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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生死回眸
蔡楠
一片枯黄的落叶从地上飘起,生长在那光秃秃的枝头,枝头回黄转绿,叶片变得青翠饱满,春雨袭过,嫩芽初绽。在这篇小说里,我们假定时光倒流。
一个生命被子弹洞穿,凋谢在刑场上。透过血痕,我们看到杜君的生命像那片坠落在地的枯叶重又飘起。渗进泥土里已经板结的血块开始变得鲜活,重新聚拢回到他的体内,枪口结疤,杜君坐起、站立、走向来时的路。
杜君从两名警察手中挣脱,离开公判大会会场,回到了监所。头顶上窄小的窗口挤进了几丝光线。他咀嚼着每天只有两顿、每顿只有两个的窝头,难以下咽。他想起了迟志强那著名的歌词:“手里呀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杜君就真的流出了眼泪。
你现在流眼泪还有什么用?在审理杜君一案时,县纪委书记气愤而惋惜地说,你是多么的年轻呀!
是呀,杜君很年轻,在任命为县农行主管业务的副行长时,他才三十一岁。三十一岁,金子一样闪光的年华。他真想干一番事业。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忍受清苦去奢谈事业必须有超凡的克制力和忍耐性。面对金钱、美女、汽车、洋房的拥抱,杜君眩晕了。一切的一切开始于那次单位盖办公楼。一个建筑队的包工头叩开杜君的家门,送上了一套精美的挂历。更加精美的是挂历里卷裹着的五万元人民币。主管办公楼基建的杜君在那个晚上失眠了,两个杜君打了一夜架,一个杜君要把钱交还包工头,另一个杜君死活不让。结果杜君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用妻子的名义将钱存入了另一家银行。不久,工程落在了这个包工头手中。接下来的事情杜君不再失眠。一家企业来请,酒足饭饱之后,将杜君拉进了桑拿浴室,筋酥腿软之后又塞给了他两条香烟。回家一看,每根烟卷都是一张百元钞票。第二天,杜君大笔一挥,批了三百万元贷款。其后便是那个港商找上门来。港商要与杜行长做一笔钢材生意,将杜君带到了香港,五日游后,一把别墅的钥匙攥到了杜君手里。作为回报,杜君挪用了八百万储蓄存款。后来呢?就是刚盖好的办公楼坍塌了一半,三名职工被盖在了楼下。后来呢?就是贷款追不回,挪用的存款没了踪影。再后来呢?就是东窗事发,纪委查处,移交检察机关,杜君进了监所。
在监所里,第一个来看杜君的是他中学时代的班主任,两鬓斑白的班主任什么也没说,只是颤抖着把一张发黄的纸交给了杜君。杜君打开那张纸,是他的入团申请书,右下角那片殷红仍清晰可辨。
杜君回到了美丽的校园。杜君开始了中学生涯,勤奋好学的杜君写了入团申请书。当杜君得知第一批发展团员的名单没他的名字时,他重新写了申请书,并咬破中指,签了名,将它交给了团支书。杜君终于戴上了团徽。杜君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被评为“先进标兵”,他将拾到的一百元钱交还了失主……
家在农村的父母来了。他们带来了一个大帆布兜。父母说,儿啊,尝尝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煮玉米和烤白薯吧!面对年迈的父母,杜君以头抵地,跪倒尘埃。
杜君走在家乡的田野上。杜君随着父母去生产队劳动。他看到一群小伙伴挖了白薯,掰了玉米,便尾随着他们。秋深似海,田野寥廓而神秘。一股浓烟袅袅升腾,伙伴们欢呼雀跃,他们在烤玉米、烧白薯。杜君咽了口唾沫,坚决地一转身,跑回大人们劳作的地里,把这事报告了生产队长……
夏夜闷热而漫长,杜君缠绕在父亲的膝上,听父亲讲侠女十三妹的故事,母亲给他扇着蚊子,听着听着,杜君睡着了。睡梦里,杜君越来越小。杜君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杜君满地乱爬,嗷嗷待哺。杜君随着母亲的一声泣血的阵痛,降落到这个世界。
此时,一场春雨刚刚润绽院内那片柳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篇描写了落地枯黄的树叶回到枝头嫩芽初绽的不同寻常的景物,这种虚拟的景物与杜君被枪决的真实相结合,更能引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的思索。
B.作者引用迟志强著名的歌词,目的是突出杜君在狱中生活的物质条件的艰苦,与其当官时的汽车、美女、洋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旨。
C.“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这句话含蓄的揭示了正是因为外界的诱惑,杜君才会从一个正直有为的年轻干部,而裂变成为一个贪婪的罪犯的。
D.作者采用语言、动作、肖像、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刻画了主人公杜君的形象。特别是一些细节描写,生动细腻的表现了杜君内心深处的情感或矛盾斗争。
E.这篇小说叙述形式新颖别致,构思精巧细密,尤其注意事件之间的过渡缝合。虽然看起来毫不复杂,但却彰显出一种十分难得又十分可贵的奇思妙想。
(2)小说以“生死回眸”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3)开篇和结尾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4)有人说,蔡楠的这篇《生死回眸》既让我们欣赏到了别具一格的叙述形式,又令我们很沉痛地体会到了一种耐人寻味的人生境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此的的理解。(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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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
【小题1】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5分)
A 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 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 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 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
【小题2】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侯一刀
石上流
在青田填,谁最出名?侯一刀。侯一刀本北平人氏,怎会流落名不经传的青田小镇,无人知晓。在那日寇侵华、兵荒马乱的时代,每个背井离乡的人也许都有一个故事吧。
侯一刀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就像他的外表,冷硬如铁。从他那里,你是很难探究出什么秘密。
那些星星点点的关于侯一刀的陈年旧事,是从胡三口中掏出来的。
胡三是随侯一刀一同来到青田镇的另一个汉子。据他自己所言,和侯一刀是师兄弟。
和侯一刀截然相反,胡三笑眉笑眼,跟面团似的。他跟谁都说得来,平日又好两口,结果青田镇人就用自酿的酒从他口中套话,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好家伙,原来侯一刀竟在北平武林大会上得过刀术冠军,赢得“刀王”称号。
起初,没多少人相信胡三的话,以为那不过是他酒后胡诌。直到亲睹侯一刀手刃为害一方的土匪头子“黑老雕”,这才对他肃然起敬。
那一日,“黑老雕”带着喽罗们下山,一阵恣意践踏之后,还抢得一对孪生姐妹欲押回山寨。为夺还女儿,可怜的老妇喋血当场。就在“黑老雕”仰天狂笑之际,一团影子从人们面前掠过,瞬间,秃顶开花的“黑老雕”从马上栽了下来。
“黑老雕”为匪多年,绝非泛泛之辈,他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一招之内便作了别人的刀下之鬼。
除了那祸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平日闷声不响、靠打铁为生的侯一刀。自此,侯一刀在青田镇名声大振。
侯一刀除了刀法精绝,还有一手治病救人的本事。据胡三说,侯一刀的祖父、父亲都是有名的中医,而侯一刀则将他们的医术发扬光大,一柄小小手术刀曾让多少濒危病人起死回生。
就因他有这一手绝技,连日本人都找上门来了。一天,翻译官带着几个日本兵来到侯一刀的铺子,声言铃木先生有请。
铃木乃是驻扎当地县城的日本鬼子头目,平日带着小鬼子烧杀掳掠无恶不作,青田镇的男女老少谁不恨之入骨,将他与“黑老雕”并称“双煞”。今日铃木派人来“请”侯一刀,谁都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啥药。
尽管极不不希望侯一刀随他们前去,但看着荷枪实弹的日本兵,大家心里虽担忧却又无可奈何。
侯一刀在临行之际向众乡亲深深一揖,说谢谢大伙对侯某的关心了,眼波中似闪烁着说不出的依恋。
侯一刀到了日军驻地,被带至一间武馆。铃木正傲慢地坐在那里,皮笑肉不笑地对侯一刀说,你的,领教一下日本武士的厉害。说话间,武士打扮的山田次郎持剑逼了过来,眼中透着一股寒气。侯一刀从兵器架中操起一把大刀迎了上去,乒乒乓乓地和他交起手来。打到近百回合时,侯一刀渐渐不支。又过一会儿,山田次郎的剑尖已对准侯一刀的咽喉。
铃木狂笑不已,走了过来,拍着侯一刀的肩膀说,你的大大的良民,皇军不会为难你的,有一个手术你的来做。
侯一刀似乎早已料到,不动声色地随铃木来到一间房里。那里面躺着铃木的情人佐美子。佐美子体内长了一个肿瘤,日本军医做不了这一复杂的手术,于是铃木想到了侯一刀。狡猾的铃木又怕侯一刀耍花样,便先给他来了个下马威。
侯一刀果然不负盛名,手术做得很漂亮。至于事后少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又有谁会注意到呢。
庆功宴上,铃木高兴地端起酒来敬侯一刀。
侯一刀傲然一笑道,且慢,铃木先生。说起来咱们可是早就相识了呢。
铃木不解地望着侯一刀,陪在一旁的山田次郎也颇感好奇。
方中醒这个名字你想必不会陌生吧。
铃木怎会不记得呢,昔日他在北平驻守,逼迫名医方中醒专门为皇军效劳,方中醒坚决不从,正是自己暴怒之下用手术刀割断他咽喉的啊。因此铃木一听侯一刀提及此名,就紧张得霍地站了起来,你的,和方中醒的什么关系?
你给我听好了,我就是方中醒的儿子方宏。侯一刀一字一顿、义正词严地说。
铃木枪已出鞘,还未及发射,但见一道银光射向铃木,铃木颓然倒下。
在一阵枪声中,方宏哈哈大笑而绝。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6年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塑造了胡三这一形象,是为了衬托主要人物侯一刀;同时,也借胡三之口巧妙地交代侯一刀的相关信息。这一安排颇具匠心。
B.小说善于运用白描手法,往往寥寥数语便能突出人物风采,如写侯一刀手刃土匪头子“黑老雕”,描写简洁传神,富有传奇色彩。
C.青田镇男女老少对日本鬼子头目铃木恨之入骨而又无可奈何,希塑侯一刀能为民除害,因此看到他被铃木请去,心里既喜且忧。
D.为了给侯一刀来个下马威,铃木安排山田次郎与他比武,比武时侯一刀被剑尖对准咽喉,这一细节为下文侯一刀牺牲作了铺垫。
E. 在刺杀铃木之前,侯一刀主动询问他是否记得方中醒这个名字,并且表明自己就是方中醒的儿子方宏,是为了让铃木死个明白。
【小题2】侯一刀的形象有哪些特点?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侯一刀就是为父报仇的、北平名医方中醒之子,这一结局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请联系前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素面朝天毕淑敏
迟子建
①齐耳短发,白皙红润的脸色,善意的双眸,黑色圆口拉带布鞋,白底带着蚕丝一样细的黑纹棉布夹克,这就是毕淑敏就读鲁迅文学院时留给我的印象。她在装束上那么普通,走在大街上,你确实很难想象她就是以《昆仑殇》享誉文坛的作家毕淑敏。她钻入菜摊儿,站在公共汽车站牌下,跻身于商场等等,确实与别的妇女相差无二。这也就是毕淑敏的平常,同时也是不平常之处。我常常觉得,那些装束上很前卫,言谈举止很新潮的女性,其骨子往往却是计较、琐碎、世俗的;而装束庄重、言语谦和的知识女性,其灵魂深处才真正拥有对世俗生活的批判力量,对艺术探索的执著和标新立异。
②谦和的毕淑敏在研究生班里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身为医生的她,对待同学们各种身体不适的咨询总是显得那么有耐心,而且还积极地带一些药送给同学。她总是笑微微的,雍容大度,从未听说她与谁隔阂或者给谁难堪过,可以想见她良好的修养和出色的心理素质。我曾暗自勾勒过毕淑敏的晚年形象,一个慈祥的胖老太太坐在环绕着花草的庭院里,她是坐在藤椅里的,眯缝着眼,在享受滋润的太阳。她膝下儿孙满堂。毕淑敏是个有福之人,因而会有这么理想的晚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让我们能联想到晚年的,而你一望毕淑敏,便知这个来自雪域高原的人会有一个洗尽铅华、归于平淡的美好晚年。
③算起来,与毕淑敏在研究生班三年同窗的交往是极为有限的。真正交往却是在毕业之后。虽然这时也较少见面,但电话却成了联络情感、交换创作想法的好方式。我只要去北京开会,总要和她联系一下,彼此聊天,谈身体,谈现状,谈未来,谈创作,等等等等,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记得一九九七年盛夏我从美国回到北京,当夜毕淑敏来看我,提起不久前有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在纽约召开,邀她前往,而会期只有三天。毕淑敏说她决定不去了,理由是刚到那里时差还没倒过来,就得登机返程。毕淑敏笑言:“美国搁在那儿,又跑不了,以后再说吧。”这是我印象中的毕淑敏说过的最豪迈最幽默最有寓意的话了。把它套用她的文学观,我想也一样适合。那便是从容、不急不躁、自信和有耐性。
④毕淑敏的生活经历我想很多热爱她的读者比我还要熟悉。她出身于一个高干家庭,青年时代到了西藏当兵。毕淑敏是个飒爽英姿的女兵。然而在雪域高原上,恶劣的气候对女兵来讲怎么来说都是一种摧残。然而她挺下来了,不仅挺了下来,还将这种苦难变成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使经过了净化的灵魂得以在京城无边的烟尘和喧嚣之中,流淌出那么多有关西藏、有关生与死的凄美故事。苦难之于人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一种是对生活永久的怨艾和变本加厉的报复,一种则是对生活的珍惜和积极的不遗余力的创造。毕淑敏属于后一种,她用自己的笔,使那片雪域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梦想和圣地,而不是埋葬之地。
⑤毕淑敏的创作是勤奋的。她有一些脍炙人口的中短篇小说为我们所熟悉,最近她的长篇处女作《红处方》又引起轰动,我打心眼里为她高兴。我婚后在大兴安岭休闲的一段日子里,正赶上各有线台在播放《红处方》,于是每日很守时很积极地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可惜的是电视剧的《红处方》拍得不尽如人意,还是读原作的感觉更好。这也就是很多作家在把自己喜爱的作品改编权交与影视单位后,总有些惴惴不安。那滋味就像把爱子送人了,不知道他摊得摊不上个好人家而牵肠挂肚。好在连最普通的读者都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要想真正了解和判断一个作家,还是去读她的作品。
【小题1】毕淑敏是享誉文坛的知名作家,在本文作者的眼中,她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小题2】文章开头部分的外貌描写有怎样的特点和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5分)
【小题3】指出第四段加点语句所用的写作手法,并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及其作用。(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不   识
张晓风
①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②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③“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小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好运卤汁下起面来,好运个香呀——
④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意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⑤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好运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⑥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悄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⑦《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披红斗篷的定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⑧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老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⑨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有删改)
【小题1】文中叙写了父亲的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2】第③段中画线句写故乡的香椿芽,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和作用
【小题3】文章第⑦段加入《红楼梦》中的一段叙写,从全文结构看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中写了大量对父亲的回忆,为何以“不识”为题?请简要分析。__