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谈凡·高
吴冠中
①每当我向不知凡·高其人其画的人们介绍凡·高时,往往自己就先激动,却找不到确切的语言来表达我的感受。以李白比其狂放不适合,以玄奘比其信念不恰当,以李贺或王勃比其短命才华不一样。我童年看到飞蛾扑火被焚时,留下了深刻的难以磨灭的印象,凡·高,他扑向太阳,被太阳熔化了!
②凡·高是以绚烂的色彩、奔放的笔触表达狂热的感情而为人们熟知的。但他不同于印象派。印象派捕捉对象外表的美,凡·高爱的是对象的本质,犹如对象的情人,他力图渗入对象的内部而占有其全部。印象派爱光,凡·高爱的不是光,而是发光的太阳。他热爱色彩,分析色彩,他曾跟从一位老乐师学钢琴,想找出属于色彩的音乐,他追求用色彩的独特效果表现狂热的内心感情,用白热化的明亮色彩表现引人堕落的夜咖啡店的黑暗景象。
③我从青少年学画时起,一见凡·高的作品便倾心,此后一直热爱他,到今天这种热爱感情无丝毫衰退。我想这吸引力除了来自其绘画本身的美以外,更多的是由于他火热的心与对象结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他的作品能打动人的心灵。古今中外有千千万万画家,当他们的心灵已枯竭时,他们的手仍在继续作画。言之无情的乏味的图画汗牛充栋,但凡·高的作品几乎每一幅都显露出作者的心脏在跳动。
④凡·高不倦地画向日葵。他说:“黄色何其美!”这不仅仅是画家对感觉的反应,其间还包含着对宗教信仰的感情。对于他,黄色是太阳之光,光和热的象征,他眼里的向日葵不是寻常的花朵。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向日葵时,我立即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我在瞻仰一群精力充沛、品格高尚、不修边幅、胸中有郁勃之气的劳苦人民肖像!看过凡·高的《向日葵》的人们,他们的深刻感觉永远不会被世间无数的向日葵所混淆、冲淡!凡是体验过、留意过苦难生活、纯朴生活的人们,看到这画当会感到分外亲切。它令人恋念,落泪!
⑤凡·高热爱土地,他的大师风景画不是景致,不是旅行游记,是人们生活在其间的大地,是孕育生命的空间,是母亲!他给弟弟提奥的信写道:“如果要生长,必须埋到土地里去。我告诉你,将你种到德朗特的土地里去,你将于此发芽,别在人行道上枯萎了。你将会对我说,有在城市中生长的草木,但你是麦子,你的位置是在麦田里……”
⑥他画铺满庄稼的田野、枝叶繁茂的果园、赤日当空下大地的热浪、风中的飞鸟……他的画面所有的用笔都有运动倾向,表示一切生命都在滚动。从天际的云到田垄的沟,从人家到篱笆,从麦穗到野花,都互相在呼唤,在招手,甚至天在转,地在摇,都因画家的心在燃烧。
⑦凡·高所画人像的背景即使是一片单纯的色调,也凭其带有强烈韵律感的笔触推进极微妙的色彩变化,就像是流水的河面,其间还有暗流和旋涡。人们经常被他的画意带进繁星闪烁的天空、瀑布奔腾的山谷……他善于在极复杂极丰富的色块、色线和色点的交响乐中托出对象单纯的本质神貌。
⑧无数杰出的画家令我敬佩,如周昉、郭熙、吴镇、仇英、提香、柯罗、马奈、塞尚……我爱他们的作品,但并无太多要求去调查他们绘画以外的事。可是对另外一批画家,如老莲、石涛、八大山人、波提切利、德拉克罗瓦、凡·高……我总怀着强烈的欲望想了解他们的血肉生活,钻入他们的内心去,特别是对凡·高,我愿听到他每天的呼吸!
(选自《吴冠中谈凡·高》)
【小题1】简要分析文章第①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凡·高的绘画主要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从表达技巧和内涵的角度赏析文中第④段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凡·高作为伟大的画家,他的创作有着超越技巧的内在精神。请结合原文,联系现实,思考其价值。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5:36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题。
想起了方孝孺
宋志坚
读过两篇关于 “读书种子”的文章,一篇是马斗全的《何为“读书种子”》。此文提出:“读书种子,应指极爱读书精神之承接、加深,并可影响、传递于后人。”另一篇是虞云国的《也说“读书种子”》。此文认为:“所谓‘读书种子’,就是传统文化强调的‘诗书传家’。这种读书,不以功利为第一念想,只是一种对人格的不断完善,对素质的自我提升,对文化的内在渴求。”
读着这两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出现的是方孝孺。
《纲鉴易知录》载:“上(朱棣)之发北平也,僧道衍送之郊,跪而密启曰:‘南方有方孝孺者,素有学行,武成之日,必不降附,请勿杀,杀之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道衍和尚称方孝孺“素有学行”,我以为此“学”乃是学问,此“行”当指操行。从这番话看,“读书种子”不仅有包括“经、史、子、集”在内的读书人的学问,更有内涵了气节与操守的读书人之操行。   
那么,方孝孺就是“读书种子”么?倘若果真如此,岂不又与“读书种子”是一种代代相传的精神而不是某一个人的观点相悖?这些纠缠不清的疑问,因为此后的奥运火炬的传递而受到启迪得到答案。
火炬的传递是“奥林匹克精神”的传递。“奥林匹克精神”可分为两个层次,显而易见的层次,是包括顽强拼搏公平竞争在内的体育运动的精神;超越体育运动的更高层次,即为它所象征的“世界和平、和谐、合作、友谊和团结”。于是忽然想到,“读书种子”也有两个层次,显而易见的层次是“极爱读书”的精神;超越读书本身的更高层次,即为包括“对人格的不断完善,对素质的自我提升,对文化的内在渴求”在内的读书人在“学行”上不断追求的精神。“读书种子”的传承,也需要有一棒又一棒、一代又一代的火炬手。
这样一来,我倒是弄明白了,道衍和尚如是说,并非意味着方孝孺就是“读书种子”,他是传承“读书种子”的一代读书人的典范,恰如传递奥运火炬的一棒火炬手。只是道衍和尚没有弄懂,因为上述两个层次的结构,使“读书种子”具有坚实的基础。“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
【小题1】下列对方孝孺的相关说法,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正因为方孝孺“素有学行”,道衍才断言朱棣“武成之日”,他“必不降附”。
B.方孝孺身上的“学”“行”与虞文对“读书种子”的解读有一定的契合之处。
C.方孝孺不仅有读书人应有的学问,而且有内涵了气节与操守的读书人的操行。
D.方孝孺有“极爱读书”和在“学行”上不断追求的精神,堪称“读书种子”。
【小题2】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不仅吸收了马文和虞文的可取之处,而且明确指出了“读书种子”应该是一种代代相传的精神。
B.作者对道衍的说法认识在逐步深化,从最初的悉心领会,到后来的完全明白,再到最后的尖锐批评。
C.“读书种子”的传承与奥运火炬的传递,既有内涵层次划分上的相似点,也有传递方式上的相似点。
D.在“学行”上不断追求的精神比“极爱读书”的精神不仅层次更高,而且濡养更难,所以至者稀少。
【小题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马文强调了“读书种子”是一种代代相传的精神,但是他将这种精神局限于“极爱读书”,显得过于狭隘。
B.虞文将读书精神延伸到了人格、素质、文化层面,但是他没有注意到这种精神的传递性,缺少发展的眼光。
C.方孝孺的“学行”体现了“读书种子”的两个层面,若他有“学”无“行”,道衍决不会为他“跪而密启”。
D.方孝孺作为传承“读书种子”的一代读书人的典范,他被灭族使明代出现了一个“读书种子”的空白时代。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白桦林的另一种美丽
唐向东
(1)那是2006年冬天,列车由哈尔滨北上,经过21个小时的漫长跋涉后,终于将我送到了中国铁路线最北的终点——漠河县站。
(2)漠河的冬季是漫长的,并且充满一种神奇意味和荒蛮景象。当北京的秋阳尚未落幕,这里已是朔风卷地,草木枯黄。一旦飞雪初降,周天寒彻,大河冰封,这片莽莽大野便呈现出一派亘古自然的苍茫白色。
(3)临行前,有朋友说我选择冬季去漠河是最不明智的选择。我当然理解朋友的好意,可我仍然坚定地选择冬季去漠河,不仅仅是想领略冬季漠河那真正原始意味的北国风光,体察北极冬天的大寒大冻大风大雪,更想从那满山白桦林中去找寻一种冬天的魂魄,体验神往已久的一种淳朴自然的本源和原始生命的律动。理由是位于北纬53度线上的漠河,素有“中国北极”之称,是中国最北端最寒冷的地方,冬季最低气温可达-57℃。
(4)北国的白桦林,是我儿时便早已心之神往的一种美丽。漠河县,正是出产这种美丽的地方,到处是白色的树干衬着黄叶,到处是一双双穿越时空记忆的眼睛,到处飘然着一种冷寂的美感!朋友在担心我能否经受严寒之苦的同时,其实也有着另一种惋惜:漠河的夏天其实更美,不但山花烂漫,桦叶婆娑,松林葱郁,而且白昼时间也长,甚至会出现被称作白夜的极昼。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极可能看到一种奇异的天象景观——北极光。c o*m
(5)第二天一早,我在漠河某边防团领导的陪同下,向漠河县的更北端——漠河村出发,去寻访驻守在祖国最北端的边防军人。
(6)坐在疾驰的越野车里,前方的公路默默向林区的深处延伸。一片又一片的白桦林,在公路的两旁齐刷刷地踮起了脚尖,像是舞蹈的肇始,也像是迎检的士兵,让我有了某种向往已久的沉醉!  
 
(7)白桦林的浪漫,也许是要在冬天的季节里,才显得更加独特与充满诱惑。此时,远处大兴安岭的森林就像一位刚刚睡醒的白衣少女,睁开惺忪的眼睛,只是静静地慵懒地躺卧着,迟迟不想起来,也懒得与人说话。我想,这梦后的困倦,一定要比激情的舞蹈更疲乏吧,况且这梦太长、太长,而且还是皓皓冰雪锁住的一个无比香甜的梦!
(8)大概在这场白色的梦里,唯一醒着的就是这些白桦了吧!因为,我清晰地看见了它们睁大的眼睛,还有在风中的舞姿……此时,我突然想起昨晚饭后,与同伴在散步时聊到的一个话题,一个关于漠河的寒冷,以及边防战士是如何在这种寒冷中挺立的话题。
(9)我无法肯定,白桦林的站立与战士的挺立是否存在某种关联;但我知道,在这冰雪世界中,白桦林与战士一定都有一种特殊的风骨,否则他们怎能在这极寒中如此傲然挺立?
(10)漠河边防三连的营地,就驻扎在漠河村的林场里。远远看去,整洁的营房像是在白雪映衬下的一幅风景建筑。几排整齐划一的冰雪花坛里,竟然开满了鲜艳的花朵。这足足让我们大吃了一惊:在这样的极寒世界,还有如此艳丽的鲜花开放?
(11)走近了一看,才发现这是战士们用彩纸剪扎成的纸花,用一根树枝插在白色的花坛里。而这白色的花坛,还有营区边上的白色长城,都是战士们用厚厚的积雪堆砌起来,然后一刀一刀地雕刻而成的。  
(12)更让我们吃惊的是,一走进连队宿舍楼,竟宛若进入一个艺术博览馆:墙上挂满了一件件桦树皮制作的精美工艺品图画,每一件都是构思新颖,美不胜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幅由绿豆、红豆、黄豆、大米等粮食制作而成的奥运图。而我们谁也不曾想到,这些精美无比的工艺品图画,竟全部出自成天摸爬滚打的连队战士之手。
(13)连长韩晓冬向我们介绍,这个连队因为位于大兴安岭深处的漠河边境,每年冬季漫长,人烟稀少,每年冬季漫长,所以生活十分单调。为了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官兵们找到附近的鄂伦春族老乡拜师,学会了用桦树皮制作各种工艺品的手艺。后来,连队官兵还学会了用粮食作物、旧铁丝等各种材料,制作出惟妙惟肖的各种工艺品。如今,官兵们不但相继集体创作了“雷锋”、“家园”、“天真烂漫”、“训练场上”、“北极官兵迎奥运”等许多经典作品,而且作品多次被选送到军分区进行展览,有的还在各种艺术比赛中获了奖!
(14)看着一幅幅精美的作品,我全然忘记了自己正置身于一个极寒的地方!我用眼睛贪婪地记录着我所见到的每一个奇迹,用心灵尽情地品味着内心深处的每一份感动……在这个冷僻的边关连队,我看到了白桦林的另一片风景,另一种美丽。
【小题1】本文为什么第③段要写朋友对“我”的劝说?(5分) 
答: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两句话。(6分)
(1)一片又一片的白桦林,在公路的两旁齐刷刷地踮起了脚尖,像是舞蹈的肇始,也像是迎检的士兵,让我有了某种向往已久的沉醉!  
答:
  
(2)我无法肯定,白桦林的站立与战士的挺立是否存在某种关联;但我知道,在这冰雪世界中,白桦林与战士一定都有一种特殊的风骨,否则他们怎能在这极寒中如此傲然挺立?
答:  
  
【小题3】文章题目为“白桦林的另一种美丽”,其中的“另一种美丽”指什么?(5分)
答:

【小题4】这篇文章的结构有什么特点?试作简要分析。(6分) 
答: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角儿
黄建东
庆和班班主蔡魁,在小城绝对称得上是个角儿。
蔡魁很小的时候就随着庆和班走南闯北,因其唱、念、做、打,功夫俱佳,且扮相极好,唇红齿白,活脱脱一个赵云传世,让台下一帮懂戏的票友如醉如痴。出道不久,便有“活赵云”之美誉,故而老班主病逝后,年不过三十的蔡魁便挑起了重担。也是机缘巧合,那年,庆和班辗转来到小城,恰逢小城首富浩然茶庄的老板周复古为其父亲举办六十寿诞,由蔡魁领衔唱了一出《长坂坡》,他那么一亮相,真是技惊四座,演出当然相当完美,一夜之间,庆和班红遍小城。之后由周复古出面延请庆和班在小城多逗留些日子,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一留,庆和班就在小城扎下了根。
在蔡魁的眼里,周复古不仅爱戏,更懂戏,两人经常在一块儿聊戏、品茗,高兴了还会对上几句,让蔡魁颇感惊讶的是,周复古的“老生”角色表演得竟也字正腔圆,很见功夫。那一年元宵节,原定在祥和戏院公演全本折子戏《将相和》,可就在两天前,饰演蔺相如的老生在出城办事的途中,被一伙悍匪误杀,而演出广告早已张贴出去,所谓救场如救火,周复古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他和蔡魁的配合可谓天衣无缝,小城再次沸腾,这下算是挽救了庆和班。自此之后,蔡魁视周复古为恩人,两人遂成生死之交,后来周复古还把自己的一个远房表妹介绍给蔡魁,两人算是又搭上了一层亲戚关系。
转眼已至民国二十六年的年底,这一年日本人占领了小城,平静的生活被战争打破,许多人没有了听书看戏的雅致,庆和班的日子也就举步维艰,蔡魁眼瞅着都快支撑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周复古再次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兄弟,听我的,咱哥俩就照着小林太君的意思,再合唱一出《将相和》,你的庆和班也就起死回生了。”
小林纯一郎,小城驻军中佐,是名中国通,一心想把小城打造成“大东亚共荣”的一个典范。《将相和》这出戏突出一个“和”字,只有“和”了,一切才都顺了,小林纯一郎早已被此起彼伏的地下组织搞得焦头烂额了,还是维持会会长周复古为他出了这个主意,到时候再请上一些报社记者大肆宣扬一番,表面上看绝对是一个太平世界。可是却遭到了蔡魁的抵制。小林纯一郎恼怒异常,却又冲动不得,小林纯一郎知道,蔡魁毕竟是个角儿,在小城影响很大,只有蔡魁出场,那演出的效果才会达到,否则……于是周复古主动请缨,前来说服蔡魁。
“兄弟,我知道你不愿意,可如今这世道,生存才是最主要的,一旦惹怒了皇军……”周复古发现蔡魁依旧不为所动,遂换了一种口气,“兄弟,你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雪儿和壮儿着想吧,万一他们……”欧阳雪、蔡壮都是他的亲人,周复古的话触到了蔡魁心里最柔软的部分,他不能不低头。
“你别说了,我同意唱。”
“哎,这就对了嘛。”周复古如释重负,他虽然看到了蔡魁眼中闪亮的东西,却佯装不知,他上前想要握住蔡魁的双手,以示亲热,却被蔡魁闪开了,不禁有点尴尬。自从周复古投靠了日本人,蔡魁便不愿再与其为伍,所以两人关系日渐疏远。此时周复古笑了笑也毫不在意。
当晚,蔡魁就将此次演出告知了庆和班的全体成员,据说那一晚,班子里的灯一直亮着……
毕竟是角儿,蔡魁有自己的准则,那就是要对得起每一位观众,哪怕这样的演出,心里是万分抵触的。当天的演出,蔡魁简直将廉颇演活了。
“廉颇闻言暗思忖,良言打动懵懂人,我赵邦列国称千乘,将相不和难挡强秦,我好比井底之蛙多愚蠢,不识大体狭隘胸襟,老夫若不将错认,怎见满朝文武臣!”
这是高潮处,廉颇负荆请罪,蔺相如伸手相扶,正所谓将相和,然而就在“蔺相如”伸手的时候,“廉颇”却一跃而起,将手中的一把匕首刺进了“蔺相如”的前胸。
“啊!”周复古大叫一声。“你……”
“对不起,你对我的恩情是私义,而我杀你,却……”这个时候,枪响了,蔡魁身中数枪,“却是公义。”蔡魁的身子重重地压在了周复古的身上。
气疯了的小林纯一郎血洗了庆和班,然而找遍全城,却不见雪儿和壮儿的身影,甚至连庆和班上所有演员的子女都找不到了。有人说蔡魁事先做了安排,也有人说是地下抗日组织将他们秘密转移了,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数年后,庆和班真的复生了,班主虽说岁数不大,但身板做派颇有老班主蔡魁的神韵,分明又是一个角儿……
(《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8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两段,对主人公庆和班班主蔡魁的身份、演技和他与周复古的关系作了简要介绍,为小说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B.小城民风淳朴,居民待人诚恳,让蔡魁的庆和班在小城扎根,而蔡魁与周复古的角色身份和关系的变化,是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重要因素。
C.小说中写周复古为庆和班“救场”,使得庆和班绝处逢生,可见周复古是一个急人所困、侠肝义胆的义士,后来周复古给日本人当走狗,完全是日本人逼迫所致。
D.小说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手法,主要人物蔡魁的刻画综合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描写等方法,尤其是细节刻画更是逼真出色。
E.从小说全文看,蔡魁与周复古的命运变迁与时代密切相关,小说中蔡魁于舞台之上刺杀周复古,也是人物性格的合理发展。
【小题2】小说中的蔡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蔡魁刺杀周复古完全可以在平时甚至暗中,但作者偏偏把这个情节安排在舞台上。这样设计情节有什么好处?试谈谈自己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奔跑在死亡边缘
①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历来被人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2004年,一场7天6夜、全程27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赛正在进行。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此刻,林义杰和同伴坐在一块黝黑的大岩石下喘着气,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但他最终逃过了这一劫。凭借之前穿越中国戈壁的经验,3个小时之后,林义杰找到了正路,一举拿下了智利阿他加马寒漠超级马拉松的冠军。那年,他28岁。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几年来,这位台湾小伙子,一直奔跑在超级马拉松的赛道上。他的赛场,始终是地球上最为危险的地区。
②想起那次死亡经历,林义杰至今“腿还会发抖”。可那场经历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签下死亡协议书。在神秘的亚马逊雨林,他又捧回了亚军奖杯。
③如果不是个性执着,原本成绩优秀的他,或许不会走上这条看不到终点的旅途。父亲曾含泪劝他:“阿杰,学体育没出息的!你好好听我劝。”在这个没上过大学的老维修工心里,好好读书,上大学,做个拿笔杆子的文化人,才是正途。实际上,是高中的一次比赛让林义杰确信,奔跑就是自己的“正途”。那次比赛前,教练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说:“我尽力。”教练却狠狠打他的头,叫着:“要拼命!”林义杰回忆说:“尽力,就是你跑到终点后,还有力气坐下来喝茶聊天;拼命,就是跑到终点后直接送医院。”凭着这股狠劲儿,这个台湾小伙子终于跑出了一片天,接连在世界上几个大型马拉松赛事中夺冠。
④渐渐地,他发现,单纯的比赛已经不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他的目光开始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而从那一刻起,死亡也始终与他如影随形。
⑤2006年11月,林义杰和美国人查理、加拿大人雷伊,组成三人团队横越撒哈拉。队伍后面,跟着联合国的官员、好莱坞的大牌导演。通过记录这场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埃及,全程5900公里的撒哈拉穿越之旅,引起人们对非洲水资源危机的关注。沙漠的太阳分外毒辣,昼夜温差高达50摄氏度。途经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遗留地雷区。虽然一行人可以绕开雷区,可流沙会裹挟着地雷四处流淌,随时都有触雷的危险。穿破了11双鞋子,遭到一次劫匪的攻击,111天后,林义杰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⑥他曾在中国西部的大戈壁迷路,并出现了脱水的状况,最终靠咬破嘴唇舔舔血,润润舌头越过难关;在穿越亚马逊河时,他拿着瑞士军刀刮下小腿肚上的腐肉,再把药敷上,不然整个小腿可能就废了;而最难挨的是那些孤立无援的时刻,其他人多是三五人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只有他,一个亚洲小个子,什么都得自己死扛。
⑦这些生死边缘的瞬间经常提醒他,死亡离他有多近,但奔跑的意义,也因此而开始改变。小时候,他拼命跑,只是为了跟父亲争口气;功成名就后接着跑,是因为他在享受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而再接下来,又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对他哭着说谢谢。这个女生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大火中,她几乎要自杀了。听了林义杰的演讲,她看到生命的另一种状态。
⑧“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0年09月01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林义杰说“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体现了他一直以来奔跑的目的。
A.文中的环境描写,如“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是为了突出比赛环境的恶劣,并以此来直接表现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
B.林义杰和同伴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这体现出他和伙伴的乐观和大无畏精神。
C.全文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来塑造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的林义杰。
D.死亡始终与林义杰如影随形,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让他的目光从始至终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
【小题2】林义杰“个性执着”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第①段和第⑤段中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分别作简要分析。(6分)
①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
   
②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小题4】第⑦段写道“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林义杰“对待生命
的态度”有什么内涵?你如何看待他的态度?请结合原文,联系实际作简要说明。(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火烧云
粱爽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
她名字叫夏梦,读中学时在我隔壁班级。
如果我说我喜欢夏梦,于小毛一定会把牙笑掉。因为我和她完全就是两类人。整个中学时代,她一直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而我一直是我们年级的倒数第一名。
第一次看到夏梦,我便喜欢上了她。那天,我正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被罚站,她进来送作业,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梳着蓬松的短发,英气逼人。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连忙低下头,直到用余光看不到她了,才敢再抬起头。人生第一次,我感觉自己的样子很糗。
从此,我便像间谍一样挖空心思打探她的一切。他们说,她很高傲,是班长,还是语文课代表。他们还说,她父母都是教师,对她管教很严,她每天放学就回家,从来不在外面玩儿。知道这一切,我有点儿同情她,总想有一天能带着她到处逛逛。一想到这儿,我就豪情万丈。可想归想,我知道这个心愿很难实现。
自从喜欢上了夏梦,不管于小毛怎么挪揄,我都不愿意再逃学。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等夏梦的出现。如果我看到了她,我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如果她恰好也看到了我,我就比过年还快乐:特别是窗外有丁香花开的时候,晚上的梦里都是丁香花醉人的香味儿。
上课的时候,无论是哪个老师讲课,于我来说都是在听“天书”。我只干一件事一一练字。“字帖是夏梦的作文,是学校举行作文展览的时候,我在操场后面的橱窗里偷偷撕下来的。有一天,我得自己的字简直跟夏梦的字没什么区别,就用彩色的信纸抄了一首汪国真的诗,通过邮局寄给了她。
后来,我又听说她喜欢歌手郑智化。只要遇到她,我就用口哨吹一句郑智化的歌。我注意到,每次她的嘴角都会微微上扬。可始终,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美好的中学时代很快就结束了。她考入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而我去了一家技校学电器修理。重点高中在小城的最东边,技校在小城的最西边。每天晚上,我会沿着201国道,先是骑上一段长长的上坡再是一段长长的下坡,准时到达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待夏梦下晚自习,然后骑着车子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大概20 米的距离。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三年。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更希望她永远都是平安的、宁静的、快乐的。
高考前的一个晚上,不知为什么,每天跟夏梦一路回家的女孩儿没有出现。我明显感觉到,有几次她放慢了速度。她只要放慢速度,我便放慢速度。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我在她身后,否则她不会有那么多夸张的笑声。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可是我的理智提醒我不能,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不允许自己打扰她。
终于等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我在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到了夏梦。她穿着一件碎花蓝连衣裙,蓬松的短发已变成高高的马尾,如同清水芙蓉一般清纯美丽。
“你喜欢我?”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愣,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没等我回答,她便挽起我的手。我们手牵着手走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马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后来,送夏梦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铁路桥,我们坐在桥旁边的水泥台阶上,看天边的火烧云,又红又美。
“我知道那首诗是你寄给我的,没想到你的字和我的那么像。”我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火烧云。
“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我们两个是不会有未来的,我父母一定不会接受你。”我想说点安慰她的话,喉咙里却像哽住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握了握她的手。她一下子趴在我的肩头嘤嘤地哭了起来,但哭声很快就被火车的汽笛声给淹没了。
夏梦考上了南方一所很有名的大学,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铁路桥旁边的水泥台上发呆,听着火车的汽笛声,想着夏梦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多年以后,我意外地收到一本不知从哪儿寄来的诗刊,里面有一首署名夏梦的诗。那首诗,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还抄下来想读给于小毛听。于小毛被我吓跑了,其实我也不懂诗。只记得她在诗里说,她喜欢火烧云……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作者的情感历程,真实细腻,可亲可感。说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感动。
B.本文没有尖锐的对立冲突,只是和风细雨,慢慢叙述一件生活中很平常的的事件,于琐碎中窥视人生。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我与夏梦的相会相爱相别,这一切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D.小说极富现实主义特色,真实地反映了青年人的理想追求,否定了他们的不成熟的感情
 
E.小说善于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说明我的纯真善良。
(2)小说为什么以《火烧云》为题目,请说说这个题目的含义和好处。
(3)小说中的夏梦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我和夏梦的感情是悲剧还是喜剧,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