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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镰刀的歌唱
刘剑飞
芒种忙,麦三场。布谷鸟一叫,田里的麦子说熟就熟了。
天刚蒙蒙亮,三爷就提着新磨的镰刀,走向村外的麦田。
清晨的风,凉丝丝、湿润润的,氤氲着麦子成熟的清香。三爷禁不住将鼻子抽动了一下,又抽动一下,①脸上的皱纹便舒展开来。
走进麦田,望着眼前铺天盖地的金黄色麦浪,②三爷的眼睛里蓦然跳动起闪亮的神采。他用手指试了试镰刀的刃口,又深吸了一口气,而后左手拢麦,右手执镰。嚓,一镰,嚓,又是一镰,涌动着的麦浪便在他挥舞的镰刀下应声而倒。身后,留下一排浅浅的麦茬。
一口气割完田头的这片麦子,三爷擦了一把汗,燃着一支烟,便坐在新割的麦秆上,边抽烟边想着与割麦有关的往事。
年轻时,三爷是村里有名的割麦快手。19岁那年,生产队搞割麦竞赛。三爷赤膊上阵,一马当先,将一把镰刀挥舞得嚓嚓风响。一晌午下来,三爷一个人割了二亩多麦子,将队里的其他青壮劳力远远抛在了后面。
因为这,三爷后来成了村里的生产队长,后来又把个俊俏的三奶奶娶回了家……
麦子青了又黄,黄了又青。一转眼40多年过去了,当年风风火火的快手三爷,也在一茬茬的麦子中渐渐老去。
最近几年,村里的年轻人一拨又一拨进城打工去了。到了麦收季节,也是匆匆回来,叫上几台收割机,轰隆隆两三天,就把麦子收完了。昔日里那热火朝天的开镰收割、打麦扬场的景象,也连同生锈的镰刀一起,定格成村里人久远的记忆。
起先,三爷还是坚持用镰刀割麦。后来,从城里赶回帮忙的儿子说啥也不让他再干了。实在没办法,三爷只好在收割机进田之前先割割田头,也算是为每年的麦季搞个开镰仪式。
晨雾散去,田边的大路上渐渐热闹起来。骑摩托车的、开三轮的、挟着袋子准备装麦的,人们有说有笑,赶集似的从村口聚拢来。
“三爷下地这么早啊?”
“三爷爷还用镰刀割麦啊?”
“三爷,你老就别费这劲了,等会儿你儿子就把收割机叫来啦!”……
看到三爷在割麦,好奇的年轻人纷纷停下来打声招呼。
三爷微笑着,点点头,心想,收麦这么隆重的事儿,哪能不亲手割上几镰呢?
太阳爬上树梢时,三爷的儿子赶来了,还叫来一辆收割机。
这突突响的铁家伙如同一只巨大的猛兽,沿着三爷割出的空地,一路轰鸣着冲进田里。金色的麦海,顿时被冲出了一个宽宽的豁口。
三爷想,这东西割麦虽快,但留出的麦茬太深,并随地抛下一堆堆的麦秸秆。到了下一季作物耕种时,长麦茬挡着,下不去耧,播不下种。最后没办法,村里人就干脆放起一把火,将满地的麦茬和麦秆一起烧掉,搞得好多天都是浓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
半晌午时,自家的6亩麦子收完了。儿子和儿媳装好麦子,让三爷坐上拖拉机一起回家。
三爷爷摆摆手,说自己还想再溜达一会,就让两口子先走了。
正午的太阳从头顶直射下来,火辣辣的,照在蓬乱的麦茬上,反射出灼目的光。大片新收的麦田里,忽然一下子安静和空旷起来。
三爷朝手心吐了一口唾沫,握紧镰刀,弯下腰,开始割麦田里那长过脚踝的麦茬。嚓,一镰,嚓,又是一镰。少去了沉甸甸的麦穗和麦秆,割起麦茬来倒省劲多了。
早在几天前三爷就计划好了,自己现在老了,割不动麦子了,但还可以再割割麦茬。三爷想,就是自己热点累点,也要把田里的麦茬清理干净。不然的话,乡亲们又要烧麦茬了,乌烟瘴气的,不是在造孽吗?
想到这些,③三爷的镰刀舞得更欢实了,烦闷的内心也一下子敞亮起来。
割完自家的麦茬,回家吃了饭,下午,三爷又手提镰刀,到邻近的田里割麦茬。每割完一块,他就用板车把割下的麦茬拉到地头,一丛一丛垛起来。
起先,村里人不明白,不知这老爷子又发的哪门子邪。后来,弄清了三爷的用意,大家很是感动,便纷纷拿起镰刀,加入到三爷割麦茬的队伍。那一把把久违的镰刀,再次唱起了欢乐的歌……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小题1】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小开头“芒种忙,麦三场。布谷鸟一叫,田里的麦子说熟就熟了”几句,为下文写“天刚蒙蒙亮,三爷就提着新磨的镰刀,走向村外的麦田”做出了铺垫。
B.“嚓,一镰,嚓,又是一镰,涌动着的麦浪便在他挥舞的镰刀下应声而倒”,写“三爷”想到以后镰刀再也派不上用场,于是现在抓紧过足用镰刀割麦的瘾。
C.一些年轻人纷纷停下来向“三爷”打声招呼,是因他们对“三爷”居然还起早用镰刀割麦感到好奇;在他们看来,有收割机就不需要再起早用镰刀割麦了。
D.小说写村里人后来弄清了“三爷”的用意,便加入到“三爷”割麦茬的队伍。“三爷”的用意就是,为避免麦茬被烧弄得乌烟瘴气而要把田里的麦茬清理干净。
E.小说运用了插叙,使内容更加充实;运用了环境、神情、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和比喻、对偶等修辞,人物性格鲜明,人物形象生动,故事感人,耐人寻味。
【小题2】划线句各反映出“三爷”怎样的心理或神情?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分析“三爷”的形象特点。(6分)
【小题4】“镰刀的歌唱”为题有多方面的考虑,请结合文本,简要探究其作用。(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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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小题。
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10月6日上午,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屠呦呦终于把记者请进家门,一再强调“也没什么好讲的”,她还通过央视发表自己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攻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
在诺贝尔奖之前,大部分人或许都不知道屠呦呦是何许人,一夜之间她蜚声国内外,而以她为领导的研发小组研制的新型抗疟疾药青蒿素也被大家所熟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的工作环境中,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但她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当她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时,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
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屠呦呦,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在中华科技史上谱写了一部精彩的人生传奇。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是2011年度拉斯克奖的颁奖词。
2015年的诺贝尔奖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的庄严声韵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屠呦呦毕业于北京医学院药学系生药学专业,其后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时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她因此患上中毒性肝炎。
B.39 岁的屠呦呦仅有大学本科学位,却也被召集加入“523”项目,是因为她具有中西医背景,而且勤奋。她耗时3 个月,从两千多个方药中筛出640 个,又锁定到一百多个样本也证明了她的勤奋。
C.屠呦呦决定用沸点只有35℃的乙醚代替水或酒精来提取青蒿素,是受到了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记载的启发,而事实证明,温度正是青蒿素提取的关键,过高的温度将破坏青蒿素的性质,使其抗疟性丧失。
D.在确认了青蒿素提取物对人体是安全的情况下,屠呦呦和同事在患有间日疟原虫和恶性疟原虫的病人身上试验该提取物的有效性。临床试验的结果激动人心:经治疗的病人疟疾症状迅速消失,这些症状包括高烧和血液中的寄生虫数量。而采用氯喹治疗的病人却没有效果。
E.“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诗句出自《诗经·小雅》,是一首迎宾之曲,该诗曾经被曹操化用入《短歌行》。文尾所说的“神奇的预言”是指诗句恰好将“呦呦”的名字与“蒿”联系在了一起。
【小题2】屠呦呦在提取青蒿素过程中展现出她身上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在开篇和结尾处引用《诗经》,有何作用?
【小题4】屠呦呦对获得诺贝尔奖和提取青蒿素的功劳归属问题有何看法?请联系文本并实际谈谈你的思考。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再谈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

① 对刚在国内获得安全证书的抗虫害转基因水稻,常见的质疑是:“虫子都不吃,人能吃吗?”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抗虫害转基因水稻用的那种生物毒素(简称Bt蛋白)本身其实是没有毒的,只有在昆虫肠道碱性环境下才能加工成有毒的蛋白,而且毒素蛋白要和昆虫肠道细胞表面上的受体相结合,才会让昆虫中毒。

②但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在人身上,这有几方面的原因。我们在吃食物时一般是要加热、煮熟才吃的,Bt蛋白是一种蛋白质,蛋白质加热后会变性,Bt蛋白在60摄氏度的水中煮一分钟就失去活性。即使是生吃也没有关系,Bt蛋白只有在昆虫肠道碱性环境下才能加工成有毒的蛋白,而人的胃环境是酸性的,并且人的肠道细胞表面不含有毒素蛋白的受体,因此不会中毒。被人吃下去的Bt蛋白,会像其他蛋白质一样被消化、分解掉。

③美国使用Bt蛋白做生物农药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大面积种植含Bt基因的抗虫害转基因作物也已有十几年的历史,迄今未发现一例人畜因吃这种作物中毒的。用老鼠和绵羊做的实验也表明吃Bt蛋白不会影响哺乳动物的身体健康。此外,获批准的这种抗虫害转基因水稻,Bt蛋白主要出现在茎、叶中,胚乳(人食用的部分)中几乎没有。

④有人说,在美国种植的转基因玉米都是当饲料用的,这也是谣传。在美国获准上市的转基因玉米品种大部分是以可供人安全食用的标准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上市的,被大量地用来生产玉米粉、玉米片和上千种食品。转基因食品在全球范围内已被几十亿人食用了十几年,未发现因此过敏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案例。

⑤推广抗虫害转基因作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大量减少杀虫剂的使用,从而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种植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主要好处倒不在于减少除草剂的使用量,而在于可因此使用低毒广谱除草剂草甘膦,该除草剂公认对人体健康无害。而“天然”作物则往往要用几种较有针对性、毒性较强的除草剂。如果不用除草剂,靠耕耘除草,不仅费时费力,还耗费燃料,引起水土流失,反而破坏环境。

⑥有一种反对转基因作物的意见是,用转基因技术抗虫害只能有暂时的效果,从长远看会适得其反,因为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害虫会逐渐产生对毒性蛋白的抵抗能力,出现所谓“超级害虫”。美国环境保护局规定,在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的田地周围,必须保留一块土地专门种植普通作物,让害虫有个避难所。这样,超级害虫也就不会进化出来。大约有90%的抗虫害转基因玉米和棉花的种植者都遵守了这个规定。所以还没发现有超级害虫出现。

⑦总之,目前已经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经过了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都必须做相应的安全性检测(生化检测和动物实验评估)。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和证据可以怀疑它们的安全性。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恐惧,主要是由于不了解转基因技术。还有一个原因是不了解科学方法。例如,转基因食品在上市之前就有人要求证明绝对没有隐患才能上市,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够证明任何食品绝对没有隐患。

⑧在今天想要完全避开转基因食品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内市场上绝大部分大豆油和调和油、几乎所有的木瓜以及相当一部分西红柿,都是转基因的。转基因食品早已进入我们生活,无需为此恐慌,而应该学会接受它。

(节选自《经济观察报》2010.4.5,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Bt蛋白只有在昆虫肠道碱性环境下产生有毒蛋白并与昆虫肠道细胞表面上的受体结合,使昆虫中毒,而人不会。
B.转基因食品在全球范围内食用了十几年,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案例,动物实验表明吃Bt蛋白不会影响哺乳动物健康。
C.抗虫害转基因作物不需要大量使用化学杀虫剂,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减少人体中毒机率。
D.转基因食品在上市之前都被要求做生化检测或人体实验,目的是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测,所以转基因作物是安全的。
【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抗虫害转基因水稻用的生物毒素Bt蛋白,人类不论生吃还是熟吃都不会中毒。
B.转基因作物里因为含有抗除草剂,所以可减少抗除草剂的用量,成本下降。
C.美国种植的转基因玉米没有毒,因为Bt蛋白主要出现在玉米的茎、叶子中。
D.转基因技术研究和运用能够彻底地帮助农民解决农业增产但不增收的问题。
【小题3】依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抗虫害转基因水稻无法做人体试验,因为不可能长期对试验者的进食做出严格的控制,也不可能有明确的判定指标。
B.通过科学分析,想要完全避开转基因食品几乎是不可能的。你避免在市场上购买转基因产品,但在餐馆用餐时就难以避免。
C.只要在种植抗虫害转基因作物的田地周围保留一块土地专门种植普通作物,让害虫避难,超级害虫就永远不会进化出来。
D.抗虫和抗除草剂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不仅在提高农作物产量方面成效显著,而且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方面也将显示出巨大的优势。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历史学家和艺术评论家使用“应用美术”这个名词表示制作色玻璃、珠宝盒、插图稿本,以区别于大规模的建筑艺术、雕刻艺术和绘画艺术。在这些小型艺术中,哥特艺术的成就同样是无与伦比的。这些艺术的繁荣发展有其社会经济原因。中世纪晚期,富商在生活方式上与贵族竞争,他们保护和资助艺术的发展,促使手工艺人取得杰出的成就。
色玻璃广泛地应用于哥特式大教堂的窗户上,由各色的小玻璃片组成,他们由铅丝连接起,这些铅丝构成玻璃上的人物的轮廓线。整个画面的不同场面,常固定于扇形的框架里。每个间隔里都有一个选自《新约》或《旧约》的故事场面,意在教育虔诚的信徒。人物的数目尽可能减少,以保持画面的清晰。人物本身的体形是平面的,只表示高度和宽度,不表示深度。人物姿态尽可能用粗线表示,使画面清晰明确。背面也是平面的,并不表示深度。
建筑的图像通常在小立柱上的尖拱中表示出,风景用程序化的石头和树木表示,海洋也是程式化的,表示为一系列波浪形的条纹。制图极为精细,连最细微的部分都要求高度的准确性。尽管这类作品一般供人们从远处欣赏,但其精致与优美却与当时的插图稿本不相上下。颜色通常是鲜明的红色、蓝色、绿色、黄色,互相配合,色彩和谐,从而使哥特式色玻璃“焕发出宝石般的色彩”。
当时,金匠制作的珠宝同样受到珍视。这项艺术的发展,不能光用国王、贵族、市民和教士的喜欢奢侈解释。对中世纪的人们说,材料的珍贵象征着器物的精神价值——这个时期大多数珠宝都是供宗教使用的,包括圣餐器皿——圣杯和圣饼盒——盛放圣人遗骨的圣骨盒及圣体匣。许多大教堂和修道院都以拥有这类金银器皿而自豪。哥特式建筑的塔尖和拱扶垛,以及对垂直性的普遍强调,大大影响了当时的珠宝制造者,他们常常把圣骨盒和圣体匣制成小型的建筑形式。这个时期最著名的工艺品是凡尔登的尼古拉斯制作的圣骨盒。它由橡木制成,像大型的长方形教堂,有中堂和两排走廊,前者比后者高。外部装饰有银质镀金的浮雕,忠实地再现了大教堂的外观特色。较长的一边装了由小立柱支撑的拱,如中堂的拱一般。每个拱都有一个使徒、先知或国王的雕像。
和色玻璃制造者的艺术一样,插图绘制者在创造性和艺术性方面同样出类拔萃。初期,插图都画在手抄本羊皮纸上,末期,绘制者开始作书籍插图,这些书相比《圣经》和《福音书》要小得多,也更易于处理。其中有祷告的诗篇、赞美诗集、祷告文书、祷告用的小册子或私人使用的弥撒书。
在书或章节开首的大写字母是纯粹装饰性的,后发展到常常在书页的四周画上线条型的阿拉伯式图案。另一些占满整个篇幅的插图则直接讲述一个故事,以说明文字的内容,有时只有一张画,有时则在一页上画满了一系列连续的场面。每个场面周围,装饰着四角形的画框,再加上那鲜明的色彩,就使这些书页看上去像色玻璃。与色玻璃一样,彩画的式样也不表示深度,是平面的,通常在金底上精细地画出风姿高雅、穿着华丽的人物。对中世纪的人说,这种丰富多彩的插图、鲜艳夺目的色彩、金光灿灿的装饰,就和珠宝一样,都显示着书籍内容的精神价值与宗教价值。然而,插图画的主题并不总是宗教性的。《极丰富的祈祷》即描绘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农业劳动及日常生活的其他场面。
(刘杰《浅谈哥特艺术之应用美术的辉煌成就》,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色玻璃、珠宝、插图三者相同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色玻璃、珠宝、插图是相对于大规模的建筑艺术、雕刻艺术和绘画艺术而言的小型艺术。
B.这些艺术品,材料珍贵、制作精致、色彩鲜明,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C.这些艺术品在应用上都有着宗教层面的价值。
D.色玻璃、珠宝、插图的繁荣与发展,都与富商们的保护和资助分不开。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色玻璃上的故事场面自《新约》或《旧约》,是为了起到教育虔诚信徒的作用。
B.色玻璃上的图象优点是制图极为精细,缺点是风景用程序化的石头和树木表示,海洋也用程式化的波浪形的条纹表示。
C.国王、贵族、市民和教士的喜欢奢侈及珠宝器物具有象征意义的精神价值都促进了珠宝艺术的发展。
D.插图画的内容多属宗教性的,农业劳动及日常生活也都可以成为插图画的主题。
【小题3】从全文看,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物体形是平面的,只表示高度和宽度,并不表示深度,这既是色玻璃的特点,也是插图彩画的特点。
B.尼古拉斯制作的圣骨盒的每个拱上都有一个使徒、先知或国王的雕像,这是制造者受当时建筑普遍强调垂直性的影响的结果。
C.书页上的大写字母及阿拉伯式图案可以起装饰作用,而一系列连续的场面可以起叙事作用。
D.带插图的书籍比《圣经》和《福音书》小得多且更易于处理,可以说这些书就是当时的“口袋书”。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玉米粒有紫色、蓝色、红色等多种颜色。为什么呢?玉米粒是玉米的种子,最里面是胚,胚外面是胚乳,胚乳外面是糊粉层,最外面是种皮。玉米种皮是透明的,所以玉米粒是什么颜色,首先取决于糊粉层是什么颜色,也就是那里含有什么样的色素。糊粉层里的色素属于花青素,根据花青素的种类和含量,表现出紫色、蓝色、红色等颜色。但也有的玉米品种的糊粉层不生产花青素,糊粉层是透明的,这时候玉米粒的颜色就取决于下面的胚乳的颜色。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素,这种品种的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的。也有的玉米品种的胚乳粒胡萝卜素的含量很低,这时看上去就是白色的。我们平时吃的玉米,就是不含花青素的玉米,其玉米粒不是黄色就是白色的。
玉米是异花授粉的植物,雌雄同株,主要通过风将雄穗的花粉传播到雌穗的柱头上,完成授粉。如果旁边种的是不同品种的玉米,风把花粉吹来吹去,不同品种之间的玉米就容易出现杂交。如果不同品种的玉米粒的颜色是不同的,杂交的后果就有可能在同一个玉米棒的不同玉米粒出现不同的颜色(每个玉米粒各有自己一套基因)。所以在“天然”状态下,很容易出现杂色的玉米棒。要种清一色的玉米棒,反而需要精心挑选、培育。所以我们现在吃的黄色、白色玉米,其实是长期人工选择的结果。黄色玉米富含胡萝卜素,营养价值较高,白色玉米则较不容易变质,各有优势。
也有的玉米棒子,在同一个玉米粒里就有不同的颜色。例如有的印第安玉米,玉米粒的黄色背景里散布着紫色的色块、色斑、色线,非常好看。之前人们认为,玉米粒的糊粉层是由一个细胞不停地分裂、增殖产生的。一个细胞在分裂成两个子细胞时,有时候基因会发生变化,例如发生了突变。但是麦克林托克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假说。以紫色玉米为例,她认为在细胞分裂过程中,Ds基因有时会从C基因中跑出来,跳到染色体的别的位置上,这个过程由一个叫AC的基因控制。Ds基因跑掉后,C基因变完整了,又可以生产花青素了,那么这个细胞的后代就都含有花青素,出现紫色。这样产生的玉米粒,它的糊粉层既有不含花青素的透明细胞,又有含花青素的细胞,玉米粒看上去就是黄色中夹杂着紫色。Ds基因发生跳跃的细胞出现得越早,其后代细胞越多,紫色面积就越大。
在细胞分裂过程中有的基因居然会跳来跳去?这听上去很不可思议。麦克林托克在上个世纪40年代末提出这个假说时,很少有人相信。当时的遗传学家虽然推崇麦克林托克的研究,但是对她提出的这个跳跃基因假说(叫转座现象)很是怀疑。直到分子生物学在七十年代有了大进展,Ds和AC基因都被克隆出来,基因会发生跳跃的机理也搞清楚了,麦克林托克的假说变成了事实,得到了公认。同时人们也发现,转座现象是一个较为常见、很重要的遗传现象,在其他生物体也可能发生,涉及很多功能。1983年,麦克林托克独享诺贝尔生理学奖。玉米的美丽颜色里竟蕴藏着一个重大的遗传秘密,被一个孤独的女遗传家揭示了出来。
(《新华每日电讯》2013.9.13.)
【小题1】下列关于“玉米颜色”产生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玉米粒的糊粉层的细胞在分裂时,有时候基因会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了多种颜色的玉米。
B.不同颜色的玉米杂种在一起,通过风将花粉传播,完成授粉,结果有可能出现同一个玉米棒上的玉米粒颜色不同的现象。
C.玉米粒的颜色首先取决于糊粉层里的花青素的种类和含量,不生产花青素的由胚乳里胡萝卜素的多少决定。
D.细胞分裂过程中,在AC基因控制下,C基因中的Ds基因跑出来,导致这个细胞的C基因完整,就可以生产花青素,产生颜色。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玉米粒是玉米的种子,最里面是胚乳,胚乳外面是胚,胚外面是糊粉层,最外面是种皮。
B.黄色玉米富含胡萝卜素,较不容易变质,白色玉米则营养价值较高,各有优势。
C.转座现象是一个较为常见、很重要的遗传现象,其他生物体都会发生,涉及很多功能。
D.“天然”状态下,如果不同品种、不同颜色的玉米杂种在一起,很容易出现杂色的玉米棒。
【小题3】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玉米胚乳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素,但是如果糊粉层里有紫色的花青素,那么玉米的颜色仍表现为紫色。
B.玉米粒在分裂、增殖的过程中,Ds基因发生跳跃的细胞出现得越早,跳跃得越快,其后代细胞越多,紫色面积就越大。
C.如果想要收获清一色的玉米棒,就需要精心挑选、培育,而且不能在旁边种上不同品种、不同颜色的玉米。
D.一个玉米中,如果它的糊粉层是透明的,同时胚乳中的胡萝卜素含量很少,那么玉米看上去为白色。

同类题5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每年下第一场雪时,我总会想起多年前一个雪天的经历。
那时我初涉文坛,很容易被一些闲言碎语所困扰。当我听说有人搬弄是非,对我说三道四时,我异常激愤,心里顿时对此人充满了恼恨。
我决心要去当面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很快便有了一个机会。我出差去外地,恰好要路过那人所在的城市。我向朋友要来了她的地址,决定在那个城市作短暂的停留,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义正辞严地声讨她,然后拂袖而去。
那天,从清晨开始,天空就阴沉沉的。风变得湿暖,闷得人透不过气来。火车晚点,到达那个城市已是傍晚时分。当我走出车站时,空中已飘起了雪花。
我有些发蒙,心生胆怯和疑惑。但我只能继续往前走,去寻找那个记录着怨恨的纸条上的地址。
雪下得越来越大,风也越发凛冽,雪片像是无数只海鸥扇着白色的翅膀,围绕着我扑腾旋转。四下皆白,分不清天上地下,我跌跌撞撞地朝前走着。在漫漫风雪中既寻不见街牌,也看不见门牌号码。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街边有一间简陋的平房,窗口露出一线微弱的灯光。我抱着疲倦的身躯敲响了那家的房门。
门开了,灯光的暗影中,站着一位老大娘。她接过我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眯着眼将纸条举在灯下看了看,又低头仔细地打量着我,说:“那地方太难找,跟你说不明白,还是我领你去吧!”不容我谢绝,她已经迈出门槛,踩在了雪地里。
“这大雪天儿出门,一定有要紧事吧?”她回过头大声说道。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是去看望病人吧?看把你累的急的!是亲戚?朋友?”她放慢了脚步,怕打着肩上的雪花,等着我。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亲戚?朋友?……我沉默着,无言以对。我如何对她实言相告,自己其实是去找一个“仇人”兴师问罪的!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对自己此行的目的和意义恍恍惚惚地发生了一丝怀疑和动摇。那个人似乎隐没在漫天飘飞的雪花中,她之所以要伤害我,也许是随波逐流,也许是由于无知,也许是出于一时的利益之需——她也许真的是一个需要救治而不是斥责的“病人”呢!
脚底突然在一个雪窝里滑了一下,老大娘一把将我扶住。
“这该死的雪,真讨厌……”我忍不住嘟哝着。
“不碍事,不碍事,就快到了。”她说,“前面那个电线杆子右拐,再往前数三个门就是。”
“大娘,请回吧,这回我认得路了……”我说着,声音忽然喑哑了。
她又重复指点了一遍,便转身往回走。刚走几步,又回过头,大声说:“不碍事,明天太阳出来,雪一化,就有路了!”
那个苍老的声音,被纷纷扬扬的雪花托起,在空荡荡的小街上蹒跚。
我在雪地上久久伫立,任雪花落满我的肩头,任寒风吹打我的脸庞。湿重的背包、鞋和围巾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分量……
雪一化,就有路了——那么,就把冷雪交给阳光去处理吧,雪不能永远覆盖道路,有阳光就会融化。虽然世上常有误解和诽谤,但是充满阳光的心灵却能够宽恕和融化它。
那个风雪之夜,当我终于站在那费尽周折才到达的门牌下面时,我已经全然没有了跳下火车时那种愤激的心情。我在那个破旧的大杂院门口平静地站了一会儿,轻轻地将那张已被揉皱的纸条撕碎,心也随之释然了,然后慢慢地朝火车站方向走去。
【小题1】通读全文,在下面横线上填写表现“我”心理变化的词语。
激愤恼恨→ → →
【小题2】选文中加着重号的“病人”一词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结合具体语境,分析选文中加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小题4】根据选文内容,补写一段描写雪景的文字作为文章的结尾。
【小题5】对本文文体的判断,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记叙文B.议论文C.小说D.散文
【小题6】从那个风雪之夜的经历中,“我”得到了怎样的人生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