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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独腿人生

罗伟章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这是我第一次上他家去。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车去,下车之后,要到朋友的别墅,若步行,紧走慢赶,至少也要四十分钟。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这个账我同样会算。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块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的黄马甲,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向前滑行,而是向前一冲,片刻的停顿之后,再向前一冲。我正觉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从他右腿并不肥大的裤管随风飘动的情形,我猜想他唯一的好腿一定瘦得可怜。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在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路去。”我当然会一分不少地给他钱,可我又生怕被他误解,同时,我也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向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车轮发出“吱吱”的尖叫,车身摇摇晃晃,极不情愿地向前扭动。我甚至觉得这车也是鄙夷我的!它是在痛恨我不怜惜它的主人,才这般固执的吗?车夫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蹿,我想他的脸一定是紫红的,他被单薄的衣服包裹起来的肋骨,一定根根可数。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浊地喘着气。不知怎么,我心里的惆怅和悲凉竟然了无影踪。我在为他高兴,并暗暗受着鼓舞。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你下来吧。”他说。

我下了车,给他五元钱。

他坚决不收,“讲好的价,怎么能变的呢?你这叫我以后咋个在世上混啊?”

我没勉强,收回了他找我的两元钱。

我正要离开时,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应该把你送进门的,可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太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你为什么不让他送进门?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

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选自《第二届全国微型小说获奖作品集》,有删改)

【小题1】面对车夫,“我”的思想感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小题2】文中画线的语段是如何刻画人物形象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塑造车夫这一人物形象有何现实意义?请作简要阐述。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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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司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
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企业改制前的生存状况用短短一段叙述,对于新老板的细节描写却很多,可见此文叙事时,繁简相宜,既有简笔勾画,也有细节描绘。
B.本文的心理描写比较突出,反映了人的心理活动。比如劳斯莱斯价值五六百万,所以“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此处心理描写表现了孙华对车的爱情。
C.“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这句话是反语,突出了老板只注重自己的生命,却忽视了动物的生命。
D.此文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前后职工们工作作风的变化,引发了读者对于改制的思考,改制需慎重。
 
E.人物的语言体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而这篇小说人物之间的对话却没有使用引号表明,其主要原因就是为了使叙事更加紧凑连贯。
(2)孙华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在对比中写人物,可以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请找出文中的对比并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结尾处设计“车撞黑狗”这一情节有些过于繁琐,冲淡了主题。你同意吗?试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哲学是过程哲学
生命是一个自然过程,人生是一个历史过程。这样说好像有点绕弯子,不如把话说得直接一些。那就换个说法:任何人都得经历从出生到死亡,一百岁如此,七十岁也如此,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如此,终极结果都是一样的。但谁都不会追求这个死亡的结果,反倒是特别希望延长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
由此可引申出一个判断,人生哲学不是重视结果的哲学,而是关注和充实过程的哲学。过程对人生有无限的意义,终极结果对人生基本没有什么意义。要想使自己的人生不空虚不白过,那就要把人生视作一个美好的过程,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至于结果不必太在意。
不妨用比较的视角来看,我们会对人生哲学是过程哲学的说法更认可。人生与无机物有个本质的区别,它是一个不可逆但可复制的主观生命过程,而没有生命的物质仅仅是客观存在,存在形态也是可逆的,打碎了的玻璃还可以再生,人则做不到这一点。
再深入一步分析,人生与其他动物生活也有很大的不同,人生是思维和劳动互相促进的社会活动,动物即便是高级动物,也无法进入这种状态。作为整体人的进化,使社会越来越复杂,以致到了异化的程度。愈加复杂的社会,又使个体的人不得不以复杂来适应,这反过来又增添了社会的复杂性。
照此一来,不少人都切身感到人生越活越累,有时真的觉得不如野生动物甚至不如家畜宠物过得幸福。人生确实有点累,但是,着眼于结果的累和关注于过程的累,会生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人生的态度,并会产生出不同的哲学理念,直到决定是重过程还是重结果的人生观。
假如一定要说人生是结果哲学,那它就是永远不能满足的遗憾哲学。换另一个角度,把人生当成过程哲学,那它就会是体验和感悟这个美好世界的快乐哲学,每一个过程又都会有体现人生价值的升华。
当然,结果和过程有着很紧密的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过程是由一个又一个结果来连接的,结果不但是一个过程的结束,又是另一个过程的开始,过程之中蕴涵着无数个结果。过程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过程是一个又一个结果连贯起来的,就像一串珍珠项链。
人是生活在过程之中,还是生活在结果之中呢?就终极意义来说,人只有一瞬间是生活在结果之中,那就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那么,忽略人生这个谁都不会情愿的结果,一辈子时时刻刻都生活在过程之中,不是很好吗?
所以,我不反对人生要确定一些阶段性目标,但也不赞成把人生牢牢地捆绑在这些目标上。人生过程的充实和历练,往往比难以把握的结果更美好幸福快乐。因为,人生有这样一个令人安慰的现实——我们在过程中得到的,总比在结果中获取的要多得多。
人生的过程哲学,是否值得欣赏和践行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小题1】不属于作者得出“人生哲学应是过程哲学”这一结论的直接依据的一项是
A.人生的终极结果完全一样,但人生过程可以丰富多彩。
B.人生不仅是客观存在,更是一个可复制的主观生命过程。
C.人生是复杂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相互促成各自的复杂性。
D.人生活在过程中,将会体验和感悟这个世界更多的美好。
【小题2】(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借“打碎了的玻璃还可以再生”之例说明无机物存在形态的可复制性。
B.人生的终极结果是死亡这一事实,使得不少人产生了人生越来越累的感觉。
C.一个人如果信奉结果哲学,其人生过程中将会体会到许多的美好和快乐。
D.人生确定的一些阶段性目标,可以成为人生过程的重要部分。
【小题3】(小题3)结合全文,请你谈谈对“人生是过程的哲学”这一观点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乔布斯的双面人生
蔡恩泽
2011年10月5日,苹果公司在官方网站贴出乔布斯遗照,宣告这位传奇人物于当天早些时候去世。
(一)  
乔布斯的人生至少有三次大的失败:败于苹果的竞争对手IBM,败于“莉萨计划”流产,败于公司内部的排斥。但他把失败当成学费,从不言败。尽管遭到一次又一次失败,命运之神却眷顾他,他以他的超常智慧取得了人生一个又一个硕果。
天才乔布斯一举颠覆了四个行业:
他用iPod颠覆了音乐。他用iPhone颠覆了手机。他用Mac、iPad颠覆了计算机。他又用皮克斯电影工作室奉献的《海底总动员》颠覆了电影,赋予了电影动画全新的含义。
这四个颠覆中,人生能涉猎其中一个就已无比辉煌,乔布斯的人生成就令全世界为之咋舌,为之动容,为之倾倒。
(二)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都是个不太讨人喜欢的“刺头”,他不仅孤傲、自大,而且不乏耍奸使滑、拉帮结派之举,甚至将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他的传记中显示他如何让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同是苹果创始人的沃兹帮助他干活,又如何用小聪明私吞奖金。掌管苹果后,他仍旧偏执、不合群、要求绝对服从。但他不乏奋斗精神,他并非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1976年4月1日,他与沃兹、韦恩在他养父家的车库里成立了苹果公司。但成立不到两个星期,韦恩就当了逃兵,甩手而去。
他被斯卡利赶出苹果后,沉寂了数月,朋友们曾担心他会自杀。一天,乔布斯在和一位诺贝尔奖得主聊天时,突然产生了创办下一家公司的冲动,这个公司就是NeXT。乔布斯仅仅为了让设计师保罗·兰德设计NeXT公司标志,就花了10万美元。这体现了乔布斯追求完美的奋斗精神。
当苹果向他伸出橄榄枝时,他又勇敢地挺身而出,临危受命,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准备承受骂名的勇气,还有一种让企业转危为安的决心。
(三)
乔布斯也是肉体凡身,事业蒸蒸日上,健康却亮起了红灯。2004年,他被诊断出患了胰腺癌,在胰腺内的恶性肿瘤引起死亡的概率非常高。而他天才的灵感与创造无时无刻不在产生,像电火花一样迸发出来。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曾表示,乔布斯是他见过的最具灵感的企业领袖,正是他拯救了苹果。
在他第一次请病假时,就有评论说,他病休期间可以思考科技产品的更广阔图景和更遥远未来,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乔布斯说,“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他从不为自己偷学伟大的创意而惭愧。苹果的产品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它的创意于一群音乐家、诗人、艺术家和历史学家。从其它领域的创新高手那儿偷来创意并应用到你的事业中,是完全可行的。
(四)
他辞去苹果CEO,带着身躯的伤痛离开苹果一线,就像重伤的战士撤出战壕一样。他病情不容乐观,从此再无乔布斯。
这位天才对于苹果来说,是命悬一线的人物,是伟大的栽培家。回顾苹果公司的发展历程,苹果与他息息相关。
1976年,他和好友共同创立苹果公司。1985年9月乔布斯被迫辞职,与苹果分手近12年。在这12年中,离开了乔布斯的苹果日渐没落。1996年,他重返苹果公司,再次担任CEO,从那时起,苹果打上了不可磨灭的乔布斯印记。2004年,他被诊断出胰腺癌,苹果股价下挫10%。2005年,在他主导之下,苹果推出iPod nano,苹果重新回归市场宠儿。2009年,他申请5个月病假,苹果股价又大跌7%。2010年4月3日,他推出iPad,引领全球私人计算机进入“平板时代”。
从上述时间表不难看出,他救苹果于危难之间,他给苹果带来神话般的辉煌。苹果的兴衰转折无不彰显他的影子,苹果的成长完全依赖他的个人影响。但问题在于,假如有一天,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该如何保持长期发展的动力。
乔布斯卸任CEO一职并去世,标志着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作为天生的领袖,他的地位无可取代,他的个人魅力无人企及。从这个意义上,乔布斯也许是苹果的终结者。
(原载2011年10月8日香港《大公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乔布斯的一生虽然遭遇了三次失败,但他屡败屡战,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以超常的智慧颠覆了人们对音乐、手机、计算机和电影的理解,令全世界为之倾倒。
B.乔布斯孤傲自大,偏执,不合群,有时还耍奸使滑,拉帮结派;但同时他具有奋斗精神,不向失败妥协,充满追求完美的激情,具有无人企及的个人魅力。
C.在诊断出患有胰腺癌之后,乔布斯天才的灵感与创造力终于像电火花一样迸发出来,它们无时无刻不在产生,iPad、iPod、iPhone等新产品相继上市。
D.苹果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乔布斯息息相关,他本是该公司的创立人之一,在公司面临困境时,当初被迫离开的他又重回公司,挽救了“苹果”,创造了辉煌。
E.乔布斯的天生的领袖地位是无可取代的。每当缺少了乔布斯,苹果公司就会出现动荡,乔布斯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乔布斯成了“苹果”的终结者。
【小题2】文章最后说“乔布斯也许是苹果的终结者”,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请分条概括。(6分)
【小题3】本文在介绍乔布斯的传奇人生时,主要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请简要说明。(6分)
【小题4】从全文看,乔布斯之所以获得成功,是因为具备了众多优秀品质。乔布斯具备了哪些优秀品质?从中你获得哪些启示?(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母亲从身体和心理上给婴儿以爱和关怀,父亲则从孩子六岁左右开始,树立自己的权威并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的路。
B.母亲应在生活上处处给孩子以安全感,而父亲则应教育孩子自己面对生活并设法克服人生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C.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常常惶恐不安,害怕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亲则表现出对孩子成长的宽容和耐心。
D.好母亲期待孩子成长并鼓励孩子自立,好父亲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并最后使孩子脱离父亲的权威成为自己的主人。
【小题2】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母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孩子一如既往的无条件的爱。父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犯错的孩子有条件的予以谅解,二者是相互对立无法统一的。
B.成熟的人不再同自己的父母形影相随,而是在内心更加依恋父母。
C.成熟的人以自己的爱的能力为基础发展母亲的良知,同时又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力为基础发展父亲的良知,最终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
D.一个人如果片面地发展父亲的良知,就会失去自我判断力,如果片面地发展母亲的良知,就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这两者都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大明湖之春
老舍
①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狂风给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李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香乍开的时候,也就是下午两三点钟吧,屋中就非点灯不可了;风是一阵比一阵大,天色由灰而黄,而深黄,而黑黄,而漆黑,黑得可怕。第二天去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像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济南的秋冬,风倒很少,大概都留在春天刮呢。
②有这样的风在这儿等着,济南简直可以说没有春天;那么,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
③济南的三大名胜,名字都起得好: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都多么响亮好听!一听到“大明湖”这三个字,便联想到春光明媚和湖光山色等等,而心中浮现出一幅美景来。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④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水田不需要多么深的水,所以水黑而不清;也不要急流,所以水定而无波。东一块莲,西一块蒲,土坝挡住了水,蒲苇又遮住了莲,一望无景,只见高高低低的“庄稼”。艇行沟内,如穿高粱地然,热气腾腾,碰巧了还臭气烘烘。夏天总算还好,假若水不太臭,多少总能闻到一些荷香,而且必能看到些绿叶儿。春天,则下有黑汤,旁有破烂的土坝;风又那么野,绿柳新蒲东倒西歪,恰似挣命。所以,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湖之不大与不明,都因为湖已不湖。假若能把“地”都收回,拆开土坝,挖深了湖身,它当然可以马上既大且明起来:湖面原本不小,而济南又有的是清凉的泉水呀。这个,也许一时做不到。不过,即使做不到这一步,就现状而言,它还应当算作名胜。北方的城市,要找有这么一片水的,真是好不容易了。因为山在北方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呀。水,可大难找了。济南城内据说有七十二泉,城外有河,可是还非有个湖不可。泉,池,河,湖,四者俱备,这才显出济南的特色与可贵。它是北方唯一的“水城”,这个湖是少不得的。设若我游湖时,只见沟而不见湖,请到高处去看看吧,比如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弯弯的一道灰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
⑥况且,湖景若无可观,湖中的出产可是很名贵呀。懂得什么叫作美的人或者不如懂得什么好吃的人多吧,游过苏州的往往只记得此地的点心,逛过西湖的提起来便念叨那里龙井茶,藕粉与莼菜什么的,吃到肚子里的也许比一过眼的美景更容易记住,那么大明湖的蒲菜,茭白,白花藕,还真许是它驰名天下的重要原因呢。不论怎么说吧,这些东西既都是水产,多少总带者些南国风味;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⑦记得我描写过一段大明湖的秋景,词句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什么什么秋。桑子中先生给我画过一张油画,也画的是大明湖之秋,现在还在我的屋中挂着。我写的他画的,都是大明湖,而且都是大明湖之秋,这里大概有点意思。对了,只是在秋天,大明湖才有些美呀。济南的四季,唯有秋天最好,晴暖无风,处处明朗。这时候,请到城墙上走走,俯视秋湖,败柳残荷,水平如镜;唯其是秋色,所以连那些残破的土坝也似乎正与一切景物配合:土坝上偶尔有一两截断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确是有些画意。“庄稼”已都收了,湖显着大了许多,大了当然也就显着明。不仅是湖宽水净,显着明美,抬头向南看半黄的千佛山就在面前,开元寺那边的“橛子”──大概是个塔吧──静静的立在山头上。往北看,城外的河水很清,菜畦中还生着短短的绿叶。往南往北,往东往西,看吧,处处空阔明朗,有山有湖,有城有河,到这时候;我们真得到个“明”字了。桑先生那张画便是在北城墙上面的,湖边只有几株秋柳,湖中只有一只游艇,水作灰蓝色,柳叶儿半黄。湖外,他画上了千佛山;湖光山色,联成一幅秋图,明朗,素净,柳梢上似乎吹着点不大能觉出来的微风。
⑧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
(载一九三七年三月《宇宙风》第三十六期)
(注)亢德先生:即陶亢德,老舍先生的好友,时任《宇宙风》杂志编辑。《大明湖之春》即是由他出题目向老舍先生约的稿。
【小题1】文中第五自然段的第一句“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作者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请做简要分析。
【小题2】请简要概括并分析作者笔下春天和秋天的大明湖各有什么特色。
【小题3】本文语言形象生动,请就下面句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做出赏析。
(1)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选自第3节)
(2)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选自第6节)
【小题4】文章结尾处,作者说“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用不少篇幅“说了大明湖之秋”的原因,这样说的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