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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位母亲,白天在富人家里做女佣,晚上回家与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主人得知女佣的情况后,曾邀请她和孩子一起住过来,给她们腾出一个房间,一切免费。母亲谢绝了。其实母亲知道,主人家,光洗手间就十几个,最小的洗手间,也比她家的房子大,她不知道在贫穷与富有的巨大落差前,对一个4岁的孩子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一天,主人要在家里请好多客人。就与女佣商量说,今天您能不能晚点回家,我这里缺人手,现找来不及,只好麻烦您了。
女佣说,行啊,就是有点担心我的儿子,他晚上一个人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这好办,您现在就去把他接过来,晚饭和客人一起吃就行了。
女佣把儿子接过来时,客人正陆续抵达,她没领儿子从正门进来,走侧门把他藏在一间主人不大光顾的洗手间里。她从主人厨房里拿来一个盘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香肠和面包,这是她在回家路上特意给儿子买的。
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气派和华丽的房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大理石洗漱台上摆放的那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瓶瓶罐罐,屋里好闻的气味让他幸福到简直要晕倒了。女佣告诉儿子说,妈妈带你来参加宴会,你是小孩,不能和大人一起吃,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你一个人准备的单间。
孩子想把餐盘放到洗漱台上,但他个头太矮,够不着,只好放到了马桶盖上,他坐在飘亮瓷砖铺就的地面上,一边唱歌,一边吃着这些平时很难吃到的美味佳肴。
很快,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主人没发现孩子的身影,就去问女佣。女佣支支吾吾地说,我一直在忙着,没时间照看他,也许,他是在外面的草坪上自己玩吧。
主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离开宴会大厅,把整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找遍了,最后在一个位于角落的洗手间里,找到了孩子。
主人问,你怎么能在这里吃东西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孩子答,妈妈说,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我准备的单间,今天的香肠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过了,对了,你是谁呀,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吃这些美味吗?
主人强忍泪水点了点头。此刻,他想起了当初随父母来纽约的经历,那时他们也很贫寒,也经历过十分艰辛的时期。
回到宴会大厅,主人对客人们说,很抱歉,朋友们,我现在必须得去陪一位特殊的客人,请大家慢慢享用吧,我不能和你们共进晚餐了。说完,他装了满满两大盘子孩子爱吃的佳肴,端到洗手间里,他模仿孩子的样子,也把餐盘放到马桶盖上,也坐在地上,然后对孩子说,这么好的一个单间和美食,你一个人独享就可惜了,来来来,让我们一起吃晚餐。
主人和孩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唱歌,也聊了很多话题,他让这个4岁的孩子坚信,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勤劳、最伟大的母亲,他不但应该为她感到骄傲,长大以后还要为她做些事情,而孩子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佣人。
客人们发现主人端走两大盘子食物后,再也没回来,觉得蹊跷,便去寻找,当他们看到情同父子的两个人坐在地上,围着马桶盖吃东西的场面,被深深震撼了。大家纷纷端着酒杯和美味赶过来,很快把洗手间挤满了,大家给孩子唱了好多好听的歌曲,表达了太多美好的祝愿,这些都让这个孩子确信,他的母亲是最令人尊敬的母亲,而他,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不但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下了拥有几间洗手间的大房子,进入上流社会。每年,他都会以匿名的方式捐很多钱给穷人,但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或接受采访,他对始终不理解的朋友们说,我永远忘不了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位富人和太多的富人,用他们的诚恳与良知,维护了一个4岁孩子的自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这篇小说虽然在语言叙述上较为平实朴质,但读来却很感人心,甚至叫人心酸落泪,细究来,叫人感动不已的是女佣那颗做母亲的心。
A.这篇小说前半部分以女佣为主,后半部分以主人为主,但他们都围绕着孩子。这样的结构安排,对主题的表现起着微妙的作用。
B.文章开头写女佣谢绝了主人的邀请,没有和孩子住在主人家里,是因为女佣嫌主人家的洗手间太多了也太大了。
C.女佣把孩子藏在洗手间里,为了让孩子不乱跑影响主人宴客,就从主人厨房里拿来餐盘、香肠和面包让孩子吃。
D.主人在洗手间里和孩子吃东西唱歌,还聊了许多话题。那些话,都是主人编述的善意的谎言,包括对孩子母亲的评价。
【小题2】“洗手间”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女佣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孩子在多年后成为了一个成功人士,有事业有房子进入上流社会。请探究一下孩子成功的原因有哪些?对此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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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再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复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小题2】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光绪己亥年的秋天,一个秋月当空的晚上,在绍兴中西学堂的花厅里,嘉宾(甲),杯盘交错,似乎《兰亭修禊》和《桃园结义》在那盛会里杂演着!忽地有一位文质彬彬、身材短小、(乙)风流、韶华三十余的才子,在席间高举了酒杯,大声道:“康有为,梁启超,变法不彻底,哼!我!……”大家一阵大笑,掌声如雨打芭蕉。
这位才子,二十岁前后中了举人,接连成了进士、翰林院编修。他酒量如海,才气磅礴。论到读书,一目十行;斗酒百篇。 一位年龄较长的同学对我们这样说:这是我们学校里的新监督,山阴才子蔡元培先生。
记得我第一次受先生的课,是反切学。帮、旁、茫,当、汤、堂、囊之类,先生反复强调说:你们读书先要识字,这是查字典应该知道的反切。 二三十年后先生在北京大学校长任内,学生因为不肯交讲义费,聚了几百人,要求免费,气势汹汹。先生坚执校纪,不肯(丙),秩序大乱。先生在红楼门口挥拳作势,怒目大声道:“我跟你们决斗。”包围先生的学生们纷纷后退。
先生日常性情温和,如冬日之可爱,无疾言利色;处事接物,恬淡从容,无论遇达官贵人或引车卖浆之流,态度如一。但一遇大事,则刚强之性立见,发言作文不肯苟同。
【小题1】下列词语字音字形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A.筵(yán)席   杯盘狼籍 谈笑风声
B.修禊(xì)    文质彬彬 叱 (chì)咤 (chà)风云
C.磅(páng)礴  熟稔(rěng)  滂(pāng)沱
D.气势汹汹 剑拔弩张 疾言利色
【小题2】依次填入(甲)(乙)(丙)处最恰当的词语是
A.会集 高雅  商榷B.汇集    高雅    商榷
C.会集 儒雅  通融D.汇集    儒雅    通融

同类题3

访北大教授钱理群
钱理群,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生于1939年,中国内地最具影响力的人文学者之一,被视为北大的神话和传奇。
记:印象中古人立传必歌功颂德,您怎么看自己写的这本《我的精神自传》?
钱:《我的精神自传》没有歌功颂德,应该只是一本个性化非常鲜明的思想学术人生自传,更是一部结合我个人身心创痛和研究心得,来总结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思潮的变迁和中国经验的得失,反省思想界、知识界、学术界所遭遇的大问题、大困境,表达一个真正知识分子的立场和追求的东西。
记:您觉得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出现的哪些新问题值得反思?
钱:知识分子在90年代后出现了新问题,那就是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分离。首先是生活本身的变化,知识分子自身越来越贵族化,越来越脱离中国的土地,特别是两极分化之后知识分子越来越关注自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一种自恋、自怜、自娱之中,而忽略了身外的广大的世界。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有知识分子把知识分子与民众关系的问题推向极端,在他们心中,民众就是暴民,民众总是非理性的。这就导致了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分离。
记: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一直期待能出一个像鲁迅那样有知识分子精神的人,您觉得有可能吗?
钱:我们年轻的时候,所有人类文明都在被批判,所以我们的知识结构有非常严重的缺陷,跟鲁迅那个年代不能相比。知识结构有缺陷,生存状态紧随其后,暴露出致命的问题,所以我们这一代是最没趣味的、最没文化的一代,就是这样一个差距,导致我们不太可能再出现鲁迅这样的人,至少在我们这一代不会有。我在北大每年都要讲鲁迅,都受到学生的欢迎。这说明,喜欢思考问题的人还是很多的,他们对鲁迅的态度可以分成两派,一派接受鲁迅,另一派不接受鲁迅,但我发现,这与学生个人的生命选择有关系,一部分人选择“生命之轻”,他们就难以接受鲁迅,另一部分人选择“生命之重”,他们就接受鲁迅。
记:您曾是被北大学生投票直选出来的10位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退休5年,您现在可以评价一下目前北大的状态吗?
钱:就目前北大的现状,我只能说她已经和我们理想的北大渐行渐远了。北大的很多传统已经被摒弃。令人焦虑的是现在的中学教育与升学无关的不教,大学与就业无关的不教。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这完全与做学问相违背。大学不能成为职业学校,也不是一个取得就业资格的地方。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大学就失去了最根本的东西,这就是学术和精神。
【小题1】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出现了什么新问题?试分条概括出现的原因。(6分)

【小题2】钱理群为什么认为现今出一个像鲁迅那样的人不太可能?(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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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打不死的贝尔
木舟子
他是爱德华•迈克尔•格里尔斯,他的昵称叫贝尔,但是在中国,我们管他叫“贝爷”。
他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吃过象鼻虫、十字蜘蛛、老鼠、青蛙、生的斑马肉、鳄鱼和羊的睾丸,还曾从大象的粪便里挤出可以饮用的水分──当他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他的口头禅是:嘎嘣脆;有点像鸡肉味;蛋白质是牛肉的x倍;这个去掉头和心脏就能吃了……在赞比亚吃虫子时他说,“它的味道,就像你所有的朋友把他们的鼻屎集中起来,塞到一根香肠里让你吃”……
他的足迹遍布哥斯达黎加的丛林、太平洋群岛、阿尔卑斯山脉、肯尼亚、美国犹他州的沙漠和阿拉斯加的雪地……以及──中国的海南岛。无论是火山、沼泽、冰川还是湖泊,只要给他一把刀和一个水壶,他能够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活下来。
是的,如果你看过Discovery Channel的《荒野求生》,那么,你肯定知道,这个死不了的人就是贝尔。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七个人中的第二位(第一位是英国女王);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们平时住在威尔士北部的一个小岛上,或者伦敦泰晤士河畔一艘自己改装的驳船里,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贝爷,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如今,他用《荒野求生》的名字出版了一本自传,让你一窥“真硬汉”养成的秘密,于是他的名头又多了一项:畅销书作家。
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其父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退役特种兵,姨夫是英国驻塞浦路斯的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一战战斗英雄,而其曾外祖父的曾祖父塞缪尔•斯迈尔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新绅士论的倡导者,他写了一本《天助自助者》,认为一个人高贵与否,并非取决于血统,而看他是否过着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作为一个英国人,只要你够热情、有准备、勇于奋斗,世界就是你的牡蛎”。
“当我慢慢长大,我意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虚假和复杂,我越来越追求个性和同一,而这些,只有探险才能给我。”即使独自一人满身泥泞、又湿又冷,贝尔也觉得妙不可言。
与多数同龄人一样,贝尔也有过疯狂的青春期,在申请上大学之前,他甚至花了三天时间,每天坐在英国军情五处的休息室里,请求这个反间谍机构赏赐他一个面试,最后,一个胖考官告诉他:小伙子,你得先去上大学。
就这样,贝尔勉强申请了布里斯托尔一间颇烂的大学,研读现代语言学。应付和逃避学习这件苦差事的结果就是:1994年,贝尔决定报名参加英国空军特勤队(SAS)预备队的遴选。
描述贝尔参加选拔的过程将是一件冗繁的工作,但简而言之,就是:炼狱。训练内容常常包括急速奔跑、山间短跑冲刺、负重奔跑、夜间急行军,俯卧撑、举重、搏击、攀登和潜水,查看地图、随军急救和武器操作,等等;从凌晨六点检阅,训练会持续到第二天的凌晨,“直到每一个新兵都累得跪在地上呕吐”。在荒无人烟的威尔士峰,训练耗费了贝尔六个月,夏天被瘟疫般的蚊子包围,冬天又得浑身湿冷,艰难穿过深没大腿的积雪,有时还被大风掀倒在地,这一切,都在背负50磅或以上负重物的前提下进行。每天都有人被淘汰出局。
实际上,连贝尔自己也难以用文字描述其间的艰辛痛苦。他当时只有20岁,是年龄最小的参选者之一。他失败过一次,并在两年后的第二次遴选中成功。加入SAS第21团之后,贝尔继续接受专项训练,包括爆破、海空潜入、外国武器操作、丛林生存、外语学习、高速防御性驾驶、冬季战争训练以及敌后方逃生技能……正是这些训练,保证贝尔日后在《军队大逃亡》、《荒野求生》、《绝境求生手册》、《天生求生者:贝尔•格里尔斯》等探险类节目中数次死里逃生。
1996年底,贝尔在北非一次自由跳伞训练中不慎受伤,康复后向SAS提出退役。康复期间,“那么多的自我都被禁锢在肉体里,我觉得自己既无助又脆弱,甚至不能弯腰系鞋带或转身,也不能扭身擦洗后背,除了尖锐而剧烈的疼痛,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绝望”。不过,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八个月,刚有起色的他便从医院偷偷溜出来,坐火车回家取自己的摩托车,然后在绑着金属支架的情况下,在黎明前骑车回到康复中心,第二天凌晨偷偷回来──居然没有一次被护士发现。 1997年,贝尔筹到一点赞助,计划攀登珠穆朗玛峰。1998年5月26日早上,在此前经历过坠落冰川缝隙而幸得获救的贝尔,成功登上世界之巅,成为英国成功登顶的最年轻的登山者。
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无数人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天寒地冻的山脉,只为登顶的短暂时刻,对此,贝尔引用前辈登山家的话:“若你真的不懂,那么你永远也不会懂。”他并不认为自己征服了珠峰,相反,“你能登山的唯一原因是这座山允许你攀登。如果高峰暗示你等待,你就必须等。在她召唤你去时,你就必须在逐渐稀薄的空气里奋力前行”。
有评论认为,“贝尔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在他的自传中,贝尔这样写:“犹如偶然,这种疯狂成为了我的生活。不要误会──我太喜欢这一切了。”
“既然人生是场冒险的游戏,”贝爷说,“那就坚持下去。”
(选自《看天下》2012年第17期)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贝尔是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男人,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畅销书作家、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
B.贝尔在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常常对这些食物赞不绝口,说明贝尔是一个“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C.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父亲是退役特种兵,姨夫是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战斗英雄……但贝尔在《天助自助者》一书中否认了一个人的高贵取决于血统的观点。
D.贝尔的人生几乎都在探险中度过,他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真硬汉”。
E.作者认为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因为他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
【小题2】联系全文,谈谈结尾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3】文中从哪些方面介绍了贝尔?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有人说,贝尔把“人生”比作一场“冒险的游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2分)
论李白(节选)
汪寒水
一时代有一时代的风气,现在的学术风气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学者们把这个当成了无往而不利的武器,见了任何东西都先拦腰一刀,一分为二。反映政治,同现实相结合的诗就是李白的好诗。比如《古风五十九首》里的“大车扬飞尘”,比如“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而饮酒、游仙则是李白诗的糟粕,比如“吾将营丹砂,永世与人别”,比如“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身”。这种分法,其实不见得科学,至少对李白不见得科学。
诗歌是表情达意的媒介,它的本质也只是用语言传达出难以传达的心绪和思想。只要诗歌成功完成了这个传达,就可以从艺术层面上认定它是好诗,不必计较内容是否句句符合圣贤之识、家国之义。至于情感和思想崇高与否,分出的是诗人人格的高下,而此时此地,情感的自然与否,才是区分诗艺高下的唯一标志。
李白儒气淡而道气重,游仙入道的思想肯定大于忧国忧民的情怀。李白并非不关心政治,但是政治只是他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一部分,不见得就成了他终极的追求。
他不去科举,幻想名动天下,声名为皇上所闻,特召入宫,作出万世留名的功业。这是他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原因。李白离京之后,在东鲁一带曾经同杜甫高适结伴游玩。但是喜欢谢安和鲁仲连的李白不可能像喜欢诸葛武侯的杜甫一样“每饭不忘君”,所以,“西上莲花山”后“俯视洛阳川”,只能算做内心的忧民情怀偶尔露头,是特例而非常态。孤傲得有点天真的李白也不会像高适一样有“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打黎庶令人悲”的痛苦,因为他早就辞官不做了。
李白平生最佩服的人物,是鲁仲连,是谢安。他最佩服他们什么呢?李白佩服鲁仲连的是“功成不受赏”的气度,佩服谢安“为君谈笑静胡沙”的功业,而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做了大事之后飘然隐居。传统的儒家文人讲求的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济世,穷则隐居,非此即彼,但是李白的志向和口气明显要大得多,他想两者通吃。
也许,李白算是唐代最天真幼稚的文人。(选自“新浪网”)
【小题1】文章开始两段,谈了作者对“好诗”的看法,请你说说其“好诗”的内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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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这种分法,其实不见得科学,至少对李白不见得科学”,“这种”是指什么?作者是怎样评价李白的诗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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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李白是“唐代最天真幼稚的文人”?这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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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全文在写作手法上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这样写的效果怎样?(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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