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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15分)
父亲的山冈菊花金黄
周家兵
我家阳台上有盆野菊花,每年阴历九月就会恣意绽放,金黄金黄地葳蕤无比。我喜欢给她浇水施肥,我们一家人都喜欢这盆每年只开一季的野菊花。它在深圳我家阳台上静悄悄地绽放,然后慢慢凋谢在阳台一隅的花盆中。来年的秋天,它依然在我家狭窄的阳台上恣意绽放。
这盆菊花是我从湖北老家带来深圳的。在记忆中她就是一直在那个山冈上长着,自生自灭,快乐开放。在金秋九月的风中,我和父亲一前一后地走在老屋的旁边那片山冈上。满坡的芝麻黄豆,在飒飒秋风中摇曳着收获的喜悦。只有在山冈上面兀自开满金黄的菊花,在静默中朦胧而迷人。母亲说把山冈开辟出来,种上麦子。父亲像秋夜月光下的菊花,绽放而静默。母亲叹口气转身回屋,给爷爷冲泡一杯自制的野菊花茶,清热解毒,降火消肿。爷爷入秋就胃热心烦、便秘口苦、头痛目赤。
深秋,父亲带我爬上那片满坡菊花的山冈,叫我仔细观察快要凋谢的金黄菊花。我仰望蓝天,辽阔高远,大雁南飞,我极目远眺,群山峻岭,满山冈是泛黄的树木,落叶在风中兀自飘零,我周围是依然飘香的金菊,摇曳,葳蕤,怒放。父亲坐在杂草中,点上一支自制的香烟,浓烈的烟草味直刺心肺,父亲剧烈咳嗽,声音在山巅翻滚到山谷,我看着痛苦的父亲在抽搐中不停地大口喘气。父亲在咳嗽之后,指挥着我和他一起用手逐一采摘金黄的菊花,。
在秋雨来临之前,我独自一人在家爬上屋顶收拾晾晒的野菊花,一不小心从屋顶上滚下来,跌落到院子的泥地上。菊花没有被雨水淋湿,父亲和母亲跟爷爷奶奶说,今年的野菊花收拾打理得很好,说是我的功劳。我心里美滋滋地骄傲地笑着。我知道,多病的爷爷今年就可以像去年一样喝上制作上佳的菊花茶。爷爷的老毛病就可以平缓很多了。
父亲的病查出来是在我成年的时候,我已经远离了家乡。父亲在爷爷去世之后,就再没有打理那片山冈的菊花了。那片野菊花就兀自在老家那片山冈上生长开放。没有人浇水施肥,秋天来临,山冈上依然金黄一片,葳蕤绽放,秋风送爽,也送来菊花的沁香,在老家村落里飘散游荡。只能是飘散游荡,因为村庄已经人丁不旺,外迁的浪潮在漫山遍野地疯长。
我也在外迁的浪潮中抵达深圳。我没有在毕业后留在老家,我违背了许多人的意愿,只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每个夜晚我都在梦中将故乡一遍又一遍地张望,没有了老家旁边的那片金黄的菊花,只有父母依然站立在山冈上期盼我回家的目光。父亲在我离家不久的秋天飘落在故乡的泥头中。那片金黄的菊花却依然在山冈上绽放,父亲却再也不能和我一起采摘菊花。母亲说,自从爷爷去世后,父亲就再没有采摘过山冈上那片菊花了,父亲觉得,再好的菊花茶也没有意义了。
父亲,我没有亲手为您采摘老屋旁山冈上那片金黄的菊花,再为您制作上佳的菊花茶。父亲,野菊花能扩张血管,又有明显的降低血压作用,可是我只为您买了降血压的药物。我知道,您和爷爷一样也有高血压,可我没有明白,您和爷爷一样,多么希望我像当年的您,亲自爬上山冈,为您采摘恣意绽放的野菊花,清洗,阴干,晾晒,冲泡。甚至从屋顶滚落到院子的泥地上。父亲,岁月让我终于在你逝去的若干年的梦中才猛然醒悟。
梦中,父亲的山冈菊花金黄。
如今,我家的阳台菊花绽放。
我找不回父亲的山冈,我只有在阳台上将父母遥想。深圳的秋天没有故乡的景象,老屋在那片菊花金黄的山冈下说不出的凄凉……(选自2010年《深圳文学》第12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2分)(    )
A.一盆野菊花在我阳台上恣意绽放,葳蕤无比,而且年年如此。
B.母亲要把山冈开辟出来种麦子,父亲沉默着坚决不答应。
C.山冈上野菊花金黄一片,兀自绽放,反衬出了村庄的人丁不旺
D.毕业后我没有留在家乡远走深圳,心中有一种隐隐的愧疚之感。
【小题2】文章开头从我家阳台上的那盆野菊花写起,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3】“父亲,岁月让我终于在你逝去的若干年的梦中才猛然醒悟”,从文中看,作者悟出了什么?(3分)
【小题4】借景抒情是本文的最大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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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   
王瑞良
在自然界,一些动物或昆虫在部分肢体受伤后,能够通过自身调节,很快恢复生存和活动能力。例如狗,在爪子受伤后,它会改变走路的姿势,以避免给伤口施加压力;这种适应技能来自经验——它知道身体应如何移动并寻找备选方案。又如蝈蝈,在失去一条腿的情况下,仍能继续爬行和觅食。这是一些物种经过漫长的演化而形成的一种本能或策略,也是一个物种能否延续的关键。
受此启发,科学家们也想借助自然界的这种学习能力,研发一种“不需要提前设定和人来操控,受损后能自行适应新情况,改变活动方式,直至完成任务”的机器人,以代替人类去执行某些特定任务。由法国巴黎第六大学的让一巴蒂斯·穆雷和他的团队研发的一个50厘米高的6条腿步行机器人,就是这方面的一项最新成果。相关的论文发表在最新出版的英国《自然》杂志上。
穆雷的团队是通过一种机器学习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来引导机器人模仿动物的自适应能力。这个算法和程序的核心,是为机器人建立一个关于如何行走的知识库,并赋予每个动作一个“值”来体现它们在危机中会有多大用处。这些“值”像直觉一样。就受伤的狗而言,它知道要想重新走路,就必须学会承重方式,而嗅闻或摇尾巴之类的动作,在这个时候起不到任何作用。然后这些“值”被用来指导一种名为“智能试错”的学习算法,通过测试来查看补偿行为是否有助于机器人即便在受损的情况下仍能继续执行任务。
测试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进行:那个6条腿的机器人遭受了包括腿部受伤、断裂和丢失在内的5种不同的损伤;它的一个机械手臂的关节还被“残忍”地用14种不同方法弄断,但最终都成功地利用这种算法和程序,在两条腿都折断的情况下,只过了两分钟便继续走动起来。测试结果表明:如果一种行为不管用,机器人有足够的智慧来排除整个行为类型,转而尝试一个新的类型。
行家分析认为,尽管机器人已经改变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很多行业,并大幅延展了人类所能达到的领域,如太空、深海、灾区等,但与某些受伤后能自行恢复的的动物相比,机器人在受伤后往往显得很“无助”,有时仅因个别部件出错就会使它变为“废铁一块”,从而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损失在周期很长、费用昂贵的宇宙探测领域显得尤为严重。因此,这项旨在使机器人在意外情况下找到自己解决复杂问题,具有自适应能力的新技术的问世,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小题1】下列关于“自我修复”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一些动物或昆虫在肌体受伤后,能够通过自身调节,很快恢复生存和活动能力。
B.狗在爪子受伤后,会改变走路的姿势,以避免正常行走给伤口带来的压力,这种适应技能来自经验。
C.在失去一条腿的情况下,蝈蝈仍能继续爬行和觅食,它的这种本能使它们这个物种得以延续。
D.在没有提前设定和人为操控的情况下,受损后能自行适应新情况,改变活动方式,直至完成任务的机器人是穆雷团队的研发理想。
【小题2】下列理解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科学家想借助自然界的这种学习能力,研发一种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实际上是一种仿生学的实践。
B.科学家研发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的目的在于让机器人代替人类去执行某些特定的任务。
C.法国巴黎第六大学的让—巴蒂斯•穆雷研发 的一个50厘米高的6条腿步行机器人,是目前这一领域的最新成果。
D.用一种机器学习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来引导机器人模仿动物的自我适应能力,是穆雷团队的有效试验。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机器人建立一个关于如何行走的知识库,并赋予每个动作一个“值”来体现它们在危机中会有多大用处,这是穆雷的团队所研发的算法和程序的核心。
B.赋予每个动作的一个“值”,其实是被用来指导一种名为“智能试错”的学习算法,通过测试来查看补偿行为是否有助于机器人在受损时仍能继续执行任务。
C.穆雷的团队在及其苛刻的条件下,对那个6条腿的机器人进行了测试,取得了比较满意的实验结果。
D.在以为的情况下能够自己解决复杂问题并具有适应能力的机器人的成功研发,将会对很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史学泰斗何炳棣
孔子说过,一个人的血气与他的年龄有内在关系,少年之时,血气未定,壮年之时,血气方刚,老年之时,血气既衰,其行事特点也应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血气是笼统说法,若细分起来,似应包括体质、精力、斗志在内。常人大多如孔子所说,所以老年人通常与和蔼可亲、慈祥平和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但是,也有例外。何炳棣青少年时代志存高远,由南开中学到清华大学,勇猛进取,成绩优异;壮年时代,在欧美学术界东征西讨,成就斐然,为一代名家;到了耄耋之年,宝刀不老,思考大问题,开辟新领域,鸿篇迭出,新见纷呈。所写回忆录,亦是大气磅礴,滔滔雄辩,气势如虹。岁月的风雨,似乎一点也没有消磨他的血气锐气,他永远是那么精力旺盛,一往无前。
何先生祖籍浙江金华,1917年生在天津。其父为前清秀才,曾习日文及法政,在宁波、天津等地担任法官,到48岁时才有了独生儿子。少年何炳棣在父亲的呵护和督责下,自小就对史学和英文有了兴趣,并打下了基础。父亲是有志气、有眼光、懂教育的人,他用生动的历史故事培养儿子的兴趣,在儿子读小学时就叫他到夜校里学习英文,在儿子读中学时又叫他圈点《史记》。父亲谆谆教育儿子要有大志气,好好读书,进清华,留洋。
宏阔的学术视野,敏锐的问题意识,扎实的资料功夫,是何先生成功的重要因素。他的博士论文《英国的土地与国家,1873—1910》,所引史料多为第一手资料,令答辩老师大为叹服。以后,他的研究领域回到中国,举凡上古土壤结构、耕作方式、先秦思想、六朝城市、宋代土地、明清人口、会馆制度、扬州盐商、甘薯花生玉米等农作物之传入中国,都是他的课题,其中相当一部分论文发表在世界一流学术杂志上。几乎所有课题背后,都有他宏大的学术关怀,有的开宗立派,自树一说,如写《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东方的摇篮》,对中国文明的起源提出独到看法;有的推陈出新,前进一步,如写《中国会馆史论》,对会馆的创设年代、社会功能的研究都在日本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一步;有的考证翔实,廓清迷雾,如写《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遍检北美各大图书馆近四千种方志,并搜集登科录、同年齿录,得出许多不易之论,《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中的数据则成学术定论。
自学进修,永无止境,是何先生成功的另一因素。人生也有涯,学也无涯,要懂得那么多知识,殊非易事,没有强烈的求知欲、持久的坚韧性是办不到的。在何先生那里,从没有什么壁垒,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考古学、地质学、人类学、生物学、训诂学,他都有涉猎。在回忆录中,可以时常看到他向人请教的记载。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辩论,即古代华北地区到底是实行“砍烧法”的游耕制,还是村落定居的定耕制,事涉“蒿类孢粉”与土质关系等极为专业的学问,令外行人望而却步。何先生则专门向美国地质学权威请教,获得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如果一个聪颖的人,自信的人,成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脾气急躁的性情中人,则免不了得一“傲”字。何炳棣正是这样。在他读小学时,老师就诫勉他“如能爱众亲仁,则美玉无瑕矣”。何先生到老感慨,自己往往与中外学人不能和谐相处。这样的人,远望可畏,近看可敬,因为他真。读了回忆录,你会不时地为他的真诚所感动。他忆父亲,忆老师,忆同学,忆好友,一片真情。他回顾自己,剖析自己,一片诚恳。回忆录的写作,也是极其认真,一字一句,自出机杼,有些数据、资料,他还一一核对,自称原原本本、坦诚无忌、不亢不卑。特别是书中对雷海宗先生的回忆,述其博学、卓识、真诚、宽容,师生之间的交往,对其学术地位的评价,自称一生受雷海宗影响至深且巨,字里行间浸润着对恩师的无限深情,令人读后感慨不已。(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何炳棣(1917-2012.06.07),浙江金华人。1938年清华大学毕业,1944年考取了清华第六届留美公费生,1945年底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西洋史,195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史博士学位。之后,何炳棣先生逐渐转入国史研究,成绩斐然。1966年,何炳棣先生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1979年,何炳棣先生被选为美国艺文及科学院院士。代表作:《明初已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明清社会史论》《东方的摇篮》《读史阅世六十年》等。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何炳棣在历史学方面建树颇多,其主要原因是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父亲用生动的历史故事培养了他的兴趣。
B.本文开头引述孔子关于血气与年龄关系的论述,为评价何炳棣的“血气”张本,同时衬托出何炳棣卓尔不群的个性。
C.他研究中国的历史,上古土壤结构、耕作方式,乃至明清人口、会馆制度等都是他涉及的内容,可见其资料功夫之扎实。
D.何炳棣为了在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辩论中让自己的观点更加可靠,专门向美国地质学权威请教,其求知欲于此可见一斑。
 
E.本文撷取了传主的若干人生片段,既全面地揭示了他成为史学泰斗的原因,也真实表现了传主令人遗憾之处——“傲”。
(2)请简要概括传主何炳棣的形象特点。
(3)从文中看,何炳棣成为史学泰斗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请简要概括其中的主观原因。
(4)何炳棣在史学界取得斐然成就给你的学习带来了哪些启示?请选择一个角度,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唯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他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后来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E.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在小说三要素的处理上各有什么特色?请结合文本分别赏析。  
【小题4】作品为什么以冯五爷的沉默与摇头叹息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为生存辍学走上写作之路
时代的列车轰隆隆地前行着,拥挤的人群,熙熙攘攘。有的人是只负责观看风景的普通乘客,命运的方向不由他过问;有的人扮演的是列车员的角色,在时代的大环境下,作为先锋,引领着这辆列车的前进。
爱玲,便是后者。
1942年,爱玲和炎樱回到了上海,仿佛在上海,也只有上海,才是她上演人生大戏和好戏的舞台。对于在港大没有毕业,爱玲一直耿耿于怀,只能转入上海的圣约翰大学继续深造,为的是“至少拿张毕业文凭”。弟弟张子静很高兴,因为他也准备报考,姐弟俩终于可以在同一所学校碰面了。可是,由于经济上的窘迫,学费无从着落,子静记得姐姐“叹了一口气”。
回到上海,爱玲投奔了姑姑,住在郝德路192号的爱丁顿公寓。姑姑虽然继承了不少遗产,一度生活阔绰,可是因为投资股票,恰逢时局动荡,一下破产了。即便是在洋行、电台里打几份工,也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无力再顾及爱玲的学费和生活费。于是,便告诉爱玲,当时她的父母协议离婚的时候,约定她以后的教育费用由父亲承担,而爱玲港大三年的学费全部由母亲出,现在应该由父亲承担了。可是,爱玲始终觉得拉不下面子,那个父亲,以及他的家,自己曾经发誓是不打算再理会了的,4年期间,父女情分已然了断,如今放下自尊突然管父亲拿钱,仿佛是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找到一个出口那么艰难。张子静回到家后,趁后母不在家的机会,向父亲简要介绍了姐姐的窘境,张廷重听罢,立刻陷入了沉思,可能不是心疼钱,只是在犹疑和女儿见面是不是觉得很尴尬,毕竟对于女儿离家出走之事他始终耿耿于怀。不过,考虑片刻,他还是对儿子说:“你叫她来吧。”过了几日,爱玲终于见到了阔别4年之久的父亲,不过不再是那幢逃走的别墅,而是在另外一幢小洋房。爱玲后来在小说《怨女》中对于衰落的父亲,做了更为生动的描绘:“到底清朝亡了国了,说得上家仇国恨,托庇在外国租界上,二十年来内地老不太平,亲戚见了面就抱怨田上的钱来不了,做生意外行,蚀不起,又不像做官一本万利,总觉得不值得。政界当然不行,成了投降资本,败坏家声……守着两个死钱过日子,只有出没有进。”
爱玲与父亲在相隔4年后重新见面了,双方有些物是人非的沧桑之感,彼此都有些陌生,只是简单地把自己的学习计划向父亲说了说,便无二话。父亲也没多说什么。“学费我叫你弟弟送去。”十分钟的短短会面,没有什么大的进展,以至于横亘在父女心中的那份心结,始终没有机会打开。张子静回忆说:“那是姐姐最后一次走进家门。此后她和我父亲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不过,学费总算拿到手了,爱玲转学进入了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学习,子静也进入了经济系一年级。不久,炎樱也转学到了这里,两人继续着港大时期的友谊,形影不离。然而,这份简单的快乐,没有延续多长时日,便宣告结束了。虽然学费已经解决了,可是母亲自1939年去新加坡后,杳无音讯。倔强的爱玲,又不想成为姑姑的负担,哪怕她算是自己最亲的人,也不想让姑姑的生活雪上加霜。实际上,从父亲家里逃出的那一天开始,爱玲就放弃了继承张家的财产,或者嫁入豪门依靠一个自己或许根本不爱的男人过着体面光鲜生活的机会,似乎受到母亲、姑姑潜移默化的影响,她也决计走上职业女性的道路,用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用自己的脚,丈量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么阔远。
于是,坚持了两个月不到,爱玲又辍学了。子静跑去劝说姐姐去当老师或者编辑,都被爱玲否决了,她觉得自己性格内向,孤傲不群,不善于表达,反正,她早有自己的安排,宽慰弟弟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
1942年,窘迫的境遇并没有把爱玲推向生活的地狱,反而为她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新世纪,前途无限光明的大门。两年之后,上海最璀璨的一颗文学新星冉冉升起了。
(摘自潘飞《永远的张爱玲》,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其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摘自《搜狗百科》)
②张爱玲的教育从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虽然她日后能够成为一位杰出的作家凭的是自己的勤奋努力,但她的家除了是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外,还可以说是一个书香门第。她的祖父是科举出身,她的父亲有旧式的文化教养,她母亲则是“知识女性”。
(摘自余斌《张爱玲传》)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爱玲能够成为上海最璀璨的文学新星,并在文学上取得很大的成就,既有她本身勤奋的因素,也有她父母对她的影响。
B.张爱玲在港大没有毕业,回到了上海,转入上海圣约翰大学继续深造,她认为只有在上海才是自己上演人生大戏和好戏的舞台。
C.张爱玲投奔自己的姑姑,生活阔绰的姑姑却因为投资股票而破产,失去了生活的“支柱”,无力再顾及爱玲的学费和生活费。
D.文章写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非常关心姐姐张爱玲,并引用了一些张子静的话语,这样写增强了材料的真实性和新颖性。
E.张爱玲的父亲对女儿的出走耿耿于怀,当儿子说出姐姐张爱玲的窘境后,张父因为疼钱而沉默,最终还是答应给张爱玲学费。
【小题2】文章第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张爱玲在求学道路上辍学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析。
【小题4】为了生计辍学而走上写作道路,你从中对张爱玲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20分)
青瓦情思
段锡民
①朦朦胧胧的细雨,如轻纱,如薄雾,柔柔地曼笼着沧桑百年的老瓦房,编织了一幅天然的意境幽远的水彩画;瓦垄里雨丝汇成的水滴,晶莹地滚落,“滴滴答答”地滴在阶下,仿佛多情少女弹奏的琵琶心曲……
②如果,你从废墟里挖出了一枚远古的瓦片,请你捧起它来读吧。你会读到我们远祖凝聚在这小小瓦片里的心血,你的眼前会掠过一个伟大民族的耀眼的智慧之光。
③当我们远古的祖先从山洞、地穴里走出的时候,当他们聪明的大脑已不再满足茅草、石片、黄泥做屋顶遮风挡雨的时候,当他们迷茫的目光被熊熊的火光点亮的时候,当第一片青瓦铺上屋顶的时候,他们也许不知道,我们这个种族正在一步步走向文明,一步步走向智慧,一步步走向辉煌。
④假如有一只神鹰,从遥远的大周王朝一直飞来,那么它从天空俯瞰大地,无论是繁华的皇城都市还是热闹的集镇码头,无论是杏花烟雨的春时江南还是霜染红叶的秋日北国,看到的定然是大片大片的青瓦屋顶。
⑤青瓦,是难得的雅俗共赏、贵贱咸宜的建筑材料。这小小的瓦片,似乎有神奇的魔法:宫廷等繁华场所铺上了青瓦,就会显得庄严大气;而庄稼院等普通场所铺上青瓦,也会显得十分得体。同样,寺庙等宗教场所铺上青瓦,就会显得异常肃穆;园林等休闲场所铺上青瓦,就会显得特别精致;商贾人家等富庶场所铺上青瓦,就会显得格外豪华;书院等文化场所铺上青瓦,就会显得相当典雅;甚至连剧院酒肆勾栏等娱乐场所铺上青瓦,也会显得分外华丽。
⑥更难得的是,青瓦有一颗平常心,无论铺设在何处,都一样忠于职守,为人们遮风避雨、送暖挡寒。铺在宫殿上,它不因主人的权势而骄奢;铺在庙宇间,它不因神灵的高贵而自诩;铺在商铺屋顶,它不会因主人生意盛衰而变节;铺在庄户人家檐上,它不会因家园贫寒而负心。青瓦,是真正的大家风范,是真正的名流、大师,是名副其实的伟人、大腕:他们都因和百姓心心相通而受到景仰,他们都因平常心和谦逊而赢得尊重。
⑦我对青瓦存有特殊情感,我曾亲手烧过半年的青瓦。细腻的黄土加上细细的沙子做青瓦的原料,然后用木制的模具做成瓦坯,在大太阳下晒上两天,再慢慢阴干,就可以入窑了。在窑里码好瓦坯后,用土封好窑顶,就开始点火。窑门上方有一个小小的观察孔,是专门“看火候”的,什么时候停火,全凭师傅的经验。停火过早,瓦烧得“生”,就不结实;停火晚,瓦会烧得变形。“住火”以后封好窑门,就开始“上水”。窑顶已事先用土围成了一个圆盘,挑来井水,倒进圆盘,让水慢慢渗入窑里。这也是一个关键环节:水渗得太慢,瓦同样不会结实;渗得太快,高温的瓦窑有可能发生爆裂。这道工序完成,就可以等着“出窑”了。
⑧烧瓦是个辛苦活,可这里也有乐趣。当墨蓝色的还有些烫手的瓦片从窑中搬出,两片瓦轻轻撞击,发出铿锵的声音,证明是质量不错的青瓦时,会有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况且寒冷的冬天可以坐在温暖的窑门边闲侃;夏夜可以躺在凉爽的工棚里听蝈蝈们弹琴;秋日可以趁着忙碌间隙,从旁边的农田里挖来地瓜,擗来成穗的玉米,埋在滚烫的窑顶土里,不一会,就烤熟了,那滋味不知比街头小摊上烤的强多少倍。
⑨烧瓦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它用无声无形的言语,形象地描绘了青瓦从一堆泥土锻炼成有用之材的过程;它教给我们只有经过水和火的考验才能坚韧的道理;它还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做到宠辱不惊、质朴做人……青瓦,是我的老师。
⑩历久弥坚、给人启迪的青瓦啊,你已然成为我心中的一道风景,一座丰碑。
【小题1】文章第①段语言精美,富有韵味,请加以赏析。(6分)
【小题2】第⑤段写到宫廷、庄稼院、寺庙、园林等不同场所的青瓦有何目的?(2分)
【小题3】文章⑦、⑧两段写“我”烧瓦的经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文中说“捧起它来读吧”,结合全文内容回答作者“读”出了青瓦的哪些内涵?(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