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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着汉字跳舞
龚志民
春天刚刚迈进校门,花草就一齐勃发怒放。高中语文老师老于,正准备上第一堂课。虽然这所学校叫“外国语学校”,但老于郑重告诉学生:“要成为翻译家,外交人才,首先要学好的不是外语,而是汉语。”
每次上讲台,老于都觉得那些仓颉汉字,古老、沧桑、豪放,如朝雨轻尘般飘落下来。汉字浓缩了万物之象。方块汉字,有情有义,可纳泰山,可照肝胆,可以兴观群怨,可以歌之舞之足之蹈之。汉字与舞蹈,本质都是自然和生活。
教室内外,高一高二高三,《诗经》《楚辞》《滕王阁序》,诵读声此起彼伏。早读结束,老于慢慢擦黑板,准备上课,粉笔的轻尘在窗棂透进的晨曦中浮沉闪烁。这个清晨,老于仿佛听到校园的露珠都在歌唱,那歌声仿佛从遥远的春秋汉唐穿越而来,悠长隽永。
第一节课,老于讲到春天万物勃发时,激情满怀。他蹲下来,把全身蜷缩在讲台后面,像粒种子,又像枚鸟蛋,然后竖起食指,整个身体慢慢地向上旋转,一种向上的力量推举着自己盘旋上升。全班鸦雀无声,个个伸长脖子看老于笨拙的“舞蹈”,老于感觉时光在倒流,仿佛又一次回到长第一根胡须的年龄。
课间操结束,老于去另一个班上课。昨晚去剪头发,理发师自作主张给老于弄成了时尚的发型,这令已届中年的老于有点不好意思。老远就听见学生正在播放新一代神曲《狐狸叫》。老于走上讲台,学生仍在全神贯注听歌。“《狐狸叫》好不好听?”“老师居然知道《狐狸叫》?好潮哦!”全班惊呼。老于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不分17岁和70岁。”
上课铃响了。老于不理学生“听完再关”的央求,关掉了音响。全班学生这才注意到了老于的发型,掩嘴窃笑。老于为全球神曲中还没有用汉字写的歌而不平,“阿Q”地想:仓颉汉字其实也是这样一部源于自然和人伦的作品,而且是人类最复杂、最伟大的一部,什么时候流行呢?
临下课,老于又一次挥舞手臂,狠狠地表扬了后进生坤坤。坤坤脸颊发红,衬托得脸上几粒青春痘更加发亮。离开教室时,老于习惯性地弹了一下教案本,粉笔的轻尘纷纷扬起,发出嗡嗡回声。倾听他们,轻尘也有翅膀。
中午在饭堂老于主动与武汉大学翻译硕士毕业的成老师同桌吃饭,向她请教乔布斯名言“stay hungry,stay foolish”的准确读音。教化学的吴老师插话说,“stay hungry”应该是保持对知识的饥渴,“stay foolish”却让人费解。难道是要人保持愚蠢?
老于笑了。聪明人总是喜欢把事情搞复杂。禅者乔布斯的这两句名言,直来直去,毫不费解。“hungry”就是不要贪吃,保持神清;“foolish”就是不要过虑,保持敏锐的直觉灵感。这一表达直观本真,干干净净,天趣盎然,增一字即成累赘。吴老师问:你怎么知道禅者乔布斯是这个意思?老于笑笑,“不识字的六祖惠能说的。”
盛春季节,江南岸、莱茵河岸、顿河岸、密西西比河岸,一定也草长莺飞了。“溱与洧,方涣涣兮”,河流两畔,想来都有戴花捧花的年轻人在互赠信物,同涉爱河。在这个蓝色星球,不同肤色的人在吟诵《论语》,老老少少抑扬顿挫地“秀”“中国好声音”。汉字六书起于万象,“永”字八法即是大千。
下午没课,老于心情有点空落落的。总感觉现在的天空与儿时相比,变得越来越低。虽然继续广袤着,但好像“空”字的“穴”头正在萎缩,下面的“工”却一天天膨胀。天空被浊物排挤,像一幅没有留白的国画。那些依据地貌天象、鸟兽虫鱼之迹造出来的汉字,在自然界已渐渐失去联想的依托。满街的招牌中,汉字有意无意地被“通假”。商人们满怀深情地曲解汉字,苦心孤诣“创新”汉字以求吸引眼球。仓颉一点点被拔光胡子,剥去衣衫,只剩下骨骼,被石化定格在庙宇的神龛上。
傍晚,老于拿起久违的毛笔写了副对联:海为龙世界,天是鹤家乡。他突然明白古代徽墨为什么“拈来轻、嗅来馨、磨来清”,那一定是因为徽墨是用黄山松烟制成。自然物象化为点横竖撇捺,即为汉字;劲松转世,可为千年墨宝;而精气神是生生不息的。
老于放下笔,从书架取出木心著作《西班牙的一棵树》。木心的佳句有一种清凉感,一种美与真的温润感:“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从前的许多优美自然意象和人文景观已难寻踪迹,幸好仓颉把那些遥远的意象凝固成了意蕴无穷的汉字,那些远逝的生命个体和古朴的生活方式在汉字中活灵活现。年轻时老于用笔写诗,现在用课堂语言写,用肢体语言写,天天挽着汉字跳舞。老于曾一本正经地要求学生:我上课,笑是可以的,但必须用汉语笑,即使是外国语学校的学生,也不能例外。
入夜,老于散步到高大而稀疏的凤凰木下,树缝间明月如钩,与篆书中的“月”字造型一样。回家,关灯就寝,老于恍惚入睡,阖上双眼也感觉到窗外景物,那些物象仿佛都在跳舞。殷墟龟甲、青铜铭文、摩崖石刻,所有的汉字都在跳,一刹那,颜筋柳骨和颠张狂素又还原成骑马舞、摇臀舞。宏大的《阿房宫》建筑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细腻的《兰亭集序》矫若游龙,勾连映带。仓颉、王羲之、杜牧,秦砖汉瓦,隶篆真行草,无名后生们争相表达和推演各自的思想华章。老于深吸一口气,一股清凉从头传到脚底。在梦中,他看见万国衣冠争入关,百千书生叩关行。边塞的城墙满是汉字真迹“秀”。有文天祥的遗笔“正气”,有颜真卿写的“刚大”,有硬骨头方孝孺写的“忠烈”……虽偃仰啸卧,千姿百态,却笔笔中锋。老于梦中觉得浑身发热,欲伸筋拔骨,好像身体又在发育成长。
(选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标题“挽着汉字跳舞”运用拟人的手法,既展现出汉字灵动鲜活、富于生命力的特点,又折射出老于对汉字、对汉语文化的情有独钟、痴迷热爱。
B.文章注意描绘老于的肢体语言,如上课时蹲下身,慢慢地向上旋转的细节,这是“挽着汉字跳舞”的形象写照。
C.上课前学生听《狐狸叫》神曲、上课铃响后老于关掉音响。这种叙事中的闲笔,增加了作品的生活气息。
D.吴老师不理解乔布斯名言“stay foolish”,而老于却用汉语准确揭示这句话的思想内涵,这印证了老于所说“要成为翻译家,外交人才,首先要学好的不是外语,而是汉语”这句话的正确性。
E.老于要求学生语文课堂上必须用汉语笑,体现了老于对汉语言地位的捍卫,也折射出他对外语学科的排斥。
【小题2】本文的叙事线索是什么?全文围绕着线索写了哪几件事情?(4分)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老于的形象特点。(4分)
【小题4】最后一段用了大量文字描绘老于的梦境,试分析最后一段的作用。(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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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
①吴作人,安徽泾县人,生于江苏苏州,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
②吴作人于1930年赴欧洲学习,先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考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王家美术学院白思天院长画室学习。入学第二年,即在全院暑期油画大会考中获金奖和桂冠荣誉。他勤奋学习,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油画作品,表现出非凡的艺术才能。
③吴作人在接受了西方现实主义艺术思潮的熏陶之后,很自然地形成尊重自然、以造化为师的艺术信念,力图以加强写实来克服艺术语言日益空泛、概念的厄运。因此,他明确提出:“要到社会中去认识社会,在自然中找自然。是自然之微奥、伟大,纷杂于万象之中而隐没,藉艺人之心再映,方显其美和其力。”
④吴作人首先认为大自然是“微奥、伟大”的,其中存在着“美与力”,这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画家要“创造万象”,必须先“深知造化”“师自然”。自然如同艺术的母亲,只有直接吸吮母亲乳汁才是最富营养的。所以,吴先生后来又比喻说: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⑤吴作人认为,一部极好的录像带,经过几次拷贝,色彩退化,影像失真,距原版已经十万八千里,如果以这样的基础再来“创造”,能有什么出息呢?其作品之低下蹩脚就可想而知了。只有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之源中去汲取营养、获得灵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摹仿因袭、一代不如一代的衰落退化局面。
⑥吴作人诚恳地以自然为师,又坚决反对作自然的奴隶,总是充满活力地进行艺术创造,有所取舍、夸张、变形、变调、加工、提炼。熊猫形象的创造,就是吴作人师造化夺天工艺术观念的具体体现。
⑦为了表现一种稚拙的情趣,吴先生大胆舍去那带着血丝的小红眼睛的真实刻画,把熊猫概括为黑白分明的色块组合。充分体现着形式美的构成原则,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情趣。这样,从生活到艺术,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吴先生笔下的熊猫形象,是其创造的一种表现憨厚可爱、稚拙纯朴之美的典型。
⑧为了再创造,为了夺天工,吴先生把中国画关于立意和意境的观念,融入自己艺术创造体系。他说:“中国画主立意,‘贵乎思’,重‘气韵’,讲究‘意在笔先’,说明画家之‘心’,之‘意’、之‘思’、之‘气’,常常成为是否能‘夺天工’的关键因素。通过这些画,你可以听到隐于画后的画家的心曲,感到溢于画外的画家的激情,也可以体会到画家们在艺术劳动中的甘苦。”
⑨吴作人先生师造化、夺天工,力图融诗书画于一体,追求自然美、形式美、意境美、气质美。在现实主义艺术体系内最大限度的发挥艺术家主体的创造意识,把写实与写意、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从而融合了东方与西方的审美情趣,融合了现代与传统艺术的追求。在具象艺术语系抒发得淋漓尽致,出类拔萃。
⑩早在40年代,吴先生就曾预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正是中国新艺术面目孕育的时代,正是在作风与内容上谋新出路的时代,正是要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而这种接受外来影响建立新生命新形式的观念,因敦煌古壁画的启示而更确信。”
⑾自从那时以后,半个世纪过去了,吴作人先生当年“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的“新的面目”终于逐渐显现了。这种融汇东西古今而创造的新面目,逐渐为现代的中国接受、欣赏,也已经为西方人士所认可和赞扬。
(选编自2013年3月17日《江南时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吴作人曾经师从徐悲鸿先生,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别创一格,自成一家,成为中国美术界绘画成就仅次于徐悲鸿的领军人物。
B.作者从吴作人早期在欧洲的学画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吴作人一系列画作为例,揭示了他的求学经历对其绘画作品的影响。
C.绘画作品中往往能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创作主张,吴作人笔下的熊猫,可以说是他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代表作品之一。
D.吴作人本人40年代主张“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并“建立新生命新形式”,说明他已经看出中国艺术远不如外来艺术,只有学习外来的才能创新。
 
E.在创作上,吴作人“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思想,并为中西方人士所接受,欣赏和赞扬。
(2)吴作人在绘画方面受到了哪些方面的影响?(6分)
(3)怎样理解画横线这句话的深刻含意?(6分)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4)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吴作人成功之路给我们那些人生启示?(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25分)
从维熙忆孙犁:他不是东摇西晃跳摇摆舞的作家
王波
作家从维熙把自己能想起来的上世纪50年代作家的名字,挨个敲进电脑,打算为他们排个队,然后从历史的角度严格筛选。
结果他无奈地发现,电脑屏幕上只剩下两个名字——沈从文和孙犁。只有他们“从人格到道义,从文学到生活,都是非常完美的”。
上世纪50年代,孙犁作为天津代表,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批判作家丁玲的大会。在会上,他以有病为由保持沉默。在当时的情势下,这无疑需要胆识和勇气。
当年在延安时,***读了刊登在《解放日报》上的《荷花淀》后,在报纸边上写下,“这是一个有风格的作家”。解放后,人们才知道,除了作品“有风格”,在为人处世上,孙犁也有自己的风格。
1949年,进了城的孙犁开始主编《天津日报》的《文艺周刊》。他亲自坐着报社的大马车,把困顿在半路上的妻子和一双儿女接到天津。这件事至今为不少与会者津津乐道。而当年孙犁到北京参加文联大会时,受到大会主席的特别表扬,因为孙犁进城后不与农村的妻子离婚,成为作家中的模范。
对于权力和名利,孙犁似乎一向敬而远之。
天津市作协和文联都曾给孙犁留有位置,但他哪儿也不去,一直在《天津日报》工作,前后经历了十几位总编。孙犁曾告诉老友、天津市文学工作者协会首任主席鲁藜,“我干不了这个(指天津市作协主席)。”
在孙犁的忘年交卫建民的记忆里,孙犁“不出席各种各样的会议,不参加名目繁多的活动,不接受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台的采访。”
在家里,女儿曾问他:“《荷花淀》是怎么写出来的呀?”
孙犁只是淡然回答:“那时候延安刚刚整完风,人们还不怎么写。再有,那个地方风沙很大,见不到这些东西(指淀水荷塘),所以就感觉好。”
对送上门的荣誉,他拒不接受。他经常收到一些入选各种“名人录”、“名人大辞典”的来函登记表,但从不予理会。晚年,很多人找他当顾问和名誉顾问,他则能推就推,只是在诗里自嘲,“小技雕虫似笛鸣,惭愧大锣大鼓声”。
孙犁自喻为自织罗网的蜘蛛,“面壁南窗,展吐余丝”,并在晚年自作的《无题》诗里写道:“不自修饰不自哀,不信人间有蓬莱。冷暖阴晴随日过,此生只待化尘埃。”
然而,这并不意味他只躺在自己罗织的那个小天地里,躲避世间风雨。
1954年,由两个“小人物”引发了全国开展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眼看学术问题向政治斗争演变,在与张德育聊到这一问题时,一直慢声细语的孙犁猛地一挥手,大声吼道:“打不倒!”
在一些研究者看来,孙犁的愤怒一方面来自他对《红楼梦》的热爱,另一方面来自他对文学“艺术性”的深刻理解及实践。作家汪曾祺生前曾说,孙犁是少数几个懂得文学“艺术性”的作家中的一个。
“一个人,应该有点卓然而立的精神。”诗人臧克家生前曾有这样的论断,他认为敢于抨击文坛不正之风的孙犁“就具有这种卓然而立的精神”。他曾当面告诉孙犁,“你是敢于直抒胸臆,顾忌较少的,这一点你走得比我还远一点。”
 然而这种卓然而立,也经常让孙犁处于被批判的边缘。
“我们的一生,这样短暂,却充满了风雨、冰雹、雷电,经历了哀伤、凄楚、挣扎,看到了那么多的卑鄙、无耻和丑恶,这是一场无可奈何的人生大梦,它的觉醒,常常在瞑目临终之时。”孙犁在为老友邹明所写的文章《记邹明》里这样写道。
饱经风霜的孙犁,晚年有不少时间躺在病床上,但这并不影响他连续两届被推举为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在女儿看来,这是党和人民给予一位布衣作家的崇高荣誉。
不仅市长派人送来了鲜花,2001年8月,医院告诉孙犁,他在这里“按副市级待遇了”。
这些待遇,最终未能挽留住这位“耿直,讲真话,有文采”的作家。孙犁在2002年7月11日离世。在快要去世前,他告诉女儿,“我写文章得罪了不少人,又不去参加朋友的追悼会,我死了以后来的人不会多,到时候你们不要难过。”
这也是作家孙犁生前的最后一个错误判断。因为他去世后,不仅参加追悼会的人多,悼念文章也很多,而且持续有人写。
“孙犁很纯粹,不是受风风雨雨影响,东摇西晃跳摇摆舞的作家。”78岁的从维熙说,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个年代的作家只有孙犁和沈从文能在历史里遥相呼应。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撷取孙犁人生和创作上的若干片段,为我们展示了一位品格高尚和具有独创精神的文学家的形象。
A.作家从维熙把自己想起来的上世纪50年代作家的名字输入电脑后,电脑从历史的角度只选中了沈从文和孙犁,所以从维熙很无奈。
B.“小技雕虫似笛鸣,惭愧大锣大鼓声。”表现了孙犁对自己作品的自嘲和对荣誉的淡泊。
C.***读了《荷花淀》,说孙犁“是一个有风格的作家”,这里的“风格”是指不写黄土风沙,而写淀水荷塘。
D.孙犁一直在《天津日报》工作,而不愿意做官,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力有限,干不了领导工作。
【小题2】孙犁对权力和名利敬而远之的具体表现有哪些?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在批判作家丁玲的大会上,孙犁以有病为由保持沉默,而在面对由两个“小人物”引发的全国开展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时,他却大声吼道“打不倒”。孙犁前后的行为是否矛盾?为什么?(6分)
【小题4】78岁的从维熙说:““孙犁很纯粹,不是受风风雨雨影响,东摇西晃跳摇摆舞的作家。”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必考题:文学类文本(20分)
阅读下面作品
做一棵苍凉的白菜
王小妮
该做一棵什么样的白菜?这是一个极端严肃的问题。
在深圳的一间商场里,我陪着两个客人逛。在他们打算离开商场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棵摆在陈列柜里的白菜。
它比一般的山东的白菜要略微细弱一点。每条叶片都精致。尖儿青脆。根是乳汁一样的白。它全身透明。躺在一只盘子里。它是玻璃的。标价888元。
我非常想用手去摸一摸它,虽然我知道不应当触摸商品。我一直想伸出手去。好像我们在许多年前就认识。我们必须打个招呼。我知道它没有体温,无论真假,白菜都是凉的。我的老友,它永远这么沉默,这么冰凉。带着我过去生活的味道,我多想马上把它买回家,摆在我的桌子上。
客人发现我一直端详白菜,就说,做人不如白菜,要做,就做你们深圳的白菜。888元,不沾灰尘,又不会烂,只要不失手打破,放上十年、百年,都是一棵好白菜。
这是深圳的白菜。我好像被什么陨石击中。它不是我的老友
我回到街上,风是真实的,它的本质是流动。树木是真实的,它的本质是翠绿。我的家门是真实的,它阻挡一切人,只接受一把钥匙。我不再想那玻璃的白菜。
真正的白菜,怎么可能在这种大商场里,被灯光照射着。我来到秋天的地上。菜们都劈着棵,它们完全熟了,青的帮儿,白的心儿,在内里运足了力气。某一天,有手抓住它,它从泥土里升起来。那手粗糙干裂,使白菜受到第一次创伤。许多的白菜,成为山,垛在寒风里,等待车,等待秤,等待进入一个温暖的门。
冷空气在凌晨落地,最临近风的那些白菜,被寒冷打过,叶子透明、起泡,全身变成石头一样的硬。买菜的人裹着大衣说,这菜我不要,冻菜!这样,它们被拨落在地,用它们最后的心力坚持着。冰冻,使它们不再倒伏,日夜立着,孤独而坚硬。最后的一日,它们看见自己头发上的腐烂。这种结局,在它们还是一棵棕色小种子的时候,还来不及想。由此,它们成了泥。
从生到死,能够躲在烈风背后的白菜,比那些过早成泥的,多活了几个月。像人,有的苍凉夭折,有的长寿。
在尼采降生的那一刻,他的母亲回忆说,这个孩子的眼睛充满了全部世界的悲哀。是这个世界的,而不是他自己的。
我不能买那棵888元的白菜。假如那商场的经理出面,拿出他窄薄的名片,说,多谢我的光临,请我任取一样东西作为留念。我也不会再要那棵白菜。它太无瑕疵,太歪曲生命,它美化了真实,因为它不腐烂。
有一个一生不顺的人,别人说他的直率、袒露,恐怕要在另外的一块大陆上才能被理解和接纳。这个人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对一个壮年人说,请你让出你的座位来,那边有一个老人!车上所有的人都诧异,有小孩子问,他是售票员吗?最终,人们像看一件异物,目送他到站下车。那个壮年人始终没离开座位。
我喜欢他。这棵苍凉、孤独的老白菜。
尼采的眼睛睁开又合上。悲哀之流,怎么可能被一两个人盯视而退却。悲哀不可能干枯。我还看见许多不真实的、类似玻璃、宝石、珍珠、玛瑙的物体,从商场的柜台里出来。他们公然走到市面上。这是一个新的人种。在他们光滑精致的仪表之下,他们微笑着,说行的时候,往往是不行;他们婉转着说不行的时候,往往暗示着行。眼睛流动时,他在琢磨你;直朴地望着你,他却在想另外的事情。有最好的做工和设计,我们不用专门去买一棵玻璃的白菜,一日所见已经眼花缭乱。
像游乐场里的老虎机,只认那种铁片制造的硬币。这个时代,认那些精明剔透的玻璃人,爱怜他们、纵容他们。财富向他们倾斜,使他们一次次旗开得胜。
而另外一些人,像迎着风,苍凉直立的白菜。他们天赋了失败的人格。这些失败的白菜,过早成泥的白菜。我极少数的老友们,你们永远不会走开,就在我的近旁。我们互相为伍,在这世界的残冬。
【小题1】作者为什么最初看见玻璃白菜时称它为“我的老友”,后来又说“它不是我的老友”?(4分)
   
   
   
   
【小题2】作者在第3节中精心描绘了一棵白菜,结合全文思考,这样写有何作用?(5分)
   
   
   
   
【小题3】文中提到的“一个新的人种”指的是怎样一类人?(5分)
   
   
   
   
【小题4】探究作者借“一棵苍凉的白菜”所表达出来的深刻意蕴。(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亦诗亦哲方东美
方东美,名珣(1899~1977),安徽省杰出的乡贤,台湾大学哲学系的名教授,我国现代哲学史上的大哲学家,闻名于世。
方先生受到中国传统诗教的熏陶。“幼承庭训,深沐经史古典文化熏陶;加之,夙慧天成,秉彝非凡,三岁受诗经,过耳成诵,有神童誉,如以智然。”方先生对《诗经》素有研习。他读金陵大学哲学系时还怀着浓厚的兴趣选修了《诗经》一课,希冀能有所增益。但“开课不久,一天,教授在台上讲,台下有人低声说‘错了!’教授皱了一下眉,继续讲课;台下又有人说:‘错了!’教授生气了。大声问:‘谁说我讲错了,谁就来讲!’方先生站起来说:‘我们是学生,我们是来听课的。’教授气更大了:‘你既能说我讲错了,你就应该上来讲!’方先生从容出位,走上讲台,先向教授鞠躬,便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既辞义明白,又趣味盎然,人人凝神静听,直到下课钟响了,方先生再向教授鞠躬而退。教授走出了教室,方先生得到全班如雷的掌声。”
于是,方先生的国学根基深厚之名声,传遍全校,成为大家的共识。著名的教育家、校教务长刘伯明博士曾对文学院文史哲各系负责人明言:“你们要请国学老师,有两个学生——方东美、黄仲苏的关恐怕不容易过,最好先征询他们的意见。”
方先生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诗人张佛千回忆说道:方先生对西方的诗的“情理神韵”,“能以其大慧”,予以“深赏妙解”之。所以,他在自己的哲学专著里往往引用了很多西方的诗。特别是,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方先生不但热爱中国古典诗,会翻译西方诗,而且还乐意写中国古诗,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但是,他却不轻易示人。“我除掉写一点哲学的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了一点诗、一点词,但是这种东西平常不示人的。所谓诗同词,在中国就是印出来,也是非卖品……所以有许多人就把诗集词集叫做‘待焚稿’,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所以,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认为“中国很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还主张哲学与诗是会通的。“本来是兼综先知先觉、诗人、艺术家同圣人的资格,然后才构成完备的哲学家。”他坦言相告:“我自己的真情感,也许不在我的思想里面表现出来,而在我的诗词里面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
方先生的诗受到极高评价:史学家黎东方教授谓其诗必传。古典学者兼文艺评论家钱钟书教授,1987年访美经华盛顿时,对弟子陈一川叹曰:“中国古典诗人如方先生者,今后绝矣!”这些评价当然也是我们读方先生诗的最好的导读词。
方先生的长子方天华,在方先生逝世后出版全集中的诗集——《坚白精舍诗集》的《后记》中,开头就追忆说道:“国内外学术界认识先父方东美教授的人士,都知道他是颇有成就的哲学家。不过对于他诗词造诣熟悉的人,不算很多。这是因为父亲借用诗词发挥自己私人的情绪观感,除了对于家人和少数知交,他不轻易出示作品。”我们上中学住在家中,“夜深梦醒,常听见父亲在他的书房兼卧室里吟诗。他时常利用夜间的宁静,读书写作,要到清晨三四点才就寝。”但“他如有自己得意的诗词,就等不及向母亲和我们诵读。”
方天华也回忆说道:“父亲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那时我们全家住在沙坪坝嘉陵江畔中央大学教职员宿舍的栾家院。似乎生活愈苦,父亲研读愈勤,诗情愈浓,这大概也就是所谓重庆精神。”他实话实说,父亲所谓的“坚白精舍”,无非就是“我家的泥墙陋屋”。他还形象地描绘出他父亲吟诗的动人的情景:“嘉陵江对面磐溪的瀑声,江中石门的急涛声,岸边纤夫的歌唱声,常与相咏相应,极有情趣。”他最后道出了他父亲对诗之所以青睐的原因。“父亲在世常引歌德,说诗的功能在作生命之梦。”
(相关链接):
①方先生曾说自己“三岁读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这在当时重视教育的家庭中,是可能做到的。他的国学程度有多好呢?他在《段锡朋先生纪念谈话》一文,说他念金陵大学哲学系时,入学考试的国文成绩特优,得以免修三年国文课。后来有两位教授担心中国文化在金陵大学受到忽视,就向校长建议,“以后凡是聘请中文教授,都要得到某某两个学生的同意”云云。方先生正是这“两个学生”之一。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方东美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
B.因为方东美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所以,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C.方东美他认为中国许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除掉写哲学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诗词,但是他从不把写的诗词示人。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
D.方东美三岁受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金陵大学入学考试时,方东美的国文成绩特优。上《诗经》选修课时,有一次走上讲台,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趣味盎然。
 
【小题2】传记的最后写了方天华对自己父亲的回忆,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本文追述方东美的往事有几个细节,这些细节的写法是否成功?试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王安石:无私交才显王道
王安石(1021年~1086年)
个性名片: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奈何“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阴”。
人物简介:北宋丞相、新党领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一心为民力主改革,可惜天未亮,他起得太早。
著名的包公包青天难得人情世故一回,借着牡丹花开,很风雅地置办了酒宴,请来同事小聚。作为主家和上司,包公周全地一一请酒。平日里不喜应酬、滴酒不沾的司马光,碍于情面,勉力喝了几杯。轮到王安石时,包公嘴皮子都磨破了,一张黑脸都急白了,执拗的王安石仍目中无人地岿然不动。最后,暴脾气的包公没脾气了,只得放弃。
此时的王安石,已至中年,并在官场浸泡二十余载,依然做不到官场那种客套又俗套的应酬——酒肉吃进肚里,朋友挂在嘴上。他的人生信条简单得可怕,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无私交才是王道。
碰王安石钉子的,不独有实力派的包公,还有权利派的仁宗。
按照帝国规定,凡进士高第者,为官一任即三年后,便可回京述职,留到皇帝身边。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提拔方式,有宋一代,一直被视为仕途发达的最佳捷径,他人没有条件也想创造条件地上,王安石却一再矫情地拒绝,拿仁宗签发的入京圣旨当白纸。一来二去,连钦差都习惯了他的躲猫猫,直接把圣旨送到家门口。这一次,王安石竟然极富想象力地躲进了茅房。钦差左等右等不见人来,只好把圣旨放到桌上就走。得知消息的王安石从茅房里跳出来,抓起圣旨一路狂奔,硬生生将圣旨还了回去。
情商如此低下,又如此不识抬举,王安石的前途,本该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但神宗的1069年,却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他像一颗大彗星,拖着长而明亮的大尾巴呼啸而来,官拜参政知事(宰相职),权倾朝野,政界为之变色。
没办法,他情商低自有低调的活法,让别人无话可说。
当年,20岁的他一路风尘仆仆来到开封,当时的文化名流曾巩、欧阳修等,一看他的文稿,惊为天人。第二年,科举应试之日,王安石的锦绣文章,被主考官一眼就相中为状元卷子。他用甩开他人若干条街的才华,让人望尘莫及。
随后25年里,他从县令一级级地干到太守。其间,在每一个地方,全部政绩斐然。而且,在此期间,他建堤筑堰,改革学校,开办农民贷款法,也就是后来的青苗法的雏形,全部大获成功。他靠真枪实弹挣得的官声与民望,让文武百官、黎民百姓都埋头点赞。
最绝的是,他不贪色、不爱财。中国传统思想中,一个大坏官,无非这两条,可他一条都不沾。
他终生不纳妾,这在风流开放的宋代文人中几乎绝无仅有。他正经得连自己夫人都觉得无趣,于是夫人亲自出面,为他物色了一个美貌女子。结果,他不仅退还了女子,还帮女子家还清了债务。
他节俭清廉,视富贵如浮云。每次发官饷,总是拎了装钱的袋子回家,直接就上缴给夫人。据说,他的宰相俸禄几乎已经变成公款,任凭亲友甚至同事花费。而且,官居宰相高位那么些年,从未用此权力为自己及其亲族谋过私利。
如今,翻看官方修订的《宋史》,我们会赫然发现:王安石变法的最重要支持者、参与者、助手、学生和继承人,几乎全部被列入奸臣的行列,只有他这位高举变法大旗的首倡者安然无恙———他活得如此低调又本分,人品和文品一样无可挑剔,即便是他最凶猛的敌人,也很难找到攻击他的破绽来。至于变法的完败,真是怨不得他,悲剧在于,天还没亮,而他起得太早了—超前,注定了他是孤独的伟大者。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个性名片中介绍王安石“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表明在宋代王安石变法孤立无助,注定失败;其实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王安石是伟大的改革家。
包青天难得置办酒席宴请同僚,连不喜应酬、滴酒不沾的司马光都勉力喝了几杯;王安石却是执拗不喝,表现出王安石目中无人,固执己见。
由于不满宋仁宗的统治,不愿意留到皇帝身边,王安石一再矫情地拒绝入京圣旨,不识抬举的王安石前途一片漆黑。
在地方任职的25年里,王安石在每一个地方,全部政绩斐然。这不仅使他赢得了官声与民望,而且也为他后来制定新法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王安石做宰相,俸禄任凭亲友甚至同事花费,而且从未用此权力为自己及其亲族谋过私利,他把富贵视如浮云,清廉自律在当时实属难得。
【小题2】最后一段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王安石能“官拜宰相职”,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王安石的人生信条是“无私交才是王道”,你赞同这样的看法吗?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