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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16枚硬币
侯德云
  俗话说,好吃的不如饺子,舒服的不如躺着。刘二说,老辈人留下的这句话,真是有道理。他说,他从小到现在,最爱吃的就是饺子,干了一天的活之后,又累又乏,最爱做的事,就是躺着。他说他小时候不爱躺着,在村子里到处乱跑。他说他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能跑得很快,好腿的孩子也落不下他。
  当然,让刘二感到最自豪的事情不是吃饺子,也不是躺着。他感到最自豪的事情,是小时候妈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妈妈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这句话妈妈一连说了很多年。刘二24岁那年,妈妈一个人搬到荒山上去住了,从此不再给家里人包饺子,也不再说那句话了。
  小时候,刘二家里的日子是很穷的。可是再穷,过年也总要吃顿饺子。过年嘛,不吃顿饺子能算过年?
  饺子是必须要吃的,而且,乡间的习俗,饺子里还要包上一两枚硬币,谁吃到了,就预示着谁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刘二8岁那年,在自己的那碗饺子里吃出了一枚2分钱的硬币。他把一个圆滚滚的饺子填进嘴里,用力一咬,就听见喀嗤一声,他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他把嘴里的硬东西吐出来,大声宣布:“我吃到钱啦。”
  刘二的妈妈捡起他吐在桌子上的2分钱硬币,用手指擦干净之后又送给他,喜滋滋地对他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听妈妈这样说,刘二咧开大嘴笑了,还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轻轻挠了两下。
  刘二8岁那年,他开始上小学了,他的一条瘸腿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的时候不是这样。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嘲笑他的,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儿,看不见刘二的瘸腿,或者是,他们觉得,刘二天生就应该有一条瘸腿,没啥好奇怪的。学校里的孩子还没有修炼到这种程度,他们一看见刘二的瘸腿,就大呼小叫起来,后来还把他的瘸腿编成了顺口溜到处传唱。那些日子,刘二每天肚子都气得鼓鼓的。
  自从吃到了2分钱的硬币,刘二就不跟那些嘲笑他的孩子计较了。他在心里对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我不会在乎你们说什么。”
  从8岁到23岁,刘二年年嘴里都要喀嗤一声,年年都能从饺子里吃到2分钱硬币,妈妈也年年都要重复一遍她说过的话。妈妈的话,给了刘二做人的底气,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会做出一件让人高看一眼的大事情。
  刘二23岁那年,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年夜饭的饺子已经煮好了,却迟迟没有端上来。刘二着急了,进厨房去看,他看见妈妈正在用手指头去捏那些煮好的饺子,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我做了记号呀,怎么找不到了?”
  那年的饺子,有不少让妈妈的手指头捏破了。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
  刘二23岁那年,他总共积攒了16枚亮晶晶的带有齿痕的2分钱硬币。
  妈妈去世以后,刘二用那16枚硬币买了一棵槐树苗,栽在妈妈的坟前。转过年,他向村委会递了申请,承包了那座荒山。
  从此,每年的年夜饺子刘二都是跟妈妈在一起吃的。他把一碗饺子端到妈妈的坟前,说一句,妈,过年了,就大口大口吃起来。自然而然的,他的嘴里会“喀嗤”一声。他从嘴里吐出2分钱硬币,对妈妈说,妈,二小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
  如今,刘二妈妈坟前的那棵槐树已经长得很高了,刘二承包的荒山也绿得不能再绿了。雨后,山沟里到处都是清清的溪水。他不想让那些溪水白白流掉,就在山下修了一个池塘,种上了莲花,养上了鱼。
  夏天的中午,刘二喜欢躺在池塘边的树阴里,看粉红粉白的莲花在微风中摇曳,看鲤鱼在水面上撒欢,听草鱼吃草的嚓嚓声。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常常,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他沉浸到好梦当中了。
  村里有人看见过刘二在树阴里酣睡的模样,感慨地说:“舒服的不如躺着,这个刘二,真是好福气。”
差点忘了说,刘二现在已经不叫刘二了,他的大名叫刘志福。
【小题1】“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这篇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上运用了哪些手法?试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有人说,小说在刘二发现母亲捏饺子的情节后便可以结束,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为什么?(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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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驯狗
墨中白
大家知道陈面白,是因为他会驯狗。再凶猛性烈的狗经陈面白驯养一段时间,也会变得乖巧听话。遇上聪明的狗,陈面白还能驯出它一身绝技。不过,陈面白并不以驯狗为业,他喜欢背着根长笛,过着游侠一样的生活。
陈面白是个孝子,他说家有老母,不便远行。即使出门,也只是在泗州城转转,家里留狗陪伴母亲。跟随陈面白游走泗州城的是白牙,留在家陪伴母亲的叫黑嘴。陈面白一般出来三天,第四天准会回到陈家河母亲身旁。母亲喜欢儿子把外面的见闻说给她听。当陈面白陪母亲说话时,白牙和黑嘴就开始在院子里互相咬玩着对方的毛发。听着外面两条狗开心耍闹,母亲一脸幸福。
母亲爱黑嘴,也喜欢白牙。儿子不在家时,黑嘴领着她在陈家河走东家串西家;白牙也准时地隔一天便把儿子买的好吃的送回家给她。黑嘴知道她喜欢吃黑鱼,隔三岔五就跑到拦山河里捉条黑鱼回来。在她眼里,黑嘴和白牙就像自己的孙子孙女一样乖顺听话。
母亲知道找儿子驯狗的都是大户人家,他们不在乎钱,只想有一条忠诚的看家犬。会驯狗的儿子更不在乎钱,主人不善,给再多银子,他都不会去。
沈庄小地主孙豁牙养了八条狗,没有一条让他省心。爱妾怡平让他花钱去找陈面白。孙豁牙心里也早想找陈面白,可担心请不动他。怡平说:“让俺去找他娘看看。”怡平舅妈的二姨夫是陈家河人。
母亲对儿子说:“一笔写不出两个‘陈’字,你二大爷出面说话,就去吧。”
母亲发话,陈面白只好依从她,带着白牙去了沈庄。
孙豁牙平日里宠着爱妾,对结发妻子不理不睬,对自己母亲也烦,对待佣人也十分刻薄。想到临来时母亲的一番话,陈面白嘴角闪过一丝微笑。
孙家八条狗,是好狗,可惜它们生长在孙豁牙家。它们一看见白牙,都夹紧了尾巴。陈面白扫视它们两眼,就见八只狗头伏在地面上,大气都不敢喘。
旁边的孙豁牙看得目瞪口呆,先前他还心疼请陈面白来花的银子哩。
陈面白在孙豁牙家住下来后,天天和狗在一起。也不知他用的什么招,八条狗见到他,都摇尾巴示好。他的一个简单手势,甚至一个眼神,狗都能懂。让孙豁牙没想到的是八条狗见到大太太和母亲也是俯首帖耳,她们说话,包括一举一动,狗都懂。这下,怡平不乐意了,让孙豁牙找陈面白,要求家中的狗只能听她一个人的话。
陈面白如实说:“万物皆有灵性,更何况是陪伴人的狗呢?在狗眼中,世间只有黑白两色。”
当孙豁牙把这些话说给怡平听时,怡平就怪陈面白,说他在骂人呢。
孙豁牙却不以为然,他打心眼里佩服陈面白驯出来的狗。这八条狗忠诚听话不说,其中领头的那只黄母狗还能分辨出家中孬好人来。有一个佣人擅自将厨房里的牛肉藏在帽子里,准备带回家。刚走到院中,黄狗就上前一口咬住他的裤脚。那人吓得面如土色,自己主动将牛肉拿出来,黄狗才松开嘴。这件事情以后,在孙家做事的人,没有人再手脚不干净了。
怡平也不敢对老太太和大太太不好了,只要她对她们说话声音稍高,那些狗就会用狼一样的眼神盯着她。有几次,她从梦中惊醒,梦里八条狗围着她,一点点啃她的皮肉。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孙豁牙身上,别看他是狗的主人,如果自己对佣人刻薄,那条黄狗就会用饥饿的目光看他,像是随时要扑上来咬他。想到陈面白说的狗眼中只有黑白二色,他突然明白了什么。
后来沈庄人都说孙豁牙变了,孝顺不说,连说话都变得轻言慢语了。那八条狗,跟在他身后,像一群孩子。
听到有人这样说,陈面白和母亲相视一笑。母亲看不见陈面白脸上的笑,却能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母亲坐在椅子上,左面黑嘴,右面白牙,后面是陈面白,院里的桃花正迎着风开。
母亲走时,一脸安详。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12期,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主要写人,但文中的“狗”也是不可或缺的陪衬。无论是陈家的黑嘴、白牙,还是孙家的八条狗,都起着折射人物性格、丰富小说内涵的作用。
B.孙豁牙的转变是小说的核心情节,陈面白住在孙豁牙家驯狗,也教育、开导了孙豁牙,使他从一个刻薄寡恩的水地主,变成一个孝顺有礼的人。
C.小说对陈面白的母亲着墨不多,但其作用却十分重要。她不仅是贯穿全文的线索人物,而且也与主人公陈面白的形象相映生辉。
D.在表现陈面白的传奇般的驯狗技艺时,小说使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其中,多次实写的是他奇异的驯狗效果,虚化的则是他的驯狗方法与过程。
E. 小说首尾呼应,在开篇和结尾处都描写了人与狗和谐共居的温情画面。尤其是结尾以温馨而富有诗意的镜头定格,真挚地表现了作者对桃花源式生活的向往。
【小题2】小说人物陈面白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狗眼中,世间只有黑白两色”这句话,既是陈面白驯狗心得,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
遇见树
苏沧桑
盛夏7点钟的阳光照在雕花旧木床上,照见尘埃在光线里浮沉,水母般忽明忽暗,也照见一个女婴的落生。如同一粒种子,被飞鸟衔来,又随意丢弃。我落生在一个叫楚门的江南小镇,在阳光、灰尘与血水奶水混合的气息里,发芽。
我相信,江南的每一个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时,一定会看到树,至少,也闻到过树。树就在屋外,从老屋的每一个缝隙里,渗进来暗绿色的呼吸,提前让一个婴儿感受泥土的味道,雨水的味道,星辰的味道,早晨和黄昏不同的味道——万物生命之初的清纯味道。
我看到过树,也如同,我一定看到过祖先们,虽然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他们。祖先,就是墙上黑白照片里英俊的外太公和墙下佛龛前日夜诵经的外太婆,简单而神秘的构成。每一个人的生命,都起源于祖先们的爱恨情仇,而我们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就像一棵树,它一定是有来历的,但它并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处。
其实,我想说的是,那时,树还是树,我还是我,同为平凡的生命体,离祖先一步之遥,离大地一步之遥。
然后,一棵棕榈树,成为记忆里第一棵具象的树。它孤零零地站在祖母家老屋后一个很大的菜园子里。菜地匍匐着矮矮密密的一丛丛碧绿肥厚,只有一棵棕榈树,鹤立鸡群。剑一样的树叶,总在午后晴朗的太阳风里奋力挥舞,而一阵雨后便垂头丧气,像一个永远对当下心不在焉而执着眺望远处的诗人。关键是,它结满了硕大的海珍珠般的累累果实,金黄色的,极其紧实。可是,果实不能吃,白长了。我问树:你结的果子不能吃,为什么还要结果子?树当然没有回答。
于是我猜想,世界上有些东西,其实是没用的,比如棕榈树的果实,还比如一棵棕榈树,它长在那儿,和没有长在那儿,有什么区别呢?还有,学校里有两棵枇杷树,会结可以吃的枇杷,可是,更多的时候,它身上爬满了棕色的毛毛虫,让人毛骨悚然。我想,身上每天被毛毛虫爬着,活着有什么意思?还有一棵老桂花树,我跟母亲说,那棵桂花树闻着很臭。母亲说,怎么会臭的呢?你的鼻子有问题吧?其实是太香了。我又想,它那么香,却被冤枉成臭的,那它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小镇边的山上,也有很多树。但是,它们长在那儿干什么呢?又不会吃东西,也不会玩,更不会说好听的话,大多也不会结好吃的果子。如果世界上没有树,也没关系的吧。那么,如果世界上没有我,也没关系的吧?
于是,我想,我和一棵树一棵草,其实是一样的。怎么长大,怎么活,怎么玩,也都是一样的,自己心里舒服就行了吧。这样一想,顿时如释重负。那时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无忧无虑”、“闲云野鹤”这些词,说的就是当时我像一棵树一棵草那么没心没肺的状态。
几年后,与一棵树的遇见和别离,生命的味道开始变得不一样。一棵与我同龄的桂花树,在一个下着大雨的春日午后,被连根挖起,从乡下运到了我家,栽在刚刚造好的院子里。
一个孤僻的女孩和一棵孤独的树,开始精神上的相依为命。树干、叶子,都特别干净,花香很淡,我喜欢。坐在树下读书写字,有好的句子就念给它听,有想说的话,就在心里说给它听。风吹过来,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世界离我们十万八千里。常常,我会呆呆站在树下好半天。有一次,做错什么事被母亲责怪,我在树下站了很久。夜深了,树像一个人,被黑暗笼罩,我被它笼罩。雪从它身上纷纷落下来,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你长大了,你应该……”
生命里出现了“应该”这个词——你应该这样,你不应该那样……十八岁,当我离开它去杭州读书,发现,整个杭州城都是桂花,仿佛我走了三百六十公里,桂花树跟了我三百六十公里!
隔着三百六十公里,我问树:我想和你一样,和所有的植物一样,不离开土地,不张扬,不索取,不争夺,一生都保持植物般的优雅,可以吗?树没有回答。
很多年后,又来了一棵树。
是一棵幸福树。搬新办公室时,朋友送的。它真的是一棵树,而不是花草。它被两个花店的工人很费力地搬到十七楼。它长在一个很大的花缸里。花缸是粉紫色的,柔弱得似乎难以承受这么高一棵树。
我“应该”了几十年,终于达到了人生的某种“高度”:干活的地方,睡觉的地方,都离地百尺。像城市里无数人一样,离地越来越远。但我没想到树也搬到了楼上。
办公室朝北,整天没有一丝阳光。曾经有一天,我被一缕阳光晃了眼,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发现,是阳光被对面大楼的玻璃反射过来。这可怜的一丝阳光,细微得如蝴蝶的吻,在树叶上缓缓移动,叶子幸福得微微颤抖。树会怎么想呢?它的一生,估计要和我一起,永远禁锢在此,灯光,自来水,是它的阳光雨露,就像,方便面、快餐,经常是我的午餐。多么可怜。
奇怪的是,以灯光为生的幸福树,居然枝繁叶茂得不可思议。时时有缎子般的新叶,从树冠处一丛丛地钻出来。有时,出差回来,见它蔫蔫的,浇点水,又舒展了。它怎么这么逆来顺受呢?怎么这么像我呢?
终于,叶子的方向出卖了树的心。过一段时间,所有的枝叶都朝着窗口倾斜过去,像无数只伸向救命粥的手。绸缎一般的嫩叶,像婴儿的嘴唇,贪婪地找寻着乳汁的方向。树什么都没有说,却什么都说了——我渴望!我渴望阳光泥土的味道,雨水的味道,星辰的味道,早晨和黄昏的味道,蝴蝶和鸟的味道!
这棵树,永远也不会有鸟来筑巢。
十七楼的窗外,一阵乌云路过,雨水随后滴落,落不到树上。一阵风从窗口路过,试图摇动窗内的树枝,树一动不动。
风想,树不是这样子的,这是一棵假树。
风会不会想,树边上那个女人,也是一个假人?
(选自2013年8月10日《人民日报》)
【小题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中的含义。(2分)
说的就是当时我像一棵树一棵草那么没心没肺的状态
【小题2】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意。(4分)
我“应该”了几十年,终于达到了人生的某种“高度”。
【小题3】赏析文中划波浪线句子的妙处。(4分)
【小题4】文章题目为“遇见树”,请结合全文概括不同的树给我的不同的人生启示。(4分)
【小题5】文章结尾说:“风会不会想,树边上那个女人,也是一个假人?”你认为文中的“我”是个“假人”——有着虚假的躯壳,过着虚假的生活;还是是个真实的人,有着真实的内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3

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姑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坐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B.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6分)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从历史深处递过来的灯——史学家郑樵伟大的一生
杨雪帆
在莆田文化史上,郑樵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通志》,使他毫无争议地跻身于中国文化的杰出创造者中间。他著述《通志》时居住的三间草堂,数百年来虽然隐没在广业里的茫茫群山中,然而今天,它却是莆田文化地图上一条不可不提及的记忆之路。
郑樵的父亲是个太学生,家世并不显赫。郑樵自幼在家读书,日诵万言,常攀藤到霞溪对岸的溪东书堂与从兄郑厚切磋学问,纵论天下大事。十四岁时,郑樵立志读遍古今书,他和郑厚一起裹被负粮,到处借书求读。他走的是一条千百年来被车轮轧出来的坎坷土路。一阵雨过后,路就烂了--南北宋时一个读书人的生活就是这么一片泥泞。1119年父亲去世!1127年北宋沦亡!
1128年,南宋朝廷恢复以诗赋经义取士。这一年郑樵25岁,深感入仕如海市蜃楼。他不愿再下山应试。他从普天下排队求仕者的行列中走了出来,回到借书求读的游历路上。对郑樵来说,这是一种生存态度。
当时,莆田是全国藏书最盛之地。十年间,郑樵读遍了十几处藏书,进而搜尽图书。他的全部生活就是阅读。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路上。他以罕见的热情和高度的献身精神对待自己的信仰。他为书而活,这样的人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
1132年,郑樵在芗林寺旁筑修史堂,开始漫长的修史着书生涯。他写出《诗辩妄》等一系列着作,批判当时的儒学、经学,言词尖锐,给沉闷的中世纪学术界带来一股清新空气。他的影响渐渐超出兴化郡和东南一带。显然他的世界在夹漈山之外。在修史上,郑樵极力反对空言着书,主张从事实出发,让历史事实说话,因为历史是生动的实例和经验。
1138年,他请求朝廷支持他撰写一部上自羲皇、下逮五代、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史》未准,就以布衣之身在夹漈山中尴尬地活着,“困穷之极,而寸阴未尝虚度。风晨雪夜,执笔不休;厨无烟火,而诵记不绝。”1143年至1147年间,四十岁的郑樵经历了弟亡妻丧幼子夭的惨痛的人生,仍不辍于著述。
1148年,郑樵四十五岁,他又一次出现在行旅上。这回他徒步一千里,打算将140卷自著新书献给宋高宗。他在商贾云集、青楼林立的杭州等了近一年时间,最终希望落空。1150年,修史堂被官方查封。郑樵只好在夹漈山主峰侧一个必须穿过大片荒野林莽才能到达的虚谷中另筑三间茅屋隐居,这就是着名的夹漈草堂。
在草堂的纸灯笼下,他对史学架构和纂述体例思忖于心,从漫漫无涯的史料中爬梳剔抉,从林林总总的文本建构中寻找话语的行踪。一切始于寂寞中的思索。山中的生活极其粗糙,装束和饮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1151年,郑樵续娶游氏为妻。
次年,新任同安主簿朱熹上山拜见郑樵。1157年,《通志》初稿完成,一个山林穷儒凭一己之力构筑了中国史学上的一个神话。
1161年,郑樵五十八岁,二百卷《通志》终于抄写成书。前后历时三十年。十年为经旨之学,三年为礼乐之学,三年为文字之学,五六年为天文地理之学、草木虫鱼之学,八九年为讨论之学、图谱之学。《通志》全书六百多万字,是中国历史上继《史记》之后又一部规模宏伟的纪传体史书。九月,郑樵最后一次离开夹漈草堂,进京献书。他没有再回来。1162年3月,郑樵一病不起,于当月初七宋高宗命进《通志》上殿之日,郁郁病逝于临安馆舍,政治乌托邦破灭了,郑樵归入真理,留下一部巨著和那个时代的一种心碎表情。
“破碎”是郑樵所处时代的特征。但在人生的碎裂声中,郑樵却奉献了一部完整的着作,并将它置于中华文化的价值中间。郑樵在每一个重要的学术领域内,在史学、文字学、音韵学、目录学、校雠学、文献学以及自然科学方面,都有开拓性的贡献;另外,在氏族学,谥法知识乃至音乐领域,也有不可忽视的成就。郑樵死后,《通志》书稿被朝廷秘阁搁置,直到一百三十年后才得以刊印流传。
为什么郑樵会成为郑樵?在见证了数百年沧桑的夹漈草堂上,对他的研究刚刚开始。今天,当我们重新翻阅《通志》这部伟大的作品,我们发现,这部书籍已被赋予了令人惊诧的长久性,它是不朽的,它和作者将永远活在伟大的历史中。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14岁立志读遍古今书,十年间他不停地阅读,这些阅读为他以后写《通志》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B.郑樵是从1132年开始修史的,并且筑了修史堂,由于他志不在求官,所以他有向朝廷请求经济上的支持。
C.郑樵曾经两次进京献书,第一次献书失败后,郑樵气愤难抑,自己封闭了修史堂;第二次献书,终于获得高宗接见,命进《通志》上殿,但他病逝于临安馆舍。
D.郑樵读书,不是读死书,能给学术界带来一股清新空气;郑樵著书,同样重在创新,立志“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E.全文是按时间顺序来记述郑樵伟大的一生,通过时间的跨度,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为写《通志》的长久而艰难过程。
【小题2】郑樵“立志读尽古书”,文章从哪些方面来表现这一点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破碎’是郑樵所处时代的特征”,其中“破碎”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简要冋答。
【小题4】美国的比尔•盖茨在谈到他的成功经验时说:我不比别人聪明多少,我之所以走到了其他人的前面,不过是我认准了一生只做一件事,并且把这件事做得更完美而已。你觉得对吗?请结合材料中郑樵的事迹说说你的道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化自信是发自内心的对自身文化的价值、能力和前途的坚信,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文化自信是民族意义上的文化自信。换言之,我们所讲的文化自信是对民族文化的自信,是在文化层面对本民族自我价值、自我能力和自我发展前景的自觉持守。
文化自信首先表现为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一个民族对于自身文化,以及自身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关系的理性把握。就我国而言,对中国精神的光大,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理性清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既是文化自觉的当代表现,更是文化自信的切实践行。最近二三十年,我们肯定民族文化的价值,对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怀有温情和敬意,对不同学术繁荣时期的价值有深刻认识,对老子、孔子、墨子等一大批思想大家倍加推崇,对浩如烟海的传统典籍进行认真整理和创造性阐发。这些都不是外力强加给我们的,而是积淀于我们内心的价值认同,是对民族文化的价值坚守。这也表明,我们的文化自觉意识日益增强,作为文化自觉最高表现形态的文化自信日益坚定。
文化自信其次表现为自觉的文化批判和价值重构。在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能够清醒地看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不足,勇于并善于对其进行清理,通过文化批判为新的价值重构创造条件。中国历史上不同学派、不同思想相互激荡,往往在碰撞中相互吸收甚至相互融合,这中间就包含着文化批判和价值重构。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对专制政治和专制帝王的批判,都是对传统文化糟粕的批判;近代谭谭嗣同、梁启超等希望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批判拯救中国。通过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清理、对西方文化合理成分的吸纳,进行新的价值重构,我们不断坚定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还表现为对民族文化当下状况的充分肯定和对未来前景的满怀信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光大并践行中国精神,是我们基本的价值取向。这不仅是价值观自信的表现,更是我们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我们坚信文化自信能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摘编自李宗桂《文化自信是强大的精神力量》)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化自信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对待民族文化要多些坚守,少些批判。
B.文化自信是文化自觉的最高表现形态,二者虽相互关联但是不能够等同。
C.进行新的价值重构,必须以文化批判为基础,对传统文化进行理性清理。
D.文化自信从文化自觉开始,经过文化批判,其终极目的是新的价值重构。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文化自信的内涵为立论前提,围绕文化自信从三个方面逐层展开论述。
B.文章第二段阐述文化自觉,用对比论证阐明了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关系。
C.第三段通过列举事例,阐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中包含着文化批判和价值重构。
D.最后一段阐明,坚定文化自信,才能够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化自信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民族文化的内容是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
B.如果不发自内心地整理传统典籍,就谈不上文化自觉,更谈不上文化自信。
C.只要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并进行新的价值重构,就能树立文化自信。
D.五四新文化运动就是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自觉的文化批判和新的价值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