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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20分)
读 树
李国文
那时住在东城,去太庙的机会较多。后来随着北京市的向外拓展,我便搬到城外去了。这样,只有每年的书市,才来到太庙,挤到熙熙攘攘的青年读者群中,买一些想买的廉价书。但热销的摊点,往往难以与年轻人比赛力气,半天下来,也着实劳累,便找个树阴下的长椅歇腿,重温我当年读树的场景。
以前逛太庙,喜欢读树。树可以读吗?我想这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一棵树,就是一本书。人,各有各的不同风采,树,各有各的独特个性。即使同一品种的树木,无论在山谷里林海起伏,在旷野里连片成群,在公园里彼此相邻,在马路上延绵不断,那也是形态相异,姿式不一,张弛收放,绝非一色。这和我们在大千世界里,很难找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是同样的道理。
树比人长久,它能活到人的十倍以上的年纪。因为见多,自然识广,因为识广,自然看得要远。所以,巍峨庄重,枝根虬结,苍劲肃穆,气势不凡。在它周围,许多年轻的后辈树,映衬出它的老迈龙钟,也反托出它那种上了年纪的大度宽容。树老,和人老也差不多,老人通常行动迟缓,老树通常也就长得很缓慢,老人通常不那么活跃,老树通常也就不是很起劲地生长。那残断的枝桠,萎缩的树干,不太振作的针叶,留下了太多的时光痕迹,好像时间在古老的身躯里凝滞住了,使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多少使人生出一丝惆怅。
如今来到这座太庙,那满园关不住的春色,那一片郁郁葱葱,青绿苍翠,唱主角的已非这些前辈树木了,老树的光辉,已是昨日的事情。看来,还是年轻好,因为在成长着,意味着拥有时间,因为在成熟着,意味着来日方长,这就成为今天读树的新篇章。所以,陆陆续续栽种的别的什么树,比起老树来,要生机盎然,要朝气蓬勃,显得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风一来,你可以听到那白杨树的硕大叶片,或细细低语,或大声聒噪。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居上的局面,未来属于谁,谁就拥有最多的话语权,而徜徉在古树底下,就没有这一份热闹。
展眼望去,所见皆绿,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白杨,爬满了照壁瓦墙的藤萝,拥塞的行路夹道的冬青灌木,花飞花落招蜂惹蝶的丁香海棠,令读树的我不禁觉悟,古树的缄默沉思,庄重成熟的状态,固然具有历史的魅力,但是,要没有这半个世纪种下的树木花草,仅凭那些爷爷辈的老树,是构不成这一片苍葱凝碧的绿色世界。因为老树之外,更多的是新树的出现,才形成这一片怡人景色。
其实,树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又何尝不如此呢?看一看挤在书市里的人群,年轻人远远多于老年人,年轻作家的书远远要比老年作家的书卖得好,便知道文学的这种新人辈出的过程,和树木的繁衍一样,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只有新鲜血液的不停输入,机体才会不断更新,焕发青春,才能后浪追逐着前浪,一浪更高于一浪,才能生气勃勃,气象万千。
买书,看压缩在书中的空间和时间;看树,阅读大自然,那可是活生生的大块文章。树的世界,人的世界,其实都在新陈代谢的进化规律之中。懂得这一点,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就像园子里的这些新的、老的树木,融洽相处,和衷共济,社会的祥和氛围,肯定会日益地浓烈起来。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4分)( )
A.这篇散文文字平实,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将眼前的客观事物与人生的思考自然地结合在一起,阐述了“读树”带给人的无穷启示。
B.第一段中写书市中青年读者熙熙攘攘的热闹情景,一方面说明自己难与年轻人“赛力气”,另一方面与后文写文学的新人辈出相呼应。
C.文章将“树”与“书”这两种记录自然与人世变迁的事物巧妙地联系在一起,主要抒发了作者对于自然界新旧事物更替的感慨。
D.作者认为“树和人一样”“各有各的独特个性”,文章第三段到第五段比较充分地表现了古树和新树的特点,为最后两段的深化主题做好了铺垫。
E.本文告诉我们:只要善于用眼睛去捕捉,用心灵去体悟,一切都是可以读的,作者就是借助太庙里有着丰富阅历的古树来抒发对人生的思考的。
【小题2】如何理解“老树”与“新树”的寓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4分)
【小题3】文章三、四段主要运用了哪两种修辞手法?请结合文章的具体内容进行简要分析。(6分)
【小题4】请结合全文内容,联系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谈谈这篇文章的现实意义。(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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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小题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莲荷图
张晓林
黄庭坚路过江陵,去承天寺谒见住持智珠禅师。智珠禅师拈须微笑,说:“山谷果然来了。”黄庭坚也笑:“偿债而来。”
二人都还记着那件事。绍圣二年,黄庭坚被贬谪黔州,途经江陵,就寄居在承天寺,也是那个时候,二人结成知音。
那天清早,花香把黄庭坚醺醒,他披衣起床,去找智珠禅师说禅。
这天早晨的阳光灿烂无比,他见禅师站在院子里,正拈着佛珠让人把一座旧塔拆去。黄庭坚走过去站在智珠禅师的身边。禅师说:“我要建七级浮屠。”稍停,又说:“塔建好,你可得为塔作篇文章。”黄庭坚笑起来:“文章不难作,只怕塔不好建。”
智珠往山寺外望去。山道崎岖,山雾缭绕,空中有飞鸟盘旋。他弯下腰,捡起一片瓦砾,拂去灰尘,装进口袋。
六年过去了。黄庭坚再次走进承天寺,七级浮屠已然建好,在霏霏的江南细雨中有说不出的庄严。智珠禅师绕塔三匝,从衣袋里掏出当年的那片瓦砾,那片瓦砾看上去竟然温润如玉。他把瓦砾递给黄庭坚,说:“难者已经成功,接下来看不难的了。”黄庭坚看着瓦砾,似乎想从中看出点什么来。
智珠禅师让黄庭坚先在山寺住下,他说:“清静两晚,再说为塔作记主事。”过两天,智珠禅师在塔下摆下案子,备了纸墨和茶水,喊来两个小沙弥,侍候黄庭坚为寺塔泼墨作记。事也凑巧,江陵知府马碱听说黄庭坚住在承天寺,这一天率同僚陈举、林虞等来拜访他。碰上这等雅事,他们都很高兴。陈举是个掏钱买来的官,喝的墨水不多,但他最好雅聚。
黄庭坚这一天灵感涌动,他让小沙弥并排铺下十余张宣纸,饱蘸浓墨,文不加点,落纸云烟,一篇《承天院塔记》转瞬完成了。文辞典雅,书法墨气豪迈,大家齐击掌。《承天院塔记》因要刻碑勒石,黄庭坚在文章的后边将智珠、马碱等人的名字都写了进去,唯独把陈举的名字给落下了。陈举的脸色很难看。他走上前,朝黄庭坚一揖手,恳求道:“黄公添上陈某的名字,也好传之子孙。”黄庭坚没说话,笔交给小沙弥,朝寺院后边的茅厕走去。陈举脸色愈发难看,他走到无人处,抽出佩刀,将一棵树上的三根枝条一刀斩断。
崇宁元年,黄庭坚改任领太平州事。仅到任数天,就有人向朝廷举报,说黄庭坚在《承天院塔记》中“幸灾谤国”。朝廷震怒,黄庭坚再遭贬谪。朝中佞臣趁机想铲除黄庭坚,又进谗言,皇上下旨,革除了黄庭坚的一切职务和功名,流放宜州。
稀落的鞭炮声响起,旧历年快到了。黄庭坚在潭州遇到了秦观的儿子秦湛。秦湛是扶秦观的灵柩迁葬故里的,秦观早几年病逝在了滕州任上。黄庭坚见了秦观的画像,悲从中来,不禁失声痛哭。临别,黄庭坚掏出二十两银子送给秦湛,这几乎是他的全部积蓄了。秦湛不收,黄庭坚哽咽说:“我与你父几如骨肉,想他死不得预殓,葬不能往送,你想让我遗恨终老吗?”秦湛跪倒,给黄庭坚磕了三个头。
黄庭坚原是和家眷一道起程的,可到零陵时,他忽然改变了注意,将家眷安置在零陵,他一人前往宜州,想等到宜州停当下来,再派人来接他们。白天在路上行走,黄庭坚倒不觉得什么,可一到夜间,夜深人静,草虫相鸣,还是感到有几缕说不出的孤独。
他又想起了智珠禅师。智珠禅师除了佛法高深,还深谙画理,性喜画莲。他画莲,画出了它们的魂,高洁而脱尘。酷热的夏日展卷,不仅能闻到清幽的荷香,还能感到有阵阵凉风吹拂。黄庭坚想求老友一幅画,时时把玩,不但可解寂寥,也不愁打发宜州漫长的夏日了。他修书一封,让人送到承天寺,交给智珠禅师。
智珠禅师接了信,沐浴、焚香,然后关了禅房木门,拿出珍藏十余年的澄心堂纸,调好颜料,对着雪白的纸走进了一个了无纤尘的境界。禅房的烛光亮了六个夜晚和六个白天,一幅《莲荷图》画好了。智珠禅师把图很小心地叠好,装进信囊,喊来一个小沙弥,打发他尽快把信送出。小沙弥走出禅房的木门,智珠禅师弹弹袈裟,坐上莲花座,口里念了一个偈子,竟坐化去了。
黄庭坚收到《莲荷图》的时候,已是黄昏。残阳如血。他急忙将画幅展开,展到一半,泪水就模糊了双眼。
(选自《领导文萃》,2015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莲荷图》是小说的线索,小说紧紧围绕《莲荷图》行文,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如黄庭坚、秦观、智珠禅师等的性格特征,表现了黄庭坚与智珠禅师的友谊等。
B.小说插叙了黄庭坚和智珠禅师六年前的约定,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原因,表现了黄庭坚注重承诺的性格,引出下文黄庭坚写《承天院塔记》以及因此遭受贬谪等事情。
C.智珠禅师当初随手拾起的一片瓦砾跟随了智珠禅师六年时间,后来让黄庭坚看时竟然温润如玉,这说明几年间智珠禅师经常拿出来摩挲,时时想起当初的诺言。
D.因为黄庭坚讨厌不学无术的陈举,所以他在《承天院塔记》中没有写陈举的名字,尽管陈举请求也没有写。这为黄庭坚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并因此遭到贬谪。
E.小说中的智珠禅师是一个智者,他用六年时间建成了佛塔,又让黄庭坚为佛塔写了纪念的文章,也为好朋友画了《莲荷图》,此时他心愿已了,于是便坐化了。
【小题2】小说的环境描写简洁但富有表现力,请找出三处并简要赏析其作用。
【小题3】小说在刻画智珠禅师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写了黄庭坚的两“笑”和两“哭”,请结合小说简要解说黄庭坚的“笑”和“哭”体现的不同心理或情感,以及这样写的效果。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人生铺垫
【美】 刘荒田
①上星期天,是母亲的生日。午间,我和往常一样,躲在书房里,要么上网浏览,要么看书,要么写作。午后,亲人们陆续来到:母亲,妹妹和妹夫,弟弟和弟媳。我仍旧和往常一样,走出来,打招呼,稍作问候,说些闲话,然后,把接待任务交给太太,又回到电脑前。我似乎从来都是这样,并非和血缘最近的人们谈不来,也不是阔人猛人要我赶写旨在治国平天下的宏文,连不给稿费的本市报馆也没向我约稿,我本该和大家坐在客厅谈天而不去,只是出于不爱群聚的习惯。
②我即便独处,也有一坏脾性,家里不静就无法写作,好在,可以干别的,比如此刻,我在敲键盘,回复电子邮件。书房的门打开,客厅的谈笑声一波波地传来。亲人们在讨论、争辩,主题是弟弟该不该回国买房子,在哪里买,花多少钱,多少个居室和阳台,洗手间是坐式还是蹲式。“如今还看到有的新楼装修,马桶和淋浴间不分开,每次洗澡,都把马桶板浇湿了。洗完澡连穿裤子的干地方也没有,活见鬼!”谁在义愤填膺地指斥。笑声,争执,喝茶吃点心的声响,窗外不时塞进日落大道上消防车和救伤车的鸣叫。
③我兀自微笑,踏实地、从容地、幸福地打字。回电子邮件不比正经的写作,尽可心猿意马。这时刻,忽然想到,我的自在是有铺垫的,那就是亲人和平与健康的人生。如果他们不在客厅制造可爱的噪音,我能安坐在里面吗?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位,如果因病或别的事故缺席,我也许要在路上奔波,到医院去探望,买药,找医生、律师、移民官、会计师、保险经纪,以应付一场官司或意外。即便没有显而易见的问题,亲人的事,哪样不教你牵挂?
④英语有一被人用滥的比喻是“冰山一角”,短暂的安宁,浅薄的文字,插在书架上的一排书,属于我的正面的物事(或者叫事业)都被不可见的亲情、爱情这巨大无比的山架承托着。我尽管不愿直截表白,但心里永远洋溢着感恩。父亲在世的时候,每次全家老少十多口,团聚在家,笑闹成墟,我也只是偶尔出去插插话,捎带从咖啡桌上抓一把炒花生。然而,我独处时,总沉浸在巨大无比的完全感中,念着古人的“三大乐事”:父母俱在,兄弟无故;俯仰不愧;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眼泪潸然而下,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但此刻是全的,稍纵即逝的“全”!最后一乐和我无缘,但已占其二,何况,“俯仰不愧”这“乐”也部分地以父母兄弟安好为前提。如今,爱咋呼爱管闲事爱和孙儿孙女逗笑的父亲已变为墙壁上的照片。最小的妹妹在父亲辞世两个多月后,也因中风变为植物人,我一厢情愿地假设是父亲招走她。安慰母亲说,父亲最疼幺女,他们在泉下作伴。
⑤没有这些铺垫,我能在案头玩幽默吗?能洋洋洒洒地写世间的悲欢离合吗?也许马上有人教训我:古来多少天才,饱受人世与内心的折磨,在最艰难的状态下写出不朽之篇,你干吗这么娇气?我的回答是:即便这些巨人,也不曾热烈地招请苦难登门;来了,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既然拥有幸福,当然珍惜。其实,这是多少年的习惯,儿女幼小时,在客厅玩耍,我在书桌前背英语单词,妻子在踏缝纫机,似乎都不相干,然而,一家子都在感应着,照应着,互相成为心情的铺垫。直到现在,妻子一到晚上就打没完没了的电话,听着她咯咯的笑声,我取笑她是刚刚下过蛋的母鸡,她不恼。我胸有成竹地对自己说:“唔,我的运气不赖,老婆不必列进‘受牵挂名单’。”
⑥礼赞所有为我的人生高度作的铺垫。一似山岗上番薯最嫩的苗儿,恋蕊上一滴清露;一似熟睡中的宝宝,以长睫毛的拉链锁住临睡时爸爸在床前说的童话;一似踏上红地毯的新娘,紧紧挽住父亲的胳膊;一似枝桠间的黄叶在秋风中的坚持,我抓住短暂的圆满。
⑦我在书房里,机警地捕捉母亲的话语,她很少说话。但我晓得,她坐在长沙发中,左边是媳妇,右边是女儿,她听着,笑着,满足着,一似我在书房里。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况,不正确的两项是(  )(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4分)
A.文章第一段细致地交代了一家人聚餐的原因,为后文客厅的热闹谈笑作了铺垫。
B.客厅的谈笑,窗外的车鸣声,义愤填膺的指斥声,声声入耳,让我难于承受。
C.作者借“冰山一角”的比喻表达了亲情、爱情是“我”人生事业的铺垫。
D.回忆儿女幼小时小家庭的生活情景反衬了母亲生日时大家庭欢聚的乐趣。
E.收尾处写母亲“听着,笑着,满足着,一似我在书房里”,意味无穷,深化了主题。
【小题2】文中写了哪些“可爱的噪音”?请简要概括。(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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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章第⑥段中画线的语句。(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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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对于“人生铺垫”,作者在文中有哪些感悟?请简要概括,并就其中的某一点感悟结合文本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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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田野里出世的婴孩
【土耳其】奥尔汉·凯马尔
在一望无际的棉田里,太阳似乎主宰着一切,农场工人们汗水涔涔,有节奏地不断挥动锄头。随着锄头均匀的起落声。农场工人们哼着歌。
法尔霍那双肿胀的手满是汗水,他把汗都揩在那条宽松的黑裤子上,掉过头去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瞧着他身旁挥锄头的妻子,说:“怎么?你怎么啦?”古丽沙是一个肩膀宽宽的结实女人,干瘪的脸上淌着亮晶晶的汗珠。由于剧痛,脸已经不成样儿,而且露出一道道的皱纹。她没有回答。
法尔霍用胳膊狠狠推她的腰部:“你到底怎么啦?”古丽沙用疲倦的眼神瞥了丈夫一眼。她的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窝里,怪吓人的。这时锄头忽地从她手中滑落,掉在地上,她用手紧紧按住大肚子,俯下身去,在红棕色的土地上跪了下来。
监视他们干活的汉子撑着黑色的太阳伞站在一旁,这时叫了起来:“古丽沙!不要再干了,走开吧!”
她痛得死去活来,使出常人罕有的力气,咬紧牙关控制自己。她突然呻吟起来:“哎呦……”对一个女人来说,劳动时被陌生人听到这种声音真是丢脸。
法尔霍咒骂起来,飞起右腿朝妻子的腰部狠狠踢了一脚。女人驯服地蹲在地上。她知道这副样子丈夫是不会宽恕的。她两手撑着地挣扎着站起来时,监工的又说:“古丽沙!快走!娘儿!现在你赶快走,快!”她朝离她一千英尺光景远的沟渠走去,这是农场的边界。
法尔霍咆哮着,看到九岁的女儿赤脚站在监工的身旁,吩咐她说:“你得代你妈干活!”女孩知道现在该轮到她了。她拿起和自己身子一般高的锄头,走到行列里。锄头的起落声依旧和农场工人们的歌声相应和。
古丽沙挺直身子站在沟渠里,她环顾四周,在炙人的热浪中侧耳细听。看不到什么人。空旷的土地上热气逼人,这片土地向远处延伸,似乎没有尽头。
她把宽大的黑裤子口袋里的物件全部倒空,取出一些东西。她知道自己分娩期已近,早就张罗好这些东西。她正想蹲下身去,忽听到后面有走动声。原来是一条狼狗!她捡起一块石头向它扔去。那条狼狗吃了一惊逃开了,但没有消失。
古丽沙焦急极了,又向那条狼狗看了一眼。狼狗在她的目光下退了几步,但还是盯着她,眼睛射出异样的光芒……
这时古丽沙肚子又痛了起来,这是最厉害的一次阵痛。她裸着膝盖蹲下来,两手撑住地面呻吟起来,脖子上静脉粗得像手指一般,颤动着。
“法尔霍,庄稼汉,”监工说,“跑去瞧瞧那个女人……她也许会送命的。”法尔霍朝妻子在苦苦挣扎的那个沟渠望去,摇摇头,恨恨地骂了几声,继续干活。他怒火中烧,怨恨自己的妻子。
“瞧那边,小子,”监工又说,“跑去看一看那女人怎么了。你怎么也想不到的!”法尔霍把锄头扔在一边,往那边跑去。真想一脚接一脚地踢她……这个不中用的女人捣他的鬼,他真受不了。他在沟渠边停住脚,睁大眼睛向下瞧。
古丽沙倒在地上的小路旁。在沾满鲜血的一块破布上,浑身上下一片紫红色的婴儿在伸手伸脚地扭动。一只狼狗正扑在婴儿身上。他霍地跳下沟渠。狗三脚两步逃开了,舐着血淋淋的嘴。婴儿闭着眼睛,手脚还在扭动。法尔霍打开布包,原来是一个男孩子!男孩子!法尔霍一下子变了。他仰望天空,严峻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抱起婴儿,大叫一声:“我的儿子!”他乐得几乎疯了。养了四个女孩后,居然来了一个男孩!
古丽沙感到丈夫就在身边,张开眼来。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挣扎着想站起来。“这回你挺不错。”法尔霍说,“挺不错的,女人!”他抱着婴儿从沟渠里一跃而出。
监工看到他穿过红棕色干裂的土壤跑来。“那边……那边……”他说,“法尔霍向这边走来了!”大伙儿都停止干活,倚着锄头,目不转睛地瞅着。法尔霍气喘吁吁地走了过来,大声喊道:“我的儿子!我有一个儿子了!”他把婴儿紧紧抱在胸前,婴儿裹在一块带血的破布里,浑身还是紫红色的。 “嗨,你得小心,庄稼汉。”监工说,“别抱得这么紧,你会把他闷死的……现在你回农场去吧。告诉厨师,是我派你来叫他给你些油和糖浆,让女人吃一些吧。走吧!”
法尔霍不再感到疲倦了,炎热他也不在乎。现在他年轻得像二十岁的小伙子,轻捷得像小鸟似的。他向农场的小泥屋走去,茅屋顶在他的眼前隐隐闪现。
(选自《外国经典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法尔霍咒骂起来,飞起右腿朝妻子的腰部狠狠踢了一脚”,反映了法尔霍怒火中烧的心理及只顾自己的面子,不顾妻子死活的龌龊和丑恶心理。
B.“她两手撑着地挣扎着站起来”,主要突出了法尔霍的妻子古丽沙为了保全丈夫的尊严和面子,在外人面前表现出的善良和温顺。
C.小说中插入对法尔霍九岁女儿的叙述,暗示受环境的影响,孩子从小就应该参加体力劳动,这既是对自己的锻炼,也能相应减轻家庭的负担
D.结尾写法尔霍“年轻得像二十岁的小伙子,轻捷得像小鸟似的”,用细节描写刻画心理活动,表现出他因母子平安而感到的由衷的喜悦之情。
E.作品以“田野里出世的婴孩”为题,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提示了文章的主要内容,暗示了小说的背景,凸显了小说的主题和社会意义,引发读者的思考。
(2)这篇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作品中的古丽沙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反映了特定背景下“重男轻女”的社会现象,请结合全文探究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施蛰存:逝去的风度
徐百柯
施蛰存(1905~2003),浙江杭州人,现代著名作家、翻译家、学者。
2003年11月25日,巴金老人百岁诞辰,文坛学界隆重纪念,盛誉曰“见证文学史的世纪老人”。此前6天,11月19日,小巴金一岁、同在上海华东医院的施蛰存寂寞辞世,中国现代文学史鲜为人知的“另一面”随之凋零。
当时有人写下“巴金的热闹与施蛰存的孤寂”之语,伴以长长一声叹息。
哈佛大学教授李欧梵拜访施蛰存,问他喜欢看美国什么杂志,他出口说道:“Vanity Fair(名利场)”,于是李欧梵返美后寄了几本给他。问他看了没有,施蛰存摇摇头,淡淡地说:“看了,大不如前了!”李欧梵恍然,当年―――上世纪30年代―――施先生爱看的这本文化杂志,品位比现在“高出许多”。
后来又见施蛰存,李欧梵又问他喜欢看美国什么杂志,他说:“寄几份看过的《纽约时报》书评和星期日特刊吧。”这次,李欧梵迟迟没有寄出,“原因无他,怕施先生较前次更失望”。
上世纪30年代,施蛰存主编《现代》杂志,法文译名意为“当代人”,指能够和世界文艺潮流同步的人。李欧梵称:“现在再翻开这个杂志的内容,特别是内中介绍的西方文学,仍然令我咋舌,惊异不止,在当时的环境下,竟然如此‘识货’,几乎所有的西方重要现代作家都介绍了。”
在《现代》上亮相的,包括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还有当时只是美国“文坛新秀”的海明威、福克纳等人。文学史家评论: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新时期”,中国当代作家才通过汉语译本“重新发现”了这批作家,并从中找到灵感和自己的文学偶像。“当人们在80年代手捧艾略特的《荒原》为其深刻地反映这个时代的本质而感慨万千时,殊不知,早在50年前,《现代》杂志早已介绍过这位诗人的这部作品,只不过,以自己长着一个希腊式的鼻子而自傲的邵洵美把这部大著的名字译成了貌不惊人的《荒土》而已。”
施蛰存早年就读于教会大学,故英语、法语皆佳,加上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开放的文化风气,使他能轻易快捷地看到各国最新出版的文艺杂志和书籍,从中建立自己的文学创作、批评以及编辑的标准,“实际上,他所建立的标准,正与当时世界文学潮流的标准相接轨”。
他的小说,《将军的头》、《石秀》、《梅雨之夕》、《魔道》、《夜叉》……几乎每一篇都是实验性极强的作品。与李欧梵谈论西方现代文学,他对任何“冷门”问题,都如数家珍,对答如流,以至于李欧梵自愧:“我多年身在美国,购书和借书都甚方便,为什么施先生说的书名和作者大多对我仍然陌生?”李曾对自己的学生说,“我们这一大堆学者,集全部精力研究西方现代文学,恐怕还比不上30年代的一个年轻人——施蛰存先生。”
施蛰存去世后,有杂志刊文:拥有“中国现代派鼻祖”和“中国现代小说的先驱者”称誉的施蛰存,以冷眼笑看着发生在21世纪新新人类身上的一切,“今天的一些女作家,爱用‘身体’写作,施老说,这些不新鲜,30年代的左翼都玩过……”
早年专注于现代主义文学的探索,后来长期担任大学教授,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和金石碑帖,施蛰存堪称传奇的经历表现在个人魅力上,形成一种奇妙的混合体,被赞叹为“包含着中国古典温雅气息与西方文化绅士情调”。
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的作家李劼回忆起与施先生的交往:“我后悔当初没有早点登门拜访你。我一直误以为,你像其他前辈一样,被几十年的思想改造弄得面目全非。再说,我所在的那个中文系,你是被人谈论得最少、少到了几乎要被人遗忘的老前辈。”
后来,李劼无意中听到在系资料室做了几十年的老资料员偶尔说起施先生:当年挨批斗时被打翻在地,镇定自若站起来,理理衣衫,拾起被打飞的帽子,掸去尘土,戴在头上,重新站直了继续听凭折腾。老资料员感慨:“施先生当时的风度好极了。”
于是,李劼立即前去拜望,因为那种“清清淡淡的悠远,不是皎皎者易污,也非峣峣者易折”。
【小题1】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巴金老人百岁诞辰的隆重与施蛰存的寂寞辞世形成对比,意在说明施蛰存作为一个中国短篇小说大家却遭长期冷遇。
B.作为一名学者,施蜇存的文化品位是很高的,这从他对《名利场》的批评可以看出。
C.施蛰存的鉴别力很强,他主编的《现代》早已介绍了几乎所有的西方重要现代作家。中国当代作家能得以“重新发现“乔伊斯、艾略特等作家,都得益于他。
D.施蛰存还是一位富有个性和探索精神的作家,他去世后被誉为“中国现代派鼻祖”。
E.本文用倒叙的手法,打破时空顺序,增加了历史纵深感,向我们展现了施蛰存虽孤寂一生却始终默守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尊严。
【小题2】文中说“施先生当时的风度好极了”,这句话对叙写传主有什么作用?请根据文本简要说明。(4分)
【小题3】本文为“一个百年孤独的灵魂”施蛰存立传,有何现实意义?请结合文本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