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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下面小题(20分)
我的老师
贾平凹
我的老师孙涵泊,是朋友的孩子,今年三岁半。他不漂亮,也少言语,平时不准父母杀鸡剖鱼,很有些良善,但对家里的所有来客却不瞅不睬,表情木然,显得傲慢。开始我见他只逗着取乐,到后来便不敢放肆,认了他是老师。许多人都笑我认三岁半的小儿为师,是我疯了,或耍矫情。我说这就是你们的错误了,谁规定老师只能是以小认大?孙涵泊!孙老师,他是该做我的老师的。
幼儿园的阿姨领了孩子们去郊游,他也在其中。阿姨摘了一抱花分给大家,轮到他,他不接,小眼睛翻着白,鼻翼一扇一扇的。阿姨问:“你不要?”他说:“花疼不疼?”对于美好的东西,因为美好,我也常常就不觉得了它的美好,不爱惜,不保卫,有时是觉出了它的美好,因为自己没有,生嫉恨,多诽谤,甚至参与加害和摧残。孙涵泊却慈悲,视一切都有生命,都应尊重和和平相处,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晚上看电视,七点前中央电视台开始播放国歌,他就要站在椅子上,不管在座的是大人还是小孩,是惊讶还是嗤笑,目不旁视,双手打起节拍。我是没有这种大气派的,为了自己的身家平安和一点事业,时时小心,事事怯场,挑了鸡蛋挑子过闹市,不敢挤人,惟恐人挤,应忍的忍了,不应忍的也忍了,最多只写“转毁为缘,默雷止谤”自慰,结果失了许多志气,误了许多正事。涵泊却无所畏惧,竟敢指挥国歌,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我在他家书写条幅,许多人围着看,一片叫好,他也挤了过来,头歪着,一手掏耳屎。他爹问:“你来看什么?”他说:“看写。”再问:“写的什么?”说:“字。”又问:“什么字?”说:“黑字”。我的文章和书法本不高明,却向来有人恭维,我也是恭维过别人的,比如听别人说过某某的文章好,拿来看了,怎么也看不出好在哪里,但我要在文坛上混,又要证明我的鉴赏水平,或者某某是权威,是著名的,我得表示谦虚和尊敬,我得需要提拔和获奖,我也就说:“好呀,当然是好呀,你瞧,他写的这幅联,‘×××××××,××××××春’,多好!”孙涵泊不管形势,不瞧脸色,不斟句酌字,拐弯抹角,直奔事物根本,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街上两人争执,先是对骂,再是拳脚,一个脸上就流下血来,遂抓起了旁边肉店案上的砍刀,围观的人轰然走散。他爹牵他正好经过,他便跑过立于两人之间,大喊:“不许打架!打架不是好孩子,不许打仗!”现在的人很烦,似乎吃了炸药,鸡毛蒜皮的事也要闹出个流血事件,但街头上的斗殴发生了,却没有几个前去制止的。我也是,怕偏护了弱者挨强者的刀子,怕去制伏强者,弱者悄然遁去,警察来了脱离不了干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一走了之,事后连个证明也不肯做。孙涵泊安危度外,大义凛然,有徐洪刚的英勇精神,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春节里,朋友带了他去一个同事家拜年,墙上新挂了印有西方诸神油画的年历,神是裸着或半裸着,来客没人时都注目偷看,一有旁人就脸色严肃。那同事也觉得年历不好,用红纸剪了小袄儿贴在那裸体上,大家才嗤嗤发笑起来,故意指着裸着的胸脯问他:“这是什么?”他玩变形金刚,玩得正起劲,看了一下,说:“妈妈的奶!”说罢又忙他的操作,男人们看待女人,要么视为神,要么视神是裸肉,身上会痒的,却绝口不当众说破,不说破而再不会忘记,独处里作了非非之想。我看这年历是这样的感觉,去庙里拜菩萨也觉得菩萨美丽,有过单相思,也有过那个——我还是不敢说——不敢说,只想可以是完人,是君子圣人,说了就是低级趣味,是流氓,该千刀万剐。孙涵泊没有世俗,他不认作是神就敬畏,烧香磕头,他也不认作是裸体就产生邪念,他看了就看作是人的某一部位,是妈妈的某一部位,他说了也就完了,不虚伪不究竟,不自欺不欺人,平平常常,坦坦然然,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我的老师话少,对我没有悬河般的教导,不布置作业,他从未以有我这么个学生而得意过,却始终表情木然,样子傲慢。我琢磨,或许他这样正是要我明白“口锐者天钝之,目空者鬼障之”的道理。我是诚惶诚恐地待我的老师的,他使我不断地发现着我的卑劣,知道了羞耻,我相信有许许多多的人接触了我的老师都要羞耻的。所以,我没有理由不称他是老师!我的老师也将不会只有我一个学生吧?
【小题1】作者为什么觉得孙涵泊“真该做我的老师”?(限20个字作答)(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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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请从外在特征和内在品质两个方面简要概括“我的老师”这个人物形象。(6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中结尾“我的老师也该不会只有我一个学生吧”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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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对本文理解有误的两项是()(4分)
E、作者通过五个事例,不仅批判了自己,也批判了其他成人的性格中虚伪的成分,是小孩给了作者启示。
A.本文作者想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老师是没有限制的,年纪小,也一样可以当老师。
B.作者是不太喜欢这个小孩的,因为他很傲慢,但是小孩的一些行为和语言引起了作者的思考,使得作者对他的感觉也发生了变化。
C.作者在文中所举的例子,都是对大家习以为常的现象的再思考和反思。
D.通过作者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往往“童言无忌”“童心无邪”。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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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数学——美——爱情
一向以严谨著称的数学到底美不美?
有位数学家极力主张数学同艺术一样美。这位数学家就是“剑桥学派”的创始人哈代。且听哈代怎么说:
数学家的造型,同画家和诗人一样,也应该是美丽的;数学概念应该就像色彩和词语一样,以和谐优美的方式结合起来。美不美是检查的第一关,蓬头垢面的数学不能与世长存。
力主数学美的,还有同是英国人的学界大佬罗素,他讲道:
数学,如果公正地看,包含的不仅是真理,也是无上的美——一种冷峭而严峻的美,恰像一尊雕塑一样。
为了说明数学的这种“冷峭而严峻的美”“无上的美”,我们可以举出一些初浅的例子。数学有简洁美。内涵深刻的数学往往在形式上简单得出奇,比如牛顿第二运动定律、拉普拉斯方程、爱因斯坦质能转换公式等等,一个简明形式就囊括了世间万事万物。完全像我国晋朝文人陆机的《文赋》里歌唱的,“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数学具意念上的抽象美。我们所处的世界明明是三维的,数学家偏偏研究无穷维。抽象得不但世间常人找不到对应物,而且就在数学家本人的脑袋里,也只有同“精骛八极,心游万仞”的高扬精神状态进行关照。特别是,数学还带着一种创造上的通感(Synaesthesia)美。通感使人能够于色彩中听得到声音,在语词里看见颜色……而一个个高明的数学家,能够在代数里看得见形象的几何,于数论中听得到美妙的曲线,从博弈论当中嗅闻出经济数量关系和人性的味儿……
正因为数学美,所以她迷人;正因为她迷人,所以吸引着许多数学家终生孜孜不倦、苦心孤诣地为她而献身。数学是自然科学之中吸引力和亲和力最强的一门学科!真正的数学家把不懈追求当作无比欢乐,而又将欢乐当成艺术享受。雪莱有诗说:“美好事物是一种永久享受!”数学的美,只有数学家才会乐在其中吧。世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把一个数学家从他的“美人”身边拉拽出去。数学家可以说是世上最忠贞的情人。他或者她一辈子会许多许多次堕入爱河,但每一次都是对同一个“人”。果然,有些大数学家有了数学,就真的不再同人结婚,像牛顿,伽罗华,哈代,诺特(现代代数创始人)等。当然,有人会因此而失去了一亲香泽和肌肤的机缘,但是数学却受到了加倍的呵护而更加娇艳。
那么,到底能不能给数学装上感情通道、让数学同人们的爱情相连相通呢?
法国曾经拍过一部爱情电影,《我爱上的是正切函数》,讲的是一个花季少女同一个盛年男人的故事,说明他们并不是两个没有交集的集合,肯定这两个地球高级生物邂逅相遇而堕入情网的概率不为零。电影最后暗示,数学同电磁场一样,是一片美丽的动情的场!
数学的美丽,还在于她像绝色佳人一样有一种“惹是生非”的挑逗美。数学研究得愈深入,就会发现更多哲学问题、艺术问题、美学问题,甚至陌生难解的人生问题,叫人争论,令人遐想,促人深思。这里有一个特别具有挑逗美的例子,美籍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证明了“不完备性定理”。这定理大胆直面“严格”“完备”“和谐”等完美指标,斩钉截铁地说数学的形式系统都是“不完备的”,其中一定包含着无法证明的命题,既不能证明它“真”,又不能确认其“假”!定理使德国数学泰斗希尔伯特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严格完美大厦倾倒一旦。后来,这条定理引发了一场场数学和哲学的车轮大战。哥德尔定理于是有了许多首不同唱词。其中一个说法是:任何一部VCD或DVD都有不能够放像的碟片!于是,喜好深刻的好事者又推出了一个有趣的哲学命题:人类到底能不能认识自身呢?计算机科学奠基人图灵提出的“可计算性”的思想,也有这样强大的挑逗威力,而且又引出了计算机能不能超过人类哲学的问题……
一个孤高遗世的数学定理或理论,当它在数学之外引起大海汪洋的思潮、如痴如醉的辩论的时候,人们回眸一下,难道不承认这正是数学的美吗?美人尤物的特点难道不正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吗?能够挑拨起世界顶尖知识精英的无穷情思、澎湃心潮,不美,能够做到吗?
所以,一位德国数学家引用伏尔泰的话这么讲:
阿基米德脑海里的绮思遐想,比荷马的要多得多哟!
所以,英国大物理学家狄拉克说:
上帝使用了美丽的数学来创造这个世界!
【小题1】综观全文,作者认为数学美在何处?请概括并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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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本文语言非常有特点,请赏析文中画线的第一处,解释第二处的含义。
(1)而一个个高明的数学家,能够在代数里看得见形象的几何,于数论中听得到美妙的曲线,从博弈论当中嗅闻出经济数量关系和人性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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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然,有人会因此而失去了一亲香泽和肌肤的机缘,但是数学却受到了加倍的呵护而更加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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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本文多处引用诗文名句和科学家的名言,请分析这两类引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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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说,“内涵深刻的数学往往在形式上简单得出奇”。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简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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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人说,“上帝以其智慧创造了苍蝇,却忘记告诉我们为什么创造它。”是的,苍蝇找不到一丁点让人们喜欢的地方。可是,当你了解了苍蝇,就会发现苍蝇不仅是世界上与人最不共戴天的动物,还是医学上的奇迹。
苍蝇有着顽强的生命力,2000多年前的希腊人说,苍蝇被切去了头,还能生活好长时间。繁殖则是苍蝇最擅长的事情。如果一对家蝇和它们的后代不受打扰,仅仅6个月,最终呈现在你眼前的会是19100亿亿只苍蝇。苍蝇携带着肮脏的细菌,人们试尽了各种办法与这种受诅咒的飞虫对抗,然而无论人们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彻底消灭苍蝇。它们总能躲过人们笨拙的攻击。科学家花费了多年时间才发现,没有什么东西能像苍蝇一样地飞行,苍蝇会直飞向前;能够进行高精度的盘旋,表演快速转弯;可以在空中战斗,比最好的F14战斗机做得还要完美。这种出色的控制能力取决于苍蝇背后的一对被称为平衡棒的短而粗的翅膀。这两个鼓槌形的小东西起到定位仪的作用,可以让所有的苍蝇表演令人惊叹的特技飞行。
苍蝇还有许多让我们惊叹的本领。
在白光环境下,苍蝇的视觉速度,至少是人眼的5倍~6倍。苍蝇也许看不到非常细小的东西,但是却十分擅长定位运动。苍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非常完美,它们的视觉反应也许是现在已知的动物界中速度最快的,它们察觉光线变化的速度要比我们人类快约10倍。苍蝇眼中的场景就好像我们看到的慢动作,这无疑对于它们来说是一种性命攸关的求生能力。我们和苍蝇共享同一个物理空间,却站在不同的时间轴上。
在真正了解苍蝇之前,很难想象苍蝇能够成为人类的朋友。
苍蝇和蜜蜂一样能够传授花粉。维多利亚湖畔的人们则会把困扰它们的苍蝇群收集起来,捣碎、煮熟,——蠓饼是非常美味的季节性食品。在一些刑事案例中,运用苍蝇知识的法医昆虫学也一直被用于判定谋杀罪的证据。
如今,医生们发现了苍蝇的幼虫——蛆越来越多的用途。他们甚至发现,蛆特别喜欢咀嚼几种皮肤瘤。但是有人希望接受蛆的治疗吗?人们把它们称作恶心的家伙,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蛆通常与肮脏、腐烂等东西联系在一起。因此,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拒绝把这种出现在垃圾箱的东西放在伤口上。
也许在将来,苍蝇还可以在其它方面给我们带来帮助。
现实生活中的苍蝇是工程学方面的杰作。在我们能够建造出接近这种小家伙的灵活性的任何东西之前,科学家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发明出一种属于我们自己的、长着六条腿的机械杰作。至少,我们可以下令机械苍蝇不要在我们的晚餐上呕吐!
科学家对苍蝇似乎很感兴趣,但生活中人们仍然没有停止寻找最有效的消灭它们的办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一批科学家用高速摄影录下苍蝇的逃生方式,以破解苍蝇逃生的秘密。我们都知道苍蝇有厉害的两只复眼,但其实它们的视力非常差,只是在侦测快速移动的物体方面,是它们独一无二的强项。而且它们遇险时不但会拍拍翅膀飞走,还会屈起六只脚极速弹跳,逃离现场。专家说,苍蝇懂得并用翅膀和脚,绝非条件反射,而是用脑思考得出的逃生策略。
【小题1】下列不属于“苍蝇能够成为人类的朋友”的理由的一项(   )
A.苍蝇和蜜蜂一样能够传授花粉。
B.苍蝇能做成美味食品,它的幼虫还可用来治疗皮肤瘤。
C.运用苍蝇知识的法医昆虫学可用于侦破刑事案件。
D.苍蝇与人一样能用脑思考得出逃生策略。
【小题2】下列不属于“无论人们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彻底消灭苍蝇”的原因的一项是(  )
A.科学家研究发现,苍蝇可以直飞向前,无论人们用什么办法试图消灭苍蝇,它们总是能躲过人们笨拙的攻击。
B.苍蝇有出色的飞行控制能力,它有一对鼓槌形的短而粗的被称为平衡棒的翅膀,这让它拥有高超的飞行技巧。
C.苍蝇的视觉反应也许是动物界中速度最快的,它们察觉光线变化的速度要比人类快约10倍,擅长定位运动。
D.苍蝇的繁殖能力非常强,一对家蝇和它们的后代仅仅经过6个月,就很可能会发展成为成千上亿的庞大群体。
【小题3】根据原文有关信息,下列分析或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苍蝇是医学上的奇迹,有非常强的繁殖能力和再生能力,这将给人类解决生育难题、研究断肢再生等方面提供借鉴。
B.苍蝇有两只复眼,但视力很差,这给人们寻找灭蝇的途径提供了便利,人们于是发明了粘蝇纸、灭蝇灯等灭蝇工具。
C.我们和苍蝇共享同一个物理空间,却站在不同的时间轴上,这样就注定了在现阶段人类采取的灭蝇措施都是徒劳的。
D.为了更好地利用苍蝇为人类服务,科学家通过高速摄影破解其逃生秘密,发现苍蝇遇险时懂得翅膀和脚并用来逃生。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女娲是中国人的共同母亲吗?王晓冰
寻亲是人类文化和心理依恋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中对母亲的追寻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一种“恋母情结”,当然,与此相应的还有寻亲中的“恋父情结”。在东西方文化中,人们都有各自共同的原始母亲,一位是女娲,一位是夏娃。然而,要把文化或文学中的共同母亲认定为现实生活中的共同母亲,则是一种从文化走向科学的行为,需要多学科的研究才能认定。
在中国文化和传说中,女娲是中国人的共同始母。女娲又称女娲娘娘,风姓,生于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女娲首先是抟土造人,用黄土仿照自己,造就了中华民族。同时,她又是拯救中国人的女神。由于上古时代的共工怒触不周山,引发了一场特大灾难,天崩地陷,猛禽恶兽尽出,残害百姓。于是,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还杀死恶兽猛禽,让先民安康幸福。
《风俗通义》记载,女娲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她也被视为婚姻女神。而且,传说中的女娲还制造了一种叫笙簧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为音乐女神。当然,还有传说认为,女娲是一位真实存在过的历史人物,主要活动于黄土高原,她的陵寝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东的侯村。
现在,一些考古、历史、神话、民俗专家考察山西吉县人祖山后形成共识,认为日前在人祖山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皇帝遗骨”,可能是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也就是说,女娲终于从传说走到现实生活,中华民族的共同母亲被找到了。
专家的认定有多方面证据,但归纳起来,主要是文化的和科学的两大类证据。文化的证据是,早在1984年,娲皇宫遭到破坏时,考古工作者就在女娲塑像下发现遗骨,包以黄绫,盛于木函。“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这说明,明代人的墨书记载把该人骨称为“皇帝遗骨”。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田建文等人从2011年8月13日~10月9日对人祖庙进行了抢救性整理,发现战国、汉、唐、宋、元、明、清、民国时代遗物291件(套),并在娲皇宫积土中找到人头骨、木函残片和距今2100~900年曾作祭品的动物骨头。这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祭祀女娲的考古遗迹。
而科学的证据是,考古人员把代表“皇帝遗骨”的成人头骨送到北京大学进行C14同位素测年,结果表明,这块成人头骨距今为6200年。
综合这些证据,一些专家认为,这块头骨就是中国人的先母女娲。然而,这一认定引起了争论,相当多的人认为证据不充分,论证不扎实。C14同位素测年只能测出一种生物或器物生活或流行的年代,但不能进行身份认定。而且,专家们也认为,在漫长的母系社会中,女娲首先是原始氏族的名号,同时也成为氏族首领的名字,不会只是一个女娲,会有一代又一代的女娲产生。木函题记中“皇帝”之说,可能是某代或最后一代女娲,是后人对母系社会首领女娲崇高地位的追称。既然是一代女娲,就不可能确认她就是中国人最原始的母亲。 摘编自《百科知识》2012.7
【小题1】对文化和传说中“女娲是中国人的共同始母”的原因,陈述错误的一项是:()
A.女娲造就了中华民族,同时她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杀死恶兽猛禽,拯救中国人,让先民安康幸福。
B.女娲被视为婚姻女神。《风俗通义》记载,她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
C.女娲可能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山西吉县人祖山发现的“皇帝遗骨”,可能就是女娲(娲皇)的遗骨。
D.女娲被视为音乐女神。传说中的女娲制造了一种叫笙簧的乐器,使人们在繁重的劳作之余,愉悦身心。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都是人类文化和心理依恋的一个重要内容,因而东西方文化中,都有各自的原始母亲。
B.C14同位素测年结果表明,这块成人头骨距今为6200年。这为女娲成为中国人的共同始母的说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C.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吉县人祖庙发现的人头骨、木函残片和曾作祭品的动物骨头,这些都可以认定为有利的考古证据。
D.女娲要实现从传说走到现实生活,也就是对她的中国人共同始母的身份确认,需要用文化和科学两大类的证据来证明。
【小题3】(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文化和传说中,女娲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共同始母,是因为她承担了多重母亲的责任,做了对人类有益的事情。
B.对女娲是不是中国人的共同始祖的认定是严肃的,由此,考古等专家认定女娲的头骨是参考了文化和科学多方面证据。
C.传说认为,在山西洪洞县的侯村有她的陵寝,考古专家却在山西吉县发现遗骨,可见传说是不能作为寻找始母依据的。
D.虽然一些专家认为头骨是先母女娲的头骨,但是还不能最后确切地认定这个女娲头骨就是中国人最原始的母亲的头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其实,我把小斑马“偷走”王大爷是知道的,因为当时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被王大爷听见了。
B.王大爷报名去甘肃不仅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更主要是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了支援“三线建设”,因为那时人的觉悟高。
C.以“泥斑马”为题,更生动形象,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王大爷作为主要人物,贯穿始终,文章也可以以“王大爷”为题。
D.文章写法细腻,通过对人物神态和典型化语言的细致描写,刻画了让“我”敬爱怀念的王大爷形象。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对联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王大爷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