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人的金表
周海亮
老人患上了脑血栓后遗症,行动非常不便。
老人有一块怀表,金的。表是老伴年轻时送他的礼物,黄澄澄的表壳,银亮亮的表链,打开时,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老人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摩挲着那块表。表让老人心安,老人把表壳磨得光滑锃亮。
儿子从来不给老人钱。他知道老人要钱毫无用处。
老人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似乎有些痴呆。老人每天守着电视机,脑子里一片混沌。
儿子一家要去很远的地方旅游,老人自然是不去的。儿子在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儿媳为老人准备了足足可以穿上半个月的干净衬衣,老人的孙子甚至为老人准备了玩具。我们三五天就会回来,儿子对老人说。
老人点点头。他目光懵懂。他的一只手,正轻轻地摩挲着那块表。
老人呆在家里,看一会儿电视,吃点饭,然后睡觉。
可是儿子走后的第二天,邻居就敲开了门。他拿着一张明信片,他说这张明信片贴在您家门上。他告诉老人说这是催缴电费的通知,如果三天之内仍然不能将电费交上的话,他们就会停电。
可是,我不会交。老人说。
您有钱吗?邻居问他,我可以替您交上。
我没有钱。老人说,我儿子说他很快就会回来。
老人将明信片扔在桌子上,将身体镶进沙发。他的一只手摩挲着他的怀表,眼睛盯着电视,脑子早已经熟睡过去。
第二天夜里,家里来了盗贼。他认为家中空无一人,可他弄出的声音惊动了老人。老人打开电灯,盗贼无处可躲。
把家里的钱都交出来!
家里没钱。老人说,我儿子从来不给我钱。
存折呢?
他们拿走了。
盗贼环顾屋子,看到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他走过去,将电脑折叠。他要拿走这台电脑,他不想毫无收获。
如果你要抢走什么东西的话,我就拧下你的脑袋。老人说。你说什么?盗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敢拿走屋子里的任何东西,我就拧下你的脑袋!老人从旁边抓起拐杖,逼视着近在咫尺的年轻的盗贼。
盗贼害怕了。老人的无畏让他心悸,两腿颤抖。可他还是掏出了刀子。他挥舞着刀子对老人说,如果你敢乱来,我就宰了你!
老人坐下来,从怀里掏出他的金表。家里只有这块表属于我。老人说,如果你要抢,就抢走这块表吧!
你说什么?
你可以抢走这块表……表是老伴年轻时送给我的礼物,她多年不在,这块表也就没有用了。老人说,听我儿子说这块表能值一万多块钱,可是现在我只跟你要一百块……
你跟我要一百块钱?盗贼怔住了。
是的。老人说,我得替儿子把电费交上。不然的话,待他们旅游回来,家里会漆黑一片……
……
儿子、儿媳和孙子在第五天的夜里准时归来。一进小区他们就看到一窗灯火。
他们看到了桌子上的明信片。儿子拍拍脑袋,说,走得太急,竟忘记了去银行交电费!奇怪,他们怎么没给咱家停电呢?
老人说,我去了银行,我帮你交上了。
你去了银行?儿子吃惊地说,你一步一颤地去了趟银行?
去了两趟。老人说,第一趟,我忘了带存折。
可是你哪来的钱?
我卖掉了金表,老人面无表情地说,卖了一百块钱。
门外传来敲门声。一位素不相识的小伙子站在门口,手捧一块表,忐忑不安地对老人的儿子说,前几天我在街上,捡到一块金表……我知道表是老人家丢的,现在我把它还给你们。
椅子上的老人朝这边看一眼,咧咧嘴,笑了。
(选自《羊城晚报》,有删改)
【小题1】从词语运用的角度,分析第五段画线部分的描写的作用。(4分)
————————————————————————————————————
【小题2】简析“明信片”在作品中的作用。(4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作者除了运用描写手法刻画老人的形象外,还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来表现老人?试作简要分析。(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试分析题目“老人的金表”。(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9:37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十,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于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一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明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文学类文本阅读。
大自然与大生命
红柯
真正的自然在西部,山脉、树和草甚至人的生命在这里才显得真切而细致。西部一直是探险家和余纯顺这样的壮士涉足的领域,对内地人来讲,帕米尔高原、天山、阿尔泰跟月球没什么区别。我在新疆生活的十年里,碰到不少港澳的中学生。香港的面积不及新疆一个乡镇,香港是个大都市,大都市所需要的大生命驱使这些中学生走向大自然。19世纪末,一个12岁的瑞典孩子发誓要到中亚细亚去当探险家,在他看来探险生涯是上帝赐给他的幸福,他就是斯文•赫定。他用50年时间深入中亚腹地进行考察。在斯文•赫定身后,是北欧那个布满森林、湖泊和冰雪的童话世界,安徒生只能产生于北欧。全世界的儿童都喜欢《西游记》,《西游记》记的就是火焰山、大戈壁、大山脉、大沙漠,没有雄奇的西部做背景,孙悟空、猪八戒也只能缩在陶罐里做蛐蛐。
可以在城市的中心造一座公园,在公园里蓄一池子水,再弄一座假山,甚至可以把泰山、华山、峨眉山加工成旅游胜地。你能在那里领略到大自然的神韵吗?
在西部你不可能给戈壁围上栅栏,你不可能在天山加锁链修台阶,阿勒泰市郊的桦林公园也只是在克兰河边加一道砖墙,那么湍急的一条河是戴不上笼头的,那么好的天然的白桦林还需要你动手动脚吗?     
一位朋友曾与意大利留学生同游塔里木,留学生惊奇地发现,大客车上没有内地的中国人,留学生问他:“地球上这么神奇的地方,怎么没人来玩?”
不是我们不喜欢玩,不喜欢山水,是我们没有魄力走向宏大的自然。
帕米尔高原、天山、阿尔泰离我们太遥远了,这些词汇产生在张骞的背影里,产生在《大唐西域》里。李白的诗篇之所以成为盛唐之音,是因为李白在中亚草原度过了金色的童年,大漠孕育大想象、大激情,李白的黄河是从天上来的,而不是从山上来的。
中华民族衰落的过程也是大自然的衰落过程。宋朝把自己龟缩在长城以内,版图上再也见不到雄奇的山脉和一泻千里的大江大河了,只攥着黄河、长江的尾巴。孕育生命的女性被裹成小脚。盆景、园林大盛。文人画全是纤细的瘦鹤。明清以至近代,文人钟情的全是枯荷、死鱼、葫芦和虾。
何不把长征看作民族自然意识部分的苏醒呢?金沙江、大雪山直到长江、黄河之源,汉唐英雄时代的气息出现在***的《沁园春•雪》里。蒋介石更像一个南宋的皇帝,郁达夫把蒋介石比作赵构,蒋居台湾,撰词50首亦有南唐李后主之风。
岳飞最感人的不是“饥餐胡虏肉”,不是“迎二帝”,而是“还我河山”。《说岳全传》中有个细节,周桐教岳飞学武的同时,带岳飞到大自然里去饱览河山的壮美。河山之美远远超过母亲刺在他身上的“精忠报国”。用高尔基的话讲:大自然培养爱国主义。高尔基非常喜欢普里什文,因为普里什文的作品里有一种把“大地当作自己的肉一样的感觉”,“人是大地生出来的,可是他又用自己的劳动使大地怀孕,用自己美丽的想象美化大地” 。俄罗斯文学的这种大地意识是其他民族难以企及的。前苏联有一本教科书《儿童认识自然》,大自然作为孩子启蒙的第一课,飞禽走兽,森林草原,不是图片,而是到野外去采集制作标本。
我们对大自然的理解还停留在公园里,停留在旅游景点上。也差不多都在东部地区,就是新疆人说的“口里”,口还没有杯子大,尽管玲珑剔透,却难以产生浩大的生命气象。
【小题1】下面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从“西部””真正的自然”人笔,结尾以“东部地区”“公园”“旅游景点”收笔,既首尾呼应,又深化了主题。
B.第二、三段从不同角度说明同一个问题:富有神韵的“大自然”不需人力加工
C.文中用宋朝的版图缩小到长城以内作为例子,说明中华民族的衰落是从大自然意识衰落开始的,发人深省。
D.文中将***与蒋介石进行比较,突出两人创作风格的不同,前者是英雄般的豪放,后者有阶下囚般的伤感。
E. 文中多次提到“西部”的高原、山脉、大漠,给人“旷远”的印象,与本文“大自然”的“大”字和谐相扣。两个反问句有力地突出强调了这一点。
【小题2】从全文来看,本文所说的“大自然”和“大生命”具体有怎样的特点?
【小题3】根据文意,本文中的“大自然”对于生命有怎样的影响?
【小题4】第七段以后,作者将“大自然意识”与“民族”“国家”联系起来写有何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第文后各题。

志摩在回忆里

郁达夫

⑴大约是在宣统二年(一九一〇)的春季,我离开故乡的小市,转入当时的杭府中学读书。当时的我,是初出茅庐的一个十四岁未满的乡下少年,突然间闯入了省府的中心,周围万事看起来都觉得新异怕人。所以在宿舍里,在课堂上,我只是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同蜗牛似地蜷伏着,连头都不敢伸一伸出壳来。但是同我的这一种畏缩态度正相反的,在同一级同一宿舍里,却有两位奇人在跳跃活动。

⑵一个是身体生得很小,而脸面却是很长,头也生得特别大的小孩子。还有一个日夜和他在一块。他们俩最爱做种种淘气的把戏,为同学中间的爱戴集中点。

⑶他们俩,无论在课堂上或在宿舍里,总在交头接耳地密谈着,高笑着,跳来跳去,和这个那个闹闹,最终却会出其不意地做出一件很轻快很可笑很奇特的事情来吸收大家的注意。

⑷而尤其使我惊异的,是那个头大尾巴小,戴着金边近视眼镜的顽皮小孩,平时那样的不用功,那样的爱看小说─—他平时拿在手里的总是一卷有光纸上印着石印细字的小本子─—而考起来或作起文来却总是分数得最多的一个。

⑸从此之后,一别十余年,我和这两位奇人终于没有遇到的机会。虽则在异乡飘泊的途中,也时常想起当日的旧事,但是终因为周围环境的迁移激变,对这微风似的少年时候的回忆,也没有多大的留恋。

⑹民国十三四年(1924年、1925年)之交,我混迹在北京的软红尘里;有一天风定日斜的午后,我忽而在石虎胡同的松坡图书馆里遇见了志摩。他的头,他的脸,还是同中学时候一样发育得分外的大,而那矮小的身材却不同了,非常之长大了,和他并立起来,简直要比我高一二寸的样子。他的那种轻快磊落的态度,还是和孩时一样,不过因为历尽了欧美的游程之故,无形中已经锻炼成了一个长于社交的人了。笑起来的时候,可还是同十几年前的那个顽皮小孩一色无二。

⑺从这年后,和他就时时往来,差不多每礼拜要见好几次面。他的善于座谈,敏于交际,长于吟诗的种种美德,自然而然地使他成了一个社交的中心。当时的文人学者,达官丽姝,以及中学时候的倒霉同学,不论长幼,不分贵贱,都在他的客座上可以看得到。不管你是如何心神不快的时候,只教经他用了他那种浊中带清的洪亮的声音,“喂,老×,今天怎么样?什么什么怎么样了?”的一问,你就自然会把一切的心事丢开,被他的那种快乐的光耀同化了过去。

⑻其后他又去欧洲,去印度,交游之广,从中国的社交中心扩大而成为国际的。于是美丽宏博的诗句和清新绝俗的散文,也一年年地积多了起来。一九二七年的革命之后,北京变了北平,当时的许多中间阶级者就四散成了秋后的落叶。有些飞上了天去,成了要人,再也没有见到的机会了,有些也竟安然地在牖下到了黄泉;更有些,不死不生,仍复在歧路上徘徊着,苦闷着,而终于寻不到出路。是在这一种状态之下,有一天在上海的街头,我又忽而遇见志摩,“喂,这几年来你躲在什么地方?”

⑼兜头的一喝,听起来仍旧是他那一种洪亮快活的声气。在路上略谈了片刻,一同到了他的寓里坐了一会,他就拉我一道到了大赉公司的轮船码头。因为午前他刚接到了无线电报,诗人太果尔回印度的船系定在午后五时左右靠岸,他是要上船去看看这老诗人的病状的。

⑽当船还没有靠岸,他在码头上的寒风里立着——这时候似乎已经是秋季了——静静地呆呆地对我说:“诗人老去,又遭了新时代的摈斥,他老人家的悲哀,正是孔子的悲哀。”

⑾因为太果尔这一回是新从美国日本去讲演回来,在日本在美国都受了一部分新人的排斥,所以心里是不十分快活的;并且又因年老之故,在路上更染了一场重病。志摩对我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双眼呆看着远处,脸色变得青灰,声音也特别的低。我和志摩来往了这许多年,在他脸上看出悲哀的表情来的事情,这实在是最初也便是最后的一次。

⑿从这一回之后,两人又同在北京的时候一样,时时来往了。可是一则因为我的疏懒无聊,二则因为他跑来跑去的教书忙,这一两年间,和他聚谈时候也并不多。今年的暑假后,他于去北平之先曾大宴了三日客。在他遇难之前,从北平飞回来的第二天晚上,我也偶然的,真真是偶然的,闯到了他的寓里。

⒀那一天晚上,因为有许多朋友会聚在那里的缘故,谈谈说说,竟说到了十二点过。临走的时候,还约好了第二天晚上的后会才兹分散。但第二天我没有去,于是就永久失去了见他的机会了。

⒁男人之中,有两种人最可以羡慕。一种是像高尔基一样,活到了六七十岁,而能写许多有声有色的回忆文的老寿星,其他的一种是如叶赛宁一样的光芒还没有吐尽的天才夭折者。前者可以写许多文学史上所不载的文坛起伏的经历,他个人就是一部纵的文学史。后者则可以要求每个同时代的文人都写一篇吊他哀他或评他骂他的文字,而成一部横的放大的文苑传。

⒂现在志摩是死了,但是他的诗文是不死的,他的音容状貌可也是不死的,除非要等到认识他的人老老少少一个个都死完的时候为止。

1931年12月11日

(节选自《中国名家散文欣赏》,有删改)

【小题1】第⑴段划线句的作用是:
【小题2】第⑽段划线句包含了志摩丰富的情感,试作分析。
【小题3】作者多处描述志摩与人交往的情景,对此理解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中学时代的志摩天真活泼、爱说爱笑,然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聪明。
B.在北京重逢志摩,他给我的最初印象还是如孩时一样,虽然长高不少不再矮小,但神色态度依旧如十几年前一样。
C.围绕志摩,总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社交圈子,与他交往的人不论长幼,不分贵贱,都会被他的快乐感染。
D.一九二七年的革命之后,志摩仍复在歧路上徘徊着,因寻不到出路而苦闷。
E.我和志摩来往了许多年,只有在探望太果尔时,在他脸上看到过悲哀的表情,可见志摩是一个关心朋友胜过自己的人。
F.在志摩遇难之前,我还偶然到他家参加了一次朋友聚会,谈兴未了,却后会无期,我为自己的爽约抱憾不已。
【小题4】简析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小题5】本文是众多怀念诗人志摩的文章中的名篇,从选材的角度,对本文加以评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材料一:
【央广网财经9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香港晨兴基金会昨天宣布,将向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捐款3.5亿美元,这是哈佛创校378年以来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金额。
晨兴基金会是香港恒隆集团的陈启宗、陈乐宗兄弟在1996年创立的机构,致力于推动慈善和捐助教育科研。陈氏兄弟出生于香港,都有求学美国的经历。其中,陈乐宗更是在哈佛公共卫生学院获得过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曾在哈佛医学院从事癌症方面的研究工作。
对此,正在美国耶鲁大学攻读MBA的诺亚对《天下公司》说,校友向母校捐款,这在美国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因为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学校接受教育,所以希望下一代、下几代的校友,都能接受同样,甚至更好的教育,所以他们会把自己的财富捐赠给学校。
现在,在哈佛、耶鲁和斯坦福等大学,捐款早已超过学费总额,成为主要经费之一。2008年全美各大学共收得310亿美元的捐款;2010年哈佛大学的校友共捐款六亿美元,而哈佛的捐赠基金总值已经超过275亿美元;2011年耶鲁大学校友捐款七亿多美元,加上投资回报,截至年底,该校的捐赠基金总额则超过了200亿美元。
美国大学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么多捐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个学校都设立专门的团队来做这件事。这个团队并不是专门劝富商来捐款的,它是针对学校全部的募捐项目,去运营和宣传,基本上是通过三个途径。一个是这些名校每年都会有校友聚会,这种聚会就是募捐的最好机会。第二个是每个学院和大学的校长都会到各个国家有目的性地做一些演讲,宣传自己,取得这些国家一些个人和机构的支持。第三他们还会主动发邮件给校友和一些乐于捐助的慈善家,请他们捐款。
哈佛大学表示,陈氏兄弟的捐款没有限制用途,可用来资助学生、兴建新校舍、成立种子基金以及支援学术研究等。同时,哈佛大学还决定将公共卫生学院改名为哈佛陈曾熙公共卫生学院,以纪念恒隆集团已故创办人、陈氏兄弟的父亲陈曾熙。这是哈佛大学第一次因为慈善捐款而为一个学院改名,此前,哈佛只为纪念美国前总统肯尼迪而命名了肯尼迪政治学院。
(选自《西安日报》)
材料二: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李秋恒报道】 据耶鲁大学公共事务办公室网站1月4日消息,美国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莱文教授宣布,耶鲁2002届毕业生张磊,将向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捐赠888万8888美元。这是到目前为止,耶鲁管理学院毕业生捐赠的最大一笔个人捐款。
报道说,张磊是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建人,这笔捐款将主要用于耶鲁管理学院新校区的建设。另外一部分作为奖学金,提供给“杰克逊全球事务学院”国际关系计划项目,以及资助耶鲁各种和中国有关的活动。
(选自《环球时报》)
材料三:
当年,美国人司徒雷登受命在北京筹建私立燕京大学,需要大量筹款。后来,他在美国募集到大约250万美元,这笔资金成为燕京办学主要的经济。有中国人问他:“你们外国人为什么要给中国大学捐钱?”司徒雷登回答:“文明不是民族性的,而是世界性的。如果把各个民族的文明融合为一体,那么就能加深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今天,也有许多外国朋友、外资企业热心资助中国的大学和学生,或是爱心助学,或是资助建造办公楼和实验室。大学固然有其地域性和民族性,同时也担负着传承社会文明、创造新知识和新成果、造福全人类的任务,世界名校在这方面处于“领跑”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留学生捐巨资给耶鲁,是件大好事。
(选自《解放日报》)
材料四:
美国的大学往往具有浓厚的象牙塔气质,往往很警惕政治对大学的渗透,同时也与商业环境和世俗社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对公立大学的警惕,美国有不少私立大学的办学资金往往靠校友捐款资助。对捐款的毕业生而言,这既是对母校培养自己的回报,同时也是在母校历史上留名的机会;对校方来说,这些捐款主要用来作为研究学术和培养下一代学生的经费,为了监督这些经费的使用,校方往往会成立专门的组织进行监督。捐款的一个很重要用途,就是用来资助缴纳不起学费的贫困生。
某种程度上,社会在教育上的投资或者捐款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反映。但是投资或者捐款需要投资者和捐款者的主动性,因此学校本身既需要魅力也需要公信力。一个人对一个学校的感情并不必然与在这个学校受教育的时间成正比,而与他在这个学校学业上的收获以及个人生活上的愉悦程度有关。同时,一个人对他母校的感情也与这所母校本身的名气没有多大关系,一个给学生足够的尊重和最好教育的大学往往会成为学生永远的精神故乡,一个有魅力的大学与它的学生一定有一种深刻的感情和长时间的默契。
(选自《南方日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氏兄弟都有求学美国的经历,陈乐宗更在哈佛公共卫生学院学习过,这是晨兴基金会向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捐款3.5亿美元的唯一原因。
B.美国大学各个学校都设立专门的团队来做募捐。其募捐的对象不仅仅是富商,还包括校友、某些个人和机构以及一些乐于捐助的慈善家。
C.文明没有国籍的界限,司徒雷登在美国募捐筹建私立燕京大学,张磊捐款耶鲁大学的善举都向世人展示了其广阔的胸襟和高远的眼界。
D.大学没有地域性和民族性,它们担负着传承社会文明、创造新知识和新成果、造福全人类的任务,世界名校在这方面处于“领跑”地位。
E.美国不少私立大学的办学资金往往靠校友捐款资助,这是因为它们很警惕政治对大学的渗透,同时也与商业环境和世俗社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2)阅读材料一和材料二,概括说明两则新闻主要内容的异同。
(3)根据材料四,简要分析国外大学能够获得巨额捐赠的原因。
(4)反思国内高校建设,你有哪些针对性的建议?请结合现实和相关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通常人们认为,人类的骨头对自身的保护全靠包裹在它外面的肌肉和皮肤,骨头对自身的保护则无能为力。而研究人员的最新发现证实,已往人们对骨头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导致人们完全低估了骨头的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发现,在外来的冲击面前,人类的骨头也会施展自己的惊人秘技。骨头不但防卫有法,而且疗伤有术。
研究人员的这个发现得益于此前其他科学家的一个新奇发现。6年前,科学家研究鲍鱼壳的时候发现了隐藏在里面的“分子减震器”,这是一种能够将生物矿化结构紧密粘合的胶,由于它的存在,使得鲍鱼壳具有一定的弹性,相应地也增强了它的抗冲击能力。当时,科学家猜测,人类的骨头里可能也有这种“分子减震器”,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发现它的踪影。
最近,美国的研究人员在人体骨骼中还真的发现了人类骨头里的“分子减震器”。研究发现,人的骨头里的胶原纤维和其表面覆盖的仅有一层几个原子厚度的骨盐结晶,能起一定的抗震作用,而把骨盐结晶与胶原纤维连接在一起的是一种胶,这种胶的作用原理与科学家以往在鲍鱼壳中发现的物质相同。这种胶含有能够隐藏自身长度的结合键,这使得这种特殊生物胶拥有了粘连性和一定的弹性。在骨骼受到应力的时候,它们可以舒展开来,以帮助骨骼减少震动的冲击;而当应力解除时,它们又会像弹簧那样,重新盘绕成原来的结构。这种特殊的生物胶分子在骨头里面确实能发挥出色的减震作用,所以它是名副其实的“分子减震器”。通过高清晰度的摄像仪,研究人员还拍摄到了这种性能奇特的胶和其自身的缠绕结构图像。
研究人员还发现,这种胶的作用并不仅仅提供给健康的骨骼较大的弹性和抗骨折能力,实际上在因骨骼受伤形成细小的裂纹之后,它还能很快帮助其修复裂纹。胶的修复方法主要是发挥自己的粘连特性,把裂纹重新聚合在一起,就像是人们给断裂的骨头打上石膏那样帮助裂纹康复。
也就是说,人体骨头里的这种特殊的生物胶就是骨头的防身“密器”,骨头的惊人秘技全是靠它施展出来的。
接下来,研究人员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或在患某些特定疾病时,或在骨头受伤的情况下,这种分子胶是如何发生改变或被耗尽的。如果找到答案,人们就可以找到保护骨骼不发生破坏性改变的方法,甚至能逆转骨骼的破坏性生成改变,生物胶将是未来治疗骨骼疾病的重要武器,对于骨折、骨头老化的防治,对促进骨头健康发育,都会提供一系列全新的方法。
【小题1】下列对“分子减震器”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分子减震器”是一种能够将生物矿化结构紧密粘合起来的生物胶,它是科学家在研究鲍鱼壳的时候发现的。
B.人类骨头里的“分子减震器”能将胶原纤维和骨盐结晶连接在一起,从而使其具有一定的抗震作用。
C.“分子减震器”不但能给所有的骨骼提供较大的弹性和抗骨折能力,而且能在骨骼受伤形成细小的裂纹后,帮助修复裂纹。
D.“分子减震器”这种特殊的生物胶之所以拥有粘连性和一定的弹性,是因为它含有能够隐藏自身长度的结合键。
【小题2】下列叙述中,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以前人们认为骨头对自身的保护没有有效的办法,但研究人员的最新发现将改变这一观点。
B.在鲍鱼壳上发现生物胶的时候,科学家就推测人类的骨头里也肯定有这种生物胶。
C.生物胶的结构呈缠绕状,当受到外力冲击时,它会像弹簧那样盘绕起来从而保护自己。
D.生物胶修复受伤骨骼的主要办法是利用自己的粘连性,把裂纹聚合起来并使之长出新的骨骼。
【小题3】以下对文章的分析与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科学家研究鲍鱼壳时获得的结论为后来研究人员的新发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B.如果没有生物胶,鲍鱼壳就没有一定的弹性,其抗冲击能力也将减弱。
C.骨头的惊人秘技全是靠骨头的防身“密器”即一种特殊的生物胶施展出来的。
D.一旦找到生物胶发生改变或被耗尽的答案,就会给医学界带来治疗方法的全面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