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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荷叶
韩开春
①那年我去宏村,正是深秋季节,顺着黄山的皱褶一路前行,层林尽染,草黄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古徽州果然气派非凡.到了村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碧水,一条小道笔直穿过湖心,上面有座弯月般的石砌小桥名叫画桥。据说,当年李安在此拍摄《卧虎藏龙》,男主人公李慕白就是从这座小桥上牵着他的白马走过的。
②但是,我的目光却被湖中那一大片枯萎的残荷吸引,脑海中瞬间浮现的竟是《红楼梦》里林黛玉反对贾宝玉拔除破荷叶的理由:“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林妹妹那双对着残荷发痴的忧郁的眼睛。在那一刻,我居然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要是能有机缘在湖边的书院住下,在有雨的夜晚,或是撑着一把油纸伞,顺着石砌的湖堤漫行,或是隔着石雕的窗棂,卧听雨打残荷,该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啊。
③其实,我有许多亲耳聆听雨打残荷的机会。我读初中的时候,学生宿舍的后面就有一大片荷塘,每年莲藕起出之后,就再也没人去管它,任由满塘的荷叶自生自灭。然而我终究只是个俗人,比不得林妹妹那样冰雪聪明,所以听雨打残荷的次数虽然不少,却从未听出过什么诗意。
④与枯萎破败的残荷相比,我更加喜欢夏日的新荷,光鲜洁净,绿意盎然,看上去就很赏心悦目,勃发着无穷的生机。中午或是傍晚,会有一些或红或绿的蜻蜓、豆娘前来参观,它们或许是被这荷塘满目的绿迷住了,绕着圈不停地飞,迟迟不肯离去,飞累了,就在新冒出的小荷尖上歇歇脚;身上穿着黑黄条纹套衫的小青蛙,也从水里冒出头来,双腿一蹬,用它那著名的蛙跳,一下子便跃上了荷叶的表面,随之溅起的一串水滴,滴溜溜地汇聚到荷叶的中心,凝成一颗又圆又亮的大水珠,映着太阳的光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们许是把这一张荷叶当成了运动场,鼓着大腮帮咕咕呱呱不停地叫,呼朋引类;还有一些黑脊背的鱼,在荷叶撑起的大阳伞下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间或举起大尾巴,在平静的水面上使劲一击,发出“泼剌剌”的一声响,溅起一朵大水花,旋即一头扎进水底,再也不见了。
⑤这样的季节,最快乐的自然还是孩子,从第一朵荷花在水面上升起,绽开它美丽的笑脸时起,就会不断有孩子顺着塘埂悄悄滑下水去,学着在水面上那群嬉戏的鸭子的样子,把鼻子一捏,头往下一低,便潜进了水底,上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出一截细嫩甜香的花香藕,临了上岸,还不会忘记摘一片荷叶顶在头顶。有时候也玩打水仗游戏,学着电影里白洋淀民兵打鬼子的模样,顶着一片荷叶,手里端根树枝,一只眼闭着,煞有介事地一瞄,手指一勾,嘴里同时还要发出“叭”的一声。
⑥少年的记忆,除了玩耍,大多数还是和味蕾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荷叶,也是如此。说到吃,必须提一下荷叶粥,这是我母亲夏天常做的,把新鲜的荷叶洗净,切成细丝,放点冰糖,和粳米一同煮,做出来的粥青白相间,颜色好看,味道也好,清香扑鼻,有清热解暑之功效。荷叶还可以包裹食物。我祖父有个习惯,赶集的时候带上一张荷叶,或干或鲜,随季节改变而有所不同,回来的时候,总会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只荷叶包来,里面包着的有时是几片卤猪头肉,有时是两根油条。他用筷子夹起肉丢进我的嘴里,果然是跟往常吃到的不同,肉香中夹杂着荷叶的清香。长大后读明清小说,见到许多关于市井场景的描写,我才知道,原来这用荷叶包熟食的举动并不是我祖父的首创。
(选自《2012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林黛玉见到残荷想起飘摇零落的经历,有身世之痛;“我”见到残荷想起“新荷”,觉得残荷无诗意可言。这是因为两人的身世、经历不同。
B.深秋时节的宏村,层林尽染,草黄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充满古徽州的非凡气派。尤其是那泛着碧波的小湖,更是让“我”赞赏不已,流连忘返。
C.“我”喜欢夏日新荷,因为它绿意盎然,充满生机。荷塘里蜻蜓、豆娘、青蛙以及鱼儿的活动,更是令人赏心悦目。
D.第四段中,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法,写出了夏日荷塘满眼生机,这与眼前所见的枯萎破败的残荷形成了鲜明对比。
E. 少年时代的生活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而现实中置身湖中大片残荷的宏村,“我”竟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享受漫步湖堤或卧听雨打残荷的惬意。
【小题2】文章开头描写宏村秋景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文意,分析“我”为什么喜欢夏日的新荷。(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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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珠 宝
莫泊桑
那是一个去世好几年的外省税务局长的女儿,母女俩都是贫穷而可敬的,安静而温和的,因为女儿的婚事而来到了这里。那个年轻的女儿像是一位贤妻良母的典范,她那种带着含羞意味的美,具有一种安琪儿式的纯洁风韵,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忍不住地说:“将来娶她的那个人真有福气,我们找不出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当时是内政部的一个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
婚后,她用一种极为巧妙的经济手腕治家,两个人好像过得很阔气。她对丈夫的注意、细心、体贴,真是罕有的;并且她本身的诱惑力也非常大,以至于在他俩相遇6年后,他爱她更甚于初期。
他仅仅责备她两个缺点:爱看戏和爱假珠宝。在整天工作后,对于爱戏这类的散心事,朗丹先生是骇然而感到疲乏的,于是他央求妻子跟着熟识的太太们去,并且由她们送她回家。开始她认为这种办法不大相宜,争执许久后,她出于体恤才答应了他,他因此十分感谢。
谁知这种看戏的兴趣,不久就在她身上产生了装饰的需要,并且养成了习惯。这种迷恋于浮光的爱好引起了丈夫的不满,每当他略有责备时,她总是从容地微笑说:“你教我怎样?我爱的就是这个。这是我的毛病。我明明知道你有理由,不过,人是改变不了本性的。我当然更爱真的珠宝,我!”她一面拿着珍珠软项圈在手指头上转动着,好教上面的宝石小切面射出光彩,一面不断地说:“赶紧瞧吧,这做得真好,简直就像真的一样。”
某一个冬天夜里,她赶到大歌剧院看戏,回家的时候她冻得浑身发抖。第二天,她咳嗽了,八天后,她害肺炎死了。
朗丹几乎跟着她到坟墓里去了,以至于在一个月之间,他的头发全变成了白的。
不过他现在的生活极为困难了,原先他的薪水在他妻子手里,不仅够得应付一家的种种需要,还能让他一直喝上等的酒和吃鲜美的东西,而眼下他竟不能应付自己一个人的用度。终于,他一个铜板也没有了,于是他动了念头要把妻子生前仿佛最心爱的一只大项圈卖掉。因为那固然是个假货,不过也的确下过一番很细致的功夫,他认为至少可以值六个或者八个法郎。
他选了一家小店进去,有点儿难为情地递过项圈。“先生,”他对那商人说,“我很想知道您对这件小东西的估价。”那个人接了东西,左看右看了好一阵,掂着它的轻重,拿起一枚放大镜,又叫他手下的店员过来,并且为了格外好好地鉴定它的印象,又把它搁在柜台上,远远地打量着它。
朗丹先生被弄得很不好意思,正当他拿起这个小东西,珠宝商人却说,可以出价一万二千法郎收购它。这让那个丧偶的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问:“您说?……您可有把握?”另一个误解了他的惊讶,干脆地说:“您可以再到旁的地方问问是不是可以多给些。在我看来,顶多值得一万五千。”
朗丹先生简直成了傻子,他收回了项圈,心里只模模糊糊觉得应该一个人好好地想一想了。然而一走出店门,他简直忍不住大笑了,他暗自说道:“低能儿!唉!眼见得那是一个不知道分辨真假的珠宝商人!”
他又走到另一家珠宝店里,谁知那个老板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曾以两万五千法郎卖出的货,并答应以一万八千法郎的价格收回。这一次,朗丹先生因诧异而呆呆地坐下了。“不过,……不过请您仔仔细细看一看这东西吧,先生,直到现在,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请问您的姓名与住址?”珠宝商人翻开一摞账册,寻了一阵就高声说道:“这项圈从前确实是送往朗丹太太家里去的,地点就是舍身街16号,时间是1876年7月20日。”
科员吃惊得发昏,在老板怀疑的眼光中,他折起老板打的收条,走出了店门。他昏沉沉的,极力去推测:他妻子从前远没有能力去买一件这样大价钱的东西——没有,那么——那是一件馈赠品了!一件谁送给她的馈赠品?为的是什么?——那么妻子其余所有的珠宝也全是他人的馈赠了!
他觉得天旋地转了,他张开了胳膊,失去知觉跌倒了。
【小题1】从全文来看,朗丹太太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特点?请概括,并作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本文最后道出朗丹太太的珠宝是真的,这一结果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
请概括分析其中的原因。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朗丹先生被第一位珠宝商人的繁琐程序弄得不好意思,说明朗丹为用亡妻遗物换取金钱的行为而羞愧,也暗示出他因是假货而感到羞耻,情感很复杂。
B.朗丹是个法国平民阶层的小人物,他有尊严,娶上人人称赞的老婆曾是他最大的幸福,但却因妻子的欺骗更加痛苦。作者勾勒出一个大悲大喜的小人物心态,给我们展示了真实的社会风景画。
C.作者对女主人公采用了语言、行动和心理描写的手法,但对她的不贞行为却留下了空白,一切都留给读者想象与思索的空间。
D.本篇小说的故事是简单的,这正是莫泊桑细微观察与严格提炼的结果。短短的故事却能容纳多层的主题,表现了作者的非凡才能。
E.从全文看,作者冷静的叙述,并非意味着感情的冷漠,而作者在文中旗帜鲜明的爱憎与是非评判,能给读者的想象与理解留下更为广阔的空间与余地。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八月骄阳
汪曾祺
张百顺年轻时拉过洋车,后来卖了多年烤白薯。德胜门豁口内外没有吃过张百顺的烤白薯的人不多。后来取缔了小商小贩,许多做小买卖的都改了行,张百顺托人谋了个事由儿,到太平湖公园来看门。一晃,十来年了。
每天到园子里来遛早的,都是熟人。
来得最早的是刘宝利。他是个唱戏的。剧团演开了革命现代戏,台上没有他的活儿,领导动员他提前退了休。
跟他差不多时候进园子遛弯的叫顾止庵,早年教私塾,后来给人抄书,抄稿子,代写家信。解放后,又添了一项业务:代写检讨。后来搁了笔。每天就是遛遛弯儿。
这天他进了太平湖,公园看门的张百顺正在湖边淘洗螺蛳。
“顾先生,您说这文化大革命,它是怎么一回子事?”
“您问我?——这谁知道。”
“这红卫兵,呼啦——全起来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他们怎么有这么大的权?谁给他们的权?”
刘宝利来了。
“昨儿,我可瞧了一场热闹!”
“什么热闹?”
“烧行头。嗬!堆成一座小山哪!大红官衣、青褶子,这没什么!帅盔、八面威、相貂、驸马套……这也没有什么!大蟒大靠,苏绣平金,都是新的,太可惜了!这值多少钱哪!一把火,全烧啦!火苗儿蹿起老高。烧糊了的碎绸子片飞得哪儿哪儿都是。”
“唉!”
“火边上还围了一圈人,都是文艺界的头头脑脑。有跪着的,有撅着的。有的挂着牌子,有的脊背贴了一张大纸,写着字。都是满头大汗。您想想:这么热的天,又烤着大火,能不出汗吗?一群红卫兵,攥着宽皮带,挨着个抽他们。劈头盖脸!有的,一皮带下去,登时,脑袋就开了,血就下来了。——皮带上带着大铜头子哪!”
“唉!”
这工夫,园门口进来一个人。六十七八岁,戴着眼镜,一身干干净净的藏青制服,自家纳的千层底布鞋,拄着一根角把棕竹手杖。这人见了顾止庵,略略点了点头,往后面走去了。这人眼神有点直勾勾的,脸上气色也不大好。这人走到靠近后湖的一张长椅旁边,坐下来,望着湖水。
顾止庵说:“茶也喝透了,咱们也该散了。”
张百顺把螺蛳送回家。回来,那个人还在长椅上坐着,望着湖水。
柳树上知了叫得非常欢势。天越热,它们叫得越欢。赛着叫。整个太平湖全归了它们了。
张百顺回家吃了中午饭。回来,那个人还在椅子上坐着,望着湖水。
粉蝶儿、黄蝴蝶乱飞。忽上,忽下。忽起,忽落。黄蝴蝶,白蝴蝶。白蝴蝶,黄蝴蝶……
天黑了。张百顺要回家了。那人还在椅子上坐着,望着湖水。
蛐蛐、油葫芦叫成一片。还有金铃子。野茉莉散发着一阵一阵的清香。一条大鱼跃出了水面,歘(xū)的一声,又没到水里。星星出来了。
第二天天一亮,刘宝利到太平湖练功。发现有人投湖啦!他叫了两个打鱼的人,把尸首捞了上来,放在湖边草地上。这工夫,顾止庵和张百顺也赶了过来。
顾止庵四下里看看,说:“这人想死的心是下铁了的。他投湖的时候,神智很清醒,你们看,他的上衣还整整齐齐地搭在椅背上,手杖也好好地靠在一边。咱们掏掏他的兜儿,看看有什么,好知道死者是谁呀。”
顾止庵从死者的上衣兜里掏出一个工作证,是北京市文联发的:姓名;舒舍予 职务:主席。
顾止庵看看工作证上的相片,又看看死者的脸,拍了拍工作证:
“这人,我认得!怪不得昨儿他进园子的时候,好像跟我招呼了一下。我还上他那儿聊过几次。人挺好,有学问!”
“您等等!他到底是谁呀?”
“他,就是老舍呀!”
刘宝利看着死者:
“我认出来了!在孔庙挨打的,就有他!您瞧,脑袋上还有伤,身上净是血嘎巴!——我真不明白。这么个人,旧社会能容得他,怎么咱这新社会倒容不得他呢?”
顾止庵说:“‘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这大概就是他想不通的地方。”
张百顺撅了两根柳条,在老舍的脸上摇晃着,怕有苍蝇。
“他从昨儿早起就坐在这张椅子上,心里来回来去,不知道想了多少事哪!”
“‘千古艰难唯一死’呀!”
“那干吗要走了这条路呢?这秋老虎虽毒,它不也有凉快的时候不?”
顾止庵环顾左右,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士可杀,而不可辱’啊!”
刘宝利说:“我去找张席,给他盖上点儿!”(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对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三个市井百姓人物身份的交代,直接揭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三个人关于文革所见所闻的对话表现了普通百姓对于文革中发生的“烧戏服”“打人”事件的困惑和气愤以及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C.小说中描写了文革中普通百姓能“忍”和老舍的“不忍”,表现了中国老百姓的坚韧和作为知识分子的老舍的脆弱。
D.刘宝利、顾止庵、张百顺是平常人物,也是最符合艺术真实的人物。对他们身份的交代,既为下文的谈话内容做铺垫,也为见证一位作家的死作铺垫。
E.作者冷静地反复叙述这个人“坐在后湖的一张长椅上望着湖水”,这个动作的四次重复,笔端凝注了无限的悲怆与沉痛。
【小题2】小说中的老舍先生有着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划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采用第三人称,老舍先生的遭遇包括死亡,均由几位当事人眼中看到、口中道出,用的是侧面描写。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开篇吸引读者兴趣,它既是张二狗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文章的主要情节内容,小说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展开。
B.第二段从“要接送孩子、去京耗时无意义、收支不划算”三个方面讲述了主人公张二狗N次对“我” 说要去北京,却又无法成行,只能“唉声叹气”的现实原因。
C.“我”对张二狗要去北京的事情,在“我”揭穿他的谎言之前,一直报以的是一种冷漠无视甚至厌烦的态度,一方面是二狗多次唠叨,一方面是北京对常去的“我”毫无吸引力。
D.小说的后半部分设置精巧,通过张二狗两次造假“北上”,又两次被“我”看穿的情节设置,使得小说扣人心弦,同时又富有节奏感,实现了小说结构的张力。
【小题2】请概括文中主人公张二狗的性格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文本,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两段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焚坑之事没商量
张 鸣
先秦法家,到了韩非这里,已经演变成绝对君主主义。韩非子的信徒李斯,在秦统一之后,推动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是应有之义。战国时的儒家,信奉的是君臣相对主义,如果君主待臣如草芥,那么臣子也可以当君主如仇寇。所以,韩非子非儒,因为儒以文乱法,坏了尊君的规矩。那么,找个借口,把讨人嫌的儒生坑掉,按道理也该是令他们快意之事。 
但是,坑儒是在焚书之后的一年发生的,主导者是皇帝,不是丞相。事情的缘起,不是儒生议政,对皇帝的政策说三道四,而是姓卢姓侯的两个宝贝,为秦始皇找仙药,花了皇帝不少银子,结果当然找不到,溜之乎也。被骗惨了的秦始皇,不由得不怒。卢、侯两位,无疑都是读书人,但到底是方士还是儒生,已经无从考证。我们知道的结果是,秦始皇盛怒之下,抓不到该抓的,就拿他们的同类出气。诸生转相告引,牵连多至460余人,一并都给坑了。这些人里,肯定有儒生,但整的重点却是方士。后世说坑儒,实际上是夸张,这个夸张,是受前一年焚书的影响,因为焚书的重点,是跟儒家有关的诗书和史书。再加上,后世所谓读书人,儒生是代名词,但在当年,并不是这样的。
孔夫子当年,是敬鬼神而远之的,后辈门徒,居然被骗钱的方士牵连,大批丢了性命,多少有点冤枉。春秋战国之际,儒墨号称显学,但最终都没有显过法家。法家其实是从儒家脱胎而来的,但这个恶胚胎,长大之后,居然欺师灭祖,把个儒家当敌对势力来对待。只是,在这个政策里,所谓的焚书坑儒,焚书才是重点,坑儒,不过是一个点缀。 
当年焚书,针对的是两类书,一、史书,除了秦国史之外,全烧。二、诗书百家语。不仅烧,而且今后不许人提及。谈及历史,就是以古非今,要族灭。谈起诗书百家语,则弃市(杀掉弃之于市,示众)。所以,读书人即使没有被坑,也没有被发配,肯定也不能靠自己的知识过活了。春秋以来将近五百年的私学传统,到了秦朝,就被迫中断。读书人唯一的出路,是学点技术,医药、卜筮、种树。再就是学法律,还只能放下架子,跟着官吏学。 
坑掉的460个人,只能算秦朝文化禁锢政策的一点无意之中的补充。相对于坑儒而言,烧书的危害显然要大得多。对于诸子百家和各国史书,伤害尤其明显。儒家经典,儒生是可以背诵的,即使文字版被烧掉,凭着记忆,也可以写出来。但春秋以来流传下来的各种书籍,在没有印刷术之前,每每有各种各样的抄本,人们也不大可能把它们都背诵记熟。 
烧书,杀人,都是为了毁掉民间讲学的传统,进而毁掉春秋以来的文化。仅仅在法令学习的意义上,恢复过去的王官之学的面目。从此而后,只有官府才有书,书只是法律书,想学,只能跟官吏学法令,进而成为预备官吏。所以,秦人就业,除了农工商之外,还有“学为吏”一途。除此之外,就是做医卜,靠治病打卦混日子了。 
这样的社会,当然特别的没劲儿。不仅对先秦之世,是一种大反动,就是对于秦自己之前的社会,也是倒退。因为,连吕不韦的《吕氏春秋》,此时也不能读了。幸亏秦朝二世而亡,否则,读书人这样过日子,岂不是跟蹲监狱差不多了?当然,在暴政的高压之下,这样的日子也是能过的,因为,坐牢受刑的担忧,已经压过了日子本身的枯燥。
(有删改) 
【小题1】 作者为什么说“坑儒,不过是一个点缀”? 
【小题2】作者说法家是个“恶胚胎”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小题3】 请结合文章,阐述文末“坐牢受刑的担忧,已经压过了日子本身的枯燥”一句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