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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
史铁生和他的“爆肚主义”
对于史铁生,我没有能力描绘一个尽善尽美的形象,就如同对他的作品。我也无法像一个崇拜者那样,把他仅仅看成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或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我所能介绍的,是另外一个史铁生,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在北京一个大杂院中一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里活动着的史铁生。
如果说他有什么特别的话,最突出的要算是嘴馋并且胃口好。他喜欢所有好吃的东西,对文学的迷恋都远不如对吃的迷恋更甚。患尿毒症住院,高烧连日不退,大有活不下去的危险,他躺在病床上,想的全是吃。有的人馋,但苦于吃不下,他可总是来者不拒。煮好的茶鸡蛋放在桌上,他能连续吃六个而不觉得满足;买来的豆腐丝,还没等做成菜,他就一撮一撮全抓着吃了。无奈,怕他吃坏了,他父亲只好像防猫或防老鼠一样把吃的东西紧着收起来。他常给我这个不正宗的北京人讲街头挑担、夜晚叫卖的旧景,还每每感叹北京小吃的今不如昔。看到他托着碗吃炒肝时的那个香劲儿,那种有滋有味的模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个精于品味北京小吃的美食家的形象。
有一次聚会是难忘的。那是1985年初春,大家聚在一起各自谈了许多趣闻轶事。当然,席间最中心的话题是谈吃。羊肉片的价格蹿着往上涨,使这几个酷爱吃涮羊肉的大为惊慌。对于涨价,铁生的哲学是,如果不打算“戒”掉,最好抓紧吃,否则明年还涨。午餐结束了,大家仍然谈兴未减,话题转到写作、往事、社会,最后谈到人生。因为铁生爱吃爆肚,我家又离北京最有名的“爆肚王”很近,他便把他的观点命名为“爆肚主义”。他说,只要是喜欢,吃爆肚和登珠穆朗玛峰给予人的享受是一样的,尽管在别人看来登山很苦很危险,就像不喜欢吃爆肚的人认为那很膻很脏一样,对于本人却是一种享受。之所以说登山并不比吃爆肚更为高尚,是因为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某种满足——英雄欲和食欲的满足,这种满足使人愉快,这种愉快正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自我实现。运用什么方式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固然有审美趣味、价值观念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范畴里才具有道德的意义,而就人的意义来讲,任何选择都应该受到尊重,因为事实上它们是同等的。
我之所以描述那次聚会,是因为那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至少,它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他本人不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登山的英雄主义者,写作才是他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但他的自我满足不是成功的喜悦,而是寻找的喜悦,用他的话来说,写作是为活着寻找理由。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
所以,确切地说,他活着,而且快乐,是因为他在写,而不是因为他写得成功。就像他在爱,在恨,在悲伤,在欢乐一样,他在用笔完成生命的过程。  
(选自徐晓《半生为人》,同心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E.文中划线句子“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表明史铁生注重的不是写作结果而是写作过程给他生命带来了意义。
A.史铁生是一位身残志坚、才华横溢的作家,他嘴馋并且胃口好,把吃当作一种自我满足。
B.文章第二段用几个细节来写史铁生好吃嘴馋的特点,目的只是为了引出下文他对“爆肚主义”观点的表达。
C.1985年初春的那次聚会之所以是难忘的,是因为它使作者进一步了解到史铁生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他对吃的迷恋甚于对文学的迷恋。
D.写作是史铁生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他把写作与生命联在一起,写作成为他活着的理由,写作过程就是他寻找自我满足的过程。
【小题2】史铁生的“爆肚主义”观点是什么?请根据文意加以概括。(4分)
答:
【小题3】史铁生是一位作家,文章却对写作之事谈之甚少,主要围绕“吃”来写。请结合全文,谈谈这种写法的作用。(6分)
答: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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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尘埃里的上帝
凤 凰
威尔逊原本有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但是一场车祸夺去了他的双腿。从此他成天闷闷不乐。妻子建议他在自己家旁边开一家超市,他想了想,便同意了。超市开起来了,附近的人都到这里购物。超市人来人往,大家还跟威尔逊聊聊天,威尔逊的脸上成天都堆满了笑容。
威尔逊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可是邻居蒂芬妮的丈夫却因为车祸去世了。因责任在蒂芬妮的丈夫,蒂芬妮得支付对方一大笔赔偿金,她家顿时陷入了困境。
威尔逊决定出手帮他们,他知道,他现在之所以过得开心,是因为大家照顾他的生意,如今他人有难,他也应该主动帮忙。他跟妻子一说,妻子满口答应。
妻子说:“我们要帮她,但这不能明帮,只能暗帮。”威尔逊点头。明帮蒂芬妮肯定不会接受,就算真的接受了,心里也会有负担,也会想方设法报答他们。如何暗帮呢?威尔逊想丁想,便有了主意。
威尔逊取出一笔钱,用一个袋子装好,然后交给了儿子马克,对他交代了一番。马克带着这笔钱,去了蒂芬妮家。他把钱袋悄悄地藏在了一个角落里。然后,他跟蒂芬妮家的比尔和大卫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不一会儿,马克就大叫起来:“哇,这里有好多钱!”马克的叫声引来了比尔和大卫,他们见到那袋钱,不由吃了一惊:“这是我家的,这是我家的!”
马克把钱交给他们。他们赶紧去把钱交给了蒂芬妮。蒂芬妮拿着钱喜出望外,激动得流下了泪水。因为这笔钱,蒂芬妮的难题一下就解决了。她的脸上又有了笑容。威尔逊一家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蒂芬妮的难题解决没多久,她自己却病倒了。治吧,没钱;不治吧,只能病死。蒂芬妮不怕死,可是她死了,两个孩子怎么办?他们还小,难道要让他们成为孤儿吗?蒂芬妮为此整天以泪洗面。
威尔逊同妻子商量,想再次帮助蒂芬妮一家,妻子点头同意了,她也不忍心蒂芬妮有个三长两短,否则那两个孩子就太可怜了。
威尔逊再一次取出一笔钱装入一个袋子,然后交给马克。马克带着这笔钱去了蒂芬妮家,并悄悄把钱袋藏在一个角落里。
当然,马克又找比尔和大卫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没过多久,马克又装着无意的样子发现那袋钱,并叫了起来:“哇,这里有好多钱!”马克的叫声引来了比尔和大卫,他们看到那袋钱,顿时就笑了起来,跳着说:“这是我家的钱,这下好了,妈妈有救了!”他们从马克手里接过钱,欢呼着跑去找蒂芬妮。蒂芬妮从两个孩子手里接过钱,一问,得知是从家里找出来的,愣了愣,不由喜出望外。
蒂芬妮病好从医院出来后,就去找了份工作,努力地挣钱。威尔逊见此非常高兴,心想这下好了,他们一家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可是,蒂芬妮一家却省吃俭用,她把钱都存了起来。两年后的一天,蒂芬妮走进了威尔逊的超市,威尔逊以为她要买东西,可是她却将一袋钱放在柜台上,对他说道:“威尔逊先生,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这次是来还钱的,请您收下。”
威尔逊吃了一惊,却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说道:“你这是干什么?我们什么时候帮过你啊?”蒂芬妮告诉他,她每次需要钱的时候,马克与她的孩子捉迷藏都找出一袋钱,而那个地方,她查过,她的丈夫根本不会藏钱在那里,不用说,是威尔逊一家用这种办法在帮她。威尔逊说:“不,你弄错了,我们从来没有帮助过你什么。倒是你,帮了我们,你家周围栽满了花,大家闻到花香,就都喜欢来我的超市购物了!”
蒂芬妮心想,也许那真是丈夫藏的钱。他们帮了我,没理由不承认。威尔逊说得有道理,卡尔森就曾开过超市,但生意却不好,最终关门了,现在他的生意这么好,真是我家帮了忙。于是蒂芬妮带上钱,开心地走了。
威尔逊对妻子说:“你看,我不承认,还说她帮了我们,她多开心。大家总是照顾我们的生意,可他们却从不承认这是对我们的照顾。上帝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上帝,他总是将自己放到尘埃里,跟常人没有两样。”(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威尔逊因车祸失去了双腿,就在家旁边开了一间超市,生意十分兴隆,这是因为附近的邻居们都很善良,为了帮助他,都到他那里购物。
B.邻居蒂芬妮的丈夫因车祸去世,为支付赔偿金陷入困境,威尔逊出手帮助她家渡过关,因为他也遭遇过车祸,相同境遇使他同病相怜。
C.作者两次写蒂芬妮儿子见到钱大叫“这是我家的钱”,又写蒂芬妮在威尔逊否认帮忙一事后就拿着钱走了,意在通过对比,突出威尔逊的无私。
D.蒂芬妮本来推断是威尔逊拿钱帮助她们的,但是威尔逊一番说辞让她相信“那真是丈夫藏的钱”,这说明威尔逊善于伪装,演技出众。
E.小说通过对威尔逊受邻居帮助而重拾快乐以及他两次帮助蒂芥妮一家的叙述,以小见大,凸显了人和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和谐共处的主题。
(2)文中三次写威尔逊的笑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威尔逊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蒂芬妮带上钱,开心地走了”,小说写到这里就可以收尾了,为什么又写了最后一段?请你结合文本,从三个角度简要分析这样结尾的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十字街口
李德霞
昌顺路十字街口,有个自发的劳务市场。
每天从早到啤,等活儿的男人们聚在这里,多则五六十人-少則二三十号。雇主一来,男人们“呼啦”围上去,争先恐后,生怕错过了机会。而大部分的时间里,这些人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或聊天,或下棋,或甩扑克,借此消磨时光。人群中,只有二崔似乎有点另类,独自坐在市场边上的那棵冬青树下,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看看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二崔来这个市场也快两年了,按理说也是个老资格了,可是,二崔的一条脑受过伤,人长得瘦弱,话语又少,所以显得很不入流,好多不错的活儿轮不到他,他也不争不抢,心甘情愿干一点别人不愿干的活,赚点儿小钱。
日子水一样流淌。
这天一早,一辆大货车从远处轰隆隆而来,车没停穗,前面的男人们便一窝蜂涌了上去。车上装着雪白的卫生纸,一袋一袋码得齐整。大家伙都知道,卸卫生纸这活儿不错,不用下苦力,赚钱还不少,谁都想把这活儿揽到手。
站在最前面的大老黑伸出粗大的手,把几个人扒拉到一边,然后扭脸朝市场边那棵冬青树下看,边看边喊,二崔,你过来!
二崔已半蹲起身,正朝着这边张望。想一想,他已经有三天没揽到活儿了,巴不得司机冲他招招手,说一句就你了。听到大老黑的叫声,二崔伸了伸脖子却没有动。前边的六子不乐意地冲他喊,你个瘟鸡,聋啦?黑哥叫你呢!
大老黑是市场公认的头儿,黑不溜秋,壮得像铁塔,大家伙都叫他黑哥,好多事情都是他说了算。二崔忙不迭站起身,诚惶诚恐地来到大老黑跟前,不相信地说,黑哥,你叫我?大老黑说,这活儿适合你干,你去吧。二崔还是有点懵,甩手一指自己的鼻子,我?大老黑推他一把说,别磨叽了,快上车!直到这时,二崔才算真正明白过来,大老黑是要把卸卫生纸这活儿让给他干。之前,大老黑可是从不多瞧他一眼的。二崔心里一热,有泪在眼眶里转悠。二崔冲着大老黑弯一下腰,转身连滾带爬地上了车。大货车一溜烟驶离了市场。
站在大老黑旁边的三毛左一眼右一眼地盯着大老黑看,看了半天说,黑哥,不对呀,这么抢手的活儿你咋让给了二崔那货,你没弄错吧?嘿嘿,该不是二崔跟你攀上了啥亲戚?
大老黑一摆手,扯淡!我跟二崔八种子打不着。
号称算破天的四平咧一下嘴,一脸坏笑地说,嘻嘻,黑哥八成是看上二崔的老婆了吧?听说,二崔的老婆长得不赖,很有几分姿色哩……
大老黑一张黑脸更黑了,放你娘的屁!再敢胡咧咧,老子叫你爬着走你信不信?四平吐一下舌头,赶紧闭了嘴巴。
三毛不惧大老黑,不服气地说,黑哥,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把弟兄们绕糊涂了。这么好的活儿你让给二崔,总得有个原因吧?
大老黑摸出一支烟点燃,根报地吸一口,一脸严肃地说,以前我不知道,昨天晚上,我儿子告诉我,说他和二崔的女儿是高中同学……
三毛一撤嘴,就为这?
大老黑接着说,弟兄们都知道,我儿子今年高考。昨天分数下来了,我儿子跟我这个当老子的一样没出息,使出吃奶的劲儿连个二本也没考上。你们知道吗?二崔的女儿考得是啥?北京大学!
啥?北京大学!大老黑的话像一块石头丢进湖里,荡起一圈圈涟漪。人群一下子骚动起来。四平瞪着两眼说,乖乖,北京大学,这么牛!我侄儿连考三年,连个大学的校门都摸不着。三毛翻着眼皮儿说,我的妈呀,北京大学,咱这城皇能有凡个上得去?
大老黑把烟头一丢,拍拍手,看着众人很庄重地说,二崔的女儿考上北京大学,不光是他的荣耀,也是咱大家伙的荣耀,谁叫咱们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呢!你们说是不是?从今天起,弟兄们让着点二崔,咱不为别的,就为他那考上北京大学的女儿……
(选自《短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了十字街口的等活人的生活画面,一方面表明他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消磨时光、无所事事的生活态度。
B.文中说“二崔似乎有点另类”,是因为他总是心事重重,独自坐在树下,从不与其他人聊天、下棋、打扑克等,显得十分不合群。
C.文中三毛等人对大老黑把“好活”让给二崔做法的猜测过程,表现出他们人性中恶劣、粗俗的一面,与大老黑的形象相成鲜明对比。
D.小说前半部分以大老黑的行为给全文设置了悬念,之后再通过劳务市场中的人物对话解开了悬念,情节虽然简单,但不失起伏。
E. 小说短小精悍,通过描写二崔女儿在考人北大之后给劳务市场的人们带来的影响,揭示出他们内心对知识的尊重,以及对知识改变命运的认可。
【小题2】小说中大老黑把活让给二崔的过程,二崔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过程?是如何刻画的?
【小题3】大老黑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说“寒门难出贵子”,而二崔的女儿却迈进了名校。结合结尾处大老黑的话,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D.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小题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丰子恺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象山陂而象风琴的键板,由d 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绔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哀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了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衷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荫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
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问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像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小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了。中国古涛人自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1925年(有改动)
【小题1】结合全文理解下面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4分)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小题2】作者为什么认为“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5分)
【小题3】文章结尾引用中国古人和英国诗人的诗句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有人认为丰子恺是一个活“在日常生活里的智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

米开朗基罗的天空

赵丽宏

梵蒂冈是国中之国,城中之国。它其实只是古都罗马城中小小的一方土地,然而它却令全世界瞩目。0.4平方公里,大概是全世界最小的国家,然而这里却拥有地球上最伟大的教堂,拥有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博物馆。

圣彼得大教堂花了一百多年才完成它雄伟的工程,米开朗基罗设计的金色穹顶成为罗马城中一颗耀眼的恒星。大教堂一年到头敞着大门,人人都可以免费走进去。天主教徒们进去拜谒耶稣圣母,聆听天国福音,让灵魂接收洗礼;艺术爱好者们进去参观文艺复兴时期的伟大艺术;漫无目标的旅游者进来看热闹,看欧洲人如何在五百年前建造起如此宏伟的建筑。不过,不管你心怀着何种目标来到这里,灵魂都会受到震撼。你会被教堂中神圣安宁的气氛震撼,会被那些静静地凝视着你的雕塑和壁画震撼。

米开朗基罗的成名之作《圣母的哀伤》,就陈列在离大门口不远的一侧。美丽的圣母抱着死去的耶稣,满脸悲伤,那种庄严和逼真,那种优雅和凝重,让每一个观者为之凝神屏息,不敢发出声音,唯恐惊扰了沉浸在悲伤中的圣母玛利亚。这尊雕塑,是人类艺术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米开朗基罗创作这件作品时,只有25岁。当时,人们面对这座雕像,惊讶得失去了言语,没有人相信它出自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之手。米开朗基罗一怒之下,半夜里悄悄溜进教堂,在圣母胸前的绶带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据说这是米开朗基罗唯一刻下自己名字的雕塑。这位旷世奇才,当然有资格在他的作品中刻下名字,即便是刻在圣母的身上。教堂大厅中间有贝尔尼尼设计的一个铜质亭子,四根布满螺旋形花纹的高大铜柱,托起一个雕刻着无数人物和花饰的巨大穹顶,这是教皇的讲坛,更是艺术家的陈列坛。

我曾两次走进圣彼得大教堂。第一次离开时正是黄昏时分,教堂的金色圆顶在夕照中闪烁着金红色的光芒,钟楼上铜钟齐鸣,钟声传遍了整个罗马城。第二次去圣彼得大教堂,是圣诞节后的第二天,走出教堂大门时,天已经落黑,罗马正在下雨,雨雾弥漫中,教堂前的大广场上一片彩色的雨伞,如无数沾露的蘑菇,在灯光和水光中晃动。依然是钟声回荡,钟声仿佛化成了细密的雨丝,从天上落下来,融化在万家灯火中……

对热爱艺术的人们来说,圣彼得大教堂右侧的西斯廷教堂也许更有吸引力。这是世界上最迷人的博物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无数经典名作,都被收藏在这个博物馆里。站在西斯廷教堂大厅中央,抬头看天花板上的壁画,那是场面浩瀚的《创世纪》。天堂人间,凡人天使,空中的树,地上的云,梦想中的神殿,传说中的巨人,在巍峨的穹隆间翩跹起舞……米开朗基罗在这里幽闭数年,一个人站在空中挥笔冥思,把天堂搬到了人间,把凡人和天使融合为一体。上帝创造人的传说,在这里被简化成一只手指地轻轻点拨,上帝的手指,和凡人的手指,在云天间接触的瞬间,便诞生了伟大的奇迹。画家的奇思妙想和神来之笔,使所有的文字失色。

我站在西斯廷教堂大厅的中间,抬头仰望那铺天盖地的《创世纪》,感觉人的渺小,也感觉人的伟大。在天堂和神灵前,人是何等微不足道,然而这天堂和神灵,都是人类的想象和创造。你可以想象,如果你怀着虔敬的心,对天空伸出你的手指,会有来自天空的手指,轻轻地触碰,点开你的心灵之窗。

环顾四周,无数人和我一样抬头仰望,沉思,在米开朗基罗描绘的天空之下。

【小题1】根据文意,具体说说人们来到圣彼得大教堂灵魂为什么都会受到震撼?
【小题2】根据上下文,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惊讶得失去了语言。
(2)在这里被简化成一只手指的轻轻点拨。
【小题3】结合文中对米开朗基罗的描述,谈谈你对“旷世奇才”的理解。
【小题4】文中末尾写“无数人和我一样抬头仰望,沉思,在米开朗基罗描绘的天空之下”,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