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小题1】文章开头说“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作者对芦苇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的原因。(5分)
【小题2】联系上下文,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意。(6分)
(1)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3分)
(2)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3分)
【小题3】请从修辞及词语锤炼的角度赏析第二自然段画线部分的表达艺术。(6分)
【小题4】作者在文末说“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0:30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一组关于“北京胡同”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一)
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里出生并长大的。我这辈子只有头十七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里。那以后,我就走南闯北了。可是不论我走到哪里,在梦境里,我的灵魂总萦绕着那几条小胡同转悠。
啊,胡同里从早到晚是一阕动人的交响乐。大清早就是一阵接一阵的叫卖声。挑子两头是?芹菜辣青椒,韭菜黄瓜?,碧绿的叶子上还滴着水珠。过一会儿,卖?江米小枣年糕?的车子推过来了。然后是叮叮当当的?锔盆锔碗的?最动人心弦的是街头理发师手里那把铁玩艺儿,磁啦一声就把空气荡出漾漾花纹。
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儿大田螺蛳’,夏天是莲蓬和凉粉儿,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喷喷粘乎乎的,冬天?烤白薯真热火?。
我最喜欢听夜晚的叫卖声。顾客对象大概都是灯下斗纸牌的少爷小姐。夜晚叫卖的特点是徐缓,拖尾,而且当中必有段间歇——有时还挺长。像?硬面——饽饽?,中间好像还有休止符。比较干脆的是卖熏鱼的或者?算灵卦?的。最喜欢拉长,而且加颤音的是夜乞者:?行好的——老爷——太唉太——有那剩菜——剩饭 ——赏我点吃啵。?
另外是夜行人:有戏迷,也有醉鬼。尖声唱着?一马离了?或?苏三离了洪洞县?。这么唱也不知是为了满足一下无处发挥的表演欲呢,还是走黑道发怵,在给自己壮胆。 那时我是个穷孩子,可穷孩子也有买得起的玩具。两几个钱就能买支转个不停的小风车。去隆福寺买几个模子,黄土和起泥,就刻起泥饽饽。春天,大院的天空就成了风筝的世界。阔孩子放沙雁,穷孩子也能有秫秸糊个屁股帘儿。反正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小心坎儿可乐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
夏天,我还常钻到东直门的芦苇塘里去捉蛤蟆,要么就在坟堆旁边逮蛐蛐——还有油葫芦。蛐蛐会咬架,油葫芦个头大,但不咬。它叫起来可优雅啦。当然,金钟更好听,却难得能抓到一只。这些,我都是养在泥罐子里,每天给一两颗毛豆,一点水就成了。
(节选自萧乾《老北京的小胡同》)
(二)
北京的胡同大都是笔直的、平坦的,而且绝大多数采取东西方向、南北平行的原则。这样的胡同布局反映了北京特殊的地理环境。
北京位于东经116°25′28″与北纬39°54′23″之间,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北是蒙古高原。北京冬季刮西北风,寒冷干燥;夏季刮东南风,燠热多雨;春季多风沙。冬至正午日照的最大角度是27°,夏至日照的最大角度是76°。日照最长日是15时1分,最短日是9时20分。
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北京的住宅以坐北朝南为宜。这样朝向的住宅适宜采暖通风。住宅朝向决定胡同的走向,住宅既然是坐北朝南,胡同自然以东西走向为宜,于是根据这个原则在南北干道与次干道之间开辟东西方向的胡同。以东四地区为例。这一带胡同的西口是东四北大街,是城市的干道,东口是朝阳门北小街,是城市的次干道。在这两条主要道路之间开辟胡同,从东四头条到东四十条,均为东西走向,从南向北依次排列,相互平行。 东西走向保障了住宅的朝向,南北平行则保障了每一所住宅都可以均匀地得到阳光的照射。 如果干道之间,或者干道与次干道之间距离过大,不便于居民出行,则开拓一条南北方向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与主干道或者次干道之间,依然按照东西方向的原则构筑胡同。
(节选自王彬《北京微观地理笔记》)
(三)
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胡同有的很宽阔,如东总布胡同、铁狮子胡同。有些胡同很小,如耳朵眼胡同。北京到底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
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 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节选自汪曾祺《胡同文化》)
【小题1】根据文章的内容,下面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老北京的小胡同》既生动描述了北京胡同里的声音、放风筝和逮蛐蛐的情景,又全面展现了老北京小胡同的风俗人情。
B.《胡同文化》告诉读者,北京人之所以选择正东正西、宽窄不一的胡同居住,是因为他们有着极强的方位意识感。
C.《北京微观地理笔记》从北京所处的经纬度、季风气候和日照角度等方面,介绍北京胡同所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
D.同样写胡同的声音,《老北京的小胡同》表现作者对胡同的怀念之情,而《胡同文化》则用“声音”反衬胡同的安静。
E.三篇文章在语言表述方面异中有同,它们的相同点是,北京方言与书面语完美交融,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小题2】三篇文章都写北京胡同,但侧重点不同,请概括每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每篇内容概述不超过20字)。
【小题3】第二篇和第三篇在写北京胡同的方向时,选择了不同的材料,这样选材的意图分别是什么? (6分)
【小题4】不同文体的文章,在表达上都有其精彩之处。以上三篇文章你喜欢哪一篇?请举出例子说说你喜欢的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日本)川端康成
他拉着双眼已盲的妻子的手,为了看一座出租的房子,在一处斜坡上,往上走着。
“那是什么声音?”
“竹林子的风声啊。”
“是啦,我好久不曾走出家里一步,几乎都已忘了竹叶的声音呢。现在的那个家,去往二楼的楼梯梯阶,分得好细啊。刚搬过来的时候,我的脚步很难配合,吃了不少苦头。这个楼梯,如今才刚刚习惯了,你却说又要去看新房子了。对于眼盲的人,住惯了的老房子可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每一个部分,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所以就觉得格外亲切,就像对自己的身体的感觉一样。眼睛不瞎的人觉得死板没趣的房子,眼盲的人却可以和它水乳交融呢。想想看,今后可又有好阵子经常和新家的柱子撞个满怀,或是给门槛绊了脚什么的,是不是?”他放了妻子的手,打开了涂白漆的木门扉。
“哟,像是树木的枝叶繁茂的幽暗的院子似的。以后,冬天可就冷了。”
“是一座墙壁和窗子都显得阴沉沉的洋楼啊。看样子,住的是德国人了,这里还留着一个‘里德曼’的铭牌呢。”
然而一推开房子的大门,他却像是受到眩眼的亮光似的,侧转了上身。
“真不错。明亮得很。如果院子里是夜晚的话,这里头可就是白昼了。”   
黄色和朱红色的粗条纹相间的壁纸,看起来好不热闹,有点像是节庆日里那种红白相间的帷幕。深红的窗帘,明亮得像是彩色电灯一般。
“有躺椅、有暖炉、有茶桌和椅子。衣橱、装饰灯——家具可说一应俱全了。你过来看看……”他说着,急切地,像是要把妻子推倒似的,把她推到躺椅处让她坐下来。妻子就像一个笨拙的溜冰者一般,双手在空中慌乱挥摆着,在弹簧的反弹下摇荡着身子。
“喂,连钢琴也都有呢。”
让他拉着手,坐在暖炉旁边的一架小钢琴前面去的她,就像在碰触什么怕人的东西似的,把琴键敲打了一下。
“啊!还会响呢。”
她于是弹起一支孩童歌来。这可能是她眼睛还看得见的少女时候学会而且依然记得的歌吧。他走进摆着好大办公桌的书斋里一看,紧邻着书斋的,竟是寝室。里头是一张双人床。床垫也一样用红白条纹的粗布料张成的。一坐到那上头去,柔软而且具有弹性。妻子的钢琴渐渐地响出了快活的喜悦来。然而他也听见,是盲者的悲哀,偶或按错了琴键,她便小孩般地笑了起来。
“喂,你不来看看好大的一张床吗?”你说有多么不可思议——妻子在新来乍到,不知前后高低的屋子里,竟能像明眼的少女一般,稳健迈步走到寝室里来。两个人并肩坐到床边上去,彼此手搭着背,一面还像装有弹簧的玩偶一般,好乐好美地跃动弹跳了起来。妻子低声吹起口哨来,都已忘了时间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不知道。”
“到底是什么地方嘛?”
“反正不是你家就是了。”
“这样的地方如果到处都有,那该有多好。”
(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E.夫妻之间的言语情态纯真自然,尽管贫寒漂泊,两人一颦一笑中却饱含对生活的爱,这种反差正是小说的深刻所在。
A.夫妻俩往山坡上走时,妻子分辨不出竹林子的风声,又对旧房子眷恋不已,说明她是一个喜静守旧的人。
B.小说中丈夫带着眼盲妻子频频换房租房,看房子时急切粗鲁,甚至把她推倒在躺椅上,说明丈夫粗俗、缺乏教养。
C.小说中妻子吹起口哨、忘记时间的细节十分传神,结尾借人物之口说出“反正不是你家”,从遐想中回到现实,很有张力。
D.小说语言冷峻、客观,许多情节虽然是一笔带过,却能将人物点染得有血有肉,这体现了作者极高的文学水准。
【小题2】优秀的小说有一个好题目,本文以“家”为题,这在文章中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眼盲妻子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结尾妻子说“这样的地方如果到处都有,那该有多好”,你认为她俩能找到自己的“家”吗?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蓝窗帘
王 哲
一扇四翼紧闭的小窗,被一袭绿色的印有大芭蕉树图案的窗帘笼着,那窗,便有了一幅雨打芭蕉的南国意境。
她站在窗下,醉在这意境中,心,不知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还是脱出到渺远的神往里,竟飘飘悠悠地升忽。两眼被升忽弄得涩涩的,涩出几分凝滞。
她在这儿住了四年,又离开了四年。八年了,一个女人,能从记忆中搜索出几个八年?她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儿,也许就因了那场变故。其实,有了这场变故,她更不该来。小窗内,曾有她那么多青春的梦幻,就是这场变故,把那些美的、甜的梦幻,包括她的青春一古脑儿全葬了。可她,还是来了,来到这四翼紧闭的小窗前,像要找回那场变故使她丢失的一切。
小窗还在,却到底没有了当年的痕迹。
当年,她20岁。揣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八个姑娘天南海北地聚到一起,共同拥有了这扇小窗。那时的姑娘心细哟,定期擦玻璃,抹窗框……每人尽八分之一的主人之责,她揽下了做窗帘、按时拆洗窗帘的活儿。她上街了,在一匹匹花布中徜徉。最后,她选中上一块淡蓝色的涤府绸。淡蓝,象征平和,宁静。她愿八个八分之一相加,永远等于八分之八。
小窗的尺寸是用皮尺精确地拉出来。买布的钱是八个姑娘嘻嘻哈哈凑份子凑的。可她却让售货员按尺寸的一倍剪下那布,多一倍的钱是她自己付的。
她找来八根细铁丝,在小窗四翼的上下底边处各拉上一条,淡蓝色的府绸也剪成了四块,穿在铁丝上,两头一拉直,多出一倍的布料就折出一道道极规则极细密的皱,一轮轮,煞是好看,姑娘们都赞她的手艺。她也为这杰作颇自得了一番。
每年寒暑假,她都把这蓝窗帘带回家去,轻轻地揉净,细细地熨平,又一轮轮挂起。寒来暑往,四个春秋,她从没有忘记。
就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她最后一次洗熨这窗帘,望着日照风蚀得已有一些泛黄的皱折,她落泪了。她精心地把窗帘留下来,为将来的姑娘,留下一片淡蓝色的温馨。
一走就是四年。四年中,她梦一般地结了婚,又梦一般地离了婚。充满淡蓝色温馨的生活,有吗?她惶惑。她不甘。她欲找回青春的梦幻。于是,她来了,来到这扇小窗前,像凭吊古迹般站着。她在凭吊逝去的岁月。
是她站得大久了?小窗那紧闭的四翼忽然洞开,伸出张圆乎乎的姑娘的脸。一张写满了青春活力的脸。像她当年一样。她不禁怦然心动。那眼就又有一丝酸涩。
“你,找人吗?”
“不。看看。”她的眼,望着飘拂的绿色。
“看什么?这窗帘吗?你喜欢它?”
圆脸姑娘问了一长串。她点点头,是想不辜负姑娘的企盼,凭直觉,她猜出这窗帘一定是这姑娘买的,挂的,像她当年一样。但是,她毕竟不甘心。那一片淡蓝色的温馨呢?她似乎是为了寻找这个而来的。
“你,在这屋里住了四年吗?”
“对。马上要毕业了,真有些不舍。”
“刚来时,这窗上有窗帘吗?”问话时,她有些小心翼翼。
“有。淡蓝色的,许是高班同学留下的。”
她分明感到一阵激动。
“为什么不挂呢?”
“早换了。干吗还挂那泛了黄的东西。”姑娘擎起了一片绿色。
姑娘的话证实了她开始的猜测。她最后望了一眼大芭蕉树的绿窗帘,望了一眼被绿色映了的圆脸姑娘,转身走了。
换了,换成新的。是呀,日子不也一天天都是新的么?逝去的,已经逝去。难道只有到往昔的梦幻中,才能找到淡蓝色的温馨吗?她这样问自己,步子便一下下坚定起来,她走去,再没有回头。
【小题1】小说中写道“但是,她毕竟不甘心”。请联系全文,简述“她”为什么不甘心。
【小题2】从全文看,小说以“蓝窗帘”为标题有哪些方面的作用?(4分)
【小题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纯属画蛇添足,删去更好。你认同这种说法吗?请简要谈谈你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断指王
孙方友
余同吾,年幼丧父,投奔陈州东戴集王五魁的梆子戏班学艺。师傅视其品貌、气质、声腔诸条件,令攻小生。同吾倾听师训,刻苦习练,进步甚快,文唱武打皆拔萃于同辈,初演《提寇》、《困禅宇》等剧目即崭露头角。青春期变声后,改习豫东调,专攻红脸,搭于宁陵张家戏班。
彼从艺间,承名伶“红脸王”的艺术熏陶,造诣日趋升华,常和红脸王之子青脸王同台献艺,以擅演《收卢俊义》一剧而名震艺坛。青脸王叫张穹,小同吾三岁,彼此兄弟相称,技艺各有千秋,相互媲美。又因兄长甘为小弟当“垫脚石”——做武打下手,被伶界传为佳话。在《收卢俊义》剧中,张穹饰卢俊义手持铛镰,同吾饰张顺手持柳椽,二人对打“铛镰削柳椽”的套路,配合默契,得心应手。每当演到对打的高潮时,只见张顺手持柳椽,频频向卢俊义发起进攻,动作迅猛凶狠。而卢俊义手持铛镰连连阻挡,反把对方的柳椽节节削断,动作惊险异常。尤其是当那根六七尺长的柳椽被削得只剩二尺多长时,张顺变为被动防御,这时只见卢俊义突然高举铛镰,直向张顺的头颅后部削来,张顺不得已,只好猛然低头,并且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头顶一尺多长进行阻挡防护。此刻,只听“咔嚓”一声爆响,卢俊义的铛镰紧挨着张顺的后脑勺把柳椽削下一截儿,使观众咋舌不迭。观众还没回过神来,只听“咔嚓”、“咔嚓”两声响,又连连削下两截儿来——每每演出,必赢得观众阵阵喝彩,掌声雷动。
在《收卢俊义》剧中饰演卢俊义妻子的女子叫红女,也是戏班儿里的台柱子。红女十一岁唱红,是青脸王张穹的小师妹。她长相端庄,性格温柔,张穹很喜欢她。开初,她也喜欢张穹,不料自从余同吾来到张家班后,红女见其一表人才,为人善良,演艺高超,不禁起了爱慕之情,开始对师兄张穹疏远了。这些细微的变化不但青脸王看得出,余同吾自然也看得出。红女是女台柱子,一般开她的戏多由她担当主演,而自从余同吾来后,她竟甘愿屈尊在剧中饰演卢俊义的妻子。一台戏有三个台柱子,真可谓珠联璧合,相映增辉。可是,随着红女对同吾感情的日益加深,她竟越发对张穹冷淡起来。每每看到红女与同吾在一起,张穹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青脸王”,双目里充满了妒火。因为他的父亲是班主,二人又是师兄妹,在余同吾未来之前,人人皆知红女要嫁给他。现在余同吾来了,红女一下将爱心转移了,张穹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有几次在对打“铛镰削柳椽”时,他就恨不得将余同吾“削”了。余同吾呢,自然也看出了青脸王所想,便主动疏远红女。怎奈红女爱得发狂,处处找机会接触余同吾,并用眼神暗送秋波。余同吾进退两难,越发感到自己的危险性。
一天夜里,他偷偷离开了张家戏班。
可令余同吾做梦也想不到的是,红女竟悄悄地在后边跟着他。等走到一片小树林时,红女喊住了余同吾。余同吾深感吃惊,问:“你怎么跟来了?”红女盯着余同吾说:“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跟着你?”同吾劝她说:“快回去!你我都走了,班子里一下少了两个台柱子,会塌台的!”不想红女却固执地说:“我不管,我只跟你走!”听红女如此一说,余同吾算是没了法子,万般无奈,只好带她走。不料刚出小树林,就被张穹带人追了上来。因为余同吾是半路入的张家班,青脸王就说他是别的戏班的卧底,专来“掏”红女的。旧世道有“掏”台柱子一说,抓住了要严惩的。众人围住了余同吾,准备打断他的一条腿,让他永远别想登台。红女上前护住了余同吾,对张穹说这一切全是她的主意,不怪余同吾。
见红女如此袒护余同吾,青脸王更是妒火中烧,顺手取出一把铛镰和一根柳椽说:“既然师妹这么说,我权当是真的。这样吧,我可以放你,但你要与我再演一回‘铛镰削柳椽’!”红女一看青脸王不安好心,急忙夺过柳椽说:“来,我替他与你演一回!”见红女如此爱自己,余同吾感动了,对青脸王说:“好吧,我答应你。”说完,上前夺过红女手中的柳椽,对张穹说:“开始吧!”张穹见余同吾不惧,叫了一声“有种”,便打将过来。有人念着锣鼓点儿,二人你来我往,随着余同吾手中的柳椽被连连削断到只剩二尺见长,他开始被动防御。青脸王突然高举铛镰直向余同:学.科.网Z.X.X.K吾的头颅削去,余同吾仍像戏中一样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一尺见长进行阻挡。此时,只听连连“咔嚓”三声爆响,众人禁不住倒吸凉气。
红女更是惊叫不止,面色都白了,心想此次青脸王定不会放过余同吾,禁不住上前去护同吾。不料走近一看,余同吾仍是安然无恙。再看青脸王时,仍像是沉浸在戏中。余同吾醒悟过来,一把拉住青脸王的手说:“兄弟,你为什么不下手?哥哥是有心送你一条胳膊呀!”青脸王望了余同吾一眼,颓丧地说:“戏演到佳境,哪还有害人之心!”余同吾一听此言,禁不住肃然起敬,双膝跪地,对张穹说:“兄弟,是哥对不住你!与你相比,哥不配当艺人!”言毕,夺过青脸王手中的铛镰,“嚓”的一声,削去了左手四个手指……
从此,余同吾被伶界称为“断指王。”   (有改动)
【小题1】“戏演到佳境,哪还有害人之心!”请给合全文简要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小题2】请简要分析画线部分的艺术特色。
【小题3】小说详尽描写了余同吾由一个乞儿之子成长为伶界“断指王”的传奇人生。请结合其学艺经历简要分析其人物形象。
【小题4】小说中主人公为断指王,但作者却用了较多笔墨刻画了青脸王,请结合全文分析这样安排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你哪能“非美”
美国  阿特·布奇沃德
有一件事我要坦白承认,公开披露出去,越快越好。这件事就是:我不开汽车。
美国人是宽宏大量的人民,哪怕是一个酒精中毒的家伙、吸毒成瘾的鸦片鬼、妻子情人的牵线人,以至品质恶劣的新闻记者,他们都可以忍受;可是,假如一个人不开汽车,那他倒是会有麻烦的。
通过这些年来的感受,我已经发觉对任何人承认这件事,都是令人十分难堪的;连我那些最要好的朋友也投来怀疑与轻蔑的眼光。
不过我真正陷入窘境的,是当我走进一家商店想用支票购买物品的时候。
上星期这种事发生了。当时我在马里兰一座庞大的商业中心,想要买一架手提式打字机,推销员给我看了各种货样,态度很是亲热。
我选了一种,当时我就说:“我开私人支票可以吗?”
“自然,”他好意地说,“你有什么身份证明吗?”
“当然。”我说。
我出示了美国运送公司信托卡、电话记账信用卡,此外,还有我的一张白宫通行证。
推销员检查了这些卡片,然后说:“您的驾驶执照呢?”
“我没有。”我回答说,
“你丢了吗?”
“不,我没丢。我不开汽车。”
他揿了一下现金登记账下面的按钮,这一层楼的经理很快就奔来了。
推销员现在变得粗暴起来,他对经理说:“这家伙想用支票兑现,可他连驾驶执照也没有。我该叫商场侦探吗?”
“等一等,我和他谈谈。”经理转过头对我说,“你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驾驶执照给丢了?”
“不,我从来不开车,我不喜欢开车。”
“有人不喜欢开车?”经理叫嚷起来,“那是不能原谅的!你既然没有驾驶执照,你为什么又用支票兑现呢?”
“我认为别的证件也就足够了,我这张白宫通行证是经过联邦情报局查明后才发给我的。”我怀有希望地说。
经理轻蔑地看了看通行证和我所有的卡片,然后说:“任何人都可以由联邦情报局查明。嘿,等一等,要是你没有开车的话,你怎么外出而且又能到达这商业中心呢?”
“我叫了一部出租车。”
“好啊,那真是再妙不过了。”他说。
就在这时,一群人已经聚拢过来了。
“发生什么事?”
“这家伙没有驾驶执照。”
“甚至说他不开车,从来不开车。”
“拷问他!”
“给他涂焦油,叫他丢脸!”
“你怎么搞非美活动?”人们指着我的鼻子问。
这群人更加令人厌恶了,因此,我决定不买打字机了。
“没关系。”我说,“我到别处买去。”
就在这时商场的总经理来到现场。非常幸运,他知道我的名字,对我的支票也无异议。他对我所受的非礼深表歉意,他说:“来吧,我请你喝咖啡。”
“我忘记告诉你,”我说,“我不喝咖啡。”
这就太过分了,特别是对他来说——总经理把我推出门外。
“出去!”他说,“不准再到这儿来!”
【小题1】简要分析画线段落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你认为小说揭示了什么主题?请结合内容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3】小说的结尾有鲜明的艺术特点,请选择两点简要赏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