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雪花
星新一
雪花像无数白色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飞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铺上了一条银色的地毯。
在远离热闹街道的一幢旧房子里,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温馨笼罩着这一片小小的空间。火盆中燃烧的木炭偶尔发出的响动,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啊!外面下雪了。”坐在火盆边烤火的房间主人自言自语地嘟哝了一句。
“是啊,难怪这么静呢!”老伴儿靠他身边坐着,将一双干枯的手伸到火盆上。
“这样安静的夜晚,我们的儿子一定能多学一些东西。”房主人说着,向楼上望了一眼。
“孩子大概累了,我上楼给他送杯热茶去。整天闷在屋里学习,我真担心他把身体搞坏了。”
“算了,算了,别去打搅他了。他要是累了,或想喝点什么,自己会下楼来的。你就别操这份心了。父母的过分关心,往往容易使孩子头脑负担过重,反而不好。”
“也许你说得对。可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毕业考试不是件轻松事。我真盼望孩子能顺利地通过这一关。”老伴儿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相互望着。
“有人来。”
房主人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随着开门声,一股寒风带着雪花挤了进来。
“谁啊?”
“别问是谁。老实点,不许出声!”
门外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手里握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匕首。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
“你要干什么?”
“少罗嗦,快老老实实地进去!不然……”陌生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房主人只好转身向屋子里走去。
老伴儿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对不起,我是来取钱的。如果识相的话,我也不难为你们。”陌生人手中的匕首在炭火的映照下,更加寒光闪闪。
“啊,啊,我和老伴儿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不中用了。你想要什么就随便拿吧。但请您千万不要到楼上去。”房主人哆哆嗦嗦地说。
“噢?楼上是不是有更贵重的东西?”陌生人眼睛顿时一亮,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
“不,不,是我儿子在上面学习呢。”房主人慌忙解释。
“如此说来,我更得小心点。动手之前,必须先把他捆起来。”
“别,别这样。恳求您别伤害我们的儿子。”
“滚开!”
陌生人三步两步蹿上楼梯。陈旧的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两位老人无可奈何,呆呆地站在那里。
突然,喀嚓一声,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沉重的物体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房主人从呆愣中醒了过来,慌忙对老伴儿说:“一定是我们的儿子把这家伙打倒的。快给警察挂电话……”
很快,警察们赶来了。在楼梯口,警察发现了摔伤了腿躺在那里的陌生人。
“哪有这样的人,学习也不点灯。害得我一脚踩空。真晦气。”陌生人一副懊丧的样子。
上楼搜查的警察很快下来了。
“警长,整个楼上全搜遍了,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可房主人明明在电话中说是他儿子打倒的强盗,是不是房主人神经不正常?”“不是的。他们唯一在上学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谁也没有再说话。屋里很静,屋外也很静。那白色的小精灵依然悠悠然然地飞落下来……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6分)
A.从老人的对白、行为表现看,小说凸显出对至死不渝真挚亲情的歌颂的深沉主题。
B.作品以极平淡的故事和语言来表现极其哀痛的人间真情,作品通篇没有一个“哀”字,但当读者读完作品之后,心里却蒙上了浓浓的哀怜。
C.通过刻画老人的异乎寻常的举动和想法,凸显日本社会中老人的孤独,落寞以及难以得到社会关爱的冷酷现实。
D.老人异乎寻常的举动中和故事情节的发展中,潜藏着老人深深的内疚愧悔之意,小说直接表现了作者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强烈批判。
E、小说把雪花比喻成能通人性的小精灵,寄托了作者对这对孤苦老人的同情和美好祝愿。
【小题2】文中通过老夫妇富有生活气息的对白来塑造儿子活着的“假象”,这“假象”表现在哪些方面?请分别概括出来。(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日本作家星新一是位有独特创作风格的作家,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上有哪些特点?请分点概括,并作简要分析。(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小题4】这篇小说营造了富有想象空间的悠远意境,请结合文章谈谈自己的见解。(8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4:21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茅台教父”季克良
张芋月
季克良,原本姓顾,幼时家庭条件贫苦,被过继到季家。父母们都是农民,未接受过文化教育,却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
“我养父一字不识,但每日都会监督我背书。有时我偷懒,没认真记课文就胡乱背书,欺负他不识字。没想到养父竟找到了检测我是否认真背书的诀窍……”
小学毕业时,生养父母们聚在一起讨论季克良的教育问题。在种田、当学徒、报考初中的选项中权衡之后,达成了统一意见:如能考上初中,砸锅卖铁也要供;没考上就回家种田。
父母之心化为鞭策,他发奋考取初中高中,并在1959年参加高考,进了无锡轻工业学院,入校后选择了食品发酵专业,也选择了与酒相关的人生。
不过,季克良说,当时择校以离家近为原则,选择这所大学,只因“路费便宜”。
大学里,季克良做了五年的“班主席”,因付不起车船费,他三次寒暑假没回家,留在学校埋头苦读。期间,顾家被一场大火烧得只剩下一床铺盖、一个哥哥病重去世、季家养母阑尾炎连续两次开刀……这些苦难都被长辈们善意地隐瞒,季克良总是到事情过了许久才知晓?
谈及此处,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流露出深深的内疚和心酸: “我的父亲母亲们直到去世,一个也没来过茅台,这也是我的遗憾。”
虽说先有茅台后有季克良,但季克良的研究成就了茅台。
1964年,季克良和夫人作为技术研究人员一起被分配到贵州茅台酒厂。原始而豪放的喀斯特高原“气候和土壤完全不同,加上一吃就流鼻水的辣椒、破旧不堪的厂房设施”,季克良难免水土不服。
初到茅台酒厂那年,他的工资是每月四十二块五,茅台酒的产量只有200多吨,市场价是三块六毛钱一瓶:因经营不力,总人数仅300余人的酒厂开始把工人往外调,1964年一整年,酒厂总亏损八十多万。
梦想遭遇现实,或许总有几分不堪。但当不同的酒香伴随赤水河谷的微风徐徐吹来,飘入心间,季克良坚定地告诉自己“做一名优秀的酿酒师是我的梦想”。
他开始潜心投入茅台酒工艺的研究与改良。初步了解茅台的季克良发现,茅台的传统酿造工艺有很多神秘之处,多用女子“伏天踩曲”。而且,几乎所有的重要工序都与炎热连在一起:高温制曲,高温发酵,高温蒸馏。还有修禅悟道般的漫长过程:堆积发酵,入池发酵,7次取酒,9次蒸煮……这与他在大学课本上学到的并不相同。
季克良说,那时一头扎进生产车间,整日和工人在一起,3年时间,每天长达十来个小时的劳动,工作强度至少是现在工人的两倍。然而,有少年时代养成的吃苦耐劳精神做底子,有坚定的信念作支撑,季克良并没有喊声“苦和累”。
从投料、蒸煮、制曲到堆积发酵,每个环节都需身体力行。“背酒糟时因重心不稳常常摔下酵池,烤酒时常累得晕过去。”直到把茅台酒的每一个科学的、传统的工艺细节都融入自己的血液。在继承传统酿造工艺的基础上,他又大胆进行创新,潜心研究工艺改革,将传统酿造工艺和科学技术结合起来,减少了工作强度,以此来提高茅台的质量和产量。
回忆过去,季克良认为,那段磨炼也令他彻底顿悟到茅台的精髓。
此后,伴随周恩来总理的“茅台外交”,国际舞台上形成了一股“茅台热”,茅台的产量一年比一年多。季克良也从1973年开始转到生产科,负责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1978年,茅台实现了十七年来第一次赢利。
成绩突出的季克良慢慢从副科长、副厂长一直到1983年做了厂长。“一级一级都不放我了。”他说,“先是厂里不放,后来是轻工厅不放,再后来是省委不放。”
为了留住他,茅台酒厂厂长邹开良曾在一年春节前几天不远千里来到季克良的家乡,看望他的养父,并动员他们来贵州生活。
1998年,茅台集团遭遇亚洲金融危机,销售大幅下滑。季克良临危受命,出任茅台集团掌门人。他很快作出决策:全员跑市场卖酒,打响了茅台从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一战”。任期内,不仅茅台酒销售持续增长,还实现了茅台股份公司的上市,茅台集团总资产也由20多亿元增至400多亿元。久而久之,季克良成了茅台的“活招牌”。
超过六十岁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国资委的要求下,季克良已经数度延长任期。2011年10月,季克良从董事长任上退下时,又担任了贵州茅台酒厂名誉董事长、技术总顾问。这一年,茅台酒产量达到了3万多吨,茅台集团在职员工总数达到了近一万人,销售收入达到两百四十个亿。
外界戏称季克良的鼻子天生为品酒而生,鼻子大所以聚焦酒中的香气成分。对于这一说法,季克良笑答:“我用鼻子品酒是因为自身酒量小……而‘好鼻子’除了需具备天生的灵敏度外,还要靠后期的开发,即不断用其去分析和判断,以锻炼它的性能。”季克良一直遵循有规律的生活习惯,不酗酒、不抽烟、不熬夜、不吃辛辣食物。
(节选自《上海证券报》2013年10月25日,略有删减)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季克良的家庭虽然清苦,但是他的父母却十分重视孩子的教育,这使得他进人大学并选择了与酒有关的专业。
B.季克良为他的父母一直到去世也没有来过茅台而深感遗憾,因为他初到茅台酒厂时,酒厂经营不力,亏损严重。
C.季克良发现茅台酿造工艺的神秘之处与所学知识并不吻合,他深入车间,身体力行,逐渐领悟到茅台的精髓。
D.季克良抓住周恩来总理的“茅台外交”的机遇,带领全厂实现了十七年来的第一次赢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季克良的“好鼻子”不仅有其天生的因素,更是他后期锻炼的结果:为保护“好鼻子”,他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
(2)季克良的研究成就了茅台,其成就的取得与早期经历、个人品质有很大关系。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该人物传记较多地引述了季克良的话语。引述传主的话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同答。(6分)
(4)季克良为什么被人们称为“茅台教父”?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1分)
失败的英雄
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嬴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作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5个人的业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外,还搭上秦舞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遭秦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个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在《刺客列传》中,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其他4个人的总和。并且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4个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刺客要谋刺的对手高出一筹。荆轲的分量之所以超过其他四个刺客的总和,是因为秦王的分量超过被谋刺的四个人的总和。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追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匕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倒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燕国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刺死了秦王——那时候嬴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就与《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了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荆轲是个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
B.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匕见”的一瞬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的燕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
C.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着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
D.文中写号称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反衬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
【小题2】(小题2)为什么在《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的5位刺客中,荆轲却成为名气最大的一个?(4分)
【小题3】“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这句话如何理解?这句话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送 春 宗璞
说起燕园的野花,声势最为浩大的,要属二月兰了。它们本是很单薄的,脆弱的茎,几片叶子,顶上开着小朵小朵简单的花。可是开成一大片,就形成春光中重要的色调,阴历二月,它们已探头探脑地出现在地上,然后忽然一下子就成了一大片。一大片深紫浅紫的颜色,不知为什么总有点朦胧。房前屋后,路边沟沿,都让它们占据了,熏染了。看起来,好像比它们实际占的地盘还要大。微风过处,花面起伏,丰富的各种层次的紫色一闪一闪地滚动着,仿佛还要到别处去涂抹。
没有人种过这花,但它每年都大开而特开。童年在清华,屋旁小溪边,便是它们的世界。人们不在意有这些花,它们也不在意人们是否在意,只管尽情地开放。那多变化的紫色贯穿了我所经历的几十个春秋。只是昆明那几年让白色的木香花代替了。木香花以后的岁月,便定格在燕园,而燕园的明媚春光,是少不了二月兰的。
期诺墓所在的小山后面,人迹罕至,便成了二月兰的天下,从路边到山坡,在树与树之间,挤满花朵。有一小块颜色很深,像需要些水化一化;有一小块颜色很浅,似乎白色。在深色中有浅色的花朵,形成一些小亮点儿;在浅色中又有深色的笔触,免得它太轻灵。深深浅浅连成一片。这条路我也是不常走的,但每到春天总要多来几回,看看这些小友。
其实我家近处,便有大片的二月兰,各芳邻门前都有特色,有人从荷兰带回郁金香,有人从近处花圃移来各色花草。这家因主人年老,儿孙远居海外,没有侍弄园子,倒给了二月兰充分发展的机会。春来开得满园,像一大块花毡,衬着边上的绿松墙。花朵们在松墙的缝隙间直挤过去,稳重的松树也似在含笑望着它们。
这花开得好放肆!我心里说。我家屋后,一条弯弯的石径两侧直到后窗下,每到春天,都是二月兰的领地。面积虽小,却尽情抛洒春光。不想一次有人来收拾院子,给枯草烧了一把火,说也要给野花立规矩。次年春天便不见了二月兰,它受不了规矩。野草依旧猛长。我简直想给二月兰写信,邀请它们重返家园。信是无处投递,便特地从附近移了几棵,也尚未见功效。
许多人不知道二月兰为何花,甚至语文教科书的插图也把它画成兰花模样。兰花素有花中君子之称,品高香幽。二月兰虽也有个兰字,可完全与兰花没有关系,也不想攀高枝,只悄悄从泥土中钻出来,如火如荼地点缀了春光,又悄悄落尽。我曾建议一年轻画徒,画一画这野花,最好用水彩,用印象派手法。年轻人交来一幅画稿,在灰暗的背景中只有一枝伶仃的花,又依照“现代”眼光,在花旁画了一个破竹篮。
“这不是二月兰的典型姿态。”我心里评判着。二月兰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千军万马。身躯瘦弱地位卑下,却高扬着活力,看了让人透不过气来。而且它们不只开得隆重茂盛,尽情尽性,还有持久精神。这是今春才悟到的。
因为病,因为懒,常几日不出房门。整个春天各种花开花谢,来去匆匆,有的便不得见。却总是二月兰不动声色地开在那里,似乎随时在等候,问一句:“你好些吗?”
又是一次小病后,在园中行走。忽觉绿色满眼,已为遮蔽炎热作准备。走到二月兰的领地时,不见花朵,只剩下绿色直连到松墙。好像原有的一大张绚烂的彩画,现在掀过去了,卷起来了,放在什么地方,以待来年。
我知道,春归去了。
在领地边徘徊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二月兰的忠心和执著。从春如十三女儿学绣时,它便开花,直到雨海风愁,春深表老。它迎春来,伴春在,送春去。古诗云“开到荼縻花事了”,我始终不知荼縻是个什么样儿,却亲见二月兰蓦然消失,是春归的一个兆征。
迎春人人欢喜,有谁喜欢送春?忠心的、执著的二月兰没有推托这个任务。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错误的两项是(  )
A.作者在文中意味深长地表明,自已的整个一生的经历,是与二月兰相伴而行的。
B.二月兰与兰花完全没有关系,并不攀兰花的高枝。悄悄地来,悄悄地落,只是尽情地点缀风光,这是一种崇高心灵的独白。
C.二月兰送春归去,与***歌咏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梅花送春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
D.本文引用“开到荼縻花事了”的诗句,与作者两次病中所见的二月兰相印证,含蓄地表达了作者积极乐观的精神、坦荡豁达的胸襟。
E.本文借物抒情,托物言志,从二月兰身上仿佛看到了作者的身影。
【小题2】在第1自然段中,作者从哪几方面具体描写了燕园野花二月兰的“声势最为浩大”?
【小题3】作者在第5自然段开头说:“这花开得好放肆!”根据原文,请从色彩、行为、性格三方面概括作者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
答:
【小题4】根据全文内容说说作者笔下的二月兰具有哪些象征意义?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情怀?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倒退的一生 (加拿大)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
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走过去,说要帮一把。“停一停.”贾金斯说,“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贾金斯便四处找锯子。找来锯子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这把锯子得磨快些。”他说。于是又去找锉刀,接着又发现使用锉刀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又发现得先磨快斧头。当然,要磨快斧头,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为了把这事办好,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所需要的工具,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自从第一桩事儿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透彻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要想学好法语绝不可能。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是拉丁语的基础。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然而,这种语言早已销声匿迹了,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学的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从那以后,他便象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每年都亏损一大笔钱。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当然他从未结过婚,他恋爱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毫无结果。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我问他,“就办喜事吗?”“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配得上她。”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当他认为问心无愧求婚之日,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每况愈下.越来越穷,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得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晚年,他讲的都是年轻时候的往事,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我问勒德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贾金斯看见别人往树上钉木板,“便走过去管闲事,说要帮一把”,然后四处奔忙找工具,表现了他热心、乐于助人的性格。
B.贾金斯制定目标细致有序,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专注地学习梵文,虽然最终没有获得什么学位,但还是有收获的。
C.在贾金斯看来,只有自身完美,才有资格追求爱情,于是,他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系统学习历史,结果错过了美好的姻缘。
D.贾金斯晚年总是缅怀往昔,他没完没了地给别人讲述自己所经历的故事,提到各式各样的人,表明他对自己的一生是无悔的、满意的。
E.这篇小说笔致细腻,在有限的篇幅里塑造了一个事事追本穷源、一辈子都在走回头路的倒退者,可笑可悲,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写“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这件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贾金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塑造一生倒退、一事无成的贾金斯的形象,体现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全文,谈淡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丁家斋
孙方友
①北下街位于陈州城西南角,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的时候,北下街就是回族群居的老街,到了清朝年间,回族聚居点不断由城内的“回族巷”向西扩展,北下街一带回民不断增多,只是少了一个清真寺。清末时,居住在西大街的沙、马两家富户捐资,在路西搭了个席棚,称为“经房”,回民们开始就近在此礼拜。直到1920年,回教徒才开始集资筹建清真寺。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回民围寺而居,形成了较大的回民区。
②清末民国时期,西关大街的商业繁盛,也给北下街的回族同胞带来了商机。他们纷纷做起清真风味小吃,而且很快形成了气候,打出了名气。如豆沫、羊肉胡辣汤、牛骨髓油茶、绿豆糊涂、羊肉水煎包等各有特色。名气大的有盖家“宝隆铺”的小苏肉、牛肉丸子,马家烧饼,白家豆腐脑儿,丁家斋八宝莲子粥。
③白家豆腐脑儿配有煮熟的咸黄豆、酱胡萝卜、黄瓜丁、酱油盐卤和适量的卤汤,卤汁鲜美,豆腐软嫩,色泽明快,老少皆宜。丁家斋八宝莲子粥是用江米、薏仁米熬制而成,吃的时候,每碗现加糖莲子、糖百合、瓜条、葡萄干儿、桃仁、杏仁、瓜子仁等多种果料和白糖桂花。糯甜、味香、爽口,且又营养丰富,颇受顾客青睐。
④传说掌柜白福祥的嗓音非常好,他站在店前一声吆喝,顺风能传到朱家街。白家和丁家的店铺挨着,席棚相连,白福祥年过古稀,身板硬朗,还能站坛前卖豆腐脑儿。丁家的老主人丁百仟已过世,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丁百仟的三儿子,进铺子当掌柜的那一年才21岁,熬粥配料已很内行。
⑤与白家豆腐脑儿相比,无论制作方法和配料,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皆属“贵族粥”,就是说,是有钱人喝的。由于它配料高档,卖价也高。当时一碗豆腐脑是一文钱,而莲子粥就需十文钱。所以前来喝粥的客人多是中等以上的人家。为能与“贵人吃贵物”配套,丁家的铺子也比较高档一些:八仙桌、石鼓凳、明窗亮几。“丁记八宝莲子粥”的招牌据说是当年丁海的爷爷专请名人写的,花了50两银子。与丁家相比,白家就显得寒酸:低桌子,小矮凳,而且又破又旧,油腻腻的样子。又由于所卖的是价格低廉的大众食品,前来喝豆腐脑儿的人也多是引车卖浆之流。对这种人,低桌矮凳自然也就可以了。每每开张,摆在街边处,上面搭卷棚,给人一种很临时的感觉。前来吃饭的人也多是慌里慌张的,全不像进丁家斋喝八宝粥的客人那样把吃饭当成了某种享受。
⑥这样,丁海就有点儿看不起白家了,觉得白家太“下里巴人”,与他们为邻总有点儿掉份儿之感。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儿顾及父辈们的交情,每天早晨开张还时不时向白老板打声招呼,可后来就很少正眼朝白家卷棚瞧了。为能抬高自家的身价,丁海开始装修门面。他花钱将店门重漆一遍,门前的走廊间原来是砖铺地,现在换成了大理石的。店门两旁还放了两尊青田石狮,又摆了几盆时令大花盆。为与花盆对称,还在屋檐下挂了四个山东莱州的红绣球。如此一翻新,丁家斋更加“阳春白雪”,更让白家显得寒酸。
⑦可是,让丁海不解的是,他如此这般非但没引起白福祥的不满和嫉妒,相反他还非常高兴似的,每见到丁海就禁不住由衷地祝贺,而且能让人看得出那是一种真诚与善意的祝贺,毫无虚伪之处。这就让丁海有些犯难,丁、白两家店铺相邻,世代友睦。他原以为自己如此朝“贵族化”发展能引起白家的忌恨,然后搬迁或将店铺转让于他,那样他就可以再将铺面扩大,使丁家斋彻头彻尾变成“阳春白雪”,专赚富人们的银锥子。不想白老汉如此死脑筋,自己如此“欺负”他,他还表示由衷的祝贺,仿佛丁家的生意是他白家的一样,跟这种毫无野心的人为邻,除非辈辈平庸下去,绝不会有大的发展。
⑧曾有那么几天,他看白家一直无动于衷,心想你不搬我搬,可又一想,回族巷是小吃一条街,如果离开此黄金地段生意肯定会受损不说,自己花这么多钱不是白装修了。更令他不可理解的是,白家的生意非但没因他的“贵族化”而减弱,反而越来越红火,自家的生意反而不见长进,某些时段还仿佛不如以前。
⑨一天,他按捺不住,向“宝隆铺”的盖老板求教。盖老板开初不愿说,逼得急了才笑了笑,说:“丁老板,你别忘了,车有车路,马有马道,你赚的是贵人的钱,而白老板赚的是穷人的钱,可天下还是穷人多呀!”丁海一听,恍然大悟。自己一心想赚富人的钱,而北下街的富人就那么多,再加上北下街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儿就不朝这里来。你把店铺打扮得再贵族化,可在人家眼里你的整条街就不够格儿!人家去的是闹区的大饭店,要的是档次。
⑩后来,丁海的生意越来越清淡,门台一高,穷人不敢进,富人不愿来。再后来,终于撑不住,就将店铺盘了出去。可令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接他家店铺的不是别人,而是卖豆腐脑儿的白老汉。
(选自孙方友《陈州笔记》,有删改)
【小题1】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就交待了陈州城北下街的典型环境,它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就是一条回民聚居的老街,暗示丁海生意越发清淡并最终关门的结局。
B.作者运用点面结合的手法描写北下街清真风味小吃,先概括介绍其品种及特色,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后重点描写了白家豆腐脑儿与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
C.丁家斋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老掌柜丁百仟的三儿子,他继承了家传熬粥技艺,为挤走白家独占市场,他特意装潢丁家斋门面,可事情发展与他愿望相悖。
D.生意清淡之后少掌柜丁海前去请教宝隆铺盖老板,盖老板起初并不愿说破个中原由,他怕说出实话伤了丁海的自尊,可见盖老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 小说题材具有浓郁的地域与民族特色,语言质朴自然,主题鲜明突出,深得中国传统小说的韵味,文中大量的内心独白很好地表现了丁海的个性特征。
【小题2】小说中白福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第⑤段的作用。
【小题4】白老板在丁老板装修门面后不怒反而道贺,最后又接手他盘出的店铺,小说为什么要设计这样的情节?请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