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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寻根  
冯骥才
①一个人在外闯荡,站住脚跟,创出一番事业,日久天长,心中却慢慢滋生出牵肠挂肚的思乡之情,这叫“叶落归根”,拿句时髦的话说叫:寻根。
②一个人有寻根心理,一个民族也有寻根心理。
③我早听说过美国马萨诸塞州有个名叫“欧尔德斯特布里”古老的村子。它和欧洲那些保护完好的古迹不同,全是由新英格兰各地收集一百多年农村遗物搬迁而来的,从细小日常生活用品到整座建筑,乃至久已废弃的牛栏和草屋,全权按照当时的生活图案布置起来,活生生展现1830年左右优美古朴的昔日风情的活的图画。
④我特意赶到这村子。好像进入一种历史的幻想中。铁铺的炉火熊熊,铁匠用当时的工具丁丁当当打马蹄铁;磨坊的大水车缓缓转动,晶莹闪亮地带动起小河清澈的水,真的在磨面。在那名叫“阿萨骑士”的连墙带地都是木板造的小商店里,可以买到村中的“农妇们”用棉花纺造的土布。我坐在一座由新罕不什尔州迁移过来的小教堂里,津津有味听一位身穿黑袍的乡村教师讲解地理。他的地理观念也是上世纪的。牛羊在大片大片碧绿平缓山坡上吃草,堆满粮包的大车停在又潮又黑又大的库房里;那些石头垒成的储藏室里的空酒桶在发霉长苔,屋角结着桌面大的闪闪发光的蜘蛛网。道路上遗落马粪给太阳暖烘烘晒着,发出特有的芳香,混在成片杉树林散出清新的气息中;在这气息中,还有教堂清越的钟声,飞鸟无声的身影和被迷住了、缅怀往事的游客们……这座人造的古老村镇的设计者就像一位老练的历史小说家,不叫任何一个细节失真。在这里尽管旅游者来参观,但它有比赚钱更高的目的,就是供人欣赏迷人的过去。
⑤如果我们身置纽约这样高度现代化的城市,身边匆匆闪过穿戴新潮服饰、步履如飞的人影,拔地而起的百丈高楼压得人难以喘息,电脑屏幕熬得人眼睛发红,就会明白美国人为什么需要这种复古的村落,也会明白他们为何这么珍惜古迹。新的永远翻新,旧的不会重现。一个人岁数大了,会怀念童年,怀念故友,怀念初恋,怀念自己由于纯真幼稚而常做错事的久已消逝的年华。老朋友谈得来,因为他们有共同的过去;老夫老妻难以分离的纽带是他们共同的经历。历史是财富,也是一种重心。无论在天上飞,地下跑,都离不开重心的保持,没有重心就跌落或跌倒。社会发展快了,也会寻找重心。所以当前力求高速发展的民族,普遍都产生一种寻根的社会心理。这也是历史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价值。欧尔德斯特告诉我们:老兄,过去的东西别太轻易地扔掉,扔掉什么和保留什么,需要一种未来的眼光。
⑥所谓历史眼光,不是站在现在看过去,而是站在未来看现在。
【小题1】根据全文,概括一个人、一个民族寻根的理由。(6分)
【小题2】简要分析第④节的表达手法及其效果。(4分)
【小题3】解释文中画线句子“所谓历史眼光,不是站在现在看过去,而是站在未来看现在”的含义(4分)
【小题4】在我们国家,我们也能看到许多民族村,但是大多数都沾染上了浓厚的商业气息,很少有如此纯正的传统文化气息,面对这一现象,你是如何看待的,简要分析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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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实用类文本阅读
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4分)

【小题2】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5分)

【小题3】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主刀

奚同发

①因为刘晓波的孩子明天要手术,黄大夫主刀,这次约见,刘妻颇费周折。黄大夫虽身居省会,却名闻全国,外省患者来就医,仅挂他的号,便成为一种增值品。

②在晓波夫妇对面一落座,黄大夫便声明,自己只喝茶,其他什么他们看着点,反正他不会动一下。稍顷,黄大夫毫无寒暄进入主题,简明扼要讲解了这种病的来龙去脉及手术方略,还一再表示,手术风险有,但与城市交通事故相比还算低的。晓波夫妇静静地倾听,时不时点头,“嗯”声连连。今年4岁的儿子,前些天突发疾病,若不手术,一旦神经系统受到影响将终生不治。不到半小时,黄大夫便要结束谈话:“就这样吧,我还要接孙子。你们也准备一下,明夭早起孩子不能吃饭,不能喝水……”晓波顺口道:“瞧您老,工作这么忙,还要带孙子,真辛苦!儿子没在本地工作,还是也忙啊?”

③黄大夫没吱声,对视刘晓波的目光躲闪了一下。起身的黄大夫随意地问:“刘先生在哪儿工作?”“省检察院!”晓波道。

④黄大夫一愣,似有所思索,接着问:“刘先生刚才说是怎么称呼来着?”

⑤见面时,晓波已自报姓名,大概像见许多患者家长一样,黄大夫根本没在意。黄大夫“哦”了一声,突然问:“黄一勋案是你主审?”

⑥点头的同时,晓波吃惊地盯着对方,这种机密他怎能知晓?黄大夫的目光在刘晓波脸上足足停了半分钟,说句失陪了扭身便走。晓波纹丝没动,妻子追至门口终未留住对方,回来对他一通埋怨。晓波想起来了,双规的副市长黄一勋案审结前,黄医生夫妇曾托人希望能与他见一面,他根本没给对方机会。最终黄被判死刑。那是黄大夫的独生子,老两口现在带的应该是黄一勋的孩子。

⑦这次跟黄大夫见面,是他对妻子多年来的唯一一次妥协。之前,儿子在他办案期间曾两度遭到绑架,对孩子的事他也有些习惯,不可能与对方做交换。他甚至习惯性认为,只有自己办着案,孩子才是安全的,从而为公安的成功解救赢得时间。此次因为手术是否给医生送礼,当妻予第一次冲他发脾气时,他惊呆了,也把妻子自己惊呆了。婚后多年,她从没因为什么跟他红过脸,不管是办案十天半月甚至半年不归,即使不封闭,他也常常早出晚归,把家当成旅店……眼瞅妻子涕泪长流满脸憔悴,他最终的让步是与她一起请黄大夫吃顿便饭。

⑧没想到,黄大夫只答应在茶馆一见……

⑨结账时,夫妇俩才知道,黄大夫果真常来此,都是病人家属约请,但他给茶馆定了个规矩,AA制,绝不让别人替他付账。他每月底来结一次,每次清茶一杯。至于别人的花销,他不管。

⑩黄一勋案肯定不能告诉妻子,既是纪律,也不想给她增加心理负担。心怀忐忑的妻子回到家,坚持当晚要再去黄大夫家表示一下,之前,便有护士给她暗示,她也打听了,主治大夫两千,其他人几百不等。并说,黄大夫喝杯茶自己付钱,或许是给别人看的。望着妻子,他甚觉陌生,决然道:“就是做给别人看,这样能做几十年也不容易,也值得我们尊重!”

⑪约见黄大夫那天是刘晓波与双规的杨斐然对峙的第五天。回到山庄,同事说:“刘检,你这一刀真厉害,果如你所言,你上午没来,他早猴急了要找你。”接下来几天夜以继日,终至结案,刘晓波向专案组做了汇报,然后领回自己的手机——儿子手术非常成功……

⑫半月过后,在邓家茶馆如约而至的黄大夫,像上次来时那样平静,轻品温茶,仍是毫无寒暄直奔主题:“你不用谢我,谢习惯吧!说实话,手术前,我做了准备,不能让你的儿子活着被推出手术室。我要让你也体会一下失子之痛.可是当我站在手术台前,接过手术刀、钳子、剪刀,是习惯让我忘记了躺在面前的人是谁。我习惯地寻找病灶,习惯地把它除掉……直到习惯地摘下手套洗手时,才想起来那是你刘晓波的孩子……”

⑬凝视着黄大夫有些湿润的双眼,刘晓波起立深鞠一躬,道:“跟您老一样,我们彼此的职业都因习惯而心无旁骛。谢谢您,黄大夫!”

⑭十多分钟后,刘晓波起身,把十元钱压在杯子下离去。

(选自《芒种》,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黄大夫经常接受病人家属约请,但刘晓波与黄大夫在茶馆的初次见面却令刘妻费尽周折,其中最大的阻力是刘晓波始终不同意给黄大夫送红包。
B.刘晓波不愿意给黄大夫送礼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主审黄一勋案时曾拒绝与黄大夫见面,二是他认为在手术前给医生送礼有辱医生践行天职。
C.在妻子说出黄大夫自己付茶钱可能是做给别人看的时候,刘晓波觉得妻子很陌生,因为他没有想到妻子这样聪明,能把黄大夫的情况摸得这样清楚。
D.最后一次见面,刘晓波向黄大夫鞠躬,表达了自己令黄大夫失去儿子的愧疚.也表达了对黄大夫挽救自己儿子生命的感激,还表达了对黄大夫职业操守的敬意。
E.小说的结尾写刘晓波把十元钱压在杯子下离去,内涵丰富,回味悠长,既体现了他对黄大夫的“习惯”的尊重,也显示了自己的个性。
(2)小说第⑩段写到了刘晓波与双规的杨斐然对峙及后续工作等情况,有何作用?
(3)试概括并分析刘晓波的人物形象的特点。
(4)黄大夫到底是不是一个收红包的医生?请表明白己的观点,并结合小说内容说出你的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文后问题
只说林冲就床上放了包裹被卧,就坐下生些焰火起来。屋后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向了一回火,觉得身上寒冷,寻思却才老军所说,二里路外有那市井,何不去沽些酒来吃?便去包裹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那雪正下得紧。
行不上半里多路,看见一所古庙,林冲顶礼道:“神明庇祐!改日来烧纸钱。”又行了一回,望见一簇人家。林冲住脚看时,见篱笆中挑着一个草帚儿在露天里。林冲径到店里。主人道:“客人那里来?”林冲道:“你认得这个葫芦么?”主人看了道:“这葫芦是草料场老军的。”林冲道:“原来如此。”店主道:“既是草料场看守大哥,且请少坐;天气寒冷,且酌三杯,权当接风。”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些碎银子,把花枪挑着酒葫芦,怀内揣了牛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仍旧迎着朔风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小题1】“生些焰火”,“屋后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这些叙述的作用是( )
A.后来草料场失火,这里给读者制造了一个悬念,暗示大火可能是由于林冲大意而引起的。使小说的情节更加曲折,更能吸引人。
B.与下面的内容相照应:林冲从外面回来,发现草厅被大雪压倒,他恐“火炭延烧起来”,并得知“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后来,草料场失火,证明绝非林冲大意所致。
C.这里的描写有象征意义。林冲胸中燃烧着复仇的怒火,那些“炭柴”正是怒火燃烧的条件。一旦时机成熟,大火必将烧毁不合理的一切。
D.表现了林冲逆来顺受的性格特点。他到草料场准备长期地住下去,过比较安定、舒适的生活。
【小题2】“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里描写的作用是( )
A.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当时的封建社会正如这摇摇欲坠的草厅,动荡、腐朽,行将崩塌。
B.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林冲的命运就如同这草厅,他被黑暗的腐朽的恶势力(用“风雪”来象征)压得走投无路。
C.对情节起推动作用,草屋崩坏,才能林冲被迫离开草料场到山神庙避寒。否则,林冲将被烧死,高球如愿以偿,也就没有逼上梁山的情节了。
D.有衬托的作用,草屋的破漏、动荡,衬托了林冲的动荡、矛盾的、不佳的心境。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谢希德的诚与真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正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谢希德从亲人的来信中得到这一消息。昂首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祖国母亲,像磁石般吸引着这个远在异国他乡的赤子。有人劝告谢希德不要回到当时生活贫困、科研条件差的中国去,她却视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决心在学习告一段落后,立刻回国参加建设。195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谢希德回国,在复旦大学任教,并于l956年与北京大学的黄昆教授共同主持开办了我国第一个半导体专门化培训班。

谢希德一直密切关注着国内外物理学研究的动态,努力探索真知。上世纪70年代后期,她开始思索一个奥妙而又实际的问题-怎样使钢材不生锈?是什么起到抗腐蚀的保护层作用?世界上一些国家每年因腐蚀而报废的钢材达上千万吨,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我国有限的钢材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涉足表面物理。专长在半导体和固体物理研究的谢希德,如果继续从事她的研究,可以说既省力又稳妥,还可以尽快出成果;如果另辟蹊径转入新领域,即使付出艰辛的劳动,五年十载能否取得显著成绩仍是个未知数。然而,她是一个进取心很强的人,表面物理亟待研究,哪怕付出l0倍、20倍的努力,也要勇闯难关,有所创造。作为学界前辈,她也要借此鼓励年轻人去开拓这个前景广阔的新领域。谢希德率领她的团队,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使复旦大学的表面物理研究达到了世界水平。

1983年,谢希德担任复旦大学校长。以她的身份,每天上下班都有专车。可是人们时常在校车上看到她的身影。她说:“在车上既可以提前处理一些公事,又可以借这个机会与同志们交谈,倾听各种议论。从校内的事到天下事都可以成为车内的话题,其中有牢骚,也不乏独到的见解;特别有意思的是车内总有一两位不愿隐瞒自己观点、也不善于窃窃私语的同志不时发表一通高见,而且获得一些同事的共鸣。”在这里,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了反映,学校的决策又通过谢希德的宣传深入人心。

谢希德这样一位日夜为科学事业操劳的学者,业余爱好广泛,喜欢多彩的生活。她酷爱集邮,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和阅读文学作品。生活虽然是丰富的,但一个人却不可能样样喜好、样样精通。有人曾撰文说谢希德爱好和擅长烹饪,其实她对此谈不上内行。为此她特意关照那位作者要实事求是:“中国的烹饪大有学问,我还未入门,其实我的手艺远不及我爱人。”

1987年,谢希德的丈夫、中科院院士曹天钦患重病住院,一位成就极高的科学家变成了比孩子更需要照顾的病人。谢希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尽心履行着妻子的职责,为治愈丈夫的疾病倾注了一腔深情。那几年,谢希德政务缠身,再加上频繁的学术和外事活动,身心都十分劳累。但是不管工作多忙,只要人在上海,她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去医院陪伴丈夫,默默地做着力所能及的一切。她和所有勤劳朴实的中国妇女一样,有着撼人心魄的人间至诚。

1999年,谢希德应邀担任新世纪版《十万个为什么》的编委,并修改书中的两篇科学小品。她深知即便是科普文章也不能不讲准确性。谢希德修改文章也像做科学实验一样,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如某作者混淆了“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芯片是硅片经过多道程序加工而成的,她特地画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供作者参考。另一个地方,作者为求形象生动,用“指甲大小”来描述一个面积概念。不同人的手指甲可能差别很大,即便是同一个人,大拇指和小拇指的指甲大小也并不相同。谢希德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改成“一厘米见方”这样较为准确的写法。求真的科学态度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谢希德对此更为看重。

(摘编自王增藩《谢希德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新中国成立后,有人劝阻谢希德回国,是考虑她事业的发展,担心国内科研条件差影响她在物理学研究上取得成绩。
B.担任校长的谢希德,经常乘校车上下班,使校车成为反映意见、宣传决策的重要窗口,这体现出她为人的平易谦和。
C.谢希德在钻研科学的同时,业余爱好也很广泛,但不擅长烹饪,对此也不感兴趣,所以不希望别人宣传她精于此道。
D.谢希德在修改一篇科学小品时,特地为原作增补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以区别“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
E.本文撷取谢希德人生的若干片断,描写她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关爱亲人的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女性的伟大人格。
【小题2】谢希德转而从事自己不熟悉的表面物理研究,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小题3】谢希德在科学工作中的求真态度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说明。
【小题4】谢希德的“诚”体现在很多方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麦香

郭凯冰

东方天际的一点亮还没有出来,父亲已经窸窸索索起床了。

母亲朦胧中翻个身,眼睛都没睁开:“早起来干啥?”

父亲回一句:“睡不着!”

村子还睡着。

昨天一个晌午,田里就变得苍黄。父亲站在村口,嗅觉因了眼前的朦胧而异常灵敏。在微明的清光里,田野里成熟的麦香浓郁醇厚,让父亲突然感觉胸腔里满满的。

十八岁那年,饥荒逼迫着他走向离村子十几里远的河滩寻找野菜。

一阵风带来一丝久违的气息!父亲愣了,这是一种什么香味呢,这么熟悉,又这么陌生?猛然,父亲拔腿向前跑去。

小撮麦子,长在河滩里!苍黄的成熟的麦子,骄傲地站立在碧绿的野草和杂乱的坟头间。

那个晚上,弟弟妹妹们,躺在被窝里,一人几个麦穗,咀嚼了大半夜。

如今六十五岁,在微明的清光里走向河滩的父亲,想起那撮麦穗,胸腔里那满满的东西溢出来,润湿了松弛的脸。

父亲在地头蹲下,拿出儿子给他的纸烟抽起来。父亲很少抽烟,只是最近几个月,抽得特别凶。

儿子,真不错,是个好儿子。村里人都羡慕父亲。有几个做儿子的会花十几万元在城里买一套房子送给老父亲呢,儿子是十里八村独一个。

父亲不喜欢弯腰割麦,他蹲着。身子跟麦棵子一般高,麦穗就在他的鼻尖前方,浓浓的成熟的气息把鼻腔灌得满满的,父亲忍不住打了一个香香的喷嚏。左手满满握着干爽的麦秆,右手轻轻握着熟稔的镰刀,一镰一镰,“嚓嚓嚓……”六十五岁的父亲割得缓慢而富有韵律,不像在忙麦收,倒像在享受。

割了两个钟头,身后躺下的麦子整整齐齐地码在草绳上。父亲回头看看,把镰刀插进地里,开始捆麦。不一会,身后就有了一溜一般大小的麦个子。

太阳升高了,父亲感到了太阳的灼热。他站起身,眯着眼向河对岸望去。那里一片炫目的苍黄,让他想起村里四十年前的大丰收。他带着队上的小伙子们,一个晌午,就把河滩里十几亩麦子收割完了。对岸,也有一队收麦的人,队伍里的母亲,被父亲的利索劲吸引了父亲突然冲动地脱下了上衣,光着膀子加快了镰刀的挥舞。干爽的麦子在镰刀和手臂间舞蹈,整整齐齐地倒在新鲜白亮的麦茬上,而汗珠,也在父亲的后背和脸上欢快地流淌。成熟的麦腥味和着干燥的土腥味,田里的气息更浓了……

母亲送午饭来了:“你咋像个小青年啦!自从有了儿子,你就没光过膀子,今天你是发疯了!”母亲的嗔怪里含着欢喜,父亲这几个月,从来没有这么酣畅过。她似乎又看到了当年公社里那个“割麦突击手”的影子。

父亲拿几个麦个子,做成一个舒服的麦床躺下:“以后,再光膀子就没机会了。你说到了城里住,六月里不割麦,不流汗,忙种还过个啥劲?要那样,我们住城里,不是等死吗?”

母亲恼了:“你个榆木疙瘩。儿子孝顺你,你不知道好歹,难道你儿子给你买了房子,就是接你去等死的?你个老不死!”骂完了的母亲大概觉得自己的话有意思,哈哈笑了。父亲也跟着“嘿嘿”笑。

午后,母亲没有听从父亲的催促回家,她想最后捆一次麦子;父亲在麦床上满满的睡了一觉,本来半天割完的麦子,直到天黑透最后几垄才被放倒。他们直起腰,站在地头,默默的看着自家的麦田。也许,还望着所有的麦田。

昏黄的月亮升起来,母亲“嗤”一下笑出声。父亲诧异地看看母亲,也笑了。结婚第三年的那个麦收前夕,母亲夜里陪父亲来河滩给生产队看护麦子,月光下的麦田泛着光,散发着成熟的香味。在河里洗过澡的父母被成熟的麦香点燃,久盼不来的孩子竟然就在那个夜晚来临了……

“还是跟儿子再说说吧,好不?”在父亲商量的口气里,母亲听出了乞求和难过。

要是前些日子,她早就要骂死老头子了。今天,在月光下凝视着麦田的母亲没有反驳,轻轻地应一声:“嗯。”

夜,有了凉意。父亲和母亲,一前一后,在清亮的月光里走着,在浓浓的麦香里走着……

(选自《百年百部微型小说经典》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2012年02月)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近来几个月抽烟厉害,是因为害怕自己不适应城市里的生活,表明了父亲对未来生活的担忧。
B.通过父亲与母亲的对话、神态描写,暗示出父母恩爱,家庭关系和谐,夫妻之间充满温情与包容。
C.小说的时间刻度遵循农耕文明的尺度,以环境描写来表明时间的推移,烘托意境,渲染乡土情调。
D.小说仅仅聚焦了父亲一天的劳动,但却辐射到父亲的一生,这种构思使得小说意蕴丰富,充满张力。
【小题2】父亲曾经是“割麦突击手”,但本来半天割完的麦子却花了一整天,这样写有何用意?
【小题3】“我们住城里,不是等死吗?”这句话,既是理解“父亲”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