水兰呢,让你麻,可也让你辣呢。那一次,一位大哥起了孬心思,让水兰一把辣椒末扔过去,哈哈……大概这辈子也不敢想别家娘们了。
⒂客人此时便抬头细细看水兰,水兰正穿了雪白的罩衣忙着呢。手脚麻利,却一点不见忙乱。那嘴角含着微微的笑意,任外地人怎么想,也想不出水兰辣起来如何模样。可就这细细看,也才觉出这老板娘穿着虽朴素,却耐看得紧,心里便也会暗暗颤一颤,抖一抖。同样的,颤了抖了,心也就静了。那水兰耐看的眉眼里透着一份端庄,可是观音模样。客人转头看看窗台,那水仙或者滴水观音正挺着水清的叶子,吐着幽幽的清香呢。
⒃水兰开清水川菜馆整整十年。四十二岁那年,因车祸瘫了十五年的男人死了,水兰盘出店面,嫁到了邻镇。
⒄盘店的是麻二。麻二开了半年,关门大吉。麻二说,清水川菜馆这招牌菜呀,可不是麻辣鱼,明明是水兰嘛。
⒅ 听着这话的清水镇人想一想,可也真是。
【小题1】文中第9段、第15段画横线的句子均属于景物描写,这两处描写分别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作为酒店老板娘的水兰,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小说全文,作简要概括。(6分)
【小题3】作为妻子的水兰,在生活中还具有哪些优秀品质?(2分)
【小题4】结合全文,分析第17段画波浪线句子的含义。 (5分)
【小题5】本文的16—18段属于小说的结尾,请逐段探究一下这样写的好处。(4分)
【小题6】下列对小说的鉴赏,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小说开头六段写活了一个水乡小镇的风土人情。一拨拨的食客认同水兰的“麻辣鱼”,辣的嘴巴红、舌头麻还直叫地道;麻二甚至拿它与在济南吃过的重庆麻辣鱼相比,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体现了作者对生活体察深刻,诙谐幽默。
B.小说细节刻画颇见功力:两处描写食客们“心里暗暗颤一颤,抖一抖”,说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也只是颤一颤,抖一抖”又显现出大家对水兰的尊重和理解,形象反映了食客们爱美惜美的心理历程。
C.小说语言流畅,想象联想丰富自然。给主人公起名叫“水兰”,让人联想到“兰心蕙质”这样美好的词语;由滴水观音转到水兰的观音模样,是谐音双关。作者可谓构思巧妙、用心良苦。
D.小说结尾环环相扣,情节十分曲折起伏。结尾在火爆十年的饭馆盘给麻二后半年关门的对比中,揭示出“品牌品牌,先有人品,后有招牌”的深刻主题。但麻二的话直白扣题,缺少力度。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