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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和一朵花一道经过黄昏
洪 放
七岁那年,秋天,一个黄昏。在乡下老屋的后园里,一株很大的老茶树边,我看见了一朵花。淡蓝色的,浮动着,被渐渐上来的夕光所笼罩。我就蹲在花的旁边,看着它。一直看着它。然后我和花一道被暮色淹没。所有的事物都静了。我只好回家。第二天早晨,再看。花已经谢了。淡蓝色已经谢了。而我那时候,还正在悄悄地成长……
成长中的人是容易忽略一些事物的。
比如那朵花,不久就忘了。
但今天,当我站在南塘的秋风中,这朵花突然浮现出来。它的浮现,是因为我现在正面对着另一朵花。另一朵也是淡蓝色的花。这是一种在南塘常常见到的花。朴素的,淡淡的,沉静的,美好的。南塘的土地刚刚经过一场秋雨,有一些虫子已经消失。我听不见它们在黄昏时的叫声了。南塘变得深沉,同时也逐渐走向枯寂。
一朵花或许能点亮它的生动吧!
我看着花,它天真而真实地开放着。我看到它的叶片上甚至还有尘土。雨也没能将它洗净。它的花瓣是六片的,对称着,仿佛三组正在玩耍的小孩子。我真的很想它们是小孩子的。我喜欢孩子的无邪与纯洁。但是,我知道它们不是。在秋天的大地上,花朵都是中年了。甚或是老年。
一如我,惨淡地走过如许的光阴。一回头,水流远了。南塘成了秋风,秋风成了人心,人心成了忧伤。
而花呢?它开放着。它在它应该开放的黄昏开放着。它一定不是为我。就如同我一定不是为其他。一切的生命,都只是一种经过。现在,我同这朵花一道,经过黄昏;经过远去的飞鸟,经过更远处的山峦;经过孤独的吟唱,经过秋风里一根一根无由的白发……
花也是无由的。生长,开放,在这个黄昏,与我相遇,而不是在另外的黄昏。它是淡蓝的,而不是别的颜色。它是七岁时的花。是那些掠过成长而被我们忽略了的光。
我的手想伸过去,甚至我想轻轻地抚摸它,握住它,亲吻它,热爱它。
但是,我停了。心上的尘土一定比这花叶上的尘土更重。指尖上的伤怀一定比花谢时更悠远。我只好停住。南塘暮色四合,有谁在独自寻找?谁的脚步正叩响南塘的门楣?谁正在慢慢地回去,慢慢地回到往昔的时光和往昔的美好?
南塘的花。朴素,沉静。我看着。一朵花,一个人。一处风景。
我也是沉静的了。我也是朴素的了。至少现在。和一朵花一道经过黄昏,我回到了七岁。回到了后园的大茶树,回到了它的清香与苍老。我用手摸摸自己的脸,我摸到了秋风的痕迹,摸到了山水的痕迹,摸到了那些远去了的不可能再回来了的人和事物的痕迹。
而花沉静着。
黄昏很深了。我已经不太能看清它的叶片和它的花瓣。我只看到它的浮现。
这恰如在这个大而杂乱的人世间,我更多的时候是半明半暗的。如这黄昏中的花,它是怀着对大地的恩情,来用最后的光照亮南塘。而我,是怀着这人世的热爱,用宿命的笔,来写秋风的挽辞……
【小题1】“我”两次看到一朵蓝色的花,感触有什么不同?
【小题2】简要说明“一切的生命,都只是一种经过”在文中的含意。
【小题3】作者为什么要“和一朵花一起经过黄昏”?它使作者产生哪些联想与感悟?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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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所谓六艺乃春秋时固有之学问,先孔子而存在,孔子实未制作之。但孔子虽未曾制作六艺,而却曾以六艺教弟子。故后人以六艺为特别与孔子有密切关系,亦非毫无根据。以六艺教人,并不必始于孔子,据《国语》,士亹教楚太子之功课表中,已有“诗”“礼”“乐”“春秋”“故志”等。但此等教育,并不是一般人所能受。不但当时之平民未必有机会受此等完全教育,即当时之贵族亦未必尽人皆有受此等完全教育之机会。吴王寿梦第四子季札到鲁方能见各国之诗与乐,可见“乐”“诗”各书,在当时乃是极名贵的典籍学问。
孔子则抱定“有教无类”之宗旨,“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如此大招学生,不问身家,凡缴学费者即收,一律教以各种功课,教读各种名贵典籍,此实一大解放也。故以六艺教人,或不始于孔子;但以六艺教一般人,使六艺民众化,实始于孔子。以后各家蜂起,竞聚生徒,然此风气实孔子开之。
孔子之讲学,又与其后别家不同。别家皆注重其自家之一家言,如《庄子•天下篇》所说,墨家弟子诵《墨经》。但孔子则是教育家。他讲学目的,在于养成“人”,养成为国家服务之人,并不在于养成某一家的学者。所以他教学生读各种书,学各种功课。所以颜渊说:“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庄子•天下篇》讲及儒家,即说:“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此六者正是儒家教人之六种功课。惟其如此,所以孔子弟子之成就,亦不一律。《论语》谓:“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可见孔子教弟子,完全欲使之成“人”,不是教他做一家的学者。
孔子又继续不断游说于君,带领学生,周游列国。此等举动,前亦未闻,而以后则成为风气;此风气亦孔子开之。
再说孔子以前,未闻有不农不工不商不仕,而只以讲学为职业,因以谋生活之人。古时除贵族世代以做官为生者外,吾人亦尝闻有起于微贱之人物。此等人物,在未仕时,皆或为农或为工或为商,以维持其生活。孟子说:“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南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孔子以前,不仕而又别不事生产者,实未闻有人。《左传》中说冀缺未仕时,亦是以农为业。孔子早年,据孟子说,亦尝为贫而仕,“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孟子•万章下》)。但自大收学生以来,即纯以讲学为职业,为谋生之道。不但他自己不治生产,他还不愿教弟子治生产。樊迟“请学稼”,“请学为圃”;孔子说:“小人哉!樊须也。”他这种不治生产的办法,颇为其时人所诟病。据《论语》所说,荷蓧丈人谓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此外《庄子》亦载盗跖谓孔子:“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庄子》中所说,不可认为实事。但此等批评,则是当时可能有者。
观此可知儒家之一种风气。惟其风气如此,于是后来即有一种非农、非工、非商、非官僚之“士”,不治生产而专待人之养己。此士之阶级,孔子以前,似亦无有。以前所谓士,多系大夫士之士,或系男子军士之称,非后世所谓士农工商之士也。此种士之阶级只能做两种事情:即做官与讲学。此所谓: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孔子即是此阶级之创立者,至少亦是其发扬光大者。
(摘编自冯友兰《孔子在中国历史中之地位》)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六艺是春秋时期固有的学问。孔子虽未创作六艺,却将其当作教学的教材,所以后世认为六艺与孔子关系密切,也有一定道理。
B.孔子奉行“有教无类”的理念,不过问学生的出身,只要缴纳学费者,一律教给他们各种功课和名贵典籍,这在当时是一大解放。
C.孔子之所以教学生读各种书,学各种功课,是因为他讲学的目的并不在于培养儒家学派的学者,而在于培养能为国家服务的人才。
D.孔子一直以来不治生产,不农不工不商不仕,颇受时人诟病。荷蓧老人说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即是批评其此种生活态度。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子以前为官的人有两种:世代为官的贵族,出身微贱但后来出仕的人物。第二种人在为官以前,都为维持生计而干过其他行业。
B.孔子的学生樊迟希望学习农耕和种植的技能,孔子斥其为“小人”,说明孔子认为读书人从事农业生产是品德卑劣的体现。
C.《庄子》记载的盗跖对孔子不耕不织,以如簧巧舌迷惑君王等批评虽然未必是实事,但可能确是当时的人对儒家的看法。
D.孔子创立或者至少是发扬光大了士人这一新兴阶层,这个阶层的人只能做为官与讲学这两件事,并且这两件事还能相互促进。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据《左传》记载,晋国的世卿韩宣子到鲁国办外交之时,才首次“见《易》象与鲁《春秋》”,这也可印证六艺学问在当时的珍贵性。
B.孔子欲使弟子成人,而非成一家之学者,所以颜渊子路虽皆为孔子门生,但颜渊注重仁德修养,子路擅长政治事务,他们的成就并不一律。
C.因孔子首以六艺教人,从而开创了教育的风气,其后各家蜂起,皆效仿孔子招收学生,故而后世推崇其为“万世师表”。
D.孔子对先秦时期教育的普及、游说之风的兴起、士人阶层的出现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可见其在我国历史上享有的极高地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15分)
透明的红萝卜
莫 言
太阳像抽疯般颤抖着,一股股萧杀的秋风把黄麻吹得像大海一样波浪起伏,一群群麻雀惊恐不安地在黄麻梢头噪叫。风穿过桥洞,扬起尘土,把半边天都染黄了。一直到九点多钟,风才停住,太阳也慢慢恢复正常。
小铁匠一起一伏晃晃悠悠地在石栏杆上跑着,栏杆下乌蓝的水里映出他变了形的身影。几个大胆的石匠跑上闸去,把小铁匠拖了下来。他拼命挣扎着,骂着:“别他妈的管我,老子是杂技英豪,那些大妞在电影上走绳子,老子在闸上走栏杆,你们说,谁他妈的厉害……”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总算把他弄回桥洞里。他像块泥巴一样瘫在铺上,嘴里吐着白沫,手撕着喉咙,哭叫着:“亲娘哟,难受死了,黑孩,好徒弟,救救师傅吧,去拔个萝卜来……”
人们突然发现,黑孩穿上了一件包住屁股的大褂子,褂子是用崭新的、又厚又重的小帆布缝的。这种布非常结实,五年也穿不破。那条大裤头子在褂子下边露出很短的一截,好像褂子的一个花边。黑孩的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由于鞋子太大,只好紧紧地系住鞋带,球鞋变得像两条丑陋的胖头鲇鱼。
“黑孩,听到了吗?你师傅让你去干什么?”一个老石匠用烟袋杆子戳着黑孩的背说。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这儿一片黄麻倒地,像有人打过滚。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到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院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队长,坏了,萝卜,让这个小熊给拔了一半。”
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对着黑孩的屁股他狠踢了一脚,黑孩半天才爬起来。队长没等他清醒过来,又给了他一耳巴子。
“小兔崽子,你是哪个村的?”
黑孩迷惘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谁让你来搞破坏?”
黑孩的眼睛清澈如水。
“你叫什么名字?”
黑孩的眼睛里水光潋滟。
“你爹叫什么名字?”
两行泪水从黑孩眼里流下来。
“他娘的,是个小哑巴。”
黑孩的嘴唇轻轻嚅动着。
“队长,行行好,放了他吧。”瘦老头说。
“放了他?”队长笑着说,“是要放了他。”
队长把黑孩的新褂子、新鞋子、大裤头子全剥下来,团成一堆,扔到墙角上,说:“回家告诉你爹,让他来给你拿衣裳。滚吧!”
黑孩转身走了,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的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老头子看着这个一丝不挂的男孩,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黑孩钻进了黄麻地,像一条鱼儿游进了大海。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
黑孩——黑孩——  (节选自《中国作家》1985年第2期)
【注】《透明的红萝卜》创作于1984年冬天,主要讲述的是“文革”时期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黑孩跟着同村的小石匠去帮公社加宽村后的滞洪闸,黑孩砸过石头,到铁匠那去拉风箱,小铁匠不仅让黑孩高强度地干活,还时常指使黑孩去偷工地附近的农场里的地瓜和萝卜。
【小题1】小说开篇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在这篇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作具体分析。(3分)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黑孩的形象。(6分)
    
【小题3】结合你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作者以“透明的红萝卜”作为小说题目的用意。(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在浩瀚的苍穹中,日出日落,月盈月亏,星星显现又隐去,天体的运行是那样地有序。在希腊语中,“宇宙”的本义就是“秩序”。毕达哥拉斯学派把音乐的和谐现象推广到整个宇宙中,宇宙的和谐有序也产生于数的比例。进入奴隶社会后,希腊哲学家开始用自己的思维结构来代替神话。他们普遍企图寻找一种统摄世界万物的原素或元素。有人把水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人把火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数当做万物的本原。
数怎样成为万物的本原呢?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由一产生二,由一和二产生出各种数目。一是点,二是线,三是面,四是体,从体产生出一切形体。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本原说是对世界做出的形而上的、哲学的解释,这是它的积极意义。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使用“哲学”(原意为“爱智”)这个术语的人。然而,数本原说也有它的局限性。它带有神秘色彩,和神话很接近。毕达哥拉斯学派直接宣称数是神,神首先是数。现在刚入小学的学生都知道,前四位数l、2.3.4相加等于10,而这个发现却使毕达哥拉斯学派惊讶不已,那毕竟是二千五百年前。毕达哥拉斯学派把10看为玄之又玄的、完满的数。所以,数本原说对世界的解释还是神话学的和宗教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用数的和谐来解释宇宙的构成和宇宙的美,他们把数学、音乐和天文学结合起来。数是宇宙的本原,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中。他认为太阳和地球的距离是月亮和地球距离的两倍,金星和地球的距离是月亮和地球距离的三倍。每个天体也都处在一定的比率中。天体的运行是和谐的,距离越大的天体运动越快,并发出高昂的音调;距离越小的天体运动越慢,并发出浑厚的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的音调组成和谐的声音,这就是宇宙谐音。可以听到、可以看到、可以触摸的宇宙,总之,具体可感的宇宙是最高的美。
后来,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亚里士多德在《论天》中也描述了宇宙的美。根据柏拉图的描绘,在广袤的苍穹中,各种星体有序地、交错地、多层次地做旋转运动。这确实是一幅瑰丽奇妙的图景。亚里士多德看来,宇宙的球体是最美的,它永恒地、匀速地圆周运动也是最美的。宇宙就像一支合唱队。指挥示意开始,合唱队就一齐高歌,有些音高,有些音低,由这些不同的音调组成和谐悦耳的曲子。希腊美学家关于宇宙结构的理论不是精确的天文学理论,他们对宇宙的描述是诗意的、审美的。对宇宙美的观照是希腊美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摘编自凌继尧《美从何处寻·数的和谐》)
【小题1】下列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观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音乐的和谐是由数的比例造成的,他们把音乐的和谐现象推广到宇宙中,从而表达了对宇宙的理解。
B.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一生二,同时由一和二产生各种数目;一是点,二是线,三是面,四是体,从体产生出所有形体。
C.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天体运行是和谐有秩序的,能发出高昂音调的天体比能发出浑厚音调的天体体积大,运行速度快。
D.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的和谐可以解释宇宙的构成和宇宙的美,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之中,宇宙的本原是数。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有的希腊哲学家把水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的希腊哲学家把火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的希腊哲学家把数说成是世界的本原。
B.毕达哥拉斯学派惊讶于前四位数1.2.3.4相加等于10,它们把10看得很神秘,很完美,和神话接近,宣称这就是神。
C.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识到宇宙美的共同特征是和谐,这种和谐表现为数的和谐、星体的运动和谐。
D.柏拉图描绘的宇宙美是广袤的苍穹中,各种星体有序、交错、多层地旋转运动;亚里士多德描绘的宇宙美是球体永恒、匀速地做圆周运动。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进入奴隶社会后,希腊哲学家开始用自己的思维思考宇宙,他们的思维结构已经代替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神话。
B.宇宙是能听到、能看到、能触摸到的,在美学意义上,它是最高的美;宇宙的谐音是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组成和谐的声音。
C.数本原说对世界的解释还是神话学和宗教领域的,这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神首先是数,数就是神中可以看出。
D.观照宇宙美是希腊美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希腊美学家关于宇宙结构的理论虽然不是精确的天文学理论,但他们的描述是诗意的、审美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酒 事
于德北  
17岁那年,我离开了学校,走上了社会。我父亲是一个古板而严谨的人,他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副总编,在人群里总有点面子,特别希望我能去一家好一点的高中重读。我生来就倔,小事还犹豫,大事从来是一去不回头。当时,我外语不好,数学不好,考上大学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我毅然选择离家,到外面的世界去漂泊。
我曾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力工。
力工的活苦,没技术,让人瞧不起,不像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电工那么气派,受人尊敬。力工像杂役,什么地方缺人都得顶上。
心中就苦闷。
苦闷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毕竟是自己的选择。
那年夏天,雨水大,工期被耽误了,大家都很着急。有一天,我被分到李师傅带的混凝土班,跟着大家打立柱。一天的任务是11根立柱,打到下午的时候,云彩就来了。李师傅抬头看看天,凭空叫了一句:“爷儿几个,加把劲,抢雨前干完了,我管酒。”
我知道这个李师傅,他是建筑公司的劳模。他有一个疯老婆,已经疯了三十几年,但三十几年里,李师傅从来没让她磕着、碰着,从来没让她弄脏了衣服,从来没让她走失过。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师傅有一个女儿,刚刚上大学,李师傅的负担不轻,平日里花钱节省人人尽知。
“真管酒?”有人问。
“管!”
李师傅平时是一个话语极少的人,他这一喊,有点一诺千金的意思,身边的人陡然增了一股劲,硬是抢在倾盆大雨下来之前,把立柱打完了。
酒、肉都有价,酒是9毛钱一斤,肉是8毛钱一盘。
六个人,围坐在工棚里,大呼小叫地吃开了。
我不会喝酒,自然往后挪挪身子,我感到有点冷。这时,一只粗糙的大手扶住了我的后背,并用力地往回拢了拢。
是李师傅。
他把发乌的饭盒递到我眼前,说:“啁一口。”
我摇了摇头。
“啁一口。”
语气是命令似的。
我接过饭盒盖,抿了一口里边的白酒,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李师傅拍了拍我的后背,鼓励说:“再啁一口。”
我抬头看看他,突然在他的目光里发现了一种异样的东西——那是父亲般的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
我又喝了一口。
是喝,不是抿。
一股热浪从喉头一直冲到胃里,又从胃里反到心上。
工友们都笑了。
那天,我喝多了,李师傅领着我,站在工棚的门口,冲着如注的大雨说:“喊一声,喊一声就什么都好了。”
说着,他“啊——”地大喊了一声,那声音撕心裂肺,神鬼皆惊。
“啊——”
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如同悲怆的《命运交响曲》,渗入雨水里,向四周溅落了。
“啊——”
我也叫了起来。
“啊——”
随着喊声,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啊——”
随着眼泪的掉落,我心中的块垒也一点点地坍塌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师傅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孩子,喝了酒了,是男人了,不哭了。”
随着李师傅的话音儿,雨突然停了。那一刻,我觉得我长大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作品中写到了两个父亲,李师傅“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使“我”倍感温暖,体会到自己父亲身上少有的鼓励之情。
B.随着李师傅的喊声,“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将劳动的热情和团结的力量抒发得真切感人。
C.作品通过人物语言来表现性格,“爷儿几个,加把劲”“真管酒?”等语言描写,将人物豪爽、直率的性格表现得生动传神。
D.作品在语言运用方面相当准确,同样表现饮酒,“啁”的痛快,“抿”的羞涩,“喝”的坦然,这些词既叙写动作,又传达心理。
E.作品以“酒事”为题,“酒”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只有饮下这碗苦酒,才能面对这坎坷的人生。这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小题2】倒数第三段中“我心中的块垒”,在作品中具体指什么?(4分)
    
【小题3】结合作品,简析“雨”在文中有何作用。(6分)
  
【小题4】结合作品,简析李师傅这一人物的形象。(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18分)
何不临风听虫鸣
查干
①自古,临风听虫鸣是一件雅事,也是一种享受。它比交响乐更具实感,更具韵味。临风,使虫之多音部美声传得更远,更入心入肺,甚或灵魂。假如遇有夏日午后,且有野性的、带有草木香味的微风款款地吹来,那感觉更为美妙。所谓临风听虫鸣,是也。
②一个人,如果忽略了临风听虫鸣这一情趣,那一定是莫大的人生遗憾。尤其在情趣横生的梦幻童年。若能拥有一方葳蕤山水,一个人的童年就充满了梦幻般的听觉享受。那是因为,拥有了万千昆虫家族所发出的,生动而美妙的自然之声。
③我童年的家乡,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美丽山水。每当夏尾秋首之时,昆虫世界便就活跃起来,它们的鸣声铺天盖地,盖过了风声,盖过了谷涛和麦浪。仿佛个个都是善于抒情的种子,胸中积有太多的情致与绵思,不来它一个倾泻万里,就觉得憋闷似的。
④然而,这种悠悠然陶陶然的鸣叫,仅仅是为情而生的吗?不尽然。每当夏秋交接之时,恰好也是庄稼灌浆之时。这时,无论火红的高粱、金黄的稻谷、银白的荞麦花,都由童年将要转入青年壮年这个成熟的季节了。由此可以猜测,那些虫鸣,或许正是为之而生发的。童年的我,就清晰地感觉到,每当虫鸣起伏跌宕之时,高粱和苞谷就咯吱咯吱地拔着节地往上长。仿佛,虫鸣就是一只只情爱之手,轻轻地柔柔地,拽着它们在长个儿。这或许是,自然界里的一种君子协定呢,万物之相合过程。
⑤我相信,昆虫与庄稼、树木花草,一定是相扶相拽、互为依存的。因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芳邻。越是野性十足的地方,越如斯。我童年的家乡,便是一方充满野性的土地。因为那时,水绿山青,草木繁茂,野花遍地生香,如梦亦如幻,让人陶陶然熏熏然。还有一片片生命可依的湿地,似一张张健硕的肺叶,展开在那里,让万千生物赖以呼吸,延续生命,传宗接代。家乡的虫鸣,月白风清之时尤盛。那是一种空空的、脆脆的、泉流般的美韵合声。犹如摇篮曲,抚慰你的灵智,渐次趋于宁静如水的状态。
⑥有关虫鸣的这种感受,古人比我们深刻许多。前几日翻阅古籍,见有关虫鸣的记载,最早始于《诗经》,其中就有:“季夏之月,蟋蟀居壁”或“处暑蛩鸣”之说。所言蟋蟀,是鸣虫,也叫蛐蛐儿。其声短促而凄切,闻之令人生悲。也有人凭借虫鸣去抒发情怀的。如,虞世南的《蝉》一首:“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诗人借此吐露心声:立身品格高洁的人,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借,自己就能够声名远播,被世人认可。而唐朝诗人杨万里,则借助虫鸣,去状写一种生活中的小细节,写得十分生动真切。他在《夏夜追凉》一诗中写到:“夜热依然午热同,开门小立月明中。竹深树密虫鸣处,时有微凉不是风。”可见,聆听虫鸣早已是我们古人的一种习惯,并与情感世界相连。虫鸣唧唧兮自古至今,不但使凡尘中的人得以耳聪,更使人心静如苔。
⑦聆听虫鸣,是属于农业文明的产物。现代人,大多没有这个福分了。仅仅农药的出现,就使万千昆虫趋于绝迹。如今,面对太过吵闹、太过浮夸的人类世界,连大山大水都捂起了耳朵,何言小小昆虫耳?如今,想去聆听虫鸣,非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是一种奢求了。
⑧前些年,我曾应邀前去京郊云蒙山里的鬼谷子山寨小住了10天。那里,草木繁生、潭瀑横空、山泉缭绕于幽深谷底。又恰逢仲夏之时,聆听虫鸣,就有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⑨当久违了的虫鸣阵阵掠耳时,我喜不自禁,像是回到了童年时代。甚至跟随飞动中的蚂蚱,听着它们的啪啪之声,跑动起来,竟忘记了自己是白发之人。有蝉在山楂树高枝空空地鸣叫,声声入耳,让人血脉安静。而藏于草丛中的昆虫合唱队,一拨儿接一拨儿地出来亮相,其情切切其势也夺人,使人间琴瑟顿时黯然。
使万千昆虫家族得以生存,安然繁衍,躲过了现代文明的侵害和骚扰,是这方山野的功德所在。我们当记之。茅舍外,月明山静夜气渐趋浓重,正可临风聆听虫鸣耳。夜,微寒。竖起衣领,走,听虫去!
(选自2013年09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小题1】请根据文章内容解释第④段中的加点词“君子协定”的含义。(2分)
【小题2】第⑤段中对家乡景致的描写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3】第⑨段是用什么方法来描写虫鸣的?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4分)
【小题4】请结合上下文分析第⑩段画线句所包含的情感。(3分)
【小题5】文章多次写到“虫鸣”,请联系全文,探究其艺术效果。(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