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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挂鸟
刘泷
夜雪下得从容,小山村像铺展开的宣纸,收拢了一地的梅花。
老两口起得早,她做饭,他扫雪,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山沟袖珍,叫凤翅坡。别人都搬走了,自家孩子去了城里,一条沟仅剩老两口。
他叫她“老伴”,她叫他“当家的”。这么多年,习惯了。
见他扫雪呢,她嗔道,当家的,咋忘了自己的营业?
是呢!他拍下额头,扔下扫帚,碎步跑到沟里去。
沟里场院边一块向阳的坡地上,有两片像渔网那样的挂鸟网。鸟网的线绳为土褐色,挂在两根坚硬的檩条上,张网以待。当然,人撞上无所谓,鸟撞上肯定走不了啦。
他养成了习惯,每天一早要跑到这里。他不是捉鸟,而是给鸟放生的。
唉,孩子拴的网,老人不好违拗,只好出此下策。
腊八那天,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了。姑爷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不减,开车拉鸟网,要挂鸟。而且,居然当天真有两只呆头呆脑的山鸡挂在了网上。
傍晚,姑爷把缚住双腿的山鸡扔进汽车后备厢,说去城里给领导进贡。行前,姑爷嘱咐,爸,妈,精心些,有飞鸟挂网,就给我们攒着啊。
也是,这个地方偏,林草茂密,那些鸟,什么喜鹊、啄木鸟、布谷鸟、山鸡、斑鸠、野鸽子、蜡嘴、金翅、红嘴蓝尾鹊,很多,不时在天空和林间飞过,花花绿绿的,很迷幻,很热闹。
自打有了那两片网,好像电视上说的百慕大三角,飞机呀船呀到那里就失踪了。鸟呢,到这里也仿佛航船遇到了礁石,搁浅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只鸟倒挂在网上,挣扎。
第一次,是只野鸽子挂在了上面。老两口抓住它,曾有过一番犹豫。后,他说,老伴,你看呢?
她说,当家的,我看,那什么,放了吧。一个带翅儿的哑巴物儿,好歹是条命呢?
二人把那鸽子放了。鸽子仓皇地钻入云层里。
之后,习惯成自然。每天早起,到网前巡视一番,即使抓到味美的野鸭子,他也是轻轻地拍下它的翅膀,放飞。
一些大鸟都是鸡叫时分出窝活动,这时候天还很朦胧,星星也很迷离,鸟们最容易挂网。这就逼着他早起。第一遍鸡叫,他就站在网前,一是防止鸟挂,一是防止野猫呀山狸子呀对挂网的鸟儿下口。
那天,他从网上抓起了一只难得一见的八哥。这八哥毛色漆黑,额冠前耸起一撮儿俏皮的黑毛,瞪视着一双橙红色的眼睛,竟然人似的无奈地叹着气。八哥因逃命心切,过分扑腾,一只翅膀受伤,像折损的伞翼,耷拉着,并涔涔流血,染湿了羽毛。
他把八哥捧回家,把它伤口抹上药面,把整个翅膀和身体包扎在一起,将养起。
一个星期后,八哥痊愈,放它飞去,竟悬在半空振翅,对他喊一个字,好!好!
他说,怪,它不走了!
她说,当家的,这鸟儿挺招人稀罕,会说好呢,留下给咱做伴儿吧?
小年那天,老两口又是蒸年糕,又是蒸豆包,忙昏了头。晚上,顾不得封好煤炉,就睡下了。岂料,半夜时分,二人中煤熏了。胸闷,憋气。她爬起,却栽倒了。他呢,要爬到地上去开门,竟摔到了地面,动弹不得。八哥急了,飞到她身边,喊,好!好!又飞到他身边,喊,好!好!见两个人没有动静,它飞起,满屋子转。好在,有一孔窗户是用报纸糊的。八哥便一头、一头去撞那窗户的报纸。报纸开裂了,一股风刮进,八哥也奄奄一息蜷缩在地面。
后半夜,老两口醒过。望着窗棱上凌乱的八哥羽毛,他说,哎呀,是八哥救了咱!
此后,虽然一直虚弱,但他依旧拄着棍子去给找死的鸟儿放生。
初一一大早,姑爷开着车回了。姑爷把汽车径直开到鸟网前,摘下了三只悬挂的沙鸡。姑爷跑进家门,炫耀地说,宁吃飞禽一口,不吃走兽半斤,今天就让这沙鸡当过年的下酒莱!
姑爷又满屋转了转,问,怎么,一个腊月,你二老没有攒下几只飞鸟?
他说,攒什么攒,你们嘴馋,我们嘴就不馋吗?吃了!
中午,炖好的沙鸡端上餐桌,闺女和姑爷吃了几块,连喊好香。又问,爸,妈,你们怎么不吃?
见老伴转过脸去寻找八哥,他咽口唾沫,说,我们过年吃素!
八哥瑟缩在窗台上,噤若寒蝉。  
他抓过它,走出屋去。一抖手,那八哥竟然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11月7日)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作品以简洁传神的笔触描写了山沟里老两口挂鸟又放鸟的故事,反映了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善良人性的赞美、乱吃野生动物的不满。
B.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时,姑爷开车拉了一张鸟网,要挂鸟,说是要给领导送礼,这表明姑爷虽然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仍然不减。
C.第一次抓到只野鸽子,当家的在老伴的建议下放了它;后治好了八哥,也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留下它做伴儿,老伴事实上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D.老两口中了煤熏动弹不得,八哥竟然不顾危险用头去撞纸糊的窗户,鸟儿的这一义举感动了老两口,这也是他们过年不吃鸟肉、放飞八哥的原因。
E.小说写了四个人物:老两口和小两口,其中“闺女”这个角色所用笔墨最少,形象和性格都很模糊,无法判断其对挂鸟的态度。
【小题2】作品中的“当家的”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品前半部分穿插了对山沟的景物描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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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的力量
列夫•托尔斯泰(俄)
“打死他!……枪毙他!……把这个坏蛋立刻抢毙!……打死他!……割断凶手的喉咙……打死他!……打死他!”人群大声叫嚷,有男人,有女人。
一大群人押着一个被捆绑的人在街上走着。这个人的身材高大,腰板挺直,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
这是一个在人民反对政府的战争中站在政府一边的人。
他被抓获,现在押去处决。
“有什么办法呢! 力量总不在我们一边。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他们的天下。死就死吧,看来只能这样了。”他想,耸耸肩膀,对人群不断的叫嚷报以冷冷的一笑。
“他是警察,今天早晨还向我们开过枪!”人群嚷道。
但人群并没有停下来,仍押着他往前走。当他们来到那条横着昨天在军警枪下遇难者尸体的街上时,人群狂怒了。
“不要再拖延时间!就在这儿枪毙那无赖,还把他押到哪儿去?”人群嚷道。
被俘的人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
但领头的人决定把他押到广场上去,去那里解决他。
离广场已经不远,在一片肃静中,人群后传来一个孩子的哭叫声。
“爸爸!爸爸!”一个六岁的男孩边哭边叫,推开人群往俘虏那边挤去,“爸爸!他们要把你怎么样?等一等,等一等,把我也带去,带去!……”孩子旁边的人群停止了叫喊,他们仿佛受到强大的冲击,人群分开来,让孩子往父亲那边去。
“瞧这孩子多可爱啊!”一个女人说。
“你要找谁呀?”另一个女人向男孩俯下身去,问。
“我要爸爸!放我到爸爸那儿去!”男孩尖声回答。
“你几岁啊,孩子?”
“你们想把爸爸怎样?”男孩问。
“回家去,孩子,回到妈妈那儿去。”一个男人对孩子说。俘虏已听见孩子的声音,也听见人家对他说的话。他的脸色越发阴沉了。
“他没有母亲!”他对那叫孩子去找母亲的人说。男孩在人群里一直往前挤,挤到父亲身边,爬到他身上去。人群一直叫着;“打死他! 吊死他!枪毙坏蛋!”
“你干嘛从家里跑出来?”父亲对孩子说。
“他们要拿你怎么样?”孩子问。
“你这么办。”父亲说。
“什么?”
“你认识卡秋莎吗?”
“那个邻居阿姨吗?怎么不认识。”
“好吧,你先到她那儿去,待在那里。我……我就来。”
“你不去,我也不去。”男孩说着哭起来。
“你为什么不去?”
“他们会打你的。”
“不会,他们不会的,他们就是这样。”
俘虏放下男孩,走到人群中那个发号施令的人跟前。
“听我说,”他说,“你们要打死我,不论怎样都行,也不论在什么地方,但就是不要当着他的面。”他指指男孩,“你们放开我两分钟,抓住我的一只手:我就对他说,我跟您一起去溜达溜达,您是我的朋友,这样他就会走了。到那时……到那时你们要怎么打死我,就随你们。”
领头的人同意了 。
然后俘虏又抱起孩子说:“乖孩子,到卡秋莎阿姨那儿去。”
“你呢?”
“你瞧,我同这位朋友一起溜达溜达,我们再溜达一会儿,你先去,我就来。你去吧,乖孩子。”
男孩盯住父亲,头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接着思索起来。
“去吧,好孩子,我就来。”
“你一定来吗?”男孩听从父亲的话。一个女人把他从人群带出去。等孩子看不见了,俘虏说:“现在我准备好了,你们打死我吧。”
这时候发生了完全意想不到和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所有这些一时变得残酷,对人充满仇恨的人身上,同一个神灵觉醒了。一个女人说:“我说,把他放了吧。”
“上帝保佑,”又一个人说,“放了他。”
“放了他,放了他!”人群叫喊起来。
刚才还在憎恨群众的他,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他是个有罪的人,但从人群跑出去,却没人拦住他。
(选自《哈吉穆拉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从警察起初的执拗到最后的落泪,从百姓起初的怒不可遏到最后的宽容谅解,小说在巨大的落差中凸显了人性的力量。
B.“同一个神灵”是指亲情与爱,同情和怜悯,也正是孩子对父亲的爱使人们改变了先前的态度,唤醒了人们内心的善良与博爱。
C.儿子的出现,使事态发生变化,不仅让警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而且也使得愤怒的群众生发悲悯情怀。
D.“脸色越发阴沉了”表现了警察内心对周围群众的仇恨和对儿子的担心,“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表现了他被谅解后内心的愧疚悔恨以及惊喜之情。
E.“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等动作和神态的描写,生动地塑造了一个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形象。
【小题2】小说的开头写人群大声叫嚷的情景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做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警察是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小题4】“孩子”的出场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从主题思想、形象塑造和结构安排三个方面,任选一个方面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特立独行潘光旦
①潘光旦这个人,在冰心眼里,“是男子中理智、感情保持得最平衡的一个”;梁实秋也很欣赏他,说他“是一位杰出的人才,学贯中西,头脑清晰,有独立见解,国文根底好”;入室弟子费孝通对恩师更是叹服:“他的性格是俗言所谓牛皮筋,是屈不折,拉不断,柔中之刚;力不懈,工不竭,平易中出硕果。”他们的话,无论是点还是面,都令人信服。总的来说,潘光旦一生涉猎广博,在社会思想史、民族历史、教育思想等诸多领域都颇有造诣,是上个世纪中国思想文化界一位光彩照人的泰斗。
②潘光旦性格活跃,喜好运动。早年在清华学校念书时,迷上了跳高。一次跳高时,他纵身越过横竿,由于右脚用力过猛,着地后挫伤了膝盖。虽然极度疼痛,他却全然没有放在心上,结果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伤处感染了结核杆菌,不锯掉右腿就会危及生命,最后只好截肢。潘光旦在家休养了整整一年,也挺过了人生最昏暗的日子。之后,他从未将自己和“残废”二字联系在一起。他勉励自己说:“正常人能做的,我都能做。”
③起初,潘光旦装过假腿,但麻烦太多,就干脆架拐代步。虽是独腿,但潘光旦不自卑、不气馁。相反,他坚持不懈地练习架拐走路,到后来行动敏捷,如常人一般。周末郊游散步,几乎从不缺席。此外,他还经常和朋友一起进行野外调查。在一张校友调查表的“爱好”栏里,他填的是旅行。
④在美国达特茅斯学院留学时,潘光旦拄着拐杖去上课。回国后潘光旦主要从事教学工作。这一时期,潘光旦还经常拄着单拐打篮球,那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令众师生感佩不已。潘光旦一度将自己的书房定名为“胜残补阙斋”。顾名思义,“胜残”就是要战胜残疾,“补阙”就是要弥补缺陷。好友闻一多特意为他篆刻了一方“胜残补阙斋藏”的印章,以示道义上的支持和才智上的赞许。事实证明,潘光旦说到也做到了。
⑤潘光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名家,除了天资出众、勤奋过人之外,与他实事求是、独树一帜的治学态度也是密不可分的。潘光旦通读史籍,博览方志,写出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初步确认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为了检验结论,潘光旦找机会去了两湖,在凤凰、恩施等地实地调查。土家人居住的地区到处是崇山峻岭,在崎岖山路中跋涉,对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来说都非常艰苦,潘光旦却毫无怨言。他架着一副高度近视的眼镜,拄着拐杖,历时65天,走访了18个县市,行程1.4万公里,作了几十次个人访谈,广泛收集各种资料。中央有关部门根据潘光旦的报告,正式确认土家族是一个单一民族。
⑥生活中的潘光旦具备“温、良、恭、俭、让”等诸多传统美德,但他不会畏首畏尾,不会明哲保身,不会趋利避害。该讲的话他敢讲,想做的事他就做,他的分寸感与世俗的分寸感并不是针针吻合。甚至可以说,潘光旦是个性情中人。1921年,清华辛酉级和壬戌级学生支持京城八校教员索薪,举行“同情罢考”,潘光旦便是一个积极分子。事后,清华校方勒令罢考学生一律上交“悔过书”,别人屈服了,潘光旦却坚决不写,宁愿为此丧失出国留学的机会。在光华学校教书时,潘光旦的同事罗隆基因在校外发表言论过多,学校当局要撤去罗的职务。潘光旦对此极为不满,强烈抗议光华大学校长的擅权恣肆,并愤然辞去了文学院院长的职务。
⑦在国民党最腐败的时代,潘光旦也严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他爱校如家不徇私情。一次,安徽省主席刘镇华写信给潘光旦,想让两个儿子到清华旁听。潘光旦婉拒:“承刘主席看得起,但清华之被人瞧得上眼,全是因为它按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把这点给破了,清华不是也不值钱了吗?”14年后,潘光旦又接到同类托请。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沈钧儒,转托高教会对清华指令办理其孙旁听事宜,潘光旦认为这是“违例之举”,“于法绝对不妥”,并细数种种“不利”。其实,当时潘光旦已经不负责清华教务,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维护清华的制度,并且说服当事人,也不顾虑因此开罪于人。
⑧潘光旦的嘴上常叼一支竹根大烟斗,斗腹上的铭文是:“形似龙,气如虹;德能容,智于通。”这十二字,是潘光旦的自勉,也是他为人的传神写照!
(选自《学习博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材料开篇用冰心、梁实秋、费孝通等人的评价语言,一方面表现了潘光旦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另一方面也通过这些语言高度概括出潘光旦的品格特征。
B.潘光旦是一位特别爱运动的人,在清华大学读书时他迷上了跳高,后因此事而截肢,但他仍坚持运动,比如留学回国当教师后经常拄着单拐打篮球。
C.潘光旦通读史籍,博览方志,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写出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初步确认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民族。
D.潘光旦没有把自己看成残疾人,也没有因为自己截肢而自卑、气馁,他努力练习架拐走路,与正常人一起散步,最终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喜爱旅游的人。
E.材料以潘光旦竹烟斗上的铭文“形似龙,气如虹;德能容,智于通”为结尾,不仅有用竹的高洁来赞扬潘光旦的味道,而且很形象地表达了潘光旦一生的品格追求。
【小题2】作者在传记中介绍潘光旦锯掉右腿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材料是怎样表现潘光旦不畏首畏尾坚持原则的?试结合材料概括。
【小题4】潘光旦是文化界的一位泰斗,材料却用大量的笔墨写潘光旦的残疾和做事的不畏首畏尾,而对潘光旦的学术研究却写得很少,请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B.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C.李叔同年少轻狂的时代,一如当时文人风流的行径,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中年时却突然“自以为顿悟”,披剃于杭州虎跑寺,遁入空门,断绝尘缘,超然物外,给世人一片惊愕。可以说每做一种人,李叔同都做得十分像样。
D.作者运用朴素简练的语言,选取典型事例进行叙述,为我们展现了不同阶段不同身份但是都具特点的李叔同先生,向人们展示了先生独特的精神境界,同时作者也通过文章让我们感受了他对先生无比真挚的敬仰和怀念之情。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
【小题2】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小题3】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小题4】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6分,每小题2分)
在南极海洋中,生活着一种奇特的鱼类冰鱼,它们的身体就像冰一样呈半透明,体内几乎不含血红蛋白。
约翰·路德和其他的研究人员确认,南极冰鱼是唯一同时缺乏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的脊椎动物。血红蛋白是富含铁的蛋白质,在血液循环过程中,这些细胞用它吸收和释放氧气。一般看来,生物学家认为冰鱼苍白的血液是对南极冰冷而富含氧气的水环境的典型适应特征。可能冰鱼通过鳃和极薄的皮肤吸收了许多溶解在海水中的氧,因此它们可以抛弃那些大而柔软的红细胞。而且,生物学家们还推测,较稀薄的血液在身体中循环流动的时候阻力比较小,而节约能量消耗也有利于生存,尤其是在极端环境里。
然而,最近一些生物学家提出,血红蛋白的缺失不是一种有用的适应行为,而是基因突变导致的不幸结果。冰鱼的血液携带氧气的量只有普通鱼类血液的10%,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大幅调整自己的身体。进化铸成的这个大错也许对于大多数鱼类来说是致命的,但冰鱼的鳃,加上一点点幸运的环境优势,拯救了它们,没让它们因血液的缺陷而灭亡。
通过对比冰鱼和红血球鱼类的DNA,美国西北大学的威廉·德特利茨和他的同事们确认了导致血红蛋白的特殊基因缺陷。总的来说,调控血红蛋白合成的一个基因在冰鱼体内完全缺失。虽然没有任何其他动物完全缺乏红细胞,生物学家发现环境改变会导致红细胞的减少。当气候变冷的时候,鱼类把血液变得稀薄一点而更容易流动是有好处的。相比生活在温暖水域里的鱼,生活在冷水里的鱼血液中的红细胞通常比例更低。而且,生活在温带的鱼每到冬天的时候血液中红细胞的比例会减少,以节约能量。根据这些事实,生物学家猜测南极冰鱼为了适应南冰洋而进化出了特别稀薄的血液。
阿拉斯加费尔班克斯大学的克莉丝汀·奥布里恩和她的同事提出,和南极鱼科的近亲还有其他大小差不多的鱼相比,冰鱼的心脏和血管都比较大。虽然在冰鱼体内循环的血液异常稀薄,但它们的血液循环系统容量很大。他们计算出,要让血液全部循环起来,冰鱼消耗的能量大约是南极鱼科中红血球鱼类的两倍。温带鱼类的心脏消耗的能量不到基础代谢率的5%,而冰鱼巨大的心脏消耗的能量占了身体能提供的能量的22%。他们还指出,冰鱼供养每个器官的血管也要比红血球鱼类多。
和近年来的其他生物学家一样,奥布里恩和希德尔认为,冰鱼巨大的心脏和毛细血管,升高的血压还有稠密的血管视为对血红蛋白缺失的补偿。但仅有这些适应特征似乎不足以挽救南极冰鱼免遭灭绝,它们似乎还从营养富集的环境中受益。
然而现在,冰鱼正面临一个新的威胁——人为的气候变化。南冰洋正在变暖,而且可能酸化,营养将会减少。奥布里恩说,研究者已经指出,相比红血球鱼类,成年冰鱼对温度变化更敏感,它们无法经受高温。如果路德说对了,“只有在极地地区寒冷的水中,没有色素的鱼类才能生存”,那么正在南冰洋发生的温度变化可能给冰鱼带来灭顶之灾。
【小题1】下列对于冰鱼体内为何缺少血红蛋白的认识,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专家推测,冰鱼体内较稀薄的血液在循环时可降低能耗。
B.生物学家发现,环境改变会导致生物体内红细胞的减少。
C.有些研究者认为,调控血红蛋白合成的一个基因在冰鱼体内完全缺失。
D.当气候变冷时,体内红细胞减少更有利于鱼类的生存,所以冰鱼进化出了缺乏血红蛋白的稀薄的血液。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2分)
A.冰鱼和其大小差不多的南极鱼类近亲相比,冰鱼的心脏和血管都较大。由此可见,冰鱼消耗的能量也比红血球鱼类要高。
B.冰鱼的鳃和皮肤可能替代了通常由血红蛋白实施的吸收氧的功能。
C.冰鱼体内大容量的血液循环系统弥补了血液异常稀薄的不足。
D.生活在冷水中的鱼,其血液中红细胞的比例更低,是因为环境改变会导致红细胞的减少。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因为冰鱼血液携带氧气的量只有普通鱼类血液的10%,因此可知冰鱼体内只含有普通鱼类10%的血红蛋白。
B.不光是冰鱼,其他任何动物在气候变冷时都会出现体内红细胞的减少。
C.巨大的心脏和毛细血管以及南冰洋中丰富的营养,是冰鱼免遭灭绝的两条重要原因。
D.气候变暖导致南冰洋海水营养相对减少,可能会给冰鱼带来严重灾难。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段叫父爱的距离
远方
在我老家,管“父亲”叫“爹爹”,小时候,我觉得这个称呼特别的土,和它一样土的还有我那寡言少语的爹爹。
我那个起早贪黑在刀具厂干活的爹爹,常年穿一身破旧的衣服,趿拉着两只四处开裂的鞋,稀疏花白的头发常蒙着灰尘,黝黑的脸上有几处被烫伤的斑痕。
1999年夏天,我考上县一中,要去40公里外的县城读书,离家的前一晚,昏黄的灯下,爹爹单腿跪地使尽全身力气在为我捆扎行李。正值盛夏,他额头上的汗混着灰尘往下滴,滴在了他的衣服上,滴到了我崭新的被子上。我心里一阵嫌弃,说了句让我悔恨终生的话:“明天你还是别去送我了,你要是去了,别人还以为你是我爷爷呢。”爹爹一怔,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接着又忙活起来,他没有抬头看我,只是淡淡地说了句:  “我家丫头大喽,知道要面子嘞。”
第二天,因为行李太多,爹爹还是去送我了。他换了身新衣服,穿了双新布鞋,但在我那时的眼里,他沧桑的脸上依然写满了“土气”。那天爹爹没怎么说话,只是弯腰弓背默默地扛着东西,始终和我保持着一段距离。到了宿舍,他放下东西就默默地退了出去。中午我们在校门口的小店里吃饺子,老板娘热情而饶舌地搭讪:  “这小姑娘和爸爸长得真像!”一直没开口的爹爹赶忙说道:“我家丫头长得好看,像她妈,不像我。”爹爹说这话时,看我的眼神是幸福的,又是怯怯的。
我的爹爹正默默地拉开我们父女之间的距离。他在努力着不让我因他而难堪,甚或不让陌生人知道我俩有着割不断的血脉亲情。(只是当年懵懂的我竟然一点儿都不觉得我伤害了父亲)
从此,在外面刻意地和我保持一段距离,成了爹爹的习惯。学校开家长会,他从不参加;他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家,给予我最大的宽容与支持。年龄渐长,我逐渐明白了父亲的用心,随之,愧疚和悔恨也在我内心里潜滋暗长……
以后,我一回到老家,即使明知道爹爹出去干活了,却还是在第一时间找他。总是问: “妈,我爹爹呢?妈,我爹爹什么时候回来?”因为我害怕,我害怕他又再刻意地拉开和我的距离。
2012年2月,我的女儿出生了,大家都说孩子长得像外公。爹爹听到这话时,悄悄地瞥了我一眼,那眼神是怯怯的,却又是幸福的。
我试图通过我的女儿来消弥我对爹爹的愧疚和悔恨,我时常抱着孩子骄傲地对别人说: “我家宝宝像极了外公。”爹爹也把这个外孙女疼到了骨子里,任我女儿在他身上撒野疯闹。我总是找各种借口拖着爹爹一起散步,他抱着孩子,我挽着他……
幸福的时光总是流转得很快!转眼,女儿两岁半了,爹爹也一天天地老去,爹爹他还在老去!那天,带着一身辛劳汗味的爹爹刚进院子,就被我女儿扑了个满怀。我在旁边幸福地看着他俩,突然,女儿皱着眉头说:“外公,你身上怎么臭臭的?放我下来!”我抬手给了女儿一耳光,那是我第一次打她,女儿哇哇大哭起来,爹爹第一次冲我大吼:“你干什么!”他放下孩子,一边哄她,一边尽量弓着身体,使自己和孩子保持着一段距离。
两岁半的女儿一定不知道,她的话一下子击溃了我内心伪装的忘却。那天,我固执地逼女儿向爹爹道歉,女儿含着泪似懂非懂地向外公说了声“对不起”。
其实那句“对不起”是替十五年前的我说的。原以为借女儿之口说出来,我心里会好受一些.可内心却明确地告诉我:不是所有的错误都能弥补,更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由别人替代!
在一次与妈妈的聊天中,我才知道:当年县一中每次家长会后,爹爹都会拉着她问东问西,会一遍又一遍地看我的成绩单;那些年里,每当我放假回家,晚上一个人出门时,爹爹都会悄悄地跟在后面;最近这几年来,爹爹经常向他的老哥们炫耀我给他买的小礼物,甚至是我发给他的每一条短信。
而这些都是我不知道的!
父亲就像子女人生路上指引方向的明灯。很多名人都说过类似的话,而我却要说,我的爹爹更像我身后的那盏灯,不耀眼,不炫目,但却给了我最温馨的守护!
也许在以后的时光中,我的爹爹还是习惯与我保持一段距离,但我知道,维系这段距离的是爹爹力所能及的爱。幸好,他从未走远;幸好,他还未走远!
(原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中细节描写逼真传神,如“悄悄地瞥了我一眼,那眼神是怯怯的,却又是幸福的”中,“瞥”字将“爹爹”的欣喜忐忑刻画得淋漓尽致。
B.文章构思极为精巧,作者娴熟地运用了倒叙、插叙、对比等方法,将普通的家庭亲情演绎得波澜壮阔,读后令人有荡气回肠之感。
C.文章标题“一段叫父爱的距离”含义丰富,既指“爹爹”在外面怕自己的样子丢了孩子的脸面,也指心理上因“我”而受到的伤害。
D.爹爹还是习惯与我保持一段距离”,而这段不远又不近的距离既维护了“我”的尊严,也是父亲对“我”最温馨的守护和深沉的爱。
【小题2】文中作者对父亲的感情经历了三次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简析“一段叫父爱的距离”中“一段距离”的具体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