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病毒是微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是最简单的生命形态。由于它的结构简单和常常去踪迹难寻,所以是生命世界中迄今发现得最少,也是人类最难驾驭的一类。同时,因为病毒的结构比其他类群的生物要简单,在生物技术不断取得重要进展的当代,它成为了解生命和改造生命的得力工具。当人类战胜了大多数细菌和真菌病害之后,对人类、家畜和植物危害最严重,而且最难控制的就是各种病毒。
病毒侵入生物机体后是否引发疾病,取决于病毒的致病力和寄主的抵抗力。从整个机体或从群体水平看,病毒感染的流行病特征和致病机理与细菌感染和原生动物感染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从分子生物水平看,病毒的致病特征与它们差别很大。病毒对动物的致病机理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细胞损伤、持续性感染和细胞转化。
损伤细胞是病毒建立侵染的第一步,病毒通过它的特异性产物影响细胞或细
胞的调节,使细胞出现严重的生化变化,甚至导致细胞的死亡。在小RNA病毒、疱疹病毒和痘病毒感染中,它们转译所形成的早期蛋白质能抑制细胞RNA和蛋白质的合成,随后又抑制DNA的合成。腺病毒的衣壳蛋白对细胞有毒性作用,但不杀死细胞。此外,病毒感染细胞最显著的形态变化是内含体的形成。在某些被病毒感染的细胞中,可以用光显微镜观察到的一种小型结构,叫做内含体。根据病毒的不同,细胞中内含体的数量、大小、形态、存在部位等均有所不同。
细胞损伤和死亡是动物机体出现病理变化和临床症状的重要原因。例如呼吸道病毒引起粘膜上皮的坏死脱落,导致炎症和咳嗽;口蹄疫病毒侵犯粘膜和皮肤上皮细胞,引起水泡和糜烂等。然而,细胞损伤并不都是由于病毒的直接作用,在某些病毒感染中,可能是机体免疫反应的结果。在许多慢性病毒血症中,病毒与免疫球蛋白形成复合物,在抗原过剩的条件下积聚在肾小球和血管壁上,引起严重的肾小球炎和血管炎。病毒还直接或间接损伤血管壁而导致循环系统紊乱,出现水肿、缺氧、出血或梗塞,甚至组织坏死,如猪瘟、新城疫、恶性卡他热等。
动物被病毒感染后一般产生免疫反应,借以消灭入侵的病毒,并保护寄主免受再次感染。然而有时病毒长期持续存在于感染动物体内几个月甚至几年而不显示临床症状。这种被感染的人、畜禽若被引入易感群,便会引起疫病的暴发,对病毒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反转录病毒和朊病毒所致疾病的潜伏期极长,疾病发展缓慢,但一般都会导致被感染人畜死亡。目前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艾滋病就是由反转录病毒感染所致。
【小题1】下列对“病毒”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
A.病毒是生命形态最简单,人类发现最少的重要微生物。
B.病毒是结构简单,踪迹难寻,迄今为止人类最难以控制的生物。
C.病毒是能帮助人类了解生命,改造生命结构的最简单的生物体。
D.病毒是迄今为止对人类、家畜和植物危害最严重的生物体。
【小题2】下列解说,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内含体的形成,表明病毒已经感染细胞,而由于病毒的不同,细胞中内含体的数量、大小、形态以及存在的部位都不相同。
B.病毒感染中转译形成的早期蛋白质能抑制细胞RNA和蛋白质的合成,进而抑制DNA的合成,致使细胞出现严重的生化变化。
C.细胞损伤是由病毒直接作用产生的,呼吸道病毒引起粘膜上皮坏死脱落,发生炎症、咳嗽,以及肾小球炎、血管炎的形成就是证明。
D.病毒与免疫球蛋白形成复合物,在抗原过剩条件下积聚在肾小球和血管壁上,是许多慢性病毒血症的共同特征。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目前对人类危害最大的是病毒而不再是细菌和真菌病害,因此控制并消灭病毒也就成为人类战胜疾病的最关键任务和最终目标。
B.病毒侵入动物机体是否引发疾病,取决于病毒的致病力和寄主的抵抗力,所以提高我们自身机体抵抗力,减弱病毒致病力应该是抵抗疾病的关键。
C.动物被病毒感染后一般会产生免疫反应,消灭病毒,进而保护机体避免再受感染,因而能导致病毒长期存在于体内而不会发病。
D.目前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艾滋病是由反转录病毒感染引起的,因此,对人类说,反转录病毒是目前具有最大危险的病毒。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14:54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王大珩:做学问重要做人更重要
王大珩的人生路,如同光一般是一条波动的、曲折的乃至折射的光明之路,他的殚精竭虑给中国的光学事业带来曙光。“珩”字在辞典上有这样两种解释:一是玉佩上面的横玉;二是珩磨,一种精密仪器的光整加工方法。珩”字的这两种互不相关的含义已同时融入了他的生命之中。
辉煌永远定格在光影里
拍摄我国发射的第一颗原子弹的壮丽生动的蘑菇云的是王大珩他们研制的光学仪器。这个大型的光学仪器设备是个庞大的光学工程系统,但西方却对中国进行了完全封锁。没有就要研制,王大珩在别无选择的前提下接下任务。600多人经历5年半时间的呕心沥血、挥汗掬智,至1966年4月,一台重7吨、高3米、由1000多个机件组装起来的形如大炮的跟踪电影经纬仪耸立于光机所内。仪器的性能赶上了美国,远远超过了原苏联同类设备。它的研制成功,开创了我国自行设计大型精密测量设备的历史。
1983年3月23日,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发布他谋划已久的防御计划演说,即著名的“星球大战计划”。底子薄、人口多的中国,当时的政策重心在经济建设方面。但科学家们从高技术的角度考虑,就再也坐不住了——美国一旦实施“星球大战计划”,就会垄断更多的高新技术,那么,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又会被拉远。王大珩也在想:中国怎么办?他不时地自言自语——中国若不采取一些应对行动,将来会追悔莫及!在几次专家讨论会上,王大珩与陈芳允、杨嘉墀等院士指出要抓住目前的挑战机遇,立足于长远打算,搞一些中长期科技项目,让中国的科技在赶超世界水平上迈出一大步。于是就有了我国的“863”计划。
攀登之中播下光华一路
1941年王大珩转入英国的雪菲尔大学,在世界著名玻璃学家特纳的指导下专攻光学玻璃。完成博士论文后,王大珩受聘于伯明翰昌司玻璃公司。在昌司公司,他充分利用其先进技术和设备,潜心钻研,大胆创新,研制成功一种新型的V-棱镜精密折射率测定装置,获得了英国仪器协会首届“包温氏奖”。
在英国尽管拥有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但他还是于1948年迎着新中国黎明前的曙光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在大连大学工学院创建了物理系并出任主任。1951年1月24日,经钱三强推荐,中国科学院决定,任命王大珩为仪器馆筹备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主持仪器馆的筹备工作。摆在王大珩面前的是这样一种现状。在旧中国留下的废墟上,寻找不到一处可以完全利用的基础,中国几乎就没有应用光学!王大珩想,他就是冲着“没有”这两个字来的。如果中国“有”,他就不会百折不挠地回国了。无论如何,他是绝不会因为“没有”而退却的。从此,王大珩开始了一生的追求——发展祖国的应用光学事业。
1995年1月,80岁的王大珩接受了首届“何梁何利基金”成就奖和100万元港币。他拿出50万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在光学领域有突出成绩的年轻人。基金会定为“迎光基金”。
做学问重要做人更重要
身为著名科学家的王大珩曾说,自己在年轻时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胸有大志,并没立志要当什么大科学家。后来经过在国外一段工作经历,他认识到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所创新,只有自己的创新才能真正学到东西,科学技术就是创新。“创新是科学家的天职,还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另外,科学家还应献身、求实、协作。协作精神也是从事科学研究人员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业素质。现代科学很少是个人能推动的,没有奉献精神、受委屈精神,就无法与人协作。在国外,这些精神也是作为科学上的道德。”
王大珩有个学生叫赵文兴。1982年,赵文兴要去德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临行前,他把准备在这个会议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拿给王大珩看。文章写得很好,但王大珩一眼就发现自己的名字被他署到前面了。这篇文章的整个观点是王大珩在英国时就想到的问题,但王大珩一直没有机会去做,没有得到证实,就把这个题目交给了赵文兴。是赵文兴成功地做出了这个实验,又是他据此写出了这篇论文,因此,这篇论文的署名理应是他在前王大珩在后。王大珩毫不犹豫地把名字的顺序改过来了。
(选自《大众日报》,作者:吴志菲,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篇把王大珩的人生路比喻成光,既突出了人生短暂韶华易逝和通向光明的特点,同时又把王大珩和他的事业联系起来了,贴切新颖。
B.王大珩团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用5年半时间,成功研制了电影经纬仪,超过了美国和苏联,开创了我国自行设计大型精密测量设备的历史。
C.王大珩在美国发布“星球大战计划”之后,就开始为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着想,主张搞一些中长期科技项目,让中国科技有可能超越世界水平。
D.王大珩把获得的“何梁何利基金”成就奖奖金拿出一半设立了“迎光基金”,用意是欢迎并支持勇于投身光学领域的有志向的年轻人开展相关研究。
E. 王大珩说过他年轻的时候胸无大志,也没立志要当大科学家,后来在国外的工作经历使他牢固地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懂得了科学上的道德。
【小题2】(小题2)文章第一段说:“珩”字的这两种互不相关的含义已同时融入了他的生命之中。请结合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小题3】(小题3)文中列出的三个小标题的作用是什么?结合文中内容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6分)
【小题4】(小题4)王大珩在科研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金岳霖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形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曾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间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待之以“国士”之礼。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既生动形象地概括了张奚若的个性特征,也亦褒亦贬地表达了作者的评价。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
【小题2】文章开头引用金岳霖《回忆录》中的文字,有何作用?(4分)
答:
 
【小题3】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答: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唐诗中割麦
刘怀远
村长老王在地里转了一圈,看到北坡上相隔不远的两块麦田开始泛黄,心里便火烧火燎。这两块地每年的收种都比别家晚,并且还都是老王费心操持,一块是五保户高奶奶的,一块是残疾人老朱的。
老王回到家,给在城里的女儿小菊打电话,让她星期天回来帮这两户人家割麦。女儿不肯,说她们旅行社最近太忙了,忙得屁股都没坐过椅子。老王说,抢收还要抢种,再忙你也要回来,不然爹就自己去收麦,累死也要去。说完不给女儿再说话的机会,啪地挂断电话。
一会儿,女儿打回电话说,爸,我星期天组织一些人回去割麦,但您要答应我个条件。只要你回来割麦,100个条件我都答应。
那好,您准备50把镰刀,50顶新草帽。老王说,镰刀可以去借,可草帽要买呀。
女儿说,您买吧,到时候我给钱。一顶草帽好几块钱呢。老王本想不答应,可想到成熟了的麦子,只有点头。
老王说,这么多人,来了吃什么?小菊说,让娘多贴几锅玉米面饼子,再挑些野菜,洗净,蘸大酱就行。
星期天,老王一早来北坡等候。八点过去了,人没来。九点过去了,人还没来。
老王急起来,看看越来越热的太阳,往手心猛啐两口唾沫,抄起镰刀,咔咔地割起来。
这时,一辆豪华大巴车卷着黄土由远而近,停在了坡边。老王直起腰看,车门打开,下来女儿小菊。一看女儿,老王鼻子快气歪了,这是来割麦的吗?一身西装套裙,扎着领结,手里还提着一个电喇叭。紧接着又下来一大帮城里的青年,有说有笑。小菊拿着电喇叭说道:我们从小就学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但却没有真正接触过农活,今天大家就亲自体验,自由组合,分成两组,一块麦田算一组,咱们来个友谊割麦比赛!
好啊。青年们沸腾起来,摩拳擦掌,你追我赶地割起麦子来。小菊没有割,对着电喇叭说,唐代诗人白居易有首著名的《观刈麦》,诗中说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一会儿,小菊对老王说,爹,您回去安排把中饭送来吧。老王应着,赶紧回村。看老伴正贴饼子,自己就去挑野菜,又想想来的这帮细皮嫩肉的孩子,就自作主张买来十斤五花肉炖了。
饭送到地头,麦子已经割完,小菊正领着青年们拾麦穗。老王心里高兴,大喊:开饭喽!青年们呼啦一下围上来,把玉米饼子和野菜大酱吃了个精光,炖的五花肉却没人动一筷子。
小菊又拿起电喇叭说,收完麦子的土地,接下来就会灌溉、耕种,种上玉米或大豆,三个多月后,又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青年们雀跃,说秋收时一定要组织我们再来哟!小菊说,好,好,大家上车吧,每个人可以拿走一把麦穗,带走你们头上的草帽,当做此次丰收一日游的纪念。
人们都上了车,小菊掏出一沓钱,递给爹。老王说,你发的工资?小菊说,不,是给咱割麦的钱。啥?来给咱帮忙,倒还给咱钱?那天您打完电话我和经理请假,经理灵机一动,说咱组织个体验丰收一日游,既能帮你爹割麦子,还可以创收。我担心不会有人来,哪知广告一打出去,来交钱报名的人排成队。这钱经理让给您,已经扣去了我们旅行社的费用。
老王眼睛眯到了一起,说,咱不收钱都可以,秋上给多多地拉几车人来吧,就不让在外面打工的回来收秋了。小菊笑笑:什么都靠个新鲜,到时候再看吧。
旅游车卷着黄土开走了。车开出很远,老王攥着钱的手还使劲挥舞,耳畔回响着女儿吟诵的好听的唐诗,和唐诗中沙沙的割麦声。
(选自《小说选刊》,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小说开头写村长老王看到北坡上的两块麦田开始泛黄,心里便火烧火燎,说明他具有急人所急的好思想,同事也带动了情节的发展。
B.小说标题巧妙地将农民营生的“割麦”与书生所好的“唐诗”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结合在一起,带给人一种幽默讽刺的效果。
C.为了增强故事性,小说多处设置了悬念,一是通过写女儿提出回家割麦的条件设置悬念,二是通过写女儿手提电喇叭背唐诗设置悬念。
D.“青年们雀跃,说秋收时一定要组织我们再来哟”说明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的生活,让人体验到都市文化无法感知的愉悦。
E.小说结尾写道“耳畔回响着女儿吟诵的好听的唐诗,和唐诗中沙沙的割麦声”,说明老王已经认识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迫切性。
【小题2】小说中的村长老王与女儿小菊在性格上有何差异?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说一说唐诗《观刈麦》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4】西谚有云“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篇小说主旨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25分)
永远的蝴蝶
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Zxxk.Com
【小题1】对该小说的分析鉴赏有错的两项是(   )(5分)

A.小说三次写到“站在骑楼下”,作用是显示“我”的思绪的流程和层次。

B.小说两次写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突出了樱子美丽清纯的形象,也表达了“我”对樱子永不磨灭的爱。

C.文中最能够表露“我”的悔恨的一句话是“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
D.造成樱子车祸的原因是因为“我”只带了一把伞;如果“我”带了两把伞,“我”和樱子一起去寄信,樱子就不会发生车祸了。所以对樱子的死,“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的心里也就特别的难受。
E、“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秋深了”,表现了“我”在失去樱子以后的悲痛欲绝,“我”的感觉似乎也已发生了错乱。
F.该小说的故事情节极其简单,但由于作者善于谋篇布局,匠心独运,从而使小说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
【小题2】小说多次写到“雨”,这“雨”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至少答出三点)(6分)
【小题3】“我”为什么把樱子比做“蝴蝶”?(4分)
【小题4】解释划线的句子:(6分)(每句解释不超过20字)
竟是那么遥远
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小题5】小说直到作品的结尾处才告诉读者信的内容,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说勤奋

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十二期)

【小题1】以下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认为托尔斯泰的格言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托翁过于谦虚而掩盖事实的真相,托翁真正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其天才。
B.《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表明,勤奋与灵感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不懈的努力加上适当的灵感,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作品。
C.狮子和灵长类都是懒惰成性的,而工蜂蚂蚁十分勤奋却无甚成就,这表明勤奋是违背生命快乐天性的无意义的行为。
D.爱因斯坦喜睡觉,并非说明他不勤奋,而是说明真正勤奋的人,只是依其勤奋的天赋行事,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E.科学家与麻将桌旁的人相互不理解,因为科学家找到的是让自己心潮激荡的内涵,而玩乐者追求的却是享乐。
F.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表明,勤奋无不是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正因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小题2】以下属于作者所主张的勤奋的一项是
A.文学家为了创作精品辛苦地做构思
B.学生为应付作业检查辛勤地做作业
C.驴子、牛、骡子等辛勤地拉磨耕地
D.精神病人辛勤地重复某些机械动作
【小题3】(小题3)为什么“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
【小题4】通观全文,作者认为“勤奋才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什么?请概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