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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让儿子独立一回
凌鼎年
儿子真是争气,以全县高考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被上海财经大学录取。
史工程师比当年自己考取大学要高兴得多,满脸的阳光,满脸的春色。
望子成龙,是中国人的传统。这些年来,儿子他妈真是费尽了心血。真可谓儿子读一年级,她也读一年级,年年这样陪着读陪着复习。如今儿子是如愿以偿地考取了大学,他妈却病倒了。
病床上的她念念不忘的是儿子开学在即,自己将不能亲自送儿子去大学,这叫她如何放心得下?她坚持叫丈夫无论如何要把儿子送到大学,安顿好了才能回来。
史工程师更放心不下妻子,与妻子商量说:“让儿子独立一回吧?”
“不行!没娶媳妇总是孩子。哪能让儿子一个人去大学。再说这孩子你也知道,他能行吗?”
妻子的担心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儿子长这么大了,没买过一回菜,没烧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没拖过一次地,就连床也都是他妈铺的。自小到现在,从未单独出过一回门,就像鸡雏似地从未离开过母鸡翅膀的保护。而现在,猛一下就叫儿子一个人去经风雨见世面,她一百个放心不下。
史工程师开导妻子说:“儿子是去上海读大学,又不是去非洲探险去神农架考察野人,不会有什么事的。想当年,我十七八岁时不就去长征大串联吗,家里谁跟我去了?你在儿子年纪时,不是报名去了黄海边的建设兵团吗,你爹妈送你到海边了?没有吧。常言道,到啥山,砍啥柴。”
让儿子独立一回有好处……
几乎是磨破了嘴皮子,好说歹说,妻子才十分勉强十分不愿意地不再持反对票,但她拖了一句:“就是我同意,儿子也不会同意的,人家父母都送,他父母不送,多没面子……”
简直是出乎意外,儿子很平静地说:“早该让我独立了。”
儿子去大学前一天,史工程师关照了又关照,诸如碰到意外情况立即找警察;安顿好后,先打电话回来,再写封详细的信……
儿子去了三天,没有电话,儿子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史工程师夫妇急了,妻子要史工程师无论如何亲自去一趟学校。
正当史工程师准备去上海时,儿子的信来了。夫妇俩不啻接到福音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料随信纸带出的是一叠发票,共有:
娄城至上海中巴车票一张
上海出租车票一张
大三元酒家餐费发票一张
新华书店购书发票一张
另附纸一份,上注明:
付搬运费、服务费、冷饮费若干
买饭菜票若干……
乖乖,不连学杂费,光这些额外开支,就一千多。
看了儿子信才知道。儿子这回彻底过了下独立的瘾。他去上海时,不坐公共汽车乘中巴,到了上海后,打的去学校,到了学校后,花钱请人搬行李,乃至挂蚊帐铺床他都未自己动手。为了搞好关系,他买了一箱冰淇淋,凡那天在他宿舍的,不管是同学教师,还是他们的父母、朋友,一概由他请了。第三天,他又请同宿舍的到大三元酒家聚了聚……
史工程师看了信和发票,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妻子看了,一颗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般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很欣慰地说:“我这儿子,是做大事的料!”
史工程师没有接嘴,他大概正在为如何给儿子回信而伤脑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小说采用明暗交织的双线结构,明写史工程师夫妇为儿子事事操心,事事包办的过程,暗写儿子事事被父母包办缺乏独立能力的成长过程。
B.小说主要采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等描写手法,刻画了一位爱子胜过爱自己、事事为儿子操心、时时为儿子牵肠挂肚的慈母形象。
C.小说通过儿子在大学里为搞好关系花钱请客的事情,含蓄而有力地批判了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对当代大学生的毒害。
D.小说语言富有特色,有些语言略带微讽而引人深思,如“真可谓儿子读一年级,她也读一年级”、 “我这儿子,是做大事的料”等等。
E.小说借史工程师家的故事,既批判了父母溺爱孩子事事包办的错误的教育方式,同时也对年轻一代起到了一种告诫、警醒的作用。
【小题2】小说中“儿子去了三天,没有电话,儿子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一句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3】小说的儿子上大学后之所以缺乏独立能力,有人认为罪在史工程师夫妇,也有人认为罪在儿子。试结合文本选择一种观点进行探究。(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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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
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谁得罪了,谁知道!”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玉梅开始不说,实在气不过,才道出心中悲愤。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也太小看人了!我玉梅别说有吃有穿,就算穷,就算贱,就算讨饭,也不会稀罕你几粒谷吧?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
两家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一旦它们悄悄越界,必有来自敌方的石块,砸得越界者惊逃四散。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怎么也说不通,只能摇头叹气。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以前一直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自己有钱,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戳她的痛处吗?……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恍然大悟,反正什么事都往心里堵。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鳖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留下沟痕的,已被踩死,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戳了一个。去撒谷喂鸡,见邻家的鸡过来了,也不会再次厉声驱赶,让两窝鸡快快活活地啄在一起。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已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自行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写玉梅骂鸡骂狗的一段话,言语犀利、流畅,表现出她的能说会道,显示出她的泼辣性格,为其后她与金花争吵并获胜做了铺垫。
B.本文刻画玉梅的形象,是通过她的行为渐次向读者展示:先是言语辱骂,再到驱赶对方的鸡鸭,进而写她对过去的交往事件产生谬想。
C.从玉梅“捂住嘴”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她的醒悟和吃惊,而“冒出一张大红脸”则表现出她为自己误解金花并做出错事而惭愧、内疚的感情。
D.本文多处使用伏笔的手法,金花在玉梅骂后的回应、事后不承认暗号、曾给玉梅买车票和戏票等情节都巧妙预示了金花的悲剧结局。
E.本文语言朴实无华,情节跌宕起伏,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误解、矛盾这一社会现象。
(2)小说中的玉梅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乡村英文”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结尾描写金花女儿骑着红色自行车飞驰大笑的情景,有人评价说“画龙点睛”,也有人认为是“画蛇添足”。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作品陈述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0—12题。
诗产生于西周的礼乐政治活动而非原始宗教仪式,是政坛言说的产物,与歌并不同源。但却有着歌的一些元素。不过。它们的联系不在文字形式而在音乐。在西周,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为朝廷官员,言说对象为君臣,言说内容自然也不能脱离政治,故“诗”一开始就承担着政治言说的特殊功能。《国语·周语上》载厉王时的邵公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可见诗在西周时期的功能是补察时政。周代的礼乐政治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礼乐教化向臣民灌输礼乐伦理道德观念,所以周代设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一工作。《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说:“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可见,在周代,战国以前的人将诗看作是礼乐的一部分。诗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歌则不同。早期的歌的本质是音乐,适合抒情而不适合言事。歌是一种大众表达情感意愿的形式,而非专门用来表达和传播礼乐伦理道德,不可能用来教化百姓。因而,原有的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显然已不能满足教化需要。于是,有了“诗”这一专门用于朝廷政治文体的产生和“歌”向“诗”的转变。
这一转变,在“歌”之外确立了一种新的韵文形态,即诗的形态。这一形态与歌不同:一是它的本质不再是音乐而是“文学”。二是诗一产生就被赋予了政坛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这一性质。除决定“诗”最初的作者主要应是朝廷的官员外,还确立了“诗”作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工具性。因而.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而非普通百姓,言说的内容为政治而非个体的情感。三是诗多非即时即事的言说,多先为文字创作。且由于政治言说形式具有一定的规定性,故诗句式齐整,口语成分和杂言较少,如《大雅》、《小雅》。
由于原始宗教祭祀少不了乐,音乐在原始宗教中具有神圣性,又能起着愉悦作用,所以,适应着礼乐政治而产生的“诗”,很自然地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将诗与音乐结合,有助于提高诗的地位。另外,当时的书写工具不发达,借助音乐可以使诗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作用。诗与音乐融为一体,更有利于承担礼乐政治的职能。
不过.即使是诗使用文字与音乐结合这一形式。诗也与歌不一样。歌的语言和音乐的融合是原生态的存在。歌产生时,音乐与语言是相伴相随的,没有音乐不能谓之歌。诗则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由于诗纳入了周代“乐”的系统,音乐和诗的对接才被固定下来,但配诗之乐是后来附加的。
(选自赵辉《歌与诗的起源及原始功能异同》,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先秦“诗”与“歌”的比较.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诗是政坛言说的产物并为西周的礼乐政治服务的,而早期的歌是大众表达情感意愿的形式。
B.诗与歌虽然在原始功能上不同,但诗却有歌的一些元素,它们的联系方式只在音乐。
C.“歌”向“诗”的转变,是因为原有的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不能满足通过礼乐教化臣民的需要。
D.诗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而歌产生时是先有音乐,后来才有语言的。
【小题2】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顶是(3分)
A.诗在西周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所以诗就具有了政坛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
B.从周代到战国以前,人们把诗看作是礼乐的一部分,因为它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C.早期的歌是适合于抒发个体的情感,借助音乐可以使歌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的作用。
D.“诗”在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后,诗与音乐就开始结合起来。
【小题3】请结合文本,简述“诗”在西周的作用。(3分)
答: 。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序。
B.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环境描写等。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4)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目。
“六朝人物”张中行     谢志浩
1909年,张中行先生出生于河北香河。1931年,通县师范学校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自由的学术空气在三十年代初期的北平随风飘散。当时东北已沦陷,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做学问还是搞政治,不可能不萦绕在学子们的心头。在胡适、钱穆、陈寅恪、傅斯年、吴宓、梁思成等学术名流的支撑下,尽管政治已进校园,但学府的生态和心态依然存在底线的从容。张中行那一代读书人,耳濡目染,有着自由的呼吸,经过慎思明辨,然后有所确信,最后直道而行。危城北平,还是能够安放得下一张平静的书桌。这一点,对理解像张中行辈分的学者,是很关键的。
张先生一辈子本本分分,兢兢业业。大学毕业后,他在天津、保定、北平当过多年的中学老师。1949年,被分配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将后半生完全奉献于此。文革结束之后,老先生看到了中国社会的真正希望,所以他像出土文物一样,开始了自己辉煌的夕阳红。
那个时代的《读书》,因为有冯亦代、黄裳、金克木、张中行这样的老先生做台柱子,所以既有趣,又好玩。张先生穿越时光隧道,围绕北大教授,展开记忆。妙趣横生的人物,飘逸潇洒的岁月,把读者带回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也给了读者无穷的力量。难怪洪子城在《当代文学史》中,特别推崇他的散文,认为有大家风范。
长期的动荡生活,使得具有佛学修养的老先生,更多地想在困难的环境中,寻找一点人生的乐趣。1997年,88岁退休回家后,跟随女儿住在燕园,与季羡林、邓广铭、金克木相过从,被坊间誉为“燕园四老”。这几位老哥,真是老顽童,居然合作研究起八股文。张先生还研究“文言与白话”“佛教与中国文学”。这些东西,可不是一般的教授说干就能干得了的。 
先生还支持过河北的一张语文报纸。主持报纸事务的赵晓龙先生与我友善,给我说过老先生的趣事。晓龙兄到北京办事,看望先生,在红楼附近的酒馆小酌。花生米一碟,二锅头一小瓶,简简单单,情趣盎然。先生还提议,和晓龙一起前往正定访古,在86岁高龄,回乡访古,凭吊古迹,发思古之幽情,可谓殊胜因缘,堪称文坛佳话。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党派纷争,内忧外患,兵连祸结,很不太平。但短短三十八年恍惚间,让人觉得和六朝特别接近,有些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风格,产生了不少具有魏晋风度的人物。如今,金克木、张中行、季羡林都已化作云烟。六朝人物,真是越来越稀罕了。
(选自《那些有伤的读书人》,有删改)
【小题1】“危城北平,还是能够安放得下一张平静的书桌。”这句话如何理解?(6分)
【小题2】根据文意,概括张中行先生“夕阳红”的具体表现。(6分)
【小题3】作者称张中行先生为“六朝人物”,理由是什么?(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读书断想
钟长江
书和太阳一样,能够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是我们须臾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塞缪尔说过,好书可以引为诤友。好书与我们亲善相处,年轻时从中汲取乐趣与教诲,到鬓发染霜,则带给我们以亲抚和安慰。
一窗明月的夜晚,远离了纷繁喧嚣的尘世、是是非非的人群,一书在握,热茶一杯,静心读了下去,渐渐便觉茶香满口书香满纸,尽可以刘伶醉酒,放浪形骸——开心处开怀大笑,伤心处黯然神伤,激奋处拍案而起……仰观苍天,俯察大地,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心骛八极,思接千载,神游古今,可以大荒无限,咫尺千里,豆芥巨观,缩龙成寸。自由自在晶莹剔透的灵魂啊,分明已化作奔月的嫦娥。
很静很美的冬夜,就着火炉,温一壶酒,读那些又静又美的书:可以是《红楼梦》,可以是《瓦尔登湖》、《追忆似水年华》,可以是张岱的《西湖梦寻》、袁枚的《小仓山房尺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也可以是周作人的小品、唐弢的书话。当然,日本古代作家的随笔也可以,美国作家包斯威尔的《约翰生传》也可以,《板桥杂记》《香艳丛书》也没什么不可以。
古人刘向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忧愁烦恼袭来时,不妨读唐诗,吟宋词,看艾芜的《南行记》。如此,春天的风秋天的雨,会渐渐冷却你急躁的情绪;弯弯的小桥潺潺的流水,可慢慢松弛你绷紧的神经。不知不觉中,你悠悠南行,那溪头卧剥莲蓬的小儿,那岭南见客羞遮面的村姑,无一不使你怡然自得,超然物外。此时烦恼何在!忧愁何存!
一个生活得丰富圆满的人,是不会没有寂寞的。对于每个人来说,他人永远是水,自身永远是鱼。即或能在水里自由地游弋,也不能够溶解于水,更不能与水合一。固然有挚友的安慰,情人的蜜语,但是所有的思想与情感,只能被理解,无法被分享。无论一人独处,还是朋友聚会,那一丝半缕的寂寞之感,都会不召自来,涌上心头。忽然有那么一天,你突然发现一本书,这本书好像专为你写的一样,你泪流满面,读了又读,身外的一切有如潮水般退去,袒露出一片宁静而安详的心灵的沙滩。世界尽管像大海一样在周围起伏汹涌,你却可以仰观星空,俯察贝石,安之若素,处之泰然。这是一个孤独的境界,也是一个充实的境界。
读千赋则善赋。读的书多了,便有了写作的欲望。没有为文造情的浮华,没有少年强说愁的伪善,一切顺其自然,有如小河小溪的水满了,就要向外溢。虽稚嫩但不失清纯,虽显浅而不失率真。我想,这样“言为心声,发而为诗”的文字就有其存在的价值。生活是一本大书,生存是一种哲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是智者所为。倘若能不囿于书,进而举一反三,引发出独到的思考和见解,则是一种生存之上的大境界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认为书可以给人精神上的营养,好书可为诤友,好书可以相处一生。
B.静美的冬夜,火炉温酒,读静美的书,这就是读书的所有乐趣所在。
C.“他人永远是水,自身永远是鱼”,是说一个人不能离开他人,但又要有自己独有的思想与情感。
D.作者认为读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写出虽稚嫩但不失清纯,虽浅显而不失率真的文字。
E.作者认为读书而不能囿于书,体会生活引发独到的思考和见解,才是人生的高境界、大境界。
【小题2】联系第二段内容来看,“自由自在晶莹剔透的灵魂啊,分明已化作奔月的嫦娥”,表达的实际意思是什么?(6分)
【小题3】从第四段内容来看,读书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呢?(6分)
【小题4】文中说“这是一个孤独的境界,也是一个充实的境界”中“孤独的境界”和“充实的境界”分别指什么?结合本文内容,联系自己的读书经历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