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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古 钟
梁 斌
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
那时,小虎子才15岁,听得镇上人们为这座古钟议论纷纷,从家里走出来。宅院后头,不远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堤,是千里堤。堤上有座河神庙,庙台上有两棵古柏树。这座铜钟就在柏树底下,戳在地上有两人高。伸手一敲,嗡嗡地响,伸开臂膀一撞,纹丝不动。
根据老人们传说,这座钟是一个有名的工匠铸造的。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有狮子滚绣球,有二龙戏珠,有五凤朝阳,有捐钱人家的姓名住址,还有一幅“大禹治水图”。钟上还刻着些文字:“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空口无凭铸钟为证……”乡村里人们喜欢这座古钟,从大堤上走过,总爱站在钟前仔细看看,伸手摸摸。年代远了,摸得多了,常摸的地方,锃明彻亮,如同一面铜镜,照得见人影。能映出向晚的霞光,早晨的雾露,雨后的霓虹,也能映出滹沱河上的四季景色。不常摸的地方,如同长了一层绿色的釉子,紫黝黝的。
小虎子听得说,要为这座古钟揪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一片好奇心,走上千里堤,看了一会子古钟;伸出指头蘸上唾沫,描画钟上的花纹。他自小就为生活忙碌,在这钟前走来走去,不知走过了多少趟,也没留心过钟上的花纹。心里想:“怪不得,好大的一座铜钟哩!也闹不清能卖多少钱,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
他看完了钟,一口气跑下大堤,走回家去。一进门,听得父亲响亮的喊声:“土豪霸道们!欺侮了咱们几辈子,你想,堤董他们当着,堤款被他们吞使了,不把堤坝打好,决了口发了大水,淹得人们拿不起田赋银子,又要损坏这座古钟!”
另一个人,是父亲的朋友老祥大伯的声音,说:“又有什么办法?人家上排户商量定了,要砸钟卖铜顶赋税。也好,几年里连发几场大水,这个年月,一拿起田赋百税,还不是庄园地土乱动?”
小虎子听得两个人在小屋里唉声叹气,他扒着窗格棂一望,父亲坐在炕沿上,撅起小胡髭,瞪着眼睛生气。老人家听得老祥大伯说,猫着腰虎虎势势地跑前两步,手掌拍得膝盖呱呱地响,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48亩官地!”
老祥大伯从嘴上拿下旱烟袋,扬起下巴眨巴着眼睛,想了老半天,豁地明白过来,呆了半天才说:“可也就是!自从冯兰池当上堤董,把官地南头栽上柳树,北头栽上芦苇。那林子柳树也多老高了。看起来他是存心不善……”说到这里,就沉下了头去,把下巴拄在胸脯上,翻来覆去思忖了老半天,又猛地抬起头来说:“可谁又管得了?”
父亲忽地把脸庞向下一拉,说:“谁又管得了?我朱老巩就要管管!”
老祥大伯张开两条胳膊,往天上一挥一扬地说:“管什么?说说算了,打官司咱又打不过人家。冯兰池是有了名的刀笔,咱是庄稼脑袋瓜子,能碰过人家!”
父亲听了直是气呼呼的,血充红了眼睛,跺着脚连声说:“咱不跟他打官司,把我这罐子血倒给他!”
朱老巩是庄稼人出身,跳跶过拳脚,轰过脚车,扛了一辈子长工。这人正在壮年,个子不高,身子骨儿结实,怒恼起来,喊声像打雷。听得说冯兰池要砸钟灭口,霸占官产,牙关打着得得,成日里喊出喊进:“和狗日的们干!和狗日的们干!”不知不觉,传出一个口风:“朱老巩要为这座古钟,代表四十八村人们的愿望,出头拼命了!”
那天黄昏时分,朱老巩坐在河神庙台上,对着那座铜钟呆了老半天,心里暗想:“顶公款!就等于独吞,我不能叫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了!”看看日头红了,落在西山上,夜暗像灰色的轻纱,从天上抛下来。他一个人,连饭也没吃,走到小严村,去找严老祥。老祥大娘正点着灯做晚饭,看见朱老巩走进来,低下头坐在台阶上。她说:“老巩!算了吧.忍了这个肚里疼吧!咱小人家小主的,不是咱自个儿的事情,管的那么宽了干吗!”
朱老巩说:“一听到这件事情,我就心气不平。冯兰池,他霸道惯了!”
老祥大娘说:“算了吧,兄弟!几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还能改变了这个老世界?”
朱老巩说:“不,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咱就得跟他分说清楚!”说着话,看看天色黑了,严老祥还不回来,他又拿起脚走出来,老祥大娘叫他吃了饭再回去,他也没有听见,一股劲走回锁井镇。
(节选自梁斌《红旗谱》第一章,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二、三自然段对古钟的描述有何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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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小说描写了老祥大伯、老祥大娘等次要人物,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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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请简要概括朱老巩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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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请梳理小说故事情节,用简明的语言概括。(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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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5】根据节选的内容,你觉得朱老巩“护钟”能不能成功?请谈谈你的看法。(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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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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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嘛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 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小题2】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6分)
【小题4】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①严守一的好朋友叫费墨。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时候,严守一好朋友很多,天天聚在一起聊天,场面热闹得像沸腾的火锅;过了四十岁,男人中,就剩下这一个,像凌晨两点的酒店大堂,偶尔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低头喝咖啡。
②费墨1954年生,属马,比严守一大三岁。费墨是个胖子,是个矮胖子,是个大学教授,北京人,脸上架一深度眼镜。无论春夏秋冬,都爱穿对襟儿褂子,冬天脖子里爱搭一条围巾,说话文白相间。严守一初见到他,马上想起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老派知识分子。费墨与严守一的老婆于文娟的小表舅是大学同学。六年前,小表舅的儿子过百天,严守一和费墨碰到一起。那顿饭吃的是火锅。初次见面,严守一以为费墨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因为一顿饭过去,费墨只顾仰身涮肉,俯身蘸料,吃出一脸胖汗,没说一句话。大家没在意费墨,依旧海阔天空,先聊起一些政治芫话,接着聊到眼前的火锅。费墨遮时摘下眼镜擦汗,慢条斯理地发了言。发言并不看焱人,看着房顶。说火锅并不从火锅开始,而是引经据典,从胡人谈起,到成吉思汗,又扯到秦朝,扯到“锅盔”,一个火锅,竞和秦灭六国有关系。六国灭完,众人以为就完了,费墨又从秦朝兜回清朝。说清朝又撇下清朝,开始讲原始社会的陶器,由陶器到铁的发现,由铁器到青铜器的产生。青铜器离火锅已经很近了,他又撇下青铜器,开始讲游牧民族扣农耕民族的区别,满族是如何将二者柠巴到一起的……于文娟的小表舅招呼大家:“边吃边听。”没想到这话惹着了费墨,费圣又低头吃肉,不再说话,任满族不上不下,悬在半空中;任火锅不明不白,好像这顿饭除了费圣,其他人都是瞎吃。
③以后又碰到过几次,或开会,或吃饭,一草一木,一碗一碟,费墨都能引申出另外的意思。言语之间,叉总有人惹得费墨不痛快。严守一看他是个杂家,适合做电视节目,便邀他到自己主持的《有一说一》栏目当策划。《有一说一》是个社会、生活栏目,话题繁杂,不愁费墨没有用武之地。没想到邀了两次,费墨辞了两次:“我不会说话。”这时严守一已与费墨熟了,严守一:“你要不会说话,全国人民都得憋死。”费圣瞪了严守一一眼:“我说的不会,不是这个不会,而是那个不会。”严守一明白了,他说的“不会”不是“不能”,而是“不愿”。严守一:“为吗呢?”费墨:“话有话的用处,我不至于拿话赚饭吃。”严守一:“你在大学讲课,不也是拿话赚饭吃?”费墨瞪了严守一一眼:“这怎么能一样呢?个是授徒,一个是作秀;一个是授业解惑,一个是自轻自贱;一个是孔子,一个是戏子。明白了吧’”严守一恍然大悟,只好作罢。
④但过了两个月,严守-又去邀。因在两个月之中,严守一经常想起费墨,一想起就笑。严守一还从来没有这么难忘一个男人。严守一说:“老费,我这是三顾茅庐。知你看不上我们,无法与我们对话,但你也得顾及影响。我这次来,并不是代表我自己!”费圣倒吃了一惊:“那你代表谁呀?”严守一:“我代表天下的苍生,再不能让我们这么不明不白地活着了!如果你再把授业解惑局限在学校,你就是自私。”费墨像孩子一样“扑哧”笑了,点着严守一:“自认识你以来,就这句话,说得还算幽默。”但又说:“那也不能因为你一句话,我就弃良从娼。”严守一:“请你过来,主要也不是为了让你帮我们做事。”费墨又吃了一惊:“那为了什么?”严守一:“事情并不重要,那不过是一个借口,主要是为了经常见面。”费墨盯着严守一看,看后叹了口气:“原来以为你是一个花马掉嘴的人,谁知也是个有心人。原来以为你是个名利之徒,谁知也稍微懂一点儿朋友。” ’
⑤就这样,费墨被严守一拉进《有一说一》。自从费墨加入幕划队伍,《有一说一》果然和过去不同。严守一一开始担心费墨放不下大学教授的架子,大学和电视台,正像费墨说过的那样,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同样的话,两种不同的说法,担心费墨给弄拧巴了,没想到费墨能上能下,进得厅堂,也下得厨房,从深刻到庸俗,转变得很快。费墨说话慢,做事也慢,严守一从不催他。但几年之中,费墨策划的多期节目,都大受观众欢迎,使《有一说一》一年上一个台阶。剧组开会的时候,严守一说:“主要是文化的力量,使《有一说一》与众不同。为什么我们年年上台阶,别人走下坡路呢?区别在于,面对这个世界,老费有话要说,别人都是没话找话。我建议,以后我们就不要叫老费了,叫费老。”
⑥费墨看着窗外,叹一口气:“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⑦所有开会的人都想笑,但都憋住没敢笑。
(选自刘震云长篇小说《手机》第二章,有删改)
(注)干文娟:后因发现严守一在婚姻中出轨且撒谎隐瞒,决然与严离婚。
(l)下列对选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过了四十岁,严守一感到自己年轻时虽然好朋友很多,经常聚会也很热闹,但费墨却是现在自己身边唯一的好友,二人的交往显得宁静而有内涵。
B.严守一和费墨相识于一次聚会,因为费墨像个老派知识分子,严守一起初对他并不感兴趣,但后来费墨关于火锅源起的一番话使严守一改变了看法。
C.于文娟的小表舅待客热情周到,但他打断费墨的话招呼大家边吃边听的做法让费墨不太痛快,这从费墨后来“低头吃肉,不再说话”的举动可以看出。
D.严守一很想邀请费墨参与《有一说一》栏目的策划,但前两次都被费墨拒绝了,第三次严守一改变了策略,以想“经常见面”为由终于说服了费墨。
 
E.选文记叙了严守一和费墨相识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两人不同的思想性格,也在体现两个中年男子友谊的同时展现出当下一些知识分子的生活现状。
(2)选文中的费墨是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选文中写严守一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⑷反讽手法是指作品的陈述或描绘说的是人所感知的一般意义,实际上却包含着与之相反的含义。有人说,刘震云小说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反讽手法的运用。请结合以上选文,探究刘震云小说的反讽艺术是如何体现的。(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鸟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以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雄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还有快乐吗?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他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已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在寒枝的稍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馀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小题1】请简要概括这篇散文的写作思路。(4分)

【小题2】第二段写鸟儿的“苦闷”,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文章第四段的语言表达很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赏析。(6分)

【小题4】这篇散文作者善于联想,在写鸟的各种情态时,十分自然地联想到了济慈、雪莱、哈代有关鸟的作品,还联想到自己经历中有关鸟的种种镜头。请联系作品探究这样联想的好处。(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仰慕司汤达
克洛德•鲁瓦(法)
我知道,司汤达曾经两度写过一句名言:“凡是出现在一部文学作品中的政治观点,就跟音乐会上的一声枪响一样。”但具体说来,他的作品大获成功,对这句话所流露出来的担忧给予了否定。雅各宾派思想渗入到了他的美学理念和道德。若是把《巴马修道院》中的政治性抽离出去,那么,整座文学大厦便砰然坍塌。我们将无法理解法布里斯为什么奔赴滑铁卢。如果说司汤达从未感觉到政治像“音乐会上的一声枪响”,那是因为他的世界政治观与其艺术品位,对人类性格的见解以及他自己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其政治眼光尤其高远,因为在《拉辛与莎士比亚》中,他一边把政治说成“一声枪响”,一边又说“对当时政治短暂而贪婪利益的影射”是可恶的。
司汤达的政治不是眼前的政治,而是伟大作家永葆青春的政治,司汤达将其定义为“自由的轻骑兵,它们永远像火一样燃烧”。
司汤达是个最顽固坚持作家主张的作家。在短暂的53年中,他从未停止过写作和阅读,气定神闲时,他将自己练就成了具有个性语言和思想的大师。更奇特也更有意义的是,他并没有陷入文学的束缚而无法自拔。恰恰相反,他对于政治的持续热情,可能促使他在一定的时代将政治放在人类活动的首位,尤其是他所在的那个时代。1825年,他在给米奈的信中写下这段话:“一位天才今天年满17周岁,他将用政治演说而不是哲学论著的形式来为我们呈现天才的必备条件,即崇高思想与深刻情感的糅合,我甚至认为如果莫里哀生在今日,他宁愿做议员而不愿做喜剧诗人。
这个厌恶雨果、拉马丁、维尼的人,曾被误认为是浪漫主义的传令官,这个误会显示了司汤达的政治、美学和道德观融合程度之深,以及他的“观点”转变成“价值观”的力度之大。司汤达从意大利回国,旨在发表第一篇浪漫主义宣言《拉辛与莎士比亚》,以此来引人注目。很快,他发觉自己错了,为莎士比亚而战,却没有为《欧娜尼》而战,他捍卫的是一种现时的、现代的文学,一个“美好的理想”,“一种共和的精神”,这是因为他所宣扬的是“共和国所崇尚”的美德,一门与心灵对话、教育当代人、满足特定社会需求、与时代同步的艺术。他觉察到自己所推崇的浪漫主义,开始在古董奸商们的眼中成了中世纪天主教会的象征,并开始成了年轻的雨果这位懒洋洋的正统派代表,在1830年的法国以浪漫主义者的身份出现,并不意味着“与时俱进”。
实际上,司汤达从来都不是一位真正的浪漫派作家,而是一名“浪漫主义者”。他在意大利举起“浪漫主义”的大旗,在当时当地,这场运动不仅仅具有文学意味,而且形式与本质相交融,风格与政治内涵相交错。
法国当时的形势略有不同,浪漫主义最初代表的是陈旧的文学、历史的劣等品和蹩脚的顺应时代要求的诗歌的胜利。司汤达毫不留情地批判了年轻的雨果,而那些将政治与文学比作火与水的人被他无情地冠以“倾向性”批判的大帽子。司汤达宣称:浪漫主义者是“世界上最生硬、最无趣、在文学上又妄自尊大的一群人。他们中间的一员雨果先生,著有小说《冰岛凶汉》,所作的颂歌只是对卢梭的模仿罢了。他的诗句听起来不错,起承转合也十分灵活,但毫无意义可言。
其实,司汤达最初批判雨果诗歌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后者从属于“极端依附派”,而是因为他认为雨果的思想只能创作出一种“干瘪又平庸”的诗歌。事实上,雨果当时的诗作也的确印证了上述评价。然而,司汤达并不会沦为那些派性批评家之流,不会像他们那样因某些作品的作家隶属于其他派别而轻易地将其批判或封杀。
司汤达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美学思想及道德思想共同组成了一棵分枝众多的大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论他自己如何桀骜不驯地自称“宗派信徒”,他其实并非如此。     
(选自《司汤达传》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司汤达把文学作品中的政治观点形象地比喻成音乐会上的枪响,阐明了自己的文学创作观点。
B.在创作实践中,司汤达的作品有机地融合了政治因素,并鲜明展现了政治因素在文学作品中的价值。
C.作者认为司汤达不是一位真正的浪漫派作家,是因为浪漫主义最初代表的是陈旧的文学,而司汤达的作品却与此不同。
D.司汤达批评雨果的诗句“毫无意义可言”,是因为他认为雨果的诗歌创作没有思想而显得“干瘪又平庸”。
E.这是一篇评述式的人物传记,虽然缺少生动的叙事性,但作者将司汤达置于特定的历史大环境以揭示其独特性则显示了鲜明的深刻性。
【小题2】选文第二段画线语句“自由的轻骑兵,它们永远像火一样燃烧”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
【小题3】文章说“司汤达是个最顽固坚持作家主张的作家”,结合文章,概括句子所说的“作家主张”指的是哪些内容。(6分)
答:
【小题4】选文结尾说,“不论他自己如何桀骜不驯地自称‘宗派信徒’,他其实并非如此”,你如何理解这句话?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

同类题5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快七十岁了;人老,心可不老实。年轻的时候他当过库兵,设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账。干这些营生所应有的资格与本领——力气,心路,手段,交际,字号等等——刘四爷都有。在前清的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跪上铁索,刘四并没皱一皱眉,没说一个饶命。官司教他硬挺了过来,这叫作“字号”。出了狱,他开了个洋车厂子。土混混出身,他晓得怎么对付穷人,什么时候该紧一把儿,哪里该松一步儿,他有善于调动的天才。车夫们没有敢跟他耍骨头(注:调皮捣乱)的。他一瞪眼,和他哈哈一笑,能把人弄得迷迷糊糊的,仿佛一脚登在天堂,一脚登在地狱,只好听他摆弄。到现在,他有六十多辆车,至坏的也是七八成新的,他不存破车。车租,他的比别家的大,可是到三节他比别家多放着两天的份儿。人和厂有地方住,拉他的车的光棍儿,都可以白住──可是得交上车份儿,交不上账而和他苦腻(注:软磨硬缠)的,他扣下铺盖,把人当个破水壶似的扔出门外。大家若是有个急事急病,只须告诉他一声,他不含糊,水里火里他都热心地帮忙,这叫作“字号”。
刘四爷是虎相。快七十了,腰板不弯,拿起腿还走个十里二十里的。两只大圆眼,大鼻头,方嘴,一对大虎牙,一张口就像个老虎。个子几乎与祥子一边儿高,头剃得很亮,没留胡子。他自居老虎,可惜没有儿子,只有个三十七八岁的虎女──知道刘四爷的就必也知道虎妞。她也长得虎头虎脑,因此吓住了男人,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她什么都和男人一样,连骂人也有男人的爽快,有时候更多一些花样。刘四爷打外,虎妞打内,父女把人和车厂治理得铁筒一般。人和厂成了洋车界的权威,刘家父女的办法常常在车夫与车主的口上,如读书人的引经据典。
在买上自己的车以前,祥子拉过人和厂的车。他的积蓄就交给刘四爷给存着。把钱凑够了数,他要过来,买上了那辆新车。
“刘四爷,看看我的车!”祥子把新车拉到人和厂去。
老头子看了车一眼,点了点头:“不离!”
“我可还得在这儿住,多北方口语,什么时候。我拉上包月,才去住宅门!”祥子颇自傲地说。
“行!”刘四爷又点了点头。
于是,祥子找到了包月,就去住宅门;掉了事而又去拉散座,便住在人和厂。
不拉刘四爷的车,而能住在人和厂,据别的车夫看,是件少有的事。因此,甚至有人猜测,祥子必和刘老头子是亲戚;更有人说,刘老头子大概是看上了祥子,而想给虎妞弄个招门纳婿的“小人”。这种猜想里虽然怀着点妒羡,可是万一要真是这么回事呢,将来刘四爷一死,人和厂就一定归了祥子。
这个,教他们只敢胡猜,而不敢在祥子面前说什么不受听的。其实呢,刘老头子的优待祥子是另有笔帐儿。祥子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新的环境里还能保持着旧的习惯。假若他去当了兵,他决不会一穿上那套虎皮,马上就不傻装傻地去欺辱人。在车厂子里,他不闲着,把汗一落下去,他就找点事儿做。他去擦车,打气,晒雨布,抹油……用不着谁支使,他自己愿意干,干得高高兴兴,仿佛是一中极好的娱乐。厂子里平常总住着二十来个车夫;收了车,大家不是坐着闲谈,便是蒙头大睡;祥子,只有祥子的手不闲着。初上来,大家以为他是向刘四爷献殷勤,狗事巴结人;过了几天,他们看出来他一点没有卖好讨俏的意思,他是那么真诚自然,特就无话可说了。刘老头子没有夸奖他一句,没有格外多看他一眼;老头子心里有数儿。他晓得祥子是把好手,即使不拉他的车,他也还愿意祥子在厂子里。有祥子在这儿,先不提别的,院子与门口永远扫得干干静静。虎妞更喜欢这个傻大个儿,她说什么,祥子老是用心听着,不和她争辩;别的车夫,因为受尽苦楚,说话总是横着来;她一点也不怕他们,可是也不愿多搭理他们;她的话,所以,都留给祥子听。当祥子去拉包月的时候,刘家妇女都仿佛失去一个朋友。赶到他一回来,连老头子骂人也似乎更痛快儿慈善一些。
(节选自老舍《骆驼祥子》第四章,有删改)
【小题1】文中对刘四爷的肖像描写,在本文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简要概括祥子这一人物形象的性格特征。(6分)
【小题3】你认为本人的主要人物是哪一个?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