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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16分)
促织,促织!
宗璞
秋来了。
不知不觉间,秋天全面地到来了
最初的信息还在玉簪花。那一点洁白的颜色仿佛把厚重的暑热戳了一个洞,凉意透了过来。渐渐地,鼓鼓的小棒槌花苞绽开了,愈开愈多,满院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人走进屋内有时会问一句,怎么会这么香,是熏香还是什么?我们也答说,熏香哪有这样的气味,只是花香侵进来罢了。花香晚间更觉分明,带着凉意。
一个夏天由着知了聒噪,吵得人恨不得大喝一声“别吵了!”也只能想想而已,谁和知了一般见识?随着玉簪花的色与香,夜间忽然有了清亮无比的鸣声,那是蟋蟀!叫叫停停,显得夜愈发的静,又是一年一度虫鸣音乐会换演员的时候了。知了的呐喊渐渐衰微,终于沉默,蟋蟀叫声愈来愈多,愈来愈亮。清晨在松下小立,竹丛里、地锦间都有不止一支小乐队,后来中午也能听到了。最传神、最有秋之意韵的鸣声是在晚间,似比白天的鸣声高了八度,很是饱满。狄更斯在《炉边蟋蟀》这篇小说里形容蟋蟀的叫声,“像一颗颗星星在屋外的黑暗中闪烁。歌声到最高昂时,音调里便会出现微弱的,难以描述的震撼。”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喜欢这小东西,说炉边能有一只蟋蟀,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
我们的小歌者中最优秀的一位也是在厨房里。它在门外,炉边,碗柜边,水池边转着圈呜叫,像要叫醒黑沉沉的夜,叫得真欢!叫到最高昂处似乎星光也要颤一颤。我们怕它饿了,撕几片白菜叶子扔在地上,它总是不屑一顾。
养蟋蟀有许多讲究,可以写几本书。我可无意此道,几十年前亲戚送的古雅的蛐蛐罐,早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喜欢自然环境中蟋蟀的歌声,那是一种天籁,是秋的号角,充满了秋天收获的喜悦。
家人闲话时,常常说到家中的两个小淘气包——两只猫;说到一只小壁虎,它每天黄昏爬上窗捉蚊子,恪尽职守;说到正在杂物棚里呼呼大睡的小刺猬,肚皮有节奏地一凸一凹,煞是好看。也说到蟋蟀,这小家伙,为整个秋天振翅长鸣,不惜用尽丹田之气。它的歌声蛐,一名蛩,一名促织。
促织这两个字很美,据说是模仿虫鸣声,声音似不大像,却给人许多联想。促织,可以想到催促纺织,催促劳动,提醒人一年过去了一大半,劳动成果已在手边,还得再接再厉。   《聊斋志异》中有《促织》一篇,写官府逼人上交蟋蟀,九岁孩童为了父母身家性命,魂投蟋蟀之身。以人的智慧对付虫,当然所向披靡。这篇故事不止写出以皇帝为首的统治者的暴虐荒唐,更写出了人的精神力量,生不可为之事,死以魂魄为之!这是一种执着,奋斗,无畏无惧,山河为动,金石为开的力量。、
近来,我非常不合潮流地厌恶“潇洒”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已被用得极不潇洒了,几乎成了不负责任的代名词。潇洒得有坚实的根底,是有源有本,是自然而然的一种人格体现,不是凭空追求得到的,晋人风流的底是真情,晚明小品空灵闲适的底是妙赏。没有底,只是哼哼唧唧自哀自怜,或刻意作潇洒状,徒然令人生厌。
听得一位全国重点中学的教师说,她班上有一个学生既聪明,又勤奋,每天时间按半小时一单位排好,决不浪费时间。她向别的同学推广,有些人竞嗤之以鼻,说“太牲了!”经过解释,才知道牲者畜牲也,意思是太不像人了。
究竟怎样才算人,才是人?才能做与“天地参”的人?只是潇洒么?只是好玩么?
听听那小蟋蟀!它还在奋力认真地唱出自己的歌!
促织,促——织——。
【小题1】作者通过哪些描写来表现“秋天全面地到来了”?(20字内,不含标点)(4分)
【小题2】作者在第四自然段中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各有什么作用?(答三种即可)(9分)
【小题3】根据文章内容分析概括出促织精神的要点,不符合的一项是   (3分)
A.促织是黑暗中一颗闪烁的明星,给人带来幸运和希望,这本是狄更斯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对促织及其精神的评价和感受,本文作者也是认同的。
B.促织奋力认真地唱出自己的歌,如秋天的号角,催促劳动,再接再厉,它具有不断进取的精神。
C.促织精神是一种有责任心的人格体现。孩童魂化促织体现了一种执着、奋斗、无畏无惧的精神力量。
D.促织为了叫醒黑沉沉的夜,废寝忘食,对主人给的食物不屑一顾,具有无私奉献、不求索取的精神。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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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吴冠中与河北李村
周喜俊
上世纪70年代初,吴冠中所在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全体人员整体下放到驻扎在河北获鹿县的27军1594部队农场。200多名师生分为两个学生连,分别住在李村和小壁村的百姓家中,一住就是三年。
吴冠中出生在风景秀丽的江南,刚到李村时,看到地形比较单调平淡,以为不易找到引人入胜的风景画面。时间长了,尤其是与这里的乡亲们产生感情之后,蓦然发现,看似平淡的李村,原来有那么多美的东西可以入画。
吴冠中在李村的土地上找到了生活之趣,发现了自然之美,这种美给了他坚守的力量,也让他的心情豁然开朗。马上托人捎来颜料和画笔。他是画油画的,需要画布、画框,这些东西在村里买不到,也无法制作,他急得满村转。
他终于在李村的小卖店发现了一种小黑板,是用马粪纸压成的,很轻,价格也便宜,一块多钱一张,吴冠中一下买了几十张,在上面刷层胶就能替代画布了。
画布有了替代品,画架怎么办?他发现房东家用荆条编制的粪筐很有特色,名为粪筐,并不是背粪专用,老乡们下地干活,孩子们上学,总习惯挎着这种筐,拾柴、打草、捡麦穗、装菜都能用。
吴冠中背着粪筐到地里作画,高高的背把正好当画架,筐里边放颜料盒、画笔什么的,连画箱都用不着了。他画出了一幅幅精美的作品,同学们羡慕不已,戏称他为“粪筐画家”。好多师生觉得这办法不错,纷纷跟着学,星期天各自背着粪筐寻找庄稼地写生,这成了李村当时最具特色的景象。后来效仿的人越来越多,便形成了远近闻名的“粪筐画派”。
吴冠中到李村时,肝炎相当严重,加之失眠、脱肛等多种疾病缠绕,吃中药西药都不管用,精神已到了崩溃的边缘。房东家没啥好吃的,有时熬了小米粥,给他盛一碗,包顿野菜馅饺子,给他送几个。乡亲们的真诚朴素,唤起了他对生活的热爱。
房东陈吉堂告诉我,他亲眼见过吴冠中画高粱,中午地里闷热闷热的,吴冠中在地头上依着粪筐作画,汗水把背心湿透了,紧贴在身上,蚊子在他的胳膊腿上咬出好多疙瘩,他好像啥也感觉不到,只是不停地画。
梵·高是吴冠中崇拜的偶像,梵·高“把自己埋到土地里”的观点,对吴冠中影响很大。新中国成立之初,吴冠中义无反顾从法国回来,就是立志要做中国的梵·高。李村为吴冠中提供了实践梵·高精神的平台,在麦浪滚滚的金黄田野,在烈日炎炎的高粱地,在蒸笼一般湿漉漉的绿色瓜园,在无边无际的洁白棉田,吴冠中脚踩滚烫的大地,终于感受到了梵·高内心熊熊燃烧的烈焰。
河北李村的盛夏像火烤一样炙热,中午的气温高达40多摄氏度,生鸡蛋放在阳光下都能烤熟。吴冠中穿着背心、短裤,在田野里依着粪筐一画就是一整天,中间不吃不喝不休息。房东见吴冠中大中午还不回来,着急地对他的学生们说,老吴真是不要命了,他是个病人啊,这大热的天,不吃不喝在地里画画,哪能受得了啊?你们快去看看吧,别让他晕倒在地里还不知道。学生们理解房东的善意,可他们知道,吴先生画画时是不许打扰的。
姜玉军是和吴冠中一起住在陈吉堂家的学生,至今提起这事仍热泪盈眶。他说,我站在房东家的屋顶上,手搭凉棚四处寻找,看吴先生在哪块地里画画。夏日的中午田野里几乎没有人,只要看到那块地里有个人影,肯定是吴先生。我给他送壶白开水、拿个馒头,可他根本顾不上吃喝,说画画时胃是停止工作的,吃了东西不消化更难受。有时只是喝口水润润嗓子,就撵我赶紧走,怕干扰他作画。
吴冠中在沃野找到了创作的源泉,积蓄已久的情感得到了爆发。在李村的后期,他拼命地画,不让自己停下来:《高粱与棉花》《瓜藤》《胡萝卜花》《野菊》《南瓜》《岩下玉米》《冬瓜》《柴扉》《苇塘秋雁》《喜鹊》《麻雀》《池塘》《双燕》《井》《硕果》《山花烂漫》……
吴冠中在疯狂作画中,多年的肝炎竟然不治而愈,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各项指标正常。顽固的失眠症也逐渐减轻,白天在地里作一天画,晚上回来香甜地睡上一觉,第二天又精神饱满去作画。心情好了,食欲渐渐增强,蜡黄的脸上渐渐有了血色,腿上有了力气,走路腰板也挺了起来。
【相关链接】
①吴冠中,当代著名画家、油画家、美术教育家。长期以来,他不懈地探索东西方绘画两种艺术语言的不同美学观,坚忍不拔地实践着“油画民族化”的创作理念,形成了鲜明的艺术特色。(摘自“百度百科”)
②我珍视自己在粪筐里的画、在黑板上的作品,那种气质、气氛,是巴黎市中大师们所没有的,它只能诞生于中国人民的喜怒哀乐之中。朝朝暮暮,立足于自己的土地上,拥抱着母亲,时刻感受到她的体温与脉搏!(吴冠中《我负丹青》)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第一段用简洁的语言交代了时代背景,点明了题意,为下文描写吴冠中在李村的生活和创作作了必要的铺垫。
B.吴冠中在李村不仅找到了创作的源泉,创作出一大批充满乡土气息的画作,而且振作了精神,身体恢复了健康。
C.“熬了小米粥,给他盛一碗,包顿野菜馅饺子,给他送几个”,这几句语言朴实无华,用整句,表现了乡亲们表现了乡亲们对吴冠中的关心。
D.盛夏的中午,吴冠中还没回来,房东非常着急,要吴冠中的学生去田间找,但是学生却无动于衷,这是运用反衬手法。
【小题2】文本表现了吴冠中怎样的性格?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运用直接、间接描写方法写吴冠中中午在田间作画的情景,这样描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艺术固然离不开技巧,但并非一切技巧都是艺术。为把艺术技巧和其他技巧(例如武术或权术)、艺术创作和其他创作(例如工业设计或科学发明)区别开来,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美。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是客观地呈现出来的人的精神现象。它直接诉诸感性而不诉诸理性。所以那些认识到的、理解到的技巧,那些事后通过分析才呈现出来的技巧,例如军事技巧或政治技巧,就不属于美的范畴,从而也不属于艺术的范畴。
当然,从广义上说,美的领域涵盖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无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哲学,以及人的思想、感情、行为等等,都有一个美不美的问题。凡是正确的、有效的,都是美的。例如诉诸视觉的武术技巧也可以是美的,它的美是与自卫或攻击的有效性相关联的。武术活动是一种追求实效的活动。说这种活动是美的,是说这种活动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评价,这不等于说武术就是艺术。
艺术不追求直接的实效,它追求的是美——实效的象征。如果武术活动不是为了打击敌人而是为了表现人的情感——仇恨与意志力,那它就是在追求美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它就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舞蹈而进入艺术的领域,从而同其他艺术相通。例如同书法和绘画相通。公孙氏的剑器舞,“来如雷霆起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给了张旭以巨大的启发,使他的书法大有长进。剑舞和草书之间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呢?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抽象的运动形式,就是表现着人类情感的力的运动形式。
这个形式是人类的感性动力按照情感的逻辑创造出来用以探索前进道路的。所以它并不独立存在于我们的感觉之外。它是一种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能力,一种客观化了的人的主观体验。艺术所要表现的,就是这个东西。这个东西,我们称之为美。
艺术是人所创造的美。艺术是人类有意识地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存在物。任何事物,它必须首先能使人感到美才可能成为艺术。离开了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就很难理解艺术是什么。
艺术靠技巧来表现和创造美,但若没有美,技巧也就白费了。任何事物,它必须首先是美的,然后才有可能是艺术,这是艺术概念的第一个层次。但是,并非一切美都是艺术。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例如七月的云层、五月的花,广场上的群众、刑场上的英雄……都是美的,但这不是艺术。艺术作品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类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是人类通过一定有意识的劳动实践,对现实材料进行一定有意识的提炼和加工,使之成为自己情感和生命力表现的一种客观存在。所以,艺术是创造物,这是艺术概念的第二个层次。这个层次把没有经过人类物质手段加工的自然美(或原始美),排除出了艺术的畛域。百灵鸟的鸣声与《空山鸟语》同样好听,但它不是艺术;许多大理石的云纹活象米点山水,但它不是艺术;冬天窗玻璃上的冰花,堪称奇妙的图案画,但它不是艺术。与之相反,石器时代的绘画和非洲丛林中原始民族的舞蹈,虽然简单粗糙,却仍然是艺术。因为它们的美是人的创造物。
(摘编自社科网《艺术是人类的创造物》)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艺术离不开技巧,它靠技巧来表现和创造美;但若没有美,技巧也就白费了。
B.美涵盖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凡是正确的有效的,都是美的,但这不等于艺术。
C.艺术是一种美。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是人的精神现象。它不直接诉诸理性。
D.艺术可以表现人类情感,是人类有意识地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存在物。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艺术技巧有别于其他技巧,艺术创作有别于其他创作。其区别的前提在于美。巧妙的政治手腕体现出一种高超的艺术,所以它应属于美的范畴。
B.艺术追求实效的象征——美,例如书法、绘画都是一种追求美的艺术,它不追求直接的实效。而武术是追求实效的活动,它不属于艺术的范畴。
C.各类艺术之间都要表现一种共同的东西,这是一种抽象的运动形式。公孙舞剑与张旭狂草之间就体现了这一共同的东西。这一共同的东西就是美。
D.艺术是诉诸感性的一种美。而工业设计和科技发明,尽管也可以是美的,但这种美是与有效性相关联的。它们仍是一种追求实效性的活动,并非艺术。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艺术,但它首先应该是美的。生产中人们喊出的劳动号子是美的,若配以音乐供人奏唱,那它就可能成为艺术作品。
B.艺术即美,但美不一定是艺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其势雄放,宏阔壮美,这是大自然呈现给人们的视觉美感,但它不是艺术。
C.艺术是人类的创造物。自然界中的黄莺鸣声婉转,动听而已,而杜牧一句“千里莺啼绿映红”才使黄莺的鸣声表现出永恒的艺术魅力。
D.非经人类有意识创作的美,不属于艺术。九寨沟的叠瀑是自然美,故非艺术;断臂维纳斯雕像,其断臂非人有意为之,故也不是艺术。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被诗打败的人
(智利)巴勃罗·聂鲁达
在我的少年时代,我是那种身披黑斗篷的学生诗人,同当时所有的诗人一样消瘦和缺乏营养。我刚刚出版了诗集《晚霞》,体重比一根黑羽毛还轻。
我同我的朋友们一起走进一家简陋的下等酒馆。那是探戈舞风靡和流氓横行的时代。跳舞突然停止,探戈舞曲就像酒杯砸在墙上似的突然中断。两个臭名昭著的流氓在舞池当中龇牙咧嘴地互相辱骂。当一个上前打对方时,对方就退却,桌子后边的一群音乐迷也随着向后躲闪。那场面就像两个未开化的野人在原始森林的空地上跳舞。
我没有多加考虑就走上前去,不顾自己又瘦又弱,责骂他们:“不要脸的坏蛋,狼心狗肺的家伙,下贱的渣滓,别吵大家了!大家是来跳舞的,可不是来看你们演闹剧的!”他们吃惊地对看一眼,好像不能相信他们听到的话。身材较矮的那个曾是拳击手,他朝我走来,想揍死我。若不是极准的一拳猛地把这个猩猩般的汉子打倒在地,他准能达到目的。是他的对手终于决定给他一拳。
当这个战败的斗士被人像搬麻袋似的抬出去时,当坐在桌旁的人向我们递来酒瓶时,当舞女们向我们投来热情的笑声时,那个打出致命一拳的大汉理所当然地想分享这次胜利的欢乐。但是,我严词责骂道:
“滚出去!你跟他是一路货!”
我的得意不久就结束了。我们穿过狭窄的过道之后,看见一个虎背熊腰的家伙堵住出口——那个被我呵斥的胜利者,他堵住我们的去路,等着进行报复。
“老子正等着你哪。”他对我说。
他轻轻一推,把我推往一扇门,这时我的朋友们都慌里慌张地跑了。我急忙扫一眼,看看能不能抓到什么东西进行自卫。没有,什么东西都没有。沉重的大理石桌面、铁椅子,我都举不起来。没有花瓶,连一根别人忘记带走的不值钱的手杖都没有。
“咱们谈谈。”那人说。
我明白,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我还想到,他大概像面对一只小鹿的美洲豹,在吞下我之前要打量我一番。我知道,我所能进行的全部自卫,只不过是不让他知道我的恐惧感。我回手也推他一下,但是动不了他一丝一毫。他简直是一堵石墙。
他忽然向后扬起头,他那双凶恶的眼睛换了一种神色。
“您是诗人巴勃罗·聂鲁达吗?”他问。
“是的。”
他低下头,继续说道:“我太不幸了!我现在就在自己衷心钦佩的诗人面前,而当面骂我坏蛋的竟是他!”
他两手抱着头,悲痛地说:“我是个坏蛋,跟我打架的那个人是可卡因贩子。我们是世上最卑贱的人。可是,在我的生活中有一样纯洁的东西,那就是我的未婚妻,我的未婚妻所给予的爱。巴勃罗,您看看她,您看看她的相片。我一定要告诉她,您亲手拿过这张相片。这事儿准会使她高兴。”
他把那张笑吟吟的少女的相片递给我。
“她是由于您,是由于我背诵过您的诗才爱我的。”
他没头没脑地朗诵起来:“一个像我一样悲伤的孩子,跪着从你眼睛深处看着我们……”这时候,门给撞开了。那是我的朋友们带着武装的援军回来了。我看见一张张惊讶的脸挤在门口。
我缓缓地走出门去。那人独自留下,连姿态都没变,继续朗诵道:“为了将要在她血管里燃烧的生命,我这双手不得不杀人。”
他被诗打败了。
(原文有删改)
(注)巴勃罗·聂鲁达(1904—1973),智利著名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9岁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晚霞》,20岁发表了成名作《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奠定了他在智利乃至世界诗坛的地位。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是作者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却以浓烈的感情和丰富的形象,表现了诗歌对野蛮的胜利,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魅力。
B.“我急忙扫一眼,看看能不能抓到什么东西进行自卫”“我所能进行的全部自卫,只不过是不让他知道我的恐惧感”,从中不难发现“我”的懦弱无助。
C.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如“那场面就像两个未开化的野人在原始森林的空地上跳舞”,生动地描绘出这两个蛮汉争斗时的荒唐可笑。
D.“在我的生活中有一样纯洁的东西,那就是我的未婚妻”“她是由于您,是由于我背诵过您的诗才爱我的”,说明了爱情的力量要远胜于诗歌。
E. 本文在故事情节上一波三折,张弛有度,酒馆中的局面出现紧张—缓和—再次紧张—最后缓和的变化,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共8分)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虽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和西山呢! 
【小题1】为什么作者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但是“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联系所给文段内容回答(2分)
【小题2】在课文第4自然段中,“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的“摇篮”是比喻的说法,具体指什么?所指内容在特征方面与“摇篮”有何相似之处?(3分)
【小题3】结合上下文,说说“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有哪些丰富含意?(3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上班的诀窍
德国路·席波赖特
“哈姆森先生,这是新来的同事诺伊鲍尔先生,先让他同您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他需要全面了解这儿各部门的情况,请您多关照他,指点他,对他说明一切情况。”
哈姆森见老板信赖地把新同事托付给他,不禁受宠若惊,唯唯诺诺地说道:“我一定照办。”
他同新同事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
“喂,诺伊鲍尔先生,让我们来参观一下企业吧,这样您就会熟悉企业的情况了。”
“参观企业?”新同事不解地问。
“是啊。要是我们坐在办公室累了,想放松一下,到处游荡,那就说参观企业。我们离开工作岗位,老板见了当然不高兴,可我们总会找出一个理由的。”
“什么理由呢?”诺伊鲍尔饶有兴趣地问。
“您来学学吧。譬如,就说要商量和检查一些事情。当然有时确实是真的,有些事也可以检查两三次。不过您别忘了把文件夹啦、帐薄啦、货单啦诸如此类的东西带在身边,做出办公事的样子。这一来,您就可以在仓库里呆上几个小时。我们私下里说说,有几个仓库保管员喜欢打牌,常常需要找个玩牌的伙伴。如此消磨时间,您觉得怎样?”
“真有意思。”诺伊鲍尔说。
“喏,这是您的办公桌。”哈姆森说,“这儿有咖啡。喝咖啡嘛,本来只能在休息时间喝,否则顾客来了,看见我们在喝咖啡,就会留下不好的印象,为此我们想出了一个专门的办法。您瞧,很简单:我们把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腾出来,放上咖啡杯,人一来,马上关上。抽屉里铺上了吸墨水纸,即使咖啡泼了出来,也没问题。我们私下里说说,我们同样可以喝酒。当然在上班时喝酒是禁止的,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不过有时有人过生日,或者觉得不畅快,需要提提神,那他就把酒杯和酒瓶也放在抽屉里。”
“这真实用。”诺伊鲍尔说。
“还有一个内部的小秘密。您瞧,这扇门里有一个小房间,那是储藏室,谁也不会闯进去的。呆在里面,倒叫人感到挺舒服的。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喝多了感到不舒服,那他就干脆躺到里面的羊毛毯上睡觉。您可知道这句妙言:办公室里睡觉是最舒服的睡觉。当然,这是不能让老板知道的……”
“这我明白。”新同事说。
哈姆森真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同事,他把一切情况都说明了。“有一点我提出来请您注意:如果您早上睡过了头,就千万别赶来上班。弄得气喘吁吁地跑来,倒可能会迟到几分钟。迟到给人的印象不好。您可以这么办:干脆打个电话来,说您在医生或牙医那儿看病,要来得迟一点。您与其迟来一刻钟,倒不如迟来三小时。您要去理发或者干诸如此类的事,也可照此办理。我们在上班时间理发,这是因为我们的头发是在上班时间长长的。”
“这种见解是合乎逻辑的。”
“是啊,难道不是这么回事吗?您要是知道了这些上班的诀窍,就能在这儿混得很好。”
“嗯,我已尝到了各种诀窍,多谢您的关照。”
“嘿,这是我理应做的,我们是同事嘛。不过,您能对我说说,您是怎样搞到这份差事的?为什么要您熟悉各部门的情况呢?通常这儿雇佣的人只做某一件事。”
诺伊鲍尔说:“要我熟悉各部门的情况,是因为老板一退休,我就要接替他。那位老板是我的岳父。”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哈姆森真诚地想要帮助新同事能在公司“混得很好”,对此,诺伊鲍尔是满怀感激地表示“多谢关照”的。
A.为了报答老板的“信赖”,认真完成老板“关照他,指点他”的指示,哈姆森竭尽所能的讲说“上班的诀窍”,帮助新同事尽快融入到新环境。
B.诺伊鲍尔“不解”“饶有兴趣”的反应和他“有意思”“真实用”等等的响应哈姆森“指点”的细节,一步步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向前发展。
C.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集中刻画了主人公哈姆森上班吃喝玩乐、工作时间睡觉、迟到撒谎的工作状态。
D.老板信赖下属员工,老员工满怀关爱地指点新员工,上下同心,同事之间互相信任,这家公司的工作气氛和谐。
【小题2】小说开头部分写老板跟哈姆森的对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办公室职员哈姆森先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的题目是“上班的诀窍”,但主要内容是围绕哈姆森上班如何偷懒、耍滑展开的,如果以“偷懒的诀窍”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