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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海 底 奇 葩
很多人以为珊瑚是植物,其实珊瑚是一种叫珊瑚虫的微小的腔肠动物。这种动物身体很小,一个珊瑚虫充其量不过一粒大米那样大。珊瑚虫像个肉质小口袋,口袋位于顶部,周围长满有绒毛的触手。珊瑚虫多是群体生活,成千上万个珊瑚虫生活在一起,靠石灰质骨骼彼此相连,多呈筒状,直径从5毫米到2厘米。许多珊瑚虫通过肠道系统联在一起,它们有许多张嘴,但只一个共同的“胃和肠道”。这是海洋生物中极为奇特的一种生活方式。
每逢交配季节,珊瑚虫就会将大量精子和卵子排到水里。当一个精子与一个卵子相结合时,就会形成珊瑚幼虫。珊瑚幼虫看上去跟微型海蛰差不多。它们在水中漂游,直到找到坚实的落脚之处。通常,它们会在珊瑚礁上着陆,并开始为自己搭建骨骼外壳。珊瑚虫的外壳骨骼是其外胚层的生骨细胞形成的。它首先从海水中吸收钙,与二氧化碳结合生成碳酸钙,然后释放出结晶,逐渐长成骨骼,珊瑚虫从此作茧自缚,将身体紧固其内。这对珊瑚虫很有好处,可使它免受海浪的冲击。而珊瑚骨片则形成各种形状。每当黄昏来临,珊瑚虫的肉体部分会从骨质壳内伸出来.张开一朵朵像花朵般的触手,捕获散布在水中的浮游生物,饱餐一顿。
珊瑚虫死亡后其遗骨就成为珊瑚,新一代的珊瑚虫总是在先辈的坟墓上建造自己的巢穴,并像金字塔一样,一代一代步步向上增高,如此长期积累就形成珊瑚礁海岸。也有些珊瑚虫体内根本没有骨骼,死后当然一无所留,通常将形成珊瑚礁的珊瑚虫称为造礁珊瑚虫。
造礁珊瑚虫对生活环境非常挑剔:喜欢生活在水温为13—36度、含盐浓度在35%之间的海域,故只见于热带、亚热带;海水应湍动,使其带有气泡;海水要洁净,因为污泥会阻塞珊瑚的消化系统。由于造礁珊瑚虫体内还共生一种微小的藻类——虫黄藻或叫动物黄藻,这种藻同样需要阳光进行光合作用,所以它们只分布在水深不足70一80米的水域。非造礁珊瑚体内无虫黄藻共生,其分布区域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南北可到两极,深可达6000多米。虫黄藻与珊瑚虫互惠互利,前者向后者提供光合作用的产物———氧和碳水化合物,加速珊瑚的生长;反过来后者代谢中的二氧化碳和排泄物中的氧、磷等又为前者提供了必要的营养物。若这种共生链遭到破坏,二者将无法生存下去。为此造礁珊瑚生长区域的垂直距离通常不会超过海平面80米以下。由于珊瑚虫喜欢咸水环境,所以有大量生活用淡水注入且含有过多泥浆的近海水域都不适宜珊瑚的生长。
珊瑚虫造珊瑚礁的速度非常慢,块状种类的珊瑚年增长不过数厘米,板状者年增长 4—5厘米,枝状者年增长10厘米以上。珊瑚群体能像树上长芽一样在边缘上长出芽体。每个芽体实际上就是新的珊瑚虫。这样,世世代代不断繁衍,使珊瑚不断扩大,群体之间不断重新聚合,积沙成丘,无数小珊瑚体就逐渐形成巨大的珊瑚礁,此后每年平均增大15厘米左右。其实,珊瑚礁的形成并非全是珊瑚虫的功劳,许多生物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珊瑚虫体内的藻类分泌的钙质能紧紧附在岩石表面,多孔螅也能分泌碳酸钙形成骨骼,共同参与珊瑚礁的形成。有些种类的海绵亦有钙质、硅质或角质骨骼,亦有造礁作用。
【小题1】对“虫黄藻与珊瑚虫互惠互利”的“互惠互利”的理解不符合原意的一项是(   )
A.动物黄藻需要珊瑚虫代谢中的二氧化碳和排泄物中的氧、磷等作为必要的营养物。
B.珊瑚虫获取虫黄藻光合作用后的氧和碳水化合物,能加速生长。
C.虫黄藻与所有的珊瑚虫都是一种互惠互利的生存关系。
D.动物黄藻和珊瑚虫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一旦链条断了,二者都将生存不下去。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珊瑚虫从海水中吸收钙,与二氧化碳结合生成碳酸钙,然后释放出结晶,逐渐长成外壳骨骼。
B.许多珊瑚虫都是通过肠道系统联在一起的,它们虽有许多张嘴,但只有一个共同的“胃和肠道”。
C.珊瑚虫分布的广度和深度不同,关键在于体内有无动物黄藻与其共生。体内没有动物黄藻共生,则分布广得多、深得多。
D.珊瑚虫喜欢生活在水温为13—36℃、含盐浓度在35%之间、洁净、湍动的海水区域。
【小题3】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
A.造礁珊瑚虫生长区域的垂直距离通常不会超过海平面80米以下,因为共生藻类需要光合作用。
B.珊瑚虫长成骨骼后,就将身体紧固其内,可免受海浪的冲击。因此,海水越平静,越适宜珊瑚虫的生存。
C.淡水或含有过多泥浆的近海水域都不适宜珊瑚的生长,咸水区域才适宜珊瑚虫的生长。
D.块状种类的珊瑚、板状种类的珊瑚、枝状种类的珊瑚增长速度都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加速。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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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那时我是预科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我们上他的音乐课时,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严肃。摇过预备铃,我们走向音乐教室,推进门去,先吃一惊: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讲台上;以为先生总要迟到而嘴里随便唱着、喊着、或笑着、骂着而推进门去的同学,吃惊更是不小。他们的唱声、喊声、笑声、骂声以门槛为界、限而忽然消灭。接着是低着头,红着脸,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偷偷地仰起头来看看,看见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着整洁的黑布马褂,露出在讲桌上,宽广得可以走马的前额,细长的凤眼,隆正的鼻梁,形成威严的表情。扁平而阔的嘴唇两端常有深涡,显示和爱的表情。这副相貌,用“温而厉”三个字来描写,大概差不多了。讲桌上放着点名簿、讲义,以及他的教课笔记簿、粉笔。钢琴衣解开着,琴盖开着,谱表摆着,琴头上又放着一只时表,闪闪的金光直射到我们的眼中。黑板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课内所应写的东西。在这样布置的讲台上,李先生端坐着。坐到上课铃响出,他站起身来,深深地一鞠躬,课就开始了。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的父亲是天津有名的银行家。他是第五位姨太太所生。他父亲生他时,年已七十二岁。他坠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在上海南洋公学读书奉母时,他是一个翩翩公子。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从此他就为沪上名人所器重,而交游日广,终以“才子”驰名于当时的上海。所以后来他母亲死了,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他出家时把过去的照片统统送我,我曾在照片中看见过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的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李先生在南洋公学时英文学得很好;到了日本,就买了许多西洋文学书。他出家时曾送我一部残缺的原本《莎士比亚全集》,他对我说:“这书我从前纲读过,有许多笔记在上面,虽然不全,也是纪念物。”由此可想见他在日本时,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纠集留学同志,共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小仲马著)。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这春柳剧社后来迁回中国,李先生就脱出,由另一班人去办,便是中国最初的“话剧”社。由此可以想见,李先生在日本时,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我见过他当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像一个西洋人。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要做留学生,就彻底的做一个留学生。
他回国后,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虽然布衣,却很称身,常常整洁。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你可想见,他是扮过茶花女的,身材生得非常窈窕。穿了布衣,仍是一个美男子。今人侈谈“生活艺术化”,大都好奇立异,非艺术的。李先生的服装,才真可称为生活的艺术化。他一时代的服装,表现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布衣布鞋的李先生,与洋装时代的李先生、曲襟背心时代的李先生,判若三人。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后来)他就学佛。出家的前晚,他叫我和同学叶天瑞、李增庸三人到他的房间里,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送给我们三人。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二十四年。当初修净土宗,后来又修律宗。律宗是讲究戒律的。一举一动,都有规律,严肃认真之极。这是佛门中最难修的一宗。数百年来,传统断绝,直到弘一法师方才复兴,所以佛门中称他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又有一次,我寄回件邮票去;多了几分。他把多的几分寄还我。以后我寄纸或邮票,就预先声明:余多的送与法师。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相关链接:
①丰子恺说:“李先生不但能作曲,能作歌,又能作画,作文,吟诗,填词,写字……他对艺术,差不多全般皆能,而且每一种都很出色。专门一种的艺术家大都不及他,要向他学习。”
②李叔同在浙江一师授课期间,培养除了丰子恺、刘质平、吴孟非、潘天寿等一批富有盛名的画家、音乐家。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善于从细节去表现人物,使人物形象更加真实生动,宛若目前。
B.李叔同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公子学生教师和尚,每一种人,都做得十分像,既绚丽又极归平淡。
C.文章写李叔同的出身,是为了揭示精神格局和人生道路形成的原因。
D.作者从做教师的李叔同写起,是因为那是作者与李先生的最初接触,并且李叔同的严肃认真博学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文中多次细致描写李叔同不同阶段的肖像,目的是形成对比,更加具体生动地表现他人生角色的变换。
(2)李叔同音乐课上的严肃认真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 李叔同先生是如何体现生活艺术化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李叔同,在中国近现代的思想文艺史上,是一个耀眼的名字。他为何如此受人尊崇?请结合材料概括。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3分)
庄子,会飞翔的人
朱以撒
 ①深秋,在商丘的土地上走动,抬眼便可看到挂在树杈上的一个个空巢。巢的主人都往南方过冬去了,它们有着矫健弹性的翅膀,随着时节的转凉,毅然起飞,抛弃当时辛劳筑就的巢。zxxk 
 ②这时我想起商丘的一个古人——庄子。庄子和远行的鸟一样,善于飞翔。
 ③飞翔的庄子是因为他极少牵绊,以至于他的思绪上九天下九渊无所不达。他的笔墨华章,我一直以为是梦境行程中的记录,那么窈兮冥兮,总是染上一层梦魇、梦幻般的色彩,创造出超现实的幻觉氛围来。他的《逍遥游》,真让人叫绝。那时候的人自然属性那么浓郁,科学的利器离他们那么遥远,却居然生出这样的浪漫情调。这些超现实的荒诞怪异的人物,千奇百怪的形象,汇聚于庄子笔下,浩渺阔大又幽微蕴藉,也许有人要说庄子一定过着十分优渥的日子,闲来无事爱胡思乱想。错了,庄子的日子潦倒得很,“处穷闾陋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奇妙的想象却由此而生而长,可见物质和精神并不是成比例延伸的。庄子是那般地崇尚宇宙自然自我创造的“天籁”、“天乐”,他自然主义审美情怀得到了很大的释放,无遮无拦无始无终。
 ④现在我们读庄子,大抵哈哈一笑而过,日子是越过越实在了。 
⑤像庄子这般心灵善飞的人,是那个善于表现的时代的硕果。那个时节是我们情感上牵绊颇深的时节,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极一时之秀。庄子是那时的一首诗,一首自由磅礴灵气冲天的长诗。由于看不懂的人多了,这首诗就被耽搁下来。庄子是异于常人,他的笔墨里,不时就出现一系列怪状错落的意象,结伴而过,姑射山神人、浑沌、水、镜,都成了超时空的象征。而现实中的他,即便是夫人过世,也敲着瓦盆歌唱。他眼中的死与生相等,都无所谓忧乐。这是常人难以理喻的。那个时节的人用他们争鸣的高低声响,张扬着他们的个性,让我们难以忘记。
 ⑥在我记住庄子的这个深秋,也记起了屈原。从生命的状态上说,屈原也算是一个能够飞翔的人。由于这个相似之处,放在一起比较才更有兴味。不同的是屈原不象庄子飞翔得那般轻松自如,他的牵挂太沉重了,他的心灵带着镣铐在飞,短暂的忘忧之后,又是深深的痛苦。他不惜以自己的血肉之躯肩住那已经走向衰败的楚国车轮子。可是谁来顾念他那逝水流年呢,他的放逐成为必然。屈原是在远离朝廷后开始心灵飞翔的,洞庭、沅水、辰阳、溆浦、湘水还有汨罗江,那时是这么地水天相接或地广人稀,他的心境变得阔大起来,他原本辅佐君王富国兴邦的角色稍稍淡化了。朝廷是回不去的,思路却异常发达和奇诡,他的腕下涌现出许多神灵仙人、虬龙鸾凤、香草美人。他让自己也生活在这个由自己想象编织成的意象世界里,自己也能饮朝露、食落英,浑身佩带着江蓠、辟芷、芰荷、芙蓉,散发着清香,宛若神仙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是屈原最快乐的时候,他远离了龌龊,亲近了美好,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他在这个瑰丽的世界飞翔的时日毕竟短而又短,泽畔行吟,夕阳古道,总是让他听到鼙鼓动地干戈交响,这时他飞翔的翅膀就如同灌满了铅,再也难以动弹了。
 ⑦如果说庄子的处世有一种怡然自得和自由不羁的平民气味,那么屈原的处世则很有几分英雄主义的色彩。尽管那样的英雄在那样的时代必定要成为悲剧,但是屈原还是挺身而出了。在沉重的飞翔里,居然对神话传说、自然现象一气提出了一百多个问题。这些问题令后人惊叹不已,忙乱不已,这就是《天问》。如果一个心灵芜杂的人,他还能有如此辽远的目光和敏感的心思么?在飞翔的高度上,两人都是乘奔御风一般的高手,这使我们翻开他们的文字,一不小心就坠入字里行间,不能自已。庄子死了,屈原也死了。可以想见,庄子这么一个落拓的人,对于死一定是平静且微笑的,与生无异。而屈原的死却是一种意义,这缕汨罗江上的不沉之魂,千百年来成为教化后人的一种象征。庄子之死无疑属于喜剧,他的死如同他的梦,化蝶翩翩而去;屈原之死必然是一个悲剧,他是由于绝望而去死的,有责任感的屈原不是让自然界的代谢法则来执行,而是自己中断了生命的延伸,以至今人提起屈原颇感沉重。尽管如此,死亡所呈现的内容却是显而易见的相同,对他们两人来说,就是再也不能任意想象,不能自由自在地飞翔了。
 ⑧时光绵长得让人晕眩,庄子和屈原的梦就越发瑰丽诱人,他们是那个时节令人瞩目的人物,又是耐得住今人慢慢咀嚼的。明显的是今人的翅膀上牵绊越来越多了,浪漫地飞翔真有些为难。我们也越来越少作梦了,因为在体现心灵的笔墨里已经缺乏这种描绘的激情。那种岁月深处的古典浪漫已经被现代的潮水浸湿了翅羽,成了一道遥远的梦影。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打开书本,随便一瞥就能望得见《逍遥游》和《离骚》,不由自主地在重温时,心回到那久远的神秘里,和他们一道飞翔。
(摘自《庄子文化》)
【小题1】为什么说庄子和“远行的鸟一样,善于飞翔”?(4分)
【小题2】文章第四段中,作者为何说“现在我们读庄子,大抵哈哈一笑而过”?这样的写法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文章第五段,“庄子是那时的一首诗”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5分)
【小题4】文章第六段,作者说庄子和屈原都是“乘奔御风一般的高手”,结合全文内容,说说二者有哪些不同?(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各题。
老街剃家
刘建超
老街把一些手艺活做得精湛的人称为家。你字写得好,写家;你戏唱得好,唱家;你头剃得好,剃家……被称为家的就是最高赞誉了,你手艺好,还德行高。在老街东关开理发店的老陆就是个剃家。
小说故事里写剃头匠的传奇多了,老陆却是个没有传奇故事的人。论长相,普通得没有任何特点,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论身世,从小在老街流浪,十几岁跟着个剃头师傅打杂,师傅过世,他就接了理发店,平平淡淡。非要说出点绝活,那就是老陆左右手都会用剃刀,使推子,能给自己理发,那得有多么好的手感啊。
有一年夏天,老街许多人得了角膜炎,老陆也染上了。生意不能停,不能传染给客户,客户找上门来也不能怠慢。老陆就用毛巾捂着双眼,凭着经验和感觉给客户做活,发茬齐整,与平时手艺没有什么两样,惊得客户啧啧称奇。剃家的名声由此传开。
老陆几十年在老街开着理发铺,童叟无欺,随叫随到。有的客户半夜要外出进货,需要打理,会去敲老陆的门。老陆屋里的灯就会亮起,他一丝不苟给客户理发刮脸梳洗干净,不多收一分钱。有时客户过意不去,多放下几块钱,老陆也会记在心里,下次你来理发就不会收钱。
老街的买卖更新换代快,就是理发剃头的行当,没出几年也都换了门面,大大的霓虹灯映衬着美发厅、发型设计中心、美发会所,门口站立着的都是年轻的孩子,发型古里古怪的还染着各种颜色。
老陆的招牌没换。老街人,尤其是上了些年纪的人还是喜欢来老陆店里理发剃头刮脸。老街人还是愿意听理发推子咔吃咔吃的质感声音,还是享受剃刀在脸颊上游龙走蛇的舒坦感觉。
老街人理发爱扎堆,越是人多越来凑热闹,在等候当中抽烟喝茶,便把老街近几天发生的奇人怪事数落一遍,评论一番。
有人说,老陆啊,你也招个小姑娘来给撑撑门面啊,洗个头什么的,你没有见几个老主顾都被有妹子的发廊给拉走了。那双嫩白的小手在头上抓搓着,比你这老爪子可舒坦多了。
老陆只会憨憨地笑,说,我可雇不起。要享受,你们也去。
临近过年,老街热闹起来,大商场小店铺生意也多了。
西大街一家大商场忽然失火了,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几十号人逃生不及,在火烟中丧生。老街一下子就冷清了,被巨大的伤痛所笼罩。
西街上处理事故的人找了几家理发店,请去给过世的几十个人修面整容,打理干净了好让死者家里人来认领。给死人理发梳头,没有一家发廊愿意干,这种晦气的事情会影响生意的。
西街人找到了老陆。
老陆闷头吧嗒吧嗒地抽烟,烟雾弥漫着老陆没有表情的脸。
西街人很着急,说:“价钱好商量,价钱好商量啊。”
几个老客户说:“老陆啊,你这招牌立起来几十年,能做成剃家可是不容易啊。想好了,接了这趟活,你的店就开到头喽。老街人都讲究个运气,谁还来你这店里找晦气啊?”
老陆看看门店的招牌,说:“死者为大啊。咱不能让这些不幸的人,走了也憋憋屈屈的吧。”
老陆烟抽足,收拾好工具,说:“走吧,做活。”
老街人后来说:“当时夕阳西下,老陆离去的背影很是悲壮呢。”
老陆跟随西街的人,走进了一个大仓库,火灾遇难的人并排躺了一地。
老陆就从眼前的第一个人做起,烧热水,洗脸,洗头,修面,理发,一丝也不马虎。老陆把一个一个的逝者抱在怀中,禁不住泪流满面,实在不忍观之,他索性闭着眼睛,用盲剃的技艺给逝去的生命细细打理。一个女孩,头发烧焦了,纠结在一起,如果梳理就会掉光了。老陆第一次给女孩做起了发型,那发型做得和女孩的仪态非常熨帖,西街的人都禁不住打出敬佩的手势。所有的活计做停当了,老街已经迎来了第一缕曙光。老陆收拾好工具,推辞了西街人递给的报酬,踉跄着走出仓库。
老陆的事在老街流传着,人们敬佩老陆,可是却没有人愿意来老陆的店里理发刮脸了。
老陆索性关掉了店铺,摘掉了招牌,去丽景门下看看别人下棋,到茶馆里泡壶茶,听听戏。
老陆每次路过发廊,总是禁不住停下脚步,伸长脖子往店里瞅瞅,看着年轻孩子们在店里忙活,他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活动着,仿佛手中还拿着理发推子。
春节过后,老陆不见了,老街的巷头街尾再也没人见到过老陆。
后来有人说,在新疆某个牧场见到过老陆,老陆正兴高采烈地剪羊毛呢。
老街再无剃家。
《小说选刊》2016年第8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写老陆长相普通,生活平平淡淡,写出了老陆的平凡。作者欲扬先抑,突出了后文老陆选择给几十个去世的人理发梳头的高大形象。
B.文章采用顺叙的方式,作者娓娓道来,运用语言、动作、心理等多种描写方式,为我们塑造了一位个性鲜明的老街剃家的形象。
C.“当时夕阳西下,老陆离去的背影很是悲壮”,“夕阳西下”的景象渲染了悲壮的氛围,老陆离去时悲壮的背影暗示了后文老街再无剃家的结局。
D.老街流传着老陆的事,人们都敬佩老陆,可是却没有人愿意来老陆的店里理发刮脸了,这一情节可以看出人们的不可理喻以及对老陆的敬佩是虚伪的。
E.老街的买卖更新换代快,理发剃头的行当都换了门面,老陆没换招牌,并拒绝了招个小姑娘撑门面的建议,由此可看出老陆是个固执的人。
【小题2】“剃家”老陆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文章划线部分,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最后写“老陆正兴高采烈地剪羊毛”和“老街再无剃家”,有何作用?请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前途无量
美亨利·斯莱萨文
周六下午,女佣瑟琳娜嘴上嘟哝着厨房的事情、怯生生地走进台球室时,他打球正酣。
“先生,后门来了个男人。他想要找点零活干。”斯坦利不耐烦地说:“带他去工棚,示范给他看要干的活儿。告诉他,管一顿饭,再加三美元的酬劳。”
过了一会儿,斯坦利觉得有些饿了,便向厨房走去。流浪汉正坐在厨房的角落,低着乱蓬蓬的脑袋,吃着一盘炖菜。他穿了件油渍斑斑的迷彩服,身体瘦长,衣服上挂着干活时留下的木屑,看起来约莫与斯坦利同岁。斯坦利掏出一根雪茄,点上火,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可能吧,”流浪汉咕哝着,“我这样的人多了。”
“戴夫·萨姆纳!”斯坦利突然叫嚷道,“戴夫,怎么会是你?”流浪汉用刺耳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老天啊,我是斯坦利·塔沃斯。”
流浪汉一脸茫然。
“塔沃斯,”斯坦利激动地说,“华盛顿大学,我们一级的。”
“塔沃斯,”流浪汉柔声说道,“当然记得。”
斯坦利大笑起来。他转过头,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
“戴夫,你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是所有同学中的佼佼者,是前途无量的尖子生。”
流浪汉说:“你喜欢听走霉运的故事?我可以说给你一大箩。”
“我想要听你说,真心的,来,”斯坦利心急地说,“来根雪茄怎样?喝点咖啡?”
“好的。”戴夫叹了口气,“刚毕业那阵儿,我申请了外交官职位,挺高层的,在华盛顿有大人物为我撑腰。随后发现薪水低得可怜,跳槽去了一家经纪公司,那是我老爹的朋友开的公司。最后,我娶了老板的女儿。两人处不好,我就甩了她。我用血汗钱付了六年赡养费,直到她钓上另一个傻男人。然后我开始酗酒。就混成现在这样了。”
“真叫人无法相信,”斯坦利笑着说,“我不像你,从来没把书本的知识装进脑子……我拿手的只有台球,现在我有一间自己的台球室。”
戴夫盯着那撮弄脏了地砖的烟灰。
斯坦利豪爽地说,“你记得我老爸开的那家机械作坊么?纯粹就是小打小闹,我继承了小作坊,然后把它壮大了。现在,我的工厂做各种包装。”
“祝贺你。”戴夫说。
斯坦利得意地说:“我赚到了很多钱。”
“你一定有什么成功的秘密,”戴夫嘟囔着,“我从没学会什么经营的窍门,也没学会存钱,往往刚攒到一小笔钱,就会出点事情。还要应付那该死的税收。”
斯坦利欣喜地说:“假如你做生意,那是你真正要学习的一课。你得要懂得耍诡计,你得要学会如何留住你赚到的钱。我想出了许多逃税的办法。我有一半的买卖都用现金,从来不记账。我的客户得到九折的优惠,我则获得逃税的好处。戴夫,这也许就是你我的区别。”
说话间,斯坦利拍了一下巴掌,“我希望你能见见我老婆,我老婆是一个百老汇演员。”他说道。
戴夫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戴夫,稍等一下。”斯坦利打开光滑的真皮钱包,摸出一张钞票后,犹豫一下,又摸了一张。两张都是二十美元的钞票。他说,“这不是借你的,而是一点点小馈赠。”
“保姆说给三美元。”
“甭管她。就为了旧时光,行么?”
戴夫接过钞票,匆忙地塞进口袋。斯坦利看着他的背影,嘴里的雪茄一翘一翘的。
塔沃斯夫人购物回家,闻到了马丁尼酒的味道。在客厅,她看到微醺的丈夫正在翻阅破旧不堪的大学纪念册。
“怀旧呢?”她说。
“他在这儿,”斯坦利笑道,“瞧瞧他,戴夫·萨姆纳,公认的前途无量的学生。”
“模样不错,”塔沃斯夫人说,“你在哪?”她皱起眉头,找到了丈夫的圆脸蛋,“你的脸在哪儿我都能找到。他们都怎么评价你的?”
“牌局老千。”斯坦利咬牙切齿地说,随即咧嘴一笑,把妻子拉进怀里,“我告诉你来龙去脉。”
六个月后,斯坦利再次见到了戴夫。
他收到传票,财政部办公室要求他回答几个有关所得税欺诈的问题。
结果,他发现政府的准备比他更充分。有一份来自他公司客户的证词记录,是他辩解不了的。一周后,他接受联邦大陪审团的审判。出庭时,他看见戴夫走进法庭,坐在检控官的桌子后面。戴夫依旧高高瘦瘦,但整个人和上次所见的截然不同,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还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西装。
同样的戴夫,俨然两人。
斯坦利转身问律师:“他是谁?”
“真是太惨了,你竟然不知道他是谁,”律师酸溜溜地说,“他是财政部最前途无量的探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极具表现力。如文章的前半部分对戴夫的语言描写,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他不思进取、消沉颓废的流浪汉形象。
B.小说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当戴夫说记得斯坦利时,斯坦利大笑起来,“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其洋洋自得的神情如在眼前。
C.小说按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由于剪裁得当,情节看似简单却富于波澜,特别是结尾部分,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独具匠心。
D.斯坦利在学校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是毕业后依靠自己拿手的台球成了一个富人,文章以此告诉我们兴趣在成功的路上所起的作用很关键。
E. 小说注重运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斯坦利的辉煌是通过戴夫的落魄来展示的,斯坦利的狡诈则是通过戴夫的诚实来衬托的。
【小题2】小说为何以“前途无量”为题?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戴夫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说,戴夫用巧妙的方式查证了斯坦利的逃税行为,值得赞扬;也有人认为,戴夫为人不厚道,他调查斯坦利逃税行为的方式令人不齿。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
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为一体,是几百年间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为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才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
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作
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这些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的动机。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虽然仁慈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抵制血腥表演
的运动。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
表演。西塞罗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毫无乐趣可言。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只是反对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屠杀。他认为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警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选自李永毅、李永刚《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中“竞技庆典”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罗马人都从中得到乐趣。
B.竞技庆典本质上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而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
C.竞技庆典由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三项血腥表演构成。
D.竞技庆典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小题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为了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基督徒和罗马人在祭祀活动中只用牛羊献祭,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
B.为了展示国家强力,罗马民族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血腥表演。
C.崇尚仁慈虽然一直是罗马人的道德准则,但是在古罗马文化中,它与欣赏娱乐性的血腥表演是并行不悖的。
D.罗马知识分子担心,尽管血腥表演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但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会对道德产生腐蚀作用。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罗马人在祭祀中很少使用人牲,并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表现,这就表明罗马人已经具有敬畏生命的情怀。
B.罗马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把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当作娱乐节目,可以说对人类的屠杀符合他们的道德准则。
C.罗马社会通常只用牛羊献祭,而且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因此,很难将竞技庆典中的屠杀理解为一种宗教行为。
D.罗马知识分子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血腥表演,甚至对此称赞有加,可见他们普遍缺乏社会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